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调整校内外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决定
学院教师绩效工资及超课时费发放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绩效工资及超课时费发放管理办法学院教师绩效工资及超课时费发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内部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推进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全体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整体办学质量与效益,构建充满活力、稳定和谐的教学环境,在学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基础上,结合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要求,特制订《XX职业学院教师绩效工资及超课时费发放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教学至上的办学理念,挖掘内部潜力,充实一线教师队伍,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稳定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工资分配制度,积极推进二级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全体教师教学以及各系招生的积极性,为学院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实现把学院建设成为文明和谐单位和一流艺术高职院校的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整体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统筹兼顾,和谐发展。
2、坚持科学规范安排教学的原则。
各系、部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安排教学,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3、实行具有教师职称人员必须授课的原则。
凡我院具有教师职称的人员,必须授课且完成学院规定课时量。
具体标准根据本办法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教师聘用制度的原则。
各系、部原则上首先聘用学院的专职、兼职教师,同时兼顾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中对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学时比例的要求,创新教学形态,提高教学效率。
5、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总量切块,两级管理,超课时费总量按学年计算,分学期下拨到各系部,由各系部制定《教师岗位职责》及《超课时费分配方案》进行再分配。
6、坚持对学院特色专业进行扶持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专职、兼职、返聘和外聘任课教师。
2、各系、部非教学人员工资及学院借调、待调人员工资均不在本办法发放范围。
3、成人教育部代课费不列入本办法。
4、学院聘任的特殊专家费用由学院专项开支。
5、本办法只适用于教师绩效工资及超课时费发放,与其它待遇无关。
[2017-2018上]10号文-社团课时费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联合会文件上财学字[2017-2018 上]10 号关于规范管理授课类社团课时费收取的通知各社团负责人:为了规范管理社团课时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确保社团经费的合理使用,充分保障社员利益,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联合会合会将针对校级社团课时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制定统一规范,具体内容如下:一、授课类社团课时费用收取规范:(一)校级社团的教练须为持有专业教练资格证的人员(校内外均可)或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必须持有专业认证八级以上证书或专业比赛市级一等奖以上资质)。
(二)本学期社团的教练都必须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联合会教练信息登记表》,进行个人信息及课时价格的录入。
未完成信息登记注册的教练不可进行校内社团课程授课及教练费用领取;未完成教练信息录入的社团不得自行向社员收取课时费。
(三)在学期中,社团的教练信息有所更改时(更换教练、教练费用变更、合同变更),请于财务部日常值班时进行信息更新,填写新的《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联合会教练信息登记表》后上交给值班人员。
(四)完成信息登记注册的教练按有无专业教练资格证核定是否支付教练费用:1.无专业教练资格证的教练(即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完整填写《教练信息登记表》并上交至学联服务大厅,经注册登记后方可在校内社团进行授课,但不可收取教练费用。
2.持有教练资格证的教练必须于该通知发放后于指定日期内完整填写《教练信息登记表》,并将专业教练授课资格证复印件、社团与教练签订的授课协议(合同)及《教练信息登记表》上交至学生联合会社团总会财务部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校内社团开展授课活动并进行课时费用结算。
(五)招新或补招新时社团不收取课时费。
收取工作由各社团在统一会员意见后通知学生联合会社团总会财务部,由财务部派遣部员协助社团收款并开付收据,事后上交学生联合会社团总会财务部进行入账,计入社团的常规账户。
(六)社团于财务部日常值班时支取教练费,且每人单笔支取金额不得高于 800 元,单月累计支取金额不得高于 4000 元,单月支取次数不得大于 5 次。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实行新工时制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实行新工时制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实行新工时制对高中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教基[1994]14号【失效依据】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发布日期】1994.07.05【实施日期】1994.07.0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实行新工时制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实行新工时制对高中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的通知(1994年7月5日教基[1994]14号)一、为了实行国务院颁布的新工时制,经研究决定对小学、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
现将《实行新工时制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和《实行新工时制对高中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以下简称《调整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执行。
