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劳动合同包含保密协议和竞业条款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___本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甲方:(公司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1.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有效运营的企业,拥有自身的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2.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有责任保护甲方的利益;3.双方为了明确乙方在离职后的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竞业限制1.1 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诺在____个月内不从事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工作;1.2 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诺不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任职,或自营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1.3 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诺不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开展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
第二条保密义务2.1 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承担保密义务;2.2 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客户名单、销售策略、研发计划等商业秘密;2.3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核心竞争力用于与甲方业务无关的用途。
第三条违约责任3.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3.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3 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争议解决4.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5篇
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5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乙方:[乙方姓名]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住址:[乙方居住地址]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的职务及所接触的公司重要信息和机密内容,为明确双方的权益,预防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就竞业限制和保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术语定义1. 竞业限制:指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具有竞争性的业务或到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2.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业计划、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产品配方、价格策略及其他经营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 乙方不得擅自泄露、转让、公开、发表或利用甲方保密信息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3. 乙方离职后,仍需对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公开或保密责任期限届满。
第三条竞业限制条款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竞争的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
2. 乙方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一般不超过三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
具体期限根据乙方岗位而定。
3. 乙方在离职后遵守竞业限制条款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和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与保密信息有关的文档资料,并视情况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 若乙方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规行为并赔偿损失。
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法律适用与管辖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在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
一、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这类人员通常掌握着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核心竞争优势,因此,对其进行竞业限制对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至关重要。
二、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地域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地域应当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进行约定。
竞业限制的范围可以包括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有其他竞争关系的行为。
地域限制可以限定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如国内或者国外。
三、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的期限一般为两年,自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竞业限制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竞业限制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时,明确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当按照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
五、竞业限制的解除和终止1. 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如未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 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有权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要求劳动者返还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3.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有权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六、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不是所有的劳动者。
(2)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解释】《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中“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以外的其他事项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2.对竞业限制的司法解释(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述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5)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
一、引言在现代社会,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护企业商业秘密,防止技术、经营信息泄露,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时,通常会包含竞业限制条款。
本文将就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进行阐述。
二、竞业限制条款的定义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在保密协议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维护企业利益。
三、竞业限制条款的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竞业限制条款适用于以下人员:(1)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离职后可能泄露商业秘密的劳动者。
2. 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竞业限制期限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计算。
3. 竞业限制地域竞业限制地域一般限定在劳动者原工作单位所在城市或周边地区。
具体地域范围由双方协商确定。
4. 竞业限制对象竞业限制对象包括:(1)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2)劳动者自行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5. 经济补偿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
6. 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经济补偿总额。
四、竞业限制条款的注意事项1. 竞业限制条款应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2. 竞业限制期限、地域、对象等应与劳动者实际掌握的商业秘密程度相适应。
3. 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
4. 劳动者应充分了解竞业限制条款的内容,如对条款有异议,应及时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结语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
双方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应充分了解竞业限制条款的内容,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保密协议包含竞业限制条款
鉴于甲方(以下简称“单位”)在商业活动中拥有一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经营信息、客户名单、市场策略等,为保护单位的合法权益,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非法使用,特与乙方(以下简称“员工”)签订本保密协议,包含竞业限制条款。
一、保密义务1. 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对在单位工作期间接触到的所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 员工应妥善保管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传播或使用。
3. 员工离职后,仍应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不得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以任何方式泄露、传播或使用单位的商业秘密。
二、竞业限制条款1. 员工在离职后,在一定期限内(以下简称“竞业限制期限”)不得在同行业、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从事相关工作。
2. 竞业限制期限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为(年数)。
3.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单位应按照约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为(月数)×(基本工资)。
4.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金额)。
三、保密协议的解除1. 在以下情况下,本保密协议可以解除:(1)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单位同意,泄露或使用单位的商业秘密。
