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33fde8a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ff.png)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10.12•【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公开征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环办标征函〔2024〕31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件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嵇晓燕、毋振海电话:(010)6564 6246邮箱:*******************.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0月12日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7.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8.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0.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11.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12.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13.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14.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15.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16.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17.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部内征求法规与标准司、土壤生态环境司意见)。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fcf11d1f5901020207409c6a.png)
附件一: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有效控制污染场地土壤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污染场地土地利用方式或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时,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放射性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污染场地术语) 本办法所称污染场地是指因从事生产、经营、使用、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有害废弃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使土壤受到污染的土地。
第四条(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术语)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是指污染场地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公园、绿地、游乐场以及农业用地等敏感性用地。
第五条(管理职责) 环境保护部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技术文件) 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等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文件。
第七条(污染场地责任人术语) 污染场地责任人是指造成场地土壤污染的责任人或污染场地土地使用权人。
第八条(污染场地责任人义务) 污染场地责任人应当承担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义务,并负担有关费用。
因改制或者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的,污染场地责任人所承担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依法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
变更前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负责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负担有关费用。
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
由于历史原因不能确定污染场地责任人的,污染场地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负责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负担有关费用。
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标准[详]
![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efb27ccff61fb7360b4c65aa.png)
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目次1 适用范围2 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原则5 工作程序6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7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8 报告编制附录A 场地环境调查相关表格附录B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参考格式附录C 常见场地类型及特征污染物1 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上海市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是上海市场地环境监管系列技术规范之一,包括: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方案编制规范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上海市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为场地环境管理、环境监测、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等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场地环境调查。
2 引用文件本技术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稿)适用于本文本。
本技术规范发布后,如国家或上海发布新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则以新规范和标准为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场地site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浅层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3edf470303d8ce2f00662352.png)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 □□□—20□□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SiteInvestigation(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1)5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3)6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4)7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7)8 报告编制 (8)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格式 (9)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之一。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包括下列4项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参加。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场地中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现状调查、污染风险评估和场地修复的环境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T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场地污染调查方案
![场地污染调查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bb3ef8c0a98271fe910ef9d8.png)
场地污染调查方案篇一:焦化厂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流程焦化厂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流程1. 技术路线通过对焦化厂特定的行业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现场布点、采样分析,确定焦化场地土壤是否受到污染,污染程度及范围,是否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等,工作顺序为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场地环境调查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场地环境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二阶段为定性评估阶段,第三阶段为定量评估阶段。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是否污染确认阶段是以采样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或者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场地内外存在污染源时,作为潜在污染场地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空间分布。
