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国旗、国徽罪
侮辱罪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侮辱罪一、什么是侮辱罪(侮辱罪定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侮辱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侮辱罪的概念侮辱罪构成要件侮辱罪如何认定侮辱罪量刑标准侮辱罪立案标准侮辱罪司法解释侮辱罪辩护词侮辱罪案例侮辱罪的法律咨询侮辱罪律师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他人的行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
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
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哪些罪名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哪些罪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属于刑法的⼀个概括性罪名,该罪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其中包括公共秩序,司法秩序等。
那么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哪些罪名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哪些罪名第⼀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213、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277条214、煽动暴⼒抗拒法律实施罪 刑法第278条215、招摇撞骗罪 刑法第279条216、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证件、印章罪 刑法第280条第1款217、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证件、印章罪 刑法第280条第1款218、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民团体印章罪 刑法第280条第2款219、伪造、变造居民⾝份证罪 刑法第280条第3款220、⾮法⽣产、买卖警⽤装备罪 刑法第281条221、⾮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刑法第282条第1款222、⾮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件、资料、物品罪 刑法第282条第2款223、⾮法⽣产、销售间谍专⽤器材罪 刑法第283条224、⾮法使⽤窃听、窃照专⽤器材罪 刑法第284条225、⾮法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第285条⾮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 285 条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9 条第 1 款)提供侵⼊、⾮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具罪第 285 条第 3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9 条第 2 款)226、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第286条227、扰乱⽆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刑法第288条22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刑法第290条第1款229、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刑法第290条第2款230、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刑法第291条231、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291条之⼀,刑法修正案三23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刑法第291条之⼀,刑法修正案三233、聚众⽃殴罪 刑法第292条第1款234、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235、组织、领导、参加⿊社会性质组织罪 刑法第294条第1款236、⼊境发展⿊社会组织罪 刑法第294条第2款237、包庇、纵容⿊社会性质组织罪 刑法第294条第4款238、传授犯罪⽅法罪 刑法第295条239、⾮法集会、游⾏、⽰威罪 刑法第296条240、⾮法携带武器、管制⼑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威罪 刑法第297条241、破坏集会、游⾏、⽰威罪 刑法第298条242、侮辱国旗、国徽罪 刑法第299条243、组织、利⽤会道门、邪教组织、利⽤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刑法第300条第1款244、组织、利⽤会道门、邪教组织、利⽤迷信致⼈死亡罪 刑法第300条第1款245、聚众淫乱罪 刑法第301条第1款246、引诱未成年⼈聚众淫乱罪 刑法第301条第2款247、盗窃、侮辱⼫体罪 刑法第302条248、赌博罪 刑法第303条249、开设赌场罪 刑法第303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250、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刑法第304条第⼆节 妨害司法罪251、伪证罪 刑法第305条252、辩护⼈、诉讼代理⼈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刑法第306条253、妨害作证罪 刑法第307条第1款25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刑法第307条第2款255、打击报复证⼈罪 刑法第308条256、扰乱法庭秩序罪 刑法第309条257、窝藏、包庇罪 刑法第310条258、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刑法第311条259、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第312条刑法修正案六260、拒不执⾏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313条261、⾮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刑法第314条262、破坏监管秩序罪 刑法第315条263、脱逃罪 刑法第316条第1款264、劫夺被押解⼈员罪 刑法第316条第2款265、组织越狱罪 刑法第317条第1款266、暴动越狱罪 刑法第317条第2款267、聚众持械劫狱罪 刑法第317条第2款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268、组织他⼈偷越国(边)境罪 刑法第318条269、骗取出境证件罪 刑法第319条270、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境证件罪 刑法第320条271、出售出⼊境证件罪 刑法第320条272、运送他⼈偷越国(边)境罪 刑法第321条273、偷越国(边)境罪 刑法第322条274、破坏界碑、界桩罪 刑法第323条275、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刑法第323条第四节 妨害⽂物管理罪276、故意损毁⽂物罪 刑法第324条第1款277、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刑法第324条第2款278、过失损毁⽂物罪 刑法第324条第3款279、⾮法向外国⼈出售、赠送珍贵⽂物罪 刑法第325条280、倒卖⽂物罪 刑法第326条281、⾮法出售、私赠⽂物藏品罪 刑法第327条282、盗掘古⽂化遗址、古墓葬罪 刑法第328条第1款283、盗掘古⼈类化⽯、古脊椎动物化⽯罪 刑法第328条第2款28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刑法第329条第1款285、擅⾃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刑法第329条第2款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罪286、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刑法第330条287、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刑法第331条288、妨害国境卫⽣检疫罪 刑法第332条289、⾮法组织卖⾎罪 刑法第333条第1款290、强迫卖⾎罪 刑法第333条第1款291、⾮法采集、供应⾎液、制作、供应⾎液制品罪 刑法第334条第1款292、采集、供应⾎液、制作、供应⾎液制品事故罪 刑法第334条第2款293、医疗事故罪 刑法第335条294、⾮法⾏医罪 刑法第336条第1款295、⾮法进⾏节育⼿术罪 刑法第336条第2款296、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取消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罪名)第 337 条第 1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11 条)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97、污染环境罪(取消重⼤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第338条(《刑法修正案(⼋)》第46条)298、⾮法处置进⼝的固体废物罪 刑法第339条第1款299、擅⾃进⼝固体废物罪 刑法第339条第2款300、⾮法捕捞⽔产品罪 刑法第340条301、⾮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动物罪 刑法第341条第1款302、⾮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动物、珍贵、濒危野⽣动物制品罪 刑法第341条第1款303、⾮法狩猎罪 刑法第341条第2款304、⾮法占⽤农⽤地罪 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政案⼆305、⾮法采矿罪 刑法第343条第1款306、破坏性采矿罪 刑法第343条第2款307、⾮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四308、⾮法收购、运输、加⼯、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同上309、盗伐林⽊罪刑法法第345条第1款310、滥伐林⽊罪 刑法第345条第2款311、⾮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罪 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七节 ⾛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12、⾛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刑法第347条313、⾮法持有毒品罪 刑法第348条314、包庇毒品犯罪分⼦罪 刑法第349条第1款、第2款315、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刑法第349条第1款316、⾛私制毒物品罪 刑法第350条第1款317、⾮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刑法第350条第1款318、⾮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刑法第351条319、⾮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幼苗罪 刑法第352条320、引诱、教唆、欺骗他⼈吸毒罪 刑法第353条第1款321、强迫他⼈吸毒罪 刑法第353条第2款322、容留他⼈吸毒罪 刑法第354条323、⾮法提供⿇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刑法第355条第⼋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24、组织卖淫罪 刑法第358条第1款325、强迫卖淫罪 刑法第358条第1款326、协助组织卖淫罪 刑法第358条第3款327、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刑法第359条第1款328、引诱幼⼥卖淫罪 刑法第359条第2款329、传播性病罪 刑法第360条第1款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33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刑法第363条第1款332、为他⼈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刑法第363条第2款333、传播淫秽物品罪 刑法第364条第1款334、组织播放淫秽⾳像制品罪 刑法第364条第2款335、组织淫秽表演罪 刑法第365条以上就是店铺⼩编整理的关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哪些罪名”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侮辱诽谤的治安处罚量刑标准
侮辱诽谤的治安处罚量刑标准侮辱、诽谤是指对他⼈⼈格、名誉权进⾏侵害的⼀种⾏为,如果侮辱、诽谤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由⾏政机关进⾏处罚,那么侮辱诽谤的治安处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侮辱诽谤的治安处罚量刑标准⼀、侮辱诽谤的治安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侮辱、诽谤⾏为的治安处罚标准是进⾏五⽇以下⾏政拘留或者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有下列⾏为之⼀的,处五⽇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以上⼗⽇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法威胁他⼈⼈⾝安全的;(⼆)公然侮辱他⼈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企图使他⼈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及其近亲属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扰他⼈正常⽣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隐私的。
⼆、侮辱、诽谤罪⽴案标准侮辱罪⽴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涉嫌以暴⼒或者其他⽅法公然侮辱他⼈,情节严重的,应予⽴案。
侮辱罪是情节犯,⾏为⼈公然侮辱他⼈的⾏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案追究。
侮辱罪,是指使⽤暴⼒或者以其他⽅法,公然贬损他⼈⼈格,破坏他⼈名誉,情节严重的⾏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的⼈格尊严和名誉权。
⼈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然⼈,⽽⾮单位。
侮辱法⼈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式侮辱中华⼈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观⽅⾯表现以暴⼒或其他⽅法公然贬损他⼈⼈格、破坏他⼈名誉,情节严重的⾏为。
要划清正当的舆论监督与⽂字侮辱的界限;划清正当的⽂字创作与贬损⼈格、破坏名誉的界限;划清当事⼈所在单位依职权对个⼈的政绩、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评价、审查⾏为与侮辱的⾏为界限;划清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揭发不道德⾏为、违法⾏为直到犯罪⾏为与侮辱⾏为的界限;划清出于善意的批评,包括对国家⼯作⼈员和各级领导批评⾏为,同恶意的侮辱⾏为的界限等。
什么是侮辱罪,侮辱罪必须是公然进行吗?
Without expectations, you will not be disappointed, and you don’t have to worry about things beyond yourcontrol.(页眉可删)什么是侮辱罪,侮辱罪必须是公然进行吗?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必须公然进行。
在我国刑法罪名中有一种罪名叫侮辱罪,但很多人搞不清楚什么是侮辱罪,以及侮辱罪必须是公然进行吗?其实要搞清楚这两个问题很简单,我们只需要从侮辱罪的概念以及它的构成要件就可以得出,下文就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大家进行一一解答!一、什么是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侮辱罪必须是公然进行吗?侮辱罪必须公然进行。
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
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
刑法修正案(十一)及罪名解释
