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 并重新公布《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 并重新公布《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 并重新公布《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修订并重新公布《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的通知2005年1月11日铁运〔2005〕5号

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集装箱、特货公司:

为使铁路装卸作业正确计费,便于计算机对铁路装卸作业进行收费管理,维护路风路誉,根据近十年装卸计费工作的实践所反映的问题,在征求全路货运、装卸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道部对现行的《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作了简化、修改。并根据全路货物装卸作业成本的变化,对《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同时作出调整。各铁路局要加强对货物装卸收费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费率、实际发生的项目核收费用;要推广使用统一收费软件,加强对计算机收费软件的维护,确保计费正确,避免错收、漏收。

现将《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和《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发给你们,自2005年3月1日实行。部前发《关于修订<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和<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的通知》(铁运〔1995〕110号)、《关于简化集装箱装卸作业计费实行综合作业费率的通知》(铁运〔1999〕2号)和部电〔95〕第118号、〔96〕第580号、〔97〕第13号同时废止。

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

第1条在国家铁路和国铁控股合资铁路的车站内(含按车站货场管理的铁路多经、合资货场)进行货物装卸火车、汽车(或其它车辆,下同)、船舶作业以及货场内的搬运作业,无论是以机械还是人力或者人机混合方式进行,均适用本办法。

第2条铁路货物装卸搬运作业由铁路专职人员使用铁路货票或运费杂费收据统一收费,按规定清算。在站内从事装卸搬运作业的人员或组织,均不得使用其它票据自行收费和结算。

第3条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实行政府指导价,中(基)准费率和每一铁路地区的浮动幅度由铁道部规定。

在铁道部规定的幅度内,铁路局(含青藏铁路公司,下同)可根据地区、季节、货源变化及作业条件的不同,确定费率上浮或下浮标准。

铁路局货物运价管理部门对装卸费实施管理职责。

第4条“装卸作业单”是实际发生装卸作业项目的凭证和清算的依据,各铁路局要加强其使用管理。各车站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和适用的费率核收作业费,未发生的项目不得核收。

第5条计算装卸搬运作业的货物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按箱计费。

第6条铁路整车、零担货物装卸火车、汽车和船舶的计费重量,按货票计算运价的计费重量计费。但下列情况为:

1.整车货物的货物重量不足货车标记载重量(简称标重,下同)的60%时,按货车标重的60%计费;

2.全车货物的单件重量均超过200千克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3.整车未装容器的活动物,装一层按货车标重的50%,装两层按标重的70%计费,装三层按货车标重计费;

4.承运前,货物搬入仓库、雨棚等车站指定的地点堆存的,按货物重量计费。

按一批办理的零担货物,其起码计费重量为100千克。

第7条铁路整车、零担货物装卸作业范围:

装车(船)时,货物由车站规定的堆放地点装到火车、汽车、船舶上;卸车(船)时,货物由火车、汽车、船舶上卸至车站指定的堆放地点,装卸作业以一次完成为限。装卸作业的距离,轨行式装卸机械和作业中固定位置的机械为该机械的有效范围内:人力装卸散装货物距离为6米;其他机械作业和人力装卸为30米。装卸作业距离超过的,另按搬运办理。

计算装卸作业的距离,由所装卸、搬运货物的货堆中心(集装箱为其本身)算起,以实际走行至车辆中心止。

第8条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范围

(一)集装箱装卸车(门到门运输)

1.发送综合作业:空箱由货场空箱堆存地点装上汽车,返回的重箱由汽车上卸至装车货位,重箱装上火车。

2.到达综合作业:重箱由火车上卸至货场重箱货位,重箱装上汽车,返回的空箱由汽车上卸至货场空箱堆存地点。

(二)集装箱装卸车(站内装掏箱)

1.发送综合作业:空箱由货场空箱堆存地点搬运圭装掏箱作业地点,重箱由装掏箱作业地点搬运至装车货位,重箱装上火车。

2.到达综合作业:重箱由火车上卸入货位,重箱由货位搬运至货场的装掏箱作业地点,空箱由装掏箱作业地点搬运至空箱堆存地点。

(三)集装箱装卸车(固定车体)

1.发送综合作业:货物由汽车上卸至货位,再由货位装上火车(箱内)。

2.到达综合作业:货物由火车上(箱内)卸至货位,再装上汽车。

(四)装掏箱

装箱作业:将货物由汽车上卸下并装入箱内,或由仓库搬出装入箱内。掏箱作业:将货物由箱内掏出并装上汽车,或掏出箱搬入仓库内。

第9条空集装箱装卸和中转、换装(含准、米轨直通运输换装和进、出口集装箱的国境站换装)作业的装卸综合作业,作业范围均为一装(火车或汽车)一卸(火车或汽车)。

第10条应要求转堆,在站内将货物由一堆放地点搬运至另一地点时,整车、零担货物的搬运基本距离为30米,集装箱为50米。超过基本距离的,每超30米(或其未满,集装箱为50米)按超基距搬运加收费用。

