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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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演进与透视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演进与透视

中共党史研究2018年第12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012)34王丹莉 武 力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①之间的财政关系是一个国家财税制度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国经历了一个财政分权的过程。

这既改变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也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经济发展的路径与方式。

学者们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不同视角审视和探讨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变化对中国法治化进程、政府治理、地方政府行为、经济增长、区域差异、支出结构、公共品供给等诸多层面的影响,相关成果不胜枚举。

本文拟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梳理和探讨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分权的过程中,央地财政关系所发生的变化及其内在逻辑。

一、财政包干下的放权尝试(1979—1993) 1979年至1993年可以被视为改革开放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调整的第一阶段。

在此期间,中央政府开始了以财政包干为主要特征的放权尝试,在一系列配套改革下,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以及经济发展方面都获得了计划经济时期所不能比拟的自主权。

中央的放权为地方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却始终难以缓解中央政府的财政困境,这为分税制改革的推行埋下了伏笔。

(一)“分灶吃饭”的逐步推进财政的放权尝试并不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的新事物。

早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中央政府在“大跃进”时期以及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都不乏权力下放的尝试。

从数据上看,自“大跃进”时期开始,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就再也没有恢复到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高水平。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伴随着对强调集中决策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大幅度改革,财政分配领域更大力度的放权和改革也在同步推进。

从1976年到改革开放初,中国的财政管理体制主要是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体制,以及1978年开始在陕西、浙江、湖南、北京等省市试行的“增收分成,收支挂钩”体制。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0902404038 虞春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与一般行政地方的关系中央与自治地方的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根据宪法规定,中央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直接管理省以下的地方政府。

所以,从政权的层次的角度上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央政权与省级政权的关系。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毋庸置疑,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以此为界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进入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在这前后30年间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表1: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1949—1978年)时期体制特点企业管理财政管理计划管理建国初期(1949—1952)权力集中“统收统支”(1950)。

“条条”管理体制初告形成。

“一五”时期(1953—1957)集中统一部属企业由2800个增至9300个,户数约占中央和地方管理工业企业总户数的16%,产值占49%。

“统一领导、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侧重集中”(1954)。

中央支配的财力占国家预算收入的75%。

实行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

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不得层层加码。

“大跃进”时期(1958—1960)权力下放工业企业除了一些重要的特殊的试验性质的企业外,一律下放给地方。

“划分收支、比例分成、五年不变”(1958);“收支下放、计划包干、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年一变”(1959)。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40%降至20%。

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的、专业部门和地区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

五年调整时期(1961—1965)权力上收企业管理权上收,部直属企业增至10500个,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42.3%。

财权收至省市自治区以上。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容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容

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内容
一、政治领导
中央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地方的政治领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央通过制定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为地方提供政治方向和指导。

同时,中央还负责监督地方政府的执行情况,确保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

二、经济管理
中央和地方在经济管理方面有着明确的分工。

中央负责制定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而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经济管理和运作。

这种分工使得中央能够从宏观角度把握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而地方政府则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经济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央通过制定社会政策,指导地方政府进行社会管理。

地方政府则负责具体的社会服务和管理,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

这种分工使得中央能够从宏观角度把握社会发展的方向,而地方政府则能够更好地满足本地居民的需求。

四、信息共享
中央和地方之间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中央需要了解地方的发展情况、需求和问题,以便更好地制定政策和提供支持。

同时,地方政府也需要了解中央的政策导向和要求,以便更好地执行政策和满足居民需求。

通过信息共享,中央和地方可以更好地协调行动,促进国家发展。

五、责任分担
中央和地方在关系中需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中央作为国家的代表,需要对全国范围内的公共事务负总责。

而地方政府则需要负责本地的公共事务管理,为本地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这种责任分担机制有助于确保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和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实现国家与地方的和谐发展。

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

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

论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包括权力关系、财力关系、行政关系和决策关系等方面:
1. 权力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权力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层级关系,中央拥有国家最高权力,负责制定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地方政府则根据中央的要求执行和实施。

中央与地方之间通过法律、政策和行政命令等途径来协调和规范双方的权力行使。

2. 财力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政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中央政府通过税收、国库收入和发行国债等方式获取资金,然后根据地方情况进行分配。

