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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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调整并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2022年药品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做好支付范围调整《2022年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

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

各地要严格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

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将本次调整中新增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出的药品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并及时在智能监管子系统中进行维护,加强基金监管。

二、规范支付标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其自付比例和报销比例。

对于竞价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

鼓励各地医保部门开展探索,优先将竞价药品通用名下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品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配备范围,支持临床优先使用,减轻患者负担。

协议有效期内,若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存在《2022年药品目录》未载明的规格需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应由企业向国家医保局提出申请,国家医保局将根据协议条款确定支付标准后,在全国执行。

协议期内如有与谈判药品同通用名的药品上市,其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

1、最新版国家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凡例)

1、最新版国家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凡例)
5 包括的品种见下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四、 限定支付范围 (十二)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药品目录》 内药品所 发生的费用, 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或住院医嘱, 参保患者自 行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 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 儿童
的限定支付范围、 规格及支付标准, 支付标准包括医保基金 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 (十五) “备注” 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 的药品, 是 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 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 生
7 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十六) “备注” 一栏标为“限生育保险” 的药品, 是 生育保险基金可以支付的药品,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发生的与 生育有关的费用时也可支付。 (十七) 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方案内的药品, 不属于国 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治疗艾滋病时, 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 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 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十八) 参保人员使用西药部分第 254-266 号“胃肠外 营养剂” , 需经营养风险筛查, 明确具有营养风险时可予支 付。 消化道有功能患者使用时不予支付。 (十九) 参保人员使用西药部分“肠内营养剂” 第 1206-1219 号, 需经营养风险筛查, 明确具有营养风险, 且 应为不能经正常饮食补充足够营养的重症住院患者时方予 支付。 (十九) 中药饮片部分标注“□” 的指单独使用时不予 支付, 且全部由这些饮片组成的处方也不予支付。 五、 其他 (二十) 中成药部分药品处方中含有的“麝香” 是指人 工麝香, “牛黄” 是指人工牛黄。 含天然麝香、 天然牛黄、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XJ05A
直接作用的抗病毒药
XJ05AF
核苷及核苷酸逆转录酶抑制剂

33
丙酚替诺福韦
口服常释剂型
17.98元(25mg/片)
限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XJ05AP
用于治疗HCV感染的抗病毒药物

34
艾尔巴韦格拉瑞韦
口服常释剂型
*
限经HCV基因分型检测确诊为基因1b型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
XL01X
其他抗肿瘤药
XL01XC
单克隆抗体

41
西妥昔单抗
注射剂
1295元(100mg(20ml)/瓶)
限RAS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2
贝伐珠单抗
注射剂
*
限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或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3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XB
血液和造血器官药
XB01
抗血栓形成药
XB01A
抗血栓形成药
XB01AC
血小板凝聚抑制剂,肝素除外

12
司来帕格
口服常释剂型
*
限WHO功能分级II级-III级的肺动脉高压(WHO第1组)的患者。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XB01AD
酶类

13
4.36元(10mg/片)
限二线用药。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9
恩格列净
口服常释剂型
*
限二线用药。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修订内容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修订内容

46 托拉塞米
注射剂 限需迅速利尿或不能口服利尿剂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47 七叶皂苷 48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 49 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
50 替米沙坦氨氯地平
注射剂 限脑水肿的二线治疗,支付不超过10天
支付不超过10天
口服常释剂型 限对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治疗不能耐受的患者
限对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治疗不能耐受或疗效不佳 口服常释剂型 的患者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修订内容
序号
药品名称
1 多潘立酮
2 格拉司琼
3 托烷司琼
4 促肝细胞生长素
5 多烯磷脂酰胆碱
6 复方甘草甜素(复方甘草酸苷)
7 甘草酸二铵
8 谷胱甘肽
9 还原型谷胱甘肽(谷胱甘肽)
10 门冬氨酸鸟氨酸
11 水飞蓟素
12 异甘草酸镁
13 蒙脱石
颗粒剂
限夜盲症、儿童佝偻病 限有硒缺乏检验证据的患者 限儿童佝偻病
注射剂 限与肠外营养药物配合使用时支付,单独使用不予支付
口服常释剂型 限慢性肾功能衰竭所致的高磷血症
限高磷血症
限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淤积患者或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 口服常释剂型 患者
注射剂
限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淤积或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且 无法口服的患者
14 洛哌丁胺
15 重组赖脯胰鸟素
16 重组甘精胰鸟素
17
利格列汀二甲双胍Ⅰ 利格列汀二甲双胍Ⅱ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Ⅰ 18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Ⅱ
沙格列汀二甲双弧Ⅰ 19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Ⅱ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Ⅲ
20 阿格列汀
21 利格列汀
剂型
2022年目录备注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一、凡例二、西药部分三、中成药部分四、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五、中药饮片部分凡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

