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响的中国国际仲裁机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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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国际仲裁机构

如何选择国际仲裁机构

如何选择国际仲裁机构国际商务谈判中选择仲裁机构和适用法律指导书一、主要的国际仲裁机构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2、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 (HKIAC)3、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ngapor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 (SIAC)4、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tockholm Chamber of Commerce, Sweden (SCC)5、国际商会仲裁庭 (巴黎)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6、伦敦国际仲裁院London Cour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LCIA)7、美国仲裁协会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AAA)8、仲裁学会(英国)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 各仲裁机构的地点、仲裁规则、资费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选择国际仲裁机构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1) 有利于赢得官司这方面可能涉及的因素包括:仲裁员的法律和文化背景,工作语言等。

(2) 资费亚洲的仲裁机构如HKIAC,SIAC和CIETEC的仲裁费用低廉,而欧洲的仲裁机构如SCC,ICC等资费很高。

(3) 程序的繁简为了迅速了结官司,避免耗时耗力,应尽量选择程序较简单的仲裁机构。

SIAC 和SCC的仲裁规则规定的结案期不超过6个月;而CIETAC的普通程序下则需9个月。

(4) 语言在合同中双方一般选择英语为仲裁的工作语言。

除此以外,还应考虑仲裁机构所在国的语言,以及仲裁员的第一或第二语言。

一般而言,新加坡和香港的仲裁员和律师都会用中英两种语言工作。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

然而,国际贸易中难免会出现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法律制度。

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国际仲裁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解决方式。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CIETAC”)是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仲裁机构之一,其仲裁规则是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重要法规之一。

一、CIETAC的概述CIETAC是中国政府主管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成立于1956年。

其总部位于北京,设有分支机构和代表处。

CIETAC的仲裁规则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商事仲裁中,特别是在与中国有关的商事纠纷中。

CIETAC的仲裁裁决得到国际认可,其仲裁机构的专业性、高效性和公正性备受赞誉。

CIETAC的仲裁规则不仅适用于中国国内的仲裁案件,也适用于国际仲裁案件。

二、CIETAC的仲裁规则CIETAC的仲裁规则是指CIETAC用于处理纠纷的一套规则,包括仲裁程序、仲裁庭的组成和程序、证据的提交和审查、裁决的形式和效力等方面的规定。

CIETAC的仲裁规则是一份完整的文书,是CIETAC 仲裁程序中的基本法律文件。

1. 适用范围CIETAC的仲裁规则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和国内商事仲裁案件。

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是指仲裁当事人或仲裁事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的商事活动。

国内商事仲裁案件是指仲裁当事人或仲裁事项均在中国境内的商事活动。

2. 仲裁程序CIETAC的仲裁程序分为四个阶段:仲裁申请、仲裁答辩、听证和裁决。

仲裁申请是仲裁当事人向CIETAC提交仲裁申请书的过程。

仲裁答辩是被申请人向CIETAC提交答辩书的过程。

听证是仲裁庭组成后,召开听证会进行证据交换和辩论的过程。

裁决是仲裁庭根据听证会的结果,最终作出的仲裁裁决。

3. 仲裁庭的组成和程序CIETAC的仲裁庭由仲裁员组成,仲裁员可以由当事人共同提名,也可以由CIETAC指定。

仲裁庭的程序包括仲裁庭组成、仲裁庭的职权和义务、仲裁庭的裁决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世界主要仲裁机构简介

世界主要仲裁机构简介

⼀、国际商会仲裁院( ICC ) 国际商会仲裁院英⽂名为: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of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英⽂简称为:ICC. 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 ICC是影响的仲裁机构。

其成⽴于1923年,属于国际商会的⼀部分。

国际商会本⾝于1919年成⽴于法国巴黎,其⽬的是为了促进国际商事活动的进⾏。

它是⼀个国家间的商会,现有国家会员60多个。

其仲裁院的成⽴也是延续其促进和维护国际商事活动的⽬的。

国际商事仲裁院总部和其秘书局设在法国巴黎,与任何国家没有关系,尽管它是根据法国法律设⽴。

国际商会仲裁院的委员来⾃40多个国家,他们都具有法律背景和国际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的专业经验。