二、《调整意见》是指导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可根据《调整意见》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课程(教学)计划的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方案要报我委基础教育司备案。
学校要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调整方案。
承担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的学校,确需改动的,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各地全日制中小学的各年级,原则上于今年秋季开学起实行调整后的课程(教学)计划。
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迟到明年春季开学实行,但在此以前,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调整意见》的精神,适当调整中小学课时安排,以适应新工时制的规定。
四、各地在执行《调整意见》时,要根据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的调整说明(我委将另行发文),对有关教材进行相应调整。
各省和地方教研部门,应该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材调整和对教师的培训指导工作。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学工作的管理。
秘书实务实训案例
实训一秘书礼仪职业情景:新力公司是一家大型的、产品具高科技含量的保健品公司,创建于1990年。
它是在一个只有一百多人的乡镇企业的基础上建起来的,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在全国保健品市场上已占有很大的份额,在全国各地有一百多个营销窗口,配备了一万多名市场营销人员,产品畅销全国各大城市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
三月的一天,窗外春光明媚,但新力公司的会议室里却充满了凝重、严肃的气氛。
会前,总经理李丰给大家讲了这样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肃静的会议室里,公司与德方的谈判即将进行,双方将就今后的合作达成协议,这是公司向国外扩大销售市场的又一重要举措。
谈判开始后,大家发现坐在李总一旁的薛秘书穿着非常休闲:一件胸前印有图案的T恤衫,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旅游鞋。
负责送茶水的助理秘书更是花枝招展,耳环闪闪发光,手镯晃来晃去,高跟鞋叮叮作响。
每当她进来送水,会谈不得不停歇片刻。
外国客人通过翻译开了个玩笑:“李总,最好让这位漂亮小姐参加选美去。
”外商的话,是赞美还是讥讽?李总把问题留给了大家。
会场先是一阵沉默,接着大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公司在这几年的发展中,在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保证产品的质量、功效,科技队伍的建设上都下过大力气,也曾在拓展营销渠道上动过脑筋,公司始终走的是一条持续向上发展的道路。
但从这件事看来,随着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大,职员自身的素质并未随之跟上,因此要加强职员的岗前培训,特别是对职员内在素质的开发培养一定要抓紧。
要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积蓄力量,必须提高员工素质,否则企业就没有发展的后劲。
会议最后决定:从现在起到2004年,用两年的时间,对所有在职员工进行轮训,轮训期间,要特别加强对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的个人礼仪的训练和要求,要牢固树立“公司荣我荣,公司衰我衰”的意识,改变穿衣服是个人私事的思想。
轮训后,除了对应该掌握的技能进行考核外,还要使职员在个人素养方面有大的改观。
会议还决定:今后几年,每年举行一次职工个人形象设计大赛,并进行奖励。
课程调整通知请注意课程时间和地点变更
课程调整通知请注意课程时间和地点变更尊敬的各位同学: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资源调配和教学需求,经学院评估并与相关教师协商讨论,决定对于部分课程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调整。
现将具体调整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并做好相应安排。
一、课程调整内容1. XXX课程调整原定于每周一上午8:00-10:00在A教室上课的XXX课程,调整为每周一上午10:00-12:00在B教室上课。
这一调整从下周开始生效,请同学们按照新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课程。
2. YYY课程调整原定于每周三下午14:00-16:00在C教室上课的YYY课程,调整为每周四上午8:00-10:00在D教室上课。
该调整将从本周起开始执行,请同学们及时调整个人时间表。
3. ZZZ课程调整原定于每周五上午10:00-12:00在E教室上课的ZZZ课程,调整为每周五下午14:00-16:00在F教室上课。
该调整将于本周末生效,请同学们在课程时间变更后按时前往新教室上课。
二、调整原因说明该次课程调整是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更好地配合教师和学生的课程安排。
经过仔细分析和评估,我们发现原定时间和地点存在一些不便之处。
为了更好地满足各位同学的学习需求,我们决定对课程进行时间和地点上的合理调整。
三、注意事项1. 调整后的课程时间和地点将会对原有的上课安排产生影响,请同学们及时调整自己的学习计划,并确保按照新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课程。
2. 请同学们务必提前到达新的上课地点,以免因迟到而影响课程的正常进行。
3. 如因某些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调整后的课程,请及时与任课教师或相关学院进行沟通和协商。
四、结语课程的调整是为了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更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配合和适应新的课程时间和地点。
如有任何疑问或者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务处进行联系,我们将全力提供帮助和解答。
谢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学院教务处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大学老师课时费标准
篇一:《各地讲课费调查》党校兼职教师讲课费发放办法一九九九年三月起实行按目前党校现有的办学财力和基本条件,对党校各类兼职教师的讲课费实行以下管理办法,从一九九九年三月起开始实行。
