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课件课后思考题答案

合集下载

知识产权法课本(学生)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课本(学生)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参考答案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B;3.C;4.ABCD;5.ABCD;6.ACD。

第二编著作权法第二章著作权法概述【法律应用】【案例一】泥塑被合法转让后,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仍享有著作权。

【案例二】本案的“一稿多投”不违反著作权法。

【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 C;2.B;3. ACD;4.AC;5.ABD;6. ABC。

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法律应用】【案例一】(1)甲描述客观事实的诗具有独创性。

(2)八个字可以构成作品。

【案例二】(1)临摹行为不是著作权法上的创作。

(2)临摹是著作权法上一种复制的形式。

(3)临摹品不构成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案例三】(1)张某演奏的华彩乐段属于音乐作品。

(2)李某对张某的乐曲进行记录的行为在著作权法上应当属于复制行为。

(3)李某对于所记录的乐谱进行的改动,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或侵犯修改权,或侵犯改编权。

综上,李某的记谱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复制行为,其擅自将所记录的乐谱以自己名义发表,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在具体内容方面,不仅侵犯了前述各项权利,还侵犯了张某的署名权和著作财产权。

【案例四】这张照片不应该展览。

本案主要涉及对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冲突的问题。

【案例五】(1)《乌苏里船歌》属于编曲。

(2)《乌苏里船歌》的权利主体是赫哲族。

【案例六】(1)电视节目预告表不是时事新闻。

(2)电视节目预告表不具有独创性。

(3)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并不等于不受法律保护【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 C;3. B;4. D;5.B;6.AB;7. BCD;8.ABD;9. AC; 10. ABCD; 11.BCD。

五、案例分析题(1)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理由如下: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一个数据库,其对数据库内容的选择、编排付出了创作性的智力劳动,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独创性条件,因此对其享有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第三章案情介绍:刘某于2004年5月完成的小说新作《田野新传》,与著名作家赵某于2003年创作并在《新火花》杂志上发表的作品基本相同。

2004年赵某在《作家新秀》杂志第5期上发现刘某德的作品后,便认为刘某的作品是对其作品的抄袭,于是就此与刘某交涉。

请问:刘某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答:独创性是衡量作品能否依法产生著作权的实质条件,即只有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能依法产生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因此刘某维护自己权利的措施主要是举证证明作品是自己独立创作完成的。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刘某至少要证明以下情形中的一种:第一,自己的作品虽然在赵某的作品之后发表,但却创作完成在先。

这一主张若能成立,刘某的权利就能得以最充分的维护。

第二,虽然自己的作品创作、发表都在赵某之后,但若能举证证明自己从未见过赵某的作品,刘某的权利也能得到保障。

第三,虽然自己的作品创作在后且发表在后,且刘某的确见过赵某的作品,但举证证明自己决没有抄袭、剽窃、复制赵某的作品,而只是自己使用与赵某在创作作品时所使用的相同创作源,或者相同的资料、相同的人物、相同的事件等,两作品的相同或者相似只是一种偶然或者巧合。

如果这些证明均不能成立,那么,刘某的权利难以受得保护。

从案情中看,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对赵某作品的抄袭,所以承担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责任。

第四章1.张力和王洪两人合作创作一部长篇小说《太阳升起的时候》,200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署名顺序为张力、王洪。

2005年张力和王洪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

在该书付印之际王洪未经与张力协商,即通知出版社调整署名顺序,将自己署名为第一作者,张力为第二作者。

图书出版后,张力见署名顺序被调换,便向法院起诉王洪侵犯了其署名权。

请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判断王洪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张力的署名权并说明理由答:王洪的主张不能成立。

其理由如下:(1)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课后思考题答案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课后思考题答案

第一章思考题一:某画家创作了一幅美术作品,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了某甲。

1、这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画家还是属于某甲?2、该美术作品出版后,原件不慎毁坏,画家是否还享有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3、如果画家将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了某画院,是否需要将原件一并移交给画院?如果不移交,是否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1、答: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后,这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仍属于画家。

