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 银行 解读存款保险条例借鉴范文两篇
《存款保险条例》浅议
CAIXUN 财讯-67-《存款保险条例》浅议□ 山西财经大学 段宇彬 / 文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审慎监管、存款保险制度是公认的金融安全网三大支柱。
中国虽然在较早的时间里就产生了存款保险的雏形,但是在金融体制的逐步完善下才最终出台,同时也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存款保险 财富管理 利率市场化 职能引言我国《存款保险条例》经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5年2月17日公告,自5月1日起施行。
至此,包括中国在内,世界上已有112个国家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①。
我国的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
②对于50万元的保险限额,能够为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但还会有上百万存款人的存款会存在较大风险,因此,本文仅提出对于限额以外的存款应该进行的财富管理建议。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合法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集中起来建立存款保险机构,然后由这些存款性机构作为投保人,按其所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形成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投保人发生重大的经营危机,特别是面临破产倒闭的风险时,存款保险机构或者投保人提供流动性救助,或者直接向存款人支付一定比例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和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对大额存款人的影响按照条例的规定,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以用于支持其他投保机构对有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收购或者风险处置。
确实无法由其他投保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
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还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而这也将促进资本市场和其他形式财富管理方式的发展。
相关测算表明,50万元的存款保险限额可以对99.63%的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提供100%全额保障。
存款保险制度心得
存款保险制度心得篇一: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一些思考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一些认识和思考前言近几天无论是庙堂之高的政府、银行管理人员,还是腰缠万贯的富商,抑或是小康水平的市井之民,都一定对“存款保险”四字不陌生——中国终于建立了关乎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存款保险制度。
作为一名学经济的学生,我们必须对存款保险制度深入了解,本位将就我搜集资料之后,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一些认识做出总结,以及谈谈个人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一些思考和分析。
认识简单来说,存款保险制度就是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一种制度。
截至XX年底,全球已有111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而XX年11月 30日,中国《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从提出到今年最终确立,历经了21年,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亦可谓艰辛了!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一是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三是有利于强化市场纪律约束,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加快发展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保驾护航。
这些是普遍认识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处。
实际上存款保险制度有分显隐性,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中,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
中国之前其实就是隐性的,也不能算是没有存款保险的国家。
思考有关存款保险制度的各种介绍均可见诸网络,这里我就一些大家比较少会思考的问题做出搜集资料后给出给出自己的一些思考。
一、存款保险制度那么好,为何中国经过了那么多年才建立?第一,认识问题。
存款保险交流材料
存款保险交流材料存款保险交流材料尊敬的各位客户,大家好!我是来自某银行的客户经理,非常荣幸能有机会跟大家交流解释我们银行提供的存款保险服务。
存款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产品,它能够帮助您保护您的存款,确保您的储蓄安全。
存款保险是一项由政府和银行机构共同提供的保险服务。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每个存款账户在银行机构中最高可保额度为50万人民币。
如果您的存款金额超过了这个限制,我们强烈建议您购买存款保险,以确保您存款的安全。
存款保险的作用非常重要,它能够为您的存款提供全面的保障。
一旦发生银行机构倒闭、破产或其他类似的情况时,存款保险将会对您的存款进行全额赔付,以帮助您恢复损失。
这样一来,您就可以放心地将您的钱存在银行,无需担心安全问题。
存款保险不仅仅是为个人客户提供保障,对于企业客户也非常重要。
企业通常会有大量的资金存款在银行中,因此,购买存款保险对于企业来说非常关键。
存款保险能够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确保企业能够正常运营。
此外,在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政策下,大型银行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拥有了较为稳定的资本金和流动性,破产风险已经大大降低。
但是,对于个别中小型银行机构来说,风险依然存在。
因此,购买存款保险可以提供额外的保障,使您的存款更加安全。
在购买存款保险时,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确定您的存款金额,确保该金额在所选择的保险金额范围之内。
其次,了解保险产品的条款和细则,确保您了解保险的具体内容和保障范围。
最后,选择一个信誉好、服务好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这样才能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感谢各位客户的聆听和支持!我相信,通过购买存款保险,您可以享受到更加安全和放心的存款服务。
如果您有任何关于存款保险的疑问或需要,欢迎随时与我们银行的客户服务团队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援助和支持。
谢谢!。
浅析《存款保险条例》
浅析《存款保险条例》作者:罗颢萌来源:《时代金融》2015年第20期【摘要】2015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出台了《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为目的。
《条例》出台后,居民存款的安全性是否有保障以及出险后存款如何偿付引起了多方关注。
【关键词】存款保险条例偿付上限居民存款一、《存款保险条例》的出台2015年3月31日,探讨研究了20多年的《存款保险条例》由国务院向外界公布,并定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
