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一」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一、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发放到班主任处,请假均需要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填写完毕,经班主任批准,方可请假。
二、因故不能自己来请假或来不及请假的,回校第一天马上到班主任处签字补假。
三、学生事假应持有家长证明书,病假应持医疗单位证明。
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内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
四、各班考勤员必须记录每天上课、自修和其他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
周五下午将考勤表送交政教处,周一早上领取。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二」为了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和校园安全,强化劳动纪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特对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
1、实行坐班制。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坐班时间为:上午8:00_11:30,下午2:30_5:00。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内的小时假,在各组组长处请假,办理请假登记手续。
半天以上(含半天)三天以内在教务处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
三天以上请假由校长审批。
3、上班期间学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上午8:00,下午2:30大门落锁。
教职工请假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实行出入校门登记与组长处登记双轨制。
未登记(以文字记录为准)视为脱岗。
4、学校将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签到、签走和随机组织检查等形式,加强劳动劳动纪律检查(以文字记录为准)。
5、因病或急事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务必向教务处电话请假,说明并且和事由,且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6、违纪、迟到、早退、脱岗、空课等按原规定执行。
7、小时假,根据我校中学部教学实际,小时假按课时节数计算,每月请课时假少于4节者不扣钱,超出4节者,每节扣1元;超出7节者每节扣3元;半天假每次5元;一天以上者按原规定执行。
关于婚假、产假、丧假、送子女上学家、陪护假等按原请假制度执行。
小学学校销假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对教师请假和销假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省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二章请假审批第三条教职工因公、因病、因私等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请假手续:1. 因公请假:教职工因公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2. 因病请假:教职工因病需要休息,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3. 因私请假:教职工因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第四条教职工请假时间应按照以下规定:1. 因公事请假: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2. 因病请假: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按实际病情确定请假时间。
3. 因私请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教职工请假审批权限:1. 教职工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2. 重大疾病或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3. 学校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
第三章销假手续第六条教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1. 教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2. 教职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
3. 教职工因私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教职工未按规定时间销假,或销假手续不全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理。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学校设立专人负责教职工请假和销假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审批和监督。
第九条学校定期对教职工请假和销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教职工对请假和销假制度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XX县第五实验小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XX县第五实验小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销假的类别与期限(一)婚假根据《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及《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其他行政法规对婚假的有关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往返路程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享受婚假待遇。
(二)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XX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有关产假的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符合法律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男方在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给予护理假7天。
3.根据(1)、(2)款的产假规定,女职工可享受158天常规产假天数,难产、多胞胎的情况可按规定增加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因身体原因需请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产假中扣除。
6.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经1至2周的适应时间后,恢复其原工作量。
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按病假有关规定执行。
7.对产假期满,正常上班的女教职工,当婴儿未满一周岁时,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可合并使用,多胎哺乳的,每次的哺乳时间按每婴30分钟计算。
哺乳期教师正常用钉钉签到、签退,在校时间比一般教师少1小时,超出部分时间以小时为单位累积计算。
(三)丧假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批准2至5天的丧假;2.教职工因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3篇)
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管理工作,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的教职工,请假和销假。
第三条教职工请假和销假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请假和销假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注重合理性,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第五条教职工请假和销假应征求上级领导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第六条教职工请假和销假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请假原因和销假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请假和销假的时限应遵循及时、畅通的原则,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手续。
第八条教职工因疾病请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病假证明,病假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如需续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续假证明。
第九条教职工因事假请假的,应提供合理的请假事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事假最长不超过5天。
第十条教职工因产假请假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医院开具的产检单、妇幼保健院开具的请假证明等材料。
第二章请假规定第十一条教职工请病假、事假,应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递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递交请假申请时应将请假表格填写完整,经直属上级签字后方可递交。
