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接处警中使用武器的法律条件与行动战术探析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
第二讲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法规目的要求通过本讲的学习你应能够全面理解和掌握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法规的的内容,形成正确的依法使用武器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使用武器的法制观念,并能够判别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错误使用武器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正确地按照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武器。
第一节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依据本节学习要点一、人民警察使用的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武器。
二、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
三、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目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时,依法使用武器,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保卫公共财产。
第二节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法定情形本节学习要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
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的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警械与武器分析
法律 实践 案例 录像
联系
目录
现场制止违法 犯罪的原则
警械使用
武器使用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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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警械与武器的原则
适度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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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适度理念(比例原则)
•
一是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尽量避免
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
二是采取的处置措施应当与违法犯罪行为的
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险的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16587342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9141315111210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332不得鸣枪警告的情形公安民警在使用武器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鸣枪警告
2-1 警械的分类
警械
驱逐性 制服性
约束性
警棍 催泪弹 高压水枪 特种防暴枪
手铐 脚镣 警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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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警械使用的条件
•
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所
武装警察部队使用武器警械的警察法思考
武装警察部队使用武器警械的警察法思考【摘要】武装警察部队在和平时期执行执法任务时因职务需要而使用警械和武器,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执法行为。
应当相关法律及法规来判断其行为的合法性。
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造成一定后果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因此,合理规范地适用比例原则对武装警察部队执法行为进行规制是必要地与合法的。
【关键词】武装警察;武器警械;比例原则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党领导下的武装力量,从职责上看,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职能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战时情况下,武装警察部队是一支重要的军事力量,履行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行军事斗争的职责。
另一个方面是和平时期的职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和平时期,是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履行警察权力的武装力量。
具备着执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警察权的职责。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法律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执法行为,依照《武警法》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执行勤务保障等职责时,可以使用武器警械。
与所有的执法机构一样,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法律时也会面对危险和阻力,而克服这种阻力,达到执法效果,不仅要靠官兵们的参与,针对必要情况借助合理的武器警械,不但可以有效避免危险甚至伤亡,而且可以达到合理执法、规范执法的效果。
而由于武器警械是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有一定危险性的执法手段。
因此对于使用警械、武器的行为的法律性质,使用法律的层级,使用行为与所面对危险的对应关系等问题的认识上,存在着很大争议,值得引起足够的重视。
