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24福建省文明单位考评体系(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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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明学校测评体系

福建省文明学校测评体系

福建省文明学校测评体系
说明
一、文明学校定义
文明学校是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师生员工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为社会培养出大量高素质人才的学校。

文明学校称号是反映学校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文明学校的评选实行申报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教育质量不高,受到教育主管部门批评的;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的;
4.学校主要领导严重违法乱纪的;
5.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的;
三、分值构成
采用百分制,总分为1000分。

四、数据采集
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五种方法。

福建省高等学校“文明学校”测评标准
基本指标
特色指标(40分,不列入统计,仅供评估时参考)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学校”测评标准
福建省中小学“文明学校”测评标准
福建省幼儿园“文明校园”测评标准
、。

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表

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表

第十一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表
(2009——2011年度)
被考评单位:
考评组成员:
考评时间:
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
说明:
1、实地考核评分。

本表依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第七条“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主要内容,结合省直实际进行修订和细化,包括7个测评项目,10个测评指标,22项内容,分值100分(基本分80分,优秀分20分)。

实地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2、明察暗访评分。

考评组考评前对申报文明单位进行明察暗访。

3、日常管理评分。

根据各单位文明办日常提供的创建工作信息、数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综合评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能申报文明单位: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的;
(3)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包括正在立案审查的);出现各类重大案件或重大事故,隐情不报,查处不力的;(4)出现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的。

5、注:严格遵守省委下基层“五个不准”要求:不准摆放鲜花、水果、香烟等物品,不准接受任何形式馈赠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不准接受基层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打麻将、赌博和公款娱乐,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有违当地风俗习惯的事情。

考评组签名:。

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考评表

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考评表

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考评表
(2009——2011 年度)
被考评单位:
考评组成员:
考评时间: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1 年5月
说明:
1、实地考核评分。

本表依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第七条“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和《福建省文明单位考评体系(试行)》主要内容,结合省直实际进行修订和细化,包括7个测评项目,12个测评指标,22 项内容,分值105 分(基本分80 分,优秀分25分)。

对每小项评分时,按测评标准分3——4 个档次评分,基本分,先进分,不得分。

实地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2、明察暗访评分。

考评组交叉对申报单位进行明察暗访。

3、日常管理评分。

根据各单位文明办提供的创建工作信息、数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综合评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能申报文明单位: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的;
(3)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包括正在立案审查的);出现各类重大案件或重大事故,隐情不报,查处不力的;(4)出现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的。

考评组评议:一、特色创建:
二、不足之处:考评组签名:。

福建省中小学“文明学校”评估标准

福建省中小学“文明学校”评估标准

5
5
4
4
4
良 好
教育科 研 B10 教学模 式
B11 实践教 育
B12 A4 道 德 教 育 扎 B14 实 以德育 人 B15 德育成 效 A5 文化氛围 B16 校 园建设 B13 以德修 身 德育途 径
形成课题研究网络;教研机构充分发挥研究、 指导和服务等作用;教学科研成果显著。 能应用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手段,改革传统教学 模式和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效 益;积极做好建网、建库(课件库和素材库) 和建队伍的“三建”工作,努力推进信息技术 与各学科教学的整合;加快终端平台系统和校 园网络或局域网络布局建设,为广大师生上网 学习和交流创造条件。 加强社会实践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落实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活动作为必修课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精心 组织实施,能按照《关于加强对中学社会实践 活动管理办法》(闽教思[2001]59 号)认真 进行考核,并取得较好的社会实践效果。 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德育工作 机构、人员健全,德育专项经费落实。能按课 程计划开足开好“两课”,积极开展时事政策 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效果良好,相关学科能自 觉渗透德育内容,发挥学科育人功能。认真实 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积极开展文 明个人和集体等争创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 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积 极做好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 社会教育的结合, 每学期每位教师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以上的家 访。积极参加社区共建活动,并发挥示范、辐 射、带动的作用。 广大教师以德修身, 能按照 20 字公民道德基本 规范严格要求,规范言行,具有敬业精神、奉 献意识和健全人格,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师以 德育人,做到面向全体学生,了解学生、尊重 学生,自觉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活动,在教 学活动中以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注重学生全 面发展,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 道德教育成效突出;学生在学校、社会、家庭 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懂礼仪、守秩序、 讲卫生、有爱心。 重视校园文化设施建设,德育常规硬件配置完 善;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功能,舆论导向正确; 重视校园环境建设, 环境整洁优美, 做到美化、 净化、绿化。

