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安突发事情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
2. 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高效、规范。
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三、预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食品中毒事件;2. 食品污染事件;3. 食品安全事故;4. 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中的其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值班。
3.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信息报送、物资保障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流程1. 信息报告(1)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情况,按照突发事件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处置(1)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组织应急小组开展现场处置。
(2)应急小组按照预案要求,采取隔离、封锁、消毒等措施,控制事件蔓延。
3.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包括信息报送、物资保障、人员调配等。
4. 应急结束(1)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得到消除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处置资金及时到位。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及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经济的危害,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三、组织架构1. 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 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专家咨询组,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四、监测与预警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定期收集、分析和评估食品安全信息,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2. 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3. 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五、应急处置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2. 及时收集、调查和核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3. 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和范围,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4. 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扩大和再次发生。
5. 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评估,提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建议。
六、救援与恢复1. 开展受影响消费者的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
2. 采取措施,恢复受影响区域的食品安全。
3. 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七、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验和提升应急预案的实战效果。
八、预案的修订与更新1. 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实用性,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修订。
2. 随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的发展,及时更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包括食品中毒、食品污染、食品质量问题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1. 指挥部组成: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指挥部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二)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1. 工作小组组成:由卫生、市场监管、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商务、交通、教育、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工作小组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信息报送、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一)预警与预防1.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二)应急响应1.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2. 指挥部召开应急会议,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3. 工作小组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开展调查、处置、信息报送、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1. 调查处置: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 救治与善后处理:对中毒患者进行救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 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
(四)应急恢复1. 恢复食品安全秩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2.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精选15篇)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精选15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篇1一、目的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时(2小时内)向建管处相关部门报告。
三、处置1、由相关人员将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处理。
2、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群众、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伤亡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请求他们立即出示现场共同处理。
4、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将伤员输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共同救助,同时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5、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同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卫生安全。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1、必须服从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3、凡因工作不到位,不履职尽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站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和站应急处理分队1、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郑素涛白利刚吴刚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组长:队员:3、防疫应急小组:组长:成员:4、后勤保障组:组长:副组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2一、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生死存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餐饮消费环节突发事故的危害,为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该预案。
二、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以上相关成员对各相关部门负责,并在组长领导下密切协作。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预案目的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结构1. 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信息组、技术组、宣传组、物资保障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四、预警机制1.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 根据风险等级,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公众注意防范。
五、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
3. 现场处置包括:封控现场,防止事件扩大;调查核实事件原因、范围和影响;采取紧急措施,控制危害;开展救治工作,救助受害人员。
4. 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的处置方案,组织实施。
5. 处置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回应公众关切。
6. 事件处置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六、资源保障1. 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提高监测能力。
2.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使用。