到底是什么促使了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形成?(一)居民存款数量快速增长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一直呈高速增长的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储蓄存款数量经历了几个阶段:最初的10年增长最快,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30%以上;1998~2000年增长率开始下滑,主要是因为股市的兴起使一部分资金从银行流向了股市;随后从2003年开始到2006年,突破了10万亿和15万亿大关,直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冲击了银行业,增长速度才逐渐放缓,从央行公布的数据来看,近几年我国居民存款增速又恢复了正常。
我国早已成为世界上的储蓄大国,居民存款数量巨大,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二)为利率市场化做好准备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市场深化改革的重要项目,但目前存款利率上浮区间仍未解禁,利率市场化进程还差最后一步。
当存款利率也实现市场化后,银行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存款保险条例》的先一步出台,既保障了存款人的基本利益,也为银行间充分竞争创造了条件,即便出现个别银行破产,《条例》的偿付机制也可以令大部分储户不受到损失。
二、细读《存款保险条例》从全球范围来看,存款保险制度早已广泛的在多国实行。
此次《存款保险条例》的出台,是对我国银行存款制度的完善,也是中国银行业向世界先进制度靠近的一大步。
《条例》着重说明了投保和偿付的对象、操作流程、存款偿付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以及新设机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职责。
银行存款保险文章
银行存款保险:保障你的资金安全一、引言在现代社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
为了保障广大储户的资金安全,我国实行了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及其作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利用这一制度。
二、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概述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旨在为银行储户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确保他们在银行遭遇风险时能够减少资金损失。
当投保银行出现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将向储户支付一定限额的赔偿,从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三、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1. 保护储户利益:银行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向储户提供赔偿,确保他们在银行出现问题时不会承担过大损失,从而维护了储户的合法权益。
2. 维护金融稳定: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防范银行风险,减少因银行破产引发的金融动荡。
当银行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及时介入,确保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3. 提升公众信心:通过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提高公众对银行业的信任度。
储户在知道自己的资金受到保障后,会更加愿意将资金存入银行,从而促进银行业的发展。
四、如何利用银行存款保险制度1. 了解保险限额: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规定的保险限额可能不同。
储户在存款前应了解所在地区的保险限额,以便合理安排存款。
2. 分散存款:为了降低风险,建议储户将资金分散存入多家银行。
这样,即使某家银行出现问题,其他银行的存款仍然安全。
3. 关注银行经营状况:储户应关注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评级。
选择经营稳健、风险评级较高的银行,可以进一步降低资金风险。
4. 及时了解政策动态: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存款保险制度可能会进行调整。
储户应关注政策动态,及时了解存款保险制度的最新规定和要求。
五、结论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保障措施,对于保护储户利益、维护金融稳定和提升公众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一制度,储户应了解保险限额、分散存款、关注银行经营状况以及及时了解政策动态。
存款保险的讲座心得体会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关于存款保险的讲座,主讲人是我国某知名银行的风险管理专家。
通过这次讲座,我对存款保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在讲座中的心得体会。
一、存款保险的背景和意义1. 背景介绍存款保险制度起源于美国,自1933年设立以来,已经为全球许多国家所采用。
我国于2006年12月成立了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旨在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稳定。
2. 意义(1)保障存款人利益。
存款保险制度为存款人提供了安全保障,降低了存款风险,使存款人更加放心地将资金存入银行。
(2)维护金融稳定。
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化解银行风险,减少银行破产对金融市场的冲击,维护金融稳定。
(3)促进银行业竞争。
存款保险制度使银行在竞争中更加注重风险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从而促进银行业竞争。
二、存款保险的基本原则和运作机制1. 基本原则(1)保本保息。
存款保险制度确保存款人本金和利息不受损失。
(2)限额赔付。
存款保险制度对每家银行的存款实行限额赔付,确保保险基金安全。
(3)市场化运作。
存款保险制度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提高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2. 运作机制(1)银行缴纳保费。
银行按照存款余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存款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
(2)银行破产时,存款人可向存款保险公司索赔。
存款保险公司根据银行破产情况,对存款人进行赔付。
(3)存款保险公司对破产银行的资产进行清算,确保保险基金安全。
三、存款保险的实施情况1. 保险范围我国存款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2. 保险限额目前,我国存款保险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
这意味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的所有存款,在50万元以内可得到全额赔付。
3. 保险费率存款保险费率由存款保险公司根据银行风险状况和市场竞争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风险较低的银行保险费率较低。
四、存款保险的展望1. 提高保险限额。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存款保险限额有望进一步提高,以更好地保障存款人利益。
(外传)存款保险制度的解读
