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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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指南

《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应当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正确确定各项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

对象,是正确核算和反映建造合同损益的关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建造合同有其多样性,通常,建造一项资产要签订一个合同,有时,建造数项资产只签订一个合同,或者为建造一项资产或数项资产而同时签订一组合同。在上述情况下,对同一企业来讲,确定不同的会计核算对象,会产生不同的核算结果。例如,某建造承包商同时签订了一组建造合同,在执行合同中,有的可能盈利,有的可能亏损,如果将该组合同单独分别核算或合并在一起核算,就会产生不同的损益。因此,为了正确核算建造合同的损益,防止人为操纵利润,本准则对此专门作了相应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量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或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企业应按本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和合并的原则,正确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二)必须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在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

费用时,首先应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一)确定各年的合同完工进度 各年的完工进度如下表所示:
年份
项目 合同金额 到目前为止已发生的成本
2003
7200000 1600000
2004
7200000 4665600
2005
7200000 6480000
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
合同预计总成本 预计总毛利
4800000
6400000 800000
1814400
6480000 720000

6480000 720000
完工进度
25%
72%
100%
注 03年的完工进度=1600000÷6400000=25%, 04年的完工进度=4665600÷64800002=72%
(二)计量确认各年的收人、费用和毛利 各年计量和确认的收人和费用如下表所示: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 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 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2.设置“工程结算”账户,核算企业根据建造 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 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 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 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3.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 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记人本账户的借方,按应确 认的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 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4.设置“存货跌价准备”账户。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 预计损失。 企业按建造合同准则确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 总收入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 业务成本”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定义和分类

(一)定义

(1)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

要点(2)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3)订立的合同

(1)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

资产包括

(2)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

(二)建造合同类型

(1)固定造价合同---按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合同类型

(2)成本加成合同---以成本为基础+一定比例的定额费用

二、合同分立和合同合并

(一)原因

(1)单独报告合同损益和合并报告合同损益会对企业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原因(2)符合合同分立条件的,必须将一组合同分立开来进行会计处理

(3)符合合同合并条件的,必须将一组合同合并为单一合同进行会计处理(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合同分立(2)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合同合并(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例:东方建筑公司与ABC高校签订了一份建造合同,该公司为ABC高校建造教学楼一幢和一个学生食堂。在签订合同时,东方公司分别就教学楼和学生食堂进行了谈判,并达成如下协议:教学楼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学生食堂工程造价为600万元,教学楼和学生食堂均有独立的施工图预算。

分析:该建造合同应进行分立,原因:(1)教学楼和学生食堂有独立的建造计划符合合同分立的第1个条件,(2)教学楼和学生食堂单独进行谈判,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符合合同分立的第2个条件,(3)教学楼和学生食堂的收入和成本能单独辨认,符合合同分立的第3个条件。

建造合同准则

建造合同准则
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5号 —建造合同
一、建造合同的含义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 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 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由于建造合同所建造或生产的 产品通常体积巨大、周期长、造价高等特点, 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收入、费用确实认和计量 有其特殊性。
二、建造合同的类型 〔一〕固定造价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
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二〕本钱加成合同 本钱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
方式议定的本钱为根底,加上该本钱的一定比 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三、合同收入与合同本钱的构成 〔一〕合同收入的构成 合同收入包括两局部内容: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式的
收入。
〔二〕合同本钱的构成
合同本钱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 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合同本钱包括 从合同签订开场至合同完成止所发 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 和间接费用。
四、合同收入与费用确实认和计量
么:
建造合同收入及费用确实认和计量原那
〔一〕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 估计,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完工百分比确实定有以下三种方法: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本钱占合 同预计总本钱的比例确定;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 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财会[2006]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企业会计准则 建造合同 案例

企业会计准则 建造合同 案例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案例

案例:某公司承接一项建造合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某公司承接了一项建造合同,根据合同规定,该公司需要在一年内完成一个商业大楼的建设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收取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该公司在确认合同收入的时机方面应遵循以下准则:

1. 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的完工程度来确认合同收入。该公司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法(如百分比完工法、每单位计价法等)来核算每个报告期间的合同收入。在建造合同项目进行期间,该公司需要根据工程的完工情况,计算出已完成的百分比。根据已完成的百分比和合同总价计算出已完工的部分,并确认相应的合同收入。

