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立监督投诉平台,对教师失德违纪“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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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十九、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外部环境
1.社会合作。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合作,共同推动师德建设。
2.媒体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师德建设的意义和成果,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3.家庭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关注子女成长,支持学校师德建设。
二十、提升师德建设的国际化水平
1.国际交流。加强与国际知名教育机构在师德建设方面的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
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师德素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提升。
2.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师德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和优化。
十二、强化师德建设的组织与实施
1.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各层级在师德建设中的责任,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协同推进。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3.师德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档案,详细记录教师师德表现和奖惩情况,为师德考核和评价提供依据。
六、师德教育内容与方式
1.内容安排。师德教育内容应涵盖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礼仪等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教师的道德认知和行为养成。
2.教育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教育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师德教育活动。
二十三、全面总结与未来展望
1.总结经验。定期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成效进行总结,提炼成功经验,为未来工作提供参考。

师德师风防控措施

师德师风防控措施
师德师风防控措施
一、背景与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防控措施。旨在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师德素养,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强化师德教育。
2.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开展自查自纠,鼓励教职工主动发现并纠正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
-加强对检查结果的运用,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整改计划,并跟踪整改效果。
2.完善反馈与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广泛听取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定期组织座谈会,了解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需求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十三、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性。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持续推进。
2.持续优化环境:优化校园环境,营造有利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
-定期举办师德师风知识讲座和研讨会,提高教职工对师德规范的认识。
-结合实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教职工深刻认识到师德失范的严重后果。
2.师德情感培养:强化教职工的职业情感,培养其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过组织教育教学比赛、教育教学成果展示等活动,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职业成就感。
-定期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问责制度:对师德师风问题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师德失范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对查实的师德师风问题,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一基本要求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动性.doc

一基本要求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动性.doc

一,基本要求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动性,一、基本要求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动性,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的自律性,乐于奉献、甘为人梯的自觉性,不断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做一名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主要措施1.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社会转型时期,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潮对校园产生较大程度冲击,社会和群众对教育的需要增多、要求提高,因此师德师风建设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广大教职工要要充分利用认识到加强自身素质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感,自觉不断地加强学习。

全体党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更应身先垂范,带领教职工积极加强理想信念、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

各部门、级部、组室要充分每周的职业道德学习主题,通过看教育培训视频、写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自觉地把学习落到实处。

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提高教师政治理论素养,深入学习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师德。

⑵组织教师重点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提高全体教职工教育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执教”观念。

⑶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的能力,使广大教师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家庭与工作、育人和事业的关系,以教书育人的优异成绩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2.开展各项活动,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措施创建师德建设工作新思路,使师德师风工作扎实有效。

把师德师风教育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与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结合,与“三进三访”活动结合起来。

⑴是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

每年3月和9月为“师德师风集中教育月”,学校出台并下发文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专题活动。

广东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

附件2广东省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结合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高校教师是指高等学校专兼职教师。

第三条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处理的种类和适用1第四条对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实行“零容忍”。

高校教师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应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第五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

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是中共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是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同时函告本级党委统战部以及相应的民主党派机关或者相关单位。

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

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

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着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下同)教师队伍,为加快实现市基础教育高水平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把教师思想和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建设和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

教师思想素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显著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升,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健全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教师队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的良好局面全面形成,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完善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的教师培养培训服务体系,培养一批硕博层次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定向培养一批优秀中小学教师,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开展基础教育校园长队伍骨干体系建设,教师培训实现专业化、标准化、精准化,建成一批师范教育基地和教师培训示范基地,教师队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教师发展保障有力。

到2035年,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城建设要求,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持续发展一体化高质量教师队伍成长模式。

突出师德建设 注重系统推进 努力打造新时代“四有”教师队伍

突出师德建设  注重系统推进  努力打造新时代“四有”教师队伍

突出师德建设注重系统推进努力打造新时代“四有”教师队伍作者:郑生新来源:《甘肃教育》2019年第03期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创新教师队伍评价、培训、培养、管理、激励五大机制,重点实施好“55431”工程。

一、以“五个强化”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以《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准绳,切实突出师德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首要地位。

一是强化师德教育。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和职业观。

二是强化师德规范。

继续从“同行、学生、家长、学校”四个维度开展师德测评,结果纳入考核、评价、监督体系;三是强化师德宣传。

加强典型宣传,弘扬教书育人正能量,引领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争做“四有、四引领”好老师。

