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指数规则修订实施办法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指数管理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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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指数管理基本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数业务的管理流程,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指数是指公司管理的股票指数、债券指数及多资产指数。
第三条公司作为指数管理人,负责确定指数编制方案,并依据指数编制方案计算与维护及发布指数。
第二章指数编制开发第四条研发与评审公司根据指数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指数研究开发计划。
在可适用的情况下,公司在指数研发时将尽可能考虑以下因素:样本的代表性、相关市场的规模和流动性等。
指数开发由研究开发部具体项目负责人执行。
项目负责人完成可行性论证及研究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评审。
经评估认为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市场基准指数及具有全市场表征作用的综合类宽基指数,将报指数专家委员会进一步讨论,讨论通过后进入签报流程。
指数编制方案确定后将进行指数计算及发布。
指数业务监督委员会将定期对指数编制方案进行审阅。
指数研究与发布流程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指数研究与发布管理办法》。
第五条指数规则修订公司负责根据内部定期审阅、审视市场环境、听取指数专家委员会建议、接受市场反馈、外部投诉等途径对指数规则进行必要的修订。
指数规则修订涉及的重大变更将事先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
其中,重要指数的重大变更原则上将公开征求意见,若采用定向方式的,征求范围应与指数的实际影响相适应;非重要指数的重大变更将定向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指数规则修订经内部评审后,将在正式实施前向市场披露。
指数规则修订的实施一般随指数定期调样或定期权重再平衡一并进行。
指数业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指数规则变更进行监督。
指数规则修订流程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指数规则修订实施办法》。
第六条指数终止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后,可能会进行指数终止的操作,即终止指数的计算、维护和对外发布。
指数终止提案将先行提交内部评审。
当指数存在利益相关方时,公司将就终止提案征询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涉及重要指数的,还将提交指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
中证指数公司修订中证港股通红利低波动指数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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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指数公司修订中证港股通红利低波动指数编制方案一、背景介绍
中证港股通红利低波动指数(简称“中证港股通红利低波动指数”)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推出的一种投资工具。
该指数是基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和满足一定条件的港股优选股票构建的,旨在通过选取市场资本化程度高、以收益为导向的投资标的,把握投资机会,并将主动管理策略和股息红利策略高度有机结合,实现低波动性的投资目标,同时收益稳定有保障,回报保持一定水平。
二、指数编制要求
1.指数组成股票的条件:
(1)所有港股通标的股票均可作为指数的成分股;
(2)港股优选股票指标包括市净率、市盈率、滚动市盈率、每股收益等,并综合考虑股价、市值及成交量等进行筛选,具体股票筛选标准见附件1;
(3)每日指数构成股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最新A股大盘指数为参考,指数组成股票的比例与A股大盘指数的持仓比例基本一致,相应指数权重构成的百分比范围为(0%-50%);。
中证a50 指数调整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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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a50 指数调整规则
中证A50指数的计算公式为:调整市值=∑(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权重
因子)。
其中,权重因子介于0和1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0%,前五大样本权重合计不超过40%。
中证指数公司表示,指数样本每半年调整一次,样本调整实施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
权重因子随样本定期调整而
调整,调整时间与指数样本定期调整实施时间相同。
在下一个定期调整日前,权重因子一般固定不变。
定期调整设置缓冲区,对中证三级行业内排名第二的原样本,若其自由流通市值不低于相应行业内排名第一证券的80%,且
符合其他条件,则仍然选取为相应行业的待选样本。
定期调整的样本比例一般不超过10%,除非因未成为待选样本而被剔除的原样本数量超过10%。
另外,特殊情况下将对指数进行临时调整。
当样本退市时,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
样本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等情形的处理,参照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
当沪股通或深股通证券范围发生变动导致样本不再满足互联互通资格时,指数将相应调整。
如需更多关于中证A50指数的信息,建议查询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
中证内地主题系列指数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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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 China Mainland Real Estate Index
000949/399949 中证内地农业主题指数 内地农业
CSI China Mainland Agriculture Index
二、 指数基日和基点 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指数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日,其余中证内地主题
2、临时调整
特殊情况下将对中证内地主题系列指数的样本进行临时调整。当样本股暂停 上市或退市时,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样本股公司发生收购、合并、分拆、停 牌等情形的处理,参照计算与维护细则处理。
当出现样本股临时调整,有指数样本股被非样本股替代时,新进指数的股票 一般情况下将继承被剔除股票在调整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权重,并据此计算 新进股票的权重因子。