二是就新增条款的立法目的而言,主要是针对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未积极履行应有 职责的情形,此种行为类型与“销售”假药或者劣药的行为明显相异; 三是“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不意味着只能适用前款的罪名,存在另行确定罪名 的先例,例如,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另行确定罪名“伪造、变造、转让金融 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另行确定罪名“违法运 用资金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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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 销售、提供劣药罪)的罪名确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原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 售劣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五条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 第二款:“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第六条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药品使用单位的人 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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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条规定的罪名确定,有意见提出,为突出该类行为的暴力性,建议本条罪名确 定为“暴力袭警罪”;也有意见认为没有必要单设罪名,可以继续适用“妨害公务 罪”。经研究,《罪名补充规定(七)》将本款罪名确定为“袭警罪”。主要考虑: (1)按照罪名确定的惯例,单独刑罚配置的条款,一般宜单独确定罪名。(2) “袭警”本身就含有暴力之意,且近年来在讨论增设该罪的过程中,各方普遍使用 “袭警罪”的表述,已有广泛社会共识且更为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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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条规定旨在既提高未成年女性的性同意年龄,又不同于JY幼女中幼女的性 同意一律无效的情形,而是根据犯罪主体的身份情况作出区分,体现其特殊主体身 份,“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更为准确,也能够与传统意义的“强奸罪”严格 区别。 (3)本条规定的“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 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实际上是负有特定照护职责的人员。
侮辱罪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精)
侮辱罪的定义及其构成要件一、侮辱罪概念及其构成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侮辱罪客体要件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
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
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
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侮辱罪客观要件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侮辱他人的行为。
行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
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
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
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
外国刑法各论第十一章 针对外国的犯罪
二、 侵害外国元首、外交代表罪 • 侵害外国元首、外交代表罪,是指侵害外 国元首、外国政府成员或执行公务的外交 代表的生命、身体或自由,或加以侮辱的 行为。 • 德国刑法第102条、第103条规定了两个罪 名:( 1 )攻击外国的组织或者代表罪。 (2)侮辱外国的组织或者代表罪。 • 意大利刑法第295条:侵害外国首脑罪;第 296条:侵犯外国首脑的自由罪
三、违背中立命令罪
• 违背中立命令罪,又称为违背局外中立命 令罪,是指在外国交战之际,违背关于局 外中立命令的行为。 • 日本刑法第9条 • 韩国刑法第112条 • 瑞士刑法第300条对外国军队的敌对行为罪 和第301条针对外国的谍报工作罪包含了类 国私战罪是私自对外国进行作战的一 种针对外国、妨害国交的犯罪。 • 日本刑法第 93 条规定了私战预备及阴谋罪, 即指以私自对外国作战为目的,实施了其 预备或者阴谋的行为。 • 韩国刑法第111条
• 对于针对外国的危害行为是否处罚,在立 法例上又有两种不同原则:其一是相互主 义[德;意];其二是单独主义[日;瑞] • 针对外国的犯罪与外患罪的区别:
第二节
典型的针对外国的犯罪
一、侮辱外国国家标志罪
• 侮辱外国国家标志罪,是以外国国旗、国徽等 国家标志为对象的犯罪。 • 日本刑法第92条:外国国章损坏罪 • 德国刑法第104条:侵害外国的旗帜和崇敬标志 罪。 • 瑞士刑法第298条:对外国主权的攻击罪 • 意大利刑法第299条:侵犯外国国旗或国家的其 他标志罪 • 韩国刑法第109条:侮辱外国国旗、国徽罪
瑞士刑法第300条对外国军队的敌对行为罪和第301条针对外国的谍报工作罪包含了类似的内容日本刑法第93条规定了私战预备及阴谋罪即指以私自对外国作战为目的实施了其预备或者阴谋的行为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含哪些罪名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含哪些罪名根据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我国刑法分则关于犯罪有十个分类。
其中,社会管理秩序是单独的一章,如果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会被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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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213.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21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刑法第278条215.招摇撞骗罪刑法第279条216.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7.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8.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2款219.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刑法第280条第3款220.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刑法第281条22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法第282条第1款222.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第282条第2款223.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3条224.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4条225.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5条第2款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第285条第3款226.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6条227.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法第288条22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290条第1款229.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法第290条第2款230.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第291条231.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3.聚众斗殴罪刑法第292条第1款234.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235.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1款236.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2款237.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4款238.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295条239.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6条240.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7条241.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8条242.侮辱国旗、国徽罪刑法第299条24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4.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5.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1款246.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2款247.盗窃、侮辱尸体罪刑法第302条248.赌博罪刑法第303条249.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250.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刑法第304条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51.伪证罪刑法第305条25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253.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7条第1款25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307条第2款255.打击报复证人罪刑法第308条256.扰乱法庭秩序罪刑法第309条257.窝藏、包庇罪刑法第310条258.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刑法第311条259.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刑法修正案六26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261.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刑法第314条262.破坏监管秩序罪刑法第315条263.脱逃罪刑法第316条第1款264.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刑法第316条第2款265.组织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1款266.暴动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267.聚众持械劫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268.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18条269.骗取出境证件罪刑法第319条270.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1.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1条273.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2条274.破坏界碑、界桩罪刑法第323条275.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刑法第323条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276.故意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1款277.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2款278.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3款279.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刑法第325条280.倒卖文物罪刑法第326条281.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28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第328条第1款28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刑法第328条第2款28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1款285.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2款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286.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法第330条287.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刑法第331条288.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刑法第332条289.非法组织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0.强迫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第334条第1款292.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293.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294.非法行医罪刑法第336条第1款295.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刑法第336条第2款296.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取消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罪名)第337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七)》第11条)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97.污染环境罪(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第338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298.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1款299.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2款300.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340条30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3.非法狩猎罪刑法第341条第2款304.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政案二305.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306.破坏性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2款307.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四308.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同上309.盗伐林木罪刑法法第345条第1款310.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311.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1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313.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31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第2款315.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316.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7.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8.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319.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320.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1款321.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2款322.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32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24.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5.强迫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6.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3款327.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1款328.引诱幼女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2款329.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330.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33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第1款332.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刑法第363条第2款333.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1款33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刑法第364条第2款335.组织淫秽表演罪刑法第365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包括扰乱公共秩序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纪教育