该阶段通常可以分为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每一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及背景点浓度,并且经过不确定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需要进行详细调查,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认场地污染程度和范围。
若场地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土壤修复时,则需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本阶段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获得满足风险评估所需要的参数,提出详细的污染程度评估及污染范围界定,并提出治理目标与推荐治理方案。
本阶段调查工作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同时展开。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图1 场地环境调查的工作内容与程序风险评估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工作内容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计算。
《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67da0b09a300a6c30c229fc2.png)
《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编制组二一〇年一月〇项目名称:污染场地监测技术导则项目统一编号:1230承担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编制组主要成员:邵春岩、陈辉、张广鑫、孙俊、王鑫、陈刚等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武婷标准处项目负责人:谷雪景目录1 项目背景 (1)1.1 任务来源 (1)1.2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1)1.3 编制过程 (1)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2)3 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2)3.1 基本原则 (3)3.2 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3)3.3 技术路线 (3)4 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5)4.1 国外场地监测相关标准概况 (5)4.2 国内与场地相关的监测标准概况 (5)5 主要技术内容解释 (7)5.1 适用范围 (7)5.2 术语和定义 (7)5.3 监测目的、原则、内容及工作程序 (7)5.4 监测计划 (8)5.5 采样点布设 (9)5.6 样品采集 (10)5.7 样品分析 (11)5.8 监测报告编制 (11)6 参考文献 (11)《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为进一步完善环保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了《“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其中标准名录包括编制《污染场地监测技术导则》,本标准是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是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场地环境管理与监督,规范场地全过程管理各环节的环境监测,2009年环境保护部在《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9]221号)下达了制定《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的任务,项目统一编号为1230,项目承担单位为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与本标准同时开展编制工作的系列标准还有《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制度、标准汇总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制度、标准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fd3bf73bfe4733687e21aa9d.png)
?作废
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HJ 332-2006
土壤质量监测方法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4-1997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1997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5-1997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HJ 25.5-2018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部令 第3号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部令 第42号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部令 第46号
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
公告 2017年 第72号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工作手册的通知
HJ 695-2014
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滴定法
HJ 658-2013
土壤 氧化还原电位的测定 电位法
HJ 746-2015
土壤 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HJ 635-2012
土壤 水溶性氟化物和总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873-2017
土壤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污染地块修复技术指南-固化/稳定化技术(试行)(征求意见稿)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阻隔技术(试行)(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 964-2018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
已经出
土壤质量评价标准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HJ 333-2006
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
(最新整理)《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最新整理)《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504746dd90c69ec3d4bb75d6.png)
《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的全部内容。
ICS 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 T656-XXXX代替DB11/T 656—2009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技术导则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 and risk assessmentguideline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5)5 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7)6 第二阶段——初步和详细污染调查 (9)7 第三阶段——风险评估 (16)附录A(资料性附录) 地下和地上储藏池(库)调查示例表 (21)附录B(资料性附录) 不同阶段地块环境评价报告编写示例 (24)附录C(资料性附录) 土壤采样技术 (27)附录D(资料性附录) 现场记录单样式 (31)附录E(资料性附录) 监测井设置与地下水采样技术 (1)附录F(资料性附录) 挥发因子计算 (6)前言为防止潜在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污染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资料性附录,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征求](https://img.taocdn.com/s3/m/b88e2eb9c850ad02df804127.png)
污染场地挥发性有机物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那么编制说明编制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2021年3月目录1.必要性、目的、依据与技术路线 (1)2.国外技术导那么调研 (6)3.导那么技术要点说明 (12)4.参考文献 (40)1.必要性、目的、依据与技术路线1.1必要性场地以土地为主要载体,是人类生活、生产和建设等活动的必要根底。
由于土壤的特殊性质,污染物在其中迁移、转化和降解的速度十分缓慢,累积在土壤中的持久性污染物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作用来消除,并且可能会在土壤中与其他物质发生作用,进而产生新的污染物。
因此,即使在场地上的生产建设活动终止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场地内还可能存在遗留的污染问题。
土壤污染的遗留问题对场地未来的规划、开发和利用会造成很多不利影响,特别是重污染的工矿企业等搬迁后遗留的场地,未经过场地环境评价和后续的修复治理,就直接用作人类密切频繁接触的用途,如住宅、公建、公园、农业用地等,极易造成对人类和动植物健康平安的危害。
为确保搬迁企业遗留场地再开发后居民的健康,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年公布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通知要求关闭或破产企业在结束原有生产活动,改变土地利用性质时应对场地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调查,对于受污染区域应制定土壤整治方案。
