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一、在检测过程中出现边缘数据,应重复测量三次,然后将检测数据通过数字通信输入微机。

二、因外界干扰(停电或其他影响)而终断检测,凡影响检测质量者,检测工作必须重新开始,并将情况记录备查。

三、因检测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而中断检测者,可用相同等级的、满足测试工作要求的备用仪器重新进行检测,无代用仪器、设备者,必须将损坏的仪器设备修复,重新检定或检验合格后,才能开始检测。

四、因检测工作的失误或车辆本身的原因,造成检测工作中车辆损坏,无法得出完整的检测数据者所有检测数据作废,待修理好车辆后,以第二次检测数据为准,不允许将两次车辆检测的数据拼凑检测报告。

五、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检测设备损坏事故,被检车辆毁坏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同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待妥善处理后再进行检测。

六、在检测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监督网络的规定执行。

检测质量申诉处理制度

1、检测质量的申诉由质量负责人处理,并向经理报告处理结果。

2、受理检测质量申诉的有效期为十五天,自发出检测报告之日算起。特别检测项目的有效期另行规定,但必须在检测报告上注明,超过有效期的检测质量申诉不予受理。

3、检测质量申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检测车主要求对检测结果进一步解释,但未对检测质量表示明确的异议。

(2)被检测车主明确表示不同意检测结论,要求复测。

(3)被检测车主未向我站提出异议,而直接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4、检测质量争议处理程序如下:

(1)检测站接到用户质量申诉后,首先由办公室分类登记,然后交质量负责人处理。

(2)质量负责人会同检测人员检查原始记录、检测器、检测方法等,如确实无误,应发一份确认原始检测报告准确有效的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

(3)若经检定确认,因原始记录、数据处理、检测报告等环节的失误而造成误判,应发一份题为《关于对原编号为XX的检测报告的更改的报告》。注时原检测报告作废,并办理登记手续。对造成检测报告错误的直接责任者作适当处理。

(4)若经鉴定,发现因测试条件、检测仪器、检测方法等错误而造成的误判的,应将车辆重新进行检测,重新发送检测报告,由此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全部由我站承担,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5)若申诉方仍持异议,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重新检测,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由败诉方承担。

(6)有关检测质量申诉处理的全部资料,在处理后的一个月内,由质量负责任整理,技术资料室存档。

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技术规范。

二、对本厂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各维修设备完好,严禁带“病”使用,禁止违章行为。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目标管理。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技术工人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负责对技术工人的日常安全考核和上岗证的管理;以及必要的身体素质检查,严禁过度疲劳上岗上作。

五、试车员、引车员由经正规培训取得上岗证的驾驶员担任,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开车,试车员、引车员严格按规定引车,不准违章驾驶。

六、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比,考核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

七、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出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事迹,年终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的,除给予一定的物质惩处外,还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八、认真做好基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准确及时地填写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表,分析原因,吸取教训。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确保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

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业务室: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

检测室: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测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测仪器量规时,则由各部门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防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业务室负责实施,并做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业务室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4)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