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渤海海域潮汐时刻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渤海海域潮汐时刻表(农历)

涨潮落潮涨潮落潮

(初一、十六) 0:48 7:00 13:12 9:24

(初二、十七) 1:36 7:48 14:00 20:12 (初三、十八) 2:24 8:36 14:48 21:00 (初四、十九) 3:12 9:24 15:36 21:48 (初五、二十) 4:00 10:12 16:24 22:36 (初六、二十一) 4:48 11:00 17:12 23:32 (初七、二十二) 5:36 11:48 18:00 0:12

(初八、二十三) 6:24 12:36 18:48 1:00

(初九、二十四) 7:12 13:24 19:36 1:48

(初十、二十五) 8:00 14:12 20:24 2:36

(十一、二十六) 8:48 15:00 21:12 3:24

(十二、二十七) 9:36 15:48 22:00 4:12

(十三、二十八) 10:24 16:36 22:48 5:00

( 十四、二十九) 11:12 17:24 23:36 5:48

( 十五、三十) 12:00 18:12 0:24 7:00

不是初一、十五大潮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也不敢保证非圆月没有大潮。夏季潮汐基本稳定,但是一定要注意下海时间。涨潮速度很快。

《食品安全法》试题

(时间:30分钟总计:100分)

姓名:部门:成绩:

一、填充题(每空2分,共40分)

1、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于2015

年10月 1日起正式施行。

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3、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将处以 5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4、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6、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8、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18分)

1、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C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