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托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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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托与委托方关系的管理

审计委托与委托方关系的管理

审计委托与委托方关系的管理审计委托与委托方之间的关系管理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它涉及到双方的责任和权益,对于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性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如何有效管理审计委托与委托方之间的关系,以实现审计活动的目标和使双方达到满意的结果。

一、明确委托事项和目标在审计委托与委托方关系的管理中,首先需要明确委托事项和目标。

委托方应当明确阐述所需审计的范围和目标,以帮助审计员准确理解工作任务,并制定相应的审核计划。

同时,审计员也应充分了解委托方的需求和期望,确保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通过明确委托事项和目标,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工作偏差和沟通误解。

二、确定双方权益和责任管理审计委托与委托方之间的关系还需要确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委托方应明确表达自己的权益,包括获取准确、及时的审计信息、合理的服务价格等。

同时,委托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配合审计工作等。

审计员则应当履行职业道德,保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工作,并提供专业的服务。

双方权益和责任的明确定义可以减少潜在的冲突,并为双方提供合理的保护。

三、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沟通是审计委托与委托方关系管理的重要环节。

有效沟通可以帮助双方准确理解对方的期望和需求,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工作方向。

建立开放、透明的沟通机制是关键,包括定期会议、信息报告、电话或电子邮件沟通等方式。

在沟通过程中,委托方应提供明确的指示和反馈,及时解答审计员的问题;审计员则应向委托方提供准确、清晰的审计进展和结果,及时报告可能的问题或风险。

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可以及时解决双方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保护信息安全和机密性在审计委托与委托方关系的管理中,保护信息安全和机密性是非常重要的。

委托方应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完整、真实。

同时,委托方还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所提供的信息不被非授权人员获得。

审计员有责任保护接收到的信息安全,并严守职业道德,不泄露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

审计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分析

审计中的委托代理问题分析
蒋叶华
( 江长 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浙 浙江 杭 州 3(2 ) 1 )3 I
[ 摘
要 ]审计 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 系, 在审计过 程 中, 由于信 息不对称 , 会产生“ 向选择” 道 德风 逆 和“
险” 等一 系列代理 问题 , 进而严重影响 了审计 质量。从委托 人缺位和成 本效 益两方 面分析 审计 中代 理 问题产 生的根 源, 继而提 出降低代理问题发 生、 高审计质量的一 系列措施和建议。 提
利益不一致。为此 , 托者为 减少代理 成本要 求独 立 的 委 第 =2x 代 理 人 履 行 受 托 责 任 的 情 况 进 行 鉴 证 , 代 理 r ̄ 而 人为 了避免委托人 出于合理 的预期而对其报酬 进行逆 向 调整也会 主动 要求 独 立的第 三方 对 其报 告业 绩进 行确 认 , 是 现 代独 立审 计 应 运 而 生 。 于
二 、 析 产 生代 理 问题 的 原 因 分 ( ) 托 人 缺 位 一 委 委托人、 被审人 、 代理人这 三个 关系人共 同构成 了审
重大的错报 和漏报 的可能 性 , 注册会 计师被 卷入诉 讼 的 可能性不会太大 。在这种情 况下 , 成本 效益是第 一位的 ,
实施大量费时费力和代价高 昂的实质性测试 显然不符 合 注册会计师事务 所 的 目标。在这 种模式 下 , 会计 师事 务
所必然将其大量 的精力和 时间用于研究 客户的行业 风险 和经营风险 , 而用在 内部控 制的符 合性测试 和 实质性 测 试的时间和精力 则越来 越少 , 至省略掉 重要 的审计 程 甚 序 和丧 失 合 理 的 职业 谨 慎 。 这 样 就 产 生 了 为 了节 省 审 计 成本而不惜牺牲 审计 质量 的现象 , 在很 大程度 上会 导致 审计失败 。

审计关系的代理理论分析

审计关系的代理理论分析

审计关系的代理理论分析郝振平一、用代理理论解释审计关系目前我国审计界对审计关系的解释,一种广为流行的观点是建立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理论基础之上的。

审计关系是指一项审计行为必然涉及的审计人、被审计人和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三方之间所形成的经济责任关系。

所以,审计关系是由三方审计关系人所组成的。

其中承担审计工作的人(组织),称为审计人。

审计人受资源财产所有者、主管人员的授权或委托,代表他们对经营管理者承担和履行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接受审计监督的人(组织),称为被审计人。

被审计人接受所有者或主管人员的授权,经营管理其资源财产,履行受托经济责任。

授权或委托审计、接受审计报告的人(组织),称为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是资源财产的所有者或主管人员。

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之间存在着受托经济责任关系。

为监督检查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要授权或委托审计人进行审计并接受审计人提出的审计报告。