这是因为,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时,只是将其美术作品原件的物权转让给了某甲,并未将其著作权一并转让,美术作品原件的转移不等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2、答:该美术作品出版后,如果原件不慎毁坏,画家仍享有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这是因为,该美术作品原件的灭失,不等于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丧失,也就是说,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法定的,著作权的存在,不以作品原件物质载体的存在为前提。

3、答:如果画家将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了画院,不一定应将美术作品原件一并移交给画院。

不将美术作品原件移交给画院,不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

这是因为,著作权的转移,不意味着作品原件物权的转移,如同画家将美术作品原件出售给某甲后,其物权的转移不等于其著作权的转移一样。

所以美术作品原件不移交,并不意味着著作权未转让。

思考题二: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50年,德国的《版权法》对一般文字作品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去世后70年。

1、假如某德国作者已去世60年,我国一出版社拟在我国翻译出版该作品,是否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的继承人的许可,方可在我国出版发行?2、如果我国出版社将该翻译作品,未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销售到德国,是否构成侵权?3、某中国作者已去世60年,一德国版社拟在德国翻译出版其作品,是否需要征得中国作者的继承人的许可,方可在德国出版发行?1、答:在此种情况下,我国出版社不需要征得德国作者继承人的许可,即可在我国出版发行该德国作者的作品。

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答案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答案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性活动中所产生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在当今社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领域。

以下是一些知识产权法学课后习题的答案,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四大类: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

1. 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发明的技术方案、新型的工业设计和新品种植物的独占权。

它的主要作用是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2.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字、音乐、美术、摄影、电影等各种创作作品的独占权。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很广泛,包括了文学、艺术、科学等多个领域。

3.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对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的独占权。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形式,用于区分不同厂商的产品或服务。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客户秘密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通过保密协议和商业秘密法律进行。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为了鼓励创新和保护创作者的权益。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1. 注册: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可以通过注册来获得法律保护。

注册可以确立权利人的权益,防止他人侵权。

2. 许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来获得经济利益。

许可可以是独占许可或非独占许可,根据双方的协议来确定。

3. 诉讼:当他人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诉讼程序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进行。

4. 技术保护措施:在数字时代,技术保护措施变得越来越重要。

比如数字版权管理系统可以防止盗版和非法传播。

三、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为了促进国际合作和保护创作者的权益。

以下是几种国际保护机制: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WIPO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和保护。

知识产权法习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习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1、D;2、A;3、A;4、B;5、C;6、C;7、D;8、B;二、多项选择1、ABD ;2、BCD ;3、ABD ;4、ABCD ;三、名词解释1、临时过境专利法规定,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设备或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为临时过境,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2、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一些社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提供给他人使用的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使用的原料、制造方法、质量和其他特征的商标。

3、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著作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著作权法律关系得以发生的法律事实。

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著作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特定产品而产生的权利。

没有作品,就没有著作权,脱离具体作品的著作权是不存在的四、简答题1、简述我国《商标法》对申请在先原则的运用?依申请在先原则,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准予最先申请者注册,驳回后申请者的申请。

但对于无法确定谁是先申请人的,则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而在不能确定谁是先使用人时,则采用由各申请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的办法处理。

2、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施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具备下列情况,可获得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权:(1)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

(2)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应是非商业性使用)。

(3)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以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技术上先进,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3、简述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具体表现形式?(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知识产权法期末思考题(逐章)

知识产权法期末思考题(逐章)

知识产权法期末思考题总结著作权部分第一章:著作权概述略第二章:著作权的主体1 如何确定作品的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视为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其他: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2如何区别法人作品与特殊职务作品法人作品: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特殊职务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区别:(1)隶属关系不同:特殊职务作品的创作者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隶属关系;而法人作品的创作者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一定具有隶属关系。

(2)创作起因不同:法人作品的创作一般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动发起的,或者事先征得了其同意;而特殊职务作品的创作既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起的,也可以是创作者自己发起的。

(3)作品理念不同:法人作品表达的或者代表的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不能是创作者自己的意志;而特殊职务作品只能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和计算机软件等。