空集装箱在货场内的搬移,不论距离长短均按基距内搬运计费。

零担、1吨集装箱货物的中转作业,或货物转堆搬运距离过长时,由铁路局规定计费标准。

第11条货物由汽车卸下搬入仓库、雨棚内,或由仓库、雨棚内搬出装上汽车,按装卸汽车和进出库搬运作业分别计费。

到、发货物进出库搬运作业均按基距内搬运计费。

第12条冷藏车加冰、盐作业范围

由站内冰、盐库或指定的堆放地点取出冰、盐,经碎冰后加入冷藏车冰箱内。

第13条整车货物装卸火车、汽车和站内搬运作业费,按《铁路整车货物装卸搬运费率表)(表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适用的费率核收,装卸船舶作业按表一规定的费率加20%核收。但属下列情况的计费规定如下:

1.按件数和重量承运,每车货物超过3200件的,装卸、搬运费率加30%;

2.使用敞、棚车装运鲜蔬菜、瓜果、冻鱼、肉,应托运人的要求在垫防寒或隔热保温(含加冰)的,装卸费率按表定费率加40%计费;

3.使用棚车运输的散装货物和木材、竹材,装卸费率按表定费率加50%;

4.在高货位使用漏斗仓装车,或利用高架栈桥等设备向低货位卸车的,按表定费率减20%计费;

5.人力低货位(低于货物线钢轨顶面0.8米以下)装车时,按表定费率加100%计费;低货位卸煤、沙、石等散装货物时,按表定费率减20%计费。

第14条整车货物发生火车与船舶对接装卸时,按该货物适用费率的一卸一装之和计费;火车与汽车等车辆对接装卸时,按该货物适用费率的一卸一装之和减10%计费。

对接装卸作业,如因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责任造成延时等待,使装卸作业时间超过3小时的,以后每超30分钟加收其装卸费的10%,但不得超过其装卸费的100%。

第15条零担货物装卸火车、汽车和站内搬运作业费,按《铁路零担货物装卸搬运费率表》(表二)适用的费率核收。

第16 条通用集装箱货物按《铁路通用集装箱货物装卸综合作业率表》(表三)规定的综合作业费率计费。

集装箱在车站核收一个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在货场内由铁路进行装、掏箱作业(含货物装卸汽车)的,核收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时加收集装箱装掏箱综合作业费;在货场内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自行装、掏箱并装卸汽车的,不加收集装箱装掏箱综合作业费。其他增加减少装卸单项作业的,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不增不减。

固定车体的通用集装箱,按表三规定的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率计费。

装运危险货物的集装箱、罐式集装箱按《铁路通用集装箱货物装卸综合作业费率表》(三)规定的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率加20%计费。

第17条空集装箱(含铁路专用集装箱和企业自备箱)装卸和集装箱中转、换装(含准米轨直通运输换装和进、出口集装箱的国境站换装)作业,以及集装箱在货场内的搬运作业,均按表四规定的费率计费。第18条整车、零担货物换装费,按该批货物所适用费率的一卸一装之和计算;集装箱箱内货物换装费按集装箱换装费率计算。

零担货物中转装卸费,车内搬动清点按一装;落地再装或过车,均按一卸一装计算。

第19条其它杂项作业费按《铁路货物装卸杂项作业费率表》(表五)规定的项目和适用的费率核收。

第20条特殊作业的计费规定:

1.散装货物发生部分冻结或粘结的,卸费按货物表定费率加收100%;全部冻结或粘结的,由铁路局根据货物冻结或粘结程度、发生冻结或粘结的时间等实际情况,具体规定计费标准;

2.自轮运转的机械或车辆以人力推上、推下装卸,推出、推入货区或加固时,均按杂作业人工小时计费;

3.装卸粮食、化肥,需灌装(包)、缝(封)口时,除收装卸费外另加收杂作业人工小时费;

4.使用平车、敞车装运货物,装车时须加边、加网、加围挡的,除收装费外另加收杂作业人工小时费。

第21条集装箱货物超过其容许载重量的,对其超过部分,1吨箱每10千克,10吨箱、20英尺和40英尺箱每100千克,按其适用费率的5%核收该集装箱的超载装卸、搬运费。

第22条装卸火车时发生的下列作业均为附属作业,不另收费:1.铺垫或整理防湿垫枕,苫盖、撤除、折叠和取送(货场内的指定地点)篷布;

2.清扫货车、货位,关闭车门、车窗、盖、阀;

3.整理装车后剩余货物,必要时用篷布苫盖严密或搬入仓库、站台;

4.安装或拆除支柱、挡板、垫板、牲畜支架;

5.装载货物的捆绑加固(需要铆接、焊接等特殊加固的除外);

6.托盘、网络等铁路装卸工具、集装化用具的铺拆、撤移、整理和堆码。

第23条收费计算:

