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的若干思考
市场监管市场准入存在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市场准入存在问题及建议市场监管市场准入存在问题及建议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发展,市场准入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现实中,市场监管市场准入存在一系列问题,阻碍着市场的繁荣和公平竞争。
本文将从不同维度评估这一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推动市场监管市场准入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一、隐形壁垒在中国市场准入过程中,隐形壁垒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许多行业和领域仍存在非正式的准入门槛,这些门槛的存在不仅使市场竞争缺乏公平性,也限制了新进入者的机会。
这些隐形壁垒常常表现为行政审批的不透明性、行业协会对会员的严格限制以及地方政府对外来企业的不友好态度等。
这些问题不仅对市场竞争造成了阻碍,也削弱了市场监管的效果。
针对隐形壁垒的存在,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改善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公正性:1.建立一套开放的准入标准和程序,确保所有企业都可以按照公平和透明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
相关政策和规则应该公之于众,不得具有歧视性。
2.鼓励行业组织和协会营造一个开放和合作的氛围,为会员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和资源支持,避免限制新进入者的机会。
3.加强地方政府的监管和执法,确保对外来企业的公平对待,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出现。
二、信息不对称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企业在申请市场准入时往往无法获得充分的市场信息,导致其缺乏对市场的准确认知。
另市场监管机构对企业的信用信息、市场需求等具有更多的了解,这导致了市场监管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息不对称不仅加大了企业的准入成本,也加剧了市场不公平竞争的现象。
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市场监管机构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市场监管机构应该主动公布市场准入的相关信息,向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分析和行业趋势预测等信息,帮助企业更准确地评估市场的风险和机会。
2.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通过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和经营记录,市场监管机构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提供更准确的市场准入评估和指导。
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及建议
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及建议原创:总局法规司市场监管半月沙龙10月8日2014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启动,正式拉开了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总局)通过注册资本改革、企业住所改革、企业名称改革、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证照合一改革、“先照后证”以及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等具体措施,深入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营商环境的大力改善,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市场活力得到了持续释放,企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0024.3万户,较改革前(2014年2月底)净增3894.0万户,增长63.5%。
其中,企业共有3133.1万户,较改革前净增1586.9万户,增长102.6%。
企业在全国实有市场主体总量中的占比由改革前的25.2%上升为31.3%。
分别按2017年底和2013年底的全国人口计算,平均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由改革前的44.6户增加到70.6户,每千人拥有企业由改革前的11.2户增加到21.8户。
市场主体的大量涌现和跨越式增长,对于扩大就业、拉动整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反映出市场准入标准的调整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制修订符合大众所期待的效果。
但是,我们在看到改革成绩的同时,也要对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全面和及时的评估,如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是否意味着优质增长,市场主体“出生难”问题的解决是否意味着它能有效存活,以及市场主体总量是否存在数据沉积等。
鉴于此,本文尝试分析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并结合实践中出现的典型现象和问题,对市场主体发展背后潜藏的风险进行探讨,以期为后续出台和改进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提供参考。
一、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基本情况(一)全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商事制度系列改革与国家创业创新政策形成叠加效应,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快速增长。
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治的思考
完善我国市场经济法治的思考[摘要]我国长期在计划体制的经济下发展,造成了经济体制相对比较封闭,而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历程尚短,因而需要更多地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的普遍制度,再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加以应用,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法治短板的问题。
[关键词]市场经济;法制;短板市场经济是由主体制度、行为制度和责任制度三个经济法律制度构成的。
由于我国的责任制度发展起步较晚,所积累的素材较少,因而在实际的经济法治的建设中,主体制度、行为制度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短板。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许多对国外有效的调节作用对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并不十分有效,因此需要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与分析,以减少经济法治短板所带来的社会问题。
一、主体制度的法治问题在市场经济中,广泛存在的各种大中小型的企业是整个市场最为重要的市场主体。
企业要处理好的不再仅仅限于外部的物品交易,还涉及到了企业内部的人的流动。
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
纵观我国现有的对于法律主体进行规范的法律,我们可以看到其对于一些关系的规范还存在一定的交叉和冲突以及不够明确的情况。
(一)企业外部交易主体地位需平等我国的市场经济虽然由计划经济过渡过来也有了几十年的历史,但是毕竟由于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同性质的企业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一定的不规范和冲撞,因此现在的法治建设迫切需要根据不同企业的性质,实现平等市场主体的构建,使市场经济中的企业能够完整、独立地承担平等市场主体的法律责任。