审计关系可用图示表示如下①: 在西方国家,一些研究人员将代理理论引入审计环境进行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如安特尔(Antle ,1982,1984)、贝曼、埃文斯和纳哥垃斟(Baiman ,Evans ,andNagarajan ,1991)、贝曼、埃文斯和诺埃尔(Baiman ,Evans ,and Noel ,1987)的研究中2所运用的模式被称为静态多代理人道德风险模型,迪安泽娄(DeAngelo,1981)、戴(Dye,1991)、凯诺迪亚和姆克荷基(Kan2 odia and Mukherji,1994)的研究中所运用的模式被称为动态单代理人道德风险模型,李志文等(Chi2Wen Jevons Lee and Zhao yang Gu)则建立起了动态多代理人道德风险模型运用于他们的研究之中②。

代理理论的研究成果也反映在一些审计理论著作中,如汤姆・李的《公司审计理论》③。

在我国的审计研究中也有引入代理理论进行分析的,比如探讨代理理论在审计体制构建中如何应用的问题④。

“四方审计委托代理关系”的设计构想及现实意义

“四方审计委托代理关系”的设计构想及现实意义

取审计 方作 为委托方 对公 司经 营业绩 表述 意见 , 因此 这种 委 托代 理关 系 , 是建 立在存在 委托方 与另一 方存在 经营 委托 代
理关 系的基础 上的 。
方 面处于不 利地位 , 之 与欧 美 等 国会 计 师事 务 所相 比 加 对
于 我国审计 提供方 , 别 是规 模 较小 的会 计 师事 务所 , 计 特 审 服 务 无 论 是 在 业 务 比例 中 还 是 在 收 入 比 例 中 都 相 当 重 要 , 这
有 问题 是 导 致 审 计 风 险 的 根 本 。 本 文 从 该 点 入 手 , 点 破 面 , 出“ 方 审 计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设 计 设 想 , 审计 委 托 以 提 四 的 对 代 理 关 系 的 改 革 方 向 提 出建 议 , 期 降 低 审 计 风 险 , 善 市 场秩 序 。 以 完
件 , 此 , 计 方 作 为 一 个 客 观 中 立 的 第 三 方 , 受 委 托 方 的 因 审 接
委任 , 对公 司经 营等 方面进 行审查 , 并将 结果反 馈 给委 托方 , 对代 理方经 营业绩表 述 意见 。委 托方 和 审计 方 的 这种 契 约
关系 , 即构 成 了审 计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 托 方 支 付 审 计 费 用 , 委 换
关系 , 作为 一种特殊 的委 托 代理 关 系 , 契约 相关 内容 和 参 在 与人方 面 , 与一 般 的委托代理关 系存 在差异 。 2 审计委托代 理关 系与三方 面关 系人 .
“ 计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是 指 审 计 活 动 中所 涉 及 的 审 计 授 权 审
人、 审计 客体 和 审 计 主 体之 间 的经 济 责 任关 系 。 ( 卫 飞 , ”赵 2 0 ) 应 的, 02相 审计授 权 方 、 审计 客体 、 审计 执 行 主体 分别 为 三方 面关 系人 中的第 一 、 二 、 三方 面 关 系人 。审 计授 权 第 第 方 作为资 产所有 者 , 时 在 两个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中 担 任委 托 同

初探中国CPA审计委托代理关系失衡产生的根源

初探中国CPA审计委托代理关系失衡产生的根源

近年来,我国会计毕业论文范文的审计质量由于接二连三的审计失败而饱受指责。

作为影响审计质量的重要因素,审计收费因而成为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

本文从目前我国审计收费的问题出发,探究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失衡的委托代理关系和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审计委托代理关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改进措施。

审计收费问题委托代理关系激励约束机制从财务舞弊研究中心一月初给出的年度上市公司十大财务舞弊公司排行榜我们可以看出,继安然、世通、银广夏等一系列财务舞弊事件发生之后,虽然业内人士一直在寻找事件发生的原因并采取了许多对策以阻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但是由于他们最终的焦点多集中在审计的独立性或独立审计的监管体制上而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因而并未取得很大的成效。

为此本文从审计收费问题出发探究了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1、CPA(会计师事务所)与经营者审计合谋时有发生,审计主体经济不独立。

(会计师事务所)的根本目的是获取经济效益。

作为理性的决策者,在与经营者意见不一致时,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保持客观公正,出具真实的审计意见,披露真实的会计信息,要么应经营者的要求出具审计意见,与经营者合谋。

虽然现行制度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但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主要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股的“一股独大”形成了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因此,事务所的选聘机制由董事会委任变为事实上的经理层挑选,经理层不但决定着事务所()的聘请和辞退,而且决定着审计费用、工作条件和开展审计的难易程度,事务所()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

发表不“合适”的审计意见,会面临被“委托人”解聘的风险,因此,表面上事务所和客户是双向选择,但是为了保有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会在同行业竞争中让步、“迁就”经营者,与经营者合谋,很难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和诚实。

