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外工贸企业退税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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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工贸企业退税业务
流程
一、外(工)贸企业退税业务流程:
企业
人工挑过审核科
(一)预审
外(工)贸企业持已录好的软盘到管理科预审,管理科对软盘中的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税票信息进行电子审核。如有疑点,交由检查科进行信息发函协查或开出纸质人工挑过表;如无疑点,管理科直接开出《预审通知单》交企业。(二)正式申报
外(工)贸企业持软盘和相应的已装订成册的单证资料到管理科正式申报。管理科受理后由管理员就企业报送的纸质单证资料逐条进行人工审核,然后将软盘读入计算机,就发现的问题在机上和申
报表上做核增或核减退税款,并在《出口退税审批单》上签注意见后连同退税单证资料、软盘移送审核科。
(三)电子审核及人工挑过
审核科就管理科移送的资料和退税数据进行计算机审核,凭检查科出具的《人工挑过表》进行机上人工挑过,审核通过后在《出口退税审批单》上签注意见后转入下一道程序。
(四)审批确认
本局审核科将审核无疑点的企业退税单证资料、软盘连同《出口退税审批单》报送本局分管处长、处长以及市局分管局长层层审批后,将企业退税所有单证资料交给本局综合科,报分管处长进行机上退税确认。
(五)开单退税
综合科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指标范围内以机上确认的退税数据生成退税文件,由出口企业地方预算级次所在地国税局开具《收入退还书》并分别送达所在地国库,由国库业务部将退税款划给该企业开户行。
附:(一)外(工)贸企业出口退(免)税业务流程;
(二)外(工)贸企业出口退(免)税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2、《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3、《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4、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5、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特定出口货物的普通发票;
6、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7、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8、委托出口货物的,应附送《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9、远期收汇出口货物的,应附送远期收汇证明;
10、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出口明细申报电子数据。
(三)外(工)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应注意事项:
1、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到征税机关办理认证手续。
2、在正式申报前出口企业应将收齐单证资料的出口货物的有关数据录入软盘进行电子信息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