2. 完工里程碑法:根据合同规定的里程碑来确认合同收入。根据合同阶段性完成情况,确认每个报告期间的合同收入。该公司需要根据合同里程碑的完成情况,确认相应的合同收入。合同里程碑通常与工程的重要阶段(如地基完成、主体结构竣工等)相关联。

根据以上准则,某公司可以根据工程的建设情况,选择适合的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同时,该公司还需要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成本核算、报告编制等工作,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及指南——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及指南——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及指南——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与顾客签订的,涉及建造或组装非金钱资产的合同。建

造合同包括工程建设合同、设备组装合同、房屋建设合同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及指南,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分为以下几

个步骤:

1.合同确认:承包商应当确认与顾客签订的建造合同。合同确认的条

件包括:合同的内容明确、支付款项能够收回、具备必要的资源、能够合

理估计合同收入和成本。

2.合同收入的确定:合同收入应当根据合同的完成进度来确定。合同

收入的确定方法包括百分比完成法、完成工程法和实际发生法。

3.合同成本的确认:合同成本应当包括直接与合同有关的成本和合同

有关的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直接消耗的费用。

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保险费用和间接材料费用等。

4.合同利润的确认:合同利润应当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来确定。合

同利润的确认方法包括百分比完成法和实际发生法。

5.合同结算:合同结算是指根据建造合同的条款,将合同收入、合同

成本和合同利润计入财务报表中。

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1.变更合同范围: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顾客要求变更合同范围,

承包商需要根据变更的合同范围调整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

2.合同与风险控制: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承包商需要注意风险控制,确保合同能够按时完成。

3.影响合同的不可抗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执行,承包商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合同。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及指南对于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承包商在执行建造合同时,需要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建造合同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承包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准则规定的会计方法,处理特殊情况和变更合同范围等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 construction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引言

1.本准则规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定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1)建造合同,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2)固定造价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3)成本加成合同,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4)完工百分比法,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

4.一般情况下,本准则适用于单项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那么——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准那么15号”〕是中国会计准那么委员会〔以下简称“准委会”〕于20__年12月发布的一项准那么,旨在标准企业在建造合同中的会计处理。

一、准那么适用范围

准那么适用于签订建造合同的企业。建造合同是指企业承诺为别人建造或改造固定资产,并按约定收取对价的合同。

二、建造合同确实认

企业在签订建造合同时,应当确认合同是否符合准那么15号的定义和要求。合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企业应当确认建造合同:

〔一〕具有合同文件;

〔二〕明确了合同方的权利义务,并具备履行的才能;

〔三〕合同的对价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四〕合同的履行触发了新的或修改了现有的资产和负债;

〔五〕合同的履行期望能产生可计量的经济利益。

三、建造合同的计量基准

在确认建造合同后,企业应当根据准那么15号规定的计量基准对合同的资产和负债进展计量。

1.计量基准一:按照收入计入法进展计量

根据准那么15号,企业可以按照收入计入法计量建造合同的资产和负债。详细到建造合同的每个阶段,企业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工程本钱、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进度等信

息来计量合同收入。

2.计量基准二:按照完成百分比法进展计量

根据准那么15号,企业也可以按照完成百分比法计量建造合同的资产和负债。完成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与总工作量的比例来确定已经获得的收入和已发

生的本钱。

四、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

根据准那么15号,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展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

1.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

当企业可以可靠地测定建造合同的收入时,应当确认合同收入。详细确实认方法可以

建筑业建造合同会计准则

建筑业建造合同会计准则

建筑业建造合同会计准则

《建筑业建造合同会计处理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准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旨在规范建筑业建造合同的确认、

计量、摊销和披露。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建筑业企业在执行建造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三条建造合同是指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按照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一定工程项目的建设、安装、修理、改建等服务的合同。

第二章确认与计量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原则,将合同收入和成本分别确认为收入和费用。

第五条合同收入包括:

(一)合同对价;

(二)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三)其他与合同相关的收入。

第六条合同成本包括:

(一)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

(二)间接成本,包括企业管理费、施工管理费等;

(三)合同成本中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成本。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

(一)完成合同法:在合同完成时,按照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

(二)百分比法:按照合同进度,合理估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确认相应的合同收入和成本;

(三)成本回收法:在合同收入不能可靠估计时,按照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确认收入,待合同收入能够可靠估计时,再进行调整。