2、国内行业整体审计收费水平低且恶性竞争严重。

对于我国审计需求方来说,尚不存在对高质量审计的自愿需求,且上市公司在审计交易中掌握的主动权使审计收费成为管理当局购买审计意见的一个筹码。

关于审计委托权的委托代理分析

关于审计委托权的委托代理分析

关于审计委托权的委托代理分析祝立宏,苏芝(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浙江杭州310035)【摘要】传统上对审计失败的原因分析主要归结于企业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的委托代理问题,认为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由于股权分散等原因导致实际控制权落于管理当局之手,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由于管理当局实际拥有的选聘权而丧失独立性不能如实出具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对其终极委托人负责。

文章则认为在现在股份公司条件下,审计终极委托人行使审计委托权已经变得不现实了,因此审计代理委托人就有产生的必要。

而现存的审计委托权设计不当,则是审计失败的根本原因,并根据以上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委托代理;审计委托权;审计独立性【中图分类号】F832.5;F23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2768(2009)15- 0187- 02我国资本市场建立十多年来,就不断地发生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以实现上市、增发或保住上市资格目的的恶性事件,在这些典型的案例中往往都离不开被誉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的包庇甚至合谋。

一方面虚假的审计意见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空前信任危机。

传统上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主要集中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会计报告提供者(经营者)与使用者(主要是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二是会计报告使用者与审计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这两个方面,作为委托人的股东总是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因而作为代理人的企业管理层和审计师,由于与委托人的目标函数不完全相同和契约的不完备性,出于自身的效用最大化考虑,往往不惜采取提供虚假会计审计信息的方式。

通常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能起到对会计信息的评价和真实性认定的功能,也就是说如果会计信息失真,独立审计能够起到揭露甚至改正会计信息失真的作用,成为防止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流到公众手中的一道闸门。

然而,单个审计师总是面临着以下两种有利可图的诱惑:一是省略审计程序,以减少审计成本,使自己获得额外的利润,或者在与其他审计师的竞价时获取成本优势(低价策略);二是允许企业管理层违反会计核算与披露原则,以争取新客户或维持原有客户(购买审计意见)。

审计关系的理论分析:受托责任还是委托代理

审计关系的理论分析:受托责任还是委托代理

审计关系的理论分析:受托责任还是委托代理前言审计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一,它的工作对象是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表。

审计职业从业人员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必须通过合理、适当的方法及手段,对企业的各项财务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企业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社会各界提供可信的信息,维护市场良性运转的秩序。

企业委托审计服务机构或审计师完成这项工作,形成了审计关系。

审计关系中蕴含着受托责任和委托代理两种主要关系,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应如何理解和平衡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审计职业从业人员和关注审计行业的人士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为此,本篇文章将对审计关系的受托责任和委托代理两种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并从实践角度考虑两种关系应该如何平衡,为读者进一步了解和探讨审计关系提供参考。

受托责任关系审计关系中的受托关系,指的是企业向审计机构或审计师委托进行财务审计,双方之间建立起的合同法上的法律关系。

受托关系的实质是企业将其财务信息对外披露的权利委托给审计机构或审计师,委托方和受托方在合同范围内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形成了一种受托责任。

受托责任是相对的,即它是双方关系中的委托方向受托方负有的一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和协助,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委托事项。

审计关系中的受托责任是建立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所有人负有保护的责任,审计机构或审计师要在财务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以保证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并保护被审计单位的利益。

受托责任体现了“公正、独立、客观、尽职”的原则,既要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也要保护外部利益的安全性,尽力保持和提高以受托责任为本的公信力。

因此,受托责任要求审计师必须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水平,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和精准性。

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而言,它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关系到投资者和其他未来可能与企业发生经济往来的各方的利益。

委托代理关系类型、机会主义和民间审计

委托代理关系类型、机会主义和民间审计
) 健全和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一套科学完善、 职责 明确的内部管理体系和 内 第一层次为营业接柜对各种凭证 的审查和监督 ; 第二层
查监 督 ;第 三层 次 是 营 业 主管 对 结 算 工作 的检 查 再 监 督, 实 行定 期 或 不 定期 的重 点 抽查 监 督 , 及 时 发现 和 纠
员在保证 支付安全和结算效率的情况下 , 手工验票时除 发生 。
了严格 执行 校 验手 续 , 还 应 多人 、 多次 进 行核 对 , 必 要 时 还 可利 用 电话 等 方式 进行 查 询 ,对可 疑 票据 进行 登记 、
( 五) 建立科学的计算机业务应用系统风险控制制度 加强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安全保护 。实行授权开发、
明确 责任 , 系 统 开发 人 员 不 得介 入 实 际 业 退票 , 并及时上报 , 对业务提交办理人员还可考虑建立 管理 和使 用 , 跟 踪档 案 。 另外 , 针 对与银 行 的凭 证交 换录 入 , 可考 虑 利 务操作 ; 结算业务人 员定期更换 密码及 口令 , 不得向他 用银联 对 接来 实现 交 易数 据 的直 接 更新 , 既避 免可 能 出 人泄 露 ; 提高计算机 系统维护人 员的业务素质 , 开发更 现 的 票据 管理 问题 , 又减 少 了手工 业务 录入 的差 错 。 加完 善 可靠 的网络 安全 技术 。●
信 息保 障制度安排。无剩余索取权委托代理关 系中, 委托人 通过 自我 当心机制和 问责机制抑制代理人机会主 义行为 , 民间 审计是 一种超然独立的信息鉴证机制 , 为 自我 当心机制和 问责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信 息保 障。总体 来说 , 委托 人为抑制代
理人 的机会主 义都需要真 实完整的信 息, 由于民间审计具有超 然独立的特征 , 成 为这种真 实完整的信 息的保 障机制。