然而在实际的市场经济的运行中,性质不同的企业其法律的主体地位往往不同。
由于市场垄断性行业的存在,该类企业利用自身垄断的资源优势或者技术优势不断进行扩张,这就导致社会不公平,易滋生腐败的情况,还有一些国有企业、垄断行业由于被赋予了较高权利,也会造成对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欺压,使得市场调节的作用无法体现。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市场监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必须正视一些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市场准入限制过多在某些行业领域,政府对市场准入实行了过多严格的限制。
这不仅妨碍了公平竞争和创新进程,还阻碍了新兴企业发展。
首先,在某些专利保护较强的行业中,老牌企业往往占据着垄断地位,而新进入者则面临高昂的准入壁垒。
此外,在一些传统行业,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审批过程繁琐等因素也使得新企业进入困难。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大改革力度,鼓励自由竞争和创新精神,降低准入门槛。
建议:逐步取消或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在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同时,确保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二、监管职能分散、效果不明显市场监管部门在职能划分和协调方面存在问题。
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责任边界模糊,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市场监管时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不够。
这些问题给了违规企业可乘之机。
建议:加强市场监管职能整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有效性。
三、执法力量不足市场监管中执法力量的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执行者,相关执法人员需要具备娴熟的专业知识和技巧来应对复杂多变的情况。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他们往往面临着时间紧迫、资源匮乏等挑战。
这限制了执法人员开展有效执法活动并维护市场秩序。
建议:增加执法力量投入,并通过持续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技能水平。
四、惩罚措施过于温和市场监管中过于温和的惩罚措施也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对于违规企业而言,轻微的处罚往往难以产生足够威慑力。
此外,由于法律规定的处罚限制,一些重大违法行为只能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
这导致了执法者缺乏有效手段来维护市场秩序。
建议: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处罚金额,并适时修订相关法律,确保惩罚力度与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相匹配。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我国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本文将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定义、意义和现状出发,分析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
一、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定义及意义市场准入是指企业或个人进入某个行业或领域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与程序。
而市场退出则是指企业或个人因各种原因停止经营活动并从某个行业或领域撤出。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促进公平竞争:通过明确合理的准入条件,可以避免无序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2. 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严格审核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可以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市场退出机制,可以及时淘汰低效、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4. 促进经济增长:市场准入机制可以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进入市场,增加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增长。
二、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当前我国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面临以下问题与挑战:1. 准入门槛不合理:一些行业或领域存在过高或过低的准入门槛,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
一方面过高的准入门槛可能导致行业垄断和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过低的准入门槛可能导致恶性竞争和产品质量下降。
2. 准入程序繁琐:当前我国市场准入程序繁琐、周期长,在某些行业或领域存在不必要的审批环节。
这不仅加大了企业进入市场的成本和时间成本,也阻碍了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3. 退出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市场退出机制相对滞后,存在一些企业因各种原因停产停业后无法有效退出,导致资源浪费和市场秩序混乱。
4. 监管不到位: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有效实施需要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和执法力度。
我国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的制度障碍及政策建议
利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的 城镇 国有单 位就 业比 重均 在 80% 以 上 ; 只有房地产业以及住宿和餐饮� 批发和零售 等传统 商贸 业的 城镇 国 有单 位就 业比 重低 于 30% ( 见总报告图 24) �
二� 我 国 服务 业 市场 主 体 发展 存 在的 主要制度障碍
一� 我 国 服务 业 市场 主 体 发展 的 总体 状况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我国服务 业快速发展, 市场主体的微观活力明显增强, 但 服务业所有制结构不尽合理, 部分行业国有经济 比重依然偏大, 民间资本和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 成分的参与度不高,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 产业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 一方面, 服务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仍以国有投
我国服务业市场主体发展的 制度障碍及政策建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 多元 化的服务 领域市 场主体形成与参与 , 是服务业快速 发展的重要 基础 � 从我国情况来看, 公共服务 与市场化服 务界定不清 � 适合服务业主体发展的 多样化组 织形式缺乏制度保障 � 国有服务企 业现代企业 制度建设滞 后 � 事业 单位 改革 进展 相对 缓慢 � 民营经济发展 环境 有待 进一 步改 善等 已 成为 制约服务业多 元化 市场 主体 发展 的主 要 制度 障碍 �
三� 完 善我 国 准入 和 监 管制 度 的政 策 方向
