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消毒隔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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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消毒隔离制度
一、环境管理
1. 空气:定时通风换气,每天至少二次,每次大于30分钟,每日用紫外线消毒1-2次。每周用95%酒精擦拭灯管以保持清洁,每年2次对紫外线强度进行监测,有记录。
2. 地面:每日工作后用清水或清洁剂湿式拖擦;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时,应立即用0.05%含氯消毒液(康威达片1片/1公斤水)消毒30分钟;结核杆菌污染以及霍乱、炭疽等病原体污染时,用0.2%含氯消毒液(康威达片4片/1公斤水)消毒30分钟。
3. 墙面及门窗:定期用清水或清洁剂湿式擦拭;当被细菌繁殖体、肝炎病毒、芽孢污染时用,分别用0.025~0.05%含氯消毒液(康威达片0.5~1片/1公斤水)、0.2%含氯消毒液与0.2~0.3%含氯消毒液(康威达片4~6片/1公斤水)擦洗。
4.室内物品表面:每日工作后用清水或清洁剂湿式擦拭工作台面、诊椅等物体表面;受到病原菌污染时用0.05%含氯消毒液擦拭。流水痰盂应每天用500~1000mg/L含氯消毒剂涮洗。
5、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6. 拖把严格分区使用,标记明显。
(1)一般使用后拖把用清水冲洗,悬挂晾干备用。
(2)处理污物后的拖把用0.05%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冲洗干净,悬挂晾干备用。
7. 抹布严格区分种类,严禁混用。用后在0.025%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二、医疗物品清洁和消毒
1、严格执行口腔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和处理原则。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如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病人完整黏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2、每次治疗开始前和结束后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减少回吸污染。
3、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开存放。无菌物品专柜存放,保持清洁,灭菌标志明显,有效期内使用。打开的无菌物品24小时内使用,灭菌后未经干燥的器械4小时内使用。无菌持物钳/镊与容器配套,干杯每4小时更换一次。碘酒、酒精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开启后无菌溶液应注明启用日期与时间并2小时内使用。
三、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应当戴口罩、帽子,必要时戴手套,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每次操作前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严禁换病人不换手套或换手套不洗手。
四、一次性物品严禁重复使用,废物必须分类放置,医疗垃圾放黄色垃圾袋内,针头、刀片等利器必须放入利器盒中,密闭运送至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集中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