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标准?、?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那么?、?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那么?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那么?的起草编制工作,以为我国污染场地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目前这些技术导那么初稿编制工作已完成,正处于征求意见及报批阶段。
为了推进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管理政策的落实,北京市环保局于2007年公布了?场地环境评价导那么?〔试行〕,并于2021年对该导那么进行相应修订,使其更符合北京的场地特征及人文现状,并更具有实操性。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77eb3249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73.png)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14•【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施行日期】2017.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我部制定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现予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14日附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规定的疑似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
其他情形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指南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二、原则规定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应当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并符合本指南相关要求。
三、调查评估程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一般程序包括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三个阶段。
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一次性调查不能满足本阶段调查要求的,则需要继续补充调查直至满足要求。
初步调查: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及分析、初步采样布点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调查报告编制等。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178d7098f8c75fbfc67db202.png)
xx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试行)xx环境保护局目次1 适用范围2 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原则5 工作程序6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7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8 报告编制附录A 场地环境调查相关表格附录B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参考格式附录C 常见场地类型及特征污染物1 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和《xx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xx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是xx场地环境监管系列技术规范之一,包括:xx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xx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xx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xx污染场地修复方案编制规范本技术规范规定了xx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为场地环境管理、环境监测、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等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场地环境调查。
2 引用文件本技术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稿)适用于本文本。
本技术规范发布后,如国家或xx发布新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则以新规范和标准为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场地site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xx的土壤、浅层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本标准中的场地限指某一地块内一定xx的土壤和地下水。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附件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附件](https://img.taocdn.com/s3/m/9085e79f6c85ec3a86c2c542.png)
附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二〇一七年二月—3—目录1适用范围 (6)2工作程序与组织实施 (6)2.1 工作程序 (6)2.2 主要工作内容 (7)2.3组织实施方式 (8)3 工作准备 (9)3.1人员准备 (9)3.2 技术准备 (9)4 资料收集 (10)4.1资料收集清单 (10)4.2收集方式 (11)4.3初步整理分析 (12)5 现场踏勘 (12)5.1 现场踏勘目的 (12)5.2 现场踏勘内容 (12)5.3 现场踏勘方法 (13)6 人员访谈 (13)6.1 访谈目的 (13)6.2 访谈内容 (13)6.3 访谈方式 (13)6.4 访谈对象 (14)—4—7 信息整理与填报 (14)7.1 信息整理 (14)7.2 调查表填报要求 (14)附录1在产企业地块信息调查表 (16)附录2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信息调查表 (34)附录3人员访谈记录表格 (50)—5—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收集工作是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性工作,为企业用地日常管理、风险分级、采样调查提供基础信息。
为保证信息收集的有效性与数据填报的规范性,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制定本规定。
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基础信息收集、分析与填报。
2工作程序与组织实施2.1 工作程序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工作分为工作准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信息整理与填报四个阶段,工作流程见图1。
在工作准备阶段,地方环保部门完成对专业机构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人员与技术准备工作。
在资料收集阶段,专业机构在地方环保部门的辅助和企业的配合下,通过多渠道收集企业地块相关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分析。
在现场勘查阶段,专业机构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方式,对地块污染源、周边环境和敏感受体信息进行收集,并核实资料准确性。
在信息整理与填报阶段,专业机构对前两个阶段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与分析,使用手持智能终端系统完成调查表填写与自审核,上报给地方环保部门。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火电厂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火电厂](https://img.taocdn.com/s3/m/b5b5dfe1eefdc8d377ee3261.png)
附件三:《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X》(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X》编制组二○○九年七月目录1项目背景11.1任务来源11.2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11.3工作过程12国内外场地环境调查概况22.1国外场地环境调查概况22.1.1美国22.1.2英国22.2国内发展概况23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23.1场地环境管理形势要求23.2国家相关文件要求23.3现有相关标准存在不足34标准主要技术内容34.1标准适用X围34.2标准的主要内容34.2.1术语和定义34.2.2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35主要技术要点说明35.1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基本要点说明35.1.1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工作程序45.1.2资料收集与分析45.1.3现场踏勘45.1.4人员访谈45.1.5报告编制45.2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基本要点说明45.2.1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主要内容45.2.2采样布点45.2.3采样技术方法55.2.4样品的收集和保存55.2.5样品的追踪管理55.2.