中证内地主题系列指数编制方案
中证内地主题系列指数包括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指数、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 数、中证内地基建主题指数、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中证内地运输主题指数、 中证内地金融主题指数、中证内地银行主题指数、中证内地地产主题指数和中证 内地农业主题指数等指数,反映沪深 A 股中各重要主题类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
一、 指数名称和代码
指数代码
指数名称
指数简称
英文名称
000941/399941 中证内地新能源主题指数 新能源
CSI CN Mainland New Energy Index
000942/399942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 内地消费
CSI China Mainland Consumer Index
000943/399943 中证内地基建主题指数 内地基建
每年 6 月和 12 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当中证 800 指数调整样本股, 中证内地主题指数样本股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股票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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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2 月 中证指数专家委员会开会时间变更
2015 年 3 月 自由流通量档位调整
2016 年 12 月 自由流通量规则描述调整
2018 年 8 月 补充部分附录说明
2019 年 7 月 长期停牌股票临时调整规则
目录
1、指数定期调样 ............................................................................................................................. 1 1.1 审核时间................................................................................................................................1 1.2 审核参考依据........................................................................................................................1 1.3 样本股调整数量....................................................................................................................2 1.4 缓冲区规则............................................................................................................................2 1.5 备选名单................................................................................................................................2 1.6 长期停牌股票的处理............................................................................................................2 1.7 财务亏损股票的处理............................................................................................................3
中证系列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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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分立 一家样本股公司分立为两家或多家公司, 分立后形成的公司能否 作为指数样本原则上需要视指数编制方案和这些公司的排名而定。
如果分立后形成的公司股票符合指数选样条件或排名部分或 全部高于原样本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则分立后高于最低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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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的新公司股票作为新样本进入指数,同时根据编制方案决 定是否剔除原样本股中排名最低的股票以保持指数样本数量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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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数定期审核
依据样本稳定性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 中证系列指数原则上 每半年审核一次,并根据审核结果调整指数样本股。 1.1 审核时间 中证指数专家委员会一般在每年 5 月和 11 月的下旬开会审核中 证系列指数样本股,样本股调整实施时间原则上分别是每年 6 月和 12 月的第二个星期五收盘后的下一交易日。 1.2 审核参考依据 每年 5 月份审核样本股时, 参考依据主要是上一年度 5 月 1 日至 审核年度 4 月 30 日(期间新上市股票为上市第四个交易日以来)的 交易数据及财务数据;每年 11 月份审核样本股时,参考依据主要是 上一年度 11 月 1 日至审核年度 10 月 31 日(期间新上市股票为上市 第四个交易日以来)的交易数据及财务数据。 1.3 样本股调整数量 定期调整指数样本时, 中证系列指数中部分指数设置调整比例限 制,具体比例见各指数编制方案。 1.4 缓冲区规则 为有效降低指数样本股周转率, 部分中证系列指数样本股定期调 整时采用缓冲区规则,具体缓冲区比例见各指数编制方案。 1.5 备选名单
3.4 全收益指数和净收益指数 为满足投资者的需要,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同时计算中证系列全收 益指数、净收益指数的日收盘值。 全收益指数、净收益指数是价格指数的衍生指数,与价格指数的 区别在于全收益指数的计算中考虑了样本股税前、 税后现金红利的再 投资收益,供投资者从不同角度考量指数。 全收益指数、净收益指数采用链式算法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 下: 全收益指数: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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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4.10.18•【文号】中证协发〔2024〕237号•【施行日期】2024.10.1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的通知中证协发〔2024〕237号各网下投资者、证券公司:为配合做好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新“国九条”部署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科创板八条”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维护证券市场良好发行秩序,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了《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完成报备。
