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经济学基础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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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想报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定想知道“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吧。
详情查看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的资料,希望能帮到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和承销商在发行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意向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采取任何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进行与股票发行相关的推介活动,也不得通过其他利益关联方或委托他人等方式进行相关活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时,向公众投资者提供的发行人信息的内容及完整性应与向网下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保持一致。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推介过程中不得夸大宣传,或以虚假广告等不正当手段诱导、误导投资者,不得披露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
承销商应当保留推介、定价、配售等承销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至少3年并存档备查,包括推介宣传材料、路演现场录音等,如实、全面反映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将发行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并置备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场所,供公众查阅。
发行人披露的招股意向书除不含发行价格、筹资金额以外,其内容与格式应当与招股说明书一致,并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和承销过程中公开披露的五类信息:(1)招股意向书刊登首日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发行定价方式、定价程序、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股票配售原则、配售方式、有效报价的确定方式、中止发行安排、发行时间安排和路演推介相关安排等信息;发行人股东拟老股转让的,还应披露预计老股转让的数量上限,老股转让股东名称及各自转让老股数量,并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及博弈分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及博弈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5688bccbbd64783e08122b09.png)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及博弈分析信息披露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完善与经济学理论密切相关。
按照经济学关于理性人的假定,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博弈中的参与者,政府监管部门、上市公司、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都会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行动。
由于各个主体的目标利益不一致,因此各主体在对信息运用过程中的互相作用,形成了复杂多样的博弈过程。
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流动的市场,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保证资本市场效率的关键因素。
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看,企业实质上是一个契约的集合体,企业的契约各方对企业各种相关信息都十分关注,并在契约的签订和执行中大量运用。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充分、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披露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础。
完善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赖以建立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是证券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投资者行使知情权的有力保障。
然而,为什么要在证券法中确立信息披露制度?其正当性何在?信息披露制度中的这些深层次理论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明确。
因此,要深入探讨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适用问题,我们就必须回到对信息披露规制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功能的重新探究和剖析上来。
一、信息披露制度相关理论研究任何以经济为内容的法律制度,必须有其经济学理论作支撑。
信息披露制度涉及现代经济领域最为活跃的因素——证券、投资和信息,其产生、发展和完善必然与该方面的经济学理论密切相关。
(一)“有效资本市场假说”理论与信息披露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尤金·法玛(Eugene F.Fama)研究发现:如果有用的信息以不带任何偏见的方式全部在证券价格中得到反映,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市场是有效的。
他进而阐述说,在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中,证券价格的变动并不存在内在的联系,而且除了相关的信息外,所有不相关的信息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
由此,便产生了著名的“有效市场假说”理论。
[1]有效资本市场假说力图通过揭示证券价格与信息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进而说明资本市场的效率与信息的互动关系,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理论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可以检验的方法。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研究》范文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研究》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6d77f38e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b6.png)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研究》篇一摘要:本文旨在探讨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重要性、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本文首先阐述了信息披露监管的基本概念和意义,接着分析了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的现状及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措施,以期为提升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参考。
一、引言证券市场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国家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其核心作用在于保障市场透明度、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
然而,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信息披露问题逐渐凸显,监管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市场的稳定与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信息披露监管的基本概念及意义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治理结构等信息向公众公开的过程。