福建省文明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测评标准

福建省文明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测评标准
5)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和避险技能训练,校内安全标识完备、醒目;开展体验式生命教育活动,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组织应急演练活动。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Ⅰ-6
主题活动
Ⅱ-9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
活动
1)贯彻落实《福建省青少年学生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组织本校学生积极参与;
2)贯彻落实教育部部署,广泛开展“三爱”教育; Nhomakorabea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式
分值
Ⅰ-7
工作创新
Ⅱ-10
德育创新
充分发挥学校自身优势,开展富有特色的德育活动,创新德育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推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形成德育工作特色品牌。
材料审核
附加项目
减分指标
1)发生侵害学生权益的重大案件;
2)在接受考评中出现弄虚作假现象。
问卷调查
查看课表
Ⅱ-6
健康素质
1)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年达标率90%以上;
2)每学年召开运动会,因地制宜开展以班级、年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
3)设有心理健康辅导室,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每2周安排一次团体辅导,建立学生心理辅导的责任制度;组织教师参加省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的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2)每学年研究文明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材料审核
Ⅰ-3
学校管理
Ⅱ-3
制度建设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章程。学校招生、收费、办班等事项在学校网站公示;

第十一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表【模板】

第十一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表【模板】

第十一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表
(2009——2011年度)
被考评单位:
考评组成员:
考评时间:
福建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
说明:
1、实地考核评分。

本表依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第七条“文明单位评选标准”主要内容,结合省直实际进行修订和细化,包括7个测评项目,10个测评指标,22项内容,分值100分(基本分80分,优秀分20分)。

实地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2、明察暗访评分。

考评组考评前对申报文明单位进行明察暗访。

3、日常管理评分。

根据各单位文明办日常提供的创建工作信息、数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综合评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能申报文明单位: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的;
(3)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包括正在立案审查的);出现各类重大案件或重大事故,隐情不报,查处不力的;(4)出现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的。

5、各申报第十一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可先依据此表(初稿)进行资料的准备工作。

福建省文明行业测评体系 .doc

福建省文明行业测评体系 .doc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_《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保过班_重点总结4二级建造师考试《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保过班重点总结(老师划的重点)1.地下管线必须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先完成。

保证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P12.路基施工测量:恢复中线测量;钉线外边桩;测标高。

P13.压实质量检查:土质路基施工前,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测定拟用土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P34.碾压应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方向:分别自两路边开始向路中心,每次重轮重叠1/2~1/3。

常温季节,灰土层上洒水湿润养护7d。

养护期严禁车辆通行。

灰砂砾基层施工时,严禁用薄层贴补方法进行找平,应适当挖补。

P35.级配碎石和级配砾石基层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达到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最低压实度要求。

P46.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松铺系数机械摊铺1.15~1.35,人工摊铺1.25~1.50可供参考。

P67.接缝:摊铺梯队作业时的纵缝应采用热接缝。

P68.混凝土的搅拌和运输:混凝土配合比:应保证混凝土的设计强度、耐磨、耐久及拌合物的和易性,在冰冻地区还要符合抗冻性要求。

P69.安放角隅、边缘钢筋时,均需先摊铺一层混凝土,稳住钢筋后再用混凝土压住。

P710.混凝土养护有湿法养护和薄膜养护。

养护时间宜为14~21d。

40%以后可允许行人通过。

特殊情况,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80%以上即可开放交通。

P711.混凝土喷射完成后,抗拔力不小于设计值,最小抗拔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0%。

P8 12.喷射混凝土养护:混凝土终凝2h 后,应喷水养护;一般工程,养护不少于7d,重要工程,养护不少于14d。

气温低于5℃,不得喷水养成护。

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喷射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强度的30%时,以及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喷射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强度的40%时,不得受冻。

P913.支撑结构类型:挡土的应力传递路径是围护墙到围檀(圈梁)到支撑,基坑支撑采用锚杆和拉锚(锚锭)。

《全国文明单位测评实施细则》

《全国文明单位测评实施细则》

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实施细则
(2017年版)
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6月
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备注:1.《实施细则》以《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12年版)为依据,适当增加本届期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