第15章-委托代理关系类型、机会主义和民间审计

第15章-委托代理关系类型、机会主义和民间审计

第十五章委托代理关系类型、机会主义和民间审计【内容摘要】委托代理关系区分为有剩余索取权委托代理关系和无剩余索取权委托代理关系。

有剩余索取权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通过治理机制和问责机制抑制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民间审计由于具有超然独立的特征,是问责机制中的信息保障制度安排。

无剩余索取权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通过自我当心机制和问责机制抑制代理人机会主义行为,民间审计是一种超然独立的信息鉴证机制,为自我当心机制和问责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信息保障。

总体来说,委托人为抑制代理人的机会主义都需要真实完整的信息,由于民间审计具有超然独立的特征,成为这种真实完整的信息的保障机制。

【关键词】有剩余索取权委托代理关系,无剩余索取权委托代理关系,机会主义,问责机制,民间审计一、引言关于民间审计的经典解释是受托责任论,这种理论认为,委托人将资财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受托人接受托付后即应承担所托付的责任,这种责任就是受托责任。

受托方有义务及时完整地向委托方报告其受托资源管理的情况以解脱受托责任。

会计是受托责任的计量者,审计是受托责任鉴证者(杨时展,1986;利特尔顿,1989;Patton,1992)。

然而,这种理论无法解释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审计现象,例如,债权人为什么要使用审计结果?客户或供应商为什么要使用审计结果?工会为什么要使用审计结果?上述这些审计现象,受托责任论无法解释(章显中,朱荣恩,徐建新,谢国新,1992)。

本文将委托代理关系区分为不同类型,分析不同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在此基础上,探究民间审计的本质。

二、委托代理关系类型和机会主义Jensen & Mechling(1976)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是指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根据这个契约,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指定雇用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提供服务,并根据其提供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

Pratt&Zeckhauser(1985)对委托代理关系表达得更为直接和简朴,他们认为,只要一个人依赖于另一个人的活动,那么委托代理关系就产生了。

委托代理关系下审计独立性的博弈分析

委托代理关系下审计独立性的博弈分析
2 0 1 3年 2月
中 国 管 理 信 息 化
Ch i n a Ma n a g e me n t I n f o r ma t i o n i z a t i o n
F e b . . 2 0 1 3 V o 1 . 1 6, No . 3
第1 6卷第 3期
委托代理关系下审计独立性的博弈分析
保 持 独 立 从 而保 证 审计 质 量 。
1 文 献 综 述
2 . 2 模 型 参 数 设 置
R m 表 示 管理 当局 的正 常 收 益 . 即基 本 年 薪 。 R a 表 示 注 册 会 计师 的 正 常净 收 益 , 即注 册 会 计 师 接 受 委 托 ,
函数 。 它作为 “ 行 业租 金 ” 是 相对 同定 的 , 与 审计 发 现 及 出具 的 审 R m 表 示 管 理 当 局 通 过 对 外 提 供 虚 假 会 计 信 息 的额 外 收 益 , 即 虚假 会 计 信 息 的 “ 租”
F a表 示 注 册 会 汁 师 合 谋 被 发 现 后 受 到 监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损

机 关 和 被 审 计 单位 之 间 的博 弈 。 陈 华友 进 一 步 研 究 了审 计 中 的 博 弈 分 析 ,在 更 为一 般 的条 件 下 分 别 建 立 了 审 计 机 关 与 被 审计 部 门之 间 的 完 全 信 息 静 态 博 弈 模 型 和 无 限 阶 段 重 复 博 弈 模 型 , 得 到 审 计 机 关 最优 混合 策 略 及 其 对 弄 虚作 假 罚 款 系 数 的公 式 ] 。 E 广 明 和张 奇 峰 从 博 弈 的 角度 对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 诚信” 进 行 了 经 济学 分 析 . 认为 “ 诚信 ” 实 质 上 就 是 博 弈 参 与方 为 了 长 远 利 益 而 “ 牺牲” 眼前 利 益 的 - - - 一 种 非 正式 约 束 E 3 J 。赵 新 刚 等 对 三 层 委 托 代 理结构进行改进 , 引入第二监督人来监督第 一监督人 , 从 而 使 这 两 个审计员 处于相互控制 的“ 囚 徒 困境 ” 博弈 中 。 由 此 使 阻 止 上