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范围参照本目录执行。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和中药饮片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

其中西药部分1279个,中成药1316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48个(含西药43个、中成药5个),共计2643个。

(二)西药、中成药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分甲乙类管理,西药甲类药品398个,中成药甲类药品24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

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按照乙类支付。

(三)中药饮片部分除列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品种892个外,同时列出了不得纳入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

(四)《药品目录》包括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6个;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五)药品分类上西药品种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中药饮片按中文笔画数排序。

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

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六)西药、中成药、谈判品种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

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

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七)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

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一、前言本文档是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法律法规制定的药品目录,旨在规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内的医药服务。

本目录内容详细,包括药品分类、药品清单以及相应的报销政策。

二、药品分类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用途,本目录将药品分为以下几类:1:西药: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等。

2:中成药:中药的制剂形式,如丸剂、片剂、颗粒剂等。

3:中药材:指采用植物、动物等自然物质作为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药材。

4:中药饮片:指以中草药为原料经过破碎、粉碎、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片剂。

三、药品清单1:西药清单:(此处依次列出西药清单的内容,包括通用名、规格、剂型、生产企业等信息):::2:中成药清单:(此处依次列出中成药清单的内容,包括通用名、规格、剂型、生产企业等信息):::3:中药材清单:(此处依次列出中药材清单的内容,包括药材名称、性味、功效、用法用量等信息):::四、报销政策本目录规定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对药品的相关报销政策,具体内容如下:1:西药报销政策:(此处列出西药的报销范围、比例、限制条件等信息):::2:中成药报销政策:(此处列出中成药的报销范围、比例、限制条件等信息):::3:中药饮片报销政策:(此处列出中药饮片的报销范围、比例、限制条件等信息):::附件:1:附件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附表一2:附件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附表二:::法律名词及注释: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指国家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

2:工伤保险:指对在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致伤、致病的职工,提供医疗、康复、护理等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3:生育保险:指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提供医疗、护理等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药品名称
第 5 页
序号 医保编号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95 197 198 201 202 203 209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2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清咳平喘颗粒 矽肺宁片 小儿金丹片 止嗽化痰颗粒(胶囊、丸) 珠珀猴枣散 养阴清肺丸 蛤蚧定喘丸 海珠喘息定片 喘可治注射液 丹葶肺心颗粒 定喘膏 复方川贝精胶囊 固本咳喘胶囊 固肾定喘丸 黑锡丹 咳喘宁合剂(胶囊) 三拗片 小儿肺咳颗粒 止喘灵口服液(注射液) 安宫牛黄丸 紫雪(颗粒、胶囊) 安脑丸(片) 瓜霜退热灵胶囊 局方至宝丸 速效牛黄丸 万氏牛黄清心丸(片)
药品名称
第 10 页
序号 医保编号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372 373 374 375 376 377 378 379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385 386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394 395 396 脑脉泰胶囊 脑心通丸(胶囊、片) 诺迪康口服液 芪参胶囊 芪参益气滴丸 肾衰宁颗粒(胶囊、片) 舒心口服液 消栓颗粒(肠溶胶囊) 心悦胶囊 养心氏片 益心丸(颗粒、胶囊) 益心舒丸(颗粒、胶囊、片) 愈心痛胶囊 地奥心血康胶囊(颗粒、片) 薯蓣皂苷片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版),医保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版),医保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版),医保目录
西药部分
1 抗微生物药物
2 抗寄生虫病药物
3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物
4 镇痛药物
5 麻醉用药物
6 维生素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物
7 营养治疗药物8 激素及调节内分泌
功能药物
9 调节免疫功能药物
10 抗肿瘤药物11 抗变态反应药物 12 神经系统用药物
13 治疗精神障碍药物14 呼吸系统药物15 消化系统药物
16 循环系统药物17 泌尿系统药物18 血液系统药物
19 调节水、电解质及酸
碱平衡药物
20 专科特殊用药物 21 解毒药物
22 诊断用药物23 生物制品
中成药部分
1 内科用药
2 外科用药
3 肿瘤用药
4 妇科用药
5 眼科用药
6 耳鼻喉科用药
7 骨伤科用药
8 皮肤科用药
9 民族药
中药饮片
1 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2单味使用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