信息披露监管则是监管部门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而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其意义在于保障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利益,是维护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
三、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的现状及问题(一)现状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规体系。
监管部门通过制定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时限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同时,也加强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问题尽管如此,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仍存在一些问题。
如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甚至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等现象;一些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未能尽职尽责,导致市场出现信息不对称;此外,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效率也有待提高。
四、加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的必要性加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需要;其次,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需要;再次,是提升市场透明度的需要;最后,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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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证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对于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促进企业融资、维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往往给证券市场带来巨大的风险。
因此,研究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不仅对保障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而且对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及现存问题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基石,是保障市场透明度、提高市场效率的重要手段。
通过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维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然而,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1. 信息披露不透明: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导致投资者难以做出正确决策。
2. 信息披露不及时:重要信息的延迟披露往往给市场带来不利影响,加剧市场波动。
3. 信息披露不准确: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披露不仅误导投资者,还损害了市场的公信力。
三、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必要性针对上述问题,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监管部门应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对上市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其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时性和准确性。
此外,健全的监管制度还能有效预防和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四、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现状近年来,我国政府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监管日益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
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监管力度不够、执法不严等问题。
五、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建议针对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 完善法规体系: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信息披露的标准和要求,为上市公司提供清晰的指引。
2. 加强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经济学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f99cbedd80eb6294dd886c98.png)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经济学分析【摘要】以“经济分析法学”为路径来设计证券市场高效运行的法律制度,则必须高度关注证券市场的“信息问题”。
本文通过对我国信息披露模式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对如何进行制度设计可以以最小的成本将证券发行透明化。
实现证券资本市场的高效率运转提出建议。
【关键词】信息披露制度;法律经济学;分析美国教授波斯纳在其创立的“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方法指出,法应当以效益作为分配权利和义务的标准,任何一项法律制度的设计,只有在其能够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效益时,才具有存在的合理性。
若以“经济分析法学”为路径来设计证券市场高效运行的法律制度,则必须高度关注证券市场的“信息问题”。
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信息获得是根据证券信息透明化的程度决定的,如何进行制度设计可以以最小的成本将证券发行透明化,实现证券资本市场的高效率运转,是我国证券市场制度设计的核心。
一、我国的信息披露模式我国1993年制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确立了我国实行的是强制性信息披露模式。
其具体设计主要体现在四层法律规范体系中:第一层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如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上市必须公开披露一系列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报、临时公告等,同时对各类文件所必须涵盖的内容加以规定;第二层是行政法规,如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同时必须记载16项重要事项;第三层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各项规则、准则、通知、办法等,从而对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与格式作相应的规定,如《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以及《公开发行投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具体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标准;第四层为自律性规范,主要指沪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规则》。
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探析
![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探析](https://img.taocdn.com/s3/m/f7810b17aaea998fcc220e97.png)
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探析信息披露对证券市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证券产品的特性、信息经济学、有效市场假说等角度对信息披露的必要性进行了理论分析,并结合实际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现存的问题,如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不严肃性、滞后性、虚假性、不充分性等。
