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填报说明(0621)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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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基础报表填报说明(最新)

1104基础报表填报说明(最新)

目录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填报说明 (3)G01《资产负债项目表附注》填报说明 (13)第Ⅰ部分:非应计贷款、委托业务及债券发行情况报表 (14)第Ⅱ部分: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情况简表 (15)第Ⅳ部分:存贷款明细报表(二) (16)第Ⅴ部分:人民币备付率报表 (17)第Ⅵ部分:各项垫款情况表 (18)G02《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情况表》填报说明 (20)G03《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表》填报说明 (24)G04《利润表》填报说明 (28)G05《利润分配表》填报说明 (35)G06《个人理财业务统计表》填报说明 (37)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填报说明 (40)G12《贷款质量迁徙情况表》填报说明 (50)G13《最大十家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情况表》填报说明 (62)G14《授信集中情况表》填报说明 (66)G15《最大二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填报说明 (74)G16《抵债资产账龄情况表》填报说明 (80)G17《银行卡业务情况表》填报说明 (82)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填报说明 (85)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填报说明 (91)G23《最大十家存款客户情况表》填报说明 (95)G24《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拆入情况表》填报说明 (97)G31《有价证券及投资情况表》填报说明 (99)G32《外汇风险敞口情况表》填报说明 (103)G33《利率重新定价风险情况表》填报说明 (108)G41《资本充足率汇总表》填报说明 (115)G42《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填报说明 (120)G43《表外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填报说明 (126)G53《分地区情况表》填报说明 (134)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反映填报机构在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分类分项列示。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2.报表编码:银监统0001号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和邮政储蓄机构。

新资本管理协议填报说明汇总

新资本管理协议填报说明汇总

G40《资本充足率汇总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报表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本报表集中反映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不同方法的暴露情况,以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结果。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资本充足率汇总表2.报表编码:银监统号3.填报机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仅报人民币账户数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百分比。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除权益类项目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权益类项目按历史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不同时期汇率之间形成的差额,按相应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本表[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一级资本净额]和[3.资本净额]与《G4A合格资本情况表》的相关项目保持一致。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4.1表风险加权资产]、[4.2表外风险加权资产]以及[4.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之和。

[其中:4.1.1表风险加权资产(权重法及评法未覆盖)]:是指填报机构采用权重法计算的表风险加权资产,包括只能采用权重法计算信用风险资产的填报机构,本项目填报采用权重法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额;对于通过评法审批的填报机构,本项目填报虽然采用了评法,但因为评法无法覆盖的部分仍然使用权重法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的总额。

新资本管理协议填报说明汇总

新资本管理协议填报说明汇总

G40《资本充足率汇总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报表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本报表集中反映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不同方法的暴露情况,以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结果。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资本充足率汇总表2.报表编码:银监统号3.填报机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仅报人民币账户数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百分比。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除权益类项目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权益类项目按历史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不同时期汇率之间形成的差额,按相应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本表[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一级资本净额]和[3.资本净额]与《G4A合格资本情况表》的相关项目保持一致。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4.1表内风险加权资产]、[4.2表外风险加权资产]以及[4.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之和。

[其中:4.1.1表内风险加权资产(权重法及内评法未覆盖)]:是指填报机构采用权重法计算的表内风险加权资产,包括只能采用权重法计算信用风险资产的填报机构,本项目填报采用权重法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额;对于通过内评法审批的填报机构,本项目填报虽然采用了内评法,但因为内评法无法覆盖的部分仍然使用权重法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的总额。

G4C填报说明

G4C填报说明

G4C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情况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制定。

本表反映填报机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情况。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 报表名称: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情况表2. 报表编码:银监统0052号3. 填报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仅报送人民币账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 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 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 数据单位:万元。

7. 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8. 填报货币:本表按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本表反映填报机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总体情况。

填报机构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应覆盖交易账户中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以及全部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填报机构可以不对结构性外汇风险暴露计提资本。

交易账户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头寸是指短期内有目的地持有以便出售,或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锁定套利的头寸,包括自营业务、做市业务和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的代客业务而持有的头寸。