从执行法律时的法律地位上来讲,武装警察部队在作为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国家执法权的力量出现时,从法律地位上来讲,可以使用警察的概念来进行规制。
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使用警械、武器的行为是指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警察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针对违法犯罪行为人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
而警察所使用的警械分为两种,一种是指制服性的警械,另一种是指约束性的警械。
人民警察警务实战应用法律法规
人民警察警务实战应用法律法规人民警察,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警务实战应用法律法规是其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警务实战,是指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面对各种复杂、危险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
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则为这些行动提供了合法性、规范性和保障性。
首先,我们来谈谈人民警察在使用警械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可以使用警械的情形。
例如,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到暴力抗拒执法等紧急情况下,警察有权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但同时,法律法规也对警械的使用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必须遵循必要性、适度性和合法性原则。
也就是说,使用警械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能对无辜人员造成伤害,并且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在武器使用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更是严谨。
人民警察只有在面临严重暴力犯罪、危及生命安全等极端危险的情况下,才可以依法使用武器。
并且,在使用武器之前,还需要进行严格的警告程序,除非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
这一规定,既保障了人民警察在执行任务中的自卫权利,又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不必要的伤害。
在执法过程中,人民警察还需要遵循程序法的规定。
比如,在进行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时,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要有合法的手续和审批。
否则,即使最终的执法结果是正确的,由于程序违法,也可能导致整个执法行为无效。
另外,关于证据的收集和使用,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人民警察在警务实战中获取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程序要求,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这就要求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果断的处置能力,还要具备严格的证据意识,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同时,人民警察在警务实战中还需要注意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隐私权等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不能随意侵犯。
例如,在搜查公民住所时,必须有合法的搜查令;在询问证人时,要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警察警械和武器使用的法律思考
人民警察警械和武器使用的法律思考作者:丁威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33期摘要人民警察警械和武器的正当使用,主要是为了有效的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是为了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是维护人民警察自身的合法权益的需求。
在人民警察警械和武器的使用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其法律依据。
本文就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应该遵循的原则和使用的具体要求进行分析研究,以便规范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行为,从而有效的确保各方面的利益,有效的提高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关键词人民警察警械武器使用法律作者简介:丁威,河南警察学院指挥战术系2011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1-075-02人民警察对警械和武器的合法使用权是国家通过法律相关规定赋予警察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主要体现出国家的意志,不仅不能也不可轻易的放弃,但是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对人民警察职能作用的发挥具有一定的影响。
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加大依法配备和使用警械、武器力度,严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需要对人民警察进行严格的实战训练,对警察的心理素质进行调适,对使用警械和武器的相关法律进行完善。
以便更好的规范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依据的支持。
一、国家法律授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权的目的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职责和使命,必须同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