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准入和监管方面的问题, 既有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问题, 也有体制转型和 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而这些问题都要依靠 继续深化改革 �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以解决 �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的主要职能, 使政府从 过多 � 过度� 过强介入微观经济领域中退出 � 在 此基础上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重点推进 机构改革 , 适当对职能进行整合, 建立部门协作 和协调机制, 理顺各部门之间� 中央和地方之间 的体制机制� 二是在转变政 府职能 的基础 上, 切实履 行 � 行政许可法 � , 进一步清理 � 减少服务业明确规 定和变相设立的审批� 核准� 认证项目, 以否定式 准入作为服务业准入和监管的制度范式, 全面推 行 "非禁即入 " 的准入原则�
市场监管市场准入存在问题及建议
市场监管市场准入存在问题及建议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而市场准入则是市场监管的第一道关口。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市场监管市场准入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准入门槛过高、准入程序复杂、准入标准不一致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提出以下的建议。
首先,市场准入门槛过高是市场监管市场准入的一个突出问题。
过高的准入门槛限制了市场参与者的数量和质量,阻碍了创新和竞争的发展。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在制定准入门槛时采取合理的技术标准,避免过度保护既得利益集团,保持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同时,建立差异化的准入门槛机制,对不同领域的企业设置不同的准入门槛,符合企业发展实际。
其次,准入程序复杂是市场监管市场准入的另一个问题。
复杂的准入程序增加了企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准入审批的进程,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准入时间。
同时,建立完善的准入信息公开机制,提供清晰、详尽的准入申请指南,方便企业了解准入条件和程序。
第三,准入标准不一致也是市场监管市场准入的一个难题。
不一致的准入标准使得市场的运作变得模糊和混乱,增加了企业的不确定性。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标准的制定和统一,建立统一的准入标准体系。
同时,建立合理的标准审定机制,确保准入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避免个别企业或利益集团的干扰。
第四,加强市场准入的监管力度也是解决市场准入问题的重要举措。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准入申请的审核,确保准入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加大对违规准入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对市场准入的约束力,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第五,建立市场准入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应加强市场准入行为的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准入申请和准入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到市场准入的监督中来,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市场监管市场准入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考虑准入门槛、准入流程、准入标准和监管力度等多个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场准入的管理和监督,优化准入的条件和流程,提高市场准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工商局的举措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工商局的举措市场准入管理是指对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安排。
市场准入管理是市场监管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市场准入管理越来越受到各个国家的重视。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工商局的举措是为了改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行动。
一、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是指国家对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规定和管理的制度安排。
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工商局的举措,首先需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在制定市场准入制度时,应该明确准入的标准和要求,强调市场准入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同时,应该建立起健全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机制,确保市场主体的准入程序简便、高效,并且能够及时反映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二、加强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为了增加市场准入管理工商局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应加强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工作。
首先,要建立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库,将相关信息归档保存,并建立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市场主体和公众了解市场的情况。
其次,要加强市场主体信息的公开,通过公告、通报、报纸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市场主体的注册情况、资质认定情况等信息,让市场主体和公众了解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和程序。
三、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监督和执法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工商局的举措,必须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监督和执法。
市场准入管理是市场监管的重要环节,必须建立起严格的监督和执法机制,确保市场准入的公平、公正和规范。
一方面,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监督,建立市场准入管理的评估和监测体系,定期对市场准入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执法,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管理的执法机构,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程序进行监督和执法。
四、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市场准入管理工商局的举措还包括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
市场准入管理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强对市场准入管理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对市场准入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关于建立我国国防承包商市场准入制度的思考
关于建立我国国防承包商市场准入制度的思考打破军工行业垄断、适度引入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提高装备建设质量效益、推动装备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根本途径。