交易账户中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可以随时平盘;(2)能够完全对冲以规避风险;(3)能够准确估值;(4)能够进行积极的管理。

[1.一般市场风险]:指填报机构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金额。

银行监管报送系统报表需求

银行监管报送系统报表需求

xx银行ODS及应用建设项目监管报送报表需求说明书xx公司2012年11月修订记录1监管报送报表需求1・1项目描述1.1.1背景银监会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持续监管,提出了新监管报表体系,并要求在2006年起开始上报,华兴银行在2012年的ODS项目目标中,明确提出了ODS项目要与明年一月初监管报表报送工作进行衔接。

鉴于此,数据信息中心提出对外监管报表的需求梳理工作。

1.1.2任务目标对新监管报表体系、我行内部管理报表体系以及信息披露报表体系进行梳理,明确报告项目的口径定义,整理我行统一使用的监管指标并分析信息采集的困难点,为今后工作打下基础。

熟悉掌握和理解各指标的内涵,为今后ODS项目中对外监管报表报送等应用口径报送的一致性,数据定义的完备性奠定基础。

梳理23张监管报表模板,解释相应指标口径、定义,编写业务需求书;进行业务系统分析,完成报表的数据定义,并进行业务规则的检查;整理指标体系并编写监管统计指标字典;对部分手工报表提出缺口数据的改进建议;对最终确认的手工报表、需手工补录的数据进行整理。

1.1.3监管报表分类银监会报表分类银监会遵循统一的监管标准、采用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制定,充分借鉴国际通行的监管标准,同时兼顾银行业的现状,定量采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财务和风险信息,设计了报表体系,用于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持续监管,其报表体系包括基础报表和特色报表两类:1.2功能需求1.2.1应用功能说明本应用系统目标为银监会监管报表,应用功能即对应相应的监管报表功能,具体内容如卜表所示: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26流 动 性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资本充足G15 最大二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 G16 抵债资产账龄情况表第I 部分:银行卡业务情况表G17 ---------------------------------------------------------- 第II 部分:银行卡业务情况表(补充情况) G18 债券发行和投资情况表 G21 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 G22 流动性比例监测表 G23 最大十家存款客户情况表G24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拆入(含回购)情况表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情况表第I 部分:流动性覆盖G25率第II 部分:净稳定融资比例季 季 季 季 季G31有价证券及投资情况表 季 G32外汇风险敞口情况表 季 半G33利率重新定价风险情况表年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3637 38 3940 41 42 43 44 4546 47 48 491.3报表需求报表上报并查询相关的表,报表表样需求详见附件1.3.1报表处理监管报表统一按照如下处理流程:首先进行数据缺口处理:分析系统间的数据缺口和数据质量问题导致各维度汇总值与总 帐数据的缺口,按照业务部门确认的方式进行缺口处理;统一进行币种折算:缺口数据处理完毕后,按照币种折算及方法描述的要求,对数据进 行币种折算,并进行折算调平;最后进行数据进位调平:在折算调平数据基础上,根据派生公式,计算派生值后,进行 数据进位,并进位调平,以保证报表数据的最终平衡。

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

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

附件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亿元公司分类级别:
注:1、“证券衍生品”包括:权证、股指期货;权益类证券具体包括: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集合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具体包括:债券、债券基金、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

2、公司债券是指以公司为发行人的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3、政府债券是指以政府为发行人的债券。

4、营业费用指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其他业务成本之和。

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
总经理:办公电话:
财务负责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制表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填报说明(0621)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填报说明(0621)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设计。

商业银行应制定与其交易活动的特征、复杂程度和风险暴露水平相适应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

《办法》中的《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规定了具体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

商业银行应计算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三部分:(1)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由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两部分组成;(2)证券融资交易(包括回购交易、证券借贷和保证金贷款交易等)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3)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这部分信用风险暂不计算,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由银监会另行规定。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2.报表编码:银监统***号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仅报人民币账户数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表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报送方式:以工作底稿形式汇总反映在相关报表中。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5.《G4D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情况表》填报说明(8.16修订,V3.0版)