第十二条除非特殊原因需要请长假,否则教职工请假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教职工提前申请请假时,应在请假前找到自己的替班教师,并向所在部门提出换班申请。
第十四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应按照所在部门的安排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教职工请长假时,应填写请假单,并由直属上级以及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批准。
第三章销假规定第十六条教职工销假应按照请假的日期和销假事由流程办理。
第十七条教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递交销假申请,并注明销假事由。
第十八条教职工请病假结束后,须提供治疗期间医院的医疗证明和复诊证明。
第十九条教职工销假应及时报备所在部门,并由直属上级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教师请假销假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院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请销假手续与准假权限一、请销假手续教职工的各种假期(事、病、探亲、婚、产、计划生育、丧葬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凡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均须本人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部门按照审批权限予以受理。
经批准后,本人和所在部门必须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岗。
假满回岗应及时向准假部门销假,未销假的均作超假处理,并及时报告人事处。
二、准假权限中层副职、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教学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或病假1周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1周的,由部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事假超过1周或病假超过1个月的,由院长办公会批准。
中层正职请事假超过1天或病假超过3天,报党委组织部并经主管领导和党政正职同意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婚假、探亲假、丧假均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计划生育假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休假手续,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一、病假(一)教职工因病无法正常出勤的,可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因患急病或在外地患病,可就近医疗机构诊治,同时应及时向单位请假,返回工作岗位一周内应凭医疗机构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病假期间待遇1.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
2.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
3.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请销假制度8篇
请销假制度8篇请销假制度篇一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1、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1、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2、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副校长审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到中心校批准。
超过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领导批准。
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经教委报县教育局批准。
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4、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5、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6、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7、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1、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4、非教学人员8小时在班情况。
5、值夜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全时空值班情况。
四、考勤方法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2元。
3、集备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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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
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的遵循范围为学校内的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中学教职工应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请销假,并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违反。
第五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统一,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第六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应得到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做到全面落实。
第七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
第八条中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的具体守则由学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九条教职工请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按规定进行申请并经过批准。
第十条教职工请假类型分为病假、事假、年休假和婚假等,每种假期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一条教职工请假应提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教职工请假时,在申请中应填写请假原因、假期时间,相关证明材料等,并由本人签署。
第十三条教职工在请假期间应及时向学校请假管理部门报告请假期间的动态情况。
第十四条批准教职工请假的负责人应当认真审阅申请材料,做到公平、公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
第十五条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按期返岗,未及时返岗者应当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如有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应当在请假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十七条教职工销假的程序应当在请假期满后及时上岗,并填写销假单,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十八条教职工销假时应当如实填写销假单并签署,由请假负责人审批并盖章。
第十九条教职工销假时应按时上岗,未如实填写销假单者或擅自返岗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教职工销假期间应当如实向请假管理部门报告销假期间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在销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而不能及时返岗,应当提前向请假管理部门报告并申请延期。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一、背景介绍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是指教职工为了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或销假时,按照学校或单位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的一种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职工与学校或单位之间的良好关系,同时保证学校或单位正常的教学和办公秩序。
二、请销假的流程1. 请假申请教职工在想要请假时,需要向学校或单位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需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天数等相关信息,以便学校或单位进行审批。
另外,申请请假的教职工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病假需要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等。
2. 请假审批学校或单位通常设有相关的人事或行政部门来负责请假审批工作。
请假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一般而言,教职工提交请假申请后,会在一定的时间内收到审批结果通知。
