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最后定稿)
浅谈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最后定稿)
浅谈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摘要】党的十六大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
政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引导者,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发挥引导、协调和支持的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环境。
在我国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和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政府作为公共权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政府;和谐社会;作用具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特征的和谐社会,只靠社会、市场和民众的自发调节是无法达到的。
构建和谐社会,政府规制的权威调控和正确引导不可或缺。
政府是拥有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代表公共利益、承担公共责任的特殊社会组织,它既可以通过控制意识形态和公共传播媒体来引导、营造社会的思想、文化和舆论,又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及公共政策来影响和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还可以通过社会动员、社会协调、社会强制等多种方式来整合各种力量。
显然,政府作为一种公共权威,其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作用是其它任何社会组织无法替代的。
在各种矛盾和冲突日益突出的变革时代和社会转型期,就必须拥有一个整合力、感召力、高效能、服务型的政府,来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本职能,并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权威作用。
一个务实、高效、服务型的政府,来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职能。
并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巨大作用,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使社会在良性的状态下运行。
具体来说,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转变政府职能,用科学发展观做好服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积极创新发展理念、工作思路和办法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论政府公共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危机管理:政府 将更加注重危机 预警和快速响应, 以维护公众信任。
公共参与:政府 将鼓励更多的公 民参与,以实现 更广泛的公共利 益。
国际合作:政府 将加强与其他国 家的公关合作, 以共同应对全球 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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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XX
汇报时间:20XX/01/01
危机管理和应对:面对突发事件和危机,政府需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维护公众信任。
全球化与国际合作:政府需要积极参与国际公共关系事务,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
公共关系行业变革: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公共关系行业将不断变革,政府需要与时俱进, 不断创新和发展。
政府公共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前景展望
数字化转型:随 着社交媒体的普 及,政府将更加 注重在线公关, 以更好地与公众 互动。
政府公共关系在应对危机事件中的关键作用:及时传递信息,维护政府形象,增强公众 信心,共同应对危机。
P政A府R公T共3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
中的具体作用
促进信息透明和沟通
政府公共关系通过及时发布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双向沟通,增强互信。 有效回应公众关切,化解社会矛盾。 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
协调利益关系:政府公共关系通过协调不 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减少社会矛盾和 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增强政府透明度:政府公共关系通过信 息公开和透明,加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 和支持,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和 互动。
提升政府形象:政府公共关系通过塑造和 维护政府形象,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声誉, 提高公民对政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成功因素:政府公共关系在构建和谐社 会中的实践案例的成功因素包括政策支 持、资源整合、公众参与和媒体沟通。
党政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_0
党政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文章标题:党政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引领作用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战略。
党政机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地位。
这种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党政机关的基层党组织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好十个方面的引领作用。
一、要用科学的理论来引领构建和谐社会,要用科学理论作指导。
机关基层党组织用科学理论引领构建和谐社会,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用科学理论武装全党。
要组织本机关的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和胡锦涛同志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是人民的迫切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社会理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引导党员干部按照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总要求来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抓好落实。
二是要用科学理论教育群众。
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途径,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构建和谐社会。
三是要推进理论创新。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
实践要不断发展,理论也要不断发展。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机关本行业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经验,用以指导和推进新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
二、要用完善的制度来引领构建和谐社会,要用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作保障。
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从三个方面完善和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
一是要健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健全制度要从党内抓起。
要按照领导班子、党支部、党员队伍三个层次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四个方面建起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形成党员素质提升、党员干部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干部廉洁自律、党员意识激励、党员服务群众等六个方面的机制,使党员队伍永葆先进性,引领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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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和谐社会中政府与社会的功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哲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观点和度的观念,下面是浅析和谐社会中政府与社会的功能。
辩证观点认为,一切事物的矛盾,不但是相克的,而且是相生的。
只有对抗性矛盾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的关系,而我国现今社会整体上是非对抗性社会,社会矛盾普遍存在相生、互利、共赢的关系。