少有其他作品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1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什么作品,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作品的实质条件及其基本含义是什么(一)独创性,是指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出来的,不是或者基本不是对现有作品的复制、抄袭、剽窃和模仿。

(二)可复制性,是指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可以被人们直接或者借助某种机械设备感知,并以某种有型物质载体复制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1 如何理解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著作权同时包括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

知识产权法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第一、二篇复习思考题1、知识产权的概念2、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3、知识产权客体的种类及特征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主要内容。

5、知识产权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法律体系。

6、著作权的概念及特征。

7、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分与联系。

8、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分与联系。

9、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条件及类别。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和特征。

11、我国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及其主体的种类。

12、作品著作权的归属认定。

13、著作权内容及保护期限。

14、邻接权的概念及种类。

出版者的权利和义务。

15、著作权的限制种类及情形。

16、著作权转让与许可使用的概念和特征。

17、制止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执行措施《知识产权法》第三篇复习思考1、可能会承担行政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的侵权行为种类。

2、专利权的概念和特征。

3、专利权的客体种类。

4、发明的概念、特征及其专利种类。

5、实用新型专利的概念、特征及与发明的区别。

6、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征。

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7、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8、专利权主体的概念。

9、我国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确定原则及规则。

10、职务发明的概念、条件及其权利归属认定。

11、合作完成或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认定。

12、简述专利的授权条件。

13、简述发明专利新颖性的判断标准。

14、专利的申请原则。

15、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

16、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及修改规则。

17、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

18、、我国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19、专利权终止的概念及原因。

20、专利权无效的事由、宣告部门及法律后果。

21、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22、专利权限制种类及相关法定情形。

23、我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认定。

24、专利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及种类。

25、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及法律责任。

26、专利权的民事保护措施。

27、可能涉嫌刑事责任的违反专利法行为。

《知识产权法》第四篇复习思考1、商标的含义、功能及分类。

精品课程知识产权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精品课程知识产权法课后思考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1、简述著作权的广义和狭义概念。

著作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狭义的著作权仅指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作者之外的民事主体对作品之外的客体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

2、作品区别于其他劳动成果的特征是什么?作品独创性的含义是什么?(1)首先,作品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其次,作品必须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最后,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才是作品。

(2)独创性中的“独”是指独立创作、源于本人。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是指劳动成果源自于劳动者本人,也即劳动成果是由劳动者独立完成的,而非抄袭的结果。

独创性中的“创”是指一定水准的智力创造高度。

“创”并不意味着具有高度文学和美学价值,但要求智力创造性不能过于微不足道。

3、论述“额头流汗”规则的含义以及其在各国的运用。

在英国以及早期以英国版权法为立法参考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英美法系国家,即使劳动成果中没有体现出任何智力创造成分,只要该劳动成果包含了作者“独立的艰苦劳动”并具有实际价值,就可以满足版权法对“独创性”的要求。

因为“额头流汗”规则并不符合《伯尔尼公约》将作者的智力创造成果作为保护对象的要求,目前坚守“额头流汗”规则的国家已经很少了。

4、论述发表权的含义和特点以及其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关系发表权是指作者享有的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公之于众,于何时、何处公之于众,以及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与其他著作人身权相比,发表权有以下两个特点:(1)作者只要将作品公之于众,即完成了对作品的发表。

(2)如果作者已转让著作财产权或许可他人以特定方式行使著作财产权,通常可以视情况推定作者许可发表作品。

5、比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

概念: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它是一种双向作用的交互式传播。

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思考问题第一编总论1 什么是知识产权?其范围如何?2 为什么说知识产权是一项新型的民事权利?3 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利的根本区别在那里?4 简述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5 如何理解知识产权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二编著作权法第1章1 什么是著作权?其性质如何?2 简述著作权法的形成与发展?3 我国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4 试述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第2章1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有哪些?2 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有哪几种情况?3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是怎样规定的?4 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5 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6 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是怎样规定的?第3章1 作品成为著作权的客体应具备什么条件?2 作品有哪些种类?3 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4 计算机软件有哪些特殊保护措施?第4章1 著作人身权有哪些权能?2 著作财产权有哪些权能?3 著作权是如何取得的?4 著作权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第5章1 邻接权与著作权有哪些区别?2 出版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3 表演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4 录音录像制作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5 广播组织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第6章1 哪些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2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有哪些情形?3 为什么要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第7章1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2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3 侵犯著作权应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 为保护著作权,著作权法增加了哪些司法救济措施?5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意义?第三编专利法第8章1 专利有哪些含义?2 专利制度有哪些特点?3 专利法第二次修订有哪些内容?4 试述专利制度的意义。