这种财力关系旨在保证中央政府能够调动全国的经济资源,同时也确保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财政支持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3. 行政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中央政府拥有权力来进行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确保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行使职责,同时也为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行政协助。

地方政府则负责按照中央的要求具体执行各项政策和法规。

4. 决策关系: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决策方面存在一定的关系。

一些重大事项,如国家发展战略、政策框架和重大项目等,需要由中央政府来决策。

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决策和实施。

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需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决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实质内容是中央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领导、调配和管理各地方政府,使各级政府之间形成一种合作、协调和共同发展的关系。

这种关系旨在实现国家的统一、发展和稳定。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理解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一个龙头的中国,它的省份和地方都需要跟随中央政府走。

而每个省或城市都有自己的特点、优劣势和资源,与中央政府的关系非常重要。

本文将讨论中国所面临的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并借此探讨其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在中国近代史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处于相对分裂状态。

在清朝时期,中央政府相对薄弱,地方官员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到了民国时期,中央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试图削弱地方政府的权利,收回省市的经济命脉和财政控制权。

在1949年成立的中国有朝气蓬勃地发展着,中央政府也努力将国家的各个地方联合在一起。

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与地方关系颠覆了。

地方政治领袖用自己的权力,来替代了中央政府,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实行了他们自己的规则和政治理念。

在1979年改革开放时期,中央政府开始放弃它对地方的权力控制,赋予更多的自由和自治权利。

现如今,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和互利的。

中央与地方的现状在现代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

地方政府既可以利用中央政府的支持进行各项计划的实施,也可以通过实施自己的计划,为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做出贡献。

然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分配并不总是公平的。

在经济领域,中央政府通常控制着国内外贸易、金融和资源的分配。

而地方政府则承担着实施发展计划和投资的重任。

在中国的国家能源计划中,中央政府负责最大的电力生成和分配地区;而在各个省份,地方政府则负责其本地区的发电和分配。

在政治领域,地方政府通常是中央政府的执行剂和执法支持者。

然而,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地方政府的权力和影响力正在增长。

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能够增强中国的国情认识和国家统合力,同时也能够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尽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合作不能真正达到共赢的目标,但它的进展已经是非常显著的了。

中央最近宣布了一些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革,以削减地方上太多的自主权,让中央政府更好地管理国家。

中国的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

中国的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

中国的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一直以来都以中央集权的方式统治着国家。

这种体制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

然而,在改革开放以来,地方自治逐渐在中国的政治体系中崭露头角,成为了与中央集权相抗衡的力量。

本文将探讨中国的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关系及其影响。

中央集权是中国政治体系中的核心特征之一。

自古以来,中国的统治者一直倡导集权制度,强调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

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使得国家能够有效地进行决策和执行政策。

中央政府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制定法律、政策和规定,并监督和管理地方政府的行为。

这种体制的优点是能够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统筹协调各方面的资源,确保国家的整体利益。

然而,中央集权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受到限制。

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过于强大,导致地方政府在一些事务上没有足够的自主权。

这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行动能力和创新能力。

其次,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资源分配不平衡,导致地方政府之间的发展差距不断扩大。

一些地方政府经济繁荣,而另一些地方政府却发展缓慢,这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不公平现象。

第三,中央集权容易导致腐败和权力滥用。

权力过于集中,容易产生腐败和权力滥用问题,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逐步推行地方自治政策,试图解决中央集权带来的问题。

地方自治是指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主决策并管理地方事务的权力。

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地方政府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和发展空间。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方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经济、教育、社会等政策,并负责实施和管理。

地方自治的优点在于能够更好地满足地方居民的需求,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然而,地方自治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地方政府的自主权与中央政府的权力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地方自治体制的完善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但中央政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干涉地方政府的权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大变迁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一个多层面、多角度的体系,它包含着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乃至文化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最大变化,表现为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变化。

经济体制改革每向前跨进一步,都使中央与地方关系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并打上受经济体制改革影响的烙印。

我国中央与地方政治关系的改革,一般都是经济关系变化的延伸和发展,是经济体制改革在上层建筑领域的表现。

而“均衡、和谐地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不管是对经济体制改革还是对政治体制改革,都是一件十分重要也十分棘手的事情。