(2)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保密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2. 解除保密协议,员工应将掌握的商业秘密资料交还单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1. 本保密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1. 本保密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保密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协议中“年数”、“月数”及“金额”均为示例,具体数值由双方协商确定。
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社会中,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防止员工的不当竞争行为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许多公司在员工入职时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
那么,究竟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保密协议是指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协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有权要求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订立保密协议,员工应按照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此外,保密协议中还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及违约后的法律责任,以确保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
其次,竞业限制条款是指企业要求员工在离职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岗位相同或相似的行业,以避免员工利用公司的商业机密从事竞争性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竞业限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竞业限制条款必须明确约定限制期限、限制范围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等内容,以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也得到了进一步细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三十一条规定,保密协议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密内容应当是商业秘密,且应当合理约定违约金等法律后果。
对于竞业限制条款,则应当基于企业的合法经营需求,不得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的限制期限、范围及经济补偿等内容。
综上所述,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及司法解释,企业在制定相关协议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其合法有效性。
同时,员工在签订相关协议时也应当认真履行相应义务,以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的讨论能够为广大企业和员工提供一些参考,促进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2篇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2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可能接触和掌握甲方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重要信息,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竞业禁止及保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保密事项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到的所有商业计划、客户信息、技术资料、产品配方、价格策略、财务数据、公司决议等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不得擅自泄露或非法使用。
2. 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商业机密及相关资料,不得私自复制或擅自授权他人使用。
二、竞业禁止条款1. 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企业、机构或个人进行投资、任职、合作等。
2. 乙方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不超过_____年)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个人处从事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活动。
3. 乙方在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抢夺甲方客户,不得诱导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或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三、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违反竞业禁止条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3. 如乙方行为构成犯罪,甲方有权向司法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四、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如遇法律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修改和补充后的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
保密条款与竞业限制条款有何区别
保密条款与竞业限制条款的区别一、劳动者的保密义务。
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是指劳动者对于单位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不能以窃取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不能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也就是无论是否约定,劳动者都不能侵犯单位的商业秘密。
保密条款及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保密义务所进行的约定,为的是让劳动者更好的遵守保密义务以及明确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对于保密条款,《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有规定,如《劳动合同法》23条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二、劳动者的竟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权被侵犯,劳动者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义务分为法定竞业限制义务和约定竞业限制义务,法定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并且主要是针对特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我国法律之规定了离职后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劳动合同法》23条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一般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我们法律没有规定。
三、保密义务与竞业限制义务的关系。
1、依据不同。
保密义务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即使双方没有约定,劳动者仍需遵守单位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义务出极少数情况外,都是需要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没有合同约定,劳动者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两者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保密义务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义务是保护用人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包括商业秘密,但不仅限于商业秘密。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5篇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5篇篇1本协议旨在保护双方利益,明确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及保密责任。
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竞业禁止条款1. 适用范围:本协议中的竞业禁止条款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2. 竞业禁止期间: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定期限内(具体期限根据岗位及协议内容确定)需遵守竞业禁止条款。
3. 禁止行为:员工在竞业禁止期间内,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其他企业任职或参与相关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市场营销、客户拓展等。
4. 例外情况:在以下情况下,员工的竞业禁止义务不适用:(1)公司书面同意员工在其他企业任职或参与相关业务活动;(2)员工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个人投资,且该投资不涉及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企业。
二、保密条款1. 保密信息: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2. 保密义务:员工在任职期间不得泄露、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离职后一定期限内(具体期限根据岗位及协议内容确定)仍需承担保密义务。
3. 保密措施:公司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限制涉密人员的范围、使用安全的技术设备等。
4. 例外情况:保密信息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披露:(1)公司书面同意披露;(2)员工履行法定职责或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3)员工在学术研讨、公开发表的论文等适当场合对保密信息进行非具体描述性的陈述,但不得透露保密信息的具体内容。
三、违约责任1. 员工违反竞业禁止条款的,应承担以下责任:(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3)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 员工违反保密条款的,应承担以下责任:(1)立即停止泄露或使用保密信息;(2)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3)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区别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协议。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3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是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书面协议。
从以上两者的概念可以看出,竞业限制是保密的一种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竞业限制主要是为了督促离职后的员工并采取一定的手段强制其履行保密的义务,从而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但是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也有明显的区别:(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的附随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另外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这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忠诚义务,如果因为泄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得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就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劳动者承担保密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在一定范围、地域和期限内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