所有的违法犯罪活动都严重威胁着国家和人民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尤其是劫持劫持、暴动、持枪抢劫、杀人、武装走私、贩毒、持枪拒捕、暴力反抗等等性质恶劣的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的影响恶劣,不仅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还可能在违法犯罪活动中会危及到与他们做斗争的人民警察的切身人身安全,不利于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全体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安全,保障人民警察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法律授予了人民警察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权力,从而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制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各种严重暴力违法行为。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公安装备使用与维护
基层民警工作中的公安装备使用与维护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安装备在基层民警的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良好的使用和维护公安装备,不仅直接关系到基层民警的工作效率和执行任务的能力,也关系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
本文将针对基层民警工作中的公安装备使用与维护进行探讨,以提高基层民警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公安装备的使用原则与规范在工作中正确使用公安装备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与规范。
首先,合理使用。
不得滥用公安装备,并且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合适的装备进行操作。
例如,对于简单且常见的工作任务,不必使用高级装备,而应选择经济实用的装备进行处理。
其次,谨慎使用。
公安装备通常是昂贵且专业的,因此在使用时要特别谨慎,避免损坏设备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进行操作,避免错误使用或操作失误。
最后,遵循法律法规。
公安装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职责范围和授权权限进行操作。
同时,也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公安装备的安全和使用的合法性。
二、公安装备的维护保养公安装备的维护保养是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环节。
首先,定期检查。
应定期对公安装备进行检查,保证其各项功能正常。
针对一些特殊或易损件,要做好更加细致的检查和保养工作,并及时更换和修理。
其次,定期维护。
对于公安装备的常规维护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流程。
例如,对于警用车辆,应定期更换机油、空气滤芯、雨刮器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再次,合理储存。
对于长时间闲置或不常使用的公安装备,应妥善储存,避免受潮、霉变、腐蚀等问题。
同时,要对存放的环境进行合理的调控,保持干燥、通风、防尘等条件。
最后,及时维修。
对于出现故障或损坏的公安装备,要及时进行维修,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
在维修过程中,应尽量选择正规的维修渠道和合格的维修人员,确保维修质量。
三、加强人员培训与技能提升为了更好地使用和维护公安装备,基层民警需要不断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论民警使用警械、武器的法律规制与立法完善
作者: 王良顺[1]
作者机构: [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出版物刊名: 湖北社会科学
页码: 139-142页
主题词: 成立条件;法律责任;立法完善
摘要:公安机关是承担着刑事侦查和维护社会治安双重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作为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民警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刑事强制措施过程中使用警械、武器必须遵守法定的对象条件、程序条件、目的条件、限度条件和禁止性条件.现行规制民警使用警械、武器的法规中的若干内容不够完善,需分别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予以改善和加强.。
公安民警武力手段使用规范之探讨
云 南 警 官 学 院 学 报 Ju om ̄ o u nn Pl e O i rA ae y fY n a oi fc cdm c e
总第 9 3期 S m 3 u 9
公 安 民警 武 力 手 段 使 用 规 范之 探 讨
同 的强制 手段 ,运 用不 同 的处 置措 施 ,借助不 同 的工具 、技 能和方 法 。综合 运用构 成 我 国不 同形 式 的武 力手 段 ,其 主要 内容 有 :口头 、徒 手 、使 用 警械 、使 用 武 器 制 止 J ,使 用 辅 助 措 施 、 调
伤害 ,甚 至可能 导致 公安 民警违 法 ,被追 究法 律 责任 。 3 .低 用 :过低 的武 力 手段 不但 不 能制 止 侵 害 ,而且 会使 公安 民警将 自己或他 人 置身 于危 险
击 ,违反 了警 察有 义务 维护 国家公 权力 不受 侵犯 的原则 ,同时又给警 察 自身安 全带 来危 险 。 ( )用 而不 思降低 武力 手段 使用 的效 益 三
、
公 安 民警武 力手段 使 用存在 的 问题
公安 民警 在执法 过程 中 ,武力 手段 的使用 在 思想 和行 为层 面存在 不规 范 的问题 ,严 重影 响公 安机 关 的公信 力 ,主要 表现在 以下 三个 方面 。 ( )不该 用 或乱用 侵犯公 民合 法权 益 一
以暂 时制 止侵 害 ,但 可 能对行 为人 造成 不应有 的
收 稿 日期 :2 1— 5 0 02 0— 7
作者简介 :付新河 ( 95 ) 16 一 ,男 ,河南商丘人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研究方 向为警务指挥与战术 。
14— 0
一
付新河 :公安民警武力手段使用规范之探 讨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法律法规
二、人民警察使用驱逐性、制 服性警械的情形
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使用 驱逐性、制服性警械的情形共有八 种,这八种情形都是危害公共安全、 人身安全、治安秩序,需要当场制 止的行为。人民警察遇有其中情形 之一的,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 警械。
行为人看见警察但依然不停止其 违法活动。假设 行为人知道来人是警察,因为警察身着警服、佩戴警 徽、开着带有警察标记的警车。假如行为人还继续其 违法行为,警察可以用2级的手段。
2级,口头命令:警察对行为人发出“镇 静”、“走开”等命令