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而言,能否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直接影响到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统一的市场经济还是互相封锁的市场经济。

对于政治体制改革而言,能否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地方和基层组织积极性的发挥,甚至影响到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随之划分为与经济体制改革相对应的两个阶段。

一、以放权为主导的中央与地方关系(1992 年以前) 中央与地方关系根植于一个国家的社会体制之中,一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状况直接决定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形态特征和发展变化。

1949 年取得全国政权的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国家结构形式上选择的是单一制的中央集权模式,这是基于当时中国所面临的最重要问题所作出的决定。

表现在经济体制上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资源再分配——利益满足体制,中央政府通过这样一个完整的网络决定地方政府的行为。

这种利益满足体制奠定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模式——高度中央集权型,中央对地方政府具有强制性的指挥权,决策大多由中央一级作出,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能仅在于实现全社会利益的一部分。

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模式造成我国经济管理中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不利于地方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采取这些措施,才能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普遍地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谈谈你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

谈谈你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

谈谈你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指国家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政治、经济和行政互动关系。

以下是我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解:1.权力分配和层级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权力的分配和层级关系。

中央政府是国家政权的核心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国家政策和决策。

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下辖的行政区域,负责执行和落实中央政府的政策。

2.协调和合作:中央与地方关系需要建立在协调和合作的基础上。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通过沟通、协商和合作的方式共同解决政策问题和社会需求,并确保政府的各级部门之间的协调一致。

3.权限与责任:中央与地方关系中涉及不同级别政府之间的权限和责任划分。

中央政府具有制定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统一的主责,而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民生问题,以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

4.资源分配和财政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还涉及资源分配和财政关系。

中央政府在财政、税收和资源分配上有权力进行调控和决策,以确保资源和财富的合理分配。

地方政府则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管理和运用本地的财政和资源。

5.法治和行政效能:中央与地方关系需要在法治框架下运行,并追求行政效能。

法律和法规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为都有规范和约束作用,保障政府的权责利平衡。

同时,政府应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公共服务和治理能力,以满足人民的需求。

中央与地方关系在国家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涉及政权的分配、资源的分配和政策的落实。

一个良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能够促进政府间的协调合作,提高政府的决策效能,以及满足人民的需求。

政治制度改革:探析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政治制度改革:探析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政治制度改革:探析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政治制度改革:探析中央和地方的关系2023年,中国正处于政治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政治制度改革对于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探索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一直是中国政治制度重要的问题之一。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采取的是高度集中的政治制度,中央对地方有着严格的掌控和管理。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各地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越来越受到关注。

随着地方政府的改革和建设,地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和创新驱动力。

同时,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干预也引发了一些问题。

因此,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长期的矛盾和热点问题。

二、中央和地方之间存在的问题1.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矛盾。

地方政府经常出现“属地意识”和“发展观念”等差异,与中央政府的政策不太协调。

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会在国内外丑化中国,制造政治禁区,引发舆论焦点。

2.政绩观念与中央政策不协调。

在许多地方,地方政府官员经常会为了自己和地方政府的政绩而追求所谓“GDP 至上”,甚至不顾张弓射大鹰,导致采取了一系列不切实际的措施。

3.资金分配重不均,升迁机会不普遍。

在一些地方,中央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提供予地方政府,而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倚靠权力,背后的资源逐渐被垄断,高层人才交流区域也有所限制。

4.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拍卖等不规范行为。

在某些地区,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公有财产管理颇为混乱,专业知识缺乏或不专业化,使得资产管理不得体。

三、解决方案1.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通过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监督相应的地方政府机构,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使其更加透明和规范。

2.建立更加均衡的资金分配机制。

应当在中央和地方建立更加合理的财政分配机制,将资金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化,解决当前财政不足的局面。

试析央地关系变迁 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

试析央地关系变迁 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

央地关系变迁: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一、引言央地关系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和责任分配。

这种关系在国家治理中起着重要作用,能够影响政府决策、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央地关系也在不断演变。

本文旨在探讨央地关系的变迁过程,并分析分权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现象。

二、央地关系的演变2.1 从集权到分权中国自建国以来长期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权较大。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逐渐摆脱了高度集权的体制,开始向分权方向发展。