1校级领导:按每课时50元支付;遇双休日上课,加倍支付;2处级干部:按每课时50元支付;遇双休日上课,加倍支付;3专职教师:按正教授60元,副教授50元,讲师35元支付;遇双休日上课,加倍支付; 4校老领导:按每小时100元支付;遇双休日上课,加倍支付;5校外专家:按每小时100元支付,遇双休日上课,适当支付100元加班费,并支付讲课往返交通费。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党校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关于教师讲课费标准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人才管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进一步推动学科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是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了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一、原则和要求1.各系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依据学校教学计划任务要求,合理安排本系课程课时。
2.讲课费原则上以系为单位,以学期课时总量发放。
3.每学期课时总量的30%为副教授讲课费;50%为讲师的讲课费;20%为助教讲课费。
4.要严格执行教师聘任细则。
5.取消教师岗位津贴。
6.每学期系(处)报课时总量,教务处审核,人事处复核,计财处发放讲课费。
二、讲课费标准教授:18元/每课时;副教授:15元/每课时;讲师:12元/每课时;助教:8元/每课时;教员(无职称):4元/每课时。
按学期计算发放讲课费。
在系处里从事行政工作(双肩挑)人员如享受岗位津贴,讲课费标准则分别为:正教授6元/每课时;副教授5元/每课时;讲师4元/每课时;助教3元/每课时。
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前不久,一个朋友发给我一副对联:上联:听狗叫看猪脸课时加重收入在减下联:教畜生哄笨蛋生不逢时诲人不倦横批:人民教师鄙人也应和了一副:上联:囊中羞涩无权无势人生坎坷心憔悴下联:居无定所难以成炊衣带渐宽终有悔横披:教师倒霉服务须知You家教网为您提供大学生,专职教师、专业工作者以及外籍教员。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辽教发〔2022〕5号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正文:---------------------------------------------------------------------------------------------------------------------------------------------------- 辽教发〔2022〕5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内各高校:教育收费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是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举措。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要求,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聚焦重点问题,规范基础教育学校收费行为。
严禁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严禁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严禁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严禁普通高中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
严禁民办学校违规随意上调学费标准。
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二、聚焦典型问题,规范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校收费行为。
严禁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严禁职业学校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严禁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未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严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教师课时量计算办法及课时费发放标准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师课时量计算办法及课时费发放标准(暂行)一、标准班人数:设计、美术(普通班)为25人;雕塑为20人,艺术学系班级为40 人;外语、计算机文化课、体育为50人;文学、马列、公共史论为60人。
在教师暂时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因教学需要组班人数可适当突破,但原则上一个班最高不超过同类标准班人数的50%;最低不得少于同类标准班人数的60%。
二、教师年额定教学工作量、课时费标准三、课时量统计计算办法1、课时统计以课表课时为准。
各系部如对课程表所列课程(任课教师)调整,须经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意、备案。
擅自调动者无效。
2、专业课课时计算办法(1)专业课班级不考虑学生人数系数,以自然班为基数计算课时量。
(2)一名教师同时给两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倍计算。
(3)一名教师同时给三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2倍计算。
(4)主讲教师与助教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1/2。
(5)多名教师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平均数。
(6)艺术学系的设计、绘画课等也依据此计算办法执行。
3、共同课(含社科部与艺术学系教师对全院学生开设的公共史论课程)课时计算办法。
(1)学生人数在标准班以下的按一个标准班计算。
(2)以标准班人数为基数,每增10名学生,课时系数加,最高系数为2。
4、艺术学系专业史论课程课时计算执行共同课标准,同一课程同一时间段内上课只考虑学生系数,不计算班级系数。
(各系自开的专业史论课作专业课计,不执行此款规定)。
四、课时费计算外语、计算机课程课时费系数为,文学、马列、史论(含艺术学系专业史论课)课程课时费系数为,体育课程课时费为,其他课程不计算课时费系数。
五、课时费每学年统计计算一次。
教务处2004年6月17日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 -200 学年教师工作量统计。
芜湖高中教师课时费标准
芜湖高中教师课时费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芜湖高中教师课时费标准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流砥柱,他们的付出和贡献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合理设定教师课时费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芜湖高中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制定,首先要考虑到教师的辛勤付出和专业知识的价值。
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敬业精神。
他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不断更新教学理念,以更好地服务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教师的付出是不可忽视的,他们的课时费应当符合其付出和价值。
芜湖高中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
