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持股会计处理
交叉持股与会计处理规则
交叉持股与会计处理规则
交叉持股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彼此股份的情况。这种交叉持股关系常见于大型跨国公司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交叉持股既可以是公司间战略合作的一种方式,也可能是为了控制对方企业而进行的防御性投资。然而,对于交叉持股关系的会计处理规则,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交叉持股关系的会计处理规则并未明确规定。国际金融报告准则委员会(IFRIC)针对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13号(IFRS 13),并制定了一些指导原则。根据IFRS 13,交叉持股可以被视为联营企业或相关方交易。
如果交叉持股被视为联营企业,那么应按照联营企业会计处理的相关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根据这些准则,公司应根据其持股比例记录联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并披露相关信息。如果交叉持股被视为相关方交易,那么公司需要根据相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披露和会计处理。
在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规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持有对方公司的股份可以被视为控制,从而将对方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然而,该准则在定义何为控制时并未明确考虑交叉持股的情况。
因此,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在交叉持股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公司对交叉持股的目的是为了战略合作或
业务整合,并且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对方公司的能力,那么可以将对方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如果交叉持股仅仅是为了投资或获得资本回报,那么对方公司应被视为关联方,并根据相关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披露和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各
子公司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上述
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相互抵销),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或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可见,新准则对交叉持股的问题已经解决,它抵销的原
则和母公司抵销长期股权投资是一致的,没有采用库藏股法,是交互分配法——
来抵销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权益和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权益,即新准则采用的
是实体理论。
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合并处理:
交互分配法将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与其他同样拥有母公司股票的股东一视同仁,认为它们均有权获得母公司创造的利润。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一方面母公司要按持股比例取得子公司利润,另一方面子公司也有权按比例获取母公司利润。这就要求先采用交互分配法通过联立方程组对母子公司创造的利润进行分配,再据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下面举例加以说明:
甲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75%的股份。当时,乙公司的净资产为40000元,甲公司支付现金30000元。在此之前,乙公司曾以20000元取得甲公司10%的股份(采用成本法核算),当时甲公司的净资产为100000元。2010年甲、乙公司分别取得利润20000元和10000元。2010年1月1日和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所示(为简化说明,假设甲乙公司均无任何负债,年末不提取任何公积金):
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在交互分配法下,首先用联立方程组解出甲乙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利润:
交叉持股合并报表会计分录
交叉持股合并报表会计分录
在企业的股权投资中,交叉持股合并是一种常见的合并方式。当一家企业持有另一家企业的股权,并且这两家企业互相持有对方的股权时,就构成了交叉持股关系。交叉持股合并报表会计分录是记录这种合并过程的一种会计记录方式。
交叉持股合并报表会计分录的目的是记录交叉持股合并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账务事项,以便于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下面,我们将以某公司A与公司B的交叉持股合并为例,来详细说明交叉持股合并报表会计分录。
假设公司A持有公司B的股权,而公司B也持有公司A的股权。在交叉持股合并过程中,涉及到的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交易发生时的初始记录
在合并发生的当天,公司A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B股权计入投资账户。假设公司A以10万元购买了公司B的股权,那么公司A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公司B股权 1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2. 公司B的净资产调整
在交叉持股合并过程中,公司A需要将公司B的净资产调整为其公允价值。假设公司B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万元,而其账面净资产
为8万元。那么公司A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公司B股权差额 4万元
贷:投资收益 4万元
3. 公司A的净资产调整
同样地,公司B也需要将公司A的净资产调整为其公允价值。假设公司A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万元,而其账面净资产为10万元。那么公司B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公司A股权差额 5万元
贷:投资收益 5万元
4. 报表合并
在交叉持股合并完成后,公司A和公司B需要进行报表合并。合并后的报表中,公司A将包含公司B的净资产,而公司B将包含公司A的净资产。假设公司A为合并方,那么公司A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合并待处理事项 12万元