《修改决定》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国证券业协会2024年10月18日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决定一、将第五条和第六条合并,作为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修改为:“(一)应为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手续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依法设立、完成登记手续且专门从事证券投资的一般机构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经验。
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应均为10 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达到两年(含)以上;(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持续经营能力,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三次(含)以上,最近十二个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近十二个月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事件、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八)建立健全首发证券内部问责机制和薪酬考核机制,明确相关业务人员责任认定、责任追究等事项,综合考量研究人员和投资决策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质量、合规情况、业务收入等各项因素确定人员薪酬标准;”相应地,将第七条改为第六条,第二项、第三项修改为:“(二)专职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且交易时间达到五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经验,最近三年持有的从证券二级市场买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中,至少有一只持有时间连续达到180 天(含)以上;(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十二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三次(含)以上,最近十二个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将第八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网下投资者所属的自营投资账户注册配售对象,应具备一定的投资实力,其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买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截至最近一个月末总市值应不低于 6000 万元。
中证系列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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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A 100,000 91,000
股票 B 8,000 4,500
股票 C 5,000 900
9,000 = A 股总股本-非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比例 9.0% =自由流通量/ A 股总股本 加权比例 加权股本 9.0% 9000
3,500
4,100
43.8%
82.0%
50% 4000
100% 5000
股票b次日复牌交指数修正股票总股本自由流通股本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除权报价元调整市值元108000170001620216004810368016000700044508000453600065005330821006500191124150总调整市值263830修正前总调整市值元修正后总调整市值元原除数新除数203350263830208751270837第五日股票总股本自由流通股本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调整市值元1080001700016202160048510476016000700044508000463680065005330821006500191124150总调整市值265710指数计算总调整市值元除数基期指数收盘指数26571027083100098107第六日股票总股本自由流通股本自由流通比例加权比例调整股本收盘价元调整市值元1080001700016202160048103680160007000445080004653720065005330821006500195126750总调整市值267630指数计算总调整市值元除数基期指数收盘指数267630270837100098816股票公布配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公告实际配售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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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受限的员工持有的股份 (6) 上市公司交叉持有的股份 上市公司公告明确的限售股份和上述六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超过 5%的股份,都被视为非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量=A 股总股本-非自由流通股本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多种公开的信息来源估算自由流通量。 有 关自由流通量的详细内容请参见附录 A。 3.3 分级靠档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计算中证系列指数时,采用分级靠档的方 法,即根据自由流通股本所占 A 股总股本的比例(即自由流通比例) 赋予 A 股总股本一定的加权比例, 以确保计算指数的股本保持相对稳 定。 自由流通比例=自由流通量/A 股总股本 调整股本数=A 股总股本×加权比例 中证系列指数样本的加权比例按照下表确定: [中证系列指数分级靠档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发布深证基本面指数系列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发布深证基本面指数系列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047620e6195f312b3169a59e.png)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发布深证基本面指数系列的公告【法规类别】证券交易所与业务管理股票【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0.05.05【实施日期】2010.05.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关于发布深证基本面指数系列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5月10日正式发布深证基本面指数系列:深证基本面60指数、深证基本面120指数和深证基本面200指数。