1.货物适用两个以上的费率时,按表定费率高的费率计费。

2.不同品类的整车货物按一批办理时,按其中费率高的货物适用的费率计算。但单件重量超过200千克的重件货物,不论其是否与其他货物按一批办理,均以每件的重量和费率分别计算。

3.一批或一项货物适用两种以上的加成时,应将不同的加成率相加之和作为其适用的加成率;适用两种以上减成率时,只适用其中较大的一种减成率;同时适用加成和减成时,应以加成率和减成率相抵后的差额作为其适用的加(减)成率。

4.一批货物每项作业费的尾数,不足元时按四舍五入处理。

5.杂作业人工小时的计算,按实际参加作业的人数和每人的出工时间(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加总计算。

第24条下列作业费用由集装箱公司支付:

1.铁路空集装箱装卸作业费;

2.集装箱中转装卸作业费;

3.集装箱公司责任的集装箱换装(含集装箱内货物换装)、整理费;

4.空集装箱货物场内搬运费;

5.非装卸附属作业的集装箱清扫费;

6.货车篷布回送时的装卸、搬运费。

第25条下列作业费用由特货公司支付:

1.冷藏车中途站加冰、盐作业费;

2.特货公司责任的冷藏车、家畜车、D型长大货物车换装、整理费。第26条下列作业费用向运营清算:

1.铁路整车(除集装箱、冷藏车、家畜车、D型长大货物车)、零担货物换装费、整理费;

2.零担货物中转装卸费;

3.零担货物过秤搬动劳作费(托运人自理的除外);

4.装卸附属作业范围外的货车、货位清扫费;

5.承运前、交付后防湿蓬布的折叠、整理、取送费;

6.手推调车作业费(调车作业距离不足30米的不清算,距离超过30米时按杂作业人工费清算);

7.其它路用杂作业费(按人工小时费清算)。

第27条准、米轨间整车、零担货物直通运输的换装费,按货物所适用费率的一卸一装之和计算。

准轨发运到达米轨的整车货物,换装作业费凭货票上王家营站加盖的“换装作业收费”章,由到站据实核收。

米轨发运到达准轨的整车货物,王家营站换装作业费由发站代收。

第28条铁路专业装卸队伍承担专用线内的货物装卸作业时,装卸、搬运费的费率可以比照《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执行,也可由各铁路局商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物价主管部门后确定。

装卸机械出租费由各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根据管内的作业成本和当地同类机械的费率水平制定。

第29条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30条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实行。

附件: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

关于施行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的规定

一、铁路整车、零担和集装箱货物的装卸作业费率中(基)准价分别见下表。

二、北京、济南、上海、南昌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和广铁(集团)公司的羊城总公司、粤海公司的整车货物,可上浮30%。

三、哈尔滨、沈阳、呼和浩特、郑州、柳州、成都、兰州、乌鲁木齐、昆明铁路局和广铁(集团)公司的长沙、怀化总公司,石长公司的整车货物,可上浮20%。

四、广铁(集团)公司广深、广梅汕、三茂公司的整车、零担货物和集装箱(20英尺和40英尺箱除外)暂可按表定费率上浮50%。

五、各铁路局均可根据货运市场的变化,对管内的货物装卸作业费率予以下浮,幅度不限。但对同一枢纽地区的车站,应实行同一下浮幅度,避免恶性竞争。

表一

铁路整车货物装卸搬运作业费率表

单位:元/吨

铁路整车货物装卸搬运作业费率表货物类别说明

一、鲜活货物:指《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第20类“鲜活货物”所含全部品名。

二、易碎货物:指铸铁锅、暖气片、玻璃、辅助玻璃仪器,灯泡、灯管(含高压汞灯),灯具,玻璃器皿及其他玻璃制品,琉璃砖,耐火、耐酸砖,建筑陶瓷(不含马赛克),琉璃瓦,石棉瓦,石棉水泥管,陶瓷制品,缸砂制品,用玻璃制品、陶瓷制品、缸砂制品作容器的货物和其他货物包装上带有易碎标志的货物。

三、危险货物:指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之规定按危险货物运输条件办理运输的货物和空容器。

四、污秽货物:指散装或用纸袋、麻袋、塑料编织袋作运输包装的下列货物:

焦炭粉,沥青焦,石油焦,各种金属矿粉,各种非金属矿粉,磷矿粉,石粉,立得粉,耐火土(粉),色土,陶瓷土,玻璃纤维,石棉纤维,石棉(粉),纯碱,土碱,泡花碱,芒硝,盐卤,氯化镁,沥青(油),炭黑,炭白,木炭,电(阳)极糊,石灰,水泥,水泥熟料,毛、绒毛,