针对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们开展了政策储备性研究,初步形成了我国军工行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主要政策思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有关措施建议。
一、对垄断与竞争的基本认识“垄断”既用来指高度集中的市场结构,也用来指消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正是由于高度集中的市场结构,占据市场份额优势的垄断企业才有条件实施消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结构的集中,形成恶性循环。
一般而言,垄断会降低经济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
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垄断对立面的竞争,对于创新和效率都至关重要。
但现实中,既不存在纯粹的竞争,也难以找到百分之百的垄断,竞争和垄断总是不同程度地共生于市场。
世界各国始终面临着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预防和制止垄断、维护有效竞争的课题,军工行业也是如此。
辩证地看,打破垄断的目的是维护市场有效竞争格局;反过来,引入竞争就能在一定程度上破除垄断。
因此,“打破垄断”与“引入竞争”在许多场合经常联合使用。
在发达国家,依据反垄断法维持军品市场适度竞争格局、维护国家和军队利益的做法十分常见。
例如,1997年美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和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提出合并申请,以增强全球竞争力。
虽然20世纪90年代是美军工企业合并的高潮期,但美政府和军方考虑到该合并将打破在洛克希德·马丁和波音之间已经形成的竞争均势,进而导致美军品市场垄断加剧的局面,最终禁止了该项交易。
二、对我国军工行业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军工行业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改革,并于1999年将五大军工总公司拆分为十大军工集团。
然而,上述改革仍不够彻底,此后又出现了航空工业两家集团重新合并的情况,军工行业市场化改革一直徘徊不前,最突出的问题仍然是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
市场准入政策研究汇总总结
市场准入政策研究汇总总结在全球化的浪潮下,市场准入政策成为各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合理的准入政策能够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引进外资,提升产业竞争力。
本文旨在对市场准入政策进行研究,并汇总总结相关的研究成果,以期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一、市场准入政策的定义与意义市场准入政策指的是国家或地区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本国企业和消费者利益,限制或者开放外国企业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市场准入政策的实施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市场准入政策能够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
通过设立市场准入门槛,国家可以减少外国企业的竞争压力,为本国企业提供在国内市场上发展的机会。
同时,有效的市场准入政策也能够防止外国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占本国市场份额,保障本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其次,市场准入政策有助于吸引外资。
国家通过制定开放的准入政策,吸引外国企业可投资领域,促进资本流动和技术转让,推动产业升级。
吸引外资不仅可以增加经济增长点,还可以带来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促进本国企业的提高竞争力。
最后,市场准入政策对于构建公平竞争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国家可以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稳定。
二、市场准入政策的类型及特点贸易准入政策是各国最为常见和关注的领域之一。
主要内容包括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设置、进出口配额的控制、贸易许可证的申请等。
贸易准入政策的特点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对于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具有重要影响。
2.投资准入政策投资准入政策是国家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而制定的政策。
投资准入政策主要包括外资企业设立、投资项目审批、股权比例限制、投资方式限制等内容。
投资准入政策的特点是能够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但也需要防范风险和保护国家安全。
3.行业准入政策行业准入政策是为了规范特定行业市场秩序而制定的政策。
行业准入政策主要包括行业准入资格的设定、行业标准的制定、行业协会的管理等。
解决行业市场准入难的策略与方法
解决行业市场准入难的策略与方法引言:行业市场准入是指企业或个人进入特定行业参与经营活动时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条件和要求。
对于许多企业来说,行业市场准入是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一些解决行业市场准入难题的策略与方法,并为企业提供一些建议。
一、深入了解市场规则和要求了解并掌握所在行业的市场规则和要求是成功解决准入难题的关键。
企业应该积极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准入条件以及具体运作方式。
此外,监管政策和标准也是影响市场准入的重要因素。
通过深入了解这些信息,企业可以更好地制定符合要求的发展策略。
二、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对于克服市场准入难题非常重要。
通过与政府机构保持积极联系,企业可以更加容易地获取和理解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并及时调整自身经营策略。
此外,在处理市场准入过程中,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也是至关重要的。
建立稳固、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可以为企业获得更多准入机会提供保障。
三、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在行业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应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知名度和信誉度。
这不仅有助于吸引更多投资者和合作伙伴,还有助于消除一些准入门槛。
四、与现有企业合作与现有企业合作是解决市场准入难题的另一个策略。
通过与行业内已经具备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结成战略联盟或进行资源共享,新进入者可以借助现有企业的优势来降低准入门槛。
这种合作方式不仅可以帮助新进入者快速了解市场运作模式,还能够获得技术支持、渠道资源等方面的帮助。
五、加强技术创新与研发在追求市场准入时,技术创新与研发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通过不断投资和改进技术,企业可以提供独特的产品或服务,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此外,技术创新也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帮助企业满足市场准入条件。
六、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及组织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和组织是解决市场准入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几点思考