1一、活动目的:对学生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法纪意识,做到防微杜渐。
二、教育内容:常识性的但又容易被同学们忽略的法纪问题。
三、教育背景对于违法犯罪,同学们比较熟知的有:抢劫、杀人、放火、贩卖毒品等,但是对于故意伤害、侮辱国旗国徽、故意毁坏财物、交通肇事等是一种犯罪行为的事实,就知之甚少或者对其中的界限了解不清楚。
四、教育过程:1、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2款规定:“故意伤害致人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案例:因口角,故意伤人致死徐某,17岁,某中学高二学生。
暑假的一天,几个同学来家里玩,母亲让他去市场买点菜,几个同学要求一道去。
买西红柿的时候,因为嫌菜贵和菜农发生口角。
菜农说:“嫌贵就别买。
”徐某听了很生气:“你怎么这么说话,买你的西红柿是看得起你!”菜农说:“买不起,我还看不起你呢!”徐某一听更加生气,随手抓起西红柿就朝菜农头上砸去,菜农躲过后,抡起手中的秤杆打徐某一下。
徐某哪里吃过这个亏,况且有女同学在场,他转身从旁边卖肉的案子上抓起一把尖刀,照菜农腿上就是一刀。
谁知这刀不偏不倚,正扎到了主动脉上。
菜农倒地后,血流不止,徐某在别人的帮助下将菜农送入医院,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死亡。
为此,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本案例教育目的:通过以上案例的学习,可以让同学们对故意伤害这种行为有一定的认识,从而自学地养成用文明的手段处理事端,积极化解矛盾,避免发生过激行为、伤害无辜。
2、侮辱国旗、国徽罪刑法第299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案例:烧毁国旗被判农管制被告人乔某、吴某、蔡某均为福建某中学学生。
他们因违反校规受到校领导和老师的批评。
为此,产生不满情绪,企图伺机报复。
经过预谋,他们于某日凌晨2时许,长虹某、吴某、蔡某3人到学校操场上把升挂在旗杆上的国旗降下,换上两条偷来的男式长裤挂在旗杆上。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1.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 9.叛逃罪刑法第109条 10.间谍罪刑法第110条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条12.资敌罪刑法第112条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3.放火罪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14.决水罪同上 15.爆炸罪同上 16.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 17.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 18.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19.过失决水罪同上20.过失爆炸罪同上 21.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同上 2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上23.破坏交通工具罪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24.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25.破坏电力设备罪刑法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 27.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第119条第2款 28.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同上 29.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同上30.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上3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刑法第120条32.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33.劫持航空器罪刑法第121条34.劫持船只、汽车罪刑法第122条3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刑法第123条36.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第124条第1款37.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第124条第2款38.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刑法第125条第1款3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三40.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刑法第126条4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27条,刑法修正案42.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刑法第127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43.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刑法第128条第1款44.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刑法第128条刑法第2款、第3款45.丢失枪支不报罪刑法第129条4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30条47.重大飞行事故罪刑法第131条48.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2条49.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危险驾驶罪第133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50.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4条51.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13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5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53.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54.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136条5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7条56.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8条57.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9条58.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59.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60.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61.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142条62.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取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第143条(《刑法修正案(八)》第24条)6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6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第145条65.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第146条66.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刑法第147条67.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第二节走私罪68.走私武器、弹药罪刑法第151条第1款69.走私核材料罪同上70.走私假币罪同上71.走私文物罪刑法第151条第2款72.走私贵重金属罪同上7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同上74.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1条第3款75.走私淫秽物品罪刑法第152条76.走私废物罪刑法第152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四77.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3条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78.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79.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80.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81.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刑法修正案六82.妨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条83.虚假破产罪第162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六84.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刑法第1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第一条8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刑法修正案六86.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刑法修正案六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第16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第2款)87.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88.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89.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167条90.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法第168条,刑法修正案第二条9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同上92.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9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94.伪造货币罪刑法第170条95.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刑法第171条第1款96.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刑法第171条第2款97.持有、使用假币罪刑法第172条98.变造货币罪刑法第173条99.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刑法第174条第1款100.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刑法第174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第二条101.高利转贷罪刑法第175条102.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 10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104.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77条105.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五106.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法第177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107.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178条第1款108.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8条第2款109.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110.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法第180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第 180 条第 4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2 条第 2 款)111.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刑法第181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112.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刑法第181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第五条11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法第182条,刑法修正案第六条114.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115.违法运用资金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116.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六117.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118.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刑法第187条刑法修正案六119.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刑法第188条刑法修正案六120.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刑法第189条121.