矛盾一方的存在和发展,是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的。
例如要快速建设城市和工业,必须更好地建设乡村和农业;要保持东南部快速发展,必须同时大规模开发中西部;要鼓励更高效率,必须实现公平;人要更长久地利用自然资源,必须同时更好地保护和造就自然资源等等。
要解决好这些矛盾,达到协调、均衡、共赢、共享,显然政府在和谐社会中的角色尤为重要。
加快政府管理创新,是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保证和关键。
政府作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发展战略上要打破单一经济建设型政府的思路,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由一个管制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
加强和完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
公共管理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不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
毫无疑问,政府对社会发展负有主要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发挥着直接提供、资金供给和监管三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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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政府充当的角色
笫2 卷 第 5 O 期 20 0 6年 l O月
吉林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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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政府功能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政府功能李荣娟[内容提要]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政府的作用与功能。
其原因在于,一方面,政府及其功能的合法性源于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政府功能的释放以社会的进步、和谐为目标。
和谐社会构建中一般意义上的政府功能表现在保护、引导、教育、示范、协调、惩诫诸方面,这为在不同视域下解构政府职能提供了基础。
[关键词] 和谐社会 政府 功能[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505(2005)0620077205 构建美好和谐的社会是人类的共同理想。
在有国家的社会里,政府作为与社会相对而又高于社会的公共权力组织,在社会治理上发挥着重要功能。
一方面,政府的产生来自于社会的需要,这是政府发挥功能的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政府运作的目的在于通过良好治理,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这是政府功能发挥的现实动力和意义所在。
在此基础上探求和谐社会构建中一般意义上的政府功能,对进一步探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功能的合法性来源:社会需要 政府功能是指政府在治理社会中所具有和发挥的作用。
政府功能的合法性源于政府存在的合法性。
关于政府的产生和存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最有影响的代表学说有两种:一是以人的个人理性、自然法和自然权利为基本命题的社会契约论,代表人物有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人。
这种理论认为在国家成立之前,人类社会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中。
这种自然状态可能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霍布斯)的状态,也可能是“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洛克),自然状态下生活的人们受着自然法的制约。
在前一种状态下,由于人人都想获取大于他人的权力以保存自己,使得自然法的原则难以实现,人们为了和平和自身的安全,必须寻求一个大于一切人的权力的公共权力作自然法的后盾,由此,人们彼此之间共同约定:每个人都放弃自身的全部权力并把它交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即“主权者”,国家和政府由此产生了;在后一种状态下,虽然人人都是自由平等的,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但由于缺乏一种明文规定的法律作为裁决人们之间纠纷的共同尺度,又没有一个公共的裁判者和公共权力来保证裁决得以执行,使得这种完备的自然状态也有不方便之处。
地方政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主导作用
收稿日期:2005-03-12作者简介:王文生(1968-),男,河南省漯河市人,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哲学研究。
地方政府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主导作用王文生(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漯河462002)摘 要: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地方政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要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切实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公共服务能力;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建立统筹地区城乡发展的机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切实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 键 词:地方政府;和谐社会;主导作用中图分类号:D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670(2005)04-0008-02 一、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及和谐社会的特征“和谐社会”,目前已成为国内互联网点击率最高的词汇之一,同时也是2005年“两会”代表讨论话题中的重中之重。
其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早在十六大报告中论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已有体现,其中有两处比较明显:一是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将要实现的小康社会比2000年有六个“更加”,其中第五个“更加”就是“社会更加和谐”;二是报告第二部分论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提出,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要努力建立起“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关系。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指明了中国社会建设和发展的方向。
建设公正、平等、互助、和谐的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我国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的范围
作者: 寇凤超
作者机构: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
出版物刊名: 北方经济
页码: 59-60页
主题词: 构建和谐社会 政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转变思想观念 整合作用 社会关系 利益关系 调控作用
摘要:我国政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设计者、实践者、指挥者和推动者。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是在转变思想观念中的引导作用,在协调社会关系中的整合作用,在调整利益关系中的主导作用,在维护经济稳定中的调控作用,在解决社会问题中的关键作用,在社会公平与正义中的保障作用。
建设和谐社会的政府工作
建设和谐社会的政府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人民的福祉,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将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执法司法三个方面探讨政府工作如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加强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础,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在重要岗位上起着关键作用。
首先,政府需要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政策措施,以规范和引导社会行为。
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力量的引导和管理,鼓励民间组织的发展,增强社会自组织和自治能力。
同时,政府还要积极推动社区治理,加强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服务和管理,提高社区的发展水平。
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加公共服务资源供给。
政府要加强对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
此外,政府还要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关注和保护,实现社会的包容和共享。
