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关于签证设计变更的管理办法
《关于项目经理部总包签证及设计变更的管理办法》讨论稿一、目的为了加强总包签证及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的控制成本,确保总包结算及时有效的上报,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本管理办法适应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的总包签证及设计变更管理。
三、职责3.1成本控制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监督检查、奖罚;3.2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四、签证4.1签证的定义及作用工程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改变质量标准及赔偿损失等事项所达成的补充协议,签证实际上是一个小合同。
有效的签证文件可作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
4.2签证的立项发生合同外的或工程变更引起的,且需要签证对其内容及费用进行确认时,必须于该签证发生前向建设单位下发工作联系单。
工作联系单中必须明确载明所涉及的预估工程数量、签证费用(如果建设单位明确要求不需要注明,可不说明),并应对申请签证的内容作较为详细的描述。
联系单中所说明的预估工程量、签证费用都应明确注明不作为费用结算依据,最终费用结算依据应为在联系单基础上报批同意的签证单。
4.3报签凡被建设方立项的签证项目,项目部应不迟于该签证项目实施完毕之日后起3日内完成签证工程量、费用的计算,并按照甲方要求的签证格式、上报时限及时上报监理、甲方审核。
凡是该签证实施完毕之后,需要现场收量,或者是该签证所附的支撑资料(图纸、现场影像资料等),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完善三方会签(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员、项目部负责该签证人员)。
以上所要求时间如果滞后于总包合同对于现场签证办理的约定时间期限,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上报监理、甲方。
五、设计变更5.1设计变更的定义设计变更是指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增减工程量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
设计变更一般伴有费用、工期的变化。
5.2设计变更发生的方式5.2.1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由我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必须在研究了清单报价以及合同中对于工程量变更以及综合单价的相关约定后,在变更利于我方规避报价风险以及合同风险的前提下,方可申请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工程变更管理1.变更申请:施工方发现工程设计存在问题或需要更改时,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的具体项目、理由、影响范围、变更工期和造价等。
2.变更评估:工程管理部门接收变更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和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3.变更批准:评估报告经过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批准或拒绝,批准的变更应明确变更的内容、责任分工和变更后的工期、成本等。
4.变更实施: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变更实施方案,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保证变更实施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二、施工签证管理1.签证申请: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不合理、施工技术难题等情况时,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签证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签证的具体项目、原因和签证的影响等。
2.签证评估:工程管理部门接收签证申请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根据签证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综合分析后形成评估报告。
3.签证批准:评估报告经审核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批准或拒绝,批准的签证应明确签证的内容、责任分工和签证后的工期、成本等。
4.签证实施: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施工方共同制定签证实施方案,并调整工程组织设计,保证签证实施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三、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的控制措施1.严格遵守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的管理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工程或进行签证操作。
2.变更和签证的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和不确定性,确保变更和签证的目的和效果明确。
3.变更和签证的影响应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工期、质量、成本等方面的影响,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不受负面影响。
4.变更和签证的责任分工应清晰明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责任推诿和纠纷发生。
5.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变更和签证的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变更和签证的及时、有效实施。
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和施工签证过程的规范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防止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一、定义1、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价。
2、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对原工程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3、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临时用工等。
二、职责、权限成本管理部负责对变更签证费用的审核,负责现场复核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和签证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对图纸设计变更的提案及变更方案的造价比选。
工程管理部负责变更签证内容的审核;负责具体工程量和工作内容把关,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对具体工程量现场丈量及变更签证各种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三、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1、力求杜绝原则要求事前控制,提高施工图质量,设计变更要尽量少发生,力求杜绝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2、权力限制原则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3、一事一单原则每份变更(签证)应具备相应的《设计变更申请单》(见附表一)、《设计变更通知单》(见附表二)、《设计变更完工验收单》(见附表三)、《现场签证申请单》(见附表四)、《现场签证完工验收单》(见附表五)。