最后提出完善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可从企业制度、证券监管体制、法律制度、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的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证券主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与证券有关的信息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惯例和活动准则。
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实现,强化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是现代证券市场的基石。
根据信息供给的不同,影响股市运作的信息可分为以下四类:政府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研究部门及新闻媒介披露的信息。
其中,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对投资者的决策影响较大、存在问题较多,因此本文将以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一、证券市场进行信息披露的理论分析(一)证券产品的特性与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制度之所以会成为证券市场制度的核心,是由证券产品的以下特殊性所决定的。
(1)价值预期性,即证券产品的价值与其未来的状况有关;(2)价值不确定性,即证券产品的价值可能会与人们的预期不一致,会随着某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3)外部性,即证券市场具有公众参与性,证券价格对各方面信息反映非常灵敏,同时证券指数的变化对各经济主体的行为会产生直接的影响;(4)信息决定性,即消费者完全是按照证券产品所散发出来的各种信息来判断其价值。
由证券产品的以上特性可知,其交易价值几乎完全取决于交易双方对各种信息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所作出的判断,是一种信息决定产品,而上市公司由于经营决策的不断调整而成为一个动态的信息源,并由此导致证券价格的变化。
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理论基础与经验证据
![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理论基础与经验证据](https://img.taocdn.com/s3/m/0ae06999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1296072.png)
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理论基础与经验证据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关于其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利益相关者做出准确的决策和评估企业价值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理论基础和经验证据两方面探讨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一、理论基础1. 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是信息经济学领域的一项重要理论。
它认为,在经济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往往拥有不同的信息水平,这导致了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失灵和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信息披露可以减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使市场更加透明,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 理性预期理论理性预期理论认为,经济主体在做出决策时会基于对未来情况的理性预期。
信息披露可以提供给经济主体更多准确的信息,使其能够做出更为准确的理性预期。
这可以引导经济主体做出更合理的决策,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3. 机构理论机构理论认为,市场的有效运作依赖于制度安排和组织结构。
信息披露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从而促进市场的有效运作。
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是通过改变市场制度和组织结构而实现的。
二、经验证据1. 市场反应研究一些经济学研究通过观察市场对信息披露的反应,来评估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研究发现,正面的信息披露往往会导致企业股价上涨,负面的信息披露则会导致企业股价下跌。
这表明,信息披露对于投资者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2. 投资者保护研究一些研究探讨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投资者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研究发现,信息披露制度健全的国家和地区往往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金流入,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
3. 成本效益分析一些研究尝试从成本效益的角度评估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研究发现,信息披露对企业来说既有成本也有收益。
信息披露可能需要企业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可能面临泄密风险。
然而,经济学研究表明,信息披露带来的好处往往远远大于成本,而且这些好处可以帮助企业吸引投资、降低融资成本以及改善企业形象。
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综述
![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综述](https://img.taocdn.com/s3/m/782a700f7375a417866f8f3a.png)
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综述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l;U度的理论综述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上,筹资者向投资者发布的关于企业经营等情况的信息.包括企业自愿进行的信息披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信息披露.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有关信息披露的学术争论就从来也没有停止过.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理论探索.为了更好地对信息披露的理论进行系统梳理,我们有必要将其放在对资本市场监管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一公共利益目标监管理论下的信息披露理论以庇古(Pigou,1934)等人为代表的公共利益目标监管理论是指:由于垄断或者外部性等问题的存在的存在,自由市场经常有失灵的的时候;这时候,因为政府是万能的,它能通过监管纠正”市场失灵”,实现帕累托最优配置.在证券市场上,按照福利济学的观点,市场失灵主要有四个根源:信文/孙旭息不对称,公共物品,生产者垄断,信息的外部性.这四个根源成了争论信息披露问题的焦点.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筹资者比投资者更了解有关企业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即信息在筹资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分配是不对称的.信息不对称会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会干扰市场运作. 信息的公共物品属性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信息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投资者或者为投资者服务的私人生产者(如股票分析师)如果生产信息产品,则很难收回成本.这样,市场机制对信息的生产和供应就会不起作用,社会的福利损失很大.解决的办法就是要由政府采取强制披露政策.另一方面,,在证券市场上,信息的价值衰减得很快, 市场上的不知情者会因为知情者的行动而推断出信息,因此后面的人们就有努力发掘信息的激励.同时,由于投资者都单独地生产信息,就会出现生产信息过量的现象.