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范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范本
篇一:征地费包干协议书
征地费包干协议书
沪()征地包协[20 ]第号
协议单位:
甲方:(用地单位名称)甲方委托单位:(单位名称)乙方:(征地事务机构)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沪府土[20 ] 号),征收区(县)镇(街道)村队(组)范围内集体土地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
根据《上海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费包干使用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征地费包干内容和金额
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征地范围内涉及土地、青苗、地上附着物、非居住房屋、其他应补偿财物进行共同确认(不包括居住房屋和共同举办企业房屋),按有关规定进行补偿,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各项补偿费用如下:1.土地补偿费元(人民币,下同) 2.青苗补偿费元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元 4. 非居住房屋补偿费元 5. 其他补偿费用元合计补偿费用元。
二.权利与义务甲方: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乙方全额支付征地费共计元。
2.配合乙方做好征地补偿中的协调工作。
3.本协议实施中发生差价、漏项的补偿费用,由甲方承担。
4.付清征地包干费用后,方可申请办理征地结案手续。乙方: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对征地费包干内容和标准进行核定。
2.收到甲方征地包干费后30日内,将征地补偿费全额支付到被征地所在的镇(街道、园区)专用账户。
3.对征地补偿中出现的矛盾主动与甲方沟通,并妥善处理。
4.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征地包干费用后40日内办理征地结案手续。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逾期向乙方支付全额征地补偿费,则每天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把征地补偿费支付到镇(街道、园区)专用账户,致使
征地进度延缓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四.其它事项
1.因建设项目影响周围单位的生产、办公和居民生活所产生的矛盾,由甲方自行
处理。
2.征地范围内涉及电缆、通讯、军事等国家设施需要处
理或搬迁,由甲方自行解
决。
3.本协议一式十份,正本四份,副本六份。经双方单位盖章,并经上海市嘉定区
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鉴证后生效。
附表:1.《征地费包干汇总表》
2.《征地费包干补偿安置明细表》
3.《征地财物补偿明细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鉴证单位: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鉴证日期:年月日
附表一
征地费包干汇总表
附表二
征地费包干补偿安置明细表
篇二:协助征地委托协议书
协助征地委托协议书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快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甲方采取委托包干的方式,将配置用地所需的土地征收、迁坟征收等与征地拆迁相关的工作内容包干方式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议,达成以下协助征地委托协议:
一、征地范围及面积
此次委托的总面积:约亩,位于市工业园片区(具体见征地地块红线图)。四至分别为:东至
二、工作内容
乙方利用自身优势,协助甲方完成征地范围内的征地工作,包括完成征地协议的签定工作、地块内坟的迁移工作。
三、征地及交地时间
乙方须于年月日前,共个月时间,协助甲方完成本协议确定的全部征地范围内的征地任务。
四、工作量确认、协助征地费用及付款方式
1.工作量确认: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征地范围内,在双方约定的交地时间内,乙方完成征地总面积的70%及以上,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辅助征地费用。如在双方约定的交地时间内,乙方辅助完成的征地实际工作量小于征地总面积的70%,则甲方不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辅助征地费用。
2.协助征地费用:按人民币元/亩(¥元/亩)计。该费用为对乙方工作的总包干费用,甲方不须另外再向乙方支付
其它费用。
若乙方提前完成辅助征地工作,则额外奖励如下:
如提前一个月完成,即于年月日前完成征地工作,则额外奖励元/亩;
如提前两个月完成,即于年月日前完成征地工作,则额外奖励元/亩。
3.付款方式:在征地交地时间内,按乙方实际完成征地工作面积支付协助征地费用。乙方实际完成征地工作面积不足本协议范围总征地面积70%时,甲方不须向乙方支付协助征地费用。甲方不承担税金,税金由乙方负责。结算经费前,乙方必须报征地地块汇总图给甲方存档备查。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征地地块蓝线图及征地工作所需材料。
(2)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拨付协助征地费用,确保乙方利益。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以与被征地人签定《征地补偿协议》为准)。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红线范围和甲方明确的征地范围、时间要求、实施土地征用征收及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和迁坟
工作,确保按工程项目建设和合同兑现的时间要求完成征地交地任务。
(2)乙方应负责保管甲方向其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应负责协调、处理征地过程中与政府有关部门及被征地人之间发生的纠纷。
(4)乙方超越甲方委托的工作范围和权限从事与本协议有关的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行事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乙方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甲方委托的工作,乙方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应向甲方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足额完成相应工作量的,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将其负责保管的甲方的文件资料毁损、灭失、对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未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向乙方支付协助征地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超越甲方委托的工作范围和权限以甲方名义从事活动引起的种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项下的工作,甲方不允许乙方转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