羽绒,生毛皮,生(熟)皮张,动物的骨(粉)、渣、有机肥料,废钢铁,碎玻璃,废胶,废棉,废旧水泥袋,垃圾。

五、木材:指《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中“10”类木材所含全部品名。

六、竹材:指列入《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代码“2111”的竹材。

七、水泥制品:指水泥电杆,水泥桩,水泥坑柱支架。水泥预制构件,水泥管。

八、重件货物:指单件重量为201千克以上的货物。

表二

铁路零担货物装卸搬运费率表

单位:元/10千克

表三

铁路通用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率表

单位:元/箱

表四

空集装箱装卸和中转、换装综合作业及集装箱货场内搬运费率表单位:元/箱

表五

铁路货物装卸杂项作业费率表

2018中国铁路大改革附铁路改革大事件

2018中国铁路大改革附铁路改革大事件 ★19481948年11月,东北解放,中央军委命令四野迅速入关,包围平津;二野、三野分进淮海,开始了平津、淮海战役。这时,党中央正运筹着大军“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重大决策。 中央军委为保证这一决策的实施,发出电令,决定时任华北军区副司令员的滕代远为中央军委铁道部长,把军委铁道部组建起来。★19491949年1月10日,中央军委对滕代远的正式任命下达。军委铁道部主要任务是指挥护路武装,保障军运安全。1949年1月28日在石家庄召开全解放区铁道工作会议,正式组建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并于2月20日由石家庄移至北平办公。1949年4月又任命吕正操、武竞天为副部长。1949年5月30日第四野战军铁道纵队为基础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团,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系统,归铁道部部长直接领导,滕代远部长兼任铁道兵团司令员,吕正操兼任副司令员。同时,吕正操副部长还兼任护路运输司令部护运司令,指挥护路武装,保障军运安全。1949年10月1日,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设置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原来军委铁道部转变为中央人民政府下属机构国家铁道部。

★19531953年9月,中央军委决定组建铁道兵领导机关。9月9日,中央军委命令:“志愿军在朝鲜的6个铁道工程师,正式划归军委系统,与铁道兵团现有的4个师、1个独立团,统一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 铁道兵正式作为一个兵种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序列中。★1954-1955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5年1月,原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受国务院领导。★1966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铁路事业受到极大影响,铁道部被“造反派”夺权,由群众组织推荐组成的业务监督小组监督部长处理日常工作,铁路运输生产几近失控。为此,中央决定对铁路实行军事管制。★19671967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基革命小组决定,即日起对铁道部实行军管管制,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1967年6月1日军管会正式进驻铁道部,铁路由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 1967年6月1日军管会正式进驻铁道部,铁路由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领导。★19701970年7月,铁道部与交通部、邮电部所属邮政部分合并,成立新的交通部。1973年3月6日,国务院决定交通部所属邮政部分划出成立邮电部。★

【质量管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告知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告知书 表2-1 : 您单位建设的工程(监督注册号:),自年月日起由我站室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请给予支持、配合(其他告知具体内容详见附页)。 联系人:联系电话: 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章) 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八条规定,在工程完工后正式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应按上述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于验收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监督站,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按规定进行备案工作(具体详见“https://www.360docs.net/doc/079043901.html,”或“http://www.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政务”网站“网上办公区”中的要求)。否则,将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应条款规定的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签收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督站、建设单位各一份。请建设单位将本告知书有关内容书面告知相关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告知书(附页) 表2-2 一、监督执法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监督执法内容: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执法方式: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规定的监督执法内容进行抽查、抽测。但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对该工程所进行的监督执法检查,不代替参建各方应当承担的相应质量责任。 四、监督执法要求: (一)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等; (四)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工程正式开工日期告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执法负责人;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及通知书等相关内容,请查看公用站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79043901.html, 或http://www.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政务); (五)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提出责令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整改结果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回复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回复的整改报告应当经过相关单位人员签认,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签认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建设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为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也可以为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要有委托书); (六)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事故),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的要求进行报告并报告本工程监督负责人; (七)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对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九)建设单位应当将本告知书要求书面告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参建单位。 五、对监督执法工作有异议时的投诉电话:64222387。 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督站、建设单位各一份。请建设单位将本告知书有关内容书面告知相关单位。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单位名称): 你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办理 (工程名称)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为顺利开展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特告知以下事项: 1、我单位将依照《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监督工作。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我单位将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进行安全监督交底,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2.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要求责任主体回答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向我单位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 4.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抽查时,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要求其出示有效执法证书。如发现监督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及时向我机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盖章) 年月日

孝感市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基本情况 二、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内容 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铁路局竣工档案编制细则(DOC 44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竣工档案,确保顺利交接和归档,根据铁道部办档[2002]8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23号《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个方面的质量状况,是评价工程施工质量的主要依据。从广义上讲,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也是工程质量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控制资料是从庞杂的工程技术资料中筛选出来的,直接关系和说明工程施工质量状况的技术资料,能够反映施工结果是否满足了设计所要求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是铁路建设项目的真实记录,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审计、监督、管理、验收以及铁路设备养护、维修及破损后修复的依据,是改建、扩建和实施质量保修的重要凭证、各参建单位均需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为了确保竣工资料与工程同步、规范齐全,实现一次交验合格的目标。 第三条各子系统项目部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岗位职责范围,作为施工全过程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参建单位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汇总和移

