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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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的员工管理制度

考场的员工管理制度

考场的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考场员工的行为,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提高考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考场的所有员工,包括监考人员、巡考人员、保安人员等。

第三条考场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考试规定,保守考试秘密,不得泄露考试内容。

第四条考场员工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考场领导的管理和安排,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第五条考场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互相帮助,团结合作,共同完成考场任务。

第六条考场员工应当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对考生有礼貌,尊重考生的人格尊严。

第七条考场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

第八条考场员工应当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在考场内吸烟、聊天、玩手机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考场员工应当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考场员工应当保护考场设备和资源,妥善使用考场物品,不得私自借用或损坏考场设备。

第二章考场组织管理第十一条考场设立考场主任、监考人员、巡考人员、保安人员等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考场主任负责统筹考场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保障考试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监考人员负责具体监督考生考试过程,保障考试秩序和安全。

第十四条巡考人员负责巡视考场安全、设备完好,及时处理突发状况。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负责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安全。

第十六条考场员工按照岗位职责和权限,积极配合,协作高效完成考场任务。

第十七条考场主任应当将考场工作计划、规定、通知及时传达给考场员工,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八条考场员工上班时应当穿着整齐,佩戴工牌,保持外表整洁。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九条考场员工应当按照考场安排上班,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二十条考场员工应当做好工作交接,如需请假应提前请假,得到考场领导同意。

第二十一条考场员工应当按时上岗,准时下班,严禁提前离岗。

第二十二条考场员工应当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在考场内私自吸烟、聊天、玩手机等。

第二十三条考场员工应当严格保守考试秘密,不得泄露考试内容,不得与考生勾结作弊。

考场管理制度

考场管理制度

考场管理制度为了规范考场行为、维护考场秩序、保证鉴定质量,特制定以下考场管理制度:1.考生需在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对。

2.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考卷或考件退场。

3.考生理论考试除带必要的文具,操作技能考试除带必要的工具或通知要求携带的物品外,任何已加工过的类似考件均不准带入考场。

4.考生答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不得在考卷或考件上作任何标记,违者一律不给分。

5.考生如对试题、考件发生疑问,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严禁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得传递答案、交换试卷。

7.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关掉手机等通讯设备。

8.理论考试必须单人单桌。

9.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或停止加工考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及稿纸或已加工的考件带出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10.技能操作考试不准提示或指导别人加工考件,不准替别人加工考件。

对于违反考场纪律者,视情节加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11.考试中,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暂离开考场时,要经监考或考评人员允许,并由专人陪同。

12.考生参加技能操作考试时,要按卫生要求和劳动保护的规定穿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

13.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考评员的指导。

对不听从劝阻的考生可停止其考试,违章操作损坏设备的考生应赔偿损失。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优良的鉴定工作队伍,特制定以下研究制度:1.认真研究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条令、制度规定等,切实按文件精神开展工作。

2.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和相关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鼓励并支持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

考试及考场安全管理制度

考试及考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考试及考场的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及考场安全责任1. 考试组织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制定考试及考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 考试监考人员负责考场的安全管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及考场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共同维护考场秩序。

三、考场安全管理措施1. 考场设置(1)考场应设在安全、安静、通风良好的场所,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

(2)考场面积应满足考生人数需求,考场内不得摆放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2. 考生入场(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入场。

(2)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主动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 考场秩序(1)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应宣读考场纪律,确保考生了解并遵守。

(2)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喧哗、偷看等。

(3)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4. 考试用品(1)考生只能携带与考试相关的用品进入考场,如:文具、计算器等。

(2)考场内不得使用手机、电子设备等通讯工具。

5. 考试结束(1)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2)监考人员应清点考场物品,确保考场安全。

四、突发事件处理1. 如遇考生身体不适、突发事件等情况,监考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考生安全。

2. 如遇考场设施故障、设备损坏等情况,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考试组织部门,及时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考试及考场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考生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考试及考场安全管理制度,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考试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由考试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科目一考场管理规章制度

科目一考场管理规章制度

科目一考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考场环境管理第一条考场设备:考场必须配置适量的桌椅,学员方便考试,保证学员考试的正常进行。

