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分类检验周期
压力表分级管理
压力表分级管理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压力表的计量检定及校准方法
压力表的计量检定及校准方法摘要:压力表是一种常用的测量工具,一般应用于机械制造、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行业中。
由于压力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测量工具,所以在对压力表进行使用时,应该加强对压力表计量检定和校准方法的研究。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压力表计量检定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较多问题,这就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压力表的计量检定和校准方法的研究,从而提高我国压力表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水平。
基于此,本文介绍了压力表的计量检定和校准方法,然后提出了压力仪表的使用注意事项。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提高我国在压力表计量检定和校准方法方面的研究水平,从而推动我国压力表计量检定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关键词:压力表;计量检定;校准方法引言:伴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各方日益重视国内的压力计使用效果,尤其是有关计量检验与校准的方法等。
对工程上所用的各种大型设备,在对其进行质量检验时,不能单纯依靠肉眼,而应采用高效率的压力表,在各种专用设备上进行大范围的校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更好地提高压力表的精度与校验水平,并使校验结果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就成了相关部门所关心的问题。
一、压力表的分类及种类在工业生产中,压力表是一种常用的测量工具,它主要用于测量液体、气体、蒸汽等介质的压力。
根据压力表的种类可以将其分为:弹性元件式压力表、薄膜式压力表以及膜盒式压力表三种。
其中,弹性元件式压力表主要用于测量液体、气体和蒸汽等介质的压力,这种压力表一般由弹性元件、弹簧管和表盘等部件组成。
膜盒式压力表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压力表,这种压力表在实际应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通过测量不同压力的方法来确定压力值。
除了以上三种类型的压力仪表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压力表,如磁电式压力仪表、磁致伸缩式压力仪表、活塞式压力仪表等。
这些特殊类型的压力仪表在实际使用中具有很大的优势,因此在未来我国工业生产中应加强对这些特殊类型压力表的研究和应用,从而提高我国工业生产水平和质量。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压力表作为计量器具,主要用于安全防护、工业过程控制、监测和监视压力等方面。
压力表显示是否准确,对设备、设施的运行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验。
目前,企业一般做法是对所有的压力表执行一年一检,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执行半年一检。
部分安监执法人员也持有“所有压力表每一年或每半年都必须检验一次”的观点,对未定期检验的压力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那么,所有的压力表都必须强制定期检定吗,检定的周期是多少,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该怎样处理,本文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角度出发,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讨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为安监执法寻找强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 (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
压力表作为计量器具,主要用于安全防护、工业过程控制、监测和监视压力等方面。
压力表显示是否准确,对设备、设施的运行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验。
目前,企业一般做法是对所有的压力表执行一年一检,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执行半年一检。
部分安监执法人员也持有“所有压力表每一年或每半年都必须检验一次”的观点,对未定期检验的压力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那么,所有的压力表都必须强制定期检定吗,检定的周期是多少,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该怎样处理,本文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角度出发,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讨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为安监执法寻找强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 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 (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压力表的分类与检定周期
压力表的分类与检定周期压力表的分类与检定周期矢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尖规定1988 年10月10 B 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 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A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年5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二、A类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规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呈,并[⅛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0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
(二)检验规程规定了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52∙1999),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rθ.l — 100) 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
该规程第5.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扁期一般不超过半年°ItE 处所指的压力表是需强检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年5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完整版)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及周期
四、特种设备用压力表的检定
前文讨论了压力表的检定范围和周期,也许会有读者问,在执法监察中,常见的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锅炉上用的压力表(作为安全附件),它们的检定周期该怎样确定?