该指数系列以深市A股为样本空间,分别挑选基本面价值最大的60家、120家和200家深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且样本股的权重配置与其基本面价值相适应。
该指数系列的基日均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均为1000点(编制方案附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10年5月5日附:深证基本面指数系列编制方案一、指数名称与代码1、指数名称:深证基本面60 指数、120 指数及200 指数2、指数简称:深证F60 ,深证F120 ,深证F2003、英文名称:SZFI 60 Index, SZFI 120 Index, SZFI 200 Index4、英文简称:SZFI 60, SZFI 120, SZFI 2005、指数代码:深证基本面60 指数:399701深证基本面120 指数:399702深证基本面200 指数:399703二、样本空间深证基本面指数系列的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深市A 股组成:1、非ST、*ST 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2、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三、选样方法深证基本面指数系列按照以下两个步骤进行选样:1、对样本空间的股票,按照最近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的股票。
2、对样本空间内的剩余股票,按其基本面价值(Fundamental Value,简称FV)降序排列,选取排名前60 名的股票作为深证基本面60 指数的成份股;选取排名前120 名的股票作为深证基本面120 指数的成份股;选取排名前200 名的股票作为深证基本面200 指数的成份股。
简体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
![简体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https://img.taocdn.com/s3/m/986cf8012af90242a895e58b.png)
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宏源期货吴守祥为了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多层次、系统的规则体系建设关键。
目前,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提出原则要求,同时授权自律组织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制定的《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试行)》,明确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的基本要求、程序、工作机制以及自律监管措施等。
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期货公司执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管理规则》和《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书》,修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督促期货公司和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风险,严格执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有了“适当的投资者”,那么“适当的产品”怎么样呢?因此需要解读股指期货合约及其交易规则体系。
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1、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2.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设计股指期货运行的总体要求:“高标准、稳起步、逐步发挥功能”股指期货合约设计的具体要求:合约应有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机构投资者能够通过运用股指期货规避市场风险(沪深300指数成份股行业分布相对均衡,抗行业周期性波动较强,以此为标的的指数期货有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可以满足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合约能够吸引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总持仓有望达2000亿元/15万=133万手)合约能促进股票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良好发挥(开市早)合约能有效地防止价格操纵行为的发生(沪深300指数市场覆盖率高,主要成份股权重比较分散,能有效防止市场可能出现的指数操纵行为)合约标的即合约的基础资产。
沪深300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
中证全指细分行业指数编制方案
![中证全指细分行业指数编制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ca0b32c2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70.png)
中证全指细分行业指数编制方案
一、引言
中证全指细分行业指数是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中证公司)编制的基于全A股市场的细分行业指数。
该指数旨在充分反映全球投资者对A股市场不同行业的需求和投资情绪,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精细化、全面化的行业投资机会。
二、编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中证全指细分行业指数将包含A股市场所有可投资的细分行业,以全面展示A股市场的行业布局和竞争格局。
2.包容性原则:中证全指细分行业指数将纳入所有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并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主观的选择。
3.独立性原则:中证全指细分行业指数与中证公司其他指数之间应保持独立性,互不影响。
三、编制方法
1.行业分类方法
2.行业权重计算方法
行业权重计算公式如下:
行业权重=(行业市值总和/全A股市值总和)*100%
3.样本股选择方法
(1)样本股必须符合上市条件,并具有合理的市场流动性。
(2)样本股的行业划分必须与细分行业分类一致,并且具有充分的代表性。
(3)样本股的权重分配根据市值大小进行,具体比例根据行业权重计算方法确定。
四、编制运作规则
1.每日复权
2.周期调整
3.指数维护
五、总结
中证全指细分行业指数编制方案旨在提供更加精细化、全面化的行业投资机会。
该指数将根据中证公司行业分类方法对A股市场的公司进行分类,并根据各行业市值比例计算行业权重。
样本股的选择将遵循合理的市场流动性和行业代表性的原则。
指数运作将采用每日复权和定期调整的方式,由中证公司负责维护。