考场要求配备应急电源设施,确保考试期间不因电力问题导致考试中断。

第二条考场布局:考场布局应符合考试规范及安全要求,学员座位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学员作弊。

第三条考场安全:考场应配备消防器材、急救设施,并设有专门的值班人员,及时处理考场内的紧急事件。

第四条考场环境:考场内应保持安静、整洁的环境,学员不得大声喧哗,保持考试氛围的严肃。

第五条考场监控:考场需安装监控设备,监控全程录像,以便于查考试情况。

第二章考场人员管理第六条考场管理员:考场管理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考试规章制度,负责考场内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考人员:监考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负责考场监督及学员在考试期间的规范管理。

第八条学员管理:学员需要按时到达考场,按规定程序进行考试,不得擅自离开座位。

第九条考试安全:学员不得擅自携带通讯设备、纸张及参考资料等非法物品,保证考试安全与公平。

第十条考场纪律:学员需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不得抄袭他人答卷,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考试安排管理第十一条考试时间:考试时间需提前通知考生,考试开始前需在考场内准备15分钟。

第十二条考试顺序:学员需按照指定的座位顺序就座,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第十三条考试方式:考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填空题、问答题等,考试内容覆盖科目一相关知识点。

第十四条考试安排:考场需提前安排好考卷、答题卡等考试用具,并在考试结束后统一收集,确保考试过程有序。

第十五条考试监督:监考人员需全程监督考试过程,确保学员按规定完成考试,并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第四章考试结果管理第十六条成绩统计:考试结束后,需及时将考试结果录入系统,生成成绩单,供学员查询。

第十七条成绩处理:如有学员提出不满成绩的申诉,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成绩的有效性。

第十八条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学员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成绩信息,了解考试结果。

考场现场管理制度

考场现场管理制度

考场现场管理制度一、考场组织1. 考场布置考场应根据考试科目和考生人数合理布局,确保每个考生有足够的个人空间,并避免考生之间的作弊行为。

考场内的桌椅应保持整齐干净,设施设备应保证完好。

同时,应根据考试科目,配备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电脑、投影仪等。

2. 考场标识考场应设置清晰的标识,包括考场名称、考试科目、座位号等信息。

考场内应设置指示牌或标识牌,指明考生入口、出口、紧急逃生通道等。

3. 考场监控考场应安装监控摄像头,对整个考场进行实时监控。

监控录像应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备需要时进行查阅。

二、监考人员1. 监考人员组成监考人员应由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担任,确保其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2. 监考人员职责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对考场进行检查,确保考场安全、设施设备正常。

在考试进行中,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试规则,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进行。

同时,监考人员应配合考生入场、就座,对考场内外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3. 监考人员培训监考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保证其了解并熟悉考试规则和管理流程。

同时,监考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确保其在考场管理中严格依法行事。

三、考生行为规范1. 入场检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考生应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并接受安全检查,确保不携带任何违禁品或作弊工具。

2. 就座安排监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座位号引导考生就座,维持考场秩序。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就座,不得擅自更换座位,以免引起混乱。

3. 考试规则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包括考场纪律、时间限制、答题要求等。

考生不得在考试过程中交流、作弊、使用通讯设备等违规行为。

四、安全措施1. 火灾安全考场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考场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 紧急逃生考场内应设有明确的紧急逃生通道,标志清晰,便于考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逃离。

监考人员应定期进行紧急逃生演练,确保考生了解逃生方法。

考场管理制度学校

考场管理制度学校

考场管理制度学校一、考试前的准备工作1. 考试日程安排:学校根据学年安排,提前确定学期考试的时间和科目安排,并将考试安排通知给全校师生和家长,确保大家都能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2. 考试用具准备:学校为每场考试提前准备好考试用具,包括卷面、笔、橡皮擦等,并确保考试用具的质量和数量满足考生需求。

3. 考试场地准备:学校为每场考试提前准备好考试场地,包括考场的清洁和整洁、座位的摆放、考场设施的完善,以及考场的通风和光线等条件。

4. 考试安全准备:学校重视考试安全工作,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考试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考生的人身安全和考试环境的安全。