2017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2017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精心整理凡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

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

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ATC),1.西药部分第101号“短效胰岛素类似物”包括:赖脯胰岛素、重组赖脯胰岛素、门冬胰岛素、谷赖胰岛素。

2.西药部分第104号“人中效胰岛素”包括: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

3.西药部分第106号“普通胰岛素预混”包括:精蛋白锌胰岛素(30R)、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预混30R)、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40/60)、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50/50)、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30/70)、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预混30/70)、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预混50R)、50/50混合重组人胰岛素、30/70混合重组人胰岛素。

4.西药部分第107号“胰岛素类似物预混”包括:门冬胰岛素50、门冬胰岛素30、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25R)、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50R)。

5.西药部分第110号“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包括:甘精胰岛素、重组甘精胰岛素和地特胰岛素。

6.西药部分第158号“缓解消化道不适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包括的品种见下表:7.西药部分第712号“抗艾滋病用药”是指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方案内的药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02.21•【文号】人社部发〔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医保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印发以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目录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医保用药管理,对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维护基金平稳运行、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疗服务和药品生产技术进步和创新,逐步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我部组织专家进行药品评审,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药品目录支付规定。

《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四部分。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括了中成药和民族药,中药饮片部分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饮片。

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及目录外中药饮片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药物、抗疟药物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在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说明

凡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一、目录构成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二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二、编排与分类三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三、名称与剂型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合并归类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归并..七药品目录收载的药品不区分商品名、规格或生产厂家..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品目录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酸根或盐基不同的西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八“备注”栏标有“◇”的药品;因其组成和适应症类似而进行了归类;所标注的名称为一类药品的统称..具体如下:1.西药部分第101号“短效胰岛素类似物”包括:赖脯胰岛素、重组赖脯胰岛素、门冬胰岛素、谷赖胰岛素..2.西药部分第104号“人中效胰岛素”包括: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3.西药部分第106号“普通胰岛素预混”包括:精蛋白锌胰岛素30R、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预混30R、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40/60、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50/50、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30/70、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预混30/70、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预混50R、50/50混合重组人胰岛素、30/70混合重组人胰岛素..4.西药部分第107号“胰岛素类似物预混”包括:门冬胰岛素50、门冬胰岛素30、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25R、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50R..5.西药部分第110号“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包括:甘精胰岛素、重组甘精胰岛素和地特胰岛素..6.西药部分第158号“缓解消化道不适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包括的品种见下表:7.8.西药部分第912号“动物骨多肽制剂”包括:骨肽、骨肽Ⅰ、鹿瓜多肽和骨瓜提取物..9.西药部分第1097号“青蒿素类药物”是指卫生部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中所列的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处方制剂、联合用药的药物和青蒿素类药物注射剂..10.西药部分第1166号“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包括的品种见下表:11.营养剂粉剂、肠内营养混悬液ⅡTP、肠内营养混悬液TPSPA、肠内营养混悬液TP-MCT、肠内营养乳剂TP-HE、肠内营养乳剂TPF-T、肠内营养混悬液TPF-FOS、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M、肠内营养乳剂TPF-D、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肠内营养乳剂TPF、肠内营养混悬液TPF、肠内营养乳剂TP、肠内营养混悬液TP、肠内营养粉剂TP、肠内营养混悬液SP..12.中成药部分第360号“虫草菌发酵制剂”包括:百令片、百令胶囊、金水宝片、金水宝胶囊、宁心宝胶囊、至灵胶囊..13.中成药部分第466号“薯蓣皂苷口服制剂”包括:地奥心血康片、地奥心血康颗粒、地奥心血康软胶囊、薯蓣皂苷片..14.中成药部分第510号“三七皂苷注射制剂”包括:血塞通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注射用血栓通冻干..15.中成药部分第515号的“灯盏注射制剂”包括:灯盏细辛注射液、灯盏花素注射液、注射用灯盏花素..16.中成药部分第523号“三七皂苷口服制剂”包括:三七通舒胶囊、血塞通片、血塞通胶囊、血塞通颗粒、血塞通软胶囊、血栓通胶囊..17.中成药部分第533号的“银杏叶口服制剂”包括:银杏叶滴丸、银杏叶胶囊、银杏叶颗粒、银杏叶口服液、银杏叶片、银杏叶丸、银杏叶提取物滴剂、银杏叶提取物片、银杏酮酯滴丸、银杏酮酯胶囊、银杏酮酯颗粒、银杏酮酯片、银杏酮酯分散片、杏灵分散片、银杏蜜环口服溶液..18.中成药部分第534号“银杏叶注射制剂”包括:银杏达莫注射液、银杏叶注射液、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银杏叶提取物、舒血宁注射液..19.中成药部分第772号的“复方红曲口服制剂”包括:血脂康片、脂必妥片、脂必妥胶囊、脂必泰胶囊..20.中成药部分第1099号的“狗皮膏制剂”包括:狗皮膏、狗皮膏改进型、精制狗皮膏、新型狗皮膏..四、限定支付范围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或住院医嘱;参保患者自行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儿童或有临床证据证明为智力障碍的成人参保人员;由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使用与目录药品名称和剂型相同的非处方药品发生的费用;可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十“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规定了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经办机构在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1.“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2.“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3.“备注”一栏标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4.“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及症状、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适应症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合理用药..5.“备注”一栏标注了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内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证据..十一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方案内的药品;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治疗艾滋病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十二参保人员使用西药部分第234-247号“胃肠外营养液”、第262号“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剂”、第1257号“肠内营养剂”;需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时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使用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疗法时;消化道有功能的患者应首先选用肠内营养剂..五、其他十三中成药部分药品处方中含有的“麝香”是指人工麝香;“牛黄”是指人工牛黄、体内培植牛黄和体外培育牛黄..。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谈判品种)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谈判品种)
注射剂
1998元(100mg(4ml)/
瓶)
限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或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13
尼妥珠单抗
注射剂
1700元(10ml:
50mg/瓶)
限与放疗联合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阳性的Ⅲ/Ⅳ期鼻咽癌。