1、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的检定
2007年1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第四十三条规定:使用单位负责简单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符合本规程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同时,该规程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帽)、压力表、水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也适用于本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
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1999)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于199912月22日公布,2000年4月1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0.1—1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该规程第5.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对此,笔者认为有两条需要做探讨,一是该条所指的压力表应该为法律、法规及规章中规定的需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二是“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应该参照《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检定周期不能延长,但可以缩短。如缩短检定周期,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仪器计量器具的ABC分类是如何划分
仪器计量器具的ABC分类是如何划分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按照此办法附录《化工生产企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在化工企业压力表的压力表分级及检定周期如下:A级: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
B级: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装置的检修期。
C级:1、用于监测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1一2年;2、监视用压力表,不需周期检定,发生一次故障即更换。
仪器计量器具的ABC分类管理,是根据仪器计量器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和国家对该种仪器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以及就仪器计量器具本身的可靠性,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致,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办法,一般由企业内部制定相关的分类标准。
通常来说,仪器计量器具的分类主要有:4类、仪器计量器具的范围一、经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社会公用仪器计量标准器具;二、依法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三、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仪器计量器具。
B类、仪器计量器具的范围一、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验中计量数据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器具;二、用于企业内部核算的能源、物资管理用的计量器具;三、固定安装在连续运转装置或生产线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较高但平时不允许拆卸的仪器计量器具;四、使用频率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五、作专用的通用计量器具。
C类、仪器计量器具的范围一、对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标用计量器具;二、固定安装在与设备配套不可拆卸的仪器计量器具;三、国家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检定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四、对仪器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性能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的仪器计量器具。
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一、前言压力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一种测量仪器,用于测量液体或气体的压力。
由于使用频繁,长时间使用后可能会出现误差,因此需要进行强制检定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二、什么是强制检定?强制检定是指对于某些特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定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在生产过程中使用。
强制检定通常由国家或地方计量监督部门进行。
三、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1. 检验对象压力表是计量器具之一,因此必须按照《计量法》和《计量器具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根据《计量器具分类目录》(GB/T 19580-2004)规定,压力表分为以下三类:(1)普通压力表:用于测量不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
(2)精密压力表:用于测量不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且精度等级为0.1级及以上。
(3)特种压力表:用于测量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或用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测量。
在进行强制检定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压力表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定。
2. 检验周期根据《计量器具管理条例》规定,普通压力表的检验周期为2年,精密压力表和特种压力表的检验周期为1年。
即在规定周期内必须进行强制检定,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使用。
3. 检验内容在进行强制检定时,需要对压力表进行以下内容的检查:(1)外观质量:包括外观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清晰、是否有损伤等方面。
(2)基本误差:即指实际测量值与标准值之间的偏差。
根据不同类型和精度等级的压力表,其基本误差允许范围不同。
(3)灵敏度:即指单位变化时指针移动距离。
灵敏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回归误差:即指在满量程范围内,指针回到原点时的误差。
(5)重复性:即指在同一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压力值时的误差。
(6)耐压试验:即指在规定试验压力下,压力表应能正常工作,并无破损、泄漏等现象。
压力表的分类与检定周期
压力表的分类与检定周期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二、A类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规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
(二)检验规程规定了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1999),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0.1—1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
该规程第5.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此处所指的压力表是需强检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
压力表的分类与检定周期
压力表的分类与检定周期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二、A类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规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
(二)检验规程规定了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1999),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0.1—1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
该规程第5.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此处所指的压力表是需强检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
压力表分级管理
压力表分级管理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及周期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二、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前文确定了强检压力表的范围,这就引起本文讨论的另一个关键性问题,该怎样确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及周期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二、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前文确定了强检压力表的范围,这就引起本文讨论的另一个关键性问题,该怎样确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压力容器、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防雷静电检测周期
压力容器、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防雷静电检测周期一、压力容器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简称《大容规》。
8. 1.6.1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至6年检验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8.1. 6.2非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非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1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2级的,一般每2年检验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3敕的,应当监控使用,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年;(4)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不得继续在当前企质下使用,如果用于其他适合的腐蚀性介质时,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但是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年;(5)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8.1.7.1检验周期的缩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1)介质或者环境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腐蚀情况异常的;(2)具有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并且已经发现开裂的(注8-2);(3)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4)材质劣化现象比较明显的;(5)超高压水晶釜使用超过15年的或者运行过程中发生超温的;(6)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7)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采用“亚钱法”造纸工艺,并且无有效防腐措施的蒸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压力表校验周期