5. 考试监督准备:学校选派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考场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对考试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考试安排与布置1. 考试时间安排:学校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尽量避免考试时间冲突,确保考生能够按时参加所有的考试科目。

2. 考场座位安排:学校根据考生的考场和考试科目,合理安排考场座位,确保每名考生有固定的座位号,并提示考生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座。

3. 考场布置:学校在考场内布置考试科目、命题内容和考试规则等相关标语,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纪律和考试注意事项。

4. 考场设备准备:学校将考场设备调试好,包括考试监控系统、考试音响设备、考场灯光等,确保考试期间设备正常运行。

5. 考场联络与配合:学校与教学单位、保卫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相互配合,共同保证考场安全和行政事务的顺利开展。

三、考试监督与管理1. 考场监督:学校派遣专门的监考人员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保障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 考场纪律管理:学校对考生在考场内的纪律行为进行管理,禁止作弊、传纸条、交头接耳等违规行为,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3. 考场秩序维护:学校督促监考人员和学生一起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过程的安静和有序,为每个考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4. 考试安全管理:学校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考场环境的安全,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考场工作管理制度

考场工作管理制度

考场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有效管理考场工作,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维护考试秩序,促进考试公平公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考场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政府机构、学校、企业等开展各种考试、测试的考试场所,包括笔试、口试、面试等各类考试。

第三条考场工作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严格保密、规范操作、严谨认真的原则。

第四条考场工作管理包括考场布置、考试人员管理、考试监督、考试安全等各方面内容。

第五条所有从事考场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规定,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二章考场布置管理第六条考场布置应符合考试要求,保障考生的正常考试需要。

考场应宽敞明亮、通风良好,桌椅整齐放置,座位排列有序,考生座位号应与准考证一一对应。

第七条考场内应当设置监控设备,保障考试安全,监控录像资料应保存至少6个月以上。

第八条考场内应有考试用品准备充足,包括考卷、答题卡、书写工具等,并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备齐。

第九条考场内应设置考试工作人员休息区,保障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需求。

第十条考场布置应在考前24小时完成,确保考场的准备工作无误。

第11条考场负责人应对考场布置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第12条考场负责人应保证考场布置的安全和环保,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应及时整改。

第三章考试人员管理第13条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不能私自更改考场、座位,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一切物品进入考场。

第14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迟到的考生需在监考人员的指引下找到自己的座位。

第15条考试开始后,任何考生不得进入考场,逾时则取消考试资格。

第16条对于在考试中作弊行为,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参加者将禁止参加一定时期内的考试。

第17条同一考场内不得有亲属或亲戚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者将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第18条考生应保持考试环境的安静,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喧哗、讲话等干扰行为。

第19条考生在交卷后应当安静离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学校考场管理制度

学校考场管理制度

学校考场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考场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维护考生的考试权益,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2. 提高考试的安全性和管理效率;3.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考试考场管理工作,包括期末考试、中期考试、补考等。

四、考场组织1. 考场设置应符合安全、安静、合理的原则;2. 考场应按照考试计划提前设置好,并做好考场编号和座位分配工作;3. 考场内应明确标识考试规则和考生须知。

五、考试监考1. 监考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并遵守监考纪律;2. 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保证考试的安全性和公平性;3. 监考人员应正确判定考生的违规情况,并及时处理。

六、考试安全1. 考试前应做好考场检查,确保考场的安全性;2. 考试期间应加强巡视,防止作弊行为;3. 考试结束后应及时统计考生人数,保证卷面完整性。

七、考风考纪1. 考试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2. 考试期间禁止交头接耳、抄袭答案等违规行为;3. 学校将建立学生违纪档案,对多次违规的学生进行约谈和处理。

八、诚信考试1. 考生应遵守考试规章制度,认真答题,不得抄袭、作弊;2. 考生应尊重其他考生的考试权益,不得干扰考试;3. 考生应保持考风考纪,严守考试纪律。

九、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考场管理制度的监考人员,将依规定进行处理;2. 对于作弊考生,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并给予相应处罚;3. 对于恶意破坏考风考纪的行为,学校将给予严厉处理。

