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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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一、园内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幼儿开展集体活动,有关部门和负责老师一定要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集体活动前,各班应按时排队,有序前往指定地点,做到静齐快。如需带座椅,应规范执拿,轻拿轻放。
3、集体活动时,应坐姿端正,认真观看或听讲,不随便走动, 不交头接耳。
4、集体活动结束后,应按序整队回教室。上下楼梯速度要慢, 注意礼让不抢先。
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幼儿开展园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园长室批准;组织全园性的园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幼儿,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幼儿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幼儿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幼儿带回幼儿园。如安排家长接送的, 必须待最后一个幼儿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 类)运输单位的车子, 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幼儿参加的集体活动, 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幼儿应予拒绝。
三、幼儿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制度
1、应按时入园,及时回家。不要在园外游玩。
2、教师在中午和傍晚放学时,应组织幼儿排好路队,及时护送幼儿离园并安全穿过校门前马路。
3、值日老师应准时在园门口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静园时间到后, 值日老师应清校,检查每间教室,发现有未回家幼儿,让其在传达室等候。
4、上学、放学时,幼儿不得在校门口滞留玩耍。路上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结群嬉戏。
5、幼儿园禁止幼儿单独搭车上、下学。
6、严禁接送车辆进入校内。
7、如遇恶劣天气,教师应妥善处置难以回家的幼儿。
四、幼儿课间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课间活动时间,应及时作好课前准备工作。
2、上下楼梯,靠右行,慢慢行,不并步,不跳步。
3、不玩危险性游戏。不在教室、走廊、楼梯等处追逃,不趴在走廊或楼梯的扶栏上,不把楼梯扶栏当滑梯。
4、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
五、体育课、运动会、课外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使幼儿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及预防措施,掌握自我监督和预防伤害事故的方法,进行科学的锻炼。
2、教师要全面了解幼儿身体素质基本情况,适应个别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3、要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运动量要适中,重视做好体育活动中的保护工作。
4、要加强组织教学和纪律教育,保证体育活动有序进行。幼儿因病等请假必须履行手续。
5、幼儿穿着要符合锻炼要求,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不戴帽子和围巾,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6、园内运动会时,不要随意站在跑道上,不来回穿越跑道或投掷场地。不参加比赛的幼儿不得接近赛场,应在指定地点有秩序的观看比赛。
7、教师应定期检查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8、体育器械,非老师许可,严禁私自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