这也需要政府的强制披露政策,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证券市场上的生产者垄断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筹资者拥有对信息的垄断权,这种垄断权可以使他获得垄断额利润,由于缺乏市场竞争,所以就会披露不足.这理论可以解释美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早期阶段,公众公司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投资者披露有关企业经营情况的信息.由于生产者垄断所造成的自愿信息披露不足, 通常要由政府采用强制披露政策,解决信息的供给不足.信息的外部性,又称为第三方效应,是指企业披露的信息会被同行业中的竞争对手所利用,产生信息披露的实物外部性和金融外部性两种后果.这会使披露企业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自愿信息披露不足,解决的办法是政府的强制披露政策.集团经济研究2007?8月上旬刊(总第238期).磐?二,质疑政府监管的理论下的信息披露理论公共利益目标监管理论获得了广泛的批评.在众多的批评者中,芝加哥大学的法和经济学学派占据了主流.1,芝加哥学派认为,市场失灵仅仅是政府干预的必要条件,并非充分条件.公共利益目标理论过分夸大了市场失灵的程度.在大多数情况下,市场失灵是可以通过竞争和私人秩序来解决的.以上情况反映在信息披露领域,表现为一些学者更倾向于自利驱动的披露模式.所谓自利驱动的信息披露模式是指信息披露的主体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自愿披露信息的模式.比如对于逆向选择问题,就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第一,通过承销商和会计人员以自己的信誉为公司披露信息的准确性提供担保.第二,通过”知情交易者”试图”击败市场”,赚取超高回报的交易,间接地披露信息,从而使股票抵达其”正确”位置.这时候,股价在传递公司信息方面,比直接的信息披露更有效,成本也更低.第三,股票交易所的竞争使它有激励去发布有利于投资者的交易规则;同样地,公司也有激励将它们的证券放在遵循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交易所里挂牌上市. 2,根据科斯定理(Coase,1960),在竞争和私人秩序不能成功解决问题的少数情况下,通过私人诉讼和法院能够解决问题,处理当事人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在信息披露问题上,证券发行人为了将自己发行的的证券与低质量的证券相区别,可以向潜在的投资者自愿进行信息披露,如果披露内容中有不实陈述欺诈投资者的现象,投资者可以以反欺诈法规条款为依据起诉证券发行人.对于低质量的公司来说,如果他们通过虚假的陈述来模仿高质量的公司,那么依据反欺诈法规进行的惩罚就会增加这种行为的成本;反之,高质量的公司这种成本就会很低或者没有.这样,反欺诈法集团经济研究2007?8月上旬刊(总第238期) 规就会发挥足够的阻吓作用,政府的监管是没有必要的.3,芝加哥学派更进一步指出,即便市场,私人秩序和法院都不能成功地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政府的介入也不会使问题变得更好,反而有可能变得更糟.因为政府监管者往往是无能的,腐败的,并且容易被某些利益集团所俘获,使监管行为严重地损害正常合理的资源配置.1964年,乔治.斯蒂格勒在他的着名文章证券市场的公共管制》中, 用实证的方法得出结论:证券交易委员会管制的主要功效是将新公司排除在市场之外,SEC的注册条件限制并没有对新股质量有很大影响,当然也就没有对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保护. 1973年,乔治.本斯顿的实证研究也得出了政府对证券市场的披露管制是没有必要的结论.即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披露要求没有对纽约股票交易所的证券产生正面影响.也没有证据表明它是必需的合理的.当然,要求更多的披露是值得怀疑的.继乔治.本斯顿之后,1981年,GreggA.Jarrell用有效资本市场的新的统计方法进行了与斯蒂格勒教授类似的研究.Jarrell 教授使用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MP)和跨期回报(RATS)模型进行检验.他的结论是SEC对新发行的证券的注册要求是失败的.Jarrel教授进一步指出,庞大的注册费用支出使股票和债券呈现出低风险的特征.虽然通过以上的实证研究,没有得出SEC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对证券市场产生明显的效益的结论,但现有的研究也没有得出SEC被利益集团“俘获”的证据.从以上的论述我们看到,芝加哥学派的观点虽然有其可取之处,但是他们过于推崇市场,私人秩序和法院的力量了.例如,他们假定法院是信息完备的,公正,不受利益集团所左右的,但是世界各国的法院更多表现出受利益集团左右,腐败和低效率.三,诠释政府监管理论下的信息披露理论1,监管的公共强制理论在市场失灵时,市场,私人秩序,法院,政府到底在起什么作用,何时起作用,它们各自介入的深度如何?施莱弗等人在对监管行为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管的公共强制理论.该理论将社会控制策略分为四类:市场竞争秩序,私人诉讼,监管式的公共强制和政府所有制.这一理论的基本假设是,以上四类对经济生活的社会控制措施都是不完美的,最优的制度设计需要在这些不完美的方案之间进行选择.只有在无序的程度太高,私人秩序甚至法院都不能有效加以控制的前提下,监管才是必须的,并且当政府对私人部门的强权受到制约的时候,监管的效果更佳.利用这个理论框架,能过解释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理由.因为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和筹资者的力量对比非常悬殊,受到欺骗的中小投资者不容易告倒发行商,所以法院执法不能有效地阻止欺诈.这样,政府的强制披露政策在许多情况下成了有效率的制度选择(HayandShleifer,1998; Hay,ShleiferandVishny,1996).在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方面,拉.波塔等人的实证研究表明,这是个很好的规范发行人行为的策略,而巴斯(Barth,CaprioandLevine,2003)等人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2,法律的不完备理论这一理论是20XX年由伦敦经济学院的许成钢教授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皮斯托提出的.他们认为, 因为法律要使用与大量的对象,涵盖不同的案件,所以往往是不完备的,那么,单纯依靠法庭执法无法对欺诈行为产生足够的阻吓,这样就要引入主动执法者一监管者.证券市场上的信息披露制度需要监管者执法.例如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作者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证券市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理论依据
![证券市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理论依据](https://img.taocdn.com/s3/m/7cd6437702768e9951e738da.png)
依靠强制性信息披露,以培育、完善市场本身机制的运转,增强市场投资者、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市场的理解和信心,是世界各国日益广泛的做法。
但中国目前尚未就确立这一制度得出明确的结论,有关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和实践正处于一个游离于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实质性审查制度之间的状态。
了解这一制度得以建立的理论根据和反对这一制度的各种观点,对我们改革、完善和确立自己的证券监管制度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
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1,是世界各国政府对其证券市场进行规范、管理的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过程就是法律、经济界对其有效性、合理性、公平性进行不断辩论、探索、求证的过程。
尽管这个制度在世界各国的证券管理体制中得到日益广泛的采纳,但中国目前并未就是否在证券监管体系中确立这一制度得出明确的结论。
有关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和实践正处于一个游离于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实质性审查制度之间的状态。
即使是在那些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国家里,反对它的人也仍然很多。
了解这一制度得以建立的理论根据和反对这一制度的各种观点,对我们改革、完善和确立自己的证券监管制度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
支持派的观点支持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观点可以粗略地分为两类。
一类观点从实用性出发,偏重讨论该制度的实际效用。
另一类则偏重于探寻构筑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
前者的观点一目了然,即为了对付证券市场上不断出现的欺诈行为,为了减少市场上利用自身特定优势而形成不公平地位的机会,政府有必要强迫那些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的人将与自身情况相关的所有信息公之于众,以便一般投资公众在作决定时能够充分权衡各种因素的利弊,而不致于在事后发现自己由于对信息缺乏了解而作出了错误的决定。