假设行为人能清楚地听见警察的命令。如果行为 人还继续其违法行为,警察可以用3级的手段。
4级,化学剂(胡椒喷剂)
它可能使行为人跌倒;双眼睁不开及疼痛难 忍。这样做还无法制服对手时,可以用5级的手段。
5级,暂时动弹不得
必要时警察可以用不致命的冲击武器(即用 警棍)击打行为人,但只准打某些部位,头部、 脖子、喉咙、脊柱肾脏和腹股沟等部位则禁止 击打。
如果行为人抽刀、拔枪对抗,企图杀害或严 重伤害警察和公民时,警察可以用6级的手段。
(一) 人民警察在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二)人民警察使用约束性警械的目的是束缚 违法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在使用中不能故意 造成人身伤害。
注意:所谓人身伤害,是指造成人体器官、组织的损伤或者功能障 碍。所谓故意,是指明知错误地使用约束性警械会造成对方人身伤 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不是 出于故意,而是过失地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由于对方的原因如挣扎、 逃跑、反抗造成人身伤害的,不属于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放松一下,观看视频)
3级,约束控制(徒手):警察使用擒 拿术
公安民警使用武器的条件探讨
公安民警使用武器的条件探讨【摘要】我国现今对民警用枪约束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缺陷,使得民警的执法权益降低,对其权益保护有一定的影响。
本文主要从一些民警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犯罪行为等实例来进行讨论,研究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其权益的不利因素,以及民警用枪不规范的行为,并给出相关建议供采纳。
【关键词】公安民警;武器使用条件;反思;重构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民警带枪执法,滥用武器的行为进行了批判,大部分公民反对民警带枪执法,这样是对百姓生命安全存在诸多威胁的现象,导致民警在执法中对用枪存在或多或少的无奈感,更值得关注的是,有关部分在收集到大多数人对用枪的建议后,对民警带枪执法时的用枪情形进行了法律上的制约,法律中规定的用枪条件十分不利于民警执法过程中的权益保护,威胁到民警执法时在民众基础上所占据的主导地位和领导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对公民的人身安全也有一定的危害性,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和威慑力。
一、关于行为人正在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结合《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及《释义》等与公安机关相应的法律制度,讨论民警使用枪械过程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为人民群众的权益为主导思想的同时,也考虑到人民警察以及公安机关的权益保护和社会公信力,以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释义》对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情形进行了归纳总结,总结上来说分为以下几点,第一是人民警察对现场状况以及犯罪分子的罪行程度来进行正确的判断,其结果与目的已十分明显,第二是现场情况十分紧急,威胁到在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且由于有无受害者遭到攻击,第三是犯罪分子不服从法律制度,对民警进行武器攻击,其行为十分暴力,对民警生命安全危害极大;第四是民警对犯罪分子使用武器前进行警告后,犯罪分子仍不悔改,再三警告仍不起作用,民警对犯罪分子使用武器。
从《释义》的各项条例来看,倘若犯罪分子在民警到达犯罪现场后,仍然持续着施暴行为,不知悔改,甚至用武器、毒品等攻击民警或受害者,在民警对其实行警告后,暴力行为未停止或减轻。
试论警察警械使用的必要合理性以及法律支持
试论警察警械使用的必要合理性以及法律支持还是那句话,在中国,每天都有警察流血牺牲,作为一名警察,身上担负的很多,既要服务大众,又要打击犯罪,然而,在一线执勤执法中,因为警械的使用问题,以及法律层面上所应该具有的权力和义务上更加详细的规定或者支持,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事件或者案件,彰显了研究和探讨这一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警察在出警现场的权益保护不足,以及警务训练模式的不足,这是一个深层次的问题。
首先,对于武器和警械的使用条例,中国的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一般来讲,就是在必要的时候,用警械将嫌疑人“制服”或者是“控制”,而对于一些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以及危害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才可以警告后使用武器。
那么,这里的“制服”和“控制”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是比较缺乏可操作性的。
可能有人会说,警察用警械都不能把嫌疑人制服,还叫什么警察?这里我要讲一下,现在警方的警务技能训练,显然比照现在复杂的治安环境相比,明显是比较滞后的,而且缺乏法律层面上的强力支持。
我先从单警装备开始说起。
要制服的前提是使嫌疑人失去反抗能力,从而顺利的被带离,我们探讨一下警械是否能起到让嫌疑人失反抗能力的作用。
先说匕首,这个东西是仅次于枪支的杀伤性警械,在实际中,根本无法使用,或者是根本没人使用,你说,警察在制止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敢用匕首往哪个部位扎?扎伤扎残之后怎么办?不还得警察个人出钱治疗?轻的几个月工资,重的就得几年工资,恐怕因为匕首扎成重伤,再来个故意伤害罪,也不是不可能吧,所以,单警装备中的匕首,就是一个摆设,根本没人敢于使用。
然后再说一说警棍,警棍最大的好处就是使用方便,但是,基本上这东西根本无法起到制服的作用,你说就那么一根棍子,该打到嫌疑人的那个部位才能把嫌疑人制服,失去反抗能力?恐怕只有脑袋了,而现实中,敢拿这个东西往嫌疑人脑袋上招呼的也没几个,因为制服是制服了,可是后续的事情都变成警察个人的了,要警察个人担责的。
论我国警察用枪的正当性及法律规制
论我国警察用枪的正当性及法律规制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国警察(仅指我国内地,不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下文同)在执法中用枪一直陷入两难的困境。
一方面,自2003年1月公安部发布“五条禁令”后,各级领导怕出事,为求平稳,不提倡警察执法时配枪,甚至许多地方都将警察的枪支收回入库,使警察在遭遇犯罪分子的暴力袭击时因无枪可用或不敢开枪导致伤亡;另一方面,少数警察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滥用枪支,把警察队伍推向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备受责难。
