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专利权产生的实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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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发明专利权实质性条件是什么

The biggest danger is doing nothing.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发明专利权实质性条件是什么导读: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一、发明专利权实质性条件是什么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二)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与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在技术方案的构成上有实质性的差别,必须是通过创造性思维活动的结果,不能是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分析、归纳、推理就能够自然获得的结果。

发明的创造性比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更高。

创造性的判断以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判断能力为准。

(三)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它有两层含义:第一,该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

产业包括了工业、农业、林业、水产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服务业等行业。

产业中的制造和利用是指具有可实施性及再现性。

第二,必须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即同现有的技术相比,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如能提高产品数量、改善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功能、节约能源或资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四)其他条件比如说明书需要对申请专利的技术公开充分等。

具体需参阅最新的《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下面来详细看看关于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两方面内容: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

形式条件是指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

文件或者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经过补正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将予以驳回。

专利的实质性要件即专利性,是对发明创造授权的本质要求。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违反专利的实质要件的,即便已授予专利的,也可能会被申请无效。

(一)新颖性是指该发明创造不属于现有技术或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这里所称现有技术或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或设计。

包括: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影件等;在国内外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公开使用,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包括通过电视和广播等方式为公众所知。

(二)创造性专利申请同申请提交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所谓“实质性特点”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本质上的差异,有质的飞跃和突破,而且申请的这种技术上的变化和突破,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并非是显而易见的。

所谓“同现有技术相比有进步”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比现有技术有技术优点或有明显的技术优点。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三)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即能够在工农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第十四章 专利权产生的实质条件

第十四章  专利权产生的实质条件





二、创造性的判断 判断创造性的标准: 主体标准:该专业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 客体标准:指发明创造本身所应当具备的创造性因素。 判断创造性的方法: 1)开拓性的发明创造具有创造性。如:瓦特蒸汽机、贝 尔电话 2)发明创造的目的和效果具有不可预测性 对本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某一技术方案取得了 意想不到的效果,从而使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有了 质的区别。
3)难题的解决 4)克服了技术偏见 三、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创造性的要求 1.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2.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第四节 实用性




一、概念:(刘春田P262)实用性,是指一项发 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 积极效果。 二、判断标准: 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可实施性); 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有益性)。 需特别注意:申请专利时这种发明创造所带来的积 极效果可能还没有产生,只要有产生积极效果的可 能就行了。如贝尔发明的第一部电话,爱迪生发明 的第一支灯泡。
第二节第二节新颖性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第十四章 专利权产生的实质条件
教学内容与重点:各国专利法都规定了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既包括消极条件, 也包括积极条件。本章着重介绍新颖性、 创造性、实用性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
二、公开的概念和方式 (一)概念:针对非特定人公布即公开。 (二)方式 1.出版物; 2.使用,投放市场; 3.其他方式:口头、广播、电视、网络

简述专利授予实质条件中的积极条件。 简答题 (10 分)

简述专利授予实质条件中的积极条件。 简答题 (10 分)

简述专利授予实质条件中的积极条件。

简答题 (10 分)【原创实用版3篇】目录(篇1)1.积极条件的定义与意义2.创造性3.新颖性4.实用性5.积极条件的综合评估正文(篇1)一、积极条件的定义与意义在专利法中,积极条件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

满足这些积极条件,意味着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一定程度的技术水平和市场价值,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本文将重点阐述这三个积极条件。

二、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在技术领域中具有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的特点。

具体来说,发明或实用新型不仅要与现有技术有所区别,还要在技术领域中具有一定的进步。

创造性的评估主要依赖于审查员的专业判断,同时也需要考虑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

三、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前,不属于现有技术的一部分。

它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在技术领域中具有独特性,不能与已公开的现有技术重复。

新颖性的评估主要通过检索和比较现有技术来完成。

在我国,新颖性的判断以申请日为时间节点。

四、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在产业上应用,产生实际的、有益的效果。

实用性的评估主要关注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否能够实施、产生积极的技术效果以及是否具备市场应用前景。

实用性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密切相关。

五、积极条件的综合评估在实际操作中,专利审查员需要综合考虑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这三个积极条件,以判断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备专利保护的价值。

同时,还需要考虑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和法律规定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满足所有积极条件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才能最终获得专利保护。

总之,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作为专利授予的积极条件,是评估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否具备专利保护价值的重要依据。