国际商会的仲裁员来⾃世界各个国家,其仲裁的⼀个主要特点是可以世界的任何⼀个地⽅进⾏仲裁程序。

国际商会仲裁院秘书局的⼯作⼈员也来⾃不同的国家,能够使⽤多种语⾔进⾏⼯作。

不可否认的是,国际商会仲裁院⽆疑深受欧洲法律和⽂化的影响。

⼆、美国仲裁协会( AAA ) 美国仲裁协会英⽂名为: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英⽂简称为: AAA. 美国仲裁协会成⽴于1926年,是⼀个⾮盈利性的为公众服务的机构。

美国仲裁协会的⽬的在于,在法律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仲裁,调解,协商,民主选择等⽅式解决商事争议。

美国仲裁协会的受案范围很⼴范,从国际经贸纠纷,到劳动争议,消费者争议,证券纠纷,⽆所不包。

与此相应,美国仲裁协会有许多类型的仲裁规则,分别适⽤于不同类型的纠纷。

美国仲裁协会的总部设在纽约,在美国⼀些主要州设有分部。

90年代,为开拓亚太业务,美国仲裁协会成⽴亚太争议中⼼。

近年来,美国仲裁协会⼜把⽬光投向欧洲,并在欧洲设⽴了分部。

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员也来⾃很多国家,且数量达数千⼈之多。

当事⼈也可以在其仲裁员名册之外指定仲裁员。

icc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规则

icc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规则

icc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规则摘要:一、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的概述二、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规则1.仲裁协议2.仲裁申请和答辩3.仲裁庭的组成4.仲裁程序5.仲裁裁决的执行三、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优势四、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在中国的适用情况正文:一、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的概述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全称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ourt),是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下属的一个独立机构,主要负责解决国际商业争议。

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成立于1919 年,总部位于法国巴黎,是全球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国际仲裁机构之一。

二、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规则1.仲裁协议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规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将争议提交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进行仲裁。

这样的约定通常包括在合同中加入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的仲裁条款,或者签订单独的仲裁协议。

2.仲裁申请和答辩当一方当事人认为存在争议时,可以向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

仲裁院收到仲裁申请和答辩后,将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3.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通常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分别由当事人双方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作为首席仲裁员。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仲裁院可以指定仲裁庭的组成。

4.仲裁程序仲裁程序分为两个阶段:书面审理和庭审。

在书面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需提交书面证据和论证,仲裁庭在审理后作出初步判断。

在庭审阶段,双方当事人进行口头辩论,仲裁庭根据庭审情况作出最终裁决。

5.仲裁裁决的执行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按照裁决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国的仲裁机构名单

中国的仲裁机构名单

中国的仲裁机构名单
目前,国内有100多家仲裁机构,由于仲裁机构并不是以行政区域设置划分,所以区县均不是按照建制设仲裁机构。

比较知名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北京仲裁委员会(BAC/BIAC)、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仲裁委员会等。

仲裁机构的主要功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

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另一种是临时仲裁机构,还有一种是专业性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名录。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仲裁委”)是中国重要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构之一,致力于为国内外商事主体提供高效、公正、专业的仲裁服务。

本文将介绍上海仲裁委的背景、业务范围以及其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重要地位。

一、上海仲裁委的背景上海仲裁委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仲裁机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国内较早设立的仲裁机构之一,上海仲裁委一直以来都秉持着公正、高效、专业的原则,为各界提供优质的仲裁服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上海仲裁委已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中备受认可的机构。

二、上海仲裁委的业务范围上海仲裁委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争议、投资争端、海事争议等。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商事争议,上海仲裁委都具备处理的能力与经验。

上海仲裁委的仲裁程序灵活多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进行安排。

根据中国仲裁法和上海仲裁委的规则,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庭的人选、仲裁语言以及仲裁地点等。