历经22年,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将正式落地,去年12月份,历时一个月,《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了意见;2015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今年将推出存款保险制度。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存款保险条例》将于2015年3月31日公布,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同时,国务院明确批复,由人民银行履行存款保险职能,负责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和存款保险基金有关管理工作。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权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研究论证,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既体现了国际最佳实践与基本准则,又立足于我国现实国情。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制度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存款保险保障范围。
存款保险制度是保障存款人权益的重要措施。
为全面充分保障存款人的利益,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条例规定的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
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但我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从存款保险覆盖的范围看,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
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不在被保险范围之内,这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防范道德风险。
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二是存款保险偿付限额。
存款保险制度(多篇范文)
存款保险制度目录第一篇:存款保险制度第二篇:香港存款保险制度第三篇:存款保险制度第四篇:存款保险制度概述第五篇:存款保险制度的真正面目正文第一篇: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立法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存款保险条例》,最早将在年内出台。
这一法规将明确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和组织模式。
据了解,《存款保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由国务院领导以签署国务院令形式发布,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按照此种条例的一般推出程序,将先由国务院组织起草,由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审查该条例的送审稿(送审稿经国务院同意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后形成条例草案,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国务院审批之后再进行公布。
条例出台以后,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将水到渠成。
央行原副行长、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此前曾表示,可能在年底前启动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
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确定存款赔付上限的限额保险制。
第二篇:香港存款保险制度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简称存保会)(英文:hong kong deposit protection board)香港的一家法定机构,专门管理香港存款保障计划,于XX年7月根据《存款保障计划条例》(第581章)第3条成立。
该会的现任主席是陈黄穗女士,而总裁是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总裁李令翔。
背景:存款保障计划已于XX年9月25日正式实施。
存款保障的由来,可以追溯到1991年的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事件,令香港分公司亦不能幸免,当时其倒闭引发多家本港银行出现挤提。
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后,当时的香港政府就是否于香港推行存款保障计划进行公众咨询,但由于成本及道德风险等多种问题,存款保障计划建议被否决,直至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后,香港金融管理局于XX年委聘顾问公司就加强香港存款保障进行顾问研究。
存款保险总结范文
存款保险总结范文存款保险总结范文【存款保险条例】的解读和分析存款保险概念: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存款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国内】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国外】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但我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外有安排的除外。
【类型】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个人储蓄存款、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
存款保险偿付限额:50万偿付限额能够为99.6%以上的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提供100%的全额保护。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会引发中小银行的存款搬家:1.我们国家目前银行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运营稳健,无论是资本充足率还是银行的拨备覆盖都处于比较好的水平。
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对现有的金融安全网一个改善和加强。
3.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个别机构运营出现问题,存款保险大多数情况下也是采取收购与承接等方式。
存款保险的保费缴纳标准:1.存款保险的保费是有银行金融机构来交纳,存款人不需要交纳。
2.费率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一行存款结构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累积水平等因素来制定和调整,报__批准后执行。
最高限额50万的含义:是指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多个存款账户合并计算,如果这个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最高可以偿付50万元。
50万元以上可以在清算财产中按照比例受偿。
1.储户不能再停留在“银行不会倒闭”的老观念上,要正确认识银行也是企业,经营不善一样会倒闭。
那不是万能的保险箱,你的钱仅仅是交给他打理而已!2.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大额储蓄存款可多选几家银行。
最高偿付限额是50万,那么你有100万最好就存两家银行!3.凡是存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都算在其中。
银行存款保险文章
银行存款保险:保障您的资金安全自从现代银行业的诞生以来,银行存款一直是人们存储和保护资金的首选方式。
然而,即使在银行存款中,我们仍然可能面临各种风险。
为了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银行存款保险应运而生。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银行存款保险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确保我们的存款得到充分的保护。
什么是银行存款保险?银行存款保险是一种保障客户存款安全的金融服务。
它主要通过一些制度安排,为存款人提供一定程度的资金保障。