14
西妥昔单抗
注射剂
1295元(100mg/20ml)/瓶
限RAS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20-30%伴多系发育异常的治疗。
XL01X
其他抗肿瘤药
XL01XC
单克隆抗体

11
曲妥珠单抗
注射剂
7600元(440mg(20ml)/ 瓶)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HER2阳性的乳腺癌手术后患者,支付不超过12个月。2.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3.HER2阳性的晚期转移性胃癌。

12
贝伐珠单抗

7
奥曲肽
微球注射剂
7911元(30mg/瓶)
5800元(20mg/瓶)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按说明书用药。
XJ
全身用抗感染药
XJ01
全身用抗菌药
XJ01X
其他抗菌药
XJ01XD
咪唑衍生物

8
吗啉硝唑氯化钠
注射剂
106元(100ml:500mg吗啉硝唑和900mg氯化钠
/瓶)
限二线用药。
XJ02
XL01XE
蛋白激酶抑制剂

15
厄洛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195元(150mg/片)
142.97元(100mg/片)
限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8.20•【文号】医保发〔2019〕46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正文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规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调整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

《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

《药品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药饮片五部分。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规范、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西药部分包括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部分包含了中成药和民族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包括了尚处于谈判协议有效期内的药品;中药饮片部分包括医保基金予以支付的饮片范围以及地方不得调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饮片范围。

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药品目录》对部分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进行了限定。

现将《药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支付管理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统筹协调,逐步推进省域范围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管理政策趋向统一。

对有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目录新准入药品,以及有仿制药的协议到期谈判药品,医疗保障部门原则上按照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价格水平对原研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制定统一的支付标准。