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能够发挥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确保人们创造并公平地分享财富,集中力量办成关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愿景的大事,另一方面又可以充分发挥市场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激发经济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实现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大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因此,只有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把握重大历史机遇,化解诸多风险挑战,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制度基础。
一、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活力,不断化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都需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一方面,这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需要继续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化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结构性矛盾。
另一方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任务艰巨,离不开改革保驾护航,着力于推动制度创新,优化制度供给,从根本上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撑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所需构建经济体制的目标,即“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同时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
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坚决破除制约发展活力和动力的体制机制障碍,以促进创新创业大繁荣大发展,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市场主体制度的认识
市场主体制度的认识摘要:一、市场主体制度的定义与重要性二、市场主体制度的构成要素三、我国市场主体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四、完善市场主体制度的对策建议正文:市场主体制度是现代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深远影响。
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市场主体制度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市场主体制度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市场主体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
一、市场主体制度的定义与重要性市场主体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具有独立经济地位和自主决策能力的经济主体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这些规则和制度包括企业制度、市场准入制度、产权制度等。
市场主体制度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市场主体制度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法治保障,使市场经济的运行更加规范、有序。
2.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市场主体制度明确了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3.优化资源配置:市场主体制度通过竞争机制,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市场主体制度的构成要素市场主体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构成要素:1.企业制度: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单元,企业制度规定了企业的组织形式、产权关系、经营模式等方面。
2.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制度规定了企业和个人进入市场的条件和程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
3.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明确了市场主体对生产要素的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的权利,是市场主体制度的核心。
4.信用制度:信用制度是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遵循的基本规则,有助于建立诚信社会和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我国市场主体制度的现状与问题我国市场主体制度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1.企业制度不完善:企业产权关系模糊,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2.市场准入门槛过高: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存在诸多行业壁垒,限制了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总结
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总结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至关重要。
市场准入是指企业或个人进入市场进行经营活动的过程,而市场退出是指企业或个人退出市场的过程。
本文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进行总结,以探讨其重要性和具体实施措施。
一、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性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市场发展和经济繁荣。
市场准入管理有效遏制了无序竞争、低质量产品和恶意垄断等行为,维护了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
通过对企业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和筛选,市场准入管理能够提高市场参与者的经营素质和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
二、市场准入管理的实施措施实施市场准入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执行机构,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具体措施如下:1. 制定准入条件和标准政府部门应根据市场特点和行业需求,制定相应的准入条件和标准。
这些条件和标准可以包括企业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要求,以及一些行业特定的准入条件。
2. 完善准入审批程序建立准入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机构和程序。
准入审批程序应公开透明,方便市场参与者了解和遵守。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核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3. 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管加强市场信息的公开,对于准入条件、程序和标准都应及时公布,便于企业和个人了解相关政策。
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对于准入后的企业,政府部门应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三、市场退出管理的重要性市场退出管理的重要性在于清理和淘汰低效、无效的经营主体,提高市场资源的配置效率。