但与此同时,这些人坚决反对政府对证券市场的任何进一步的干预。
加拿大皇家价格差委员会在1935年的一份研究报告中说:“国会并不打算剥夺一个公民自愿当傻子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 2.”话虽调侃,却一语道出这一派观点在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和政府行政干预之间的取舍。
最新-证券市场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根据 精品
![最新-证券市场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根据 精品](https://img.taocdn.com/s3/m/809e16dbf90f76c661371a76.png)
证券市场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根据依靠强制性信息披露,以培育、完善市场本身机制的运转,增强市场投资者、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市场的理解和信心,是世界各国日益广泛的做法。
但中国目前尚未就确立这一制度得出明确的结论,有关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和实践正处于一个游离于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实质性审查制度之间的状态。
了解这一制度得以建立的理论根据和反对这一制度的各种观点,对我们改革、完善和确立自己的证券监管制度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
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1,是世界各国政府对其证券市场进行规范、管理的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过程就是法律、经济界对其有效性、合理性、公平性进行不断辩论、探索、求证的过程。
尽管这个制度在世界各国的证券管理体制中得到日益广泛的采纳,但中国目前并未就是否在证券监管体系中确立这一制度得出明确的结论。
有关证券市场监管的理论和实践正处于一个游离于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和实质性审查制度之间的状态。
即使是在那些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国家里,反对它的人也仍然很多。
了解这一制度得以建立的理论根据和反对这一制度的各种观点,对我们改革、完善和确立自己的证券监管制度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
支持派的观点支持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观点可以粗略地分为两类。
一类观点从实用性出发,偏重讨论该制度的实际效用。
另一类则偏重于探寻构筑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
前者的观点一目了然,即为了对付证券市场上不断出现的欺诈行为,为了减少市场上利用自身特定优势而形成不公平地位的机会,政府有必要强迫那些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的人将与自身情况相关的所有信息公之于众,以便一般投资公众在作决定时能够充分权衡各种因素的利弊,而不致于在事后发现自己由于对信息缺乏了解而作出了错误的决定。
但与此同时,这些人坚决反对政府对证券市场的任何进一步的干预。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https://img.taocdn.com/s3/m/1f2dbcd4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33.png)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加,信息披露制度也随之成为证券市场的核心。
本文旨在探讨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包括信息对称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两个方面,并提出在推动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方面的相关建议。
第一部分:信息对称理论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信息对称理论是信息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也是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理论基础。
据此理论,完全信息的市场是不存在的,市场参与者彼此之间的信息对称是不完全的。
这种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和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问题。
因此,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减轻信息不对称对市场的不良影响。
第二部分:公司治理理论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治理是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完善证券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并与信息披露密切相关。
公司治理理论强调了董事会的作用、股东权利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的设计等方面对于公司运作的重要性。
信息披露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定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内容、披露时间和披露方式等,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
第三部分: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性与挑战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在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场风险。
其次,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投资者的决策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增强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
然而,信息披露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如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难以把握、信息披露违规的问题等。
第四部分:关于推动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其次,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披露渠道。
此外,应提高投资者教育程度,提升投资者对于信息披露的理解和能力。
我国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8f4b9aed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22.png)
我国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证券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高效运行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关键环节。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规范化需要一个健全完善的证券信息披露制度。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证券信息披露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信息真实性难以保障、信息披露形式单一等问题。
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其科学性、公平性和高效性对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增强市场参与者信心至关重要。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本研究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国内外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比较分析。