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会计处理刍议
化 现 象 的 基 础上 ,法 人 企 业 作 为稳 定 的 大 股 东 互 相 持 有 对 方 法 人 企 业 股 票从 而在 法人 股 东 间形 成 了一 种 长 期 而 稳 定 的 持 股 关 系 ” 。
1 / ( 0 /0 ) 元 股 1 01 0 。
、
母 子 公 司 交 叉 持股 的概 念和 形态
( ) 一 母子公 司交叉持股概 念 相互持股 又称交 叉持股 , 有学 者将之定义为 :两个以上 的公 司 , “ 基于特定 目的 , 互相持有对方所
Baidu Nhomakorabea
发行之股份 , 而形成企业法 人间相互持股 的现象 ”有 的学 者则认 ; 为 “ 指一家公司存 在控股股东 的公 司持有控股股东或者处于该股
这三种定义基本含义 一致 , 都是指企业法人互相投 资, 互相成为对
( ) 二 库藏股法
库藏 股法 是将子公 司持有母公司的股票视为
方的投资人而持有权益 。 在非股份公司类型的公 司和企业 中, 投资 人的出资不被称为“ 股份” 因此 它们之间和它 们与股份公 司之 间 ,
的相互投资不能称为 “ 相互持股 ”但 其本质与 股份公司之 间的相 , 互持股相 同 , 因此笔者都称之 为相互持股 。
公司交叉持股的会计后果案例分析
目录 Content
-
01
L公司概况
02
交叉持股的会计后果
03
案例分析结论
L公司交叉持股的会计后果案例分析
交叉持股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之间互相持有对方的股权,
形成一种相互关联的股权结构。这种股权结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投资者权益 等方面会产生复杂的影响。下面以L公司交叉持股的案例进行分析
范市场风险的发生
-
THANKS
第1部分
L公司概况
佛山广播电视大学 佛山社区大学
L公司概况
L公司是一家大型综合 性企业集团,旗下拥有 多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
其中,A公司和B公司是 L公司的两家主要子公 司,分别从事制造业和 金融服务业
A公司和B公司之间存在 交叉持股关系,A公司 持有B公司20%的股权, 同时B公司也持有A公司 20%的股权
交叉持股的会计后果
4. 资本运作风险
交叉持股还可能增加资本运作的 风险。例如,如果A公司和B公司 之间进行了一笔大额的交叉持股 交易,则可能会导致L公司的资 本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其经 营成果和投资者权益。此外,如 果其中一个子公司出现财务危机 ,则可能会影响到另一个子公司 的财务状况,进而影响到整个集 团的财务状况
第2部分
佛山广播电视大学 佛山社区大学
交叉持股的会计后果
子公司间交叉持股抵消分录
子公司间交叉持股抵消分录
1. 介绍
在企业集团中,子公司间的交易和关联是常见的现象。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子公司之间的关系,许多企业会选择通过交叉持股来实现利益的抵消。本文将详细介绍子公司间交叉持股抵消分录的概念、原因、实施方法以及会计处理。
2. 子公司间交叉持股的概念
子公司间交叉持股是指一个企业集团中的两个或多个子公司相互持有对方的股权。这种持股关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通过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进行间接持股。通过交叉持股,企业集团可以实现利益的抵消,降低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3. 子公司间交叉持股的原因
3.1 降低风险
通过交叉持股,子公司可以相互分享风险。当一个子公司遇到经营困难或风险时,其他子公司可以通过持有其股权来提供支持和帮助,减少对整个企业集团的冲击。
3.2 优化资源配置
子公司间交叉持股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通过互相持有股权,子公司可以更加灵活地调动各自的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
3.3 提高整体经济效益
交叉持股可以促进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实现整体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通过共同持股,子公司可以更好地协同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提高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4. 子公司间交叉持股的实施方法
子公司间交叉持股可以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两种方式实施。
4.1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是指一个子公司直接购买另一个子公司的股权。这种方式相对简单直接,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或者私募股权交易等方式进行。
4.2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是指通过其他子公司或母公司进行持股。在这种情况下,子公司可以通过母公司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或者其他关联公司进行间接持股。
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反向购买,被购买方的会计处理
第五节特殊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四、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
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母子公司有交互持股情形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与通常情况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
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利润分配或现金股利),应当进行抵销处理。子公司将所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冲销子公司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五、反向购买
(一)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
【手写板】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股权的方式进行的,通常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为购买方。但某些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在合并后被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所控制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但其为会计上的被收购方,该类企业合并通常称为“反向购买”。