通过中证全指细分行业指数,投资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把握A股市场不同行业的投资机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范》的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范》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89d92b5e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be.png)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日期】2024.03.13•【文号】中基协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3.1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告中基协发〔2024〕2号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范》的公告为指导基金管理公司有效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提升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水平,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行业发展情况,协会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范》进行修订,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24年3月13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有效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升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办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遵守《办法》的基础上,按照本规范实施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将合规管理落到实处,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健全性原则。
公司应当设立健全的合规管理制度和体系,配备相应的合规人员,结合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类型、内部机构设置等实际情况,做到合规管理的全面覆盖。
(二)有效性原则。
公司应当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系统化的管理工具,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和基金的合规运作,提高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三)权责匹配原则。
合规管理中的职权和责任应当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下属各单位(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及工作人员中进行合理分配和安排,做到权责匹配,所有主体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合规责任。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ESG评价方法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ESG评价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51ca857add3383c4ba4cd278.png)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ESG评价方法V1.02020年12月ESG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企业微观层面的反映,主要从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维度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ESG评价(以下简称“中证ESG评价”)旨在反映财务信息之外的收益和风险因素,揭示ESG因素对公司可持续运营的影响,帮助投资者了解ESG的风险和机遇,并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过程。
中证ESG评价体系包括环境(E)、社会(S)和公司治理(G)三个维度,由14个主题、22个单元和100余个指标构成。
环境维度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揭示企业面临的环境风险和机遇;社会维度反映企业对利益相关方的管理能力及社会责任方面的管理绩效,揭示企业可能面临的社会风险和机遇;公司治理维度考察公司是否具有良好公司治理能力或存在潜在治理风险。
一、中证ESG评价体系1. 环境(E)环境(E)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揭示企业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和机遇,共设置五个主题,分别为气候变化、污染与废物、自然资源、环境管理和环境机遇主题。
其中,气候变化、污染与废物、自然资源主题从环境产出与投入方面反映排放和消耗的情况,环境管理和环境机遇主题反映企业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和环境发展机遇。
2. 社会(S)社会(S)反映企业对利益相关方的管理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管理绩效和声誉提升,揭示企业可能面临的社会风险和机遇,共设置三个主题,分别为利益相关方、责任管理和社会机遇主题。
其中,利益相关方主题反映在员工、供应链、客户与消费者方面面临的风险,责任管理和社会机遇主题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对社会积极贡献带来的发展机遇。
3. 公司治理(G)公司治理(G)反映公司通过内部和外部机制来保证公司决策科学化,维护公司可持续运营以及保障公司各方利益合理安排的能力,揭示公司可能面临的治理风险,共设置六个主题,分别为股东治理、治理结构、管理层、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异常和管理运营主题。
中证500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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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200、中证500、中证700和中证800指数编制方案为反映市场上不同规模特征股票的整体表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沪深300指数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大盘、中盘、小盘、大中盘、中小盘和大中小盘指数在内的规模指数体系,为市场提供丰富的分析工具和业绩基准,为指数产品和其他指数的研究开发奠定基础。
中证200、中证500、中证700和中证800等四只指数的编制方案如下。
一、指数名称和代码中证中盘200指数(CSI Midcap 200 index),简称中证200(CSI 200),上海行情代码为000904,深圳行情代码为399904。
中证小盘500指数(CSI Smallcap 500 index),简称中证500(CSI 500),上海行情代码为000905,深圳行情代码为399905。
中证中小盘700指数(CSI Small&Midcap 700 index),简称中证700(CSI 700),上海行情代码为000907,深圳行情代码为399907。
中证800指数(CSI 800 index),简称中证800(CSI 800),上海行情代码为000906,深圳行情代码为399906。
二、基日和基点中证200、中证500、中证700和中证800的基日为2004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0点。