骗购外汇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122.逃汇罪刑法第190条123.洗钱罪刑法第191条第五节金融诈骗罪124.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125.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126.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127.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2款128.信用证诈骗罪刑法第195条129.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130.有价证券诈骗罪刑法第197条131.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132.逃税罪(取消偷税罪罪名)第 201 条(《刑法修正案(七)》第 3 条)133.抗税罪刑法第202条134.逃避追缴欠税罪刑法第203条135.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第1款13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5条虚开发票罪第205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3条)137.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6条138.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7条139.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8条第1款140.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押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1款14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2款14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3款143.非法出售发票罪刑法第209条第4款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第21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35条)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144.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145.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条146.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215条147.假冒专利罪刑法第216条148.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17条149.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218条150.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15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第221条152.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153.串通投标罪刑法第223条154.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 224 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 4 条)155.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156.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157.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刑法第227条第1款158.倒卖车票、船票罪刑法第227条第2款159.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228条160.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161.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刑法第229条第3款162.逃避商检罪刑法第230条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63.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164.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233条165.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第234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166.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第235条167.强奸罪刑法第236条168.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169.猥亵儿童罪刑法第237条第3款170.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171.绑架罪刑法第239条172.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0条17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1条第1款174.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2条第2款175.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条176.强迫劳动罪(取消强迫职工劳动罪罪名)第244条(《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177.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第244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四178.非法搜查罪刑法第245条179.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180.侮辱罪刑法第246条181.诽谤罪刑法第246条182.刑讯逼供罪刑法第247条183.暴力取证罪刑法第247条184.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第248条18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第249条186.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刑法第250条187.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51条188.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刑法第251条189.侵犯通信自由罪刑法第252条190.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刑法第253条第1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第 253 条之一第 1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7 条第 1 款)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第 253 条之一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7 条第 2 款)191.报复陷害罪刑法第254条19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刑法第255条193.破坏选举罪刑法第256条19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257条195.重婚罪刑法第258条196.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197.虐待罪刑法第260条198.遗弃罪刑法第261条199.拐骗儿童罪刑法第262条200.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刑法第2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 262 条之二(《刑法修正案(七)》第 8 条)第五章侵犯财产罪20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202.盗窃罪刑法第264条203.诈骗罪刑法第266条204.抢夺罪刑法第267条第1款205.聚众哄抢罪刑法第268条206.侵占罪刑法第270条207.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1款208.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第1款209.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273条210.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211.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212.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276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76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213.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21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刑法第278条215.招摇撞骗罪刑法第279条216.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7.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218.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2款219.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刑法第280条第3款220.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刑法第281条22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法第282条第1款222.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第282条第2款223.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3条224.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4条225.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 285 条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9 条第 1 款)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第 285 条第 3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9 条第 2 款)226.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6条227.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法第288条22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290条第1款229.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法第290条第2款230.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第291条231.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233.聚众斗殴罪刑法第292条第1款234.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235.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1款236.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2款237.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第4款238.传授犯罪方法罪刑法第295条239.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6条240.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7条241.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8条242.侮辱国旗、国徽罪刑法第299条24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4.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刑法第300条第1款245.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1款246.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刑法第301条第2款247.盗窃、侮辱尸体罪刑法第302条248.赌博罪刑法第303条249.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六250.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刑法第304条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51.伪证罪刑法第305条252.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253.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7条第1款25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307条第2款255.打击报复证人罪刑法第308条256.扰乱法庭秩序罪刑法第309条257.窝藏、包庇罪刑法第310条258.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刑法第311条259.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刑法修正案六26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261.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刑法第314条262.破坏监管秩序罪刑法第315条263.脱逃罪刑法第316条第1款264.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刑法第316条第2款265.组织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1款266.暴动越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267.聚众持械劫狱罪刑法第317条第2款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268.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18条269.骗取出境证件罪刑法第319条270.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1.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320条27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1条273.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2条274.破坏界碑、界桩罪刑法第323条275.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刑法第323条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276.故意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1款277.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2款278.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3款279.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刑法第325条280.倒卖文物罪刑法第326条281.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28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第328条第1款283.