2. 每项测评内容评价分为A、B、C、C#四档。

A表示该项测评内容得满分;B表示该项测评内容得满分的
66%;C表示该项测评内容得满分的33%(测评内容的最低得分为0分,用C#表示)。

每一测评项目
成绩确定后,汇总得出测评分,总分为100分。

3. 福建省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主要依据《关于印发〈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
“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闽文明委〔2015〕5号)和《关于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便民服务“马上就办”落实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测评工作的通知》(闽文明委〔2016〕7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关教育厅的)清理结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关教育厅的)清理结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关教育厅的)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1.12.09
•【字号】闽教法[2011]19号
•【施行日期】2011.1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有关教育厅的)清理结果的通知
(闽教法〔2011〕19号)
厅机关各处(部、室)、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闽政[2011]103号)精神,1979年-2009年省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有关我厅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共62件,经清理,其中26件继续有效,6件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30件废止或者宣布失效。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省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关教育厅的)目录
2.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省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关教育厅的)目录
3.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省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关教育厅的)目录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省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关教育厅的)目录
附件2
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省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3
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省政府及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发文号:闽建建[2011]9号发布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03—18实施日期:2011-04—01点击数:986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8日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现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二方面内容,对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动态考核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结合日常监督实施动态考核,采用评分制,由监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评分标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第六条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分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达标工地和不达标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综合评分达到85分的工地。

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综合评分达到70分的工地。

不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差,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的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达标工地、不达标工地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且不得低于取费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9•【字号】闽政办[2011]185号•【施行日期】201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18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省政府办公厅在去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编制了《2011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XXX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2011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考核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7〕20号);(四)《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112号);(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的通知》(闽政办〔2010〕128号);(六)《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

二、考核范围(一)设区市政府网站;(二)县(市、区)政府网站(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网站参照县级政府网站指标进行考核);三、进度安排(一)2011年5月~8月,考核指标体系起草、征求意见及发布。

(二)2011年6月~12月,相关情况监测。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0•【字号】厦府办[2011]114号•【施行日期】201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1〕114号)本厅各处室:现将《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部署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根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闽文明委〔2007〕10号文)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我办已连续获得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结合办公厅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以建设“为民、务实、创新、高效”的干部队伍和“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为目标,加强机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为又好又快地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在厅党组的领导和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文明办的指导下,各处(室)都要认真搞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关全体共产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创建意识,发挥创建活动的主体作用,齐心协力,整体联动,努力把我办建设成为精神状态奋发有为、人际关系团结和谐、服务质量不断优化的文明机关。

力争在2011年创建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

三、创建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厅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文明办工作人员。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三批)及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三批)及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三批)及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考评工作的通知来源:龙岩市委文明办作者:2011-04-14岩文明办[2011]28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三批)及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考评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委文明办,中央、省属驻岩及市属各申报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学校)荣誉的单位、学校:根据省委文明办《关于开展2009—2011年度国家和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评选活动的预通知》(闽委文明办明电[2011]13号)的精神以及市文明委的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第十一届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学校)的推荐考评工作,经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对全市申报第十一届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进行考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已申报第十一届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并经初审符合省级以上申报资格的单位(学校、村镇、社区)。

二、考评人员组成:考评指导: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考评协调:市委常委、市文明委副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市教育工委书记杜乔元。

考评组由龙岩市委文明办、龙岩市教育工委、各县(市、区)委文明办等工作人员组成。

邀请市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市创建文明村镇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参加。

考评分组,由所在县(市、区)与市委文明办商定后决定,龙岩市区市属以上单位(学校)考评时间与人员组成另行通知。

三、考评时间与单位安排:从4月25日至5月25日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具体时间和考评单位由所在县(市、区)文明办负责通知,市属单位的考评对象由市委文明办负责另行通知。

四、考评的形式(程序)1、考评人员实地考察申报单位的环境建设及硬件设施(基础设施、绿化美化、活动阵地和基地、门前“三包”等)。

2、听取申报单位领导创建文明单位(学校、村镇、社区)的工作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汇报会由考评组主持。

3、查阅有关创建资料档案。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的通知(2014年修订)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的通知(2014年修订)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的通知(201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08•【字号】闽质奖办[2014]3号•【施行日期】2014.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的通知(闽质奖办〔2014〕3号)省质评委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质监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4〕28号)要求,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评办”)负责制订(修订)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细化评审工作。

省质评办结合前三届评审经验,组织对原《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并书面征求省质评委各成员单位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

省质评办将依据《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组织开展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0月8日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一、范围本细则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4〕28号)要求,规定了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监督、评审用报告和记录。

二、评审标准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

三、评审程序(一)发布申报通知。

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每年度评审一次,由省质评办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知。

(二)组织申报。

根据当年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通知要求,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企业或组织可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下载《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对照评审标准和填报要求,对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按申报通知要求将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和必要的证实性材料等一并寄送所在地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设区市质监局”)。