3. 销假申请教职工结束请假后,需要向学校或单位进行销假申请。
销假申请需包括销假时间、销假事由等相关信息。
学校或单位会根据销假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常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告知教职工。
三、请销假制度的意义1.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请销假制度为教职工提供了一种合法、公正的方式来请假和销假,保障了教职工的请假权益。
制度规定了请假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和证明材料,以及经过审批的流程,避免了请假方面的不公平和不合理情况的发生。
2. 优化教学和办公秩序请销假制度的存在有助于优化学校或单位的教学和办公秩序。
通过教职工的请假申请和审批流程,学校或单位可以更好地掌握教职工的请假情况,做好备案和人员调配工作,确保教学和办公工作的正常进行。
3. 培养良好的工作氛围请销假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培养良好的工作氛围。
通过请假制度,教职工能够体现出对工作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同时学校或单位也能够借助审批制度更好地管理和激励教职工,形成和谐的工作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1. 请销假流程复杂当前的请销假流程可能存在过于繁琐的问题,导致教职工在请销假过程中面临较大的困扰。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7篇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7篇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篇1一、学校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时间:__下班时间:__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提前到校,按时下班。
二、迟到、早退、旷工的含义1.所谓迟到是指上午上班时间后、下午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后到校。
2.所谓早退是指下班时间前离校。
3.所谓旷工是指不请假不到校上班上课或请示没有得到批准不到校上班以及强行离校的或先斩后奏的(特殊情况除外)。
三、考勤具体办法1.学年考勤与年考评直接挂钩,每月考勤总分为12分。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或提前下课每一次扣0.1分累计超过10次每多一次扣1分,旷课1节扣1.5分。
3.进修学习不扣分,事例一节扣0.1分,病假一节扣0.05分。
4.本人没课,半天不到校上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扣1.5分(记入旷工积分)旷勤一天扣三分。
5.对于经常迟到、早退的给予批评教育,迟到1节的要自觉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2节以上的要进行登记,因有事需要外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2节以上的要进行登记。
履行学校规定的不扣分,未履行规定的扣1分以上。
6.如果不请假私自离校,学校临时开会、开展活动、检查或干其它工作,本人不在责任自负,扣1分(记入旷工积分)。
7.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教师互相换课未出现空堂的不扣分。
8.因有其它紧急特殊情况,学校制定临时考勤办法,期满后仍按本制度执行。
9.婚丧事假1周不扣分。
10.例会考勤按本人上课同等对待,例会点名不到者为迟到,例会不准中退、早退。
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11.学校组织的临时会议履行请假手续的不扣分。
12.教师考勤每月公布一次出勤情况,学年末考勤汇总记入考评档案。
13.举办各类活动或会议,主持人要把考勤情况报主管领导,隐瞒事实,责任由主持人承担,按旷勤处理。
四、请销假制度1、教职工有事要请假,在请假期间内有教研、学习、检查等活动的应先向组织会议或活动的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后执行,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2、有事需要和别人换课的,自己和别人调换好并将调换的基本情况写明签字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要有记录。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
2024年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学教育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的管理。
第三条请假、销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请假、销假应以教职工的教育教学需要为前提,注重教学进程。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五条教职工应提前向所在学校/部门请假,并按要求填写请假申请表。
第六条请假时限按照具体情况由学校/部门确定,但一般原则为:(一)年度内累计请假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每次请假连续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第七条请假期间,教职工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如请假期间需要外出或变更居住地,应提前告知学校/部门,并按要求报备。
第八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学校/部门的通知、安排。
第九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应积极配合学校/部门的工作,配合完成相关职责。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十条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并按要求填写销假申请表。
第十一条销假时限一般为请假期限届满后的2个工作日内。
第十二条教职工销假后,应按照学校/部门的安排及时回到岗位,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三条教职工销假后,应向学校/部门提供请假期间所完成的工作情况和归队记录。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教职工未按规定请假、销假的,学校/部门将按照学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教职工请假期间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导致教学进度受到严重影响的,学校/部门将按照学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24年起生效。
第十七条请假、销假期限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学校/部门自行制定。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
附:请假申请表请假人:职务:单位: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至天数:销假时间:年月日请假人签名:审批人签名:注意事项:1. 请假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学校/部门通知。
2. 请假期间应按照有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一、教职工因病(事)不能到校上班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假满到校以后及时销假,坚持少请假,不请长假。
二、教职工病(事)假1天以内由学校审批,2—7天由学区审批,7天以上由学区加注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
三、教职工请假按下列类别及标准掌握。
1、事假:有正当理由可请事假。
2、病假:病假若7天以内需镇级医院诊断证明,7天以上需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住院证明,并履行第二条款手续。
3、婚假:教职工结婚可请假7天,提倡在寒暑假办理婚事。
4、丧假:教职工生身父母去世,准假7天,祖父母、叔伯父母去世准假2天。
已婚女职工丧假包括配偶上述亲属同上。
5、产假:女职工有准生证产假56天,剖腹产增加10天。
6、计划生育假:女职工计划内流产者,凭医院证明放假20天,计划怀孕并落实引产者,准假30天,做绝育手术者准假30天,男女双方有一方做绝育手术,可给另一方准护理假7天。
以上各类假期,若遇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应连续计算,均不顺延。
四、教职工请假期间工资发放按以下标准执行:1、婚、丧、产、计生假在期限内工资全发,超出期限在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的婚、丧假执行事假工资,产假、计生假执行60天以上病假工资。
2、事假:本人请好代课、代班人员准假后方可离校,并付代课费3元/节。
3、病假:一次性2天以内的病假工资照发,2天以上7天以下的每天扣发5元,职工住院修养(必须由医院证明)7天以上60天以下的每天发本人日平均工资额的70%,60天以上的发60%,每学期请病假累计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每天发给日工资的70%,对无病装病、小病大养、搞假证明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按旷工对待。
五、旷工1天扣发本人2天的平均工资,缺课一节按半天旷课计算,各种会议、活动、早操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以迟到、早退论处,每次扣2元,无故旷课每节扣4元,连续旷课超过15天,按组织程序上报除名。
六、教职工由当周执周员负责考勤,周末汇总交校长审核并向全体教师公布,每学期统一汇总备案。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一」一、教师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到教导处履行销假手续条,若未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在原有请假天数上多记一天假。