通过比较国内外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同,从实践中寻找创新点,以提高我国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2. 我国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深入挖掘我国证券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真实性、准确性等,探究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 我国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建议。
依据现有问题的分析,提出改善我国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具体建议与措施,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既有理论的分析,也有实证的调研,通过优秀的案例和典型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深入探讨与分析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以期为其进一步完善提供可行性的建议。
三、预期研究成果1. 获得证券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更深入了解,以及国内外发展情况的全面认识。
2. 发现现有我国证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 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完善建议与措施,为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提供理论指导,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四、研究实施时间和地点本研究计划在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之间完成,主要在学校图书馆、互联网资料库、证券交易所等地开展研究。
谈谈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谈谈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ab394ab5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43.png)
谈谈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摘要】按时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是保障我国证券市场能够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之一,上市公司有责任有义务公开、公正、客观地披露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投资和决策依据。
会计信息披露不仅仅与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发展秩序。
本文将分析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证券市场一、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意义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非常大的影响,它直接影响了整个市场中的资源配置和市场运转的效率,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是非常重要的。
(一)有效促进证券市场运行在市场经济深入过程中,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可以有效促进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因为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披露可以为公司的管理者和投资者提供非常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对促进证券市场的运行至关重要。
(二)保护有关责任人的权益投资者进行投资时一般都是根据自己所获得的信息为其投资做决策。
会计信息是否准确对企业的管理者进行有关的决策有非常大的影响,如果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那么会给投资人造成非常大的经济损失。
(三)有效推动上市公司的发展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的掌控权多数集中于人的手中,公司的高管经常为了自身利益,毫不顾忌其行为是否违法,对会计信息进行虚假披露。
但是当违法事件一旦被公诸于众的时候,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公司的管理者要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只有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才能促进上市公司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二、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一)日常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原则就是一定要及时披露。
如果不能保证及时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就会导致信息失衡,最终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所将要进行的有关决策无法进行,根据我国当前的市场发展现状我们可以发现,上市公司对会计信息披露还不够及时。
很多上市公司往往只考虑到自身的利益,根据自身需要来决定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然而对自身不利的会计信息就会推迟披露甚至根本不披露,继而受到影响最大的还是投资者本身的利益,目前,我国还普遍存在着信息披露不及时的现象。
试论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理论基础与经验证据
![试论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 理论基础与经验证据](https://img.taocdn.com/s3/m/85dc1a8f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b5.png)
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理论基础与经验证据引言在现代经济发展中,信息披露扮演着重要角色。
信息披露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有关公司、市场和经济环境的相关信息,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能够更好地做出决策。
然而,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探讨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并根据经验研究提供一些经验证据以支持这些理论。
信息披露理论基础1. 信息不对称在信息披露之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即一方拥有比其他方更多或更准确的信息。
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和不公平竞争。
信息披露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信息不对称,使市场更加透明。
2. 代理理论代理理论认为,信息披露可以减轻代理问题。
在现代企业中,股东将公司业务委托给经理人来管理,但经理人可能追求个人利益而非股东利益。
信息披露可以提供更多的监管和约束,使经理人行为更加符合股东利益。
3. 公共利益理论公共利益理论认为,信息披露对于保护投资者和社会的利益至关重要。
通过提供相关信息,人们可以更好地评估公司的价值和风险,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信息披露还可以帮助监管机构监督公司合规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经验证据1. 股票市场表现很多研究表明,信息披露与股票市场表现之间存在正向关系。
例如,Firth和Smith(1992)发现,在英国股票市场,公司披露更多信息的公司具有更高的市场回报率。
类似的,国际上也有许多类似的研究结果。
2. 公司财务表现信息披露还与公司的财务表现密切相关。
研究表明,披露更多信息的公司往往具有更好的财务表现。
例如,Matsusaka和Nishikawa(2002)的研究发现,日本披露更多信息的公司经营绩效更好。
3. 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是至关重要的。
研究表明,信息披露的水平与公司治理的质量和投资者保护之间存在正向关系。
例如,La Porta等人(2000)的研究发现,在国际上,信息披露更好的国家往往具有更好的公司治理和投资者保护。
结论信息披露在现代经济中具有重要的经济后果。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研究》范文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研究》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2c17d04a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3e.png)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在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中,信息披露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