福建省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

福建省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
福建省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申报审批表
单位
全称
联系人
电话
在职
人数
党员
人数
负责人
体制
பைடு நூலகம்性质
单位地址
是否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
是否最新一届设区市级文明单位
是否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
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奖励情况
如是省级文明单位,在第九、十届届中复查情况












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签章)
设区市文明委或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
省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省文明委审批意见
(签章)
福建省文明办制
注:一、工作情况简介由本单位填写,内容包括:1、单位基本概况;2、主要业务指标;3、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上报表格一律电脑打印,请各区、系统文明办自行留底,上报市文明办2份即可。二、各区可将推荐名单一并送纪检、计生、综治、安全生产部门协审。

福建文明单位测评 第十五届 标准

福建文明单位测评 第十五届 标准

福建文明单位测评第十五届标准福建文明单位测评是福建省委、省政府每年组织的一项评选活动,旨在倡导文明、健康、高效的工作环境,推动福建各个单位向先进示范单位看齐,激发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整体水平。

本文将从福建文明单位测评的意义、标准和影响,以及如何通过测评提升企事业单位的文明水平等几个方面来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福建文明单位测评的意义不言而喻。

这是一个促进企事业单位文明建设的重要活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的评估和认证,能够对单位的文明文化进行量化和评估,为单位提供一个宣传展示自身文明成果和提高单位整体文明素质的平台。

同时,测评的结果也能够激励其他单位立足本职岗位,争取荣誉称号,以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测评活动还可以帮助单位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实现持续提升和自我完善。

其次,福建文明单位测评的标准主要包括凝聚力、业绩、文明礼仪、责任担当和创新创效五个方面。

凝聚力是评价一个单位内部团结协作的程度,主要体现在员工对单位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上。

业绩是企事业单位工作成果的体现,主要考核单位的绩效、效益和发展潜力。

文明礼仪是单位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规范、服务态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情况。

责任担当主要是指单位员工对各自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对社会、环境责任的承担程度。

创新创效则主要针对单位内部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进行评估。

最后,福建文明单位测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测评活动能够加强单位内部的沟通合作和团队凝聚力,为单位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其次,测评结果是单位对外宣传的重要资料和参考依据,能够提升单位的知名度和形象,为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再次,测评活动能够发现和解决单位存在的问题,促进单位的不断完善和提高,推动单位朝着更高水平发展;最后,测评活动可以为单位提供一个学习借鉴的机会,通过学习其他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为单位的改进和创新提供参考。

为了通过福建文明单位测评来提升企事业单位的文明水平,单位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0.15
•【字号】闽政[2012]52号
•【施行日期】2012.10.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报
(闽政[2012]5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切实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激励我省广大企业不断追求卓越绩效,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加快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福建省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愿申请、资格审查、指标公示、社会满意度测评、专家评审和监督抽查等程序,并经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和社会公示,省政府决定授予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步(中国)有限公司四家企业 2011 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并按有关奖励规定分别颁发证书、奖杯、奖金,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提升质量,不断追求卓越,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努力推动我省质量工作上新水平。