三、加强执法司法执法司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政府需要加强执法和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公正性和司法公信力。
政府要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确保执法公正、文明、高效。
同时,政府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和犯罪的打击和预防,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建设和谐社会是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需要政府全面贯彻执行。
政府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政府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只有政府与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最后,希望政府能够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和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只有政府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才能够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试论推行政务公开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精)
试论推行政务公开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布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要害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它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治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到实处。
可以说,激发政府诚信意识,实现职能转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与要害之所在。
那么,政务公开正是以强化政府主体的诚信意识为切入点,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为实现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下面就政务公开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谈几点看法。
一、政务公开是拓宽反腐倡廉源头治理领域,勤政廉政一起抓,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办法。
腐败问题既是当前和今后可能引起社会冲突、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最大问题,也是导致社会最不和谐声音、最不和谐行为、最不和谐矛盾的根源之一。
少数干部的贪污腐化、以权谋私、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已经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不满,弱化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了和谐社会的环境,把惩治和预防腐败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加以解决是十分必要的。
那么怎样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中心提出了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是我们党对反腐败工作规律的最新熟悉,惩防并举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根治腐败的良策。
政务公开正是从体制、机制改革入手,与干部廉洁自律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种有效办法。
首先,通过外部监督,加强对一般机关干部的治理。
各级各部门把政务公开与干部日常治理结合起来,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投诉电话、监督信箱、开辟信访“绿色通道”、完善投诉处理办法等方式,让群众对全局干部行使职权和日常行为进行全程监督,对未履行公开承诺的,一经投诉查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有效地约束了干部的行政行为,促进了干部廉洁自律,推进源头防腐工作。
国家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作者: 陈根甫
作者机构: 不详
出版物刊名: 国防科技工业
页码: 22-23页
主题词: 构建和谐社会 国家机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建设 国防科工委机关 六届六中全会 管理部门 战略意图
摘要: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国防科工委机关要特别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是认为本身不是社会管理部门,似无所作为的倾向:二是把目标只定在建设和谐军工.和谐机关的倾向。
积极从三个方面入手加紧工作:一是全面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意图,准确定位工作目标:二是分析国防科技工业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因素,抓住主要矛盾作为工作重点;三是适应新形势需要,努力提高机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行政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5篇)
构建和谐社会: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5篇)第一篇:构建和谐社会: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构建和谐社会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政府是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管理者。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各级政府职能进行了明确界定,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随着形势发展和执政环境的不断变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职能更加清晰地凸显出来,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
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首先需要强化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当前,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年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
许多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在这一阶段,有可能出现两种发展结果:一是进入“黄金发展期”,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不断进步,整个社会实现顺利转型,进入现代化社会;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显期”,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加剧,社会差距扩大,甚至出现政治和社会动荡,经济增长难以为继,形成徘徊和不稳定的局面。
因此,在这个重要阶段,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突出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强化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
一是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的矛盾依然突出,粗放的、依赖投资增长的模式尚未改变。
二是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不同群体间利益分化加剧,已成为诱发社会矛盾的根源。
三是社会就业矛盾突出,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已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
四是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工业污染治理任务相当艰巨,城镇生活污染比重明显上升,部分地区水土流失、荒漠化不断加剧,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等等。
这些矛盾和问题严峻地摆在各级政府面前,能不能解决,怎么样解决,是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也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需要。
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快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论地方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导作用
论地方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导作用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问题也随之不断增多,巨大的社会压力和矛盾日益突显。
社会和谐已成为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战略,地方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一、地方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责任1.社会稳定地方政府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关键力量。