3. 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预案演练与评估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演练后,组织专家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预案第一章预案总则 (2)1.1 编制目的 (3)1.2 编制依据 (3)1.3 适用范围 (3)1.4 预案修订 (3)第二章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 (4)2.1 分级标准 (4)2.2 分级响应 (4)第三章应急组织体系 (5)3.1 领导机构 (5)3.2 工作机构 (6)3.3 应急队伍 (6)第四章预防与预警 (6)4.1 预防措施 (6)4.2 预警机制 (7)4.3 预警信息发布 (7)第五章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7)5.1 信息报告 (7)5.2 应急启动 (8)5.3 应急处置 (8)第六章突发事件现场处置 (8)6.1 现场调查 (9)6.1.1 确定事件性质 (9)6.1.2 调查事件原因 (9)6.1.3 评估事件影响 (9)6.2 现场控制 (9)6.2.1 建立现场指挥体系 (9)6.2.2 划定警戒区域 (9)6.2.3 加强现场秩序维护 (9)6.2.4 保障通讯畅通 (9)6.3 现场救援 (9)6.3.1 救援人员配备 (9)6.3.2 救援设备准备 (9)6.3.3 救援行动开展 (9)6.3.4 救援物资保障 (10)6.3.5 心理干预与关怀 (10)6.3.6 后续处置工作 (10)第七章应急协调与指挥 (10)7.1 协调机制 (10)7.2 指挥调度 (10)7.3 信息沟通 (11)第八章应急资源保障 (11)8.1 人力资源 (11)8.1.1 建立应急队伍 (11)8.1.2 人力资源储备 (11)8.1.3 人力资源调配 (12)8.2 物资保障 (12)8.2.1 物资储备 (12)8.2.2 物资调度 (12)8.2.3 物资采购与补充 (12)8.3 资金保障 (12)8.3.1 预算安排 (12)8.3.2 资金调度 (12)8.3.3 资金筹措 (13)第九章监测与评估 (13)9.1 监测体系 (13)9.1.1 监测体系的基本构成 (13)9.1.2 监测体系的工作原理 (13)9.1.3 案例分析 (13)9.2 评估指标 (14)9.2.1 评估指标的选取原则 (14)9.2.2 常用评估指标 (14)9.3 评估报告 (14)9.3.1 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 (14)9.3.2 评估报告的撰写要点 (14)第十章应急终止与恢复 (15)10.1 应急终止条件 (15)10.2 恢复措施 (15)10.3 总结评估 (16)第十一章法律责任与处罚 (16)11.1 法律责任 (16)11.1.1 违法行为 (16)11.1.2 法律责任主体 (16)11.1.3 法律责任内容 (16)11.2 处罚措施 (16)11.2.1 行政处罚措施 (16)11.2.2 治安管理处罚措施 (17)第十二章预案的实施与培训 (17)12.1 预案实施 (17)12.2 培训与演练 (18)12.3 预案修订与更新 (18)第一章预案总则1.1 编制目的本预案旨在规范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事件分级1.5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2.1 应急指挥机构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工作组设置及职责2.3.1综合协调组2.3.2事件调查组2.3.3危害控制组2.3.4医疗救治组2.3.5社会稳定组2.3.6新闻发布组2.3.7专家咨询组2.4市、县(市、区)组织指挥机构3 监测预警3.1 监测3.2 预警3.2.1 预警分级3.2.2 预警信息发布3.2.3 预警行动3.2.4 预警解除4 信息报告与通报4.1 报告主体和时限4.2 报告内容4.3 事件评估5 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5.2 响应措施5.2.1 医学救援5.2.2 现场处置5.2.3 流行病学调查5.2.4 应急检验检测5.2.5 事件调查5.2.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5.2.7 维护社会稳定5.3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5.3.1 响应级别提升5.3.2 响应级别降低5.3.3响应级别终止5.3.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6 后期工作6.1 善后处置6.2 责任追究6.3 总结评估7 应急保障7.1队伍保障7.2信息保障7.3医疗保障7.4技术保障7.5物质与经费保障7.6社会动员保障7.7宣传教育8附则8.1 预案管理8.2 名词术语8.3 预案解释8.4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和信息发布,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杭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修定本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份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5)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1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二、小组成员职责:三、应急处理程序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⑶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⑷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⑸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学校负责落实执行;属学校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学生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2为了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应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力洪民族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杭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杭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杭州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依照法定程序及职责分工,及时有效地组织、指挥、协调和部署救援、救护、清理、调查和处理工作的预先制定的应急行动方案。
第四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调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扩散,注重加强监测预警,依法行使食品安全主管职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准确地对食品安全事故作出应急响应和处置决策。
第五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第六条本预案的实施机构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其职责是负责协调和指导本预案的实施工作。
第七条本预案的实施对象是杭州市的各级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第八条本预案的实施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组成第九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救援救护、事故调查等部分组成。
第十条应急响应部分包括风险评估、应急预警、紧急通报等内容。
第十一条应急处置部分包括应急决策、指挥调度、物资保障、信息发布等内容。
第十二条救援救护部分包括伤员救治、群众疏散、食品征集等内容。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部分包括现场勘查、事故定性、责任认定等内容。
第三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和领导第十四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第十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第十七条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部门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分别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安全保障、伤员救治、监管执法等工作。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杭州市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杭州市第一章总则一、为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检测机构等,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的宗旨是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应急预警一、食品安全应急预警是指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通过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前预警和预测,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和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
二、食品安全应急预警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的分析,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等。
三、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的搜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风险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通报有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
第三章食品安全应急响应一、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减少损失。
二、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决策,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制定应对方案和措施。
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安全相关单位应充分配合并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受到食品安全事件影响的人员的安全健康。
四、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评估,总结经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水平。
杭州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杭州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杭州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公开和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条杭州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是:依法合规、科学应急、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公开透明、社会共治。
第四条杭州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原则是: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科学决策、迅速响应、公开透明、社会参与、整体谋划、风险防范。