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质量第一理念,持续实施以质
取胜战略,积极推行科学管理方法,为全面提升我省质量总体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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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问卷调查
5
考评项目
指标名称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Ⅰ-2
工作效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
Ⅱ-3
工作效能
(检查非生产经营单位)
Ⅲ-6
履行职责
1)班子分工明确,统筹、执行、落实能力强,履行单位职责好;
2)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业务成效居同行业前列,受到上级表彰、肯定;
3)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同级党委、政府及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5
Ⅲ-14
志愿服务活动
1)单位成立志愿者队伍,制定鼓励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的措施;
2)结合工作职责和业务特点,主动开展专业技能方面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3)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扶贫济困、扶残助残、帮扶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文明交通行动、环境保护、大型社会活动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等志愿服务活动;
4)及时完成文明办布置的志愿服务工作。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问卷调查
5
Ⅲ-15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结合单位实际,积极为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和开展活动上办好事实事;
2)主动作为,积极支持网吧、网络、校园周边环境、荧屏声频等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5
考评项目
指标名称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福建省文明单位考评体系(试行)
2011年4月
说明
本体系依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第七条“文明单位评选标准”进行修订、细化,包括6个考评项目、11个考评指标、22项考评内容,总分100分。本体系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等五种方式进行。
考评项目
指标名称
考评内容
1)单位办公区域摆放有序,环境整洁美观,无脏、乱、差现象。单位桌椅摆放整齐,桌面物品整齐、有序;
2)单位内外部环境卫生整洁,建筑物周边没有出现乱倒垃圾、乱涂乱贴,车辆没有出现乱停放等现象;
3)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听取汇报
实地考察
服务性行业5分
非服务性行业10分
Ⅱ-11
服务行为
Ⅲ-22
服务性行业规范化建设(检查服务性行业,其他单位不检查)
得分
Ⅰ-4
科教文体活跃,队伍健康向上
Ⅱ-7
文体活动与文化设施
Ⅲ-16
文体活动次数
﹥5(次/年)
﹥3(次/年)
≤3(次/年)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4
Ⅲ-17
文化设施
1)单位设置文体活动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娱乐、健身器材;
2)积极参与驻地社区(村)群众性文体活动;
3)有配备篮球场、广场等室外活动场所的,最大限度开放文体资源。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Ⅰ-1
领导班子坚强,创建工作扎实
Ⅱ-1
组织领导
Ⅲ-1
领导重视
1)主要领导负总责,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配备专兼职人员;
2)创建活动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文明创建工作;
3)创建经费有保障,并呈逐年增长趋势。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5
Ⅲ-2
创建工作规范有序
1)届期创建有规划、有计划、有总结;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问卷调查
5
Ⅲ-12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围绕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以及重要节庆、重大事件,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2)运用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大兴文明礼仪之风;
3)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4)单位内部倡导低碳生活,积极开展节能减排;
5)干部职工没有参与“黄、赌、毒”等行为。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5
Ⅱ-6
履行社会责任
Ⅲ-13
结对帮扶和公益活动
1)单位与农村建制村(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签订共建协议书,落实共建任务;
2)单位结对帮扶所在地的特困群众家庭3户,签订帮扶协议书,原则上每户帮扶3年;
3)积极参与当地“爱心超市”、“希望工程”、“慈善援助”等社会各类公益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植树护绿等。
1)窗口、大厅区域整洁,设施齐全;
2)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上墙;
3)有制服的单位,工作人员要着装统一,服务规范,态度良好;
4)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配置齐全;
5)在醒目位置设置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实地考察
5
2)民主气氛浓厚,纪律严明、奖罚分明。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5
Ⅲ-20
政务公开
1)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定期公开单位政务落实完成情况;
2)主动接受全体干部职工、新闻舆论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5
Ⅰ-6
工作环境优美,服务规范高效
Ⅱ-10
工作环境
Ⅲ-21
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问卷调查
5
Ⅲ-5
党风廉政建设
1)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培育廉洁从政的德政理念、严于自律的道德操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每年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就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单位员工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务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薄弱环节。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和“全民阅读”活动,落实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岗位培训、主题教育、学习考核等要求。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5
Ⅲ-4
创先争优活动
1)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构建工作机制;
2)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心设计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提出具体要求;
3)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吸引广大党员参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实地考察
听取汇报
5
Ⅰ-5
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氛围和谐
Ⅱ-8
管理制度
Ⅲ-18
制度建设
1)单位规章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规范;
2)办事制度公开、程序规范,运行高效,主动简化办事流程。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5
Ⅱ-9
作风民主
Ⅲ-19
科学民主决策
1)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件集体决策制度;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征求意见
10
Ⅱ-4
社会效益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Ⅲ-7
经济效益
1)坚持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
2)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居当地和本行业前列。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3
Ⅲ-8
诚信建设
1)开展经常性诚信教育活动,无出现偷税、漏税现象;
2)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兑现承诺,严守契约;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5
Ⅲ-11
道德教育实践
1)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
2)组织参与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投票、评议、学习等活动;
3)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交通行动,单位公务员违章记录较少。
听取汇报
3)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依法缴纳员工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保险。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4
Ⅲ-9
环保工作
1)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环境污染控制等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环保制度健全,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3)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4)环保设施齐全,运转良好。
2)重大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情况、图文资料齐全;
3)文明单位牌匾悬挂在单位显眼位置,其他荣誉称号摆放有序;
4)积极向各级文明办报送创建工作信息。
材料审核
听取汇报
实地考察
6
Ⅱ-2
班子建设
Ⅲ-3
学习型单位建设
1)加强建设学习型单位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2)坚持理论学习,推进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学习型单位建设的长效机制;
听取汇报
材料审核
征求意见
3
考评项目
指标名称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考评方法
分值
得分
Ⅰ-3
道德建设有效,社会责任落实
Ⅱ-5
思想道德建设
Ⅲ-1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与实践
1)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
3)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与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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