上海仲裁委也鼓励以电子方式进行仲裁程序,提高效率并降低成本。

三、上海仲裁委的重要地位上海仲裁委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首先,上海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投资者和跨国公司。

上海仲裁委凭借其在建设自由、便捷、高效的仲裁环境方面的努力,成为了许多商事争议的首选解决机构。

其次,上海仲裁委积极参与国际仲裁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与国际商会(ICC)、伦敦仲裁院以及亚太地区其他知名仲裁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这使得上海仲裁委在解决国际商事争议方面具备了广泛的国际合作资源。

最后,上海仲裁委推行着国内仲裁机构国际化的战略,通过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了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上海仲裁委先后承办了多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为提升中国商事仲裁的地位和声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总结: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重要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构之一,以其公正、高效、专业的仲裁服务而备受认可。

仲裁机构的分类

仲裁机构的分类

仲裁机构的分类一、仲裁机构的定义和作用仲裁机构是指由政府或非政府组织设立的、负责处理争议和冲突的机构。

它们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公正、独立、高效的仲裁程序,解决当事方之间的争端,并对争议的结果做出裁决。

仲裁机构的分类主要根据其性质、组织形式和管辖范围来区分。

二、根据性质的分类1. 国际仲裁机构国际仲裁机构是指处理跨国争议的仲裁机构,其裁决具有全球范围的法律效力。

国际仲裁机构通常由各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共同组建,以维护国际法和国际公平正义为宗旨。

常见的国际仲裁机构有:•国际仲裁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简称ICA):由国际商会设立,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仲裁机构之一。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简称ICSID):隶属于世界银行集团,负责处理国际投资纠纷。

2. 国内仲裁机构国内仲裁机构是指处理国内争议的仲裁机构,其裁决具有国内法律效力。

国内仲裁机构通常由各国政府或司法机关设立,以解决国内商事争议为主要任务。

常见的国内仲裁机构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简称CIETAC):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国内仲裁机构之一,负责处理国内外经济贸易争议。

•北京仲裁委员会(Beijing Arbitration Commission,简称BAC):总部设在北京,是中国领先的仲裁机构之一,处理各类争议。

三、根据组织形式的分类1. 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是由国家政府设立的仲裁机构,通常由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直接管理和监督。

政府机构的优势在于其权威性和公信力,但也存在政府干预的可能性。

常见的政府仲裁机构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隶属于中国国务院,是中国最高级别的仲裁机构之一。

上海的仲裁机构

上海的仲裁机构

上海的仲裁机构上海的仲裁机构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或者向第三方机构申请,由第三方机构对争议进行调解或者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在中国,仲裁机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机构,其作用不仅在于解决争议,还可以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促进经济发展等。

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上海有着众多的仲裁机构,下面将对这些机构进行详细介绍。

一、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成立于1988年,是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设立的一个非营利性、独立的专业性仲裁机构。

该中心主要负责处理与经济和贸易有关的民商事纠纷,并且具有国际化特色。

二、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是中国第一个专门审理金融案件的地方法院,其成立于2018年4月。

该法院主要负责审理金融纠纷、破产清算等案件,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上海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是中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海事案件的地方法院,其成立于1993年。

该法院主要负责审理与航运、港口等相关的民商事纠纷,并且具有国际化特色。

该法院的成立对于提高我国的海运服务水平、保障我国的海洋权益等方面都有着重要作用。

四、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一个非营利性机构,其成立于1954年。

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与民商事有关的仲裁案件,并且在解决争议方面拥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是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一个下属机构,其成立于1988年。

该分会主要负责处理与经济和贸易有关的仲裁案件,并且在国际化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声誉。

六、上海市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上海市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一个非营利性机构,其成立于2015年。

该中心主要负责处理与金融有关的仲裁案件,并且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的仲裁机构

中国的仲裁机构

中国的仲裁机构引言:中国的仲裁机构是指负责处理国内和国际仲裁事务的机构。

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中国的仲裁机构在解决争议、保护当事人权益以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重点介绍中国的仲裁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以及其在国内外仲裁领域的影响力和地位。