目录(篇2)1.积极条件的概念和意义2.专利授予的实质条件3.积极条件的具体内容4.积极条件在专利申请中的作用正文(篇2)一、积极条件的概念和意义在专利法中,积极条件是指为获得专利权,发明创造必须满足的一系列条件。

简述专利授予实质条件中的积极条件。 简答题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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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专利授予实质条件中的积极条件。

简答题(10 分)
摘要:
一、专利授予实质条件概述
1.积极条件
2.消极条件
二、积极条件详述
1.新颖性
2.创造性
3.实用性
正文:
一、专利授予实质条件概述
在我国,专利权的授予实质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积极条件是指发明创造必须满足的一些要求,而消极条件则是指发明创造不能存在的一些情况。

本文将重点介绍专利授予实质条件中的积极条件。

二、积极条件详述
1.新颖性
新颖性是专利授予实质条件的第一个积极条件。

新颖性要求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之前,该技术方案尚未在国内外公开使用、公开出版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晓。

换言之,发明创造必须具有新颖性才能被授予专利权。

2.创造性
创造性是专利授予实质条件的第二个积极条件。

创造性要求发明创造在技
术领域内具有显著进步,相较于现有技术有明显的进步。

这意味着发明创造不能仅仅是对现有技术的简单改进或组合,而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3.实用性
实用性是专利授予实质条件的第三个积极条件。

实用性要求发明创造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

实用性是衡量发明创造能否真正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标准,也是专利制度保护发明创造的初衷。

综上所述,专利授予实质条件中的积极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1]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1]
申请人要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 六个月(宽限期 )效力
前述公开不破坏该申请人发明创造的新颖性 前述公开使同样发明创造成为现有技术
➢ 他人的同样申请不具有新颖性 宽限期不同于优先权
➢ 他人在先申请的,取得在先申请人的地位
二、创造性
(一)创造性概念 (二)创造性的审查 (三)几种不同类型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第十一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政法学院法律系 吴玉萍
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概念
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即该项 发明创造本身所应当具有的本质特征。
广义条件
(1)属于《专利法》第2条规定的发明创造 (2)不属于《专利法》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3)不属于《专利法》5条规定不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 (4)发明、实用新型符合《专利法》22条规定的新颖性、
(一)创造性的概念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 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 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 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 过合乎逻辑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不能可以得到
2、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3)判断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3、显著的进步
(1)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 (2)提供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能够达到现有技术水平 (3)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 (4)尽管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
一、新颖性 二、富有美感 三、实用性 四、明显区别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 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专利授权实质性条件和程序

专利授权实质性条件和程序
2、标准:处于公众能得知的状态
(1)不受地理位置限制;
(2)不受发行多少限制;
(3)不受是否有人阅读及申请人是否知道的限制
公开日: 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
明其公开日的除外(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 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 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
11
1、概念
由于使用而导致技术方案的公开,或者导致技术方案处于公众
一种带护套 挂锁,金属 锁体上套有 护套。
对比文件公开
一种带护套 挂锁,黄铜 锁体上套有 树脂护套。
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仅 仅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则该发明不具备新颖性。
“先申请制”(first-to-file principle)
“先发明制”(first-to-invent principle)
以美国为主的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作 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即专利权授 予最先完成发明创造的申请人(inventor)。
即只要发明创造在发明完成之前未被公 开,就确认该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而 不论该发明在申请专利时是否公开。
专利授权实质性条件和程序
第一节 专利授权的实质性条件 (Substantial Conditions of Patent Authorization)
一项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满足 形式性条件(formal conditions)和
实质性条件(substantial conditions)。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 公众所知的技术。
“为公众所知”(known to the public)的含义
技术的实质内容处于能够被公众获得的状态。 公众想要了解即能得知,想要获取即能得到,并不要求公 众必须已经得知、或者必须已经获得,也不要求公众中每一个人必 须都已经得知。 例如:公共图书馆登记上架的技术书籍。