十、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具体事项由学校考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本学校考场管理制度,望全体人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

规范考场管理制度

规范考场管理制度

规范考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考场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考试的考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考场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法规,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考试委员会是考场管理的指导机构,具体负责考场管理工作的单位为考试院。

第五条考试院负责组织、安排、监督考场管理工作,对考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定期检查考场管理情况。

第六条考场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试规定,严守考场纪律,对考试作弊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考场管理违纪行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第八条考生及其监护人应当支持和配合考场管理工作,不得干扰考场秩序。

第九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大力支持考场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秩序。

第二章考场组织和设施第十条考试院根据考试规模和考试要求合理设置考场,并配备必要的考场设施和器材。

第十一条考场应当具备以下设施:考试桌椅、监考员台、考生须知牌、考场规则牌、考生签到处、监控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

第十二条考试院应当对考场进行布置,确保考场整洁、明亮、通风、安全。

第十三条考试院应当印发考试须知和考场规则,供考生参考。

第三章考场管理第十四条考试院应当严格制定考场管理流程和规范,保证考场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考场管理应当进行监控,保证考试环境的和谐安定。

第十六条考场管理人员应当全程处于警戒状态,对考场内的一切情况进行监控和巡视。

第十七条考场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考生的考试秩序和安全,保护考试设施和器材,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考场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考生的个人信息和考试内容的保密。

第十九条考场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第二十条考生应当配合考场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考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四章考生准入和考试安排第二十一条考试院应当制定考生准考证核验和考生准入流程,保证考生的准确入场和确保考试秩序。

学校考场秩序管理制度

学校考场秩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考场的秩序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考试,包括但不限于入学考试、期末考试、补考、毕业论文答辩等。

第三条学校考场秩序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考场设置与管理第四条考场设置应符合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确保考场安全、安静、整洁、舒适。

第五条考场内应配备必要的考试用品,如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监考员工作桌椅等。

第六条考场应设立考生入口、出口,入口处设置考生信息核对区,出口处设置考场监督员签到处。

第七条考场应设置明显的考场标志,标明考场名称、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考场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禁止携带手机、电子设备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第九条考场内禁止考生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抄袭他人答案等作弊行为。

第三章考试组织与实施第十条考试前,学校应组织监考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考试规则和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考试当天,监考员应提前到达考场,做好考场布置和考生引导工作。

第十二条考试开始前,监考员应宣读考场规则,并提醒考生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考试期间,监考员应严格履行职责,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第十五条考试结束,监考员应清点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试用品,确保无误后收齐。

第四章考试监督与处理第十六条学校应设立考试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试纪律。

第十七条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监考员应立即制止,并报告给考试监督小组。

第十八条对作弊行为,监考员应立即制止,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考试结束后,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考试试卷进行评阅,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考场考务管理制度

考场考务管理制度

考场考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场秩序,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培训机构、考试中心等举办的各类考试。

第三条考场考务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周密保密、便民利民的原则。

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考场考务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考试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考试主办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考场考务管理主要包括考务组织、考务保密、考务监督等内容。

第二章考务组织第六条学校/机构应成立专门的考务组织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考务组织应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严守考试保密。

第八条考务组织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考试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提高考试管理水平。

第九条考务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考试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考务保密第十条考务保密是考试管理的核心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泄露考试内容和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考试主办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考试命题、印制、分发、保管、监督和销毁的制度,确保考试内容的保密。

第十二条考试主办单位应对考试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涉及泄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在考试中使用作弊器材或参与考试作弊行为。

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考务监督第十四条考试主办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考务监督机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考务监督应与考试组织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协作,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考试监督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培训,并具备一定的考试管理知识和监督能力。

第十七条考试监督人员应随机抽查考场,对考试环境、考生行为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五章考试后处理第十八条考试结束后,考试主办单位应及时对考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考试主办单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考场管理制度

考场管理制度

考场管理制度一、考场管理制度的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对考生参加考试过程的管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场管理制度。