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65.2.7结果分析65.2.8报告编制65.3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基本要点说明66主要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究66.1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标准66.2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标准76.3国外标准特点77对实施本标准的建议78参考文献7《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X》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为加强场地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规X场地环境调查的内容、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2008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以《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8〕44号)下达了制定《场地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X》的任务,项目统一编号为332,项目承担单位为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1.2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本标准属于场地环境保护系列标准,场地环境保护系列标准是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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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目次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3)4 基本原则 (3)5 工作程序 (4)6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 (7)7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 (16)8 报告编制 (19)附录A 场地环境调查相关表格 (21)附录B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参考格式 (27)附录C 常见场地类型及特征污染物 (32)1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上海市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是上海市场地环境监管系列技术规范之一,包括:上海市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上海市场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上海市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上海市污染场地修复方案编制规范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上海市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为场地环境管理、环境监测、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等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场地环境调查。
2引用文件本技术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稿)适用于本文本。
本技术规范发布后,如国家或上海发布新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则以新规范和标准为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3.1 场地 site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浅层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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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项目 目的
内容 评述 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护地下水水质,防治地下水污染。 对于区域的地下水环境及其污染情况进行监测。该规范的 适用范围涵盖了场地环境调查,但由于场地环境调查并不 地下水的环境监测,包括国控监测井,省级、市级、县级、 是该规范的重点,所以规范中有些内容并不完全适用。 适用范围 控制监测井的背景值监测和污染控制监测。
监测项目 地区污染源特征,选择国家水污染排放物排放标准中要求 测的重点, 其监测项目主要是根据该场地的历史、现状的
控制的监测项目,以反映本地区地下水主要水质污染状况。调查识别出来的有毒有害污染物。
选择《地下水质量标准》中要求控制额监测项目;根据本 在场地环境评价中,通常地下水的常规水质指标并不是监
质量保证 无现场操作的质控要求。实验室质量控制包括:分析方法 场地环境调查应有采样现场和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保证程 序。 和控制 的适用性检验、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程序。 资料整编 需要进行整理、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内容
包括总则、地下水监测网点设计、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和现 规范中比较详细的论述了地下水采样、监测和分析的方法, 场监测、样品管理、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实验室分析和 基本上可以用来指导场地环境评价的地下水现场工作和实 质量控制。 验室工作,只是需要在一些细节上进行有针对性地补充。
2 眼井,每 一般场地环境调查的场地面积相对较小,所以监测点网密 监测点 国控地下水监测点网密度一般不少于每100km 0.1 2 个县至少应有1-2眼井,平原地区一般为每100km 0.2眼井, 度应根据场地的面积,污染源的位置等基本情况进行布设, 网密度 重要水源地或者污染严重地区适当加密。 通常密度较高,以单位米计。
HJ 25.1-201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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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
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5.2.3.1 场地现状与历史情况: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 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场地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异常迹 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 5.2.3.2 相邻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场地的使用现况与污染源,以及过去使用中留下 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 5.2.3.3 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对于周围区域目前或过去土地利用的类型,如住宅、 商店和工厂等,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周围区域的废弃和正在使用的各类井,如水井等; 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面上的沟、河、池;地表水 体、雨水排放和径流以及道路和公用设施。 5.2.3.4 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场地及其周围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与地形应观 察、记录,并加以分析,以协助判断周围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调查场地,以及场地内污染 物迁移到地下水和场地之外。
4.1.2 规范性原则
1
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
4.1.3 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
过程切实可行。 4.2 工作程序
场地环境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调查的工作程序如图 1 所示。
第一 阶段 场地 环境 调查
资料收集与分析
调查启动 现场踏勘 结果分析
人员访谈
第二 阶段 场地 环境 调查
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的现场采样技术及改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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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的现场采样技术及改进研究摘要:我国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发展要高质量的发展,而不是透支生态的发展,这就要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要保住金山银山,兼顾生态文明。
当前,国民的环保意识已逐渐加强,但是仍存在个别企业不顾生态环境的恶化,排放工业废料废水,污染生态环境。
在这样的背景下,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对于工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做好污染场地的采样工作,能够全面掌握污染状况,制定防治措施,为后续开发利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现场采样技术一、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现场采样技术现状近年来我国工业发展迅猛,在最初环境保护未得到重视,导致多地透支性发展,污染水源、土壤,不仅不利于后续发展,更损害人类身体健康,损害后世发展基础。
在国家宏观政策下,多地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国外开展污染防治较早,拥有较为系统的采样化验的技术及器械,为我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
要做好采样工作,首先要准确定位,根据不同的采样地点选择采样技术和方法。
(一)定位探测选择好采样地点,采用工作就成功了一半。
采样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地点,能够真实反映出污染情况,要避开气候、种植物、动物、建筑物、气候等对样品的影响,还原样品的真实状态。