四是强化师德激励。

认真落实教育先进表彰制度,完善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名优教师评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争优创先的积极性。

五是强化师德监督。

落实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设立师德师风投诉平台,坚持把监督执纪挺在前面,对违反师德行为“零容忍”,形成强大震慑力。

二、以“五个落实”不断提升教师待遇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

一是落实乡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全市乡村教师在享受乡镇工作补贴200-600元基础上,对5个插花型贫困县乡村教师,按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力争逐年提高。

二是落实乡村教师住房补贴政策。

落实《张掖市农村教职工和医务人员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对农村教职工在市县规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3-4万元的购房补助。

三是落实乡村学校班主任和教师交通补贴政策。

严把教师入口关“零容忍”师德违规

严把教师入口关“零容忍”师德违规

严把教师入口关“零容忍”师德违规教育部完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全面落实从业禁止(副题)法治日报记者赵晨熙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违规问题做到“零容忍”,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拟聘用教师在入职前查询《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

“《通知》对依法推开准入查询制度、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完善准入查询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准确适用、严格执行从业禁止制度,把严、把牢教师队伍入口关。

全面落实从业禁止制度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就是师德师风,但各地偶发的教职员工性侵学生等问题,不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更是给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后果。

为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在完善法治保障和制度建设。

2023年,教育部印发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

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对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作出了明确规定,教育部也建立了教师资格限制库,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信息录入教师资格限制库。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护学生,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由教育部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与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服务。

“从司法实践来看,教育领域危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风险较多,且具有一定隐蔽性和欺骗性。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五不准”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五不准”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五不准”第一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五不准”有偿家教“五不准”根据市教育局新印发的《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五不准”》的通知规定,深圳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五不准”包括:不准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在省、市校历规定的学期内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对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宣传动员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不准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如触禁令,一经查实,清退所收费用,情况恶劣的,甚至将被面临待岗、解聘处置。

第二篇: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的暂行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政行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是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及放学后等其它休息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辅导、为家长代管学生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教师为辽源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科研单位及大中专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职工。

第四条在职教师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有偿辅导或补课;不得故意留下课堂新课内容放到课外有偿家教。

第五条在职教师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及放学后在校内外给学生补课,不准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特长班”、“提高班”、“辅导班”等并收取费用。

第六条各级各类学校和在职教师不准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推销或组织学生购买教学辅导资料、学习资等。

1第七条在职教师不准相互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不得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它人员介绍家教学生并从中获利,不得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不准受聘参加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教学活动,也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任何便利。

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

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

师德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制度为落实关于“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要求,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坚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效遏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切实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意识,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第二条按照“规范第一,预防为三,综合治理”原则,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压实中小学和XXX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

第三条对教师以下行为予以通报警示:违反国家新时代中小学教师、XXX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等系列文件的教师。

第四条通报警示程序:(一)提出约谈。

由保教处发出书面通知,应注明被约谈人、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等,被约谈对象应按照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约谈汇报。

被约谈人按照约谈内容进行汇报,约谈小组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被约谈人进行答复。

(三)落实整改。

提出进一步限时落实整改要求和措施,被约谈人作H落实约谈事项的承诺。

约谈要形成约谈会议纪要,约谈部门要对会议纪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予以通报。

被约谈后未按照要求整改、问题依然突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典型案件和责任人,可以不予约谈,直接通报。

(五)通报印发。

由保教处拟定通报事项,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相关部门备案。

(六)通报事项。

说明案件的主要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造成的危害,明确违规、违法的相关条款,提出问责处理结果和对今后相关工作要求。

(七)检查督导。

被警示通报的个人要进一步查找原因,配合XXX查处落实,提出整改防范措施,保教处负责督导。

(八)警示教育。

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第五条师德师风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惩前宓后、治病救人原则,督促检查落实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情况。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政府在线网上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政府在线网上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政府在线网上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3.05•【字号】深府[2001]28号•【施行日期】2001.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政府在线网上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年3月5日深府〔2001〕2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政府在线网上投诉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政府在线网上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评议和监督政府工作的渠道,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廉政建设,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深圳政府在线”(英文网址为www.shenzhen.gov.cn)网站。