同一原因引起的不同专业的变更、签证须同时办理,避免重复计费和分拆签证。
4、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完工后,工程管理部必须在完工后2日内组织验收做好原始记录。
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做好记录签字确认,完工后出具验收单。
5、原件结算原则施工单位申报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相应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完工验收单》、《现场签证申请单》、《现场签证完工验收单》及相关附件的原件作为结算的必要条件。
6、标准表格原则所有单据都必须使用工程管理部统一下发的表格。
7、签字确认原则所有单据必须在建设单位相关执行部门、监理的有效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变更、签证实施完成后,必须由相关执行部门、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费用确认。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程序和管理,保障施工质量,控制工期,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以下是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2.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相关变更及现场签证事项应在项目管理计划中明确。
二、变更管理1.变更管理应由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并报经项目所有方或委托方同意。
2.变更管理应及时响应,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3.变更管理的程序包括:变更申请、变更确认、变更批准和变更执行等环节。
变更申请包括变更内容的明确描述、变更原因、变更影响分析、变更的时间节点等。
变更确认包括变更的可行性分析、变更的合理性评估、变更的风险分析等。
变更批准包括变更的审批流程、变更的责任人确定、变更的费用评估等。
变更执行包括变更的快速实施,变更的跟踪和变更的控制等。
三、现场签证管理1.现场签证管理应由项目经理或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并经相关部门或委托方的认可。
2.签证工作应及时响应,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3.签证管理的程序包括:签证申请、签证确认、签证费用核定和签证执行等环节。
签证申请包括签证内容的明确描述、签证的原因、签证的影响分析、签证的时间节点等。
签证确认包括签证的可行性分析、签证的合理性评估、签证的风险分析等。
签证费用核定包括签证费用的评估、签证费用的计算、签证费用的支付等。
签证执行包括签证的快速实施,签证的跟踪和签证的控制等。
四、责任与权利1.项目经理负责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项目相关部门负责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的支持和监督工作。
3.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五、处罚与奖励1.对违反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行为,应追究相应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2.对在变更及现场签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应进行相应奖励和激励。
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一、背景介绍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是指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种原因需要对原建设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这些变更与原建设方案的区别程度各不相同,有些可能只是小范围的调整,有些则可能涉及到全面的改变。
为了保证房地产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其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二、变更签证管理办法1.变更签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变更签证是指对房地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变更签证适用于房地产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规划、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
2.变更签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申请:建设单位在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变更签证申请材料。
(2)审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对变更签证申请作出审批决定,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变更签证。
3.变更签证的审查与批准条件(1)合规性:变更签证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得违反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不得影响房地产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必要性:变更签证必须是出于必要性的考虑,即在原建设方案下无法完成工程施工或无法满足建设单位的实际需求时才能进行申请。
4.变更签证的实施和监督(1)实施:建设单位在获得变更签证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参建单位和施工方,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方案,并按照变更签证的要求进行调整或修改。
(2)监督: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理机构应加强对变更签证的监督,确保其实施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变更签证的实施情况。
三、变更签证申请流程1.建设单位提交变更签证申请材料,包括变更说明、变更设计文件、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影响评估报告等。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相关要求,则进行初步评估。
3.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并重新提交变更签证申请。
大学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
大学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大学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规范大学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保障学生的权益,也为使大学的治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大学的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
三、工程变更1. 工程变更的定义:指已经提交申请或已批准的工程项目,因有所变化而需要修改工程申请的情况。
2. 工程变更的区分(1)重大变更:如需对原有用地或建筑结构进行变更的情况,需向相关部门提交重大变更申请,并按相关规定调整。
(2)一般变更:如需对原有装修材料或设备进行更换、增添等的情况,需向大学工程管理部门提交一般变更申请,并按相关规定调整。
3. 工程变更的程序(1)提交申请:工程承包商需向大学工程管理部门提交工程变更申请,内容应包括工程变更的原因、范围、影响等。
(2)审核审批:大学工程管理部门应对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审批的结果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告知工程承包商。
(3)变更实施:工程承包商应在审批成功后安排进行工程变更,工程管理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书面报告。