(3)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按照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放的保密补贴不同于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保密协议里面的竞业条款
一、竞业限制的定义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行业、领域或者单位内从事与本单位业务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
二、竞业限制的适用对象竞业限制适用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主要包括以下人员:1. 从事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市场开拓等关键岗位的员工;2. 掌握企业核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员工;3. 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人员。
三、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1. 经济补偿标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
2. 支付方式:经济补偿应当按月支付,支付时间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后的次月起支付。
五、竞业限制的解除1. 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2. 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损害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2)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
六、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1.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经济补偿总额的50%;(2)赔偿用人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
2. 用人单位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竞业限制的争议解决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竞业限制协议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5篇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5篇篇1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雇佣关系,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可接触并了解甲方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其他重要信息,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重要信息,防止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后泄露或利用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损害甲方利益。
二、竞业禁止条款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其他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相关行业的竞争企业的业务活动。
2. 乙方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其他企业任职或参与相关活动。
竞业禁止期限为离职后______年。
三、保密义务1. 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重要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 乙方不得泄露、披露、传播、复制、分享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重要信息。
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泄露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
四、保密范围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甲方经营策略、客户信息、产品数据、市场策略等商业机密。
2. 甲方技术资料、研发成果、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等核心技术信息。
3. 甲方内部管理制度、人员架构、薪酬体系等内部信息。
4. 甲方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
五、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竞业禁止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泄露并承担保密责任,同时乙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 若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______年。
竞业协议可以写在保密协议里面吗
竞业协议可以写在保密协议⾥⾯吗竞业限制协议是⽤⼈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约定的,劳动者在离职后,劳动者不能到指定的单位⼯作的限制,竞业限制协议是有期限的,超过期限后终⽌,那么竞业协议可不可以写在保密协议⾥⾯?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竞业协议可以写在保密协议⾥⾯吗⽤⼈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签订保密协议,并且在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
所以竞业限制可以写在保密协议中。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付违约⾦。
第⼆⼗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员限于⽤⼈单位的⾼级管理⼈员、⾼级技术⼈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员到与本单位⽣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开业⽣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年。
⼆、竞业限制补偿⾦计算1、⽤⼈单位与负有保守⽤⼈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的标准、⽀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付经济补偿⾦,经劳动者要求仍不⽀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的标准、⽀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付经济补偿⾦。
双⽅当事⼈由此发⽣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次性⽀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继续履⾏竞业限制义务;⽤⼈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付已经履⾏部分的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范本
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甲方:乙方:鉴于:1.甲方聘用乙方为公司员工,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给予乙方相应待遇;2.乙方接受甲方的聘用,愿意为甲方勤奋和忠诚地服务;3.乙方在受雇期间了解和掌握到甲方视为私有的、保密的、不得披露的保密信息。
4.乙方在此同意,若乙方离职,甲方可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通告乙方的新雇主。
乙方应在受聘于新公司的第一天将新公司的具体信息、任职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等以邮件形式告知甲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1.保密信息定义本协议所指的公司是指甲方,还包括甲方的任何前身或关联公司以及跟甲方有合作关系的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的公司。
其中关联公司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等。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指对于公司及其本协议所列其他成员具有秘密性、可保密性及财产属性部分或全部的信息。
其条款包括但不限于:1.1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公司业务及公司管理方法、制作方法、制作工艺、成本、设计、各种程序、公式、系统、技术诀窍、发明、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商标、计算机程序和研究项目等,除非公司明示可以向第三方公开的信息以外,均属于保密的知识产权范畴;1.2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情况及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营销计划、定价政策、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云端数据库信息、技术数据、价格数据、财务数据、业务记录、市场推广、业务网络和业务计划等,无论是否标明有“保密”字样,除非公司明示可以向第三方公开的信息以外,均属于保密的商业信息范畴;1.3关联信息:包括公司的投资方及其他分支机构以及关联机构或个人的各种信息,无论是否标明有“保密”字样,除非公司明示可以向第三方公开的信息以外,均属于保密的关联信息范畴;1.4员工信息:公司或关联方员工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工资金额、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无论是否标明有“保密”字样,除非公司明示可以向第三方公开的信息以外,均属于保密的关联信息范畴;1.5第三方信息:乙方知道甲方或甲方集团其他成员已从或将从包括甲方的下属公司和关联公司在内的第三方获得秘密信息或专有信息,甲方或甲方集团其他成员都有义务对这些信息保密,并只可用于某些特定目的。
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协议
一、协议背景为保护本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保密及竞业限制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二、保密条款1. 保密信息: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知悉的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市场信息、财务信息等。
2. 保密义务:甲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使用。
3. 保密期限:甲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离职后三年止。
三、竞业限制条款1. 竞业限制范围: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离职后三年内,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地域范围内,从事与甲方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行业,或担任与甲方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公司的职务。
2. 竞业限制地域: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地域为甲方离职前所在城市及其周边地区。
3. 竞业限制补偿:甲方在离职后三年内,甲方公司按月向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金额为甲方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
4. 竞业限制解除条件:在以下情况下,甲方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1)甲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2)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间,因故意泄露甲方公司商业秘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间,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给甲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5.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甲方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泄露或使用的商业秘密价值的两倍。