第八条企业应当在合同收入和成本确认过程中,充分考虑合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变更、客户违约等。

第三章摊销

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摊销合同预计总成本。

第十条合同摊销成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披露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以下与建造合同相关的信息:

(一)合同总金额、已确认收入、未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及指南——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及指南——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及指南——建造合同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 位为组织生产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 的费用,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施工、 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 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 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 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三、建造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本节重点) 建造合同收入及费用的确认和计量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
二、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的内容 (一)建造合同收入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 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两部分。
1.合同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 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 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 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 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 入。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些收入,只有在 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
合同完工进度可以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 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 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等方法确定。
【例】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合同总金额 为1 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合同规定的 工期为3年。假定经计算,第一年完工进度 为30%,第二年完工进度已达80%,经测定, 前两年的合同预计总成本均为800万元。第 三年工程全部完成,累计实际发生合同成 本75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各期确认的 合同收入和费用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示范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示范合同)

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

businesses.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示范合

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示范合同)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引言

1.本准则规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定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1)建造合同,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2)固定造价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

款的建造合同。

(3)成本加成合同,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4)完工百分比法,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模板范本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模板范本

《企业会计准则--建筑合同》指南

一、差不多要求

(一)应当正确确定各项建筑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正确确定各项建筑合同的会计核算

对象,是正确核算和反映建筑合同损益的关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建筑合同有其多样性,通

常,建筑一项资产要签订一个合同,有时,建筑数项资产只签订一个合同,或者为建筑一项

资产或数项资产而同时签订一组合同。在上述情况下,对同一企业来讲,确定不同的会计核

算对象,会产生不同的核算结果。例如,某建筑承包商同时签订了一组建筑合同,在执行合

同中,有的可能盈利,有的可能亏损,假如将该组合同单独分不核算或合并在一起核算,就

会产生不同的损益。因此,为了正确核算建筑合同的损益,防止人为操纵利润,本准则对此

专门作了相应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不计量和确认各

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假如一项合同包括建筑多项资产,或为建筑一项或数项资产

而签订一组合同,企业应按本准则规定的合同分立和合并的原则,正确确定建筑合同的会计

核算对象。

(二)必须合理推断建筑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可能。在计量和确认建筑合同的收入和

费用时,首先应依照本准则规定的推断建筑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可能的标准,推断建筑合同

的结果能否可靠地可能。假如建筑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可能,应在资产负债表日依照完工

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假如建筑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可能,则不能依照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不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

回的,合同收入依照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建造合同劳务收入会计准则

建造合同劳务收入会计准则

一、引言

建造合同劳务收入会计准则是为了规范建造承包商在签订、执行和结算建造合同过程中的会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比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准则。

二、建造合同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 建造合同劳务收入的确认

(1)合同签订: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建造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工程量、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工期、违约责任等。

(2)合同履行:建造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完成工程,并向客户提交

竣工报告。

(3)收入确认:在以下条件下,建造承包商可以确认建造合同劳务收入:

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 建造合同劳务收入的计量

(1)固定造价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或工作量确认收入。

(2)成本加成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一定比例

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和约定的加成比例确认收入。

三、建造合同劳务收入的核算

1. 建造承包商应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设置“建造合同劳务收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建造合同劳务收入。

2. 建造承包商应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1)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完工百分比:

完工百分比 = 已完成合同工作量 / 合同总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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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C/RE-KA8885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标准

范本

The agreement rights and obligation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not only restricts the performance of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two parties, but also provides a written basis for their differences

(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合同文件适合在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引言

1.本准则规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定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

为:

(1)建造合同,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2)固定造价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3)成本加成合同,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4)完工百分比法,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

4.一般情况下,本准则适用于单项建

造合同。

5.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6.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

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合同收入

7.合同收入包括: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8.合同收入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

9.合同变更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

入;

(2)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10.索赔款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款项。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

(2)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1.奖励款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户同意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额外款项。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

(2)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成本

12.合同成本应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3.合同的直接费用包括:

(1)耗用的人工费用;

(2)耗用的材料费用;

(3)耗用的机械使用费;

(4)其他直接费用,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

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等。

14.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临时设施核销费用和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15.直接费用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

16.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例如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应冲

减合同成本。

17.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

(1)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2)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

(3)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18.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

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19.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20.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21.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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