二、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上、下午定义为半天,跨越上下午的为一天)向教导处请,并自行调课(向教导处交请假条并登记代课的教师后方可离校),写清具体时间段,一周内请半天假超过两次的,超一次扣5元;一天假向分管副校长请,两天假、三天假向校长请,不准自行调课,教导处统一派课,离校时向教导处交假条,假条上必须有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的签字,一天扣30元。
另外连续请假未超过10天的除去双休日记为请假天数,连续请假超过10天未超过20天的(星期六、日记入请假天数),一个月内累计请假加请假期间双休日超过20天的扣700元,不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教师如有旷课,旷一节扣10元、旷半天扣30元、旷一天扣日工资。
三、产假、婚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请假人在校内请假留请假条;未在校请假,以短信形式请。
五、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学期考核定为不合格。
(请假中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扣取一月绩效。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二」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病、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
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如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1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超事假扣60元/天。
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10元/节。
高校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高校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考勤管理,规范请销假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规定,强化时间观念,促进全体师生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高校全体教职工(含合同制员工)、研究生、本科生及各类在校生。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工作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2)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根据学校安排调整工作时间。
2. 学生上课时间:(1)周一至周五,按照课程表执行;(2)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按照学校教学安排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全体教职工及学生需每日按时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刷脸、刷卡、电子签名等,具体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
(2)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签到设备由学校提供,相关人员需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或私自改动。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教职工签到:每日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上班前。
(2)学生签到:根据课程安排,每节课前进行签到,具体签到时间以课程表为准。
(3)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签到时间,由所在单位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人员,需在返回学校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并向所在单位说明情况。
(2)外出期间,相关人员应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会议通知等,以备查核。
4、忘记签到处理(1)若教职工或学生因忘记签到导致未能按时记录,需在当天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予以补签。
(2)忘记签到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二级单位应设立考勤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
(2)考勤管理员需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请销假管理制度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请销假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请销假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严肃认真:对请销假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请假理由真实、正当。
3. 公开透明:对请销假事项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4. 服务师生:为师生提供便捷、高效的请销假服务。
第二章教职工请销假管理第四条教职工请假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因事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因公请假:需提供单位或上级部门出具的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五条教职工请假审批权限:1. 1天以内(含1天)的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2. 1天以上(不含1天)的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3. 3天以上(不含3天)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第六条教职工请假程序:1. 教职工填写《教职工请假单》,注明请假事由、起止时间;2. 提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3. 经批准后,报分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4. 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章学生请销假管理第七条学生请假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2. 因事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 因其他原因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八条学生请假审批权限:1. 1天以内(含1天)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2. 1天以上(不含1天)的请假,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学生请假程序:1. 学生填写《学生请假单》,注明请假事由、起止时间;2. 提交班主任审批;3. 经批准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4. 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四章请销假管理职责第十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请销假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请销假管理制度;2. 审批教职工和学生的请假申请;3. 负责请销假手续的办理和归档;4. 定期检查和通报请销假情况。
学校请销假登记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销假范围1. 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学生。
2.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学校规定活动或课程者。
三、请销假类型1. 事假: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请假者。
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请假者。
3. 公假:因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因公外出需请假者。
4. 特殊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
四、请销假程序1. 教职工请销假程序:(1)教职工请假时,需填写《教职工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事由、时间。
(2)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需经分管校领导批准。
(3)请假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行踪。
(4)请假结束后,及时销假,并填写《教职工销假登记表》。
2. 学生请销假程序:(1)学生请假时,需填写《学生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事由、时间。
(2)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的,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一天的,需经年级组长批准。
(3)请假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行踪。
(4)请假结束后,及时销假,并填写《学生销假登记表》。
五、请假审批权限1. 教职工请假审批权限:(1)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2)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由分管校领导批准。