教师是一种高度职业化的职业,他们不仅要承担教学工作,还要承担学生辅导、教学研究等多项工作。
教师的工作量较大,工作压力也较高。
合理的课时费标准应当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以激励教师更好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芜湖高中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制定还应当考虑到市场化和竞争化的现实背景。
随着教育市场竞争的加剧,教师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
只有具备优秀的教学水平和敬业精神的教师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合理的课时费标准可以吸引优秀的教师加入到高中教育事业中,提升高中教育的整体水平。
芜湖高中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制定还要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国家对教师的薪酬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各级教育部门也有相应的政策和标准。
在制定教师课时费标准时,必须充分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教师的薪酬合理、合法。
芜湖高中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考虑教师的付出和价值、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市场化和竞争化的现实背景,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只有合理制定教师课时费标准,才能激励教师更好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提升高中教育的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希望芜湖高中教师课时费标准能够得到有效制定和合理调整,让教师们感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进而更好地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85]教师管字004号
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85]教师管字004号1985年4月15日教育部发布)我部自1981年4月向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下发《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和《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暂行规定》〔(81)教干字011号〕以来,全国大部分高等学校先后试行了教师工作量办法。
各校试行的情况表明,对教师承担的各项工作(主要是教学工作)必须有定额要求,这对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计算教师编制,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等方面都起有积极作用。
但是,原教师工作量办法计算较繁琐,某些工作环节计量不尽合理,对各级各类不同情况的学校照顾不够。
为了适应高等学校管理改革的需要,对当前高等学校试行的教师工作量办法应做相应改进。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高等学校对各级教师要有教师工作定额(包括教学工作定额)的要求,各高等学校应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责及考核的规定》,结合学校定编或岗位责任制的建立,明确各级教师应承担的工作定额。
二、各高等学校在确定各级教师工作定额时,应考虑到有利于学校教学、科研等项任务的完成,有利于教师队伍的长远建设,有利于教师工作效率、效益的提高。
三、为了使学校制定的较简便易行的教师工作定额计算办法更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定编的基础上,对各级教师的工作定额(包括哪些工作环节应计入教师工作定额,哪些计入教学工作定额,定额多少等),均由学校决定。
计算办法可以多样,教育部不作统一规定。
教育部原下达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是计算工作定额的一种办法,可供参考,也可以用其他工作定额计算办法。
民办高校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民办高校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在中国的高等教育领域,民办高校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学校,面临着与公办高校不同的管理和运营模式。
其中,外聘教师作为民办高校中的重要教学力量,他们的课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他们的职业待遇和教学质量。
因此,本文将围绕民办高校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展开探讨,分析其现状、问题所在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旨在提升民办高校外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如下:文章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介绍民办高校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问题的背景和意义,以及本文的研究目的。
在正文部分,我们将详细分析民办高校外聘教师现状和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的现状和问题,并探讨影响课时费标准的因素。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本文的主要观点和研究成果,提出相关建议,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这样的结构安排,读者可以清晰地了解到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论,有助于进一步深入讨论和研究相关问题。
1.3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民办高校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的现状和相关问题,分析影响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因素,并提出相应建议。
通过对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的深入研究,旨在促进民办高校外聘教师的合理待遇,提高他们的教学质量和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同时,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和讨论,引起社会对民办高校外聘教师的关注,引发相关政策的重视与改进,为民办高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正文2.1 民办高校外聘教师现状随着教育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多元化发展,民办高校外聘教师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