通常情况下,银行存款保险由政府机构或专门的保险机构提供。
其目的是在存款遭受损失时,能够迅速足额地赔付给客户。
银行存款保险的重要性1.资金安全:银行存款保险为客户提供了资金的安全保障。
即使在银行遭受破产或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客户的存款也能够得到足额的保障。
这对于保护个人和企业的资本是至关重要的。
2.维护金融稳定:银行存款保险对于维护金融稳定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当存款人知道他们的存款得到保障时,他们将更有信心将资金存放到银行中。
这有助于银行稳定运营,并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3.促进经济发展:银行存款保险还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提供存款保险,个人和企业更倾向于将其资金存放在银行中。
这为银行提供了更多的资金,使它们有能力为各种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
如何确保银行存款得到充分的保障1.选择可靠的银行:首先,选择可靠的银行是确保存款得到充分保障的关键。
研究并选择那些财务状况良好、声誉良好且受监管的银行。
2.了解存款保险制度: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是必要的。
不同国家对于存款保险的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要确保自己明确了解存款保险的范围、保险金额限制以及索赔的程序。
3.分散存款风险:将大额存款分散存放在多家银行中,有助于降低个别银行出现问题对资金安全造成的影响。
这样即使一家银行出现负面情况,其他银行的存款仍然得到保障。
4.保持及时沟通:与银行保持紧密的联系,了解存款保险的最新信息和政策更改。
存款保险讲座心得体会范文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为广大存款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关于存款保险的讲座,通过聆听专家的讲解,我对存款保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1. 维护金融稳定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金融市场中,一旦银行出现经营风险,存款保险可以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银行倒闭而引发的社会恐慌和金融风险扩散。
2. 提高存款人信心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提高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存款人可以放心地将资金存入银行,降低因银行经营不善而导致的损失风险。
3. 促进银行合规经营存款保险制度要求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存款人的资金安全。
这对于规范银行行为,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1. 存款保险覆盖范围我国存款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即存款保险机构对存款人的存款本金和利息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2. 存款保险限额目前,我国存款保险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这意味着,在银行出现风险时,存款人存款本金和利息在5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得到全额赔偿。
3. 存款保险费率存款保险费率由存款保险机构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存款保险费率分为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基准费率适用于所有银行,浮动费率则根据银行的风险状况进行调整。
三、存款保险的作用1. 保障存款人权益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出现风险时,可以为存款人提供一定的赔偿,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2. 促进银行风险控制存款保险制度要求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加强风险控制,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 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降低因银行风险而引发的金融风险。
专家解读存款保险条例范文汇编
专家解读存款保险条例范文汇编让存款更安全银行更稳健《存款保险条例》5月1日施行后,百姓的银行存款将多一道安全保障,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健性将会进一步提升。
存款保险保护存款人利益、提高银行经营稳健性,是对现有金融安全网的加强,是在央行最终贷款人和审慎监管两道防线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道。
存款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保费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当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这次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能够为我国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强调,实行限额偿付,并不意味着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了。
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以用于支持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有问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收购或者风险处置。
从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经验看,多数情况下先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问题机构“接盘”,收购或承接其业务、资产、负债,使存款人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
确实无法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
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还可以依法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专家为公众如何用存款保险保障存款安全“支招”。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介绍,可以采用分散存款的办法。
比如300万元的存款,如果分在6家不同的银行每家存50万元,那么按照条例规定,就都能够享受全额保护。
《存款保险条例》其实已在去年11月30日公开征求意见。
对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和这次正式公布的条例,关于偿付的时间规定,从“及时”进一步明确为“7个工作日内”。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强化了对存款人权益的保护。
存款保险工作总结范文(2篇)
存款保险工作总结范文____银行有关投保机构在数据填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报告____支行:自存款保险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能够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相关数据进行提取和填报,基本能做到上报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现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1、建议后期实行差别化费率后。