中央政府逐渐将一些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加自主地开展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

这种分权的改革为地方政府竞争提供了条件。

2.2 政策的地方差异化随着分权的推进,地方政府开始通过制定地方政策,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进行差异化的调整。

这种差异化政策的制定,能够满足不同地区发展的需求,提高地方政府的竞争力。

同时,这种差异化政策的制定也会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

2.3 地方政府的责任与权力在央地关系变迁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责任和权力逐渐增加。

分权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加独立地决策和落实政策,为地方发展提供更多的空间和机会。

这种增加的责任和权力也使得地方政府在政府间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

三、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3.1 竞争机制的出现随着分权的推进,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机制也逐渐形成。

地方政府为了争取更多的发展资源和提升地方形象,开始在政策、投资、税收等方面进行竞争。

例如,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减税降费、招商引资等措施,吸引外来企业投资。

这些竞争机制的出现,推动了地方政府的快速发展。

3.2 竞争带来的发展差异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不仅带来了发展机会,也带来了一定的发展差异。

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可能更加注重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了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因此,地方政府在竞争中需要在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间进行权衡和平衡,以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经济虽然高速发展,但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腐败领域也越来越广,这些都是影响中国科学发展、民族复兴的决定因素,如何彻底根除这些不良现象,这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觉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制度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解决中央和地方责权关系,统筹兼顾,平衡发展。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即中央集权的程度问题;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问题,包括控制能力和控制手段等,其中包括中央对地方的监督问题。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地方政府在法律上根据中央授予的权限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政治上完全从属于中央,政治领导由中央任命。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呈现着不同的态势。

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实质上形成了党统帅下的政治集权结构,各级地方政治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中国政治中枢各基本要素的放射。

中央通过对国家纵向与横向的政府机构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进行领导,同时,通过各级国家机构中的党组,通过上下对口机构设置,使党的组织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公共决策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党作为领导力量和执政力量,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将整个社会整合在党的组织网络之中,形成一个执政党高度集权的权能共同体。

党的权力的过度膨胀使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不能形成实质上的政府权能结构,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体系有其名而无其实。

党的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组织代替了国家机构的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陷入了繁杂的行政事务中,即无法有效容纳不断膨胀的领导事务,也无法集中精力调查研究做好党的决策。

一、中央和地方在政权管理的矛盾分析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是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也就是主管部门负责工作业务的“事权”,而地方政府管“人、财、物”。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经济虽然高速发展,但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腐败领域也越来越广,这些都是影响中国科学发展、民族复兴的决定因素,如何彻底根除这些不良现象,这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觉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制度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解决中央和地方责权关系,统筹兼顾,平衡发展。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即中央集权的程度问题;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问题,包括控制能力和控制手段等,其中包括中央对地方的监督问题。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地方政府在法律上根据中央授予的权限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政治上完全从属于中央,政治领导由中央任命。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呈现着不同的态势。

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实质上形成了党统帅下的政治集权结构,各级地方政治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中国政治中枢各基本要素的放射。

中央通过对国家纵向与横向的政府机构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进行领导,同时,通过各级国家机构中的党组,通过上下对口机构设置,使党的组织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公共决策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党作为领导力量和执政力量,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将整个社会整合在党的组织网络之中,形成一个执政党高度集权的权能共同体。

党的权力的过度膨胀使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不能形成实质上的政府权能结构,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体系有其名而无其实。

党的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组织代替了国家机构的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陷入了繁杂的行政事务中,即无法有效容纳不断膨胀的领导事务,也无法集中精力调查研究做好党的决策。

一、中央和地方在政权管理的矛盾分析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是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也就是主管部门负责工作业务的“事权”,而地方政府管“人、财、物”。

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及改革路径

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及改革路径

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及改革路径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年-1980年)新中国成立后,央地关系处于集中式的管理模式之中,地方政府主要是履行中央政府的命令和指示,缺乏较大的自治权利。

在这个时期,地方政府往往是作为中央政府的代理机构来管理本地区的事务。

中央政府对决策的控制和实施非常严格,地方政府在政策落实和执行上缺乏灵活性和主动性。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大力推进市场经济化和政治的改革,这也使得央地关系开始发生变化。