第9章1 什么是发明?包括那几种形式?2 实用新型有哪些特点?3 如何理解外观设计的特征?4 哪些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第10章1 发明专利有哪些条件?2 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条件?3 外观设计专利有哪些条件?4 如何判断新颖性标准?第11章1 专利申请的原则有哪些?2 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是如何规定的?3 优先权及其种类?4 发明专利的审查制度是如何规定的?5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程序如何?第12章1 专利权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2 专利权终止有哪几种情况?3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理由及程序?4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第13章1 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2 专利年费制度的意义?3 什么情况下可以对专利权实施强制许可?4 哪些行为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5 国家计划许可的对象是什么?第14章1 各种专利的保护范围是如何规定的?2 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3 专利法规定了哪些专利侵权行为的司法救济措施?4 专利侵权行为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第三编商标法第15章1 商标及其特征是什么?2 商标有哪些种类?3 商标的作用有哪些?4 我国商标法2001年在哪些方面作了修改?第16章1 哪些人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2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符合什么条件?3 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什么?4 商标申请如何审批?第17章1 商标注册无效的理由有哪些?2 商标注册无效应如何补正?3 如何解决注册商标争议?第18章1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2 注册商标的续展有哪些规定?3 商标转让有哪些限制?4 如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5 商标的使用许可有什么意义?第19章1 商标管理的机关以及商标管理的意义是什么?2 对注册商标使用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3 对未注册商标使用应如何管理?4 应如何加强商标印制管理?第20章1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2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3 商标侵权行为应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 对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法规定了哪些司法救济措施?第21章1 什么是驰名商标?2 驰名商标如何认定?3 我国关于驰名商标有哪些特殊的保护措施?4 试述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保护的意义。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一、选择题1.下列哪个属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A. 商标名称– B. 商品名称– C. 商号– D. 以上都是解析:D. 以上都是。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标组合以及商号等。

2.著作权产生效力的条件是:– A. 完成创作– B. 登记– C. 颁发证书– D. 发表解析:A. 完成创作。

著作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是作品的完成创作,不需要登记或颁发证书。

3.以下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是:– A. 发明创造– B. 技术方案– C. 生物遗传资源– D. 以上都是解析:D. 以上都是。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4.以下属于商业秘密的特点的是:– A. 不公开性– B. 实用性– C. 非注册性– D. 以上都是解析:D. 以上都是。

商业秘密的特点包括不公开性、实用性和非注册性。

二、判断题1.著作权无需登记,只需创作即可产生效力。

(√)解析:正确。

著作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是作品的完成创作,不需要登记或颁发证书。

2.发明创造必须经过专利审查才能获得专利权。

(×)解析:错误。

发明创造可以通过专利审查获得专利权,但也可以通过简化审查或其他特殊程序获得。

3.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期续展。

(√)解析:正确。

商标权的初始保护期限为10年,但可以在期满后无限次地进行续展。

4.商业秘密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注册或授权的秘密。

(×)解析:错误。

商业秘密是指经过合理保护且未公开的商务信息、技术信息等,不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注册或授权。

三、问答题1.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保护原则、排他性原则、保护期限原则、使用原则、合理使用原则等。

•平等保护原则:知识产权法应平等保护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不偏袒任何一方。

•排他性原则:知识产权的授权权利人有权对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知识产权的行为提起诉讼,并享有排他性的权益。