2、针对部分银行盈利能力较弱,建议适当下调存款保险费率。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款保险工作总结范文(二)存款保险是一项重要的金融服务,它为存款人提供了安全保障,下面是对我在存款保险工作中的总结。
首先,在存款保险工作中最重要的是保障存款人的权益。
作为存款保险公司的一员,我始终把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他们的存款得到充分的保障。
在与客户沟通中,我会详细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然后为他们提供最适合的保险产品。
其次,我会积极参与存款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改进工作。
随着金融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存款保险产品也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
在工作中,我会和团队成员一起研究市场趋势和客户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并积极参与产品的测试和推广工作。
通过不断优化产品,我能够为存款人提供更好的保险体验。
此外,在存款保险工作中,我还会关注风险管理和合规问题。
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我会与风险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定期评估和监测风险状况,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
同时,我也会时刻关注保险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确保我们的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并提供合规建议和培训给团队成员。
另外,有效的市场推广策略也是存款保险工作中的关键。
我会与市场营销团队紧密合作,共同制定和推广存款保险的市场推广计划。
通过广告宣传、线上线下活动等手段,向潜在客户宣传和推广存款保险产品的优势和价值。
同时,我会定期分析市场竞争情况和客户反馈,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和优化推广策略,增加存款保险的市场份额。
最后,我会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存款保险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在这个行业中保持竞争力。
存款保险制度范文
存款保险制度范文为了保护公众的存款安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金融系统,各国都纷纷引入了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设立的一种保障存款人权益的制度,在银行破产或违规行为导致存款损失时,通过对被保护的存款进行赔付来保障存款人基本利益。
下面是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内容。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立,旨在保障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秩序,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该制度的核心理念是依法赔付,即遵循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要求,通过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损失进行赔付,并确保赔付的公平、公正、公开。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存款人的信心,增加对金融机构的支持度,促进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保障存款人权益,避免存款人因金融机构经营风险而遭受损失;第二,减少系统性风险,促进金融系统稳定运行;第三,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增加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第四,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主体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统筹管理和监督。
其下设有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简称“基金公司”),负责存款保险基金的实施和管理。
基金公司会依据法律、监管规定及国务院的批准,制定具体的赔付方案和操作细则,确保赔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存款保险基金是存款保险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由金融机构缴纳保费构成。
我国存款保险基金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并用于赔付存款人损失。
基金公司会根据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合理确定保费收取比例,确保基金的持续发展和赔付能力。
同时,基金公司还会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经营分析,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基金的运作能力和赔付能力。
存款保险制度对于存款人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存款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广,包括个人存款、企业存款和机构存款等各类存款人;第二,存款保险制度赔付及时,对于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存款损失,基金公司会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赔付;第三,存款保险制度赔付额度有限,对于个人存款,赔付额度一般在每户50万元以内;第四,存款保险制度赔付公平公正,依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赔付,确保赔付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存款保险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金融安全网,对于维护金融稳定、保护存款人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存款保险法律规定旨在明确存款保险的基本原则、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监督管理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以保障存款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本文将从存款保险法律规定的角度,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二、存款保险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存款保险制度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所有存款人都能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存款保险的保障。
2. 安全原则存款保险制度应确保存款资金的安全,防止存款保险机构破产,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3. 实施原则存款保险制度应依法实施,确保存款保险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等符合法律规定。
4. 普及原则存款保险制度应覆盖所有存款机构,确保所有存款人的存款都能得到保障。
三、存款保险的组织形式1. 存款保险公司存款保险公司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主体,负责对存款进行保险,支付存款保险金。