在这个时期,政府开始逐步放弃对经济领域的控制,为了吸引外资和增强地方经济发展的自主性,地方政府开始积极策划和推进经济建设项目,摆脱了“被动等待中央指示”的局面。

第三阶段(2000年至今)入世后的中国改变了国内外的格局,我国开始逐步走向市场化和民主化。

在这个时期,地方政府越来越具备独立决策的能力,地方政府在经济、环境、文化和教育等领域的自治权逐步加强。

同时,中央政府也逐步转变了管理方式,从“一切包办”向“委托、监管、评估”的模式转变。

近年来,我国央地关系改革路径有以下几点:1.增加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需要,可以适度调整税收、公共支出、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中央政府也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灵活性和自主决策权。

2.强化中央政府的监管作用中央政府作为国家最高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和财政运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尤其在重要领域和关键节点上,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管。

3.简化政府管理机构在改革中需要简化政府层级,缩减政府管理机构的数量和规模,使决策和执行的效率得到提高。

同时,政府也需要改进管理方式,加强对公共资源的优化和利用。

4.推进民主化改革在央地关系改革中,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与民众的事务对接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公开透明,突破行政权力任意干预公共事务的习惯。

总体而言,我国的央地关系改革是一个既需要强化中央政府管理与控制,又注重地方政府的权利和自治的平衡发展进程。

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及改革路径

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及改革路径

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及改革路径中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可以追溯到中国封建社会时期。

在中央集权思想的影响下,封建君主通过分封土地、设立长官等形式,将地方势力纳入中央统治体系之中。

随着中国走向现代化,中央政权的权威逐渐得到增强,央地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1949年以后,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中共中央成为全国的最高领导机构,地方政府则成为中央政府的代理机构。

在国家经济建设中,中央政府在计划制度下对地方经济进行指导和协调,地方财政则向中央交纳一定的财政收入。

在此期间,中央与地方并未形成明显的利益分配关系,央地关系相对平衡稳定。

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改革进入深水区,中央对地方的权力逐渐增强。

为了激发地方经济的活力,中央开始推行分税制改革,将原来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的税收进行统一征收和分配,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

但是,分税制改革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财力和行政自主权,也导致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着抢收抢缴、喜新厌旧和贪腐等问题。

近年来,中国央地关系的改革措施逐渐深化。

中央政府通过改革财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宏观管理和监督,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好的分配和利用。

央地权力交错、责权不清等问题得到解决,实现了全面、科学、规范的权力配置和运行。

其中,最重要的改革措施之一是财政体制改革。

中央政府逐渐增加专项转移支付、调整税收政策等方式,促进地方综合财力的提高和平衡发展。

同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限制负债,防止地方政府过度投资和财政风险。

此外,中央还逐步将一些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领域纳入中央管理,如环保、水利、电力等。

在此基础上,中国央地关系正在更加平衡和稳定地向前发展。

中央政府通过加强与地方协商、建立良好的政策沟通机制等方式,将经济政策落到土地,为全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中央与地方关系不仅应该包括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市(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且政党、民众、、公民社会组织,甚至外国政府或组织等行为主体都在其中发挥着不同程度的作用。

为了简单起见,本文将地方各级政府抽象为一般的地方政府,并将中央与地方关系界定为中央政府与一般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建国以来,这种关系始终处于动态演进过程之中。

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特点是收权与放权的往复循环;改革开放之后,以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取得了宝贵的成功经验,同时也显现了诸多不足。

古往今来,中央与地方关系是经济社会的政治框架,地认识和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模式,对进一步推动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大有裨益。

一、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毋庸置疑,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以此为界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进入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在这前后30年间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以收权与放权的往复循环为线索来刻画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演进历程是学术界的通行做法。

如表1所示,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经历了零和甚至负和的权力收放,每次循环似乎回到了起点,但其内容也有所差异。

1950年3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第一次对中央与地方经济管理权限进行了划分,全国的财政、经济、、行政管理权全部集中到中央政府手里,而地方政府则设立了与中央经济部门相对应的经济管理机构,“条条”管理体制初告形成。