•保护期限原则:知识产权享有一定的保护期限,在保护期限内,他人不得侵犯其权益。

知识产权知识重点及思考题

知识产权知识重点及思考题

知识产权知识重点及思考题《知识产权》复习资料一、各章节的知识点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论第一节知识产权1、知识产权定义(P14):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名词解释)(1)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WTO(世界贸易组织)(P18):前者对知识产权的定义外延更宽一些,后者对知识产权的定义强调的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至于“与贸易无关的”知识产权则没有涉及。

2、知识产权的分类(P20):狭义的分类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大类;广义的分类包括三部分,即工业产权、版权、对“边缘保护对象”的保护权。

3、知识产的基本性质(P21---25):(1)无形性,是一种新型的无形财产权;(2)专有性,具体唯一性和排他性;(3)地域性,即除签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或知识产权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知识产权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4)时间性,有法定的保护期限,超过保护期限权利终止;(5)可复制性,又称为工业再现性,是指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可以固定在有形物上,并可以重复再现、重复利用的特性。

(简答题)第二节WTO与知识产权1、如何理解知识产权与WTO的关系(P26):WTO和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是密切相关的,一定意义上讲,WTO本身就是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反过来又大大地推进了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知识产权问题与知识经济、新经济、经济全球化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把它纳入WTO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了WTO的三大支柱。

第三节知识产权法1、知识产权法的定义(P30):知识产权法是调整人类在智力创造活动中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什么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P32--34):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分三类,知识产权的国内保护、知识产权的涉外保护和知识产公的国际保护。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国际公法调整范围内的法律关系,它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国家、独立关税获其他国际实体,客体是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及成员相应的国内法,为知识产权国内保护和涉外保护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标准;知识产权国内保护和涉外保护是国内法调整范围内的法律关系,它们的法律关系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客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基础和具体实践。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1-10章)【圣才出品】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1-10章)【圣才出品】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1.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知识产权的概念1.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本质与范围知识产权概念的表述,基本揭示了知识产权的本质,界定了它的范围。

(1)“创造成果”的概念,使之与“劳动成果”划清了界限。

(2)“创造成果”的概念,使之与“智慧”“智力”划清了界限。

(3)“创造成果”的概念也使之与“创造活动”划清了界限。

(4)“创造成果”概念中的“创造”一词的限定,使之将非创造成果排除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之外。

(5)知识产权之所以将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并列,是因为创造成果权的概念不能覆盖工商业标记权的内容。

(6)强调知识产权依法产生,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判断。

二、知识产权的对象1.知识产权的对象、客体(1)知识产权的对象知识产权的对象就是“知识”本身。

知识产权领域所涉及的知识,专指那部分合于法律规制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它们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发生的前提和基础。

(2)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在对象上所施加的、能够产生一定利益关系的行为。

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对象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作为知识产权对象的“知识”,是具体的、感性的、客观的范畴,是第一性的事物,是法律关系发生的客观基础和前提。

客体是抽象的、理性的范畴,是利益关系即社会关系,是第二性的。

只有借助于作为权利客体的“行为”,才可以产生事实上的法律关系。

权利发生的前提或基础,也即权利的对象或标的,并非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权利、义务所能指向的唯一事物,只能是权利人或义务人各自的行为,它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

因此,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主体施加于对象之上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客体是权利与对象的中介。

2.“知识”的本质、存在方式和社会功能(1)知识的本质知识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成果,它通过各种不同方式的描述得以表达。

作为知识产权对象的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都属于“知识”范畴。

知识产权课后习题

知识产权课后习题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1、简述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法制和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答:①知识产权法制与知识产权战略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制解决了为什么保护知识产权以及怎样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这样两个问题;知识产权战略保护是对知识产权法制保护的引领与拓展运用,是提升知识产权法制保护的谋略和手段,它解决了如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防御策略、知识产权保护进攻策略以及推进知识产权法制保护的各项战略举措等问题。

②知识产权法制与知识产权战略在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时不是孤立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启动和实施建立在有效的法制保护的基础之上,战略的有效运行又会反过来促进知识产权的法制保护,即战略保护与法制保护之间具有双向互动关系。