三、样本选取方法1、样本空间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自上市以来的日均A股总市值在全部沪深A股中排在前30位;非ST、*ST、非暂停上市股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股票价格无明显的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剔除其它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不能进入指数的股票。
2、样本数量中证200指数样本股数量为200只,中证500指数样本股数量为500只,中证700指数样本股数量为700只,中证800指数样本股数量为800只。
3、选样方法(1)中证200指数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中非中证100指数样本股的200家公司股票构成中证200指数样本股。
中证系列指数编制规则
![中证系列指数编制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41539e8502768e9950e73850.png)
附件2全国中小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做市成份指数编制细则2017.12目录1、前言12、样本空间 13、选样方法 14、指数计算 25、指数修正 46、样本股的按期审查 57、样本股的暂时调整78、样本股股本保护89、信息表露 9附录A:名词解说10附录B:指数计算说明 (11)11、前言为进一步完美市场功能、提升市场运转质量,便于投资者参加市场,全国中小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拜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了全国中小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做市成份指数(指数简称:三板做市,指数代码:899002),于2015年3月18日正式公布指数行情。
三板做市指数聚焦于新三板市场中交投活跃的做市股票,兼备表征性与投资功能需求。
2、样本空间三板做市指数样本空间由在审查截止日同时知足以下条件的全国中小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构成:在审查截止日从前已采纳做市转让方式;股票挂牌以来有成交;非ST的挂牌公司股票。
3、选样方法三板做市指数样本是依照以下方法选择经营状况优秀、无违纪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要问题、股票价钱无显然异样颠簸或市场操控的挂牌公司:计算样本空间内挂牌公司近来三个月(新股为挂牌第四个1转让日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与日均总市值;对样本空间内挂牌公司依照过去三个月日均成交金额和日均总市值进行排名,所得排名相加获得综合排名;依据综合排名降序摆列,依照市值覆盖样本空间内挂牌公司总市值的85%来分别确立指数的样本数目;依据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且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的所有公司的投资型二级行业来分派三板做市指数中各行业的样本数目。
各行业公司的分派比比以下:i行业分派公司数目=85%总市值覆盖确立的样本数目*i行业做市转让公司数目/所有做市转让挂牌公司数目依照行业的样安分派数目,在样本空间的行业内选用综合排名靠前的股票,构成最新一期三板做市的指数样本股。
4、指数计算4.1基日与基点三板做市指数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b4e00ef52d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e8.png)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2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现公布《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20日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做好新修订的《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中国证监会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决定对29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收购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将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刊登于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在其他媒体上进行披露的,披露内容应当一致,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前述披露的时间。
”第十七条第一项修改为:“(一)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构核发的注册号码及代码、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主要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通讯方式”。
第二十二条修改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导致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以下基本情况:(一)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二)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详细名称、种类、数量、比例,以及该类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修改为:“(一)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转让的当事人、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转让价款、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如现金、资产、债权、股权或其他安排)及其来源、付款安排、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特别条款等”。
中证系列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
![中证系列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472577e90242a8956bece41c.png)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4.2 需要修正的情况
4.2.1 当样本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公司事件时
¨ 除息:凡有样本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 然回落;全收益指数在样本股除息日前按照除息参考价予以 修正;
¨ 除权:凡有样本股送股、配股、拆股或缩股时,在样本股的 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按照新的股本与价格计算样本股调 整市值;
¨ 非样本股公司合并样本股公司:一家非样本公司收购或接管 另一家样本股公司时,如果合并后的新公司股票符合指数选 样条件且排名高于备选名单上排名最高的股票,则新公司股 票成为指数样本;反之尽快从指数中删,同时根据编制方案 决定是否补上样本股空缺。
¨ 非样本股之间的合并、分立、收购和重组:如果这些行为导 致新公司股票的总市值排名在全市场前 10 位,实施快速进入 规则。否则,在样本股定期调整时一并考虑。
7