二、考场设置1. 考场设置应符合人员安全、消防安全、无线电信号安全等相关规定。

2. 考场应当符合考生安全、顺利考试的要求,同时考场内设施设备应齐全、有效,能满足考试的需要。

3. 考场应当保持整洁卫生,场地通风良好,确保考试环境的舒适性。

三、考场管理1. 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准时开考。

2. 考生应准时到达考场,出示有效证件和准考证,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3. 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就座,禁止互相交流、传递物品。

4. 考场内不得携带手机、通讯设备、带有答案或相关资料的物品等,违者将按规定处理。

5. 考生需遵守考场工作人员的指导、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干扰他人考试。

6. 考生在考试时间内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嬉笑,不得抄袭、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

7. 考试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座位,需事先向监考教师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座位。

8.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需按照监考教师的指导有序离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考场安全1. 考试期间,考场应当保持安静和秩序,不得出现任何干扰考生的行为或噪音。

2. 考场应当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电器设备,确保安全使用。

3. 考场周围应当设置警示标识,保证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的安全。

4. 考场内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5. 考场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及急救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五、考场监督1. 考场监考教师必须按规定到岗,全程监考,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2. 考场应当配备充足的监考人员,以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

3. 监考人员需监督考生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4. 监考人员需保持工作状态集中、全神贯注,不能在监考期间私自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

考场管理制度

考场管理制度

考场管理制度一、考试组织和监督(一)考试的组织1、主考院校应当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名情况、考试场地和考试人员等综合因素组织考试。

2、主考院校应当制定《考试细则》,明确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范围和规则等内容,并及时向考生以及有关部门通知。

3、主考院校应当按照《考试细则》组织考试,并保证考试安全、秩序。

4、主考院校应当制定考试的监督计划,安排监考人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考试的监督1、主考院校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范围和规则等内容,确保考试的规范进行。

2、监考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保持考试场地的秩序,并对考生进行严格管理。

3、监考人员应当对考生的作弊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处理,对于违规行为要进行合理处理。

4、主考院校应当建立考试监督机制,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公开性,接受社会的监督。

5、主考院校应当配备足够的监考人员,保证监考的质量和效果。

二、考试纪律和安全(一)考试纪律1、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按照考试规则,如实填写相关考试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卷。

2、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保持考试场地的秩序,并严禁进行作弊行为。

3、参加考试的监考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于违规行为要进行合理处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考试安全1、主考院校应当做好考试场地的安全工作,确保考试环境的安全和整洁。

2、主考院校应当对考试场地进行安防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考试的安全进行。

3、主考院校应当建立考试安全制度,明确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和救援措施,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三、考试环境和后续工作(一)考试环境1、主考院校应当做好考试场地的准备工作,并按照规定对考场进行布置,保证考试环境整洁、安静。

2、主考院校应当配备适量的考场设备,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确保设备的功能正常。

3、主考院校应当保证考试场地的通风、采光,避免对考生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二)后续工作1、主考院校应当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并向考生发放成绩单。

机动车考场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车考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机动车考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考生、工作人员及考场设施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考场内所有机动车驾驶员考试项目,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等。

三、安全责任1. 考场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本考场的各项安全工作。

2. 考试员、监考员、工作人员等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考场安全。

3.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服从管理,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考场安全管理1. 考场设施安全(1)考场内所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2)考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2. 交通秩序管理(1)考场内车辆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随意变道、逆行、超车。

(2)考试期间,考场内禁止鸣喇叭,保持安静。

3. 考生管理(1)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接受安全检查。

(2)考生应按照规定路线进入考场,不得擅自进入非考试区域。

(3)考生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电子设备等通讯工具。

4. 考试秩序管理(1)考试员、监考员应严格按照考试流程进行操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

(3)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疑问,应向监考员咨询,不得随意走动。

五、事故处理1. 考场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2. 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考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考场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考场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考场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包括入学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结业考试、学位考试等。

第三条考场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第二章考场管理人员职责第四条考场管理人员负责考场的布置、监考、收卷、试卷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考场管理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做好考场布置工作,确保考场整洁、安静、光线充足。