第五条杭州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范围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六条杭州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由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职责,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公众和媒体是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公共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第九条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是指,根据各种监测、检测、监督和举报等手段,提前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的可能性,并及时作出预警。
第十条食品安全预警应当坚持科学、客观、规范和及时的原则,准确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报,提醒公众及相关单位采取措施,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预警应当按照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预警级别,分为一般预警、较大预警、重大预警等级别,确定发布的内容、时间和方式。
第十二条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事件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事件的情况和预警建议。
第十三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监测和评估工作,积极配合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预警工作。
杭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杭州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的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仓储、餐饮服务等领域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对受事件影响的执法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农业部门、食品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消费者进行指导和协调,规范食品安全应急工作。
第三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按照防控、处置、恢复的原则开展,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确保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务实、创新的原则,实行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的全过程风险管理机制。
第二章食品安全应急预警和信息发布第六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根据食品生产、流通流通环节监测数据和消费者投诉情况,结合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数据,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第七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发布制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并向社会公众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第八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信息发布信息渠道,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及时发布信息,公开、透明、及时。
第三章食品安全应急监测第九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监测机制,将食品安全监测列入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监测力度,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测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对食品生产、流通、仓储环节开展监测,并建立相关监测数据库和监测报告。
第四章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第十一条在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时,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启动应急预警。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1. 食品中毒事件;2. 食品污染事件;3. 食品安全舆情事件;4. 其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预防与应对相结合;2.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 依法依规,科学应对。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地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调查取证、应急处理、信息发布等。
3. 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处置、恢复等工作。
五、应急响应1. 预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监测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2. 初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取证、处置。
3. 紧急处置: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隔离病源,防止疫情扩散;(2)封锁相关区域,防止污染源扩散;(3)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观察、治疗;(4)及时救治伤员,保障伤员生命安全;(5)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 恢复重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启动恢复重建工作,包括:(1)对受影响区域进行消毒、清洁;(2)对受影响人员进行心理疏导;(3)对受影响企业进行帮扶、支持。
六、信息报告1.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立即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范围、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等。
2.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突发事情处置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发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事件分级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级):涉及多个省份,造成数百人以上食物中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2. 重大(级):涉及一个省份,造成数十人以上食物中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 较大(级):涉及一个地级市,造成数十人食物中毒,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
4. 一般(级):涉及一个县(市、区),造成数人食物中毒,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社会稳定造成轻微影响的事件。
四、应急处置原则1. 依法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要求,确保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有序、高效。
2. 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全力救治中毒人员。
3. 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要统一领导,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4. 快速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 科学应对: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应急处置流程1. 事件报告: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2. 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件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 现场处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开展调查、救治、处置等工作。
4. 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避免恐慌和谣言。
5. 调查评估:对事件原因、责任进行调查评估,追究相关责任。
6. 后续处置:根据事件调查结果,采取后续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处置程序,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社会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编制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领域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处置。
三、甲方应指定专门负责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工作的机构(简称预警处置机构)。
鉴于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不确定性和急迫性,预警处置机构应当具有预警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条件和措施。
四、应急处置应当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积极投入、统一指挥、协同作战。
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应积极配合、听从统一指挥。
五、各级预警处置机构要根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特性,分级分类编制预警和处置预案。
第二章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种类及等级本预案所称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包括以下几类:(一)食品安全生产事故;(二)食品安全流通事故;(三)食品安全餐饮服务事故;第三章预警机构本预案规定的各项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预警机构及演练领导机关为:(一)食品生产企事业单位,食品生产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预警处置机构;(二)食品流通企事业单位,食品流通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预警处置机构;(三)食品餐饮服务企事业单位,食品餐饮服务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预警处置机构。