交工作。 第二章竣工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一、竣工档案(施工单位编制) 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工程照片、电子档案。 铁路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分为:一是文本文件;二是CAD图样文件;三是各类表格文件。 二、CAD图样文件的内容: 1、电力全线线路平面、纵断面布置竣工图。 2、四电站场平面竣工图。 3、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和变电所平面布置图。 4、铁路征地、青苗补偿等竣工资料。 三、表格文件 1、全线建交表诸表(建交表一律加盖联合体公章) 2、信号联锁试验记录。 3、接触网冷滑试验记录。 四、单位工程竣工文件的内容: 1、开工报告。 2、施工小结。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12年铁道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12年铁道统计公报 2012年,全国铁路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铁路工作的要求,以铁路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铁路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扎实推进安全风险管理,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大力发展多元化经营,全面实施客货运输组织改革,铁路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运输生产 旅客运输。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18.93亿人,比上年增加0.86亿人、增长4.8%。其中,国家铁路18.79亿人,增长4.8%;非控股合资铁路0.09亿人,下降10.1%;地方铁路0.06亿人,增长10.3%。全国铁路旅客周转量完成9812.33亿人公里,比上年增加200.03亿人公里、增长2.1%。其中,国家铁路9783.99亿人公里,增长2.1%;非控股合资铁路21.46亿人公里,下降6.6%;地方铁路6.88亿人公里,增长3.8%。 货物运输。全国铁路货运总发送量(含行包运量)完成39.04亿吨,比上年减少0.28亿吨、下降0.7%。其中,国家铁路32.36亿吨,下降1.8%;非控股合资铁路4.40亿吨,增长5.8%;地方铁路2.29亿吨,增长3.3%。全国铁路货运总周转量(含行包周转量)完成29187.09亿吨公里,比上年减少278.70亿吨公里、下降0.9%。其中,国家铁路27220.50亿吨公里,下降1.5%;非控股合资铁路1830.41亿吨公里,增长8.0%;地方铁路136.18亿吨公里,下降1.8%。 全国铁路货物发送量完成38.92亿吨,比上年减少0.26亿吨、下降0.7%。其中,国家铁路32.23亿吨,下降1.8%;非控股合资铁路4.40亿吨,增长5.8%;地方铁路2.29亿吨,增长3.3%。全国铁路货物周转量完成28891.90亿吨公里,比上年减少238.39亿吨公里、下降0.8%。其中,国家铁路26925.53亿吨公里,下降1.4%;非控股合资铁路1830.19亿吨公里,增长8.0%;地方铁路136.18亿吨公里,下降1.8%。 全国铁路行包发送量完成1222万吨,比上年减少189万吨、下降13.4%。其中,国家铁路1214万吨,下降13.2%;非控股合资铁路8.30万吨,下降30.7%;地方铁路0.2万吨,下降13.6%。全国铁路行包周转量完成295.18亿吨公里,比上年减少40.31亿吨公里、下降12.0%。其中,国家铁路294.96亿吨公里,下降12.0%;非控股合资铁路0.21亿吨公里,下降30.5%;地方铁路0.01亿吨公里,下降47.4%。 重点运输。全国铁路煤炭运量完成22.62亿吨,比上年下降0.4%。冶炼物资运量完成8.58亿吨,下降1.4%。粮食运量完成1.04亿吨,增长5.0%。石油运量完成1.38亿吨,增长1.7%。化肥及农药运量完成0.93亿吨,增长7.3%。集装箱运量完成0.93亿吨,下降0.9%。全国铁路口岸共完成进出口货物运量0.54亿吨,增长8.7%。其中:满洲里、绥芬河、二连、阿拉山口四大口岸站共完成进出口货物运量0.53亿吨,增长9.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一)、质量方面 1、建筑工程 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钢结构和网架子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幕墙子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屋面防水工程验收、住宅逐套验收、卫生间蓄水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通水)试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2、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床弯沉、基层、面层等验收; (2)桥梁工程:地基验槽、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桩基子分部验收和桥梁基础及墩台等下部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桥梁预制及安装、桥跨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附属构筑物及引道等验收和桥梁动静载试验; (3)给(排)水工程:沟槽验槽、安装管道验收、给(排)水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回填土验收等; (4)泵站工程:地基验槽、模板及钢筋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5)园林工程:广场、园林道路、建筑景观、湖、景观灯、绿化工程等验收。 (二)、安全方面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使用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使用规定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使用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简称通知书见附录二)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为了强化安全监督工作,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明确安全监察机构在现场监督作用,确保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部门和安监专责专职人员必须本着抓安全工作必须立足于现场的原则,依据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安监专责专职工程师和其他部门安全监督员对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代表公司和部门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对分管专业实行专项监督。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安监人员应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对所需监督项目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实施全过程监督,对因监督不到位产生的过失负责任。各级安监人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对违章、违纪者教育、处罚并勒令整改,有权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进行检查,提出质疑,有权提出补充安全措施,并监督现场人员认真执行,有权参加重大工程的安全交底工作。 二、职能与分工 1、《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由安全专责提出,由公司主管领导或安监专责签发。 2、《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由安全负责管理。 三、通知书使用程序 1、安监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交有关部门整改。 第 2 页共 4 页