一、组织结构:中国的仲裁机构主要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国际仲裁委员会”)和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庭组成。

国际仲裁委员会是中国政府直属的仲裁机构,负责处理国际商事争议的仲裁事务。

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庭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仲裁机构,负责处理国内商事争议的仲裁事务。

国际仲裁委员会设有主席团、秘书处等机构,由专业的仲裁人员组成。

各级人民法院仲裁庭则由法官和专门培训的仲裁员组成。

这些机构在仲裁案件的受理、调解、裁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职责:中国的仲裁机构主要负责处理商事争议、投资争议和国际贸易争议等案件。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受理仲裁申请;组织调解;进行仲裁庭审;作出仲裁裁决等。

仲裁机构的职责还包括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处理案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公正裁决争议,确保公平公正的仲裁结果。

三、运作方式:中国的仲裁机构采取自愿仲裁的原则,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仲裁。

在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仲裁机构将根据双方的选择和仲裁规则来处理案件。

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将组织调解,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进行仲裁庭审,并最终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予以执行。

四、影响力和地位:中国的仲裁机构在国内外仲裁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和地位。

首先,中国的仲裁机构秉持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受到国内外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信任。

其次,中国的仲裁机构与国际仲裁机构和国内外相关机构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和交流,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此外,中国的仲裁机构还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和修订,为国际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该如何选择国际仲裁机构?

该如何选择国际仲裁机构?

该如何选择国际仲裁机构?当事人在选择仲裁机构时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选择仲裁成本低的仲裁机构。

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从仲裁成本考虑,一般不宜选择国外的仲裁机构。

2、选择大城市的仲裁机构。

3、选择就近的仲裁机构。

确定选择一个仲裁机构后,就由这个仲裁机构来安排和组织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对外经济活动也是不断壮大。

国际仲裁机构这个名词听到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那么在众多的国际仲裁机构中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呢?当然在做选择之前我们要了解国际上有哪些仲裁机构,并且他们在仲裁中充当着什么的角色,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在选择国际仲裁机构时,中国企业对CIETAC和北京仲裁委员等国内仲裁机构有着天然的偏好,原因包括对本土仲裁机构的信任、有较多熟知的仲裁员、程序快捷性、较为经济的仲裁费、在国内执行的便利性等等。

根据进一步的数据统计,除CIETAC外,近年来中国企业经常选择的国际仲裁机构还包括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在一方当事人是中国企业而另一方当事人是境外企业的交易中,境外企业往往出于对中国本土仲裁机构的不了解或缺乏信任,而要求选择境外仲裁机构。

但是,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远赴大洋彼岸解决争议也同样难以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有相对多的中外企业选择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近年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由于其地理位置的优势和国际化的视野也日益受到中外企业的青睐。

如何“量体裁衣”选择国际仲裁机构?有时候,中国企业在选择国际仲裁机构时有一些误区,认为选择了伦敦国际仲裁院等境外仲裁机构是不是就一定要讲英文,因为担心语言上的障碍而拒绝选择国际仲裁机构。

实际上,仲裁语言与仲裁机构完全是两个概念,当事人完全有权选择境外仲裁机构,同时约定仲裁语言为中文。

中国企业不必将“仲裁语言”视作选择国际仲裁机构的阻碍。

例如,我们最近就处理了一个国际仲裁案件,中外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将争议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适用法为中国法,仲裁语言为中文。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介绍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介绍

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介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机构。

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1956年4月正式成立的,它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在深圳设有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上海设有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仲裁委员会分会是仲裁委员会的组成部分。

当事人在签订仲裁协议时,可以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或者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或者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在上海进行仲裁;如无此约定,则由申请人选择,由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或者由其深圳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或者由其上海分会在上海进行仲裁;作此选择时,以首先提出选择的为准;如有争议,应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根据《仲裁法》第73条的规定,涉外仲裁规则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的仲裁规则是中国国际商会于XX年9月5日修订并通过,XX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59年1月,是以仲裁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远洋、近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等有关过程中所发生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