为规范“深圳政府在线”网上投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称投诉人)可以通过“深圳政府在线”网上投诉系统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行政效率、依法行政、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投诉,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机关,是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直属单位以及各区人民政府。

本办法所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上述政府机关的国家公务人员。

第四条“深圳政府在线”接收的网上投诉事项,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五条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深圳政府在线”网上投诉系统的管理工作,责任单位负责网上投诉事项的处理工作。

对网上投诉事项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政府机关为处理该事项的责任单位。

第二章受理第六条“深圳政府在线”网上投诉系统接收对下列事项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一)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和承诺事项,工作失职;(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三)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不廉洁;第七条对本办法第六条范围之外的信访事项,投诉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和形式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

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

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

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提高师德水平,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深教党〔2013〕1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区(含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师德档案管理、使用制度,开展师德考核活动,对师德建设进行过程管理、量化管理和常态管理。

第三条教师师德档案资料应当包括:(一)教师每学年度师德总结。

(二)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其内容包括个人自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教师互评等。

(三)师德奖励与荣誉事项登记表。

(四)重大师德失范行为事项登记表。

(五)有关师德情况的其他材料。

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相关部门建立教师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师德考核与本市个人信用信息制度相衔接,适时将教师违反公共道德情况纳入师德档案。

第四条师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规范、为人师表规范四个方面。

政治思想规范,主要考核教师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与遵纪守法情况。

业务工作规范,主要考核教师的爱岗敬业、对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热爱和进取精神、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终身学习并不断提高专业水准等情况。

教书育人规范,主要考核教师的专业道德精神和态度,包括对学生的关心和情感沟通、对学生人格和尊严的尊重与维护、对学生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精神的维护与培育、科学评价学生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等方面情况。

为人师表规范,主要考核教师的公共道德、生活道德、个人修养、言行文明规范、集体观等情况。

第九条学校成立由校班子成员、教师专业委员会主任或学术委员会主任等组成的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校师德考核和师德档案的建档、管理工作,审定年度教师师德考核等次。

家长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建议

家长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建议
3.师德师风监管
-设立师德师风监管小组,负责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制定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明确处理程序和处罚措施。
-定期公布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教师队伍建设
-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增加师德素养的测试和面试环节,确保选拔到具备良好师德的教师。
-建立教师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比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2)对师德失范行为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形成震慑作用。
4.优化教师队伍建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选拔教师时,注重考查候选人的师德素养,把好入口关。
(2)加强教师队伍的动态管理,对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教师,及时进行整改或调整。
5.家校合作共育
(1)加强家校沟通,让家长了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心理咨询,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2.权益保护
-建立学生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引导,提高教师对学生权益保护的意识。
九、建立多元化的监督与反馈渠道
1.监督渠道
-设立校长信箱、热线电话等多元化监督渠道,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与社会媒体的互动,借助舆论监督力量,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2.反馈机制
-建立快速反馈机制,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应。
-定期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接受公众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十、总结与展望
十、总结与展望
1.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师德教育,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2.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公正、公开的评价机制,促进教师自觉遵循师德规范。
(2)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教师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良好品质。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守正纠偏,破立并举,构建教育评价新体系,营造教育工作新生态,迈出科教强省新步伐,推动新时代鸡西教育高质量发展,为鸡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服务。

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履职水平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引导教师潜心育人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办法更加多元,社会选人用人方式更加科学。

到2035年,基本形成具有鸡西特点、富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评价体系。

二、重点任务(一)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推进科学履行职责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实现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

各级党委要把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列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和常态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教育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深改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2.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机制。

制定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健全政府教育履职年度评价机制,把握评价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主要评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等职能,为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保障。

学习贯彻《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心得体会近期,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建立健全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推进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上线使用,释放了对不良师德师风零容忍的信号。

教师承担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资源。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学生接受老师教育,不仅仅听其言,也处处观其行。

教师以德立身、以身作则,学生就会以师为镜、有样学样;教师失德,不仅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更可能挑战社会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

只有具备高尚师德师风的教师,才能打动、感染学生,才能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优秀人才。

现实中,很多教师安于清苦生活而不失理想,身处困难而不失追求,秉持着敬业爱生的精神,将满腔热血倾注在学生身上,收获了累累硕果。

然而,也有极个别教师的师德师风堪忧,不仅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更给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师德师风建设是凝心铸魂、立德树人的基础性、系统性工程,必须抓实抓严,来不得半点马虎。