为了在紧迫状态下能够制止犯罪、化解危机、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赋于警察用枪权,但权力的行使有着天然的扩张性,如果不被监督和制约就可能偏离执法目的。
本文从厘清警察用枪的概念入手,探讨用枪行为的正当性,并对当前我国警察用枪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比较和借鉴国(区)外警察的用枪情况,对用枪的法律规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警察用枪正当性法律规制On the justification of our police with guns and legalregulationAbstractIn recent years, China's police with guns in law enforcement has been caught in a dilemma. On the one hand, many places will be recovered in the police firearms, police in violent attacks criminals because no guns available or can't shoot deaths; on the other hand, a few police awareness of the law, illegal guns, the police pushed in the teeth of the storm of public opinion, blamed.In order to prevent crime, to resolve the crisis in the urgent condition, the law gives police gun rights, but the use of power with the expansion of natural, if not by the supervision and restriction may deviate from the objective. This paper clarified the concept of police with guns, legitimacy of guns, and find out the reasons for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police gun question carries on the analysis, comparison and reference, in the country (region) outside the police with a gun, put forward the relevant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 gun.Keywords: police shot and the legitimacy of legal regulation目录引言 (1)一、问题的背景及意义 (1)二、研究综述 (3)三、研究的方法和思路 (4)第一章警察用枪的基本理论 (6)一、警察用枪的概念 (6)二、警察用枪的法律性质 (8)三、警察用枪的行为特征 (9)四、警察用枪行为的正当性 (10)(一)主体适格 (10)(二)目的正当 (11)(三)自由裁量权与比例原则 (13)第二章对我国警察用枪问题的分析 (16)一、主要问题 (16)(一)用枪行为“萎缩化” (16)(二)违法滥用枪支 (18)二、成因分析 (21)(一)舆论因素 (21)(二)法律因素 (23)(三)训练与管理因素 (26)第三章国(区)外警察用枪制度的比较和借鉴 (29)一、美国 (29)(一)用枪制度 (29)(二)经验借鉴 (31)二、香港 (31)(一)用枪制度 (31)(二)经验借鉴 (33)第四章完善我国警察用枪法律规制的建议 (34)一、出台《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法》 (34)(一)提高法律位阶之必要 (34)(二)统一法律规定之需要 (34)二、立法思路和模式 (36)(一)明确价值取向 (36)(二)注重实际操作性 (38)(三)立法模式选择 (39)四、完善我国警察用枪的支撑制度 (41)(一)授枪认证和枪支训练制度 (41)(二)健全用枪事后审查机制 (43)结论 (45)参考文献 (46)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什么叫武器、警械?(一)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二)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
二、警察使用警械的法定条件(一)警察使用警械的特点1、专用性。
警械是国家依照法律专门配备给警察,并由警察专门使用,任何其他机关和个人均无权使用。
2、使用的目的性。
使用警械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警察职责的履行,是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工具。
3、使用的规定性。
由于使用警械是一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因此,警察在任何场合下使用警械,使用哪种警械都必须遵循有关的法律规定去行事。
(二)警械的分类警械的内容在不断更新,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近年来也使用了一些新型警械,总的说来:警械可分为四大类:1、驱逐性警械:包括警棍、电击器、麻醉枪、高压水枪、催泪弹、爆震弹、闪光弹等。
2、约束性警械:如警绳、镣铐等。
3、震慑性警械:如警笛、警报器,红色回转警灯等。
4、自卫性警械:如防弹衣、头盔、盾牌等。
(三)警察使用驱逐性、制伏性警械的条件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伏性警械。
1、主体条件:必须是警察才能使用这些警械。
非警察未经法律、行政法规授权,不得使用这些警械。
2、对象条件:必须是对实施列举的八项违法犯罪情形之一,才能使用这些警械。
即: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强行冲越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袭击人民警察的;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3、程序条件:指使用驱逐性、制伏性警械必须事先向当事人发出警告,经警告无效后,才可以使用这些警械。
公安民警使用枪支若干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研究
公安民警使用枪支公安机关加大民警配枪、用枪的力度,对不法分子具有强大的威慑,在降低各类犯罪率尤其是在涉恶、涉暴、涉恐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有助于社会治安稳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明确指出,规范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行为,有效制止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