这不仅影响着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更是维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市场风险的关键。
本文将就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展开研究,探讨其重要性、发展历程、现存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
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重要性首先,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
通过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可以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状况,从而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其次,信息披露是维护市场公平的重要手段。
在信息透明的环境下,所有投资者都能在同一起跑线上获取信息,有效防止了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
最后,信息披露也是监管部门进行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发展历程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信息披露监管制度也在逐步完善。
早期,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等,对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时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时,监管部门也加强了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四、现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问题与挑战尽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在不断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首先,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准确的问题依然存在。
部分上市公司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可能会隐瞒或夸大某些信息。
其次,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由于监管难度大、违法成本低等原因,一些不法分子仍利用信息优势进行违规操作。
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手段也不断涌现,给信息披露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五、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
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时间等要求,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次,应提高监管科技水平。
最新-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探析 精品
![最新-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探析 精品](https://img.taocdn.com/s3/m/f301820c915f804d2b16c1ed.png)
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探析信息披露对证券市场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本文从证券产品的特性、信息经济学、有效市场假说等角度对信息披露的必要性进行了理论分析,并结合实际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现存的问题,如信息披露的非主动性、不严肃性、滞后性、虚假性、不充分性等。
最后提出完善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可从企业制度、证券监管体制、法律制度、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的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证券主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与证券有关的信息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惯例和活动准则。
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实现,强化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是现代证券市场的基石。
根据信息供给的不同,影响股市运作的信息可分为以下四类政府部门、证券监管部门、上市公司、研究部门及新闻媒介披露的信息。
其中,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对投资者的决策影响较大、存在问题较多,因此本文将以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一、证券市场进行信息披露的理论分析一证券产品的特性与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制度之所以会成为证券市场制度的核心,是由证券产品的以下特殊性所决定的。
1价值预期性,即证券产品的价值与其未来的状况有关;2价值不确定性,即证券产品的价值可能会与人们的预期不一致,会随着某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3外部性,即证券市场具有公众参与性,证券价格对各方面信息反映非常灵敏,同时证券指数的变化对各经济主体的行为会产生直接的影响;4信息决定性,即消费者完全是按照证券产品所散发出来的各种信息来判断其价值。
由证券产品的以上特性可知,其交易价值几乎完全取决于交易双方对各种信息的掌握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所作出的判断,是一种信息决定产品,而上市公司由于经营决策的不断调整而成为一个动态的信息源,并由此导致证券价格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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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证券监管信息披露信息不完全逆向选择论文摘要:本文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实际情况.主要论证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过程中信息披露制度的经济学基础,并作出了合理的实证分析。
一、概述信息披露制度源于英国公司法,后为美国1933年《证券法》所接受。
目前已成为国际证券管理法律的基本立法原则。
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在我国证券法律规范中无处不在并贯穿始终.成为证券市场有效运行与发展的基础,也成为证券监管制度的基石。
0为了防止投资人受到欺骗.法律规定在发行证券之前,必须把发行证券有关的资料向投资人公开,使投资人在决定是否购买证券以前有机会充分了解发行公司状况,据以判断证券是否具有相当的投资价值。
目前.我国新股发行上市基本方式是发行后即上市,发行与上市间隔相对较短。
而在发行上市前.各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基本没有进行信息披露,市场对其了解十分欠缺与稀薄。
建议加大发行与上市的时间间隔。
对于新发行的上市公司,应要求其在发行后上市前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披露各项信息,让市场对其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有个基本了解,避免发行即上市带来的时间短、信息披露不完备、了解不充分、心理预期波动大等各类问题.使其市场价格易于解释和预测。
证券发行以后.在交易市场流通。
为了使投资人及社会大众了解发行公司的财务业务状况,法律规定发行公司必须定期提供财务及业务报告,向证监会申报,并向投资人公开.发行公司提供的资料必须正确而完整,证监会有权审核这些资料并禁止不实资料的发布与流传。
这种要求发行公司在证券发行前及证券在市场流通期间,向证券主管机关及投资大众充分公开有关资料信息,正是披露制度的体现。
这一制度已成为我国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基石。
二、信息披露制度的经济学分析信息披露制度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借助各种金融工具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公司及其相关的个人依照法律规定以完整、及时、准确的方式向所有投资者和整个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地披露与该筹资行为及其持续性身份相关的信息。