202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2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法莫替丁
注射剂
雷尼替丁
口服常释剂型
雷尼替丁
注射剂
奥美拉唑
口服常释剂型
麟美拉唑(艾司奥美 口服常释剂型
拉唑) 麟難唑(艾司奥難
注射剂
唑) 艾普拉唑
口服常释剂型
奥美拉唑
注射剂
兰索拉唑 兰索拉唑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雷贝拉唑 泮托拉唑 泮托拉唑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吉法酯 硫糖铝 硫糖铝 硫糖铝 瑞巴派特 替普瑞酮 匹维溴铵 二甲硅油 二甲硅油 二甲硅油 西甲硅油 间苯三酚 曲美布汀 罂粟碱 罂粟碱 阿托品 阿托品
注射剂
医保无限制。
0%
多潘立酮
口服常释剂型 医保无限制。
0%
甲氧氯普胺
口服常释剂型 医保无限制。
0%
甲氧氯普胺
注射剂
医保无限制。
0%
莫沙必利
口服常释剂型 医保无限制。
0%
多潘立酮
口服液体剂
限儿童或吞咽困难患者
5%
溴米那普鲁卡因
注射剂
医保无限制。
5%
伊托必利
口服常释剂型 医保无限制。
5%
昂丹司琼
口服常释剂型 医保无限制。
5%
复方甘草甜素(复方 口服常释剂型 医保无限制。
5%
甘草酸苷) 复方甘草甜素(复方
注射剂
限肝功能衰竭或无法使用甘 草酸口服制剂的 5%
甘草酸苷)
患者
甘草酸二铵
口服常释剂型 医保无限制。
0%
甘草酸二铵
注射剂
限肝功能衰竭或无法使用甘 草酸口服制剂的 0%
患者
谷胱甘肽
口服常释剂型 限肝功能衰竭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版)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西药甲类
一、西药部分

1 抗微生物药物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甲类 1 2 5 6 7 8 9 13 21 22 24 26 ★(26) 34 35 48 49 55 56 57 58 60 青霉素 青霉素V 苯唑西林 氯唑西林 阿莫西林 氨苄西林 哌拉西林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头孢氨苄 头孢拉定 头孢唑林 头孢呋辛 头孢呋辛 头孢噻肟 头孢曲松 阿米卡星 庆大霉素 氯霉素 多西环素 四环素 土霉素 阿奇霉素 Benzylpenicillin Phenoxymethylpenicillin Oxacillin Cloxacillin Amoxicillin Ampicillin Piperacillin Amoxicillin and Clavulanate Cefalexin Cefradine Cefazolin Cefuroxime Cefuroxime Cefotaxime Ceftriaxone Amikacin Gentamicin Chloramphenicol Doxycycline Tetracycline Oxytetracycline Azithromycin Erythromycin Erythromycin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颗粒剂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颗粒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注射剂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常释剂型 颗粒剂 口服常释剂型 注射剂

国家目 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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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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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凡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简称《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标准。

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药品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

“凡例”是对《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分类与编号、名称与剂型、备注等内容的解释和说明,是《药品目录》的组成部分,其内容与目录正文具有同等政策约束力。

一、目录构成
(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

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二)《药品目录》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分甲、乙类。

二、编排与分类
(三)药品分类及分类代码执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行业标准。

药品分类西药主要依据解剖-治疗-化学分类(ATC),中成药主要依据功能主治分类。

临床具有多种治疗用途的药品,选择其主要治疗用途分类。

临床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四)西药、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

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

药品排列顺序及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三、名称与剂型
(五)除在“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外,西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未包括命名中的盐基、酸根部分,剂型单列。

中成药名称采用中文通用名,剂型不单列。

为使编排简洁,在甲乙分类、给药途径、备注相同的情况下,同一通用名称下的不同剂型并列,其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六)西药剂型在《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基础上合并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药品目录》标注的为准。

合并归类的剂型所包含的具体剂型见下表:
囊剂是指硬胶囊,不含软胶囊;其他剂型没有归并。

(七)《药品目录》收载的药品不区分商品名、规格或生产厂家。

通用名称中主要化学成分部分与《药品目录》中的名称一致且剂型相同,而酸根或盐基不同的西药,属于《药品目录》的药品。

(八)“备注”栏标有“◇”的药品,因其组成和适应症类似而进行了归类,所标注的名称为一类药品的统称。

具体如下:
1.西药部分第101号“短效胰岛素类似物”包括:赖脯胰岛素、重组赖脯胰岛素、门冬胰岛素、谷赖胰岛素。

2.西药部分第104号“人中效胰岛素”包括: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

3.西药部分第106号“普通胰岛素预混”包括:精蛋白锌胰岛素(30R)、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预混30R)、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40/60)、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50/50)、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30/70)、精蛋
白重组人胰岛素(预混30/70)、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预混50R)、50/50混合重组人胰岛素、30/70混合重组人胰岛素。

4.西药部分第107号“胰岛素类似物预混”包括:门冬胰岛素50、门冬胰岛素30、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25R)、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50R)。