(5) 受限的员工持有的股份 (6) 上市公司交叉持有的股份 上市公司公告明确的限售股份和上述六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超过 5%的股份,都被视为非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量=A 股总股本-非自由流通股本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多种公开的信息来源估算自由流通量。有 关自由流通量的详细内容请参见附录 A。 3.3 分级靠档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计算中证系列指数时,采用分级靠档的方 法,即根据自由流通股本所占 A 股总股本的比例(即自由流通比例) 赋予 A 股总股本一定的加权比例,以确保计算指数的股本保持相对稳 定。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https://img.taocdn.com/s3/m/ac64c00f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dc.png)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66号现公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0年10月30日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及国务院“放管服”有关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对有关证券期货制度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15部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附件1)二、对12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2)三、对38件部函等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3)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中国证监会决定废止的部函等制度文件附件1中国证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一、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前言中的“《证券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修改为“《证券法》明确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属于公开发行,需依法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行政许可程序。
”第二条第一款中的“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公司关于股权形成过程的专项说明;3.设立、历次增资的批准文件;4.证券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或者在提交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修改为“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关于股权形成过程的专项说明;2.设立、历次增资的批准文件;3.证券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或者在提交行政许可的法律意见书中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中证指数数据文件服务规范
![中证指数数据文件服务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8125ff3a16fc700abb68fc5d.png)
中证指数数据文件服务规范(V 4.4.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技术运行部二○一八年十二月中证指数服务平台通过FTP服务器为广大证券投资机构和研究机构提供中证公司系列指数的编制细则,指数成份股列表,指数的权重数据以及行情数据等信息。
信息提供分为两类:文档信息和数据信息。
正常情况下,A股数据服务文件的对外发布时间为18:00之前;亚太数据服务文件的对外发布时间为20:00之前;新三板数据服务文件的对外发布时间为24:00之前;全球数据服务文件的对外发布时间为次日9:00之前;基金指数数据服务文件的对外发布时间为次日11:00之前;SAC基金估值指数数据服务文件的对外发布时间为16:00之前;期货指数数据服务文件的对外发布时间为18:00之前;债券指数数据服务文件的对外发布时间为20:00之前。
如超过发布时间点,会向用户发送短信和邮件提示(短信提示支持除186网段之外的国内手机号)。
请各位用户确保用户信息登记正确,如有变更请与我司市场部联系。
A股、亚太、全球拟调入数据服务文件会在我司发布定期调样公告后尽快提供。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权重因子是以定期调样生效日前五个交易日的收盘数据计算,故在此之前,权重因子一列为空,在完成计算后提供。
如需我司数据服务请与市场部联系,联系电话:+86 21 50186571。
SEDOL 码声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数据服务中所含SEDOL 码系根据从伦敦证券交易所处获取的授权而转发的。
用户同意中证指数可以向伦敦证券交易所披露其名称及联系方式。
用户同意及承认SEDOL 码中所含的数据库权利、著作权以及所有其他任何性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伦敦证券交易所或其不时指定的第三方的财产。
用户希望储存、摘录、下载、复制及/或使用任何SEDOL 码的,应当与伦敦证券交易所签署许可协议。
提供给用户的SEDOL 码均系依“原样”提供,中证指数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适销性或特定目的的适用性作任何保证,亦不对使用该等SEDOL 码所可获取的结果作任何保证。
中证指数关于自由流通量的处理方法
![中证指数关于自由流通量的处理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667fcc35bd64783e09122bfc.png)
中证指数关于自由流通量的处理方法为保障指数的可投资性,包括沪深300 在内的中证系列股票指数均采用国际普遍流行的自由流通量加权计算方法。
中证指数认定的自由流通量是剔除以下两部分股份后的公众自由流通股份。
一是限售股份;二是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有的股份、国家持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冻结股份、受限制的员工持股和交叉持股等六类股东中某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过5% 的股东持有的股份。
相较其他国内市场指数,中证指数的自由流通量规则有两个特点:一是结合内地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如持股5% 及其变动的披露要求,定期报告只披露前十大股东信息的要求等,在认定非自由流通量时设置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低5% 的持股限制;二是对于股东行为引起的自由流通量变化,每半年定期调整一次,有效地避免因诸如大小非解禁等股东持股变化导致的指数频繁调整。
中证指数的自由流通量处理方法是国际普遍规则与国内市场实际情况的有机结合。
沪深300 指数 3 年多运行实践以及沪深300 指数期货近两年仿真交易实践,都充分证明,中证指数的处理方法符合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能够应对股改及大小非解禁等变化情况,能够及时充分地反映市场动态,切实保障了指数的投资性、稳定性、灵敏性。
一、自由流通量的一般定义自由流通量(free float ,又称公众流通量)是指市场上实际交易的股份数量,即自由流通股份数量或自由流通股本。