第六条考场管理人员应熟悉考试流程,掌握考试纪律,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

第七条考场管理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监考教师。

第八条考场管理人员应做好考卷的保管工作,确保考卷安全、完整。

第九条考场管理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收卷、整理考场,并做好考场清理工作。

第三章考场管理制度第十条考场管理人员应提前到达考场,做好考场布置工作,确保考场整洁、安静、光线充足。

第十一条考场管理人员应检查考场设施,确保考试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考场管理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保持考场秩序,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监考教师。

第十三条考场管理人员应做好考卷的保管工作,确保考卷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考场管理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应及时收卷、整理考场,并做好考场清理工作。

第十五条考场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考场管理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学校对考场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效果等。

第十七条对考核优秀的考场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考场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考场管理人员管理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考场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质量,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正规考场秩序管理制度范本

正规考场秩序管理制度范本

考场秩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考场秩序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教育考试的考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高考、中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等。

第三条考场秩序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服务考生的原则。

第二章考场管理第四条考场设置1. 考场应当设置在安静、通风、采光良好的场所,确保考生正常发挥水平。

2. 考场内应当配备必要的考试器材和设施,包括考桌、考椅、钟表、答题卡、试卷等。

3. 考场内不得设置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电脑、书籍等。

第五条考生管理1. 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考场,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

2. 考生应当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并接受监考老师的身份核验。

3.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违禁物品。

4. 考生应当在监考老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答题卡和试卷。

5.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需离开,应当向监考老师申请。

第六条监考管理1. 监考老师应当提前到达考场,对考场进行查验,确保考场设施完好,考试器材齐全。

2. 监考老师应当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检查考生携带的物品,发现违禁物品应当予以没收。

3. 监考老师应当指导考生填写答题卡和试卷,监督考生的考试过程,确保考场秩序良好。

4. 监考老师不得泄露考试内容,不得干预考生的答题过程,不得有任何影响考生发挥的行为。

5. 监考老师应当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或者延迟结束考试。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七条考生违规处理1. 考生违反本制度的,应当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抄袭、作弊等行为的,应当取消其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3.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如暴力、威胁监考老师等,应当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考场员工管理制度

考场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考场秩序井然,提高考试质量,保障考生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考场工作的员工,包括考务人员、监考员、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考场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及我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环境。

第二章考场工作职责第四条考务人员职责:1. 负责考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考场设施完好、环境整洁;2. 协助监考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发放试卷、答题卡等考试用品;3. 监督考试过程,维护考场秩序,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突发状况;4. 负责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卡的回收、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五条监考员职责:1. 严格按照考试流程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实;2. 监督考生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3. 对考生进行考试指导,确保考生正确填写个人信息;4. 发现考场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考务人员;5. 考试结束后,协助考务人员回收试卷、答题卡。

第六条工作人员职责:1. 负责考场内外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2. 协助考务人员处理考试中出现的突发事件;3. 负责考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4. 负责考场卫生的清洁工作。

第三章考场纪律第七条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第八条考场内禁止携带手机、电子设备等通讯工具;第九条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场;第十条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等作弊行为;第十一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第四章考场安全第十二条考场工作人员应熟悉考场内消防设施和逃生路线,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考生;第十三条考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考场安全;第十四条考场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考场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维修;第十五条考试期间,考场内禁止进行任何影响考试秩序的活动。

第五章奖惩第十六条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表现突出的考场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影响考场秩序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纪律、给考试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予以辞退。

考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考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考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包括入学考试、结业考试、学位考试等。

第三条考场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常抓不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考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考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考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考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2. 组织开展考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 定期检查考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负责考场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考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考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考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负责考场安全设施的配置、维护和更新;2. 负责考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3. 负责考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4. 负责考场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5. 协助考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学校定期对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八条考生和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设施与器材第九条考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急照明等安全设施。

第十条安全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考场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第十二条学校定期对考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考场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第十四条考场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安全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考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

科二考场日常管理制度

科二考场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科二考场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质量,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考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考场设施及人员管理1.考场设施(1)考场内应设置考试车辆、考试路线、计时设备、安全设施等,并确保其完好、安全、有效。