四、签证管理1. 签证的定义:指在外籍学生在大学进行学习期间,需要保持合法身份的证件申请。
2. 签证的类型(1)学生签证(F签证):适用于有意愿在美国境内就读的学生。
(2)交流生签证(J签证):适用于参加交流项目或学者交流计划的学生。
3. 签证的申请(1)学生自行申请:学生可以自行向美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学校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2)学校代为申请:学校可以代表学生申请签证,学校需要提交学生的相关材料、担保书等文件。
4. 签证的管理(1)签证登记:学生到达美国后需第一时间在学校领取登记表并填写完整。
学校应对登记表进行审核,并妥善保存学生的个人信息。
(2)签证有效期: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签证有效期应为至少与学生在校期限相等的时间。
(3)失效处理:当学生签证失效时,学校应收回学生的签证,并将学生的个人信息报送给有关部门。
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投资控制,杜绝(减少)工程争议和索赔,特制定工程变更和签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库及加油站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所有建设项目。
本办法涉及的范畴是指建设立项、批复中没有涵盖而需要增补的、设计图变更的等所有涉及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造价变化的变更及签证。
第三条工程变更及签证工作须坚持效益原则、规范原则和“集体决策、逐级负责”的原则,市州公司投资部门、省公司发展规划处及相关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测单位等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相关部门应通过加强对设计及勘测单位资质、委托书、各项合同、设计审查及技术交底等管理,严格遵守建设管理程序,科学、合理、完整地编制和划分标段内容,认真组织招标答疑工作,减少工程变更和签证。
第五条全省系统内变更及签证工作无论大小,均由省公司统一管理,省公司发展规划处是此项工作的管理部门。
市州公司是此项工作的执行单位,负责组织此项工作的申报,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员落实,并签证。
第六条《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在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第七条工程项目完工,决算送审前,市州公司组织项目总投资内审(含工程变更、签证项目),在未超投资计划总批复时,不用申报追加投资计划请示,变更、签证的相关资料作为审计决算的依据;超出投资计划时,申报追加投资计划请示,变更、签证的相关资料作为追加投资计划的依据,也作为审计决算的依据。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八条工程变更的类型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对合同工期、质量、进度无影响,且不增减工程费用的变更事宜。
2、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且对合同工期、质量、进度无影响、一次变更费用在3万元以内的变更事宜。
3、重大变更:或改变设计原则,或对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进度有影响,或一次变更费用3万元(含)以上的变更事宜。
第九条正常情况下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1、工程变更可以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监理、施工、设计单位之中的任何一方提出。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变更工作,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修改、材料更换等。
所有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合理、规范”的原则,确保变更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二章签证管理流程第四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包括三个阶段:申请阶段、审批阶段、执行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阶段:项目相关人员填写变更申请单,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和影响,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批阶段:项目负责人召集变更评审会,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并进行风险评估。
3. 执行阶段:经过审批的变更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保证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流程应当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规定。
第三章签证管理责任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指导签证工作的开展,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要求。
第七条签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资格,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签证工作的记录和整理工作,保证签证流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签证工作的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确保工程变更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签证管理措施第九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包括:1. 制定变更管理规程和标准,明确变更流程和责任单位。
2. 建立变更申请单和审批表格,规范变更申请的内容和审批流程。
3. 制定变更工作的评审标准和风险评估方法,确保变更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建立签证管理档案,审批通过的变更工作应及时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
5. 进行签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签证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五章签证管理监督第十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模板)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变更和签证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和签证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促进廉政建设。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及其绝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或代建项目工程变更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应当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变更。
确需变更的,在必须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原则下,按程序审批。