2. 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是存款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由存款保险机构、存款机构以及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3. 存款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存款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存款保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四、存款保险的运行机制1. 存款保险费率存款保险费率由存款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存款保险基金规模、存款保险机构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2. 存款保险范围存款保险范围包括存款人在存款机构开立的各类存款账户,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3. 存款保险金额存款保险金额由存款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存款保险基金规模、存款保险机构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4. 存款保险支付存款保险支付是指存款保险机构在存款机构破产或无法支付存款时,按照存款保险金额向存款人支付存款保险金。
五、存款保险的监督管理1. 存款保险机构监督管理存款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存款保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存款保险机构依法经营、稳健运行。
2. 存款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存款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存款保险基金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存款保险基金的安全、合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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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银行解读存款保险条例借鉴范文两篇银行解读《存款保险条例》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存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举措,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起重要作用。
《条例》的出台,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存款保险的保费谁来交,按什么标准交?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是怎么确定的,偿付限额以上的存款是不是就没有安全保障了?在什么情况下存款人有权要求偿付被保险存款?2015年4月3日,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做客中国政府网,就《条例》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保障存款人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存款保险就是建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在介绍存款保险制度时这样说。
我国银行业是金融业的主体,存款是老百姓的重要金融资产。
切实加强对老百姓存款的保护,对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在保费问题上,黄晓龙介绍道,“存款保险的保费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来交纳,存款人不需要交纳。
”我国存款保险实行基准费率与风险差别费率相结合的制度,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公平竞争,形成正向激励,强化对投保机构的市场约束。
《条例》推动金融改革黄晓龙认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促进银行改革发展,提升银行的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在推动金融改革的意义上,可以说是它是推动金融其他领域改革的一些支持和配套条件。
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可以为银行经营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
除此之外,存款保险可以通过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可以提高中小银行的信用,为大中小银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能够及时发现风险,使金融机构优胜劣汰,形成一个竞争性、可持续发展的金融体系。
存款保险制度不会引发存款搬家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会引发中小银行的存款搬家,黄晓龙从一下几方面对此进行解答。
第一,我们国家目前银行业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运行稳健,无论是资本充足率,还是银行的拨备覆盖都处于比较好的水平。
第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做的是加法,是对现有的金融安全网是一个改善和加强,可以进一步提升银行业的稳健性。
第三,现在设定50万元的偿付限额,可以使99.63%的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得到全额的保护,能够充分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和银行业的稳健运行。
比如一些大额存款人,实际上跟银行的业务关系比较密切,存款稳定性较强,并且他们风险识别能力较高,不会轻易搬家。
第四,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即使个别机构经营出现问题,存款保险大多数情况下也是采取收购与承接等方式,用好的银行来收购出问题的银行,这样使存款人的存款,包括正常的业务都能够继续得到充分保障。
我国偿付限额高于国际水平“确定偿付限额是存款保险制度涉及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黄晓龙说。
从国际上看,偿付限额一般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倍,考虑到我们国家居民储蓄倾向较高,而且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功能,“我们国家在确定偿付限额的时候,设计了一个比较高的偿付限额,是50万元,大概是我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国际水平。
”超过50万偿付限额不代表没有安全保障50万元偿付限额是指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多个存款账户合并计算,如果这个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最高可以偿付50万元。
50万元之内的款额都可以得到全额偿付。
但也不是说50万元以上就没有保障了。
黄晓龙这样回答网友的问题,“我国银行业总体来说是稳健的,出现风险的概率是比较低的。
即使出现问题,存款保险机构也会采取收购承接等方法,尽量使存款人的存款以及业务得到保障。
50万以上可以在清算财产中按照比例受偿。
”(解读《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2014年11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标志着酝酿多年的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
作为征求意见稿所规定的“投保机构”中存款占比最大的一类“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存款保险制度直接规范的主要对象。
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逐步推行的过程中,各方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及其在稳定银行金融体系和构建国家金融安全网方面的影响和作用,都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评估。