带着这样的工作原则,首先要对被污染场地进行较为精确地勘测。
勘测对象包括土壤、地下水、植被等。
仪器的精确能够保障勘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实际操作中,仪器选择丰富,有卷尺、高精度全球定位仪 GPS、经纬仪、全站仪和水准仪等,可根据勘探工作不同的精度要求去进行选择。
随后要选择具体的操作流程,如测量高度、深度等,在这里要注意避开重要的建筑物、埋藏物等,避免破坏电缆、雷达等重要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测量水位多选用水位尺,探测地下水非水相液体多选择油水界面仪,且在操作时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既能保证勘测工作的进行,又保障技术人员的安全。
下面将对不同样本的采集进行具体说明。
(二)土壤样品采集土壤能传递的巨大的信息,其所反映的数据是十分繁多的,因而对土壤的采集要保证足够精准,也要选用合理的工具。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9571c1a3daef5ef7ba0d3cb7.png)
附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二〇一七年二月—3—目录1适用范围 (6)2工作程序与组织实施 (6)2.1 工作程序 (6)2.2 主要工作内容 (7)2.3组织实施方式 (8)3 工作准备 (9)3.1人员准备 (9)3.2 技术准备 (9)4 资料收集 (10)4.1资料收集清单 (10)4.2收集方式 (11)4.3初步整理分析 (12)5 现场踏勘 (12)5.1 现场踏勘目的 (12)5.2 现场踏勘内容 (12)5.3 现场踏勘方法 (13)6 人员访谈 (13)6.1 访谈目的 (13)6.2 访谈内容 (13)6.3 访谈方式 (13)6.4 访谈对象 (14)—4—7 信息整理与填报 (14)7.1 信息整理 (14)7.2 调查表填报要求 (14)附录1在产企业地块信息调查表 (16)附录2关闭搬迁企业地块信息调查表 (34)附录3人员访谈记录表格 (50)—5—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收集工作是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性工作,为企业用地日常管理、风险分级、采样调查提供基础信息。
为保证信息收集的有效性与数据填报的规范性,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制定本规定。
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基础信息收集、分析与填报。
2工作程序与组织实施2.1 工作程序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工作分为工作准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信息整理与填报四个阶段,工作流程见图1。
在工作准备阶段,地方环保部门完成对专业机构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人员与技术准备工作。
在资料收集阶段,专业机构在地方环保部门的辅助和企业的配合下,通过多渠道收集企业地块相关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分析。
在现场勘查阶段,专业机构通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方式,对地块污染源、周边环境和敏感受体信息进行收集,并核实资料准确性。
在信息整理与填报阶段,专业机构对前两个阶段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与分析,使用手持智能终端系统完成调查表填写与自审核,上报给地方环保部门。
浙江省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手册
![浙江省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9c8882c0cf84b9d529ea7a1e.png)
一、概述Βιβλιοθήκη 本调查手册介绍了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阐述了场地环境调
查的工作内容和任务。适用于对各类场地进行不同阶段的调查,为后续的场地环
境管理、风险控制、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等相关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本调查手册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场地调查。
场地环境调查与地表水和空气环境调查有明显区别。由于场地环境介质的复
3.2.3、二次现场勘察与走访 ................................................................................ 23 3.3、初步采样与监测 .................................................................................................... 24
杂性,污染物在场地中的分布不均匀,造成了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比较复杂,采用
一次性全面调查不仅成本高,而且很难实现对场地环境状况的准确和全面了解。
因此需采用系统的方法由简到繁,在对场地污染源或可能的污染源的全面了解下,
附件 1
浙江省场地环境调查技术手册 (试行)
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目录
一、概述 .................................................................................................................................... 1 二、初步调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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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 □□□—20□□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SiteInvestigation(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目次前 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1)5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3)6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4)7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7)8 报告编制 (8)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格式 (9)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之一。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包括下列4项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参加。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场地中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现状调查、污染风险评估和场地修复的环境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T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场地 site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本标准中的场地仅限于某一地块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和地下水。
3.2场地环境调查 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3.3地下水监测井 ground water monitoring well用来监测地下水且能够提供获取地下水水样的通道,包括井管、过滤管、滤料等组成部分。
3.4敏感目标 sensitive targets指污染场地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点。
3.5土壤质地 soil texture根据土壤的颗粒组成划分的土壤类型。
4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4.1基本原则4.1.1针对性原则根据场地的特征,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为场地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4.1.2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场地环境调查的行为,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1.3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经费等,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4.2 工作程序场地环境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调查的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图1 场地环境调查的工作内容与程序4.2.1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
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化工厂、农药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等可能的污染源,则场地环境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4.2.2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则需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种类、程度和范围。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
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结果表明,场地的环境状况能够接受,则场地环境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4.2.3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若第二阶段调查确认污染事实,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时,则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满足风险评估和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过程所需参数。