第二章工程变更(签证)范围第四条工程变更(签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方、建设方及现场等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建设工程变更:(一)完善施工图而发生设计变更:设计文件中存在错、漏、缺或不完善;国家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二)由于规划调整引起的设计方案的调整或因对使用功能提出的修改而引起的工程变更;(三)施工现场因地质、水文、地形等不可预见因素,按原设计难以实施;(四)因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等原因提出的变更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而引起的工程变更;或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工程加固补强等而进行的工程变更。
(五)代建项目由于施工范围变更;(六)业主方的其他新要求。
第五条按变更性质、重要程度和造价影响,工程变更分为一类变更和二类变更。
一类变更:是对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内容、造价有较大改变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一类变更:(1)改变建设规模,增减单项、单位工程的;(2)变更已确定的主要技术方案;大幅影响工程建设投资的;(3)单项变更估算价款1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二类变更:除一类变更以外的工程变更即单项变更估算价款在10万元以下的。
工程变更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范围,分级管理,严禁将工程变更项目拆分或肢解。
第六条变更(签证)处理原则上分为两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变更(签证)事项申报审批阶段,由项目工程师按照《工程变更(签证)事项审批表》附件1办理;2、第二阶段为变更(签证)费用核定阶段,按照《工程变更(签证)实施费用申报表》附件2办理。
集团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目录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定义 (1)4.职责体系 (2)5.变更签证管理原则 (3)6.变更签证管理要求 (5)7.其他 (5)8.附件 (6)1.目的为明确变更签证管理中的权责划分,规范变更签证的操作程序,建立变更签证的审批路径,确保及时高效有序运作,促进战略目标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集团所属项目。
3.定义3.1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院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一般指设计方在正式图纸设计完成以后,因为错漏碰缺、政策法规、营销要求、二次深化等原因而对设计进行的修改。
3.2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由项目工程管理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交由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签证是由于现场的某种特殊原因而造成的工作内容增加的技术经济文件。
3.3原因分类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按其主要形成原因进行分类,共计十类。
设计变更按发生原因、发起部门的不同,将设计变更分为政策要求、设计优化、设计错漏碰缺、营销调整、公司调整、设计洽商、二次深化、图纸会审共八类。
政策要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修订、补充或新政策出台,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在设计和施工中提出的调整意见及要求而导致开发项目成本金额或事项变动。
设计优化:各部门对施工图纸进行成本、工艺优化,更加经济合理,节省成本等。
设计错漏碰缺:正式施工图发出后,因设计错误、信息不全、专业图纸之间冲突、内容缺失、图纸与现场条件不符、对二次设计预留条件不足等原因导致对已发出图纸补充、修订或更新。
营销调整:由营销部门提出的项目品质调整、标准调整。
公司调整:交付项目为完善开发产品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为目的而进行功能和品质的增减、调整;项目定位调整;公司为适应市场变化而统一的标准。
设计洽商:因施工原因造成工艺工法调整;现场变化引起的设计变更。
二次深化:由二次深化设计而导致的设计变更。
图纸会审:正式施工图下发后,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组织,设计部门、工程部门、成本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对施工图纸的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完整性等内容的校核而形成的相关文件。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变更签证管理办法1.变更签证控制的总体原则1.1.限权签证:经办人按规定的工程变更签证权限办理洽商内部审核会签手续,未按规定完成内部审核前,不得越权签证。
1.2.即时签证:经办人按规定的工程变更、洽商、签证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后补。
1.3.先定后干:原则上对所有签证都要先定价后实施,只有特殊情况下才能例外。
特殊情况是指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1.4.每单一算:每份变更、洽商、签证单只能记录一项事件,对应一份合同,并且须单独编制预算。
1.5.一月一清:次月应完成对上月变更签证的核对、洽谈、确认、成册与存档。
1.6.完工确认:当变更、洽商、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隐蔽工程须在覆盖之前确认。
1.7.原件结算:只有工程变更签证的原件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8.复审:变更签证费用经预算部专业工程师确定后再由预算部经理确认审核。
1.9.法律约束:除非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为闭口包死合同,其它均须将《关于变更签证事项的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或在合同条款中体现。
2.变更意向确认程序2.1.变更意向来自公司内部:提出部门将变更意向提交技术部,技术部协调预算合同部专业工程师对变更内容进行估价,并据此估价在OA上填写<变更签证内部审批单>说明变更内容及变更原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OA审批流程→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对外办理变更签证手续。
2.2.变更意向来自设计单位:由技术部确认变更可行、必要后转预算合同部专业工程师估算变更费用并OA填写<变更签证内部审批单>说明变更内容及变更原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OA审批流程→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对外办理变更签证手续2.3.变更意向来自施工单位: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依据施工单位费用预算OA填写<变更签证内部审批单>说明变更内容及变更原因→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完成OA审批流程→工程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对外办理变更签证手续2.4.现场对外办理变更签证的具体签认顺序由工程部经理负责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讨论确定。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提高工程变更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的各个环节。
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1.变更申请设计单位或工程施工单位发现需要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的,应当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详细的变更内容和理由说明。
2.变更评估业主或监理单位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变更评估,评估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等方面的影响,并编制变更评估报告。
3.变更审核业主或监理单位按照变更评估报告的内容,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确认。