(2)考场内应设置明显的考场标识、考生须知、考场规则等。

(3)考场内应设置考生休息区、监考员办公室、考试数据处理室等。

2.人员管理(1)考试人员①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②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服从监考员指挥,遵守考场规则。

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2)监考员①监考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考试规则和操作规程。

②监考员应按照考试流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③监考员应做好考生签到、成绩登记等工作。

(3)其他人员①考场内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

②考场内不得擅自进入考试区域,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应向监考员申请。

三、考试流程及管理1.考试流程(1)考生签到:考生持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签到。

(2)考生抽签: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考试。

(3)考生上车:考生上车前,监考员检查车辆状态,确保安全。

(4)考试过程:考生按照考试流程进行操作,监考员监督。

(5)考试结束:考生完成考试后,监考员核对成绩,签字确认。

2.考试管理(1)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应向监考员申请。

(2)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与外界交流,不得作弊。

(3)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4)监考员应严格按照考试流程进行操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四、考场纪律及处罚1.考场纪律(1)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

(2)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电子设备等作弊工具进入考场。

(3)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大声喧哗。

2.处罚(1)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监考员有权予以警告、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罚。

满分考场管理制度

满分考场管理制度

满分考场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秩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考场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每一位考生的考试利益,依法依规开展考试工作。

2. 严格管理原则: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管理,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3. 全面规范原则:对各个环节和每一名参与者都要实行全面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有序进行。

4. 确保安全原则:对考试现场安全、保密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考试进行的安全和正常。

三、考场管理的具体制度1. 考点设立:(1)考点选址应符合环境、安全、便利等条件。

(2)考点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监控摄像头、防作弊设备等。

(3)考点应具备相关的防作弊、安全监控、灾害防护等制度和措施。

(4)考点应具备必要的审批手续和证明文件。

2. 考场规划:(1)考场布局应合理,保证考生之间有一定的间隔,防止相互干扰。

(2)考场应有合适的光线、空气和温度,保证考生有良好的考试环境。

(3)考场应配备必要的标识牌、应急箱、急救设施等。

3. 考试安全:(1)在考试前应进行安全排查,确保考场没有安全隐患。

(2)考试期间应加强对考场的安全监控,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3)对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理。

4. 考生管理:(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场,凭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2)考生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与他人交流。

(3)考生应服从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暴露试题或干扰考试秩序。

5. 考试监督:(1)考场应配备足够的监考人员,进行全程监督考试。

(2)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并报告主考人员。

(3)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及时整理试卷,保证试卷的安全。

6. 作弊防范:(1)考场应配备防作弊设备,如防作弊眼镜、手机信号屏蔽器等。

(2)对于涉嫌作弊的考生,应立即制止其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对于作弊行为,应及时进行现场记录和报告,以备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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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管理制度为了严格规范考场行为,维护考场秩序,保证鉴定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1、考生需在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对。

2、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考卷或考件退场。

3、考生理论考试除带必要的文具,操作技能考试除带必要的工具或通知要求携带的物品外,任何已加工过的类似考件均不准带入考场。

4、考生答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不得在考卷或考件上作任何标记,违者一律不给分。

6、考生如对试题、考件发生疑问,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严禁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得传递答案、交换试卷。

8、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关掉手机等通讯设备。

9、理论考试必须单人单桌。

10、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或停止加工考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及稿纸或已加工的考件带出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11、技能操作考试不准提示或指导别人加工考件,不准替别人加工考件,对于违反考场纪律者,视情节加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12、考试中,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暂离开考场时,要经监考或考评人员允许,并由专人陪同。

13、考生参加技能操作考试时,要按卫生要求和劳动保护的规定穿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

14、进行技能操作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考评员的指导,对不听从劝阻的考生可停止其考试,违章操作损坏设备的考生应赔偿损失。

学习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优良的鉴定工作队伍,特制度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条令、制度规定等,切实按文件精神开展工作。

二、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和相关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鼓励并支持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

四、要定期组织考务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并检查学习效果,促进考务人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五、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经常交流经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学习其它单位先进经验,不断完善自身建设。