外聘教师通常是指那些从事兼职教学工作的教师,他们在不同的学校或机构之间灵活就业,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教学服务。
在民办高校中,外聘教师的数量逐渐增加,他们的专业背景和教学水平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资源丰富度起到重要作用。
外聘教师有时候会是行业内的专家学者,他们能够为学生带来最新的学术理论和实践经验。
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
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工资外酬金、劳务费发放,根据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劳务酬金范围劳务酬金包括邀请校内外专家作学术报告、专业咨询评审劳务酬金,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有关的命题、监考、考务劳务酬金,外聘教师课时费,学校媒体相关稿酬,以及学生有关劳务发放等。
二、劳务酬金标准(一)学术报告费1. 学术报告费校外专家限额:院士10000元/次、博导正教授6000元/次、高级职称及以下专家为4000元/次;校内专家限额为高级职称及以上1200元/次,其他专家800元/次。
2. XX、XX、岗位工资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资深教授和其他知名专家可以按照不超过院士标准发放;政府机关的司局级及以上领导作为专家的也可以按照不超过博导正教授标准发放,处级领导作为专家的可以按照不超过高级职称标准发放。
3. 特殊情况须提高标准的提交科研部认定和经费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发放。
(二)咨询评审费1. 咨询(评审)费专家咨询(评审)费限额: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2400元/人.天;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元/人.天;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处级领导可以按照不超过高级职称标准发放。
会议咨询半天的按照限额的60%执行,第三天及以后按限额的50%执行;通讯每次按限额50%执行,单次咨询的数量较大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采用会议标准执行。
政府机关处级领导作为专家的可以按照不超过高级职称标准发放。
在预算批准范围内可以列支职称评审、省级人才评定、公开招聘等咨询评审费,其他日常经费原则上不得列支。
其他专项经费中组织咨询评审的须报管理部门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
研究生论文评审按照300元/篇;研究生论文答辩按照300元/人,但标准不低于2000元/人.场;研究生复试的面试发放限额为3000元/人.天;自考学生论文指导费发放限额300元/生;自考学生答辩费发放限额500元/场。
学校课时津贴计算方案
工作量附加补充说明:
1、教研组长每周加1节,功能室管理人员每周加1节。
2、四处室人员每周加人均二分之一节,校级每周加人均三分之二节。
3、跨年级处理:
(1)小学语文、数学和初中语文、数学、外语学科,除第一个班的主课按工作量标准(见上)计算外,其余所有任课节数按标准课时的2倍计算;
(2)初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除第一个班的主课按工作量标准(见上)计算外,其余第二个班、第三个班的主课按标准课时的1.5倍计算;
(3)初中生物、地理除第一个班的主课按工作量标准(见上)计算外,其余第二个班的主课按标准课时的1.2倍计算。
4、学生人数标准
(1)25人以上:该班主学科课时按每班每节1.1计算;
(2)20——25之间:该班主学科课时按每班每节1.0计算;
(3)20人以下:该班主学科课时按每班每节0.9计算;
四、课时津贴考核
1、课时津贴来源:学校每期的期末绩效中产生。
2、课时津贴发放:学校每期的绩效考核中兑现。
附件:
1、小学教师课时津贴计算明细表
2、初中教师课时津贴计算明细表。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为不断提高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充分利用行业企业人才资源,进一步改善“双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校内外结合、专兼结合、“双师”结构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专业教师要求来自相关行业及企业生产一线(一般应有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熟悉企业工作程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实训指导教师要求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同等资历资格,或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4.公共课教师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一年以上教学或工程实践经历。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授课任务。
6.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企业技术人员。
二、外聘教师的工作形式1.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
授课方式可以采取集中授课也可以采取分散授课;可以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也可以承担部分教学任务;能在校企合作企业或生产车间进行授课的不在校内或教室内进行。
7.定期来院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参与所在专业教学团队的学术交流、教学研讨等活动。
8.外聘教师集中授课每日最高不超过8学时。
三、聘任外聘教师的数量各院(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和校内师资情况确定专业课(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外聘教师数量。
四、聘任外聘教师程序1.各院(部)在学期结束前,提出下学期外聘教师聘任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院长审批。
同时附拟聘用教师的有关证书及材料:(1)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2)个人业绩等其它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9.在确定外聘教师的人选时,需由院(部)、人事处、教务处、质量诊改办联合组织考核、试讲,以确定拟聘人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为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二、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1.城镇中小学生午休管理和课后(非工作时间)托管费。
学校必须提供固定场所,设有专门床位和配备管理人员,各地(州、市)可按每生每学期200元的最高标准,坚持“自愿、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地区的托管费具体收费标准。
2.对设有“一卡通”的中小学校,首次免费向住宿学生发放“一卡通”,丢失、损坏等补发按实际工本费计收。
