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确认分配方案用)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事裁定书(确认分配方案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确认分配方案用)
〔 〕 破字第 号
破产人(债务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债务人)破产清算组。
负责人。
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宣告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经清算组清理、委托评估,(债务人)全部财产价值万元,其中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m2,评估值元,房屋等建筑物万元,机器设备万元,存货万元,货币资金万元。对外债权元。上述财产中,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破产财产,由政府收回后用于安置企业职工,其余财产属破产财产。
清算期间,债权人申报债权万元,经债权人会议审查通过并经本院确认债权为万元,其中欠职工工资万元,养老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工伤、生育保险金万元,住房公积金万元,福利费万元,职工集资万元,临时工万元,医疗费万元等合计万元;欠税款万元。破产债权万元。在年月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清算组对破产财产提出如下处理分配方案:
本院审查认为,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符合法律规定。(未获通过的,应简要陈述债权人的理由,并予以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获通过的或债权人异议不成立的,表述为)确认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获通过,债权人异议成立,差额不大的,表述为:调整清算组的分配方案为:。)清算组按分配方案执行。具体分配比例以资产变价结果(若资产已变现则不再表述)、债权清收结果及清算费用实际支出结果为准上下浮动。
(未获通过,债权人异议成立,对整个分配方案影响较大的,表述为:驳回清算组的申请,清算组在日内另行制作分配方案,提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未获通过但经法院确认的,表述为:如不服本裁定,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半数以上债权的债权人,可在本裁定作出之Biblioteka Baidu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破产财产中的实物资产,预计变现值为万元(已变现的,直接表述变现价款);货币资金万元,清算期间收入(房屋、设备租赁等)万元,预计可清收债权万元,其他财产权益处置万元。综上,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共计万元。预计优先拨付清算费用万元,其中(列清算费用明细)。剩余万元,按以下顺序清偿:
1.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医药费、福利费等;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书 记 员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各顺序债权额及清偿率为:
1.破产企业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药费、福利费等共计万元,可供分配财产为万元,清偿率为%;
2.破产企业欠税款万元,清偿率为%。
3.破产债权万元,清偿率为%。(若无财产可供分配,写明:因无财产可供分配,清偿率为零。)
上述财产分配方案,获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 的半数以上。(未获通过的,为“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未获通过”)。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确认分配方案用)
〔 〕 破字第 号
破产人(债务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债务人)破产清算组。
负责人。
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宣告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经清算组清理、委托评估,(债务人)全部财产价值万元,其中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m2,评估值元,房屋等建筑物万元,机器设备万元,存货万元,货币资金万元。对外债权元。上述财产中,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破产财产,由政府收回后用于安置企业职工,其余财产属破产财产。
清算期间,债权人申报债权万元,经债权人会议审查通过并经本院确认债权为万元,其中欠职工工资万元,养老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工伤、生育保险金万元,住房公积金万元,福利费万元,职工集资万元,临时工万元,医疗费万元等合计万元;欠税款万元。破产债权万元。在年月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清算组对破产财产提出如下处理分配方案:
本院审查认为,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符合法律规定。(未获通过的,应简要陈述债权人的理由,并予以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获通过的或债权人异议不成立的,表述为)确认清算组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获通过,债权人异议成立,差额不大的,表述为:调整清算组的分配方案为:。)清算组按分配方案执行。具体分配比例以资产变价结果(若资产已变现则不再表述)、债权清收结果及清算费用实际支出结果为准上下浮动。
(未获通过,债权人异议成立,对整个分配方案影响较大的,表述为:驳回清算组的申请,清算组在日内另行制作分配方案,提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未获通过但经法院确认的,表述为:如不服本裁定,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半数以上债权的债权人,可在本裁定作出之Biblioteka Baidu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破产财产中的实物资产,预计变现值为万元(已变现的,直接表述变现价款);货币资金万元,清算期间收入(房屋、设备租赁等)万元,预计可清收债权万元,其他财产权益处置万元。综上,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共计万元。预计优先拨付清算费用万元,其中(列清算费用明细)。剩余万元,按以下顺序清偿:
1.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医药费、福利费等;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书 记 员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各顺序债权额及清偿率为:
1.破产企业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药费、福利费等共计万元,可供分配财产为万元,清偿率为%;
2.破产企业欠税款万元,清偿率为%。
3.破产债权万元,清偿率为%。(若无财产可供分配,写明:因无财产可供分配,清偿率为零。)
上述财产分配方案,获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 的半数以上。(未获通过的,为“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未获通过”)。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破产财产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