上述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仅适用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法律上母公司在该项合并中形成的对法律上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应当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
交叉持股及中国的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的影响
什么是交叉持股及中国的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的影响
交叉持股
交叉持股是指在不同的企业之间互相参股,以达到某种特殊目的的现象。它的一个主要特征是,甲持有乙的股权;乙持有丙的股权;丙又持有甲的股权……,在牛市行情中,甲乙丙公司的资产都实现了增值,意味着它们所持有的别的公司股权也在升值,进而又刺激自身股价上涨,从而形成互动性上涨关系,也形成了泡沫性牛市机制。
之所以要讨论交叉持股的问题,是因为在目前的牛市里,这类群体的表现足以令我们不能等闲视之。
持股增值的根源是在适当的会计准则下,标的企业的资产价格膨胀所引起的资产重估。资产价格的膨胀则有两种原因,第一种是由中国目前的宏观经济所决定的———大量过剩资金滞留资产市场,使得房地产、股票等资产价格出现了大幅上涨。另外一种原因,则是被参股企业由于经营环境改善使得利润或资产大幅增值,从而使参股企业间接受益。说到底,股权增值是一个间接增值的过程,也是虚拟资产增值的最后一个环节,所有实体经济以及虚拟资产的增值最终都会反映到股权增值上来。因此,股权增值是泡沫最终产生的结果,它是最容易被无限放大的泡沫,当然它也是最虚弱的、最容易破灭的泡沫。
中国的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的影响
会计准则对于交叉持股或者参股企业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它决定了企业是以何种方式享受股权投资带来的收益。日本的会计准则决定了日本企业只能以分红和出售的形式享有这种投资收益,二级市场的波动不能直接体现在企业盈利中,中国在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之前也是这种情况。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大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少数股东更有动力监督企业良性发展,并且随着会计准则的更改,其限售股份的价值将体现在财务报表中,这就引发了股权投资重估的进程。
交叉持股合并报表会计分录
交叉持股合并报表会计分录
一、交叉持股概述
交叉持股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这种现象在企业集团内部或企业联盟中较为常见。交叉持股可以带来资源整合、降低融资成本等优势,但同时也可能导致报表复杂化、透明度降低等问题。因此,对交叉持股进行合并报表处理,有助于揭示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合并报表会计分录原理
合并报表会计分录是指将多个企业之间的投资关系、业务往来等因素进行整合,形成一个整体的企业财务报表。在合并报表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权益法原则:对子公司及其他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以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基准。
3.重要性原则:对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大的项目,应予以充分披露。
三、具体会计分录及处理方法
1.投资收益的处理:对于交叉持股企业之间的投资收益,应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即将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乘以持股比例,计入投资收益。
2.投资成本的处理:在合并报表过程中,需要对投资成本进行追溯调整,将其调整为账面价值。
3.内部交易的处理:对于企业集团内部之间的交易,应予以抵销,以避免重复计算。
4.负债的处理:在合并报表中,应将各企业的负债进行汇总,揭示企业的整体负债状况。
四、案例分析
假设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0%的股份,乙公司持有甲公司30%的股份。两家公司其他业务往来较多,需要进行合并报表处理。在合并报表中,需要将甲、乙公司的净利润、投资收益、负债等项目进行汇总,并按照权益法调整投资成本。
五、注意事项
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
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
交叉持股是指两个或多个公司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这种情况下,涉及的公司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因为它们持有对方的股份,决策权和影响力也相互交织在一起。交叉持股在企业间合作、战略联盟和产业集群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
在会计处理交叉持股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股权计量: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首先要确定股权的计量方法。一般来说,可以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计量。成本法是指按照购买股权时的成本进行计量,而权益法是指按照所持股权对应的权益份额进行计量。
2. 股息收入:交叉持股的公司在对方公司分红时,需要按照所持股权的比例获得相应的股息收入。在会计处理上,这些股息收入应当根据权益法计入投资收益或其他收益。
3. 利润分配:交叉持股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需要根据所持股权的比例来确定分配比例。在会计处理上,这些利润分配应当根据权益法计入投资收益或其他收益。
4. 关联交易:交叉持股的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即彼此之间进行的销售、采购、租赁等交易。在会计处理上,这些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进行相应的披露。
5. 转让股权:如果交叉持股的公司决定转让所持股权,会计处理上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转让收益或转让损失,并进行相应的会计确认。
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需要依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进行,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同时,还需要进行相应的披露,以便外部利益相关者了解交叉持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总的来说,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只有合理规范的会计处理,才能准确反映公司间的交叉持股关系,并为相关方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这样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管理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同发展。
