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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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
规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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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升级转型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广西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桂政发〔2012〕94号)(以下简称《规划》)和《广西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实施方案》(桂发改工业〔2013〕7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细化《规划》和《实施方案》目标,落实优化有色金属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建设循环经济、推动技术创新、防范风险隐患和改善生态环境,明确《规划》考核指标,量化2013年度重点任务和分工,确保《规划》和《实施方案》顺利实施,特制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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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年度目标 (5)
(一)产业发展目标 (5)
(二)循环经济目标 (6)
(三)生态环境目标 (6)
二、主要工作 (7)
(一)倒逼机制与产业升级 (7)
(二)园区建设与准入条件 (9)
(三)资源整合与循环经济 (10)
(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11)
(五)环境安全与风险防控 (12)
(六)环境改善与生态创建 (13)
三、实施保障 (14)
(一)统一调度协调 (14)
(二)明确责任考核 (15)
四、任务分解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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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西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
基地规划》(桂政发〔2012〕94号),确保如期完成规划目
标和各项任务,推动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健康发展,加快
重金属污染防治,防控环境风险,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特
制本方案。实施期2013年1月-12月。
一、年度目标
到2013年底,实现有色金属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为产业优化布局打下坚实基
础;实现重金属排放总量大幅削减,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
治全面推进,区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环境监管能力
大幅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各项具体目标设置如
下:
(一)产业发展目标
至2013年底,升级铅锑综合冶炼、铅冶炼、锑冶炼、
锌冶炼及锌焙砂等落后产能30万吨,冶炼产品产能总规模
控制在100万吨左右,有色金属工业产值达到190亿元,
深加工产值比重上升至18%。
表1-1 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指标值
指标类别单位 2012年 2013年目标值
有色金属产业产值亿元 80 190
涉重企业数量个 -- 46
-- 18 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值占比 %
升级落后铅锑综合冶炼产能万吨 -- 12
升级落后单铅冶炼产能万吨 -- 8
升级落后单锑冶炼产能万吨 -- 1
升级落后锌冶炼产能万吨 -- 5
升级落后锌焙砂冶炼产能万吨 -- 15 — 4 —
(二)循环经济目标
完成所有复产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推进大任
产业园、金城江工业集中区、河池·南丹工业园区和河池·环江工业园建设,推进循环经济园和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到2013年底,实现有色矿产资源产出率1.2万元/吨,万元有色金属产业产值能耗、水耗分别下降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
表1-2 有色金属产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指标值 指标名称 单位
2012年 2013年目标值
资源产出率 万元/吨 0.82 1.20 万元有色金属产业产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0.35 0.30 万元有色金属产业产值水耗 立方米/万元 1.65 1.40
粗铅冶炼 % -- 95 锌冶炼 % -- 95 锡冶炼 % -- 95 综合 回收率 精锑冶炼(脆硫铅锑矿) % -- 锑80 铅85
有色金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3 50 有色金属固体废物处置率 % 90 95 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率 % -- 100 (三)生态环境目标
实现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基数下降
12%,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2年下降5%,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地表水跨县(市、区)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执行率达到100%,受污染农田、地表水、地下水调查比例达到80%,砒霜厂遗址调查全部完成,企业废水重金属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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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I 类重金属污染物车间口全部实现在线监测。
表1-3 生态环境指标值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12年 2013年 排放量 吨 270.2 238 铅 削减率 % - 12
排放量 吨 11.8 10 砷 削减率 % - 12
排放量 吨 18.9 17 镉 削减率 % - 12
排放量 吨 62366 51510 污染物排放量 二氧化硫 削减率 % - 5
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 % 80 85
地表水跨县(市、区)界断面水质达标率
% - 90 环境质量改善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90 95
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 % 85 90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执行率 - 100
受污染农田、地表水、地下水调查比例
% - 80 环境综合整治 砒霜厂遗址修复比例 % - 40 涉重企业废水重金属排放在线监测率
% - 100 环境监管能力
I 类重金属污染物车间口在线监测率 % - 100 注:2012年重金属排放量数据采用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重金属排放量数据。
二、主要工作
(一)倒逼机制与产业升级。
1.开展涉重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复产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企业“一厂一标”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3年7月公布全市复产涉重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3年底不达标企业停产整改3个月,2014年4月底停产整改后仍不达标企业进行依法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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