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刑法第328条第2款28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1款285.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2款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286.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法第330条287.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刑法第331条288.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刑法第332条289.非法组织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0.强迫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1款29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第334条第1款292.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293.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294.非法行医罪刑法第336条第1款295.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刑法第336条第2款296.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取消逃避动植物检疫罪罪名)第 337 条第 1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11 条)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297.污染环境罪(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第338条(《刑法修正案(八)》第46条)298.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1款299.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339条第2款300.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法第340条301.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2.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法第341条第1款303.非法狩猎罪刑法第341条第2款304.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342条,刑法修政案二305.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306.破坏性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2款307.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法第344条,刑法修正案四308.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同上309.盗伐林木罪刑法法第345条第1款310.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311.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1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313.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314.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第2款315.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第349条第1款316.走私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7.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刑法第350条第1款318.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刑法第351条319.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352条320.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1款321.强迫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3条第2款322.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323.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324.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5.强迫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326.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3款327.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1款328.引诱幼女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2款329.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330.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33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第1款332.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刑法第363条第2款333.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1款33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刑法第364条第2款335.组织淫秽表演罪刑法第365条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336.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刑法第368条第1款337.阻碍军事行动罪刑法第368条第2款338.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刑法第369条339.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刑法第369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五340.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370条第1款34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刑法第370条第2款342.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刑法第371条第1款343.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第371条第2款344.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刑法第372条345.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刑法第373条346.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3条347.接送不合格兵员罪刑法第374条348.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375条第1款349.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375条第1款350.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取消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罪名)第 375 条第 2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12 条第 1 款)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第 375 条第 3 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12 条第 2 款)351.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刑法第376条第1款352.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刑法第376条第2款353.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刑法第377条354.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刑法第378条355.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刑法第379条356.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刑法第380条357.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刑法第381条第八章贪污贿赂罪358.贪污罪刑法第382条359.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360.受贿罪刑法第385条361.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 388 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七)》第 13 条)362.行贿罪刑法第389条363.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1条364.介绍贿赂罪刑法第392条365.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366.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第395条第1款367.隐瞒境外存款罪刑法第395条第2款368.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396条第1款369.私分罚没财物罪刑法第396条第2款第九章渎职罪370.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371.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37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第398条37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刑法第398条374.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9条第1款375.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刑法第399条第2款376.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377.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同上378.枉法仲裁罪刑法第399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379.私放在押人员罪刑法第400条第1款380.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刑法第400条第2款381.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刑法第401条38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刑法第402条38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刑法第403条38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刑法第404条385.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刑法第405条第1款38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刑法第405条第2款38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406条388.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刑法第407条389.环境监管失职罪刑法第408条食品监管渎职罪第408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第49条)390.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刑法第409条39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刑法第410条39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410条393.放纵走私罪刑法第411条394.商检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2条第1款395.商检失职罪刑法第412条第2款396.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3条第1款397.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398.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刑法第414条399.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415条400.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刑法第415条40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刑法第416条第1款402.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刑法第416条第2款40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刑法第417条404.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刑法第418条405.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刑法第419条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406.战时违抗命令罪刑法第421条407.隐瞒、谎报军情罪刑法第422条408.拒传、假传军令罪刑法第422条409.投降罪刑法第423条410.战时临阵脱逃罪刑法第424条411.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法第425条412.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刑法第426条413.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法第427条414.违令作战消极罪刑法第428条415.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刑法第429条416.军人叛逃罪刑法第430条417.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条第1款418.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条第2款419.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2条420.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2条421.战时造谣惑众罪刑法第433条422.战时自伤罪刑法第434条423.逃离部队罪刑法第435条424.武器装备肇事罪刑法第436条425.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刑法第437条426.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刑法第438条427.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39条428.遗弃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40条429.遗失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41条430.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刑法第442条431.虐待部属罪刑法第443条432.遗弃伤病军人罪刑法第444条433.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刑法第445条434.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刑法第446条435.私放俘虏罪刑法第447条436.虐待俘虏罪刑法第448条。
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处罚是什么?