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
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
作者:娄欣轩赵阅
来源:《财会学习》2011年第11期
一、交叉持股的概述
交叉持股是资本市场中较为常见的经济现象,是指两个公司直接或者变相直接相互持有对方的股权,继而相互成为对方股东的情形。
根据交叉持股的具体状况,基本可以分为五种类型:①单纯型,甲、乙公司互相持有对方的股份;②直线型,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的股份,乙公司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形成母子公司、子孙公司的关系,即垂直持股;③环状型,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份,乙公司持有丙公司股份、丙公司持有甲公司股份,构成环状持股结构;④网状型,参与交叉持股的公司,都与其他公司产生交叉持股关系,构成网状持股结构;⑤放射型,以一家公司为中心,分别与其他公司形成交叉持股关系,其他公司之间则不存在交叉持股。上述类型中,单纯型为基本类型,其余均由其演化而来。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的形式可能并不属于上述类型中的一种,很可能是上述类型的复合形态。不同类型的交叉持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所需考虑的因素有所不同,比如,单纯型、直线型和放射型,具有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形态。限于篇幅,本文主要讨论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股权投资核算的各自选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一)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则采用权益法核算。
C社丨交叉持股合并报表处理分析
C社丨交叉持股合并报表处理分析
常规的并表抵消等等其实很简单,并表最难的莫过于交叉持股,本篇将深入剖析揭开其面纱,也是对公号合并专题的有力补充。然而,实务情形繁多,本篇并不能全面覆盖,仅结合准则规定,通过部分案例,带大家入门其中的通用原理。1、交叉持股简介及法律相关规定。系母子公司互相持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持股。沪深交易所2019年4月修改股票上市规则,明确上市公司母子公司之间不得交叉持股。交叉持股最大的问题在于,同样一笔资金,A出资给B,B又以出资的形式返回A,导致投资虚增,股权不清晰。2、合并处理来看一下《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下面具体说明:(1)子公司持有母公司长投,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该处理准则背后的逻辑系,不承认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而是视为用子公司的钱对母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如此,子公司的钱出去了,母公司的库存股增加了。
比如甲公司控制A公司,比例80%,A持股甲,比例10%。那么,在甲合并层面:
A对甲的10%持股视为库存股。抵消分录:
借:库存股,贷:长期股权投资。
甲期间分红,分红收益也应当抵消。
借:投资收益,贷:利润分配—应付股东股利。
甲对A的80%长投,照常抵消:
借:A公司净资产
商誉(如有)
贷:长投
营业外收入(如有)
少数股东权益
A期间分红
A对甲分红,分红收益同样抵消。
借:投资收益,贷:利润分配—应付股东股利。
A对少数股东分红,分红收益抵消少数股东权益:
借:少数股东权益,贷:利润分配--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前述案例分析来源于财政部会计司2019年8月11日在财政部官网发布的题名《母子公司交叉持股合并处理方法研究》。补充完整案例资料:
【税会实务】浅议交叉持股的财务会计问题
【税会实务】浅议交叉持股的财务会计问题
一、相关概念
所谓交叉持股,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特定目的而相互持有对方所发行的股份,相互成为对方股东,形成企业法人间相互持股的现象。在现代集团公司中,交叉持股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其目的是以较少的资本来控制较大的资产。
企业集团成员之间交叉持股表现为两种情况:(1)子公司持有母公司部分股份,例如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份,为乙公司的母公司,而作为子公司的乙公司又持有甲公司20%的股份。(2)一个子公司持有另一子个公司的股份,例如,甲公司有A、B两个子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份。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讨论母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
二、公司间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利润分配的确定问题,即主要是解决合并净利润、少数股东净利润以及相对应的合并每股收益和少数股东每股权益的计算问题。在交叉持股情况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有库藏股法和交互分配法。
(一)库藏股法
库藏股法采用母公司理论,认为子公司所持有的母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在资产负债表中不应作为流通在外的股份来处理,应该看成是母公司通过控制的子公司而购回本公司的股票,而不是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因而忽视了子公司对母公司利润的分享,造成了少数股东利润的低估。例:2007年1月1日,甲公司购买乙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的80%。同
日,乙公司又购买甲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的10%。2007年度,甲公司本身营业净利润(不包括对乙公司的投资收益)为60000元,乙公司本身营业净利润(不包括对甲公司的投资收益)为10000元。两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均是1000股。(假定不考虑甲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及所得税问题)。
【会计实操经验】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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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方式
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