通过市场退出管理,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促进市场的优胜劣汰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市场退出管理还有助于提高市场的竞争活力,为新的企业和创新创造更多机会。
四、市场退出管理的实施措施实施市场退出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市场退出机制和运行程序,以及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具体措施如下:1. 建立市场退出制度和机制建立市场退出制度,明确市场退出的条件和程序。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1. 市场准入的重要性市场准入,这个词听起来有点儿正式,其实就像一个小小的门,打开它,生意就能进来,经济就能发展。
想象一下,门外的商家个个满怀期待,眼巴巴地看着门,心里想着:“我能不能进去啊?”所以,市场准入的制度就像是个守门员,决定了谁能进,谁得在外面徘徊。
要是这个守门员过于严格,那门可就关得严严实实,进不去的商家一肚子火,没办法,经济活力就难以发挥了。
想要搞好市场,首先得让这个门变得宽敞一些。
我们可以借用“礼尚往来”这句话,给商家一个公平、透明的机会,让他们知道,进来的路不再崎岖不平,大家都有机会施展拳脚。
这不仅能促进竞争,还能带动整个行业的提升,像火箭一样往上冲。
想想看,如果大家都能进来,市场就像一个热闹的集市,人人都在叫卖,热闹非凡。
2. 完善市场准入的建议2.1 明确标准,简化流程首先,得有个明确的标准。
就像考试要有评分标准,市场准入也得有清晰的要求。
要是标准模糊不清,谁都不知道该怎么办,那可就麻烦了!把准入门槛设定得合理一些,简单明了,让人一看就懂。
像是一个清晰的指示牌,指引着商家找到前进的方向。
再者,流程得简化。
谁喜欢填一大堆表格、跑一大圈呢?想想那些为了一个许可证而大老远跑去跑来的商家,真是让人心疼!如果能把流程缩短,把不必要的环节剔除掉,那简直就是给商家送上了一份大礼。
想想看,如果办事像喝水一样简单,那大家都能轻松应对,经济自然就能蓬勃发展。
2.2 加强监管,维护公平当然,准入并不是一放就行的,后面的监管也得跟上。
别让一些“潜规则”钻了空子。
公平竞争才是王道,得让每个商家都能在阳光下晒晒,免得有些人偷偷摸摸。
就像打游戏一样,大家都在同一个规则下较量,谁强谁弱一目了然。
说到监管,咱们得用现代科技武装自己。
比如,运用大数据、区块链这些高科技手段,把信息透明化,打破那些“黑箱操作”。
这可是个大招,让市场在阳光下运行,人人都能看到,让不法行为无处遁形。
那样,商家们才能安心发展,市场才能健康运转。
强化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强化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依法、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
市场准入管理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在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竞争力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功能。
本文将从市场准入管理的现状、重要性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市场准入管理的现状市场准入管理是指政府依法对企业和个人进入特定行业或市场进行一系列的审批、登记、许可等行政手续的管理制度。
在我国,虽然市场准入管理已经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体系,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规范和不完善的问题。
首先,市场准入条件不明确。
不同部门、地区对市场准入管理的规定不一致,给企业和个人进入市场创造了不必要的障碍。
有些行业准入门槛过高,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而有些行业准入条件过于宽松,缺乏监管,容易引发市场乱象。
其次,市场准入程序复杂。
审批、登记、许可等环节繁琐,时间成本高,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同时,一些地方和行业还存在着“关系门”、“权力寻租”等问题,增加了市场准入的不可预期性,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不公平的待遇。
最后,市场准入监管不力。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市场准入规则的执行不严格,容易造成准入条件的逃避和规则的被动打破。
这不仅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也给了违规者可乘之机,影响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对于形成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市场准入管理是保障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
通过设置适当的准入门槛和条件,可以有效防止垄断、限制竞争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保护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
其次,市场准入管理是建设法治化市场环境的重要保障。
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的准入监管制度,可以避免过度自由或过度管制的倾向,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稳定的经营环境,增加市场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
最后,市场准入管理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市场准入的管理,可以引导资源向高端产业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流动,推动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用优质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需求,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行业市场准入问题的整改措施
行业市场准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问题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各个行业市场也在不断壮大。
然而,在行业市场的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准入问题,给正常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带来了一定影响。
因此,针对这些准入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来促进行业市场规范发展。
二、准入问题存在的原因1.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公平竞争:在企业准入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信息不透明或不完整,使得有些企业可以利用信息优势牟取私利,从而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2.低门槛引发恶性竞争:部分行业准入门槛设置较低,容易造成恶性竞争。
这种情况下,大量小企业进入市场,并通过价格战等手段进行激烈竞争。
这并不能真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反而会破坏供需关系、品牌形象和产品质量等。
3.制度性漏洞引发黑灰产业链:部分行业准入制度存在漏洞,被一些不良商家利用。
他们通过违规手段进入市场,开展一系列非法活动,形成黑灰产业链。
这不仅破坏了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三、整改措施为了解决行业市场准入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加强信息公开与透明度(1)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政府可以建立行业准入信息公开平台,对于相关企业的资质证明、有效合作伙伴等信息进行公示。
这样有助于增加市场参与者的知情度和选择权,并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2)推进大数据应用: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企业申请资质、信用评价等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