③知识产权法制和知识产权战略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灵活性上:知识产权法制保护可能会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对部分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能及时用法制保护的方式体现出来,而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则可以在法律原则与法律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现实的情况进行保护,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知识产权法制保护的滞后性,但这种保护又是以法律精神为基础的。

归结起来,知识产权法制保护侧重于对知识产权维权的切实保护,而知识产权战略保护侧重于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局性、预见性、谋略性的目标保护,为知识产权的法制保护的具体实施指明了方向。

因此,知识产权法制保护是实现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的基础,知识产权战略保护是知识产权法制保护的航标,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系统推进。

2、如何界定知识产权与知识产品?答: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以及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品是人们在科学、技术和文化领域中利用知识和技能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又称智力成果。

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属于知识的范畴,但只有符合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才能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3、知识产权与物权相比的本质特征是是什么?为什么?答:知识产权与物权相比,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

知识产权法简答最全汇编

知识产权法简答最全汇编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思考题(1 至 3 题为重点)1、试述知识产权的概念。

答: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理解这一概念时应当注意以下要点:第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第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第三,知识产权是一系列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等多项权利;第四,知识产权的取得必须有法律依据,未经法律规定的任何对象不能产生知识产权。

2、试述知识产权的范围。

答:a 关于文学、艺术和作品的权利(即著作权);b 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的权利(即邻接权);c 关于人类的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即发明专利权及科技奖励意义上的发明权);d 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即发现权);e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即外观设计专利权或外观设计权);f 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即商标权、商号权);g 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即反不正当竞争权);h 一切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由于智力活动产生的其他权利。

3、如何理解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答:《知识产权协定》在其序言中宣示“知识产权为私权”以私权名义强调了知识财产私有的法律形式。

权利本体的私权性是知识产权归类于民事权利范畴的基本依据。

私权是与公权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的是私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

所谓私权,即私的权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它是私人的权利。

这里的私人,特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处于平等地位的人。

即使国家在某种情况下可以作为民事主体出现,但也与其他民事主体形成相互平等之关系;第二,它是私有的权利。

这里的私有,意指民事权利为特定民事主体所享有。

所有权是特定人直接支配所有物之权利,债权是特定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之权利。

这说明,私权是特定人享有的私人权利,而不是一切人同享的公共权利;第三,它是私益的权利,这里的私益,也就是与公益相对应的个人利益。

知识产权法含答案

知识产权法含答案

知识产权法含答案知识产权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体系,用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创新。

它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旨在鼓励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本文将深入探讨知识产权法相关的概念、原则和实施,以及一些常见问题的答案。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和创新活动中获得的法律保护的权利。

它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类:1. 专利权:专利是对发明进行保护的一种权力。

它授予发明者独有的权利,禁止其他人未经授权制造、使用或销售该发明。

2. 商标权: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如商标、服务标志、商号等。

商标权允许商标所有者独占其商标,并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志。

3. 著作权: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保护。

它授予作者对其作品的独有权利,包括复制、分发、展示和演出。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具有商业价值并且被其拥有者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包括技术、客户列表、价格策略等。

二、知识产权法的原则知识产权法的实施通常以以下原则为指导:1. 国际保护原则:知识产权在国际上享有保护,并通过国际公约和协定进行协调。

2. 创新保护原则:知识产权法鼓励个人和企业进行创新,为其提供合理的保护和激励机制。

3. 公平竞争原则:知识产权法应该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防止滥用和垄断行为。

4. 公共利益原则:知识产权法应该在保护权利人的同时,考虑社会和公共利益,例如促进科技进步和教育。

三、常见问题的答案1. 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包括申请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与其他相关法律手段结合使用,如合同和保密协议。

2. 知识产权侵权的追诉时效是多久?知识产权侵权的追诉时效根据不同国家和法律制度而异。

一般来说,专利权追诉时效为3-5年,商标和著作权追诉时效较长。

3. 如何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知识产权法课件课后思考题答案

知识产权法课件课后思考题答案

【绪论】第一讲1、知识产权的概念。

一种是概括式,即下定义的方法,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对自己创造性智力活动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传统)另一种是列举式,即用列举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方法表达知识产权的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重要国际公约:《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TRIPS 协议。