与此同时,全国被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西南、中南、西北六大行政区,中央对省级地方政府的领导要经过大区一级。

不过,为了减少组织层次,增加工作效率,1954年6月中央撤消了大行政区。

从1953年开始,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对重点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直接计划与间接计[注:这七条放权原则分别是:(1)明确地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范围的计划、财政、企业、事业、物资、人事的管理权;(2)凡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带全局性、关键性、集中性的企业和事业,由中央管理,其他的交由地方管理;(3)企业和事业的管理,应该认真地改进和推行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或者以地方为主、中央为辅的双重领导的管理办法;]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2],1956年后,市场调节逐步被取消,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基本建立。

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及改革路径

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及改革路径

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及改革路径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及改革路径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程。

下面将以不同的时期为划分,详细介绍我国央地关系的发展进程及改革路径。

1. 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7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央地关系主要是以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指令式管理为主。

这一时期,中央政府实行高度集权,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府的命令,并向中央上报各项工作情况。

地方政府的权力相对较小,缺乏自治权,甚至可以说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

2. 大跃进与三年困难时期(1958-1962年)大跃进与三年困难时期是我国央地关系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在这一时期,由于计划经济的过度集中、指令主义的管理方式以及对地方实行过度征粮等政策,导致中央对地方的压迫过大,地方政府无法有效回应中央政府的要求,出现了大面积的饥荒和人员伤亡。

这一时期的央地关系暴露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过度干预的弊端。

3. 改革开放初期(1978-1992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央地关系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

中央政府开始推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开放政策。

这一时期,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较大的自主权,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发展理念,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本地区的发展道路。

中央政府还对地方政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财政分权,让地方政府能够自主安排财政支出,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4. 九十年代至今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央地关系逐渐调整和完善。

中央政府相对放权,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大财政分权力度,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创新。

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建立了一系列的指标体系来评估地方政府的工作。

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和经济发展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权,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积极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

在央地关系的改革路径上,我国强调实行政府分级管理,建立多层次的政府权力和财政体系。

这种分级管理的体制设计有助于更好地解决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关系,提高地方政府的决策能力和责任意识。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演进的历程及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演进的历程及经验

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
明确事权划分
中央与地方应进一步明确各自 的职责和权力范围,避免权责
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
建立事权清单制度
中央与地方应建立事权清单制度 ,明确各项事务的具体责任主体 和流程,确保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和规范性。
推进事权规范化
中央与地方应积极推进事权的规范 化管理,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确 保各项事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与地方 经济关系演进的历程及经验
2023-10-28
目录
• 引言 • 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演进历程 • 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演进的经验 • 未来展望与政策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01
引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研究背景与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演进历程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
素和演变过程。
总结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演 进的经验教训,提出优化政 府间经济治理的政策建议。
02
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演 进历程
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
中央高度集权,地方和企业没有自主权
01
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央政府对经济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地方
和企业缺乏自主权和决策权。
资源分配以行政手段为主
王建华, 王方方. (2019).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演进历程及经验. 当代中国史研究, (04), 79-92.
李海鹏, 张帆. (2020).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关系演进历程及经验. 经济体制改革, (06), 1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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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总结和梳理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演进的经验对于优化政府间经济 治理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中央与地方事务划分中的四大问题

中央与地方事务划分中的四大问题

中央与地方事务划分中的四大问题一般而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一个国家实现有效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基本职能的最主要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总体上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改革调整管理体制为重点,在推进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加快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加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逐步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转变。

经过多次的改革与调整,我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不断得以完善,但是目前仍存在着事务混乱、职责不清、上下错位、机构从上到下复制等问题。

具体表现为中央管理微观事务,地方承担宏观职能;微观管理权限和机构上收,地方推脱责任;地方有事务,无钱,中央有钱,地方向中央跑等诸多方面。

一、中央与地方事务分工不明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它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法令,统一领导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其他所属机构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管理中国的外交、国防、财政、经济、文化、教育等事务,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中央政府拥有最广泛的事务:行政领导权、行政立法权、行政提案权、行政监督权、人事行政权、建制权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按照地方组织法设立的地方政府的事务也是很大的,有行政执行权、行政领导权、行政监督权、行政管理权、人事行政权等。