有关部门要严把“入口关”,不能让失德人员混进教师队伍。

《通知》对依法推开准入查询制度、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有助于进一步准确适用、严格执行从业禁止制度,把严把牢教师队伍“入口关”,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高尚的师德师风不会与生俱来,也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持续监管和培育。

严把“入口关”的要求也在提醒我们:一个好老师,在成为教师之前就要注重道德品格的修养,从立志成为教师的那一天起,就要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把高尚的人格铭刻在心间,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才能真正做到立师德、塑师表、铸师魂,无愧于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制度是基础,是一切行为的规范,带有全局性、稳定性,是管根本、管长远、管方向的。

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要强化制度意识,加强制度建设,更要维护制度权威。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2006年修订)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2006年修订)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200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6.06.26•【字号】深教[2006]287号•【施行日期】2006.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2006年6月26日深教〔2006〕287号)根据修订后的《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1+6”文件之一)和市监察局《关于做好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深监〔2006〕24号)精神,结合教育部门的工作实际,我局修订完善了《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实施行政管理,防止行政过错发生,根据《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教育局行政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履行管理职责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过错,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停止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前款所称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和聘任人员。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

发布规范性文件、规定行政措施和做出行政决定,必须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和形式合法。

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第五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照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和工作部署实施行政管理。

不依照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和工作部署实施管理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学校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教师师德失范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学校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教师师德失范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学校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教师师德失范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详细版)目录学校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教师师德失范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详细版) (1)一、总体要求 (2)二、整治问题 (2)三、工作措施 (3)(一)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 (3)(二)开展师德专题警示教育 (4)(三)开展师德专题学习教育 (4)(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5)四、进度安排 (6)五、组织保障 (7)为进一步净化和维护学校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的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党风政风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进一步深化党风政风,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以自查自纠、认错改错为先导,以严肃查处、强化问责为保障,以营造我校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集中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通过集中治理使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各党支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加强,转型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广大师生对正风反腐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为我校加快转型发展、本科评估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整治问题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群众反应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

1、在师德师风方面:重点整治学术造假、利用教学便利向学生兜售自编教材,在入党、评优评先、“奖助贷”、期末考试、节假日、生日婚庆等过程中暗示学生送礼、收受学生礼金、参与学生毕业“谢师宴”、有偿推荐毕业生就业以及违反教育部“红七条”其他方面等问题。

2、在依法治校方面:重点治理党务、政务不公开,重大财务开支、经费使用、奖惩事项、学生入党、奖助学金、招投标不透明,不走正常手续,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学校利益,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将学校资产私下出租出借,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学校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学校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学校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致家长一封信尊敬的各位家长:根据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本学期在全校开展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方面1.严肃查处以任何方式接受或索要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包括通过银行转账或微信红包等新的手段收取好处,特别是借分班、调座等机会收受财物问题。

2.严肃查处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问题。

3.严肃查处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旅游、健身等各类消费活动问题。

4.严肃查处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收取好处的问题。

(二)有偿补课方面5.严肃查处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各类有偿补课等问题。

6.严肃查处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收取好处或为补习机构上课并收取费用等问题。

7.严肃查处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不完成教学任务、课后办班并收费、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问题。

(三)乱办班、乱收费方面8.严肃查处利用公共教育资源或与校外培训机构以及不具备资质的“黑补课班” 联合办班并收费问题。

9.严肃查处学校和教师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等问题。

10.严肃查处学校各类违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问题。

二、成立领导组织,齐抓共管严治我校召开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认真学习传达教育局文件,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措施,确定具体责任,形成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闫利荣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副校长陈晓娇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严肃问责。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3•【字号】深法制〔2016〕183号•【施行日期】2016.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11月23日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规定,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各自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

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

现将其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深圳市教育局(一)执法职责和权限1.依法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实施行政检查;2.依法对民办学校违法办学行为进行查处;3.依法对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行为进行查处;4.依法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5.依法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法颁发学位、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行为进行查处;6.依法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的作弊行为进行查处;7.依法对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8.教师资格条例9.校车安全管理条例10.《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11.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1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13.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14.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15.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16.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办公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楼咨询和投诉电话:*************二、深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一)执法职责和权限依法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办学机构的教育工作实施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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