海事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

其现行的仲裁规则是中国国际商会于XX年11月22日修订并通过,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3.其他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长期以来,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只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也因此成为专门受理涉外纠纷案件的常设仲裁机构。

上海的商业仲裁机构

上海的商业仲裁机构

上海的商业仲裁机构上海商业仲裁机构:促进商业纠纷解决的重要平台引言:商业纠纷在商业交易中时有发生,解决这些纠纷是维护商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上海作为中国经济的中心城市,拥有多家专业的商业仲裁机构,为商业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重要平台。

本文将介绍上海的几家知名商业仲裁机构,并探讨其在商业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简称上海仲裁委,是上海最早成立的商业仲裁机构之一。

作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下属机构,上海仲裁委承担着处理国内外经济贸易纠纷的重要职责。

该机构拥有一支专业的仲裁员队伍,具备较高的仲裁专业水平和丰富的仲裁经验。

上海仲裁委坚持公正、独立、高效的原则,通过仲裁程序,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商业纠纷解决途径。

二、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是一家独立的非营利性机构,致力于解决国内外经济贸易纠纷。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拥有一支由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的仲裁员队伍,能够为各类商业纠纷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该机构注重技术手段的应用,推行线上仲裁平台,提高仲裁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

三、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亚太仲裁中心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亚太仲裁中心(简称上海亚太仲裁中心)是上海仲裁体系中的一员。

作为亚太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商业仲裁机构之一,上海亚太仲裁中心致力于解决国际商业纠纷。

该机构拥有一批国际化的仲裁员队伍,熟悉国际商事仲裁规则,能够为跨国公司和国际投资者提供专业、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

上海亚太仲裁中心的成立,为上海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影响力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院(简称上海仲裁院)是上海市司法局直属的独立机构,负责处理国内外经济贸易纠纷。

上海仲裁院的仲裁员队伍由专业律师、法学教授、国际商事专家等组成,能够为各类商业纠纷提供专业化、高效化的解决方案。

世界主要仲裁机构简介

世界主要仲裁机构简介

世界主要仲裁机构简介一、国际商会仲裁院( ICC )国际商会仲裁院英文名为: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of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英文简称为: ICC.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 ICC是最具影响的仲裁机构。

其成立于1923年,属于国际商会的一部分。

国际商会本身于1919年成立于法国巴黎,其目的是为了促进国际商事活动的进行。

它是一个国家间的商会,现有国家会员60多个。

其仲裁院的成立也是延续其促进和维护国际商事活动的目的。

国际商事仲裁院总部和其秘书局设在法国巴黎,与任何国家没有关系,尽管它是根据法国法律设立。

国际商会仲裁院的委员来自40多个国家,他们都具有法律背景和国际商事法律及争议解决的专业经验。

国际商会的仲裁员来自世界各个国家,其仲裁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可以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进行仲裁程序。

国际商会仲裁院秘书局的工作人员也来自不同的国家,能够使用多种语言进行工作。

不可否认的是,国际商会仲裁院无疑深受欧洲法律和文化的影响。

二、美国仲裁协会( AAA )美国仲裁协会英文名为: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英文简称为: AAA.美国仲裁协会成立于1926年,是一个非盈利性的为公众服务的机构。

美国仲裁协会的目的在于,在法律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仲裁,调解,协商,民主选择等方式解决商事争议。

美国仲裁协会的受案范围很广范,从国际经贸纠纷,到劳动争议,消费者争议,证券纠纷,无所不包。

与此相应,美国仲裁协会有许多类型的仲裁规则,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纠纷。

美国仲裁协会的总部设在纽约,在美国一些主要州设有分部。

90年代,为开拓亚太业务,美国仲裁协会成立亚太争议中心。

近年来,美国仲裁协会又把目光投向欧洲,并在欧洲设立了分部。

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员也来自很多国家,且数量达数千人之多。

当事人也可以在其仲裁员名册之外指定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一、前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各国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