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三倍。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保密协议含竞业协议条款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平台上从事公司的商务业务、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掌握甲方重要的商业机密、产品的技术机密。
为切实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一、保密协议1. 保密内容: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计算机游戏软件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及甲方商务合同、客户资料、销售制度、产品价格、销售渠道、市场信息、技术资料、管理资料和公司其他商业信息资料等,均为甲方商业秘密。
2. 保密义务: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核心技术和技术秘密、负有无条件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任何时候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或自营时利用,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3.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乙方行为触犯法律的,依法报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二、竞业限制协议1. 竞业限制范围: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内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
2. 竞业限制补偿: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范本文)
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条款1. 引言2. 保密协议•定义:定义了机密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信息、产品设计、技术专利和著作权等。
•保密义务:明确规定了员工在雇佣期间和离职后对机密信息保密的义务。
员工必须承诺不得泄露任何机密信息,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信息安全。
•违约责任:阐明了对违反保密义务的后果,包括经济赔偿、法律追究和可能的离职处理。
•期限:规定了保密协议的有效期限,通常在员工离职后继续有效一段时间。
保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预防知识产权的侵权和商业机密的泄露。
3. 竞业限制条款•定义:明确规定了竞业限制的范围和限制期限。
限制范围通常包括与公司业务直接相关的行业或地区。
•禁止竞业:规定了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加入竞争对手或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限制时间: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有效时间,通常为离职后的一段时期,如半年或一年。
•违约责任:阐明了对违反竞业限制的后果,包括经济赔偿、法律追究和可能的离职处理。
竞业限制条款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防止员工离职后利用其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源从事与公司竞争的活动。
4. 双方权利和义务•雇主权利和义务:雇主有权保护其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源,可以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并在违约情况下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同时,雇主也有义务对员工的机密信息进行合理的保护和管理。
•员工权利和义务:员工有权获得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的详细说明,并在签署之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员工有义务遵守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在离职后不得泄露机密信息或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5. 法律效力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员工违反这些条款,雇主有权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身利益,并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条款可能受到一定限制。
雇主和员工应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6.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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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本签约须知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
4.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并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5.用人单位依法建立的劳动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双方应当认真遵守。
6.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工整,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7.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劳动者不得由他人代签。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9.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双方应当协商一致。
一签约人基本情况(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注册地:住所地:联系电话:(二)劳动者基本情况乙方(劳动者)姓名: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户籍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二合同期限(三)甲乙双方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A.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B.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无试用期。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经协商一致,安排乙方在(管理性/操作性)岗位上工作,具体岗位(工种)下列第款。
A.公司人力资源工作;B.公司财务工作;C.公司总经办相关工作;D.公司生产线操作;E.公司生产管理工作; F、公司产品企划工作;G.公司产品销售相关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内容。
(五)乙方的具体工作地点为市(省、自治区)区(地区、市、州、盟)(县、区、旗);或因工作地点无法明确,工作区域为。
(六)甲方对乙方的具体工作要求为:1. ;2. ;3.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七)根据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甲乙双方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工作制;B.经行政许可,实行以为综合计算周期,周期内总工时为___ 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C.经行政许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八)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
(九)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休息休假待遇(包括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五劳动报酬(十)甲乙双方就工资报酬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1.试用期内,乙方工资为元/月,或者按照执行,且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2.试用期满,乙方工资为元/月,或者按照执行;3.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应符合最低工资标准有关规定;4. ;5. 。
(十一)乙方的工资支付周期为___,_____(日期)之前支付。
(十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十三)经双方协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十四)甲乙双方按国家及单位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材料。
(十五)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十六)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有:。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十七)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十八)甲方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十九)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二十)乙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工伤认定的,依法享受相关待遇。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二十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十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十四)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十五)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后)日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需办理工作交接明细如下:1.离职审批表、工作交接清册,包括公司相关管理资料、固定资产等;2.乙方与甲方之间帐款交接;3.若乙方为营业人员需做在公司所负责的业务客户资料和账款的交接。
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足额支付。
九违约责任及违约金(二十六)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就有关服务期和违约金等事项双方约定如下(或见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书):。
(二十七)乙方为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双方就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等事项约定如下(或见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书):1劳动保密协议2竞业限制协议。
十双方补充约定事项(二十八)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约定如下事项:1. ;2. ;3. 。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二十九)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和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二十七)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三十)本合同的条款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三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三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劳动保密协议现在劳动者流动性很大,有的劳动者在某个单位也许只是工作一两个月就去了下一个工作单位,因此,用人单位会重视员工的保密问题,保密义务也是劳动者应该遵守的义务。
那么保密协议应该怎么写呢?365小编为您提供一篇保密协议的范本,希望对您优速帮助。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中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11.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