六、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学习计划。

七、组织学习时,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

鉴定站职责与任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职业技能鉴定基层单位,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实行所(站)长负责制。

所(站)长必须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和制度。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须采用国家统一题库试题组织鉴定,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对于暂未建立国家统一题库的职业(工种),可由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编制试题,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在本地区﹑本行业使用。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制定的鉴定程序﹑标准和考务规范,充分发挥考评人员的作用。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自觉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负责受理报名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核发准考证。

八﹑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九﹑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核发手续,并负责向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本所(站)人员﹑设备设施﹑财务和各项鉴定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定期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主管单位报告工作情况,每年按隶属关系向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二﹑负责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鉴定站考评人员工作守则为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考评行为,严格考务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守则。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在规定职业工种﹑等级和类别范围内,按照统一考核方法﹑职业标准和考核要求,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实施考核评审的人员。

二﹑全省所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考评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守则。

三﹑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本守则在全省的实施,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本守则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

四﹑本守则的执行受省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的监督。

五﹑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两个等级。

考评员可承担初﹑中﹑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的考核与鉴定;高级考评员可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及其以下国家职业资格的考核与评审。

六﹑考评人员应在规定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规定,对考核对象相应等级的知识﹑技能水平进行检测和评价。

七﹑考评人员应认真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八﹑考评员应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

九﹑考评员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带考评人员证卡,严肃考评工作作风。

十﹑考评员在评定成绩时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评定。

十一﹑考评员要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对其亲属﹑朋友和师生﹑师徒的回避制度。

十二﹑考评员应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十三﹑考评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鉴定站档案管理制度为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密等问题发生,确保档案安全﹑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档案由鉴定所(站)负责保管,各所(站)要建立完善的档案(接收﹑存入﹑借阅﹑销毁等)登记制度,并设立有专柜﹑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查阅(借阅)鉴定档案时应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的批准,并出示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登记后方可查阅。

三﹑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成绩表)﹑申请表(登记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档案应长期保存。

四、职业技能鉴定用过的理论,实操试卷及有关报名﹑考务资料的保管期限,应在证书发放后1年以上。

五﹑其他文件的保管期限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过期的档案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销毁登记。

七﹑档案管理人员因故变换工作岗位时,应在本单位主管领导的主持下,进行档案移交,档案移交应列有清单及移交双方和主管领导的签名。

八﹑当档案发生丢失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情况,必要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鉴定站考务人员工作守则为规范考务人员的行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守则。

一﹑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主要包括:现场负责人﹑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考务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并履行职责,因事不能按时就位履行职责,应提前请假。

三﹑考务人员在执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带相应的考务人员(即:巡考﹑主考﹑监考)胸卡。

四﹑考务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不能擅离职守。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鉴定所(站)长同意并有人接替后方可离开。

五﹑考务人员必须保守鉴定试题﹑鉴定成绩的秘密。

六﹑考务人员在鉴定前要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设备﹑场地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七﹑考务人员应执行对亲属﹑朋友﹑师徒的回避制度。

八﹑考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场地规则,维持场地秩序,杜绝各类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并做好记录,以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九﹑考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守纪律,不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应主动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

鉴定站安全管理制度为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鉴定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从提取﹑运送﹑保管到发放,必须严格保密制度,防止泄漏和丢失。

试卷未启封前应有专人保管。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在实施鉴定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保证鉴定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使用各种设施﹑设备时,特别是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职业(工种)实施鉴定时,必须对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防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积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可配置1-2名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工作。

四﹑特殊职业(工种)实施鉴定时,考生必须出示有关部门颁发的《特殊作业操作许可证》方准予参加鉴定。

五﹑鉴定设备因故需要在露天和无人看守的场地摆放时,应派专人看守。

六﹑鉴定过程中,如发现危及安全问题时,考评员有权停止鉴定工作。

七﹑机密档案、文件、图纸、资料、试卷必须有专人专柜保管,严格实行借阅制度。

复制及销毁,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并登记备查。

发现泄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解决,以确保安全。

九﹑消防设施要完好齐全,工作人员要学会正确使用,各种器械﹑设备﹑场地等有专人管理﹑保养,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陕西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单位: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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