通过数据共享和交叉验证,能够提供更全面、真实的企业信息,防止信息造假和隐瞒。
2.完善准入门槛和审查机制(1)提高行业门槛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对原有低门槛行业进行调整,提高准入门槛。
这样可以筛选掉一些不具备实力和信誉的企业,从源头上遏制恶性竞争。
(2)优化审查机制:建立健全的准入审查机制,严格审核企业的资质、实力和诚信记录等。
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同时为合法、守规矩经营的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市场型环境规制的改进措施
市场型环境规制的改进措施一、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市场准入机制是市场环境规制的基础,其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促进市场效率至关重要。
为完善市场准入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1.1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审批制度。
加强市场准入审批的程序性公正和透明性,增加申请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准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1.2 规范市场准入标准。
明确市场准入的行业范围、条件和要求,确保准入标准的合理性和适应性,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1.3 强化市场准入监管。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和惩处违规行为。
1.4 优化市场退出机制。
建立健全市场退出的程序和机制,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的稳定,促进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再分配。
二、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市场监管和执法是市场环境规制的重要手段,其有效性和严谨性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
为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2.1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构。
优化市场监管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能配置,强化市场监管机构的专业化和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2.2 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修订和完善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明确市场监管的权责和程序,提高市场监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市场监管的制约和处罚力度。
2.3 强化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
推动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数据的共享和实时监控,提高市场监管的透明度和效能。
2.4 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合作。
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实现执法协同和高效执法,提高市场监管的整体效益和效力。
三、促进市场竞争和公平交易市场竞争和公平交易是市场环境规制的核心价值,其健康与否直接影响着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
为促进市场竞争和公平交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3.1 建立健全市场竞争政策。
完善市场竞争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机制,强化市场竞争政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条件。
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总结
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总结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完善与落地,以促进经济发展和优化市场环境。
通过对负面清单的总结与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实现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
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优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作为国家对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所设立的规则,具有以下优势:1. 明确市场准入限制:通过列举具体行业和领域的不准入事项,使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的政策要求有明确的了解,避免了信息不对称和隐性壁垒的产生。
2. 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负面清单规定了不允许参与经济活动的行为,有效遏制了不正当竞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3. 规范市场秩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了不允许或有限制参与的行业和领域,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减少了市场风险,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不足之处尽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规范市场准入、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等方面具有优势,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1. 缺乏细化和明确性:负面清单上列举的行业和领域相对较少,不能涵盖所有可能的准入限制,有时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给企业的准入申请和审批过程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2. 难以适应市场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带来了新的产业和业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需要及时调整和更新,以保持对新兴行业和领域的准确引导。
3. 缺乏监管力度:负面清单的执行和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一些企业违反清单规定而未受到严厉处罚,影响了负面清单的威慑作用和执行效果。
三、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促进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经济发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进的建议:1. 细化负面清单内容:在负面清单中,应该更加详细和明确地列举不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并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使市场主体能够清楚了解准入的标准与要求,降低准入的不确定性。
2. 强化负面清单的更新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更新机制,定期评估和调整清单内容,保持其与市场实际的适应性,及时引导和规范新兴行业和领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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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现状分析 " 我国现行 市 场 主 体 准 入 制 度 存 在 的问题