5.《G4D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情况表》填报说明(8.16修订,V3.0版)

G4D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情况表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报表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制定。

反映填报机构按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计算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情况,并计算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情况表2.报表编码:银监统G4D号3.填报机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外资法人银行。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百分比。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各填报机构应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确定本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方法,并填报对应计量方法下的相关数据。

本表需要填报报送期之前三个完整的自然年度的总收入情况,本表所指的“最近第一年”、“最近第二年”、“最近第三年”均指自然年度,即从每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项目中如有损失或净收入为负,应以“-”号填列。

[1.操作风险资本要求计量方法]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的方法。

填报机构采用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应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2的规定,且经银监会核准。

未经银监会核准,填报机构不得变更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方法。

权重法监管规则

权重法监管规则

1
第三章 资本定义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全额扣除)

商誉
其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股票 对资产负债表中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套期形成的现金流储备, 若为正值,应予以扣除;若为负值,应予以加回 商业银行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商业银行之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各级资本工具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或缺口)
法人:商业银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 并表:商业银行以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 注意:保险公司、工商企业不纳入并表范围! 难点:财务并表与资本充足率监管并表的差异。
业务同质性总体风险 合规风险、声誉风险 保险公司 关闭、破产、清算、外汇管制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和监管要求
采用内评法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计入二级资本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0.6%; 前款所称超额贷款损失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超过预 期损失的部分。
第三章 资本定义
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项目 A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2.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 2.1100%拨备覆盖率对应的贷款损失准备 2.2应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 3.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4.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5.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5.1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6.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7.附注:贷款余额 7.1正常类贷款余额 7.2关注类贷款余额 7.3次级类贷款余额 7.4可疑类贷款余额 7.5损失类贷款余额

G4E-1、G4E-1(c)、G4E-1(d)、G4E-2、G4E-3

G4E-1、G4E-1(c)、G4E-1(d)、G4E-2、G4E-3

G4E-1《公司风险暴露信用风险情况表(IRB法)—公司汇总》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公司风险暴露信用风险情况表收集填报机构内部评级法下公司汇总含一般公司、中小企业及专业贷款(内部评级法)三部分风险暴露数据,反映各机构公司汇总信用风险程度,填列划入公司汇总且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的风险暴露敞口。

本报表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以下简称《配套政策》)制定,本报表应与《G4E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汇总表》一并阅读。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公司风险暴露信用风险情况表(IRB法)—公司汇总。

2.报表编码:银监统0070号。

3.填报机构:经银监会核准实施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百分比。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除权益类项目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权益类项目按历史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不同时期汇率之间形成的差额,按相应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A信用等级符号(违约/非违约)]:本项目填列填报机构债务人评级主标尺中的信用等级的违约性质,不违约填“N”,违约则填“D”。

[B违约概率下限(%)]:填报机构债务人评级主标尺中每一信用等级对应的违约概率下限值,若债务人评级主标尺中违约概率下限不包含下限本身,则应予以特殊说明。

G4B-4 资产证券化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汇总表(标准法)(5张)