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侮辱国歌的犯罪行为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规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
第四条在下列场合,应当奏唱国歌:(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三)宪法宣誓仪式;(四)升国旗仪式;(五)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六)国家公祭仪式;(七)重大外交活动;(八)重大体育赛事;(九)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第五条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奏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
第六条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附件所载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
第七条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第八条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第九条外交活动中奏唱国歌的场合和礼仪,由外交部规定。
军队奏唱国歌的场合和礼仪,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国旗以及国歌就是国家的最高象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但是我国在近几年在我国的个别地区出现了再公共场合侮辱国歌以及国旗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的形象,按照刑法将会严厉处罚,一般都是十五日一下的拘留。
侮辱罪的客观方面认定
社科文化侮辱罪的客观方面认定杨亚倩(四川大学,四川,成都 610207)摘 要: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精神文化发展与经济水平不匹配,对于侮辱的定义也随之变化。
不同的法律部门对于侮辱的含义定义不同,对于侮辱的含义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在中国刑法中存在一些关于侮辱罪的规定,如侮辱国旗、国徽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等。
现今生活方式的改变,出现了侵权的新现象,侮辱罪的定罪界限也随之改变,对于侮辱罪的客观方面需要进一步的探索研究。
关键词:侮辱罪;侮辱行为;客观方面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的“侮辱”字面含义是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
日本刑法规定:“虽未指摘事实,但公然侮辱他人的,处拘留或者科料。
”西田典之教授认为,侮辱罪是指作出对他人蔑视的价值判断的表示,是通过公然发表由行为人做出的蔑视他人的抽象性判断而构成。
大部分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认为侮辱是代表轻蔑的含义或者是出于令人难堪的故意,详细来说,其侮辱行为体现在用语言、行为动作、文字或者其他羞辱嘲讽等所有藐视别人的行为,台湾刑法典还将公然规定为此行为是否成立侮辱罪的标准。
法国刑法典规定:“针对履行职务中或者履行职务时的负责公共服务任务的人,使用言语、动作或威肋、,使用未公开的任何性质的文字或形象,或者寄送任何物品,足以伤害其尊严或者足以伤害对其所负担的职务应有之尊重的,构成侮辱罪。
”这一规定对侮辱行为对象进行了限制,认为只有履行职务时负责公共服务任务的人才构成侮辱罪。
该刑法对侮辱行为进行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使用未公开的任何性质的文字或形象,或者寄送任何物品,尤其强调了“未公开”,这与我国刑法侮辱罪中的“公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并且不需要构成“情节严重”而只需要伤害到尊严和对职业的尊重即可判侮辱罪,相比之下,中国刑法对于侮辱罪的要求更高。
一、侮辱行为的建构1、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犯罪构成由四个要件组成:(1)犯罪客体,是指受我国刑法保护而遭侵犯的社会关系;(2)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其中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3)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4)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所持有的一种心理态度,包括故意和过失。
侮辱国旗国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侮辱国旗国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侮辱国旗、国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侮辱国旗、国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过失不构成本罪,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二、侮辱国旗、国徽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同类客体是国家社会管理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侮辱外国的国旗、国徽不构成本罪。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范围,应以法律规定为标准。
首先,国旗、国徽应符合法定的规格,具体标准应根据《国旗法》、《国旗制法说明》、《国徽法》、《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来确定。
其次,国旗、国徽应由法定企业制作。
因此如果侮辱的属不合规格的国旗、国徽或自制的国旗、国徽,就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侮辱国旗、国徽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而一般过失不构成本罪,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砧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
1、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焚烧、毁损、涂划、砧污、践踏及其他积极作为的形式。
所谓焚烧,是指直接点燃或置于其他燃烧器具场所中使国旗、国徽燃烧而化为灰烬;所谓毁损,是指通过用手或其他外力以撕破、刺洞、捣碎、剪碎、砸烂、劈开等方法使国旗、国徽整体变残、变形、缺损而丧失原来面貌或完全成为碎片;所谓涂划,是指用涂料、颜料等有色物品在国旗、国徽上任意涂抹乱划,或者用污物弄脏国旗、国徽,以破坏国旗、国徽的严肃性、整洁性;所谓砧污,是指以粘物、熏烟等戏弄的方式使国旗、国徽污垢不堪;所谓践踏,是指采取脚踏、车轮碾轧、兽蹄踏踩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其他方式是指以上述五种方式以外的其他使国旗、国徽受到侮辱的方式,如在广告、商标上使用国旗、国徽,将国旗、国徽倒置,将国旗、国徽升挂或悬挂于坟场,办私人丧事时使用国旗、国徽,让国旗被拖于地上等。
独角兽2019刑法讲义-第39节刑法分则-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 -杨艳霞
(3)第290条: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成立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4)第302条:盗窃、侮辱尸体罪被修改为“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5)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发布出售枪支、毒品的信息的即构成本罪。
(6)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共犯的,择一重罪论处。
(7)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不是虚假恐怖信息。
本罪是指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侮辱国歌罪【法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考点提示】第一款的罪名是侮辱国旗、国徽罪。
第二款的罪名是侮辱国歌罪。
二、二级罪名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聚众淫乱罪、开设赌场罪——参见法条。
2.“赌场”的认定。
“赌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样的。
封闭的房间、深山老林、摆放赌博机的网吧、赌球网站都可以被认定为赌场。
3.“两高”《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
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实践】1.甲是卖毒药的,乙来买药,甲知道乙要去杀人,但还是把毒药的具体用法用量告诉了乙。
无论乙是否犯罪既遂,甲都是传授犯罪方法罪既遂。
《刑法修正案(十)》侮辱国歌罪探析
第37卷第4期2018年7月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Henan Institiite of Education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Vol.37 No.4Jul.2018文章编号:1006 -2920(2018)04 -0088 -05doi:10. 13892/ki. <41 - 1093/i.2018.04.018《刑法修正案(十)》侮辱国歌罪探析李美鑫摘要:《刑法修正案(十)》将《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的“公众场合”修改为“公共场合”并增设侮辱国歌罪。
实践中对侮辱国歌罪的解释和司法认定存在很大争议,宜以第二百九十九条为蓝本、以犯罪构成要件为中心,辨析 侮辱国歌的行为表现、“公共场合”的界定、“情节严重”的标准和政府机关的职能管辖等若干问题。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十);侮辱国歌罪;公共场合;情节严重作者简介:李美鑫,西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量刑改革的反思和调整问题研究'(13CFX044 )*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刑事法学基础理论重塑与应用研究—对刑事司法实践重大疑难问题的回应”(SWU1709126)。