四方审计关系

四方审计关系

四方审计一、审计委托代理关系的概述1. 委托代理关系与审计委托代理关系:(1) 委托代理关系是审计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

一般说来, 委托代理关系存在于双方同时利益最大化相悖的客观条件, 因此, 审计方作为一个客观中立的第三方, 接受委托方的委任, 对公司经营等方面进行审查, 并将结果反馈给委托方,对代理方经营业绩表述意见。

委托方和审计方的这种契约关系, 即构成了审计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方支付审计费用, 换取审计方作为委托方对公司经营业绩表述意见, 因此这种委托代理关系, 是建立在存在委托方与另一方存在经营委托代理关系的基础上的。

(2) 审计委托代理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

然而, 审计委托代理关系不同一般的委托代理关系, 审计方接受委托, 对经营者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增加经营者所提供信息的可信度, 以此实现价值, 而审计行为自身并不能为委托方直接提供经济效益。

由这一特征可以看出, 审计委托代理关系, 作为一种特殊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契约相关内容和参与人方面, 与一般的委托代理关系存在差异。

2. 审计委托代理关系与三方面关系人审计委托代理关系是指审计活动中所涉及的审计授权人、审计客体和审计主体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

( 赵卫飞,2002) 相应的, 审计授权方、审计客体、审计执行主体分别为三方面关系人中的第一、第二、第三方面关系人。

审计授权方作为资产所有者, 同时在两个委托代理关系中担任委托人, 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 审计客体即公司经营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 作为经营者, 其经营成果是审计活动的主要对象; 审计执行主体为审计委托代理关系的代理人, 是审计服务的提供者,二、审计委托代理关系不足与四方审计委托代理关系设想1. 现有审计委托代理关系不足(1) 委托人错位与缺席。

我国的上市企业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 国有股权高达60%。

由于国有股的实际归属不明确, 对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 另一方面, 较为分散的小股东对决策可以施加的影响有限, 控制成本较高, 加之其持有目的多为持有以待升值而非参与管理, 因而人数众多的小股东对公司管理影响不大。

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基于委托代理层次的视角

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基于委托代理层次的视角

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基于委托代理层次的视角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委托代理层次的视角下。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公司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的核心就是解决这种代理问题。

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监督和审计机制,能够有效地减少代理成本,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首先,内部审计可以发现和预防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和激励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经营者可能存在着搭便车行为、挤兑行为或者盗窃行为。

内部审计作为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实施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工作,及时发现和预防潜在的道德风险。

同时,内部审计还可以通过制定和执行激励机制,激励经营者对公司利益的贡献,提高其动力和责任心,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

其次,内部审计可以提供为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提供信息透明度和信息质量。

作为公司治理中的独立审计机构,内部审计能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绩效和内控制度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

通过对公司内部各个职能和流程的检查,内部审计可以提供客观和可靠的信息,为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决策提供支持。

同时,内部审计还可以通过报告和沟通机制,及时向所有者和经营者披露重要的审计发现和建议,加强信息的透明度和质量。

第三,内部审计可以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会导致代理成本的产生,例如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等。

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审计机制,可以减少代理成本的发生。

通过审查和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运作流程,内部审计可以发现和修复内部控制系统中的缺陷和漏洞,提高公司运营的效率和效果。

同时,内部审计还可以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降低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危机。

此外,内部审计还可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发展。

在委托代理层次的视角下,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往往存在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冲突。

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机构,可以通过审计和评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规划,提供全面和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审计道德风险的防范——基于委托代理模型的分析

审计道德风险的防范——基于委托代理模型的分析
称为审计的败德行 为, 主要表现 为审计人员 的行为偏离审计 职业应 有 的道德规范 , 具体表现在 : 一是 偷懒 。 由于缺乏委托人的监督 , 审 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简化甚至省 略必要 的审计 程序 以降低审计成
就越高 。 一般 而言, 当被审计单位规模 越大 、 经济业务越复杂 、 要求
步具体化 , 为道德风 险是 由于信息 的不对称和监督的不完全 , 认
代理人利用 自己的信息优势 , 通过减少 自己的要素投人 , 或者采取 机 会主义的行为来达到 自我效用最大化。
审计活动因委托代理而存在 , 审计关 系是 比较典型的委托代理 关系。 审计是按照经济原则 , 根据委托人 的要求 , 为实现特定 目标进 行专项活动 , 以完成受托任务 , 履行受托责任 。 审计 中的道德风险又
师的努力程度正相关 。 审计师 的产出 ( 工作成果 ) 是通过 自己 的努 力, 收集证 据以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报告 中出现的错弊 , 我们用竹
来 表 示 , = e8 其 中 k 订 k+ , 为产 出 系 数 ,> ,是 审 计 活 动 中 的 外 生 不 k0 s
设I 审计师 的保 留效用 , 】 为 即当 ∞< 时 , 理性的审计师不会解 释投资者的委托 , 进行审计活动 。 故参与约束可以表示为 :
道德风险指 自利的个人由于受某种因素的引诱 ,做出违 反有
为而降低 的代理成本 视为委托人的收益 。 投资者的期望效用E V) (