G4B-4 资产证券化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汇总表(标准法)(5张)
G4B-4 资产证券化业务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汇总表(标准法)
填报机构: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填报人: 黄色部分填数 淡紫色部分为公式 灰色部分不填数 项 目 1.标准法下资产证券化业务 1.1资产证券化业务表内项目 1.1.1资产证券化表内资产 1.1.2再资产证券化表内资产 1.1.3基于监管上限的调整项目 1.2资产证券化业务表外项目 1.2.1流动性便利 1.2.2提前摊还 1.2.3资产证券化其他表外资产 1.2.4再资产证券化表外资产 1.2.5基于监管上限的调整项目 负责人: 复核人: 日期: 年 A 资产余额 月 日 单位:万元 B 风险加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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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
填报口 报表日期: 径: 第Ⅰ部分:银行账户证券融资交易表 A B C D E F G H I 其中:因下列因素或以下列因素为保证或抵质押,可得以风险缓释后的本期资产余额: 金融资产管 理公司为收 现金类资 我国中央 中国人民 我国政策 我国公共 我国商业 购国有银行 风险暴露 产 政府 银行 性银行 部门实体 银行 不良贷款而 定向发行的 债券 0% (i1) 1 2 3 4 5 6 7 8 …… n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 (i2) 0% (i3) 0% (i4) 20% (i5) 25% (i6) 0% (i7) 评级AA-以 上(含AA)的国家和 地区的中央 政府和中央 银行 0% (i8) 单位:万 元 J 评级AA-以 下,A-(含 A-)以上的 国家和地区 的中央政府 和中央银行 20% (i9) K 评级A-以 下,BBB(含BBB)以上的国 家和地区的 中央政府和 中央银行 50% (i10) L 评级AA-及 以上国家和 地区注册的 商业银行和 公共部门实 体 25% (i11) M 评级AA-以 下,A-(含 A-)以上国 家和地区注 册的商业银 行和公共部 门实体 50% (i12) N O P Q
万元abcdefghijklmnopq现金类资产我国中央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我国政策性银行我国公共部门实体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评级aa以上含aa的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评级aa以下a含a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评级a以下bbb含bbb以上的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评级aa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评级aa以下a含a以上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00002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填报说明0621资料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填报说明0621资料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设计。

商业银行应制定与其交易活动的特征、复杂程度和风险暴露水平相适应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

《办法》中的《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规定了具体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

商业银行应计算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三部分:(1)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由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两部分组成;(2)证券融资交易(包括回购交易、证券借贷和保证金贷款交易等)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3)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这部分信用风险暂不计算,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由银监会另行规定。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2.报表编码:银监统***号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仅报人民币账户数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表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报送方式:以工作底稿形式汇总反映在相关报表中。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大额风险暴露30问

大额风险暴露3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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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性银行非次级债可以豁免,那么国开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是否属于豁免范围?答:《管理办法》中明确“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对政策性银行的非次级债权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约束。

”虽然国开行被明确为国家开发性金融机构,在银保监会金融许可证查询中也不在政策性银行的分类里,但是其政策性属性未变,仍然按照政策性银行进行豁免。

•第一:从业务角度看,国开行对于很多银行来说都属于超过监管限额的风险暴露客户,如果国开行不能豁免,会对国开行发行的债券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第二:目前1104填报说明里,“填报机构:政策性银行(含开发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含邮储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也明确开发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

2.应收账款质押与保理的区别?应收账款质押本身属于质押业务,应收账款的所有权不改变,但是应收账款在资本计量权重法和大额风险暴露计算当中不属于合格缓释品。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交易对手为贷款人。

保理业务属于应收账款的转让,应收账款的所有权发生改变,但应该考虑该应收账款是否有追索权。

有追索权的话将应收账款转让人作为交易对手,无追索权的话将应收账款偿付人作为交易对手。

3.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理财登记中心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以及其他收益权转让等工具属于特定风险暴露吗?答:属于。

按照特定风险暴露计算。

4.投资理财产品的风险暴露?答:投资保本理财的交易对手为理财发行方,风险暴露类型为一般风险暴露;投资非保本理财的交易对手为理财底层资产,风险暴露类型为特定风险暴露。

目前市场上还有少量保本理财产品,未来不会发行新的保本理财。

5.什么样的业务算交易账簿风险暴露?答:交易账簿的划分不应该是大额风险暴露一个项目考虑的事情,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计量都需要考虑交易账簿的划分。

商业银行应该统一交易账簿的划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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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填报说明第一部分:引言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设计。

商业银行应制定与其交易活动的特征、复杂程度和风险暴露水平相适应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

《办法》中的《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规定了具体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

商业银行应计算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三部分:(1)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由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两部分组成;(2)证券融资交易(包括回购交易、证券借贷和保证金贷款交易等)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3)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这部分信用风险暂不计算,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由银监会另行规定。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1.报表名称: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2.报表编码:银监统***号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仅报人民币账户数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表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5.报送方式:以工作底稿形式汇总反映在相关报表中。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数据填报。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