然而,在跨国经济交往中,由于涉及的国家、地区、文化、法律等因素不同,往往会涌现出一些纠纷。

针对此类纠纷,常常需要采取仲裁等非诉讼方式来解决。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CIETAC”)作为中国知名的、非政府性质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具有公正、独立、高效等优势,其仲裁规则也日益广受赞誉。

二、CIETAC简介CIETAC成立于1956年,是中国唯一的由司法部授权、独立运作的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构,总部设在北京。

CIETAC每年受理的仲裁案件超过2000件,涉及面广泛,包括商业合同、出口合同、技术合同、股权纠纷、投资争议等等。

CIETAC在国内外的仲裁裁决都具有法律效力。

三、CIETAC仲裁规则为有效维护仲裁的公正性和效力,CIETAC制定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规则”),并不断根据实践经验进行修改和完善。

该规则包含了仲裁债权、章程、仲裁程序、临时仲裁以及监督程序等内容,旨在确保仲裁的公正、公正和效力。

(一)仲裁程序CIETAC规则明确了仲裁程序的重要环节,包括仲裁通知、仲裁答辩,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等。

仲裁通知以及答辩是仲裁程序的重要开端,要求仲裁当事人通知对方仲裁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等。

仲裁程序包括了仲裁庭组成、仲裁庭听证、口头审理等,以确保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

仲裁裁决则是仲裁程序的最终结果,规定仲裁委员会需要签发仲裁裁决书,并按照仲裁裁决的内容执行最终判决。

(二)远程仲裁当事人因地域、时间等原因无法到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时,CIETAC完善了远程仲裁制度。

即采取视频、邮件等方式进行仲裁,实现了更加高效、便捷的仲裁方式。

(三)保全措施在仲裁过程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规定了一些保全措施。

例如,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股票账户等措施,确保最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名称)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4年5月6日的决定,于1956年4月设立的,当时名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还制订了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发展的需要,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80年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于1988年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自2000年10月1日起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名称。

仲裁委员会总会设在北京。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仲裁委员会分别于1989年和1990年在深圳和上海设立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以下简称深圳分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以下简称上海分会)。

2004年6月18日深圳分会更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以下简称华南分会)。

仲裁委员会北京总会及其华南分会和上海分会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一个仲裁委员会。

总会和分会使用相同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在整体上享有一个仲裁管辖权。

经过五十年的不懈努力,开拓进取,励精图治,仲裁委员会以其独立、公正、高效的仲裁工作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声誉,赢得了中外当事人的普遍信赖,现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之一。

仲裁委员会的受案量自1990年以来居于世界其他仲裁机构的前列,案件当事人涉及除中国之外的45个国家和地区,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得到了国内外的一致确认,仲裁裁决在香港的执行率达到了99%以上,仲裁裁决可以依据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纽约公约)在世界上14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仲裁委员会设名誉主任一人、名誉副主任一至三人,顾问若干人,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邀请有关知名人士担任。

仲裁协议中的管辖权和程序规定

仲裁协议中的管辖权和程序规定

仲裁协议中的管辖权和程序规定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当合同发生争议时,为了解决纠纷,各方常常会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手段。

而在仲裁过程中,管辖权和程序规定是至关重要的两个方面。

本文将探讨仲裁协议中的管辖权以及程序规定,以及它们对解决争议的影响。

一、管辖权的约定在仲裁协议中,管辖权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管辖权决定了哪个仲裁机构或个人可以处理争议,并对该仲裁机构的权威性和适用性产生重要影响。

一般来说,仲裁协议中的管辖权约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仲裁机构的选择仲裁协议中通常会约定选择哪个具体的仲裁机构来处理争议。

常见的国际仲裁机构包括国际仲裁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简称ICC)、伦敦仲裁院(London Cour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简称LCIA)等。

而在国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简称CIETAC)是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仲裁机构之一。

2. 仲裁地点仲裁协议中通常还会约定仲裁的地点。

地点的选择涉及到仲裁程序的管理、仲裁庭的成立以及相关证据的提交等问题。

仲裁地点通常与仲裁机构所在地相对应,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安排。

3. 仲裁法律的选择在仲裁协议中,各方还需要明确选择适用于仲裁程序的法律。

这个选择对于争议的解决结果和程序的公正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各方可以选择适用国际法、国内法或特定的行业法律等。