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全警大练兵的不断深入,公安民警使用枪支越来越规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会出现因为枪支使用不规范、使用枪支技能水平不到位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国家层面通过立法、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来有效规范警察使用枪支情形以及程序,各地公安机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技能训练,进而养成规范用枪意识才是可行之策。
一、公安民警使用枪支存在的问题(一)枪支管理规范有待完善枪是公安民警在应对暴力恐怖案件时最有力的武器之一,既能及时有效地制止犯罪,又能很好地保护自身安全。
但由于以往警察配枪出现的问题,如丢枪、走火、误伤他人等,公安机关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枪支弹药领取使用管理规定,这一做法虽然可以有效避免枪支弹药的滥用,但也会因管理规范过于繁琐,造成少数民警未能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佩带枪支,在遇突发危险情况时却以血肉之躯对抗犯罪分子的刀枪棍棒。
2013年,公安民警卜某在处置一起精神病人持刀伤人的案件中,由于没有佩带武器,竟赤手空拳试图控制歹徒,不幸被歹徒用尖刀刺中重要器官,最终因失血过多而牺牲,年仅23岁。
对民警用枪管理过于严格,警察使用枪支出问题的概率将会大幅降低,但民警在处置案件时的受伤率和牺牲率却提高了。
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管理规定需要及时完善,既要保证民警枪支使用中不出问题,又要保证民警的执法安全。
(二)民警使用枪支技能有待提高近年来,国内各地暴力恐怖案件偶有发生。
公安机关改变以往策略,向重点一线部门以及参与街面执勤巡逻、突发事件处置等一线警务活动的基层民警配发枪支,以应对突发的暴恐案件,更好地打击犯罪。
公安民警使用枪支的若干法律思考
公安民警使用枪支的若干法律思考作者:黄国彰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29期关键词公安民警武器枪支法律规定公安民警如何使用枪支是社会公众非常关注的问题,主要就是因为警察开枪很容易造成当事人的死亡,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产生影响。
所以警察一旦使用枪支出现人员的伤亡,很容易出现法律问题,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警方会处于被动的状态。
于是相关法律相继出台,对枪支使用进行了规范。
因此,公安民警在使用强制时如何进行操控才能减少影响,保护公众的安全成为公安民警思考问题的重点。
在某省的案例中,民警与前往附近办事的民众发生冲突,在冲突之中该民警使用随身携带的手枪导致民众死亡。
事后该民警因为故意杀人罪承担了相关法律责任。
由于该案件比较特殊,涉及人员属于依法配枪的民警,同时并不是在执行任务期间正常使用枪支,所以该案件同样引起了人们的深思,人们对经常使用枪支是否合法产生了怀疑,警察应该为其行为承担怎样的责任。
在该案件中该民警的做法存在问题,不具备任何的争议,但是在单位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的言论却引起了相关探讨。
我们大家都知道,警察的行为可以分为职务行为和非职务行为。
如果警察非法佩戴了枪支,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规定,人民警察如果在法律不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枪支,并没有行为的区别。
也就是说,只要警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正确使用枪支,不论属于哪种行为,国家都需要对此进行针对性的赔偿。
2015年5月公安部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第二十八条中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如果在法律不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枪支,所属公安机关需要对其发生的问题进行调查,停止其工作,如果构成犯罪,需要将其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并追究其刑事方面的责任。
(一)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合法性问题合法性原则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
合法性原则具体来说就是,行政权的存在和使用必须以法律规定为基础,解决好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和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执行;如果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工作,超越职权,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浅析法律对警察使用武器的约束
警察使用武器必须具备法定授权条件 ,只有在这个框架 内,才有 权行使使 武器的权力。根据 《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九 条规定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况之一的 ,经警
告无效 ,可以使用武器。为了便于理解 ,本文将十五款法定条件分成 七 类J 以归纳 : J u 第一类 : 重危 害公共 安全的 , 严 包括 以下四款 :第一款:放火 、 决水 、 爆炸等严 重危 害公共 安全的 ;第二款 :劫持航空器 、船舰 、 火
这是关于使用武器的主体条件 问题 , 国实 行严格的枪支管理 , 我 般人不具备拥有和使用武器的权 利。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匡枪 支管 I 理 法 》第三条的规定 :国家严格管 制枪 支 ,人民警察 , 及人 民警察安全的 。 危 第五类 :针对在押 人犯 的犯罪 ,包括 :第十一款 :在押人犯 、罪 犯聚众骚乱 、 暴乱 、 凶或 者脱逃 的;第十二款 :劫夺在押人犯 、罪 行
人 民警察使用 武器是 实施警察权的最高形式 ,凶为一旦使用 ,极 有可能造成嫌疑人 员非死 即伤 。而在实战过程中 ,出于引发矛盾错综 复杂 ,执法场面瞬息万变 ,射击时机稍纵即逝 ,J 上执法行动双方剑 J u 拔弩张 ,高度紧张 , 而射击的角度和光线又不能随心所欲 ,更使射击 的效果和针对性受到影响 。在现实工作中 ,一方面我们要求民警尊重 生命 、尊重人权 ,慎用警械 、慎用武器 、 用警力 ,另一方 面斗争形 慎 势更趋复杂 ,暴 力抗法 、袭警事件不断发生 ,民警伤 亡有增无 减 , 所 以如何使用武器成为当前执法领域中 , 基层 公安机关 领导和 广大民 使 警感到困惑的焦点 、敏感问题。本文就 警察使用 武器 的相关 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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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规制