压力表校验周期
压力表校验周期是指在压力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压力表的精度,核定压力表的准确性的一个周期。
一般来说,压力表的校验周期应根据它的应用场合而定,但一般都不会低于一年。
对于用于重要工艺控制、高精度测量等应用场合的压力表,校验周期应保持在6个月以内;而用于监控或检测的压力表,一般可以推迟到1年左右。
数据也表明,校验周期越长,压力表的可靠度就越低,因此要常态化检查、维护和校准,以确保压力表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压力表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使用情况结合校准周期,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校验,以提高它的准确性和精度、确保安全。
除此之外,还应定期检查,及时查找和维修压力表上的故障,以确保压力表的正常使用和质量保证。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
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探讨???压力表作为计量器具,主要用于安全防护、工业过程控制、监测和监视压力等方面。
压力表显示是否准确,对设备、设施的运行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验。
??? 目前,企业一般做法是对所有的压力表执行一年一检,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执行半年一检。
部分安监执法人员也持有“所有压力表每一年或每半年都必须检验一次”的观点,对未定期检验的压力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那么,所有的压力表都必须强制定期检定吗?检定的周期是多少?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该怎样处理?本文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角度出发,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讨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为安监执法寻找强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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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 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三、A类压力表的检定周期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规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
(二)检验规程规定了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1999),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0.1—1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
该规程第5.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此处所指的压力表是需强检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
“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应该参照《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
检定周期不能延长,但可以缩短。
如果缩短检定周期,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下面就一些具体设备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做一下讨论:1、2007年7月1日之前生产的简单压力容器,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
该日期之后生产的,不需要检定;但超过推荐使用寿命后,压力表仍需检定,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
2007年1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该规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符合本规程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
同时,该规程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帽)、压力表、水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也适用于本规程”。
同时,结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常见问题答疑》,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是否需要检定,需要看简单压力容器的投入使用日期。
在2007年7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不需检定。
如果简单压力容器达到推荐使用寿命继续使用,压力表需要定期强制检定。
在2007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作为安全附件,需定期检定。
2、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2009年8月31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第一百四十七条固定,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
由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属于强检压力表,所以检定周期最长为半年3、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2009年5月8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该规程未对压力表的检定做出明确规定,只在第一百五十一条做了原则要求,即管道用压力表的精度等级、量程、安装位置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将压力表纳入安全保护装置,并没有对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做明确要求,只要求压力表超过校验有效期应立即更换。
因此,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应符合一般标准,即不超过半年。
4、蒸汽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目前,对锅炉的安全监察按照锅炉的类型分别进行监察,主要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和《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 11 号)等4个规范和规程。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51条规定: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其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因此,其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
5、热水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09条规定:压力表的装设、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非刻度盘上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
压力表装用后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6、有机热载体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第十七条第2项规定: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应进行铅封。
7、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1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小型锅炉压力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
四、A类压力表的检定机构要求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二款规定“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
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企业,也应严格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安排检定”、“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校验或比对方法,并报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压力表的强制检定需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如果企业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那么企业自身检定也是有效的。
据此可知,A类压力表的检定机构有两种:一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是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企业。
五、A类压力表的管理要求《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凡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以保证严格按规程实施周期检定,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该条款要求我们对A类压力表实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第二部分B类压力表六、非强检计量器具与B、C类计量器具的关系由于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那么非强检计量器具就包括B、C类计量器七、非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由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由此可知,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也是需要定期检定,只不过检定的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
八、B类计量器具的定义B类计量器具包括:1.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计量器具。
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
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
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
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九、B级计量器具内容及其检定方法《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1.对于连续性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根据有关检定规程,可随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周期,但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