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证券融资交易是指填报机构与交易对手之间发生的以有价证券为媒介,实现资金融通的金融交易的统称,如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证券借贷和保证金贷款交易等。

本表适用填报机构采用权重法计量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

填报机构应先区分证券融资交易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属性,分别填报《第Ⅰ部分:银行账户证券融资交易表》和《第Ⅱ部分:交易账户证券融资交易表》两部分,可采用权重法或内部评级法计量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

银行账户下证券融资交易不考虑合格结算净额的影响。

在交易账户下,要分两种情形填报:情形一,对于与存在合格结算净额交易对手的交易信息,应按逐个合格净额结算交易对手分别汇总在一行中填报在《第Ⅱ部分:交易账户证券融资交易表》的“1.合格净额结算交易(逐个交易对手填报)”中;情形二,对于与非合格净额结算交易对手的交易信息,应按逐笔交易信息将每笔交易填报在《第Ⅱ部分:交易账户证券融资交易表》的“2.非合格净额结算交易(逐笔交易填报)”。

第Ⅰ部分:银行账户证券融资交易表银行账户下,对于证券融资交易应先看用于融资的标的证券所有权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发生转移,分情形处理:(1)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情形:对于交易双方而言,应分别在本表计算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并且在融出证券的一方的表外计算表外信用风险,在《G4B-2表外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表(权重法)》的[9.银行借出的证券或用作抵押物的证券]反映;(2)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的情形:如质押式回购业务,由于在交易过程中,证券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视同普通债权,在《G4B-1表内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表(权重法)》中计算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不在本表反映。

因此,仅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证券融资交易,在本表计算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

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银行账户下证券融资交易信用风险计算对应表在报告期末,填报机构对于存续期内的证券融资交易,应按上述两种情形分别计算:(1)证券融资过程中用于抵押的证券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情形:逆回购方相当于用现金购买了用于抵押的证券,只不过这些证券虽然反映在逆回购方的资产负债表,但由于回购协议的存在,未来将由正回购方出钱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因此,当正回购方的未来回购价格(P1)高于这笔证券的实际价格(P2)的时候,对于逆回购方而言,便产生了一笔未来的利益流入(P1-P2),需要在《G4B-3(b)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2个信用风险,一是这笔未来的利益流入(P1-P2)由于正回购方违约而形成的信用风险,另一个是逆回购方资产方的用于抵押的证券的发行主体对应的该笔证券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正回购方恰好相反,当未来由于回购付出的现金(P1)低于回购方对该证券的价格(P2*),此时将产生一笔对正回购方的未来利益流入(P2*-P1),需要在《G4B-3(b)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2个信用风险,一个是这笔未来的利益流入(P2*-P1)由于逆回购方违约而形成的信用风险,另一个是正回购方资产方中通过抵押证券融入的资金的信用风险(与逆回购方不同的是,资金的风险权重为0%)。

此外,在证券融资过程中用于抵押的证券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情形下,由于用于抵押的证券未来有可能流回到正回购方的资产负债表,属于正回购方的一笔未来的对该证券发行主体的或有债权,因此,正回购方应在《G4B-2表外信用风险》“[9.银行借出的证券或用作抵押物的证券]”计算该笔或有债权风险暴露(即用于抵押的证券的价格Ps)的信用风险,此时该风险暴露(Ps)对应的风险权重为该证券发行人的风险权重。

(2)证券融资过程中用于抵押的证券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的情形:逆回购方出让资金,在逆回购方的《G4B-1表内信用风险》计算对正回购方的一笔债权计算信用风险,同时以用于抵押的合格证券作为风险缓释;同时,由于用于抵押的证券未离开正回购方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因此,正回购方继续以该笔证券发行主体的风险权重,在正回购方的《G4B-1表内信用风险》计算对该笔证券发行主体的一笔债权计算信用风险。

[A风险暴露]:是指填报机构在银行账户下的证券融资交易中,按照合同约定的未来形成填报机构表内资产的会计账面价值;如合同未明确约定未来价格,则以填报机构已付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填报。