自由流通股本与总股本的区别在于:自由流通股本中不包括那些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层、战略性股东等持有的长期不流通的股份,因此,自由流通量股本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市场上流通股份的情况,是投资者实际能够交易的股份数量。
需要指出的是,迄今为止,业界没有一个自由流通股本的确切定义,不同的机构计算的自由流通股本也有所不同。
因此,和总股本相比,自由流通股本不是一个精确的、唯一的数字,相反,它只是一个粗略的数值。
二、自由流通量的起源20 世纪末,指数提供商纷纷推出全球指数系列,当时国际市场上政府持股和交叉持股现象普遍存在,而且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差别很大,如果忽视这些情况去编制指数将导致指数中不同国家权重的扭曲,为避免这种情况,自由流通量的概念开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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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指数规则修订实施办法
V1.0
2018年9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数规则修订的流程,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股票指数、债券指数及多资产指数。
第二章规则变更情形
第二条管理维护部每年定期对指数规则进行审阅,并形成审阅报告提交给指数业务监督委员会。
当发现指数规则可能需要修订的情形时,管理维护部将规则修订提案转交对应经办部门落实(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由研究开发部经办,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修订由管理维护部经办,下同)。
经办部门进一步评估指数规则修订的必要性和时机,适时提出修订提案。
第三条通过审视市场环境、听取指数专家委员会建议、接受市场反馈、外部投诉等途径,公司各部门当发现指数规则出现可能需要修订的情形时,尽快提交经办部门研究落实规则的修订提案。
第四条指数规则可能需要修订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指数规则无法适应市场环境发展变化的情形;
(2)指数专家委员会对指数规则提出修订建议;
(3)定制指数的定制方提出规则修改建议;
(4)指数定期审阅结果显示指数规则可能需要修订的情形。
第三章提案流程
第五条指数规则的重大变更是指:
(一)指数样本空间出现实质性变更,如新旧样本空间交集低于70%;
(二)指数选样方法出现实质性变更,如新旧样本交集低于70%;
(三)指数加权方式出现实质性变更,如市值加权法改为非市值加权法或反之;
(四)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出现实质性变更。
指数业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相关指数规则变更进行审阅,并决定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第六条经办部门将指数规则的修订提案提交本部门的项目讨论会进行审议,具体流程详见《指数项目讨论会评审办法》。
提案内容包括:修订的背景及必要性、修订的内容、修订对市场或产品的影响、重大变更的征求意见内容及时间表(若有)、修订拟实施时间表。
第七条涉及征求意见的修订提案在收集意见反馈后,经办部门根据征求意见形成总结,并对提案进行相应完善,提交各自部门的项目讨论会进行审议。
第四章征求意见流程
第八条重要指数包括上证综指、上证50、上证180、沪深300、中证500等指数以及指数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指数。
第九条指数规则修订涉及的重大变更应事先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
其中,重要指数的重大变更原则上应公开征求意见,若采用定向方式的,征求范围应与指数的实际影响相适应;非重要指数的重大变更可定向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利益相关方包括以该指数为投资标的或比较基准的相关产品管理人、定制指数的定制方。
第十条公司就重大变更的修订背景、不及时修订带来的风险、修订提案内容、征求意见时间安排、拟定实施时间安排对利益相关方进行告知,并就修订提案内容及其实施时间安排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指数规则修订涉及公开征求意见的,在公司官网公告征求意见内容及时间表,征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定向征求意见的,可通过邮件或传真向利益相关方问询,征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周。
第十二条征求意见结束后两周时间内,经办部门应形成反馈意见的摘要及分析总结,并向利益相关方进行披露(除非个别征求意见对象要求保密);涉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司将反馈意见的摘要及分析总结通过公司官网进行披露。
第五章实施流程
第十三条修订提案通过经办部门审议后,涉及重要指数或计算维护细则的修订,还须提交指数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并向指数业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报备,最后交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指数规则的修订须在正式实施前至少一个月(涉及重要指数或计算维护细则的修订为三个月)于公司官网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指数规则修订的背景、内容及实施时间表。
公告审批流程参见《指数研究与发布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在符合第十四条的前提下,指数规则修订的实施一般随指数的定期调样或定期权重再平衡一并进行。
第十六条管理维护部将各类指数规则的修订情况进行记录,形成规则修订清单存档,并做《指数规则修订情况报告》每季度报送一次指数业务监督委员会。
修订情况的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内容、变更影响、是否涉及重大变更、是否涉及重要指数、意见征询方式及征询范围、主要市场意见及公司回应、公司内部审批人、是否经过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是否公告、生效时间。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总办会负责监督相关施行情况,一旦发现有未遵照施行的情况,总办会有权根据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研究开发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经总办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免责声明
本材料仅供参考, 不构成任何证券、金融产品或其他投资工具或任何交易策略的依据或建议,也不得用于任何非法或未经授权的用途。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中证指数”)将不时对其内容进行修订,但不会提供通知。
中证指数力求确保本材料内容的准确性,但并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做任何保证。
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材料或其中任何内容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或本材料内容中的任何错误或缺失,中证指数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