第四章预警处置机构应急预案当有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出现时,各预警处置机构要按照本预警处置机构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危机预警会议;(二)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立即收集、核实和发布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信息;(三)组织协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四)指挥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处置工作。
第五章食品安全突发问题的处置本预案所称的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处置,包括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以及及时解除。
主要包括如下工作内容:(一)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1.应急预警处置机构应当时刻关注食品安全情况,掌握全局,做到消息发现、快速处置;2.发现风险迹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预警,扩散预警信息;3.组织生产、流通、餐饮等商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加强检查和日常处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的批复-杭政函〔2019〕118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的批复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3个应急预案的批复杭政函〔2019〕118号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你们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请示》(杭食安办〔2019〕26号)、《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请示》(杭市管〔2019〕208号)、《关于批准实施〈杭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请示》(杭环〔2019〕36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杭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杭州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杭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你们要尽快将《预案》及预案操作手册印发给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你们要及时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预案》的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处置、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你们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要求,结合《预案》实施情况,认真做好《预案》和《预案》操作手册的发布、检查、评估、修订等动态管理工作。
四、前发杭政函〔2016〕122号文件中的《杭州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杭政函〔2016〕128号文件中的《杭州市突发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批复》(杭政函〔2018〕100号)文件同时废止。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划分和等级:
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可将其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事件。
1. 一级事件:人员伤亡或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事件;
2. 二级事件:有较大的人员伤亡或健康影响的事件;
3. 三级事件:有一定影响范围,但没有人员伤亡和健康影响的事件。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1. 规范:依法依规处置,确保行动合法合规;
2. 迅速:及时响应、迅速组织处置,减少损失;
3. 综合:形成多部门协同合作、多层级联动的处置机制;
4. 公开:及时发布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5.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严禁造谣传谣;
6. 人民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和身体健康。
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内容:
1.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2. 预警和报告:建立健全的预警和报告机制,及时获取信息进行预警;
3. 处置流程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处置流程和措施,包括现场处置、调查取证、风险评估等;
4. 沟通与协调: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多部门协同合作,加强沟通与协调;
5. 信息发布:建立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事件的最新信息;
6. 救助和赔偿:对受害人进行救助和赔偿;
7.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措施。
四、培训和演练:
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是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本框架,具体的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突发事件的定义食品突发事件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社会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状况。
二、责任机构和应急处置流程1.责任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救援部门等均为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机构,各部门需协同配合,牵头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应急处置流程(1) 应急响应:一旦发生食品突发事件,责任机构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评估,并通知相关单位参与处置工作。
(2) 信息发布:在初始阶段,需对外发布包括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事件性质、可能影响范围、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并及时更新最新进展。
(3) 紧急处置:责任机构需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包括隔离污染区域、停止相关食品生产和销售等措施。
(4) 信息共享:各责任机构需及时共享事件信息,协助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置和善后工作。
(5) 评估总结:在事件处置结束后,需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完善和落实为有效应对食品突发事件,相关机构需加强预案的完善和落实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预案定期演练:各责任单位需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增强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食品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
2. 加强责任分工:明确各责任机构的职责范围和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各单位之间能够有效协同配合。
3. 强化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应急信息的传递效率,方便各单位及时了解事件情况。
4. 强化风险监测: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避免食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通过以上措施的完善和落实,能够更好地应对食品突发事件,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共卫生的影响。
食品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包括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
二、组织体系1. 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设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流程1. 信息报告(1)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 现场处置(1)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对疑似污染的食品、原料、包装材料等采取封存、检测等措施。
(3)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隔离,防止疫情扩散。
3. 人员救治(1)对疑似食物中毒患者,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 调查取证(1)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2)收集相关证据,固定违法事实。
5. 信息发布(1)指挥部负责发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2)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的信息,应提前进行风险评估,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6. 后期处置(1)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2)对责任人进行追责,依法处罚。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确保应急处置队伍的稳定,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事件分级1.5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2.1 应急指挥机构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工作组设置及职责2.3.1综合协调组2.3.2事件调查组2.3.3危害控制组2.3.4医疗救治组2.3.5社会稳定组2.3.6新闻发布组2.3.7专家咨询组2.4市、县(市、区)组织指挥机构3 监测预警3.1 监测3.2 预警3.2.1 预警分级3.2.2 预警信息发布3.2.3 预警行动3.2.4 预警解除4 信息报告与通报4.1 报告主体和时限4.2 报告内容4.3 事件评估5 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5.2 响应措施5.2.1 医学救援5.2.2 现场处置5.2.3 流行病学调查5.2.4 应急检验检测5.2.5 事件调查5.2.6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5.2.7 维护社会稳定5.3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5.3.1 响应级别提升5.3.2 响应级别降低5.3.3响应级别终止5.3.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6 后期工作6.1 善后处置6.2 责任追究6.3 总结评估7 应急保障7.1队伍保障7.2信息保障7.3医疗保障7.4技术保障7.5物质与经费保障7.6社会动员保障7.7宣传教育8附则8.1 预案管理8.2 名词术语8.3 预案解释8.4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和信息发布,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杭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修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区(市、县)(经开区、风景区、大江东)人民政府(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或市政府决定自行负责处置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主要包括食品安全事故(不含食源性传染病,下同)和食品安全舆论事件。