5.西药部分第110号“长效胰岛素类似物”包括:甘精胰岛素、重组甘精胰岛素和地特胰岛素。

6.西药部分第158号“缓解消化道不适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包括的品种见下表:
7.
8.西药部分第912号“动物骨多肽制剂”包括:骨肽、骨肽(Ⅰ)、鹿瓜多肽和骨瓜提取物。

9.西药部分第1097号“青蒿素类药物”是指卫生部《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中所列的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处方制剂、联合用药的药物和青蒿素类药物注射剂。

10.西药部分第1166号“缓解感冒症状的复方OTC制剂”包括的品种见下表:
11.
剂(AA)、短肽型肠内营养剂、整蛋白型肠内营养剂(粉剂)、肠内营养混悬液Ⅱ(TP)、肠内营养混悬液(TPSPA)、肠内营养混悬液(TP-MCT)、肠内营养乳剂(TP-HE)、肠内营养乳剂(TPF-T)、肠内营养混悬液(TPF-FOS)、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M)、肠内营养乳剂(TPF-D)、肠内营养混悬液(TPF-D)、肠内营养乳剂(TPF)、肠内营养混悬液(TPF)、肠内营养乳剂(TP)、肠内营养混悬液(TP)、肠内营养粉剂(TP)、肠内营养混悬液(SP)。

12.中成药部分第360号“虫草菌发酵制剂”包括:百令片、百令胶囊、金水宝片、金水宝胶囊、宁心宝胶囊、至灵胶囊。

13.中成药部分第466号“薯蓣皂苷口服制剂”包括:地奥心血康片、地奥心血康颗粒、地奥心血康软胶囊、薯蓣皂苷片。

14.中成药部分第510号“三七皂苷注射制剂”包括:血塞通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15.中成药部分第515号的“灯盏注射制剂”包括:灯盏细辛注射液、灯盏花素注射液、注射用灯盏花素。

16.中成药部分第523号“三七皂苷口服制剂”包括:三七通舒胶囊、血塞通片、血塞通胶囊、血塞通颗粒、血塞通软胶囊、血栓通胶囊。

17.中成药部分第533号的“银杏叶口服制剂”包括:银杏叶滴丸、银杏叶胶囊、银杏叶颗粒、银杏叶口服液、银杏叶片、银杏叶丸、银杏叶提取物滴剂、银杏叶提取物片、银杏酮酯滴丸、银杏酮酯胶囊、银杏酮酯颗粒、银杏酮酯片、银杏酮酯分散片、杏灵分散片、银杏蜜环口服溶液。

18.中成药部分第534号“银杏叶注射制剂”包括:银杏达莫注射液、银杏叶注射液、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银杏叶提取物、舒血宁注射液。

19.中成药部分第772号的“复方红曲口服制剂”包括:血脂康片、脂必妥片、脂必妥胶囊、脂必泰胶囊。

20.中成药部分第1099号的“狗皮膏制剂”包括:狗皮膏、狗皮膏(改进型)、精制狗皮膏、新型狗皮膏。

四、限定支付范围
(九)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或住院医嘱,参保患者自行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

儿童或有临床证据证明为智力障碍的成人参保人员,由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使用与目录药品名称和剂型相同的非处方药品发生的费用,可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十)“备注”栏中对部分药品规定了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药品费用,可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

经办机构在支付费用前,应核查相关证据。

1.“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是参保人员住院使用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使用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药品。

2.“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备注”一栏标为“限生育保险”的药品,是仅限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备注”一栏标注了适应症的药品,是指参保人员出现适应症限定范围情况并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及症状、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使用该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支付。

适应症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合理用药。

5.“备注”一栏标注了二线用药的药品,支付时应有使用《药品目录》内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证据。

(十一)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方案内的药品,不属于国家免费治疗艾滋病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治疗艾滋病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和抗血吸虫病药物,不属于国家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参保人员使用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十二)参保人员使用西药部分第234-247号“胃肠外营养液”、第262号“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剂”、第1257号“肠内营养剂”,需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时方可按规定支付费用。

使用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疗法时,消化道有功能的患者应首先选用肠内营养剂。

五、其他
(十三)中成药部分药品处方中含有的“麝香”是指人工麝香,“牛黄”是指人工牛黄、体内培植牛黄和体外培育牛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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