3.对设有“校徽”的中小学校,首次免费向学生发放,丢失、损坏等补发按实际工本费计收。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实行每周40小时标准工作制后调整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实行每周40小时标准工作制后调整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5.04.12•【文号】教基厅[1995]10号•【施行日期】1995.04.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宣布失效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实行每周40小时标准工作制后调整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教基厅〔1995〕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文教办(教卫委),北京、天津市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74号令(《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新发〔1995〕32号),及学校与教学工作的特点,全国普通中、小学应最迟于今年秋季开学时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
现将《关于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后调整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的意见》印发,请各省(区、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本地区中小学课程的安排意见,并于1995年秋季开学前下发到学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应以实行新工时制为契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对课堂教学的指导和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认真安排好假日期间学生的课余生活,做好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组织工作,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健康发展。
1995年4月12日附:关于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后调整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的意见为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的规定,现对全日制中小学课程(教学)计划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调整原则1.教学计划的调整,有利于教育方针的贯彻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稳定。
教师课时量计算办法及课时费发放标准
一、标准班人数:
设计、美术(普通班)为25人;雕塑为20人,艺术学系班级为40人;外语、计算机文化课、体育为50人;文学、马列、公共史论为60人。
在教师暂时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因教学需要组班人数可适当突破,但原则上一个班最高不超过同类标准班人数的50%;最低不得少于同类标准班人数的60%。
四、课时费计算
外语、计算机课程课时费系数为
1.25,文学、马列、史论(含艺术学系专业史论课)课程课时费系数为
1.20,体育课程课时费为
1.15,其他课程不计算课时费系数。
五、课时费每学年统计计算一次。
教务处2004年6月17日
附: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200学年教师工作量统计
姓名职称系部
在本部门教学工作量统计学时
280—360220—290150—230
200—250
230—260
230—290
230—300160—240
210—260
240—270
240—300
240—310120
三、课时量统计计算办法
1、课时统计以课表课时为准。各系部如对课程表所列课程(任课教师)调整,须经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意、备案。擅自调动者无效。
2、专业课课时计算办法
(1)专业课班级不考虑学生人数系数,以自然班为基数计算课时量。
(2)一名教师同时给两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
1.5倍计算。
(3)一名教师同时给三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2倍计算。
(4)主讲教师与助教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
(5)多名教师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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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轻职院教字〔2015〕4号李云梅签发
关于调整校内外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决定
为了更好的调动校内、外教师的任课积极性,吸引优秀教师特别是来自企业一线技术人员来我院任教,经调研并参考园区高职院校校内外教师课时费标准,决定修订调整我院校内教师超课时课时费和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外聘教师课时费调整办法
1.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
严格按照我院制订的《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外聘教师的聘任、管理及考核等工作。
2.每学期期末召开教师座谈会,对表现突出的外聘教师予以表彰,并使此制度常态化。
3.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
(1)校外兼课教师(来自其他高职院校)
①初次来校第一次聘任并签订协议:按35元/课时;
②上一次任教(若不是连续在本校任教的,上一次任教应在三年以内)综合评教90分及以上(学生评教+教研室评教),再次聘任的初级职称40元/课时、中级职称45元/课时、副高及以上职称50元/课时。
(以开学初审验职称材料为准)(2)校外兼职教师(来自企业一线):50元/课时
4.本校退休教师可按照②执行。
5.如遇聘请特定行业专家或技能能手等特殊情况,需由聘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提出课时费标准,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6.以上各课时费标准均含交通补助。
二、校内教师课时费调整办法
1.本校专任教师学期课时数在200(不含200)~400学时(含400)的部分,上浮课时费标准,按40元/课时计算;
2. 本校专任教师学期课时数在200学时及以内、400学时以上(不含400学时)执行基本课时费标准25元/课时。
三、合班课系数的调整办法
以40人/班为标准教学班容量,合班教学课时费系数按上课人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附件一。
四、补充说明
凡任技能型本科班课程的校内外教师仍按《天津轻工职业技
术学院教师工作量统计办法》规定工作量按高职1.5倍计算,课时费标准按此次调整后标准执行。
五、此办法自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