建设和谐社会的前提是社会安定。
解决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从而达到社会的平衡与稳定。
地方政府应当高度关注社会矛盾,及时发现矛盾,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化解。
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政府应加大社会治理力度,完善流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社会服务地方政府承担着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实际帮助的职责。
要根据社会需求,增加社会公共服务投入,改善社会基本服务设施,推进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加强社会公平正义,缓解社会燃眉之急。
3.协调各方面关系地方政府还要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协调,促进社会各利益群体之间和谐关系的形成。
适时召开社会咨询会议,开展公民议事等活动,积极倾听各方面诉求和建议,拓展问题解决的道路和途径。
二、地方政府在推行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具体举措1.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培育和谐的社会文化,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健全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和谐家庭,以及政府加强对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文物等领域的支持,有助于增强社会和谐氛围,有利于增进人民之间的信任和感情,建立起团结、和谐的社会关系。
2.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依法治国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地方政府应尽其所能构建威信和能力并存的自治示范区,借助智能系统、大数据、信息化工具等实现"治理根据地"的模式创新,打造智慧城市,推动全社会早日实现无纸化办公,建立权限清单、责任清单、考核清单等各项制度,完善各种社会管理体制,实现"智能治理"、"在线治理"。
3.强化环保意识生态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
地方政府应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超前应对环境风险、动员社会广大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政策,建立城乡环境管理监测体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行动力。
论和谐社会的基础以及政府的作用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一个理论热点和实践方向,这一伟大社会目标的提出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马克思主义总体性哲学观念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新的运用。
从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历史来看,现代社会的发展对政府越来越提出了直接的要求,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伟大的社会工程中,必然要求政府扮演积极主动的引导者角色。
同时,由于服务型政府及其引导型职能的建设,也为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作用提供了保证。
关键词:总体性;和谐社会;服务型政府;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自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目标,这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总体观念而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又一项伟大创新工程。
完整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它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另一方面,是它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
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是以阶级斗争为核心内容的,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是建立在总体性哲学范畴之上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追求是马克思主义总体性哲学观念在实践中的运用,其基本内容是人的全面的发展,是把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自由人联合体”的具体行动。
“和谐社会”的境界就是“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
”(注释1)正如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在现实中的实现过程是在其政党的组织和领导下进行的一样,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也需要由其政党以及这个政党领导下的政府将其付诸实施。
也就是说,在走向“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发挥着引导的功能。
因此,当前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任务,就是科学地分析和把握时势,认识政府引导“和谐社会”构建运动的客观基础,同时,通过自身的变革去增强政府引导社会的能力,并作出科学的路径选择,从而真正承担起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发挥主导作用的角色。
一。
社会和历史的全面总体化的过程。
虽然人类社会工业化的结果是社会的领域分化,即造就了许许多多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领域,但是,总体性却是包含在社会整体各组成部分中的统一性的因素,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实现和不断获得的一种全面发展的“质性”。
浅议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定位
浅议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定位党的*《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将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之一加以强调。
当前,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职能定位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如何按照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定位为现代行政管理制度的功能,是政府改革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来找准政府职能的定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关键发展阶段,社会对政府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各级政府只有提供系统性、制度性、公平性、可持续性的公共服务,才能适应迅速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为经济增长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认真履行这一职能,就能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应当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关键要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
在现代经济增长方式中,政府提供的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公共服务,对经济增长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以xx市为例,近年来以打造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线,先后制定了《xx 市政务公开办法》和《xx市政府聘请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各级政府行政行为,改进了作风,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增强了xx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使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了较快发展。
论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主导作用
当前我 国市场 经济 还 不成 熟 、 不 完善 , 仍 未 形成 有 序 的运 作机 制 ,社会 上 还存 在 着 不少 矛盾 和不稳 定 因素 。政府 在 对于 自身与 其周 围环境关 系 的重新
来建 设 和谐 社会 的问题 。建设 和谐 社 会必 须 建立 由 政府 、 社 区居 民 、 私 营部 门以及 非 政府 部 门共 同实 施
的机制 。但 政府 作 为构建 和谐社会 的主体 , 承担着 更
为 繁重 的任 务 。
市场缺陷, 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市场经济 本身就如 同一把 ‘ 双刃剑 ’ , 它既是激 活效率 的 自由 之源, 可 以创造空前丰富的物质资源 , 也可能造成资
的分配 , 以弥补市 场 的不足 。
护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是政 府 对公 共服 务投 入 不足 ,公共 服 务机 制