4.变更审批变更审核通过后,业主或监理单位应当向设计单位发出工程设计变更的书面审批函。
设计单位收到审批函后,应当按照审批函的要求进行设计变更。
5.变更记录业主或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并保存工程设计变更的记录。
记录应包括变更的原因、内容、批准单位和批准时间等信息。
四、现场签证管理1.现场签证申请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需要进行现场签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签证内容和理由说明。
2.签证评估监理单位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签证评估,评估签证是否符合工程施工标准和规范要求。
3.签证审核监理单位按照签证评估的结果,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对签证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确认。
4.签证批复签证审核通过后,监理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现场签证的书面批复函。
施工单位收到批复函后,应当按照批复函的要求进行现场签证。
5.签证记录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并保存现场签证的记录。
记录应包括签证的原因、内容、批准单位和批准时间等信息。
五、违规处理对于未经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业主或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七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项目公司工程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成本,规范在建项目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管理原则“以事前控制为主”。
在设计阶段,项目公司应优选设计单位,并聘请专家或设计监理参与实施设计监理,主动影响设计、有效控制设计质量。
在工程招标阶段,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作好图纸会审及优化设计等工作,重点审查图纸的规范性、建筑功能设计、建筑造型与立面设计、结构安全性、材料代换的可能性、各专业协调一致情况、施工可行性等,及时纠正设计中的缺陷和失误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原则上合同一经签订,不得办理变更、签证,特殊情况应遵照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项目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名词含义:(一)地产公司:中交地产有限公司。
(二)城乡公司:中国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三)项目公司:城乡公司为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而依法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
(四)工程变更:包含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指对设计资料及实施工程进行的修改、补充、完善、优化。
(五)现场签证:指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等额外施工内容所作的签认证明。
(六)单项变更、签证:指单栋楼或施工现场不具累加性的单一事件的变更或签证。
如:1#楼门窗改变;地下障碍物的处理。
(七)累计变更、签证:指相对同一施工单位具有相同内容的变更或签证。
如:1~8#楼的地面做法变更;因墙体位置改变导致水、暖、电、气等相关专业的变更。
(八)估算金额:指含税总造价,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利润、管理费、规费、价差、税金等。
(九)重大设计变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1.估算金额≥200万元的设计变更。
2.变更涉及如下内容的:(1)规划要求:建筑位置、退线距离、平面位置、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设置等总平面布局。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二0一五年十二月..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变更合理、及时、准确,使得工程的进展处于受控状态,从而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方案,不准实施,擅自实施的不办理工程支付,由此发生的费用增加或工程延期等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三条工程变更管理的原则为:鼓励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严禁利用工程变更来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和扩大规模、增加工程造价。
工程变更必须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前提。
第二章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分类、定义、原则第四条所有变更签证应分为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施工现场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技术、经济签证核定单)二大类。
..第五条工程变更定义: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2、现场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第六条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由于报批需要时间,所以在施工现场由现场负责人当场审批的一个过程。
第七条工程变更审批的基本原则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安全储备,对竣工后的运营与管理不产生不良影响;2、工程变更在技术上可行、可靠;3、工程变更尽可能在工期和施工条件方面,对后续施工或接口无不良影响。
工程变更的费用是经济合理的。
第三章工程变更管理组织形式第八条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由经营管理部牵头,技术协调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按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完..成相关工作。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条、目的: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公司内部变更由技术部签发。
(1)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1、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0元(含)以下的。
2、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项目部和成本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项目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1.3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能更加节约成本。