母子公司有交互持股情形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与通常情况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东奥中级职称编辑“娜写年华”发布。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当按照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利润分配或现金股利),应当进行抵销处理。子公司将所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同时冲销子公司累计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
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会计处理
公 司持 有 乙 公 司 股 份 , 乙公 司 持 有 丙 公 司股 的情 况 下 , 常 母 公 司对 子 公 司是 绝 对 控 制 确 认 , 何 抵 销 母 公司 长期 股 权 投 资 和子 通 即如 份 、 公 司 持 有 甲公 司 股 份 , 成 环 状 持 股 的, 公 司持 有 母 公 司的股 权 是 母 公 司股 权 公 司的所 有 者 权 益 , 何 计 算 处 理 合 并 净 利 丙 构 子 如
济 现 象 , 指两 个 公 司直 接 或 者 变 相 直 接 相 核 算 。 资 企 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同控 制 表 的考 虑 , 笔 者 认 为 , 据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是 投 但 根 互 持 有 对 方 的 股 权 , 而 相 互 成 为对 方 股 东 或 重 大 影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则采 用 权 益 法 原 则, 公 司对 母 公 司的股 权 投 资 核 算 方 法 继 子 的情 形 。 根 据 交 叉 持 股 的具 体 状 况 , 本 可 以分 基 核算。 应 采 用成 本 法 , 而无 需 考 虑 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交叉持股合并报表会计分录
交叉持股合并报表会计分录
摘要:
一、交叉持股的定义与背景
二、交叉持股合并报表的会计分录
1.投资收益的确认
2.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
3.资本公积的调整
4.未分配利润的调整
三、会计分录的实际应用案例
四、会计分录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五、我国对交叉持股的监管政策
正文:
交叉持股是指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股权,形成一种股权相互关联的现象。这种现象在现代企业中普遍存在,尤其在股权投资、企业集团和关联公司之间。交叉持股使得企业在经济利益和经营决策上相互关联,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对交叉持股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收益的确认:投资收益主要包括股息收入和股票升值收益。在确认投资收益时,需要将收到的股息收入和实现的股票升值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长期投资,包括对
其他企业的股权投资。在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时,需要将投资的初始成本、后续投资和投资收益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
3.资本公积的调整:资本公积是指企业除股本以外的净资产。在交叉持股合并报表中,需要对资本公积进行调整,以反映企业真实的资本结构。
4.未分配利润的调整: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实现的净利润,尚未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对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以反映企业真实的盈利能力。
以下是一个实际应用案例:
假设公司A 和公司B 相互持有对方20% 的股权,双方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2021 年,公司A 实现净利润100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B 的投资收益20 万元;公司B 实现净利润50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A 的投资收益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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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会计处理刍议
交叉持股就是两个以上的公司,基于特定的目的相互持有对方所发行的股票,而形成企业法人之间相互持股的现象。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的主要目的是按照母公司的意愿来支配股价,稳定不正常的股价或者防止不正常的股价操纵。在会计处理上,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面临的主要是利润分配以及有表决权资本的确定问题,即主要是解决合并净利润、少数股东净利润以及相对应的合并每股收益和少数股东每股权益的计算问题。
1.母公司与子公司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
在存在投资关系的两个公司之间,投资方根据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情况可以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来进行核算。对交叉持股的两个公司来讲,如果把双向的投资关系细化,则采用的会计方法集可能是(成本法,权益法)、(权益法,成本法)、(权益法,权益法)和(成本法,成本法)。到目前为止,我国学者研究的交叉持股方法实际上的理论前提是双方对对方均有重大影响,权益法是将各自的净利润进行循环分配的理论基础。而对于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理论上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核算方法应该是权益法,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应采取成本法。原因有三个:首先,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是绝对的,即使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股票也是母公司控制的结果,是得到母公司授权的行为。如果排除子公司恶意收购母公司这种特殊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是绝对的。其次,母子公司之间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而报表的编制者是母公司,编制的条件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取