5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5.1主要工作内容本阶段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调查,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5.2资料收集与分析5.2.1资料的收集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场地环境资料、场地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场地所在区域自然社会信息五部分。
5.2.1.1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包括:用来辨识场地及其邻近区域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片或卫星照片,土地管理机构的土地登记资料,场地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其它有助于评价场地污染的历史资料如平面布置图、地形图等。
场地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场地内建筑、设施、工艺流程和生产污染等的变化情况。
5.2.1.2场地环境资料包括:场地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场地内危险废弃物堆放记录、场地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的位置关系等。
5.2.1.3场地相关记录包括:产品、原辅材料和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清单、泄漏记录、废物管理记录、地上和地下储罐清单、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审计报告、地勘报告等。
5.2.1.4由政府机关和权威机构所保存和发布的环境资料,如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公告、企业在政府部门相关环境备案和批复、生态和水源保护区和规划等。
5.2.1.5场地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经济信息包括:场地所在地的自然地理信息,如地理位置图、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气象资料;场地所在地的社会信息,如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标分布,及土地利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等;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等。
5.2.2资料的范围当场地与邻近地区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邻近地区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5.2.3资料的分析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中的错误和不合理的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判断场地污染状况时,应在报告中说明。
资料收集应注意资料的有效性,避免取得错误或过时的资料。
5.3现场踏勘5.3.1安全防护准备在现场踏勘前,调查人员应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掌握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知识,并装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3.2现场踏勘的范围以场地内为主,并应包括场地周边区域,在勘查场地时,除非受环境或障碍物所阻碍,或其它无法克服的原因,应尽可能勘查场地的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如罐、槽、沟等,同时观察是否有敏感目标存在,并在报告中说明。
5.3.3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场地的现状,场地历史,相邻场地的现状,相邻场地的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地质、水文地质、地形的描述,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或设备的描述。
5.3.3.1场地的现状: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或处理以及泄漏状况,都应观察和记录。
5.3.3.2场地历史:场地过去使用留下的任何迹象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处理应观察和记录。
5.3.3.3相邻场地的现状:相邻场地的使用现况及可能存在的污染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
5.3.3.4相邻场地的历史情况:相邻场地利用历史及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
5.3.3.5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对于周围区域目前或过去土地利用的类型,如住宅、商店、工厂等,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周围区域的废弃和正在使用的各类井,如水井等;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面上的沟/河/池;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和径流及道路和公用设施都应识别和描述。
5.3.3.6地质、水文地质、地形的描述:场地及其周围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与地形应观察、记录,并加以分析,以协助判断周边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调查场地,以及场地内污染物迁移到地下水和场地外。
5.3.4现场踏勘的重点一般重点踏勘对象包括: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或生产,储槽与管线,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遗迹,各种储罐与容器,排水管与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废弃物,井,污水系统,其它可供评价场地状态的对象。
5.3.5现场踏勘的方法调查人员可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异常痕迹的观察等方式判断场地污染的状况。
5.4人员访谈5.4.1访谈内容应包括资料分析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问题,由调查人员提前准备设计。
5.4.2访谈对象受访者为场地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应包括:场地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场地过去和现在的不同阶段使用者,场地所在地或熟悉当地事物的第三方,如邻近场地的工作人员、过去的雇员和附近的居民。
5.4.3访谈方法可采取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或书面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5.4.4内容整理应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并对照已有资料,对其中可疑处和不完善处进行再次核实和补充。
6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6.1工作程序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通常可以分为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两步分别进行,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调查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
6.1.1初步调查在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布设采样点,进行采样分析,按照GB 15618和HJ/T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判断土壤污染是否超标;按照GB/T 14848 ,采用单因子指数评价法判断地下水污染是否超标。
如均未超标,则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如超标,则须进行详细调查。
6.1.2详细调查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密采样和分析,确定污染物的浓度水平、空间分布、迁移状况等详细情况。
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不一定在一次采样分析中完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实施,逐渐减少调查的不确定性。
6.2初步调查工作计划调查人员应根据前期收集的资料和信息或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论制定工作计划,计划包括核查已有信息、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制定采样方案、健康和安全、检测方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等主要任务。
6.2.1核查已有信息对已有信息进行核查,从而识别场地及其周边的环境状况,包括:核查那些构成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中重要的环境信息,如:土壤和地下水;查阅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或者场地周围环境的可能分布和迁移信息;查阅污染物排放和泄漏的信息。
应核查上述信息的来源,以确保其真实性和适用性。
6.2.2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通过场地的具体情况、场地内外的污染源、污染物的迁移和转换等因素判断场地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可能分布,为采样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6.2.3制定采样方案采样方案一般包括:拟定的采样位置,现场采样和检测方法;拟定的样品数;采样过程的描述;样品收集、保存、运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