2、有关部门在接到安监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后,应及时进行整改。 3、有关部门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也没有任何返回信息,安监部门应下达《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四、通知书使用要求 1、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的监督内容: ◆涉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 ◆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2、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的使用人员是指安监人员。 3、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可直接下达至部门、分公司或班组。 4、通知书中第号的编号从001至999,按一年自然中断编号使用。 5、填写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应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安监专责保存,第二联第三联下达至整改部门,整改完成后第二联再返回安监专责,第三联整改部门留存。 6、部门接到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后,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和整改方案(包括负责人和完成时间),并报安监专责。 7、对没有及时进行整改,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的部门,应进行考核。对造成后果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保存二年,由安监专责负责。 第 3 页共 4 页

铁道部劳动合同书

铁道部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 企业法人代表: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原身份: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铁道部、劳动部《国家铁路实施的若干规定》,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工期为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

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按照岗位(工种)要求,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方式,按铁道部及甲方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符合国家、铁道部及甲方规定范围内的各种保险、福利性补贴、假期。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女职工人流期、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待遇,因工负伤致残、死亡,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病假工资和死亡待遇,按国家、铁道部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已享受工资性补贴的,其家属不得再享受甲方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 .. ... . .... . (建设单位): 你单位年月日填写的《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收悉, 报送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经核查基本符合规定要求,同意办理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对其实施政府质量监督管理。现就有关工程质量监督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职尽责,依法对该工程质量负责。 二、建设单位应重点履行的职责是: 1.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及时办理好该工程从立项至竣工验收的各项基本建设程序的手续; 2. 及时认真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并作好记录、出具有关会议《纪要》; 3. 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应及时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新报审手续; 4.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向备案机关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经同意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交付使用,不得办理有关产权权证等手续; 5. 经批准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建设监理工作的,建设单位还应履行好建设监理的全部职责。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重点履行的职责是: 1. 及时参加地基验槽和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签证; 2. 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及技术核定单等; 3. 在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时,明确须设计人员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的部位,其设计人员应及时到位参与验收签证; 4.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四、施工单位应重点履行的职责是: 1. 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必须齐全,其资格证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经理、

铁道部公布的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

铁道部公布的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序号地区全称所在地 1 东北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鞍山 2 东北抚顺新抚钢线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抚顺 3 东北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抚顺 4 东北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双鸭山 5 东北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源 6 东北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 7 东北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伊春 8 华北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承德 9 华北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闻喜 10 华北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 11 华北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肥城 12 华北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中阳 13 华北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 14 华北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唐山 15 华北天津市天铁轧二制钢有限公司天津 16 华北天津市冶金集团轧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 17 华北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 18 华北天铁第一轧钢有限责任公司涉县 19 华北潍坊钢铁集团公司潍坊 20 华北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 21 华北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邢台 22 华北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宣化 23 华北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长治 24 华北中国首钢集团北京 25 华东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上海 26 华东常州中天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常州 27 华东济南钢铁集团闽源钢铁有限公司章丘 28 华东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济南 29 华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 30 华东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 31 华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 32 华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鞍山 33 华东安徽长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 34 华东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南京 35 华东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 36 华东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济南 37 华东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照 38 西北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 39 西北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泉 40 西北宁夏电投钢铁有限公司石嘴山 41 西北陕西龙门钢铁集团韩城 42 西北新疆八一

铁路整套建交表

建交表目录 1.工程技术条件表(建交-1) (1) 2.车站表(建交-2) (2) 3.路基加固及防护工程数量表(建交-3) (3) 4.水准点表(建交-4-1) (5) 5.控制桩表(建交-4-2) (6) 6.统一里程与施工里程对照表(建交-5) (7) 7.铁路建设用地、青苗及拆迁建筑物补偿费清册(建交-6) (8) 8.铁路用地界桩表(建交-7) (9) 9.桥梁表(建交-8) (10) 10.钢梁挠度及振动试验表(建交-9) (11) 11.旅客天桥、地道表(建交-10) (12) 12.涵洞表(建交-11) (13) 13.隧道及明洞表(建交-12) (14) 14.正线线路上部建筑铺设材料汇总表(建交-13) (15) 15.站线线路上部建筑铺设材料汇总表(建交-14) (16) 16.平(立)交道表(建交-15) (17) 17.通信、信号、电力工程竣工数量表(建交-16) (18) 18.房屋总清册(建交-17) (19) 19.机务运转整备设备表(建交-18) (20) 20.给水排水设备数量汇总表(建交-19) (21)