072当代思潮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规制公安机关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是国家维持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全的必要工具。
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物质极大富裕的同时,社会矛盾类型呈多元化趋势不断增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形也一路飙升,当前法律赋予了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保证其快速反应、化解危机。
然而,由于警察队伍数量庞大、训练条件因地域不同差异较大等客观条件之所限,并不是所有警察都具备优良的临机裁断能力,导致这种自由裁量权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这其中既有民警训练制度不够完善、执法环境复杂等原因,更重要的是当前法律在规范和保障人民警察使用武器方面存在诸多缺陷。
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缺陷目前,人民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人民警察法》《枪支管理法》《反恐怖主义法》《监狱法》《戒严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以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行政法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等部门规章与内部规范。
通过仔细研读,结合宪法精神,就会发现这些法律规范对于使用武器的相关规定,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难易融通。
下面主要以《人民警牛云生(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青海省西宁市 810000)摘 要: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物质极大富裕的同时,社会矛盾类型呈多元化趋势与日俱增,极大的增加了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然而当前法律在规范和保障人民警察使用武器方面存在诸多缺陷,难以匹配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唯有通过提高规制武器使用的法律位阶、明确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原则、完善警察使用武器的法律规则等途径,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民警察武器使用法律体系,规范警察用枪行为,才能提升警察的执法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警察用枪行为的法律问题分析
M 80政治与法律丨Z警察用枪行为的法律问题分析王玥琪(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吉林长春 130062)【摘 要】 文章指出当前我国所指定的警察使用枪支法律法规,通常是从行政管理角度进行用枪管理、责任认定,这不仅违背法规暴力犯罪案件的立法规范,也使得警察用枪行为的正当性出现认定难题。
探讨了警察用枪行为的法律问题,提出规范警察使用枪支的管理原则:警察使用枪支比例原则、紧迫威胁原则;警察用枪行为法律法规的完善。
【关键词】 警察;用枪行为;法律问题;研究警察对于违法犯罪事件的处理,很多时候需要根据现场的环境情况,进行警告、使用枪支等行为,这需要警察对其后续行为进行自由裁量。
一旦警察决定开枪,其必然会对涉事人员造成损伤,严重时会导致民众的生命或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并有可能接受法律的制裁。
基于此,相关部门应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警察用枪行为进行约束控制,对其开枪后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界定,这样才能保证警察使用枪支的规范与正当。
一、目前我国警察用枪行为的现行法律法规1、我国警察使用枪支的合法性问题我国有关警察用枪行为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下简称《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简称《枪支管理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或监狱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警察,人民检察院警察、担负刑侦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可以在有必要使用枪支进行职责履行的情况下,配备公务用枪;《人民警察法》第十条规定,在遭遇暴力捣乱、越狱、拒不服从逮捕等暴力行为时,公安警察可以按照《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使用武器对犯罪分子进行制伏;《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第九条,对人民警察能够使用枪支的紧急情形做出规定;最后《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中,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等条款,对警察佩带、使用公务用枪的情形作出规定,并提出一系列控制、监督警察用枪的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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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警 察现 场 制 止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谢某被杨某等人殴打后 ,因伤势
过 重也死 在了 回去的路 上 。
警民警在出警途 中猝遇嫌疑人的 : 操作规程 》( 以下简称 《 规程 》c )
情 况 下 ,本 能 地 对 其 追 击 ,最 终 因此 ,笔 者结 合 《 例 》 释 义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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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扬 , 男,辽 宁警 官 高等 专科 学校 警察 动练 系讲 师 ,硕 士 ,研 究方 向 : 务 实战行 动 法律 法规 、警务技 能与 战术 、警察指挥 。 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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