2. 学生请假审批权限:(1)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的,由班主任批准。
(2)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由年级组长批准。
六、请销假登记1. 教职工请销假登记:(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请销假的登记工作。
(2)登记内容包括:教职工姓名、请假事由、请假时间、批准人、销假时间等。
2. 学生请销假登记:(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请销假的登记工作。
(2)登记内容包括:学生姓名、请假事由、请假时间、批准人、销假时间等。
七、监督检查1. 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对请销假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请销假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4篇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4篇System of asking for leave and canceling leave for teachers教师请假销假制度4篇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请销假制度_教师请销假制度2、篇章2:第三小学教师请销假制度3、篇章3:教师请销假制度4、篇章4:学校教师请销假制度篇章1:请销假制度_教师请销假制度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职工劳动纪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请销假制度如下:一、事假1.请假手续: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职工请假单》逐级上报,经主管领导同意,由校长审批后,到人事部门办理准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开单位,职工假期终止及时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
请销假制度_教师请销假制度2.审批权限: 职工请事假半天需经年级主任同意,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同意;一天以上(市内外)本人需填写请假单,逐级签字后报校长审批,并将请假单上报人事部门备案。
职工请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续假,即无正当理由,又无事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中层以上领导请假必须由校长审批后方可离校。
3.职工请假如发现有弄虚做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单位,一律按旷工处理。
各级领导必须严格按请假的审批权限执行。
职工必须遵守请销假制度,及时办理请销假手续。
请销假制度_教师请销假制度二、病假1.职工病假必须持有正规医院或卫生所病假诊断书。
卫生所一次三天诊断书有效,连续三次仍不能上班工作的,应及时转到上一级医院就诊,由就诊医院出诊断有效。
2.除急病患者外,休假前原则上由职工本人将诊断书交到部门主任后,随考勤交人事部门备案,如诊断书不及时上报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5篇)
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一、请(销)假的类别与期限(一)婚假根据《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其他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教职工享受____天婚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1到____天的往返路程假。
(二)产假1、女教职工产假为____天,其中产前假____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____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____个婴儿,增加产假____天。
2、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可根据医疗机构意见,给予____至____天的产假。
3、因身体原因需请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产假中折抵。
4、产假期满上班,经____周的适应时期后可恢复其原工作量。
如确因身体原因不能按原工作量继续工作的,须经省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证明,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产假期满、正常上班的女教职工,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允许上、下午分别有一小时回家哺乳时间。
(三)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丧假按照不超过____天执行;教职工因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____至____天的往返路程假。
(四)病假1、病假分短期病假和长期病假。
凡因病请假不足____天的为短假;因病请假在____天及以上的为长假。
2、请短假者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诊断报告及住院病历;请长假者须提交省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诊断报告及住院病历,并经学校请销假评定小组核认确定。
3、请长、短期病假者病愈后要求上班的,须分别持省级、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上班后____个月内又请病假的,病假时间应连续计算。
(五)事假事假分短假和长假两种情况。
因事请假不足____天的为短假,因事请假在____天及以上的为长假。
以上请假时间均含学校寒暑假、公休假和国家规定的假期。
二、请销假审批手续与权限1、各处室、年级组必须根据学校规定完善本部门请销假制度,做好请假、审批、登记和销假手续,并记入教职工出勤考核。
凡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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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王明口一中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并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
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
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女口
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 1 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
超事假扣10元/天。
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三、病假;
1、突发性病假
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
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多一天1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
2、住院病假:
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70% (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
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 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2、计划生育假:凭医院证明、请假条请假,第一次给公假15天(第二次及以后不给假)。
上岗时交验手术证明。
3、婚假:凭结婚证、请假条请假,假期五个工作日。
一方到另一方异地结
婚,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增加婚假(路程假)。
晚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以上),增加10天(晚婚、晚育假均需出具证明一一户口本或身份证)。
4、丧假:直系亲属去逝,丧假5个工作日(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增加假期)。
5、探亲假:国家正式职工可请探亲假,但仅在寒暑假中进行,中途不得请批探亲假。
6超出法定假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
五、各种公事、出差:
1、函授学习及有关培训,凭通知,课程由参学者(参培者)调好,交教导
处登记备案,作为计算代课费的依据,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2、开会、出差凭上级通知或校长指令行事。
课程由参学者(参培者)调好,
交教导处登记备案,作为计算代课费的依据,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六、各种假的审批:
1、各种假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可委托一人代理);
2、各种假自批准之时起生效。
七、若有下列情形,由学校给予严处:
1、旷课一节,扣20元。
2、每学期旷工超过20天的,停课学习整顿,并且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3、擅自调课离校者,处当事人双方各10元/节;如果未经同意调课表者,必须立即纠正,如不纠正者私自调课处理。
八、各种学习、活动无故不到者一次性扣款1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5元。
九、期初、期末各一周内的请假所扣款金额加倍。
十、代课费的标准:代课原则上是代上请假人的课程,5元/节。
产假、婚假、丧假期间出勤的,学校给上课补助费5元/节。
卜一,学校设全勤假奖励,一学期未请事假、病假者,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