21.电气化设备表(建交-20) (23) 22.接触网主要工程数量表(建交-21) (25) 23.送电线路数量表(建交-22) (27) 24.配电线路数量表(建交-23) (29) 25.燃料设备表(建交-24) (31) 26.标准、非标准机械设备表(建交-25) (32) 27.消防、环保、安全、医药卫生、空调设备表(建交-26) (33) 28.铁路建设项目用地、拆迁及各项补偿 全部完结结案表(建交-27) (34) 29.铁路建设补充耕地及交纳开垦费清册(建交-28) (36) 30.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交接清单 (37)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 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本工程将由市安监站科监督,联系电话:。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为使监督工作有序顺利实施,现将市安监站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监督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程序 1、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合格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派监督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条件,对参建各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并签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书》。如果现场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工程项目可以正式开工;如果现场不符合要求,监督人员将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现场整改完毕并经监督人员复查合格后才能开工。 2、第一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施工至主体二层楼面,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

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抽查,对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给予认可,并备案。 3、第二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主体封顶,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派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评抽查,做出综合性评定意见,并备案。 4、巡查和抽查:市安监站还将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巡查和抽查。 5、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等安全管理资料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06]22号)以及《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需费用。 三、监理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浅谈铁路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组卷

摘要:在铁路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组卷工作十分重要,该项工作详尽的记载了各种数据,具有查阅价值,对工程质量责任又有可追塑性,因此,必须做好该项工作。本文分析了铁路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范围和要求,并探讨了铁路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组卷工作要点。 关键词:铁路;收集;整理;组卷 一、铁路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铁路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水准基点表、控制桩表、断链表、曲线表平交道口、坡度表、桥梁表(应注明桥梁中心里程、孔跨及桥台胸墙里程)、路基实测宽度高程与设计对照表、车站表、隧道表、路基压实度试验资料、设计变更资料。 铁路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范围包括(1)和铁路工程相关的重要的活动,包括材料采购检验、施工工艺等等。(2)铁路工程竣工资料具体的归档范围要根据国家与地方相关规定来确定,目前不同的地区均以出台了了详细的工程资料保存范围和规定。 铁路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的质量要求:(1)归档的铁路工程文件必须是原件;(2)铁路工程资料的内容和深度一定要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施工标准、技术规范以及规程等的要求相符合。(3)竣工资料的内容一定要真实、准确,并和实际工程相吻合。(4)纸质竣工资料的书写应当选择不易褪色的材料,如铅笔、墨水笔、圆珠笔、和复写纸等,书写的字迹一定要整洁、清楚,并且图样要保持完整和清晰。文字材料的幅面尺寸规格以A4幅面最佳,图纸选择蓝晒图,竣工图要新蓝图。(5)除了纸质资料还要做好电子资料的管理。 二、铁路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组卷 (一)铁路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 1、收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在铁路工程施工中需要储蓄不断的买入各种材料,在这个过程中要及时的对各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有效的检测报告(有CMA标志的)进行收集,这些资料要求一定是原件。要保证有效证件的时间、数量及品种规格必须与材料进场的实际情况一致,如水泥必须有28天强度的出厂检验单,钢材的标识、规格必须符合出厂合格证。 2、收集填报资料 质检资料填报时必须填写监理规范用表,书写一定要规范,不可出现涂改问题。监理表格一般情况下应当一式三份,隐蔽记录与工序表格应当一式两份。填写表格必须遵守规范标准的相应工序验收内容。因为监理对资料的要求是不完全相同的,所以我们在填写报验资料前要和监理做好沟通,沟通实现后再进行填写,以免填写的内容不符合监理要求。隐蔽记录与工序表的填写要注意对具体部位、工序名称、桩号、东、西侧(半幅)、南、北侧(半幅)或左、右侧(半幅)注明,这样在将来整理资料时更加直观、轻松。 3、收集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属于工程质量保证材料,是铁路工程资料的重要部分,属,其中30%是见证取样报告,70%的试验报告是自检报告,这30%的见证取样报告属于强制规定。铁路工程一般每道工序施工前后都会有做试验,要做好试验报告资料的收集工作首先要对各种试验都很熟悉;其次要明确收集的重点,铁路工程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07年铁道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07年铁道统计公报 铁道部统计中心 2008年3月3日 2007年,铁道部党组带领全国铁路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顽强拼搏,团结奋战,加快铁路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成功实施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调图,深入挖潜扩能,大力提高客货运量,强化安全基础,狠抓节支降耗,增加经济效益,全面深入推进和谐铁路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铁路运输 客货运输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货物运输。全国铁路完成货运总发送量(含行包运量)31.4亿吨,比上年增加2.6亿吨,增长9.0%(见图1);完成货运总周转量(含行包周转量)23797.00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1842.59亿吨公里,增长8.4%(见图2)。

全国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31.3亿吨,比上年增加2.6亿吨,增长9.0%,增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完成货物周转量23536.13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1821.45亿吨公里,增长8.4%。 全国铁路完成行包发送量1219万吨,比上年增加91万吨,增长8.0%;完成行包周转量260.87亿吨公里,比上年增加21.14亿吨公里,增长8.8%。