一
不 够健 全 。世 界上 发达 国家 的普遍 做 法是 逐 步加 大
公共 支 出结 构 中社 会性 支 出的 比重 ,减少 经 济性 支
政 府 在 和谐社 会 构建 中发挥 主 导作 用 有利 于增 强党 的执政 能力 , 巩 固党 的执政地 位 。中 国共 产党作
界定 和对 于 社会 各 类 因素深 入理 解 的基 础 之 上 , 必
须 理顺 各方 面 的关 系 , 维护社 会 经济 的有序 发展 。我 们构 建 和谐社 会 , 就 是要 统 筹 和理顺 各 方 面关 系 , 维
政府与市场互为补充的社会。政府通过构建有效的
浅谈和谐社会中的政府职能
二、在和谐社会中我国政府职能的缺陷。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非常大。
一方面,政府合理的定位可以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但是另一方面,政府定位一旦不合理,将会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目前我国政府职能还存在像越位、缺位和错位等职能的缺陷,这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阻力。
因此,我认为找出政府职能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缺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我认为现在的政府职能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 ) 越位、缺位、错位。
所谓越位是指政府职责的盲目扩大化,主要指政府管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
缺位指需要政府介入的领域而没有介入。
改革开放 28 年来,中国政府职能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但是,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这项改革仍不到位,政府职能 " 越位、错位、缺位 " 的现象还很多。
首先,从经济发展看,近期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投资过度膨胀等顽症,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增长方式粗放和经济结构不合理,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政府行政管理的越位、缺位、错位造成的。
这一现象与要切实把握和尊重社会建设这一规律严重不符合。
其次,从社会发展看,不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促使地方政府单纯追求 GDP 增长,忽视社会事业发展,弱化公共服务职能,带来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 " 一条腿长、一条腿短 " 的问题,导致一些重大民生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这与切实把握和尊重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规律相脱节。
再次,从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看,政府职能的混乱已严重制约企业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创新,成为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主要矛盾。
最后,从对外开放看,要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最直接的挑战是对政府管理规则和管理能力的挑战。
(二)职能的消极性太强。
现在我们国家或者是政府的消极能力很强、积极能力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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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摘要】党的十六大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
政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引导者,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发挥引导、协调和支持的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环境。
在我国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和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政府作为公共权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政府;和谐社会;作用具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特征的和谐社会,只靠社会、市场和民众的自发调节是无法达到的。
构建和谐社会,政府规制的权威调控和正确引导不可或缺。
政府是拥有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代表公共利益、承担公共责任的特殊社会组织,它既可以通过控制意识形态和公共传播媒体来引导、营造社会的思想、文化和舆论,又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及公共政策来影响和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还可以通过社会动员、社会协调、社会强制等多种方式来整合各种力量。
显然,政府作为一种公共权威,其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作用是其它任何社会组织无法替代的。
在各种矛盾和冲突日益突出的变革时代和社会转型期,就必须拥有一个整合力、感召力、高效能、服务型的政府,来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本职能,并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权威作用。
一个务实、高效、服务型的政府,来履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职能。
并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巨大作用,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使社会在良性的状态下运行。
具体来说,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转变政府职能,用科学发展观做好服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积极创新发展理念、工作思路和办法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大力加强城乡就业完善就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指导服务与援助体系。
认真组织开展失地群众技能培训,加快失地群众转移就业。
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低保户、“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帮扶,强化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服务。
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鼓励以创业实现就业。
坚持实施政府公益性服务。
落实技能扶贫任务。
培育家政服务品牌,挖掘社区服务岗位。
1、是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
装备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分别吸纳了21.2%和17.8%的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人均占有固定资产却只有工业平均水平的54%和37%。
要以发电设备、重型装备、石油钻采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工程机械为重点,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
以白酒、粮油、肉类、饮料和饲料为重点,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在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2、是拓展生产性服务业。
以金融、物流、信息、研发设计和商务会展为重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抢占价值链高端的同时,努力缓解大学生就业难。
3、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的劳动密集程度高,单位投资创造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多。
目前,我省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人数是大型企业的2—3倍。
要通过税收、融资和技术服务等多方面的政策扶持,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努力增大其就业容量。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是:1.保障覆盖范围窄。
我国虽已制定出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覆盖范围却很狭窄,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目前也只有城镇的部分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对于农村居民却未能覆盖到,这与我国经济发展及8亿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很不适应。
2.立法滞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法治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
然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未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社会保障费的征集、支付、运营都极不规范。