1.4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2.1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2.4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3.1项目部:3.1.1办理项目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1.3负责变更的实施3.2成本部:3.2.1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2.2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2.3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汇报3.3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重大设计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4.相关流程:4.1项目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4.2对于已经从技术角度确认可以实施的变更项目,转至成本部进行费用估算后,成本部有对变更经济性审查和提出建议的权利4.3对于经设计单位和公司正常手续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项目部下发《设计变更单》给成本部以及和此项变更有关的其他部门,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实施5.其他:5.1项目部在施工前应仔细审阅图纸,对设计变更应提前提出解决申请,如果没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变更申请,由此发生的变更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由于施工技术措施及工艺不当、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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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文件编号:RKPH/EC/04/080327 编制日期:2008 年3 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1.2 适用范围及定义第二章职责、权限2.1 设计变更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4.2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的办理流程4.3材料批价的办理流程第五章变更、签证办理的有关规定5.1设计变更须关注事项5.2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须关注事项5.3材料批价须关注事项第六章档案管理流程图《设计变更流程图》《工程签证/ 现场签证流程图》《材料批价流程图》附表附表一《设计变更申请单》附表二《设计变更通知单》附表三《工程变更申请单》附表四《施工现场签证申请单》附表五《工作联系单》附表六《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附表七《变更/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审批单》附表八《变更/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附表九《材料批价申请单》附表十《材料批价单》附表十一《变更、签证、索赔台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1.1.1 规范集团范围内变更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
1.1.2确保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1.2 适用范围及定义1.2.1 本办法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集团本部、城市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1.2.2变更签证的定义:变更签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批价。
图纸等技术条件不齐备,在招投标及合同签定阶段暂时无法确定型号材质等技术标准的材料设备,合同中以“暂估价”进入,后期按实调整、进行批价1.2.3变更签证与工程索赔的区分:第二章职责、权限2.1 设计变更2.1.1 主管运营总监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
10万元v 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负责审批。
凡是影响建筑物立面效果、对已售房屋面积、户型、交楼标准发生变更的均须报运营总监审批。
2.1.2 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w 10万元的审批。
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负责《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签发。
2.1.3 城市公司设计部负责判断所有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
负责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含费用预估)并组织审批。
负责向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函,并对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图纸等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对于单项设计变更W 10万元,可由设计部负责人与工程部负责人共同确定后安排设计单位设计。
参与设计变更的现场验收。
2.1.4城市公司工程部负责判断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并反馈给设计部。
负责判断所有设计变更现场实施的可行性及施工方案。
负责向监理、施工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编号。
负责建立、管理设计变更台账。
负责监督设计变更的执行。
负责组织设计变更的现场验收。
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费用确认的初步审核,并参与谈判。
2.1.5城市公司成本合约部协助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费用预估。
负责计算设计变更的工程量。
负责设计变更费用的审核、谈判及确认负责组织设计变更费用确认的审批负责建立以合同为单位的设计变更的PVO 、VO ,并录入动态成本。
2.1.6 城市公司营销部负责将客户提出的变更反馈给设计部。
对与销售承诺发生变化的设计变更提出意见。
2.2工程变更、现场签证2.2.1 主管运营总监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和执行董事共同审批。
10万元V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w30万元,主管运营总监C00负责审批。
2.2.2城市公司总经理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w 10万元的审批。
总经理可酌情授权工程负责人及甲方代表,但应征得主管运营总监C00 同意。
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确认w 10万元的审批。
负责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申请/费用确认〉10万元的审核。
负责材料批价的最终审批。
2.2.3城市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含费用预估)的审批。
单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申请的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授权。
负责向监理、施工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编号,并抄送成本合约部。
负责建立、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台账。
负责监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执行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验收。
负责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费用确认的初步审核,并参与谈判。
负责确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量。
负责对批价材料的工程量、技术标准的核实。
2.2.4 城市公司成本合约部协助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预估。
负责对批价材料的价格审核。
负责核实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量。