权益法。最后,虽然我国法律还没有有关母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的规定,但是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子公司所持有的母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一般都没有表决权,我国学者研究的理论结果也是要限制子公司对母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表决权。
2.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持股会计处理应满足的条件。
母子公司在存在交叉持股关系时,子公司持有母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无论是根据契约理论还是剩余收益理论,子公司的少数股权除了对子公司的利润有要求权外,还对母公司的收益有要求权,所以与不存在交叉持股关系时相比:
(1)子公司的少数股权应该拥有更多的利润要求权,因为多数股权与少数股权对利润控制的基数不变,即为母子公司双方的净利润之和。
(2)在(1)的基础上推出:子公司的多数股权可以行使要求权的利润即母公司合并净利润,应该小于没有交叉持股时的合并净利润。
正如单向的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资的关系一样,母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通过编制抵销分录使得列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利润总数为母子公司双方的利润和。实务中采取的母公司理论使得合并净利润等于母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投资收益后的净利润。
(3)由(2)可知,合并净利润等于母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投资收益后的净利润。
总体而言,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会计处理方法应该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但也仅是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
3.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持股会计处理的两种方法及结果比较。
交叉持股在会计处理上的特点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确定的净利润要受到对方确认的净利润的影响,形成无限次的利润分配格局。针对这一特点,会计处理在理论上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我国学者研究的交互分配法。交叉持股态势中投资一方的利润会被双方无限次地分配下去,会带来双方利润的放大的乘数效应,夸大了彼此的利润。如:A公司和B公司交叉持股,A公司对B公司的投资占B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为β,B公司对A公司的投资占A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为α,A公司的初始利润为L1,B公司的初始利润为L2,则对A公司初始利润的循环分配结果是A公司和B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之和为L1×(α+αβ)÷(1-αβ),具有放大的乘数效应,虚增了双方的净利润。特别是在研究母子公司利润分配时,放大的乘数效应无法满足第三个条件,所以夸大双方净利润的循环分配方法在解决母子公司交叉持股问题时有不可克服的缺点。第二种是采用联立方程组的方法。因其避免了放大的乘数效应,所以本文以其为研究方法,而对方法的选择是基于方法本身的科学性、简单性以及要满足前面论述的三个条件。现在国外的主要研究方法有库藏股法和传统法,所以本文主要研究这两种方法,现举例如下:
(P代表母公司,S代表子公司;箭头代表持股方向,旁边的数字代表相应的持股比例;框中左上方的金额代表本年度所创造利润,右下方的数字代表企业集团外的股东分别持有的股份比例;两个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均是1000股)
库藏股法是美国会计学会(AAA)和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所推崇的方法,认为子公司所持有的母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在资产负债表中不应作为流通在外的股份来处理,应该看成是母公司借控制的子公司而购回本公司的股票,而不是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因而不涉及利润分配问题。其方法同不存在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时的情况是一样的。
合并净利润=P公司净利润+对S公司净利润分享部分=30000+10000×0.9=39000(元);合并每股收益=39000÷800=48.75(元);少数股东利润=S公司净利润×0.1=10000×0.1=1000(元);少数股东每股收益=1000÷100=10(元)。库藏股法完全采用母公司理论,忽视了少数股权对母公司利润的分享,造成了少数股权利润的低估。在本例中,母公司采取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为9000元,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子公司采取成本法,所以合并净利润为39000元,而少数股东权益仅为1000元。
库藏股法建立的基础相当于只承认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行为,所以在计算结果上除了合并每股收益外,其余的与不存在交叉持股时的计算结果是相同的。库藏股法不符合前面设定的第一个条件和第二个条件,忽视了交叉持股对利润分享的影响。另
外,在计算库藏股股数时将子公司持有的200股全部作为库藏股,其中包括少数股权相对拥有的20股,构成了少数股权低估的另一个原因。虽然库藏股法简化了交叉持股问题的会计处理,但是与经济实质不符。
传统法是美国实务界采用较多的一种针对交叉持股的利润分配方法,即以建立联立方程组的形式计算母子公司各自对对方利润的分享和要求权,并将重复计算的部分扣除,是计算交叉持股利润分配的相对科学的方法。与库藏股法相比有三点不同:首先,传统法下承认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行为,在对母子公司各自利润进行分配时考虑少数股权对母公司净利润的要求权;其次,传统法下母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数与库藏股法下计算的结果相同,均是800股,这不是对少数股权的低估,而是平等对待少数股权和母公司的结果;最后,库藏股法的理论基础是母公司理论,而传统法的理论基础是主体理论。从根本上说,传统法与库藏股法的不同体现在对子公司关于母公司投资的定位上,库藏股法完全忽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事实投资,而传统法则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同等对待。具体计算如下:
设P代表没有计算对子公司利润分享部分的母公司净利润与母公司对子公司净利润分享部分之和;S代表没有计算对母公司利润分享部分的子公司净利润与子公司对母公司净利润分享部分之和。
联立方程组为:P=30000+0.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