例如:4月15日,A银行与B银行进行证券融资交易,A从B融入100元现金,向B 出让市值120元的债券(发行主体风险权重低于A和B),同时商定3个月后(7月15日)A以P元的价格回购该笔债券,假定届时该笔用于抵押的债券的市值为110元,那么在报告期末(6月30日),A的风险暴露为110元的债券,B的风险暴露为P元现金。

[B]-[N]其中:因下列因素或以下列因素为保证或抵质押,可得以风险缓释后的本期资产余额:是指根据《办法》,填报机构的各类证券融资风险暴露,如证券为合格的风险缓释工具,则分别为各类合格风险缓释因素所覆盖的资产数额。

其中能够起到风险缓释作用的工具详见《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规定的权重法下的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如对应的风险暴露全部由合格质物质押,应取得与质物相同的风险权重,或取得对质物发行人或承兑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部分质押的风险暴露,受质物保护的部分获得相应的较低风险权重。

如合格保证主体提供全额保证的风险暴露,风险暴露应取得对保证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部分保证的风险暴露,被保证部分获得相应的较低风险权重。

质物或和保证的担保期限短于被担保债权期限的,不具备风险缓释作用。

合格质物包括且仅限于:(1)以特户、封金或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的现金;(2)黄金;(3)银行存单;(4)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国债;(5)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票据;(6)我国政策性银行、公共部门实体、商业银行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7)评级为BBB-(含BBB-)以上国家或地区政府和中央银行发行的债券;(8)注册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评级在A-(含A-)以上的境外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9)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行的债券。

合格保证主体包括且仅限于:(1)我国中央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公共部门实体和商业银行;(2)评级为BBB-(含BBB-)以上国家或地区政府和中央银行;(3)注册地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评级在A-(含A-)以上的境外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4)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O未缓释风险暴露]:是指填报机构风险暴露中未被各类缓释因素缓释的部分。

[P风险权重]:为交易对手的风险权重,适用的权重详见《办法》附件2中规定的风险权重。

[S风险加权资产]:是指填报机构在银行账户下的证券融资交易中,形成的银行账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所引致的风险加权资产,为未缓释暴露形成的风险加权资产与缓释部分风险加权资产之和,即[S风险加权资产]= MAX(0,[O未缓释风险暴露])×[P风险权重]+( [B]~[N] ×[对应风险权重])。

第Ⅱ部分:交易账户证券融资交易表对于交易账户中的证券融资交易,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为证券融资交易风险缓释后风险暴露乘以《办法》附件2规定的交易对手的风险权重。

对于交易账户中证券融资交易符合本办法合格净额结算要求的,填报机构可考虑合格净额结算带来的风险缓释。

在交易账户下,要分两种情形填报:情形一,对于与存在合格结算净额交易对手的交易信息,应按逐个合格净额结算交易对手分别汇总在一行中填报在《第Ⅱ部分:交易账户证券融资交易表》的“1.合格净额结算交易(逐个交易对手填报)”中;情形二,对于与非合格净额结算交易对手的交易信息,应按逐笔交易信息将每笔交易填报在《第Ⅱ部分:交易账户证券融资交易表》的“2.非合格净额结算交易(逐笔交易填报)”。

填报机构可根据自身业务实际情况,增加插入行次,满足全面覆盖证券融资交易业务的要求。

证券融资交易风险缓释后风险暴露按照以下公式计量:)]}1()1([,0max{*fx c e H H C H E E --⨯-+⨯=1.合格净额结算交易(逐个交易对手填报)[A 交易对手名称]:是指填报机构在存在合格结算净额的情况下,按户计算交易账户的证券融资交易信用风险的每个交易对手的全称。

[B 缓释前风险暴露(E )]:是指填报机构在交易账户下的证券融资交易中,未来有可能形成填报机构表内资产的有价证券的票面价值或会计账面价值。

由于要计算这部分有价证券交易对手可能违约的信用风险,因此暂不考虑市场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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