国旗、国徽和国歌是一个国家的特征印记,象征着国家的尊严,对它们进行立法保护是宪法精神的具体化。
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任何人不得侮辱皇帝的御用之物,否则要被判为对皇帝和国家的侵犯,要处以重刑。
[1]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对侮辱国家标志物和象征物的行为予以严惩。
德国刑法典第90 条A、意大利刑法典第292条、泰国刑法典第118条、瑞士联邦刑法典第270条、土耳其刑法典第300 条、西班牙刑法典第543条,都规定了严重侮辱国歌的行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以下简称《刑修(十)》)增设了“侮辱国歌罪”,然而公众对侮辱国歌罪存在种种疑虑,该罪的法律适用也存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2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0.1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旗、国歌、国徽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规范国旗的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制作。
第三条国旗的通用尺度为国旗制法说明中所列明的五种尺度。
特殊情况使用其他尺度的国旗,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
国旗、旗杆的尺度比例应当适当,并与使用目的、周围建筑、周边环境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五条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三)外交部;(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第六条下列机构所在地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一)中国共产党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二)国务院各部门;(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五)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六)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七)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九)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十)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
什么样的情况下算侮辱国家罪
什么样的情况下算侮辱国家罪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拈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家是人民的后盾,我们今天的富裕生活都是国家给予的,国家强大了,我们才能安心的工作、生活。
尽管如此,还是有部分人崇洋媚外,甚至做着一些伤害国家的行为,比如在公共论坛或者区域侮辱国家,或者非法盗取国家机密信息提供给境外国家或组织,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算侮辱国家罪呢?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什么是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另外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本罪。
侮辱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刑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徽法》第十三条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拈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侮辱国旗国徽罪: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1.03.02•【文号】主席令第41号•【施行日期】1991.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国旗、国歌、国徽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1年3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9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徽的尊严,正确使用国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按照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制作说明》制作。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
第四条下列机构应当悬挂国徽:(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三)中央军事委员会;(四)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五)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六)外交部;(七)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以悬挂国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第五条下列场所应当悬挂国徽:(一)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三)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四)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
第六条下列机构的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办事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微图案印章的其他机构。
辱骂人家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辱骂他人的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1)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辱骂他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违约责任:如果辱骂行为发生在合同关系中,被侵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3.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辱骂他人可能构成以下几种犯罪:(1)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的最高刑罚为三年有期徒刑。
(2)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的最高刑罚为三年有期徒刑。
(3)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以侮辱、恐吓、殴打等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罚为五年有期徒刑。
二、如何避免辱骂他人的法律后果1. 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文明礼貌意识,尊重他人。
2. 遇到矛盾和冲突,保持冷静,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
3. 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
4. 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5. 加强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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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国旗、国徽罪一、概念及其构成侮辱国旗、国徽罪,是指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砧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同类客体是国家社会管理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14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徽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可见国旗、国徽的管理是通过授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具体管理来实现的,任何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都是对国家有关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的侵犯。
因此,虽然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会损害国家的尊严,但实际情况中行为人多数是为了发泄对国家的不满或者为了出风头、逞威风、寻求精神刺激而实施的,一般还不具有推翻我国国家政权、颠覆政府的目的,因而这种犯罪应归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而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
当然如果行为人以侮辱国旗、国徽为手段,辅之以其他行为,目的在于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废,颠覆人民政府,则此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不能再以侮辱国旗、国徽罪论处。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侮辱外国的国旗、国徽不构成本罪。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范围,应以法律规定为标准。