因此,对于央行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主要条款,业界也有一定的预期,预计商业银行对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的响应总体将较为平稳。
不过,考虑到征求意见稿在行政立法中的分量,讨论征求意见稿的一些重要规定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仍然有益于形成更为清晰的市场预期。
目前来看,主要影响将集中在存款重新分布现象、道德风险水平和风险费率的信号传递功能等三大方面。
存款重新分布逐步释放征求意见稿对存款赔付限额的现有规定显然已经考虑到潜在的存款重新分布现象(也可以称为“存款搬家”)。
通常情况下,赔付限额的设立将诱发存款在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再分配,从而提高市场竞争水平,即存款重新分布。
征求意见稿将同一存款人在同一投保机构的存款赔付限额设定为50万元,约为201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12倍,远高于2~5倍的国际一般水平。
根据央行对我国2013年年底存款现状的测算,50万元的存款赔付限额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即在50万元的存款赔付限额下,仅0.37%的存款人面临部分存款不能被保险赔付所覆盖的局面。
征求意见稿对存款限额的规定显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的主要作用是为实现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从隐性担保向显性保险的制度性过渡。
如果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和存款增速高于未来存款赔付限额的调整增速,那么存款赔付限额的相对保障水平将有所下降,从而对更多存款人的存款银行选择和存款分配产生实质性影响。
除保险赔付限额外,银行经营的基本风险因素仍然是存款人选择银行和分配存款等因素。
对于不能被保险赔付全额覆盖的存款人来说,由于这一部分存款人实际上涵盖多数大额企业存款和个人存款,其实际存款占比可能明显高于上述0.37%的存款人占比。
不过,对存款人来说,存款是否为存款保险所覆盖并非是影响其潜在存款重新分布决策的唯一因素,且对于存款数额较大的存款人,银行间的存款重新分配并不足以完全解决存款赔付限额问题。
银行总体规模、资产质量和风险控制水平等银行经营的基本风险因素仍然将在存款人选择存款银行和分配存款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仍然是广大商业银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主要激励因素。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总体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发展相对较晚的中小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的发展,存款保险制度带来的存款重新分布激励因素的重要性才会逐步提高。
此外,所有制和规模的实质区别仍然会实质上影响存款人的预期和决策。
尽管征求意见稿确立了国有银行和民营银行之间、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之间在存款保险制度面前一切平等的市场地位,客观上为存款人对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的市场信息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保障,但是从市场预期来看,国有银行仍然更可能得到国有出资人的直接救济,而大型银行则通常具有“系统重要性”加成,而对于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存款的制度保障,更多的只是从“隐性”向“显性”的等价转换。
随着国有银行和大型银行经营约束的进一步“硬化”,所有制和规模等因素对存款决策的实质影响才会逐步减少,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才能得到更多体现。
“道德风险”水平走向不定对保险制度诱发潜在“道德风险”的担忧,是国际上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中面临的普遍性问题。
一般而言,保险制度可能诱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两个方面的重要风险。
与“逆向选择”风险的防范相比,“道德风险”的防范难度较大。
尽管对“道德风险”已有所防范,但是即使已经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也不乏出现“道德风险”诱发银行业危机的案例。
20世纪80年代,美国储蓄与贷款协会的大规模破产危机甚至导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被耗尽的后果。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已经关闭和处置了数百家银行。
尽管银行资产风险问题的产生当然不能尽数归因为“道德风险”,但是存款保险制度确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
这种影响往往又能在危机发生过程中得到集中体现。
基于对防范保险制度诱发风险的重要性的认识,征求意见稿也制定了相应的严密规定。
征求意见稿通过强制性保险规定防范了“逆向选择”风险,同时通过赋予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部分“查核”功能以及实施基本费率和风险费率相结合的保险费率制度对“道德风险”带来的风险偏好变化进行防范。
但是规定的严密性更多是从制度设计上考虑,规定的落实是否能够达到上述严密性要求,有待于存款保险制度具体实施中的风险防范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从静态的角度看,存款保险制度似乎降低了我国银行业的“道德风险”水平。
考虑到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以显性保险替代隐性担保的实质性特征,即使不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我国银行金融体系仍然面临潜在的“道德风险”。
正因为如此,与隐性担保相比,由于显性保险明确了保障程度且从制度上确立了接管、重组和破产规则,一些研究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有利于降低我国银行业的“道德风险”水平。
然而,从动态分析的视角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商业银行“道德风险”水平的走向可能并不确定。
当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时间窗口正值金融业全面深化改革、金融创新加快发展的时期。
一方面,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环境发生了本质性变化。
另一方面,以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为代表的金融创新使得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方式也受到明显冲击。
在新形势下,商业银行现有经营格局面临竞争加剧的挑战。
各商业银行普遍面临业务转型和产品创新的需求,对新业务和产品,由于商业银行往往缺乏成熟的市场定价机制和风险标杆,存款保险制度下对“道德风险”防范难度势必加大。
一些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将当前的金融业改革和创新视作提升市场地位的机遇,将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作为存款市场营销和市场份额扩大的重要砝码,同时,可能采取更加激进的赶超型经营管理策略,其“道德风险”水平也可能会有所提高。
风险费率将成正向激励征求意见稿中对保险费率的设定较低,因此对商业银行利润水平的影响较小。
由于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费,存款保险制度也会对商业银行的利润水平等产生一定的直接影响。
不过,由于征求意见稿相关说明中强调保险费率将远低于国外初始费率和当前费率,一般预计其对商业银行利润的影响将被控制在很低的水平,不会对商业银行利润水平带来实质性影响。
尽管费率较低,但是保险费率分为基本费率和风险费率的制度设计却使得保险费率具有一定的市场信号传递功能。
从市场角度来看,较低的风险费率意味着相应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而较高的风险费率则意味着相应商业银行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