滞后的社会保障国家立法势必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保障程度等造成影响。
3.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实际需要;各地社会保障制度差异过大,难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适度。
为了改善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做到:1.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扩大保障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
同时,不断提高社保管理服务水平,适应社保服务工作的新任务。
2.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
通过各种方式,社会公民对社会保障的认志,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
同时,要积极探索基金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大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度,真正保护好老百姓的“养命钱”。
3.加快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减轻居民养老负担。
目前在相当一部分发达的农村地区,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时机已经成熟,要把解决农村的养老保障问题作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突破口。
4.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
在充分研究《劳动法》基础上,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如《失业保障法》、《济贫法》、《社会福利法》、《养老保险法》等,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使社会保障制度上升到一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程度。
推动建立以养老保险为主,分类施保、有机衔接的基本生活保障体系,扩大失地群众参保覆盖面。
健全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加大保障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做好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稳步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深化弱势群体住房救助。
实施居家养老计划,加强老年公寓和镇敬老院标准化建设,落实“五保户”供养政策。
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三)力促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推动城区教育创新、提高,高标准、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实施名校带动战略,采取“结对帮扶,名师支教”等形式,加快薄弱学校建设。
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投入,优化学校布局,抓好设施配备,实施学校危房改造,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建立城乡中小学教师交流机制,完善教师补充机制。
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大贫困生救助力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加快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行村级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
拓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基础免疫,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护能力。
推广食品卫生安全示范单位和省级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试点经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加大投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
1、是加强监管引导。
进一步明确农村医疗机构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初级保健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等服务的定位及发展方向,探索将计划生育、民政部门的康复服务机构等资源与卫生院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发挥资源的最大效应。
2、是加大投入力度。
保证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落实到位,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的乡村医生纳入政府统筹的事业型管理范畴,加大对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3、是完善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调整筹资结构,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类保险政策,引导农民就近就诊,实行“双向转诊”,将农民的大部分医疗需求消化在基层。
4、是改革人事制度。
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和用人机制,落实优厚待遇,解决人才引进的现实问题;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医疗机构工作;开展帮扶活动,推行专家轮流坐诊机制,加强对乡村卫生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保障公平正义,保持社会稳定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社会安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社会管理,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做到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保证人民的权利。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保证人民民主权利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群众参与决策的机制平台,聘任政府发展顾问组建智囊团,坚持定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经济运行情况,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加大服务力度,拓展服务领域建立和完善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贫困户的社会救助服务,面向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
建立社区居民、辖区单位干部职工与志愿者参加相结合的社区服务队伍,提高社区服务的党员参与率、居民参与率和辖区单位参与率。
积极创办市民学校,不断完善社区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形成包括文化场站、休闲场所和老年活动室等在内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网点,不断满足居民群众学习、娱乐健身的需要,提高居民思想政治素质和文明程度。
增强社区辖区单位、社区各类组织和社区全体成员的地缘意识、参与意识、公共服务意识,形成‘‘共驻、共建、共享”的良好态势。
(三)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公信度实行领导接待日、首问负责制等方法,认真处理每件信访事项,做到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诿。
稳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找准症结,尽快落实,避免重复信访。
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记录,耐心解答,细心办理。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抓好依法信访工作,规范信访行为,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推进平安建设,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推进“金牌社区警务室”和“平安小区”创建,扩大城市社区电子视频监控系统覆盖面,推行农村治安小区化管理和“治安模范村”创建,加强基层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它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而维护社会稳定,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而且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重要保障。
因此,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1.陈正良《略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20052.吴开松《论有效政府》20023.黄德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府管理维度》20054.艾医卫《论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人民论坛,2005年第十期.5.朱菲娜《调整好城乡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之关键》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