关诚实和可靠一般行为准则的选择。 在现实经济生活 中, 道德 风险 是普遍存在 的。 特别是 当存在委托代理关系时 , 由于委托人 和代理
人均 以 自身利益最大化为 目标 ,道德风险成为委托代理 关系的必 然产物 。 在委托 代理关 系的研究 中 , 一些学者将 道德 风险的概念进

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审计独立性分析

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审计独立性分析
托聘 约机 制,从而使 审计独 立性得 以保持 。 关键词 :委托代理 ;独 立性 ;审计委 员会 中图分类号 :F 3 . 2 92 文献标识码 :A
企 业 治 理 中 的 多 重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文章编 号 :10 —93 (06 2 04— 2 05 1X 20 )0 —06 0 理 人 结 构 中 ,第 二 代 理 关 系 的存 在 以第 一 代 理 关 系 的 存 在 为 前 提 。对 于 所 有 者 来 讲 ,审 计 师 的行 为 是 不 易 观 察 的 ,审 计 师 既 有 被 管 理 者 收 买 的 可 能 ,也 有 偷 懒 的 可 能 。 因 此 ,所 有 者 需 要 对 审计 独 立 性 进 行 监 督 ,这 种 监 督 往 往 通 过 审 计 契 约 予 以 明确 。 对 审 计 独 立 性 进 行 监 督 是 所 有 者 的 自愿 行 为 , 是 出 于 对 自身 利 益 的关 注 内 生 出 来 的 。但 实 际 情 况 是 :会 计 信 息 往 往 被 强 制 要 求 审 计 。其 中 的 原 因 在 于 对 于 公 司 外 部 利 益 关 系 人 ,大 股 东 与 管 理 者 的 利 益一般 是一 致 的 。 由于外 部 利益 关 系人 力 量分 散 ,
(. 1 中共大庆市委党校 ,黑龙江 大庆 135 ;2 东北大 学 秦皇岛分校 ,河北 62 3 . 秦皇 岛 O 60 ) 6O 4
文摘编号 :10 9 3 (06 2 04 A 05— 1X 20 )0 —06 一C
摘 要:为降低代理成本, 企业需要高独立性的审计来增加信息的透明度。由于缺少对管理者的有效制约,容 易发生管理者和审计师的合谋,使审计独立性受到损害。在公司治理中应强化外部监督的制度安排,完善审计的委

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代理模式探索

注册会计师审计委托代理模式探索
情 况与完成质量 。 但在现代企业制度下 ,股东与经营管理者并不是严格的分离 ,
会计师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 进而很难保证实质上的独立性 。
( 二) 对社会外界的影响 基于 目前审计委托模式下对事务所
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 的影响 ,会计师事 务所 出具不实报告的 风险就会 加大 , 进而会影 响到社 会审计在“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 提 醒投资人规避投资风险 、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 的利益及市场经 济健康发展” 等重要职 能的发挥。 改革 开放 3 0 多年来 , 随着市场经 济的发展 , 我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迅速发展并发挥其重要的作用 ; 但 重大 的财务舞 弊案件也是层出不穷 ,进而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 审 计 的信任危机 。
审计失败 的一系列 的案例 中可以看出 , 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虚假审计
石青梅
二、 注 册 会计 师 审计 委 托 代 理 模式 的现 实 影 响
( 一) 对审计 独立性 的影响
此委托代理模式下 , 会计 师事务
所与公 司的经营管理者之 间存在密切的经济利益 ,即经营管理者 决定着会计 师事 务所 的聘 用 、 续聘 、 费用支付等事项 , 相 应地 会计 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 中独立性就很难保证 ,为建立与客户 的长期 业务关系 , 审计报告 的真实性就很难 保证 。 若 出具不实审计报告 ,
鹿集 团股权相 当分散 。实 际控制人是以田文华为代表的强势管理 层, 使得 三鹿集 团的治理结构演变成 内部人控制。 目前我国公 司法
运用” 。 程琳 ( 2 o l 1 ) 在《 中国C P A 审计 制度的 四大特征 》 一 文 中, 阐 述 了在 中国社会制度下 , C P A 审计制度显 然具 有“ 准政 府性” , C P A 成为协助政府监督 中国经济 活动效率和效果的监督 主体 ;再结合 我 国资本市场 的发展状况 ,该第 三方 的监管组织还不适合完全市

财务审计代理授权委托书

财务审计代理授权委托书

财务审计代理授权委托书本委托书由甲方(委托人)和乙方(代理人)共同签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进行财务审计代理授权委托:一、委托范围和内容1.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进行财务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核、内部控制评估等。

2.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财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依法依规发表审计报告。

二、委托期限1. 委托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审计报告书面提交给甲方之日终止,双方可协商一致决定是否延长委托期限。