1.4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程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1.5 工作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属地管理、快速高效、分级负责的基本原则,及时、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2.1 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成立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3)审核重大信息的发布;(4)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应急响应调整和终止等重要事宜;(5)向市政府、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应急救援情况,必要时,由市政府请示省政府启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安办主任任副总指挥。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市林水局、市监察局、杭州检验检疫局、市环保局、市旅委、市城乡建委、杭州文广集团、杭报集团和事发地区(市、县)(经开区、风景区、大江东)人民政府(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2)以市应急指挥部名义,向市政府提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响应终止等申请;(3)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贯彻传达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处置指令;(4)向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督促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5)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专职副主任担任。
2.3工作组设置及职责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市应急指挥部可下设综合协调组、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社会稳定组、新闻宣传组、专家咨询组等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
各工作组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按要求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2.3.1综合协调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办)牵头,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公文处理和组织协调会议等工作。
参加单位包括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
2.3.2事件调查组按照职责分工,由突发事件发生环节的职能部门或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的职能部门牵头,技术支撑单位配合,组织开展事件调查、事故现场卫生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和原因分析,对问题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以及事件风险评估和发展趋势研判等,对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作出事件调查结论,提出相关防范意见和建议。
参加单位包括: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商务委、市卫计委、市质监局、杭州检验检疫局、市旅委、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委等。
2.3.3危害控制组按照职责分工,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的职能部门牵头,监督、指导事发地相关监管部门对问题产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参加单位包括: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水局、市商务委、市卫计委、市质监局、杭州检验检疫局、市旅委、市城乡建委、市城管委等。
2.3.4医疗救治组由市卫计委负责,主要负责提出救治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救治因食品安全事件导致的人身伤害的人员。
2.3.5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指导事件发生地政府(管委会)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趁机作乱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参加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等2.3.6新闻发布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发布权威信息,负责事发地现场和参与事件报道的媒体记者采访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2.3.7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指导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和舆情引导。
2.4区(市、县)(经开区、风景区、大江东)组织指挥机构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事件涉及的区(县、市)(经开区、风景区、大江东)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市级组织指挥机构运作模式,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跨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由市人民政府指定行政区域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对需要市级层面协调处置的跨县级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或由有关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提出请求。
市、区(县、市)(经开区、风景区、大江东)有关部门及技术支撑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 监测预警3.1 监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农业部门、林水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移动网络等媒体上有关食品安全舆情热点信息的跟踪监测,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核实和分析研判,并按规定及时向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健全风险防控措施。
当出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2 预警3.2.1 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分级标准详见附件23.2.2 预警信息发布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林水局、卫计委等有关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各自职责规定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波及的地区做好预警预防工作。
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下一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3.2.3 预警行动研判可能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
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信息和热点敏感食品安全舆情的收集、核查、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预估事件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影响范围。
经分析评估与调查核实,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标准的,按本预案处置。
(2)防控措施。
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蔓延扩大。
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加强对食品安全应急科普方面的宣传,告知公众停止食用或者使用不安全食品。
(3)应急准备。
责令应急队伍和负有相关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4)信息发布。
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
3.2.4 预警解除发布预警的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等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者宣布解除预警。
当研判可能引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因素已经取消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适时终止相关预警行动。
4 信息报告与通报4.1 报告主体和时限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相关制度,明确报告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强化首报责任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瞒报、缓报、谎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1)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