重点物资运输。全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完善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提供运力支持。全国铁路完成煤炭运量154374万吨,比上年增运16510万吨,增长12.0%。全国355家直供电厂库存用煤保持在合理水平,顺利完成了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完成石油运量15319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完成化肥及农药运量8919万吨,比上年增运860万吨,增长10.7%。完成粮食运量11245万吨,比上年增运461万吨,增长4.3%。完成棉花运量394万吨,与上年持平。完成集装

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01年铁道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2001年铁道统计公报 铁道部统计中心 2002年3月26日 -------------------------------------------------------------------------------- 2001年,全国铁路干部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铁道部党组的统一部署,顽强拼搏,奋勇开拓,锐意进取,运输生产主要指标创造了历史新纪录,铁路建设持续发展,各项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取得了“十五”开局首战告捷的优异成绩。 一、铁路运输 货物运输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全行业完成货物发送量192580万吨,比上年增长8.2%;完成货物周转量14575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6.7%。其中,国家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178592万吨,比上年增长7.9%,增幅、增量均为历史最高水平;完成货物周转量14250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6.9%。合资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4446万吨,比上年增长7.0%;完成货物周转量270亿吨公里,比上年下降4.6%。地方铁路完成货物发送量9542万吨,比上年增长14.0%;完成货物周转量55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27.0%。 重点物资运输任务圆满完成。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重点物资运输的指示,把搞好重点物资运输作为支持国有企业扭亏和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全力保证,出色地完成了重点物资运输任务,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全年完成煤炭运量76625万吨,比上年增长11.8%;石油运量9852万吨,比上年增长4.9%;冶炼物资运量41365万吨,比上年增长10.5%;磷矿石运量1424万吨,比上年增长17.9%;化肥农药运量5601万吨,比上年增长7.9%。粮食、棉花等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也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任务。 旅客运输保持了持续增长。全年全行业完成旅客发送量10515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0.1%;完成旅客周转量4767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5.2%。其中,国家铁路完成旅客发送量101680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直通旅客发送量2914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2%;完成旅客周转量4637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5.0%;旅客平均行程为456公里,比上年延长23公里。合资铁路完成旅客发送量291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8%;完成旅客周转量125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10.4%。地方铁路完成旅客发送量55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5%;完成旅客周转量5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13.3%。 行包运输继续较快发展。完成行包发送量609万吨,比上年增长9.1%。其中普通行包发送量217万吨,与上年持平;行包专列发送量392万吨,比上年增长15.0%。完成行包周转量119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0.3%。其中普通行包周转量28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3.8%;行包专列周转量91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命令第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命令第29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已经2006年9月27日铁道部第十四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30日铁道部令第2号公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同时废止。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另发单行本。) https://www.360docs.net/doc/079043901.html,/flfggz/tlgz_3.html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总则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保证铁路畅通无阻、四通八达、安全正点、当好先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国民经济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铁路具有高度集中、半军事性、各个工作环节紧密联系和协同动作的特点。为使各部门、各单位、各 工种安全、准确、迅速、协调地进行生产活动,更好地为运输服务,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 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确定了铁路运输设备在设计新建、保养维修、验收交接和使用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法规。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铁路职工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广大铁路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 展,逐步充实和完善。在铁道部没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铁道部工程建设建交表(全)

建交表目录 (仅供参考使用) 1.工程技术条件表(建交-1) (1) 2.车站表(建交-2) (2) 3.路基加固及防护工程数量表(建交-3) (3) 4.水准点表(建交-4-1) (5) 5.控制桩表(建交-4-2) (6) 6.统一里程与施工里程对照表(建交-5) (7) 7.铁路建设用地、青苗及拆迁建筑物补偿费清册(建交-6) (8) 8.铁路用地界桩表(建交-7) (9) 9.桥梁表(建交-8) (10) 10.钢梁挠度及振动试验表(建交-9) (11) 11.旅客天桥、地道表(建交-10) (12) 12.涵洞表(建交-11) (13) 13.隧道及明洞表(建交-12) (14) 14.正线线路上部建筑铺设材料汇总表(建交-13) (15) 15.站线线路上部建筑铺设材料汇总表(建交-14) (16) 16.平(立)交道表(建交-15) (17) 17.通信、信号、电力工程竣工数量表(建交-16) (18) 18.房屋总清册(建交-17) (19) 19.机务运转整备设备表(建交-18) (20) 20.给水排水设备数量汇总表(建交-19) (21)

21.电气化设备表(建交-20) (23) 22.接触网主要工程数量表(建交-21) (25) 23.送电线路数量表(建交-22) (27) 24.配电线路数量表(建交-23) (29) 25.燃料设备表(建交-24) (31) 26.标准、非标准机械设备表(建交-25) (32) 27.消防、环保、安全、医药卫生、空调设备表(建交-26) (33) 28.铁路建设项目用地、拆迁及各项补偿 全部完结结案表(建交-27) (34) 29.铁路建设补充耕地及交纳开垦费清册(建交-28) (36) 30.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交接清单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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