信息披露制度在理论上是架构于一系列原则、规则与制度上的,这是因为它属于一种更为综合性的制度范畴。
对于这一制度的内容和规则的理解与阐述包含着许多必须超越于该制度本身的更广泛的努力与尝试。
它的价值也不仅仅局限于告诉发行在什么时候该发布什么样的消息,上报什么样的文件.它还包括着对市场效率的理论、对政府在证券市场中的行为尺度的评价、对投资者保障诸多立法模式的理性平衡和选择;包含着源于证券市场却足以波及影响一国甚至世界金融秩序稳定的相关性;包含着人们对于未来有效证券市场监管的制度设计与价值判断的谨慎思考;最后还包古着对证券市场监管这个基石性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的美好理想与执着的努力。
现代证券监管的目的是通过树立市场信心从而实现保障投资者的目的。
造就市场信心的主要机制是一级市场和二级证券市场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但是由于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信息不完全问题的存在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低品质证券驱逐高品质证券”,进而导致市场萎缩。
市场自身无法通过创造信息披露制度来实现这种市场信心,必须由政府实行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来实现。
[!--empirenews.page--] (一)逆向选择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根据微观经济学的理论,“逆向选择”最早出自保险学理论,指的是基于信息不对称,投保人充分了解自己的风险状况,而保险人则不知情,因此不能确切地对不同风险的投保人区分,也就相应地不能对不同风险的投保人收取保险费,而只能收取以风险的平均概率为基础的保险费。
在这样的制度下,高风险的投保人具有更多的保险激励,而低风险的投保人则更倾向于退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因此萎缩。
当保险公司试图提高保险费而低风险顾客停止购买保险时,就出现了逆向选择问题。
低风险顾客要么决定自我保险(即不购买任何公司的保险),要么转向另一家保险公司。
高风险顾客——那些知道自己确实需要保险的人则盯住这家保险公司不放。
由于低风险的顾客的离开,保险公司所承担的平均风险增大。
情况可能恶化,以至于平均利润实际下降了——增加的平均风险大于所增加的保险费。
乔治.阿克洛夫(GorgeAkerlof)以旧车市场为例对逆向选择问题做了精辟地分析。
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是指在某种程度上,证券的购买者无法区分高品质证券和低品质证券。
在这种情况下.低品质证券会胜过高品质。
发生这种逆向选择的原因是由于购买者无法分辨出高品质证券与低品质证券的差别.便不愿支付超过高品质与低品质证券平均价格的那一部分金钱。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因购人低品质证券而可能产生的损失会由于以平均价格购入高品质证券的可能性而得到平衡。
由于购买者不愿意支付与之所值相等的价格,因而在证券市场上发行高品质证券便无法获利。
购买者之所以无分识别高品质证券与低品质证券的主要原因是这种区分必须收集和分析有关产品的信息.而这一过程的代价却是昂贵的。
在某些时候为取得信息所花费的代价已经超过了因能作出正确区分而获得的利益。
这在经济学上被称为“搜寻成本”。
[1][2][3]下一页消费者的搜寻将进一步搜寻的预期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点为止。
价格分散的增加,提高了搜寻的边际收益,所以会导致更多的搜寻。
搜寻是一项重要的、成本很高的经济活动。
由于成本很高.如果在你还没有获得所有相关的信息之前。
你就停止了搜寻。
那么一方面搜寻的预期边际收益会随着搜寻量的增加而下降;另一方面,额外搜寻的边际成本随着搜寻量的增加而上升。
这也反映了一个事实,即人们在搜寻上花费的时间越多.他们用于做其他事情的时间就越少。
花费额外一小时搜寻的机会成本就增加。
因此,所选择的搜寻量将位于预期边际收益恰好等于边际成本的点上。
价格或质量分散的增加.通常会提高搜寻的收益——买到真正物美价廉的东西的可能性会上升,而且划算的购买与不划算的购买之间的差别也更大。
高品质证券发行者可能希望披露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帮助投资者确认他们的证券与众不同的品位。
然而,这同样包含着费用,并且这种努力有时与市场价值因此而增长的程度并不表现得那么具有相关性。
发行者也可能不公开信息以保护有商业价值的秘密,如保密性的生产流程。
一些不怎么诚实的发行者也有可能使他人整个信息收集与分析过程落空,因为他们发布一些虚假信息或隐瞒一些重大信息,而无论是耍想证实虚假或者是揭露隐瞒都是一个代价高昂的过程。
[!--empirenews.page--] 根据以上经挤学理论,无法区分高品质证券和低品质证券的直接后果便是金融资源的不良配置。
因为高品质证券将以低于他们合理价值的价格出售从而导致对这些有价值商业活动投资的减少;而低品质证券又以高于他们合理价值的价格出售,从而导致对这些低价值商业活动投资的增加。
一些高价值的证券及其商业活动可能会被低价值证券及其商业活动挤出市场。
“资源将会配置到一些低价值的替代物上使用”。
回形成对证券市场的信心有助于克服逆向选择问题。
因为逆向选择的产生根源于缺乏区分高品质证券与低品质证券所需要的信息.解决这个问题的的途径只能是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并且促进信息的准确性。
市场的信心是建立在更多信息和更准确信息的基础上的。
证券市场监管是为了保障投资者和促进资源配置而要求建立的。
它可以增强市场的公众信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采用信息披露制度。
提供充分信息可以增强对高品质证券的识别能力,也增进对高品质证券的资源配置。
(二)信息不完全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信息不完全是指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在总量上是不充分的、在交易主体之间的分布是不均匀的、与客观事实存在偏差的情况,具体可分为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信息的不完全性是市场经济的一般问题。
信息完全是完全竞争市场的一个重要理想假设。
完全竞争市场又被称为有效竞争市场。
有效资本市场假说的重要理论前提就是信息的完全性。
有效资本市场假说认为:在一个有效市场中,投资者都能利用可获得的信息试图获得更高的报酬;证券价格能够完全反映全部信息;市场竞争的存在使证券价格从一个均衡水平过渡到另一个均衡水平,而与新信息相对应的价格变动是相互独立的.或为随机漫步式的面。
完全竞争市场假设的焦点在于:证券价格的变化是由证券供需关系决定的.而证券供需关系的调整又是由于市场吸收了新的信息引起的。
但是现实中供需关系仅仅是影响证券价格的一个因素;市场中不完全竞争状况的一种普遍存在的现实;并且由于证券市场上的信息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希望,因为供需关系下竞争性必然导致影响供需关系的信息的竞争性是与信息的特性相违背的。
辔其次是现实市场中信息的传递并非及时和没有延误,由于传播媒体的传播速度以及其他人为因素的存在难以保证所有市场参与者对同一信息的获取具有理论上的同步性,而且由于信息披露具有使其他公司受益却无法从其他公司获得对信息披露费用的补偿的特性——负外部性.在一个完全依靠自由力量约束的环境中,上市公司缺乏迅速及时传播信息的动机。
信息成本与交易成本为零的前提在现实生活中无法见到,这只是经济学分析上的一种便利方法而已。
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一致性意味着所有投资者对市场信息反应是一致的.这要求所有投资者具有相同的心理预期而事实上投资者根据信息所做出的心理预期存在两种情况:同质预期和异质预期。
同质预期事实上在证券市场是不存在的,只存在异质预期。
证券的价格则反映持乐观态度与持悲观态度投资者较量的结果。
上一页[1][2][3]下一页[!--empirenews.page--] 现实的资本市场很难完全满足有效市场的所有理论前提。
在现实生活中完全有效的证券市场是不存在的。
在市场机制对信息的披露无效时政府监管就成为必要,非完全或不完美状态的有效资本市场恰恰为有效政府监管和强制性信息披鼯制度提供丁理论支持。
信息一般是不完全的.而完全的信息并不是免费的.获得信息是要付出成本的。
“信息的不完全性”和相应发生的“信息成本”.会影响到市场机制运行的结果.影响到市场机制运行的结果,影响到市场均衡状态和经济效率。
信息不完全导致的市场效率的缺失是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invisi-blehand)失去作用的表现之一,也就是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
由于市场失灵,国家依法干预市场活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交易的效率。
…证券市场作为现代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样存在信息不完全的问题,包括证券市场内在信息供给不充分、隐匿有关信息等现象大量存在。
“’信息不完全是证券市场的核心问题,而信息不对称则是证券市场最典型的信息问题。
信息不完全导致证券市场的失灵必然要求证券市场监管这只“看得见的手”(visiblehand)依法适度干预市场会纠正市场失灵.提高经济效率和资源配置的效率。
国家干预证券交易活动的宗旨是重现和复制公平的市场交易活动。
信息不完全直接导致交易费用的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