2. 若委托期限延长,双方应及时签署书面延期协议,并明确新的委托期限。

三、委托费用和支付方式1. 代理人执行财务审计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 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费用,支付方式为直接转账或者其他约定的方式。

四、代理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利依法独立选择进行财务审计所需的方法和程序,并对审计事项负责。

2. 乙方应真实、客观地进行财务审计,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审计工作。

3. 乙方应将审计结果及时告知甲方,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报告。

五、甲方提供的协助事项1.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财务记录和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如甲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相关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调查和解决。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委托过程中获得的相互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透露相关信息。

七、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一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本委托书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争议给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九、其他条款本委托书其他相关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生效与解除1. 本委托书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于审计报告提交之日解除。

2. 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审计委托代理关系

审计委托代理关系

审计委托代理关系一、审计的委托代理关系有几重?答:只要一方的利益取决于或依赖于他人的行为,就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前者即是委托人,而后者则为代理人。

审计的委托代理关系有三重:经营者与企业所有者之间;企业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注册会计师与经营者之间。

二、每重怎么产生?答:经营者与企业所有者之间:作为现代企业的主导形式的股份公司,其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

作为企业出资人的所有者由于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将企业委托给具有管理企业才能禀赋的代理人经营管理,以期获得比自己亲自经营更高的收益。

此时,企业的所有者需要依赖经营者创造收益,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企业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企业所有者为减少代理成本,会要求独立的第三人对经营者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验证。

因此,企业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而注册会计师为了履行企业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对经营者实施审计,形成了经营者与注册会计师之前的委托代理关系。

三、每重委托代理关系,是否合理?答:在理想状态下,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一种无私的信托交换忠诚关系。

但现实的情况却是:①代理人并非无私,他们有着自己的目标函数,而且通常与股东的目标函数不尽相同;②信息不对称,作为代理人总是比委托人具有信息优势;③契约的不完备性,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契约不能预见到未来所有的事项。

因此产生了很多的委托代理问题。

站在所有者角度,由于自身能力不足,所以需要依赖有管理能力的人来经营公司,这种委托代理的是合理的,同时为了监督经营者的履行责任情况,又与注册会计师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也是合理的。

以上都说明了,虽然代理人有可能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损害所有者利益,但是通过良好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都可以有效的减少对所有者的损害,因此所有者形成这两种委托代理关系是必然并且合理。

但是,之所以产生很多的委托代理问题,源于注册会计师有可能与经营者串通一致,从而使这两者的委托人---所有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所有者与两者建立的委托代理关系失效。

委托代理关系下审计独立性的博弈分析

委托代理关系下审计独立性的博弈分析

委托代理关系下审计独立性的博弈分析[摘要] 本文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下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的博弈模型,并采用逆向归纳法对模型进行求解,尝试找到降低管理当局与注册会计师“合谋”概率、提高审计独立性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 审计独立性;博弈;委托代理关系传统的委托代理理论认为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当局之间没有子契约,不会发生勾结、共谋,实际上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当局之间存在着包括事务所的聘用、续聘及审计费用标准等内容的子契约,从而对审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安然”事件以及我国证券市场上屡屡发生的审计机构与上市公司“共谋”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案例就是例证。

可见,在我国目前的委托代理关系模式下,具有经济理性的注册会计师往往会迫于压力而与管理者“合谋”,欺骗企业的所有者和债权人,从而从管理层“购买审计意见”中获取不当利益。

因此,审计的出现并不能自然地解决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审计能否促进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形成契约关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能否在审计博弈中选择保持独立从而保证审计质量。

1 文献综述国内关于审计博弈的研究主要有:李正龙分析了政府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博弈[1]。

陈华友进一步研究了审计中的博弈分析,在更为一般的条件下分别建立了审计机关与被审计部门之间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和无限阶段重复博弈模型,得到审计机关最优混合策略及其对弄虚作假罚款系数的公式[2]。

王广明和张奇峰从博弈的角度对注册会计师的“诚信”进行了经济学分析,认为“诚信”实质上就是博弈参与方为了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利益的一种非正式约束[3]。

赵新刚等对三层委托代理结构进行改进,引入第二监督人来监督第一监督人,从而使这两个审计员处于相互控制的“囚徒困境”博弈中,由此使阻止上市公司的审计合谋问题变得较为容易[4]。

西方学者大都通过复杂的模型和大量的数学及概率运算来研究审计博弈,从而使得研究结果更加科学可靠,也为审计理论的发展打下坚实的数理基础。

本文也将在一定的数理基础上来研究委托代理关系下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的博弈模型,并通过博弈分析,尝试找到降低管理当局与注册会计师“合谋”概率、提高审计独立性的有效措施。

审计关系的理论分析:受托责任还是委托代理

审计关系的理论分析:受托责任还是委托代理

审计关系的理论分析:受托责任还是委托代理[摘要]审计关系是包括审计委托人、审计人(审计受托人)、被审计人的三方关系,其中包括双重代理关系,其一是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的管理或经营代理关系,其二是审计委托人与审计人的审计代理关系。