总的来说,管辖权的约定在仲裁协议中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争议解决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合同双方应该在签订仲裁协议之前充分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适合的仲裁机构、地点和法律,以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公正有效的处理。

二、程序规定的要素除了管辖权的约定外,仲裁协议中还必须明确规定程序要素,以确保仲裁过程的公正、高效进行。

CISG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

CISG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

CISG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一、概述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国际商事交易日益频繁,合同争议也随之增多。

为统一国际商事合同法律规则,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1980年维也纳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应运而生。

作为一部重要的国际商事合同法律规则,CISG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接受和适用,为中国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解决合同争议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本文旨在探讨CISG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情况,分析其在实践中的影响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中国企业在国际商事交易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提供参考。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在处理涉及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争议时,经常需要面对适用何种法律规则的问题。

CISG作为一部专门针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公约,其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CISG的适用有助于统一国际商事合同法律规则,减少因不同法律体系而导致的法律冲突和不确定性另一方面,CISG的适用也有助于提高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仲裁制度的信任和认可。

CISG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也面临一些挑战。

由于CISG仅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对于其他类型的国际商事合同争议,其适用性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CISG在某些方面的规定可能与中国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在适用过程中出现解释和适用上的困难。

由于CISG是一部国际公约,其适用也可能受到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影响。

在探讨CISG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时,需要综合考虑其优点和挑战。

一方面,应积极推动CISG的适用,以统一国际商事合同法律规则,提高仲裁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另一方面,也应注意到CISG 的适用可能存在的限制和困难,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则,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商事交易环境。

同时,对于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而言,也需要加强对CISG的研究和宣传,提高仲裁员和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以确保CISG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得到正确、有效的适用。

常见的争议解决与仲裁机构

常见的争议解决与仲裁机构

HKIAC受理各种国际商事争议,包括 金融、贸易、房地产等领域的争议。
HKIAC的仲裁规则以灵活性和公正性 著称。它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的程序 规则和法律,同时还提供一系列的程 序保障,如紧急仲裁员制度、合并仲 裁等。此外,HKIAC还与多个国际仲 裁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当事人提 供更广泛的仲裁服务。
LCIA受理各种国际商事争议,包括金 融、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争议。
03
仲裁规则
LCIA的仲裁规则以透明度和公正性著 称。它允许当事人选择仲裁地点、仲 裁语言以及适用的法律等,同时还提 供一系列的程序保障,如紧急仲裁员 制度等。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机构概述
受理范围
仲裁规则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成立于 1991年,是亚洲地区的主要国际商事 仲裁机构之一。它隶属于新加坡国际 商会,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仲裁服务 。
寻求专业法律援助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 维护自身权益并降低风险。
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提高胜诉率
选择经验丰富的律 师或法律机构
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 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作为代理人 ,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并 提高胜诉率。
充分准备证据材料
在寻求法律援助前,充分准备 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合同、邮 件、聊天记录等,以便律师或 法律机构更好地了解案情并制 定相应策略。
SUMMAR Y
01
争议解决概述
争议定义与分类
争议定义
争议是指两个或多个当事方之间 关于某种权益或责任的分歧或冲 突。
争议分类
根据性质不同,争议可分为民事 争议、商事争议、行政争议等。
争议解决途径
协商
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争议,达成一致意见。

经济纠纷解决的调解与仲裁机构介绍

经济纠纷解决的调解与仲裁机构介绍

经济纠纷解决的调解与仲裁机构介绍经济纠纷是在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产物。

当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调解与仲裁机构成为解决纠纷的关键。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调解与仲裁机构,包括其机构设置、职责以及优势。

