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护保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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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维护保养合同合同编号:M&M-M&S-WL-080501
上海美赞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编制
二◦二0年四月
建设工程修护保养合同
甲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美赞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因乙方承建的XXXXXXXXX X统工程项目,两年免费维护期已界满。为保证系统设备的良好运行和使用,双方就xxxxxxxxxxX统工程项目修护保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情况
修护保养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
修护保养项目地址:
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二、修护保养工程范围
服务范围:乙方承建的智能化弱电系统各子系统,含以下系统
小区周界防范报警系统
CCTV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彩色可视楼宇对讲系统
家庭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电子巡更管理系统
背景音乐、公共广播系统
一卡通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LED电子公告牌
物业管理系统及管理中心电梯三方通话系统(线路部份)
三、修护保养时间每月按《维护方案》对弱电系统各设备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按《维护方案》中季检要求对弱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在合同年末案《维护方案》中年检要求对系统进行全面年度检查。
注:1、月、季、年检的检测要求详见《维护方案》。
2 、月、季、年检的检测时间甲、乙双方具体商定。3、在进
行季、年检的当月不进行月检。
四、修护保养工程内容本公司一贯本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维护方案》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弱电系统的维护服务,具体为:
1、服务方式
1.1工程承建范围内各系统设备及线路的定期测试和检修。
1.2工程承建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隐患的处理、排除。
1.3工程承建范围内各系统故障以及易损的维护、修理、更换。
1.4弱电系统改造和升级的建议;
1.5用户操作人员的指导和再培训;
2、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分为故障检修和维护保养二部分
1.1故障检修
故障响应: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必须指定技术
人员市区1小时、市区以外3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故障修复:前端设备3小时内修复、后端设备4小时内修复、重大事故(8个以上设备不能正常工作)24小时内修复(以上时间均包括响应时间在内)。修复后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
设备更换:在故障现场不能修复的设备原则上应由甲方更换,若乙方为了应急修复所用的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相关费用与甲方另行结算,更换后的损坏件应交由甲方查验。甲方若需更换相关设备及其配件,事先要与乙方技术人员沟通确认无议后方可进行更换,乙方有义务对其错误进行指正。若甲方未曾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确认,执意更换造成的设备故障及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2维护保养
设备保养:乙方至少每月1次对主要设备表面进行清洁、除垢,对遮挡“视线”的树枝进行修剪(必要时由甲方出面协调),时间为每月的15号,雨天等顺延。
系统保养:乙方年至少上下半年各1次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保养,时间为每年4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
其它保养:对立杆、设备箱等设施的损坏和自然锈迹在必要时进行修复和表面翻新。以及其它没有罗列相关设施的保养。
五、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金额及付款方式
1.1工程维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
年月日。
1.2工程维修服务金额参照上海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计费表按承建工
程总额的5%计取,为元,大写。
1.3合同签字生效后,分两次付清合同款额,合同签订后三天之内付合同金
额的50%卩,剩余50%卩,在维护
半年后的第一个月30日之前付给乙方。
1.4对于需要更换或维修的器材将按修护方案提交甲方审核,并根据工程招
标合同价格另行结算;(按工程价格予于优惠)
六、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1甲方必须按合同的第五款第三条付款方式拨付给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
种应付款项,如发生无故拖欠现象,将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1.2甲方在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中,一旦在系统发生故障后即时通知乙方,
并详细、真实地报告故障情况、时间、故障前的运行情况;同时以电话
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确认后5小时之内派人到现场进行
处理,并据实填写维修单,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分别交甲、乙双
方存档备查。
1.3乙方在维修服务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给乙方提供检
修现场使用的机具、升降设备,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
1.4甲方交给乙方维护的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和设施应无故障和损坏,并由乙
方认可;若系统存在明显的故障和损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委托乙方
解决,其费用另计。
1.5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需对弱电系统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
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需另购置时,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负责对设备
或部件进行更换。
1.6合同期间由于甲方保安措施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弱电设备丢失或损坏
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7根据规范为防止误报、漏报,报警设备应每二年清洗一次,由乙方负责
对报警设备进行清洗,其清洗和耗材费用另行计算。
七、乙方责任和权利
1.1严格按照《维护方案》要求对弱电系统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维修,
使整套安全防范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并符合公安局技术防范要求。
1.2乙方月检和季、年检工作完后,应填写巡检单、维修单,并出具季、年
检报告,由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分别存档备案。
1.3在弱电系统维护服务中,乙方不得改动原弱电系统的电气、电子线路和
零件,需改动应通知甲方,在甲方认可同意后改动,并向甲方提供技术
资料。
1.4乙方随时全面将安全防范系统工作状况通报给甲方主管负责人,并报送公安技防办监督部门备案,以确保有关部门掌握系统运行现状。
1.5在维护、修理、更换、检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
坏的,由乙方按原价值赔偿。
八、违约责任
1.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修护费用;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