应采取有效对策解决审计关系中存在的代理成本问题以及各有侧重的个性化问题。

[关键词]审计关系;受托责任;委托代理一、引言近年来,我国会计审计界对“受托责任”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对“委托代理”也并不陌生。

理论界对其的研究多见于理论结构整体框架中对审计产生动因的分析,对多角度审计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少,且多集中于独立审计领域,而审计关系的研究对审计主体的行为选择、审计目标、审计质量的研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笔者拟从权责对等的角度对审计关系中的受托责任与委托代理进行深入分析,并对审计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二、文献综述受托责任论:国内学者王光远(2004)认为,一般受托责任关系涉及两个当事人。

一个是委托人(或the accountee);另一个是受托人(the accountor)或代理人(agent)。

委托人将资财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受托人接受托付后即应承但所托付的责任,这种责任就是受托责任。

外部审计的发生与发展以组织外部的受托责任为基础,而内部审计的发生与发展则以组织内部的受托责任为基础。

林钟高等人(2002)认为,受托经济责任是揭示独立审计需求的本源。

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因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

蔡春(2001)认为,审计的本质目标即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

项俊波(2002)、尤家荣(2002)认为审计是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产生的。

Tom.1ee(1993)认为,受托责任产生了审计,审计正是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手段。

(1988)明确指出,审计是为确保受托责任履行的一种社会控制机制。

审计人员和审计策略的制定者的责任是:不断发现什么是社会需求,社会对独立审计赋予什么期望,并在实务和经济限制的范围内,努力满足社会需求。

委托代理审计

委托代理审计

委托代理审计在当前商业环境中,委托代理审计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必不可少的一环。

委托代理审计是指企业将其财务报表、账户和记录交由独立审计师或审计机构进行检查和核实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审计人员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业务运营进行综合评估,以提供独立、客观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委托代理审计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准确、可靠,并且符合相应的法规和会计准则。

通过委托代理审计,企业可以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益处:一、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委托代理审计可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报告中的数据和信息反映了真实的财务状况。

审计人员将对企业的会计记录和报表进行详尽的检查,并通过查阅相关支持文档和进行抽样检查来验证数据的准确性。

二、提升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度。

委托代理审计可以向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提供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

这些报告可以提供有关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增强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从而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三、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的弱点。

委托代理审计可以揭示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中存在的弱点和风险。

审计人员将评估企业的内部控制程序,检查流程和制度是否有效,并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和运营效率。

四、合规性审计和风险管理。

委托代理审计有助于企业确保其财务报告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规和准则。

审计人员将评估企业财务报表的合规性,检查是否存在财务舞弊和违规行为,并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帮助企业降低潜在风险。

总结起来,委托代理审计在保证财务报表可靠性和提升企业声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独立的审计程序和专业的审计团队,企业可以获得真实、客观的审计意见,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进而增加投资者的信任和合作伙伴的支持。

因此,对于追求长期稳定发展和良好商业声誉的企业来说,委托代理审计是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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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托代理关系
一、审计的委托代理关系有几重?
答:只要一方的利益取决于或依赖于他人的行为,就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前者即
是委托人,而后者则为代理人。

审计的委托代理关系有三重:经营者与企业所有者之间;企业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注册会计师与经营者之间。

二、每重怎么产生?
答:经营者与企业所有者之间:作为现代企业的主导形式的股份公司,其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

作为企业出资人的所有者由于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将企业委托给具有管理企业才能禀赋的代理人经营管理,以期获得比自己亲自经营更高的收益。

此时,企业的所有者需要依赖经营者创造收益,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企业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企业所有者为减少代理成本,会要求独立的第三人对经营者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验证。

因此,企业所有者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而注册会计师为了履行企业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对经营者实施审计,形成了经营者与注册会计师之前的委托代理关系。

三、每重委托代理关系,是否合理?
答:在理想状态下,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是一种无私的信托交换忠诚关系。

但现实的情况却是:
①代理人并非无私,他们有着自己的目标函数,而且通常与股东的目标函数不尽相同;
②信息不对称,作为代理人总是比委托人具有信息优势;
③契约的不完备性,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契约不能预见到未来所有的事项。

因此产生了很多的委托代理问题。

站在所有者角度,由于自身能力不足,所以需要依赖有管理能力的人来经营公司,这种委托代理的是合理的,同时为了监督经营者的履行责任情况,又与注册会计师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也是合理的。

以上都说明了,虽然代理人有可能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损害所有者利益,但是通过良好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都可以有效的减少对所有者的损害,因此所有者形成这两种委托代理关系是必然并且合理。

但是,之所以产生很多的委托代理问题,源于注册会计师有可能与经营者串通一致,从而使这两者的委托人---所有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所有者与两者建立的委托代理关系失效。

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如果其确实独立,那么三重委托代理关系合理并有效。

反之,不然。

所以,确保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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