负责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确认的谈判。
负责审核确认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并组织审批。
负责建立以合同为单位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PVO、V0,并录入动态成本。
注释:1、总经理与部门经理之间若设有副总或总监, 则副总或总监为该部门的负责人。
副总或总监的责任及权力由总经理授权,总经理的授权必须取得COO 的批准。
在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内,副总或总监可代行总经理的职能,但对外的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发出。
总经理不在时由COO 签字发出。
2、为了加快审批,超出甲方授权代表的授权范围, 但在工程副总或总监授权之内的事宜, 可由甲方授权代表报工程副总或总监批准后,以甲方授权代表的名义发出给施工单位。
3、若在工程副总或总监授权范围内, 副总和总监的签字可签在总经理一栏内, 其它则签在工程部一栏中。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处理原则3.1 力求杜绝原则要求事前控制,提高施工图质量,设计变更要尽量少发生,力求杜绝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3.2 权力限制原则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3.3 一事一单原则每份变更(签证)应具备相应的《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 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
同一原因引起的不同专业的变更、签证须同时办理,避免重复计费和分拆签证。
3.4 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完工后,现场工程部必须在完工后3 日内组织验收,在《变更/签证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3.5 原件结算原则施工单位申报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相应有效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变更/签证验收单》及相关附件的原件作为结算的必要条件。
3.6 标准表格原则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单》、《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通知单》、《变更/ 签证/ 索赔费用确认书》《变更/签证验收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3.7 合同依据原则3.7.1应对施工单位明确: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必须在发包方有效签字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方有效;变更、签证实施后,《变更/签证验收单》须具备工程部、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合格的意见后,方可办理结算。
3.7.2合同中应约定变更、签证的计价原则及零星工日综合单价等常规项目的价格。
第四章变更、签证的办理流程4.1设计变更的办理流程(见设计变更流程图)4.1.1设计、施工、监理、客户等外部单位提出的变更由相应内部部门对接,报送设计部。
如下表:4.1.2设计部提出初步方案(包含变更费用及对在施工程的影响),判断变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w5万元的设计变更可由设计部和工程部共同确定后安排设计单位设计,〉5万元的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安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4.1.3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申请单》(见“附表一”),附设计单位的变更文件及相应变更图纸,按照审批权限组织审核签字,其中:若属交房标准的变更,应详细说明,并报C00审批。
涉及对交房标准发生变化的变更及影响对客户的销售承诺的变更,设计部应征求销售部意见,并在设计部意见中说明。
设计变更费用估计由设计部负责,成本合约部给予协助。
工程部应判断变更是否对工期造成影响、是否牵涉返工,并负责与设计部协商减少影响、确保变更所引起的各专业连锁变更一次性完成。
工程部若对设计变更有意见,应与设计部协商解决。
设计部负责审查变更图纸。
4.1.4工程部在审核《设计变更申请单》的同时根据其内容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见“附表二”)、编号,并随《设计变更申请单》一同上报总经理。
由城市公司总经理签发、加盖公司公章。
4.1.5 由工程部将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连同设计单位编制的有效签章的设计变更文件及变更图纸等分发给监理和施工单位,同时抄送成本合约部,并建立设计变更台帐(见“附表十一” )。
4.1.6成本合约部进行估价,形成PVO。
若主合同对变更事项的计价原则未做约定,则应提前与施工单位沟通协商。
若协商不成,应以不影响施工为前提进行协调解决,例如:通报城市公司总经理,对变更价款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是否可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先施工后谈价,暂缓矛盾;4.1.7《设计变更通知单》应在完成有效签字及相应盖章后,通知施工单位开始实施。
特急类(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变更)设计变更,可以先实施,再在开始实施后5 个工作日内,按正常程序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如属隐蔽工程及事后不可复核的工程,则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或拆毁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量。
4.1.8设计变更更对现有工程造成影响的,施工单位须及时提出,并由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监理签认《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见“附表六”)。
成本合约部应在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对设计变更通知单的预算(PVO)。
4.1.9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组织施工,完成变更工作内容后填写《施工现场变更/ 签证单》(见“附表六”)并申报验收,工程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现场复核验收设计变更实施情况,并签字确认施工单位申报变更结算: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的完整结算资料。
资料包括:《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与变更相关的所有往来函件、施工合同中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费率合同或合同缺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执行定额的应附工料分析表、相关的图纸等。
对于费用未核定的设计变更,工程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计算相关费用并申报结算。
工程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设计变更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工程量(图纸可计算出的)和价格不作审核。
成本合约部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完成变更结算核定,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变更单价的,应保留询价计录。
成本合约部应在与总经理进行沟通后组织与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编制《变更/签证/索赔费用确认书》V0 (见“附表八”),施工单位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