把法律规定与现实中的中央政府事务和地方政府事务作一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目前各级政府事务缺乏明确而正式的划分。

这是因为,尽管宪法原则上对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责范围作出了规定,却并未通过立法对各级政府的事务加以明确划分,以致在实践中各级政府间在事务上并没有明显的区别——除了少数事务如外交、国防等专属中央政府外,地方政府的事务几乎全是中央政府事务的翻版。

缺乏明确的事务划分导致了两方面的后果。

一是政府事务的界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内外不清问题,即市场与政府职能的界定不明确,政府越位与缺位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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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以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这是指我国在1979年到1992年的全面改革,在经济体制上,主要改变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在政治体制上,主要改变党政合一,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

从总体上来说,这次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主要是向地方分权。

其主体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将更多的决策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和生产单位;二是给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以更多的利益。

两者的目的都是调动地方政府和生产者的积极性。

因此,这一时期的改革被称为以“简政放权”或“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的改革。

第三、初步形成的政治集权与经济分权相结合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这是指从1993年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改革从过去放权让利来激发各方面积极性的思路,转到以全面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上来。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进入了加强中央权威的政治集权与向市场分权并存的重构阶段。

可以看出,我国在1979年到1992年央地关系主要是一放权让利为基本思路,在政治和经济体制上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把更多的经济自主权下放到了企业和地方,在政治上也是简政放权,改变党政和一,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

而1993年以来,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改革从过去放权让利来激发各方面积极性的思路,转到以全面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上来。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决定》要求在二十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比较完整的总体设想和具体规划。

以此为基本目标,我国央地关系进入了加强中央权威的政治集权与向市场分权并存的重构阶段。

1. 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税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主要体现在以分税为主要特征、以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为实质的财政体制上。

分税制是规范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

分税制不仅仅是分收入、分财力,更重要的是分财权、分事权。

实行分税制,既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更是理顺中央与地方经济关系的迫切需要。

分税制的实施把中央与地方关系开始导入制度化的轨道上。

以2008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平衡关系来看,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净额22044.39亿元,相当于中央本级收入(32680.56亿元)的67.5%,也就是说,67.5%的中央本级收入以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形式转到地方使用。

地方从中央获得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净额22044.39亿元,相当于地方本级支出的44.8%,也就是说44.8%的地方本级支出是来源于中央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净额。

际上中央本级收入主要不是用于中央本级支出,大部分通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形式补助给了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相应形成地方财政收入并用于安排地方财政支出。

2.粮食生产和流通体制改革
3. 撤销省级分行、跨省区设置9家分行
4.改革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省以下机关垂直管理
5.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
这个阶段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特点表现为集权与分权同时存在,但却是分别落在两个不同的向度上:在中央与地方之间体现为政治集权,而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则体现为经济分权。

向市场分权就成为了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变革的重大举措。

1978年以后进行的放权让利改革,对于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虽然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却引起了一个重要的变化,即国家汲取财政的能力逐步下降,政府财力极度分散,中央财力降至历史最低点。

这使中央财政陷入了“弱中央”的局面。

这使到中央政府所应承担的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能力十分低下。

全国性和跨区域性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口益严重;国防支出占GDP的比重连年下降并跌至历史最低点,无法有效提供国防开支这类公共财力;无力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收入再分配,用于各地区重新分配的财政资金越来越少,无法运用财政政策稳定宏观经济。

放权让利的改革,己经走过了头,特别是超过了分权的底线,需要做出新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才能避免中国出现最坏的结果。

这一时期,无论是财政分税制改革,还是金融体制改革,都似乎是中央在加强经济权威,但实际上这些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其目的就是为中央加强政治权威服务的。

当时,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己被打破,新的经济体制还远没有全面建立起来,新旧两种体制在转轨时期的碰撞和磨擦错综复杂,成为经济发展中诸多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根源。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仍然是政企不分。

由于各级政府仍然掌控着主要的生产要素,因此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从而也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改革的焦点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宏观经济管理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首先就要把属于市场的权力还给市场,把属于企业的生产要素控制权还给企业,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其基础性作用。

其次就是把政府职能转到宏观经济调控,以及维持市场秩序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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