目前! 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的立法呈多极化和多 样 化 的 特 点 ! 有 关 专 门 的 法 规 # 规 章 主 要 有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 企 业 法 人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 合 伙 企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私 营 企 业 登 记 程 序 &#%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城 乡 个 体 工 商 户 管 理 条 例 & 及 上 述 有 关 条 例 的 实 施 细 则 等 " 虽 然 我 国 有 了 较 完 善 的 登 记 管 理 立 法 !但 存 在 的 问 题 却 不容忽视" #一 $市 场 主 体 登 记 范 围 的 界 定 标 准 存 在 缺 陷 市场主体! 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营利性组织的同义语" 因 此 !界 定 市 场 主 体 登 记 范 围 的 关 键 是 界 定 ’营 利 行 为 (和 ’营 利 组 织 (" 所 谓 ’ 营 利 行 为 ( 指 以 通 过 提 供 产 品 和 服 务 ! 牟 取 经 济 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可归类于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 那么! 对从事营利活动的组织是否予以登记! 就是一个以营利行为 为标准还是以营利组织为标准的问题" 我国尚未将这个标准 固 定 下 来 !导 致 同 类 型 的 组 织 登 记 出 现 差 异 " 上 述 问 题 的 存 在 !给 %民 法 通 则 &的 实 施 提 出 了 两 个 问 题 "
# " !
!三 "许 可 制 的 基 本 框 架 仍 然 牢 固 #准 则 制 还 没 有 演 变 为 基本立法思路 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表明! 对市场主体设立实行准 则 制 或 以 准 则 制 为 主 !许 可 制 为 辅 是 适 宜 的 " 准 则 制 是 市 场 主 体意愿的合法体现" 因此! 准则制在市场经济国家已成为通 例" 按 照 #企 业 法 人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 !现 行 登 记 程 序 的 前 置 审 批 大 致 可 以 分 为 三 种 %一 是 企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审 批 &二 是 政府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对经营项目或经营产品的审批& 三是 政 府 授 权 部 门 对 特 定 企 业 的 审 批 " 前 置 审 批 过 多 过 滥 !加 大 了 企业投资创业成 本 !使 企 业 创 业 环 境 难 以 改 善 !同 时 !由 于 行 业 及 部 门 垄 断 加 剧 !行 政 歧 视 蔓 延 !优 胜 劣 汰 难 以 实 现 " !四 "有 关 市 场 主 体 登 记 管 理 的 法 律 存 在 交 叉 和 冲 突
市 场 主 体 准 入 !是 国 家 为 了 建 立 和 维 护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依 法 确 认 市 场 主 体 资 格 !规 范 市 场 主 体 的 组 织 和 行 为 !使 其 合 法 进入市场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我国目前的市场主体准入主 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来实 现"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造成了市场主体准入的门槛 高 #成 本 大 !对 企 业 的 开 办 不 利 " 企 业 难 于 进 入 市 场 的 连 环 驱 动 !其 结 果 是 产 业 结 构 得 不 到 有 效 调 整 !闲 置 资 金 不 能 有 效 利 用 !社 会 生 产 力 不 能 更 好 地 发 展 " 因 此 !借 鉴 其 他 市 场 经 济 国 家登记管理制度的先进经验! 探寻改革和完善我国市场主体 准 入 制 度 的 总 体 思 路 !建 立 起 既 符 合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要 求 !又 与 国际惯例合理接轨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是本文研究的主要 内容"
完善 # 导致了目前我国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存 在 着 诸 多 弊 端 & 因 此 # 进 一 步 改 革 和 完 善 我 国 的 市 场 主 体 准 入 制 度 乃 当 务 之 急 & 主要措施 $ 完善登记管理法规 # 改革登记注册体制 # 简化注册程序 # 放宽登记条件 # 降低登记成本 & 建立一个既符合现 代企业制度要求 # 又与国际惯例合理接轨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 % 关 键 词 & 市场主体准入 % 商事登记法 % 准则制 % 前置审批 * 中图分类号 & !"#$%& % 文献标识码 & ’ % 文章编号 & ())*+,-./ +,))* ,""+)")&+)$ 第 一 !% 民 法 通 则 & 规 定 了 机 关 # 事 业 单 位 # 社 会 团 体 和 企 业 等 四 种 法 人 类 型 !但 现 实 生 活 中 有 些 负 有 限 责 任 的 机 构 !超 出 四 种 法 人 之 外 !如 现 实 生 活 中 以 营 利 为 目 的 的 民 办 医 疗 #教 育 # 培 训 等 机 构 !不 是 事 业 单 位 !又 没 能 纳 入 企 业 范 畴 " 第 二 !原 有 某些事业单位经过十几年的改革! 演化为全额拨款# 差额补 贴 #自 收 自 支 #企 业 化 经 营 !其 中 自 收 自 支 单 位 实 际 上 已 经 改 为 企 业 !却 被 视 为 事 业 单 位 管 理 !未 纳 入 企 业 登 记 范 围 )企 业 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有些虽已纳入登记范围! 但仍享有事 业 编 制 !具 有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和 企 业 法 人 的 双 重 资 格 " #二 $市 场 主 体 登 记 程 序 被 割 裂 现 行 市 场 主 体 登 记 程 序 中 !公 司 #非 公 司 和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登 记 注 册 各 成 一 体 !三 轨 并 行 " 公 司 登 记 已 基 本 上 与 国 际 惯 例 靠 拢 !实 行 以 股 东 间 接 责 任 为 基 础 !以 核 准 制 为 原 则 的 登 记 体 制 " 非 公 司 制 市 场 主 体 包 括 国 有 #集 体 企 业 #私 营 企 业 和 个 体 工 商 户 等 的 登 记 注 册 !以 审 批 程 序 为 核 心 !名 为 登 记 注 册 !实 为许可制" 外商投资企业所适用的法律自成一体! 其登记注 册 ! 以 外 经 贸 部 门 特 许 为 前 提 ! 有 时 适 用 %公 司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 有 时 适 用 % 企 业 法 人 登 记 管 理 条 例 &" 三 种 不 同 的 登 记 程 序 !割 裂 了 市 场 主 体 设 立 条 件 #能 力 及 责 任 的 统 一 性 " 其 一 !公 司 及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登 记 审 查 的 主 要 文 件 是 章 程 !章 程 违 法 或 欠 缺 则 不 能 成 立 " 而 非 公 司 市 场 主 体 登 记 审 查 的 主 要 文 件 是 有 关 部 门 的 批 准 文 件 !章 程 退 居 其 次 !这 与 现 代 企 业 法 人 理 论 不 相 适 应 " 其 二 !同 是 经 营 某 种 产 品 或 项 目 的 市 场 主 体 !只 是 因 为 组 织 形 式 的 不 同 !办 理 登 记 注 册 的 条 件 和 前 置 程 序 也 不 同 " 其 三 !企 业 法 人 的 设 立 条 件 因 程 序 差 异 而复杂化" 在企业法人的设立条件中! 注册资本是最为重要 的 " 国 内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是 严 格 按 照 资 本 确 定 #资 本 维 持 #资 本 不 变 三 原 则 确 立 起 来 的 !属 于 法 定 资 本 制 !必 须 全 部 缴 足 并 验 资 " 而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的 注 册 资 本 属 授 权 资 本 制 !可 在 公 司 成 立 后 定 期 缴 纳 !由 此 导 致 设 立 条 件 不 平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