一、国际经济纠纷解决机构1. 国际经济调解机构国际经济调解机构是在国际经济事务中处理纠纷的专门机构。

其机构设置一般由成员国共同组建,旨在提供公正、中立的调解服务。

常见的国际经济调解机构包括国际商会国际调解中心和联合国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这些机构不仅拥有专业的调解人员,还提供高效便捷的调解程序,成为解决国际经济纠纷的重要选择。

2. 国际经济仲裁机构国际经济仲裁机构是在国际商事纠纷中提供裁决服务的机构。

常见的国际经济仲裁机构有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和伦敦国际仲裁院等。

这些机构由专业的仲裁员组成,根据仲裁协议进行裁决,裁决结果有法律效力。

相较于诉讼程序,国际经济仲裁机构具有程序灵活、保密性强等优势。

二、中国经济纠纷解决机构1. 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中国社区居民纠纷解决的重要机构。

其机构设置包括村、社区、街道和城市各级委员会,以及市、省、自治区委员会等。

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员的公开、公正和中立,为社区居民提供纠纷解决服务,有效减少了纠纷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2. 仲裁委员会中国的仲裁委员会是在经济纠纷中提供裁决服务的机构。

其机构设置包括地方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中仲委”)。

仲裁委员会由专业的仲裁员组成,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仲裁。

相比于法院诉讼程序,仲裁具有程序简捷、高效的优势,在中国纠纷解决中得到广泛运用。

三、调解与仲裁机构的比较调解与仲裁机构在解决经济纠纷方面各有优势。

调解机构注重调解员的公正中立,通过争议双方的协商达成最终解决方案,有利于维护双方关系。

仲裁机构则通过裁决的方式解决争议,其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当事人意愿,选择合适的调解与仲裁机构,能够更好地解决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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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响的中国国际仲裁机构有哪些
有影响的中国国际仲裁机构有哪些
(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mational Economic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CIETAC,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属下的一个全国性的民间常设仲裁机构。

它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4年5月6日的决定,于1956年4月设立的,当时名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发展的需要,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80年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于1988年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自2000年10月1日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The Court Of Arbitration Of 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me,CCOIC Court of Arbitration)的名称。

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或者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或者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在上海进行仲裁;如无此约定,则由申请人选择,由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或者由其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或者由其上海分会在上海进行仲裁;作此选择时,以首先提出选择的为准;如有争议,应由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根据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仲裁规则,仲裁委员会受理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

其范围包括:①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案件;②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③国内争议案件。

经过近50年的不懈努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其独立、公正、快速、高效的仲裁工作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声誉,现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商事仲裁机构之一。

仲裁委员会的受案量近几年来已跃居世界第一位,案件当事人涉及除中国之外的45个国家和地区,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得到了国内外的一致确认,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140多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

(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hina Maritime Arbitration Commission.CMAC)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的决定,于1959年1月22日设立的专门受理国内外海事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当时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

1988年6月21日国务院决定将其改名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1959年1月8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通过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时规则》。

1988年9月12日,经其修改,改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现行的仲裁规则是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仲裁规则。

按照现行仲裁规则的规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海事、海商、物流争议以及其他契约性或非契约性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国内经济贸易和物流的发展。

(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HKI,AC)成立于1985年。


是根据香港公司法注册的非营利性公司,是为配合亚洲地区对仲裁服务的需要而设立的。

中心的理事会由不同国籍的具有多方面专长和资历的商界、法律界和其他各界专业人士组成。

中心的仲裁事务由理事会下属的管理委员会通过中心的秘书长负责管理。

中心的仲裁事务分为本地仲裁和国际仲裁。

本地仲裁适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本地仲裁规则》(目前的版本为1993年版)。

国际仲裁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国际仲裁的仲裁庭,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则仲裁员人数为三人,当事人双方各指定一名,再由被指定的两名仲裁员共同推选一名首席仲裁员。

也可由该中心作为指派机构指定仲裁员。

中心设有世界各地不同国籍的国际仲裁员名单。

仲裁地点可以在香港,也可以在香港以外的地方。

如果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地点,则由仲裁庭决定。

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无须说明理由,裁决书应当说明所依据的理由。

中心同时也可以采用调解或调停的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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