2、如何正确理解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

3、如何全面理解知识产权的特征?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著作权第二讲1、什么是作品及其构成条件?作品是作者基于表达思想、情感、理论、学说而创作的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构成条件①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即作品往往是作者为表达其学术观点、情感而创造,其目的并不直接用于工业上的应用和商业上的使用。

②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也称原创性,它是作品的首要构成条件。

独创性的基本含义是指: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成果。

无论是作品的内容,还是表现形式都是作者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而不是对他人已有作品的复制、抄袭或者剽窃。

③作品的可复制性,是指作品必须以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为第三人所感知。

2、简述作品的分类(新旧著作权法比较)①普通作品。

a 文字作品b 口述作品c 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音乐作品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d 美术、建造作品。

e 摄影作品。

f 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g 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h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②特殊作品。

a 计算机软件。

b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第三讲1、什么是作者及如何认定?作者是指基于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依法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认定:普通原则:本法有规定的除外,著作权属于作者2、论述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知识产权法学第七版课后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学第七版课后思考题

知识产权法学第七版课后思考题
1、如何认识“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这一命题?
答: (1) 知识产权首先是一种财产权。

(2) 知识产权的“无形”既不等同于非物质性,也不是指其与有形财产毫无联系,甚至根本对立,主要在于其保护对象信息的无形性, .
它没有较为固定的形状,不占据空间,但是知识产权最终仍需由有形物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如通过报纸、书籍、电视等媒介的传播。

2、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答:知识产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对象的独立性。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与其他民事权利对象相比,具有其独特之处。

(2) 内容的支配性。

知识产权从权利的内容看主要是一种支配权,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进行全面支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3)产生法律效力的地域性。

包括: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知识产权可分地域行使。

(4) 权利主体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质的民事权利,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5) 受法律保护的时间性。

是指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间及限度,包括历史时间性和法定时间性两层含义。

西南大学《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及答案

西南大学《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及答案

(0234)《知识产权法》复习思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种民事责任形式不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A、赔偿损失B、消除影响C、修理、重作、更换D、赔礼道歉2、下列哪种知识产权不受法定期限的限制?( )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商业秘密权3、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 )A 、1609 年《安娜女王法令》B 、1709 年《安娜女王法令》C 、1609《伊丽莎白女王法令》D 、1709 年《伊丽莎白女王法令》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B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C 、《大清著作权律》D 、《北洋政府著作权法》5、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 1990 年通过。

B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 199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C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于2001 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改。

D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该法律施行前创作完成的作品。

6、下列关于作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作品必须是智力成果。

B、作品必须以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为人们所感知。

C、著作权延及表达,不延及思想。

D 、一部作品享有著作权,作品中的任何组成部分均受著作权法保护。

7、下列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的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计算机程序C、时事新闻D、化学元素周期表8、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发表权由谁行使?( )A、作者B、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C、作品原件所有人D、国家9、下列关于署名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

B、作者有权选择在作品上署名的方式。

C、擅自改变作者的署名顺序是侵犯署名权的行为。

D、作者未在其作品上署名即视为放弃署名权。

10、下列关于发行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发行权与复制权联系密切,复制作品往往是发行作品的前提。

B、向众众提供作品的复制件属于发行作品的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档详细解析了知识产权法教程从绪论至第五讲的重要内容。绪论部分阐述了知识产权的概念、性质及特征,为后续章节打下坚实基础。第二讲深入探讨了著作权的定义及作品的构成条件,包括作品的分类,新旧著作权法的比较等。第三讲则聚焦于作者的认定以及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明确பைடு நூலகம்原始主体与继授主体的概念。第四讲全面阐述了著作权人的人身权与财产权,详细列举了各项权利的具体内容,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第五讲则简述了著作权的取得、期限与限制,为学习者提供了著作权保护的实际操作指南。然而,本文档未直接包含第六章的课后答案,建议学习者参考前五讲的内容与格式,自行查找或向老师咨询第六章的具体答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