首先,国旗、国徽应符合法定的规格,具体标准应根据《国旗法》、《国旗制法说明》、《国徽法》、《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来确定。
其次,国旗、国徽应由法定制作。
因此如果侮辱的属不合规格的国旗、国徽或自制的国旗、国徽,就不构成本罪。
国旗、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国旗法》、《国徽法》分别对国旗、国徽的制作、悬挂及使用作了具体规定。
为了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于l990年6月28日通过了《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对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砧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从而为宪法和《国旗法》、《国徽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应有的法律保障,也为惩治侮辱国旗国徽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法本条从之。
(二)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砧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
1、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焚烧、毁损、涂划、砧污、践踏及其他积极作为的形式。
所谓焚烧,是指直接点燃或置于其他燃烧器具场所中使国旗、国徽燃烧而化为灰烬;所谓毁损,是指通过用手或其他外力以撕破、刺洞、捣碎、剪碎、砸烂、劈开等方法使国旗、国徽整体变残、变形、缺损而丧失原来面貌或完全成为碎片;所谓涂划,是指用涂料、颜料等有色物品在国旗、国徽上任意涂抹乱划,或者用污物弄脏国旗、国徽,以破坏国旗、国徽的严肃性、整洁性;所谓砧污,是指以粘物、熏烟等戏弄的方式使国旗、国徽污垢不堪;所谓践踏,是指采取脚踏、车轮碾轧、兽蹄踏踩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其他方式是指以上述五种方式以外的其他使国旗、国徽受到侮辱的方式,如在广告、商标上使用国旗、国徽,将国旗、国徽倒置,将国旗、国徽升挂或悬挂于坟场,办私人丧事时使用国旗、国徽,让国旗被拖于地上等。
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因此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侮辱国旗、国徽的或者以上述行为侮辱了国旗或者国徽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了上述几种行为或同时侮辱国旗和国徽的,也应以一罪论处,而不构成数罪,不实行数罪井罚。
本罪一般是行为人亲自实施上述行为才构成犯罪,不作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教唆他人或者利用他人的过失、无知而使国旗、国徽受侮辱的也应以本罪论处。
2、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公众场合。
所谓公众场合,既包括《国旗法》第6条至第11条规定的场合,即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门、出人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境海防哨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全日制学校、各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广场、公园、重大庆祝会、纪念会、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外交活动场所、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公安部门的船舶、民用船舶和进人中国领水的外国船舶;也包括《国做法》第4条、第5条规定的场合,即:(1)悬挂国徽的机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悬挂国徽的场所:有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或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悬挂国徽的场所。
此外,还包括其他有公众出人的场所,如街道、码头、商店等等。
3、本罪的侮辱行为必须带有公然性,而明目张胆地在众人在场或能使多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侮辱。
行为人如果将国旗、国徽受侮辱后呈现的不法状态呈现在能够使众人看到的地方并被众人知晓或可能被众人知晓的,也应视为具有公然侮辱的性质。
否则即使行为人侮辱了国旗、国徽,但不具有公然性,如在晚上行为人在某一公众场合实施了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当时根本不可能被众人知晓,而行为人又及时消除了国旗、国徽被侮辱的痕迹,则这种行为不构成本罪。
4、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应达到一定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根据本条,侮辱国旗国徽罪并不要求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但根据本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国旗法》第19条、《国徽法》第13条同样规定,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显然并非所有侮辱国旗国徽的违法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实施了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而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及情节较轻的,才构成本罪。
具体判断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危害程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侮辱手段是否恶劣:(2)侮辱对象的数量及侮辱次数的多少:(3)侮辱的动机如何。
如出于仇视党的方针、路线、政府的法律、法规等动机与纯粹是为发泄个人私愤等动机危害性显然不同;(4)影响的大小。
如侮辱天安门广场升挂的国旗与侮辱某居民院升挂的国旗,影响大小显然不一样,其危害性大小也就不同。
(5)造成的实际后果。
如点滴涂改与全面涂改国旗国徽显然不同;(6)行为人案发后的态度。
如行为人是主动交代或积极消除影响,还是拒不认罪。
如果从以上几方面因素考虑,认为行为人的情节属于较轻的或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能以犯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犯罪。
关于间接故意是否可以构成本罪,理论上有两种相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侮辱国旗国徽罪只限于直接故意才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在公众场合实施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性质、后果。
并希望通过其行为达到使国旗、国徽当众受辱、损害国家尊严的目的;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侮辱国旗国徽罪多数由直接故意构成,但并不排除少数间接故意的情况可以构成,如为了出风头,明知其行为会侮辱国旗、国徽而仍实施其行为,以致国旗、国徽被侮辱,显然也可以构成本罪。
我们赞同前一种观点。
虽然根据本条,侮辱国旗国徽罪没有明文规定必须是直接故意才构成,但根据《国旗法》和《国徽法》的规定,情节较轻的一般违法行为并不认为是犯罪。
因而根据立法精神,我们可以认为一般的间接故意造成国旗、国徽被侮辱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而不构成犯罪。
至于那些以犯他罪为目的而放任国旗、国徽受侮辱结果发生的虽然不能认为是情节轻微,但这种情况属于想象竞合犯,可以按所构成的其他罪论处,当然没有再以本罪论处的必要。
另外本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可能是对社会主义制度、党或国家的某些政策不满,有些可能是对某些领导不满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构成本罪,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二、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1、其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
本罪是故意犯罪,并具有使国旗、国徽受辱的目的,因而如果是因意外事件或出于过失而使国旗、国徽在客观上受辱的不构成犯罪。
如上所述,如果是出于间接故意的也不构成本罪。
2、其行为是否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
如果从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手段、动机、后果、次数、侮辱国旗、国徽的数量等方面综合考虑,认为属于情节较轻或情节显著轻徽,危害不大的,就不构成犯罪。
3、对于聚众侮辱国旗、国徽构成犯罪的,一般应当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对于其他被胁迫参加者或一般的围观人员可酌情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不应以犯罪论处。
(二)本罪与实施其他犯罪行为而触犯本罪罪名的界限如行为人出于占有目的而拆走国旗、国徽,或在公众场所抢走国旗、国徽,即使在盗窃、抢夺或抢劫过程中侮辱了国旗、国徽,也应按盗窃、抢夺或抢劫罪论处。
还有的行为人以暴力方法妨碍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侮辱了其佩带的国徽甚至砸坏了审判庭内悬挂的国徽的,或者行为人以满足无理要求为目的,聚众以各种手段在机关、单位、团体门前或院内肆意哄闹,有侮辱国旗、国徽情况发生的,都应按想象竞合犯处理,应分别按妨害公务罪、扰乱法庭秩序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处罚,而不再以侮辱国旗、国徽罪论处。
三、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权利。
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