知识产权_第十四章_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

知识产权_第十四章_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

• 由于这位“男性猪头”希望他的太太“最好”是留长发 (不是非留长发不可),这只是一个附带的要求,所以留长 发的条件不放在独立权利要求中,而是放在附属权利要求 中;也就是说,权利要求第2项的限制条件比权利要求第1 项的限制条件还要多。 • 权利要求的用字必须具体 • 也许你会纳闷,我写的权利要求跟“男性猪头”口中说出 来的女友条件有些差距。是的,这是因为权利要求必须尽 量用明确的字眼,而不可用抽象的字眼,越是抽象的概念 就越难写。 • 还好,大部分的发明可没像描述女友一样的抽象。比如 “漂亮”这个字眼就很抽象,无法描述,我简单以可丽牧 羊犬的五官几何特征作为例子(的确比较具体,但实际还 是不允许的) 以量化和明确化 。
明创造,不允许将两项以上发明创造合在一起提 出一件专利申请。具体言之,就是一件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 型,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 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
☆广义的单一性原则还包括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
授予一次专利权。
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所普 遍采用。确定该原则的主要理由是:
公约规定,已在一个成员国内正式提出过一项发 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商标注册的申请 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规定期限内在公约其它成 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时,享有优先权。 因此优先权申请人有两类:一是申请工业 产权的人,另一类是其权利继承人。
首次申请必须是正式申请
要求优先权的发明创造须与首次申请 属同一内容 必须是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请求
请注意,权利要求所列的条件“都”必须 符合,才算是在权利要求所主张的权利 范围内。
☆于是翻山越岭、马不停蹄,经过半年不眠不休后,
终于在自己住的隔一条街找到了!原来自己还有这么独 特的邻居,这位女邻居符合权利要求第 1项所列的条件, 但是她还有几个特色: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包括了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包括了什么

Some people appear just to open our eye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包括了什么导读: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也就是说,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一、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包括了什么1、新颖性这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这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这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同时,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这是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二、专利公开后多久授权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国内外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提起的专利申请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发明和实用新型是对技术改进提起的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保护产品和方法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保护方法发明,只保护产品及其结构的改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对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与色彩的结合进行保护。

发明专利授权时间较长,一般三至五年,但因其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程序,专利授权后的专利权稳定性很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无需经过实质审查程序,授权较快,实用新型一般自申请日起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可获得授权,外观设计一般在申请日起6个月左右即可授权。

获得专利权的三个必备条件是指哪些

获得专利权的三个必备条件是指哪些

If you can't evaluate it, you can't manage it.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获得专利权的三个必备条件是指哪些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一、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接受审查确认。

只要在前未曾有过,申请后基本上都可能被确认授权而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专利权取得的程序是怎样的(1)专利的申请。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为准。

必要的时候,应当附有图纸;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也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但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2)专利的审查和批准。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局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书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PPT课件共87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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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没有不老的誓言,没有不变的承 诺,踏 上旅途 ,义无 反顾。 40、对时间的价值没有没有深切认识 的人, 决不会 坚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PPT课件
36、“不可能”这个字(法语是一个字 ),只 在愚人 的字典 中找得 到。--拿 破仑。 37、不要生气要争气,不要看破要突 破,不 要嫉妒 要欣赏 ,不要 托延要 积极, 不要心 动要行 动。 38、勤奋,机会,乐观是成功的三要 素。(注 意:传 统观念 认为勤 奋和机 会是成 功的要 素,但 是经过 统计学 和成功 人士的 分析得 出,乐 观是成 功的第 三要素 。

简述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

简述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

简述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简述作为一位优秀的内容创作者,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知识,特别是关于专利方面的内容。

在本文中,我将简要介绍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

发明和实用新型是两种不同的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是指解决技术问题或现实需要的新技术方案或新产品,而实用新型专利则是指解决现实生活中某一具体问题的新型技术解决方案或新型产品。

它们的实质条件也略有不同。

发明专利的实质条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新颖性新颖性是发明专利的第一个实质条件。

即在申请日前,该技术方案或产品在全球范围内没有被公开披露,也没有被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过。

这也是专利申请最为关键的一点,因为缺乏新颖性将导致专利无法授权。

二、创造性创造性是发明专利的第二个实质条件。

即该技术方案或产品必须是现有技术的进一步创新,具有显著的前进性和突破性。

它要求申请人必须在知识和技术上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不仅要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还要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和独特的创新思维。

三、实际可行性实际可行性是发明专利的第三个实质条件。

即该技术方案或产品应具有实际可行性,在技术上可以实现,并且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应用价值。

与发明专利不同的是,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新颖性新颖性也是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条件之一。

也就是说,该技术方案或产品在申请日前,不能在全球范围内被公开披露过。

二、实用性实用性是实用新型专利的另一实质条件,要求该技术方案或产品解决现实生活中某一具体问题,并具备一定的实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在撰写专利申请文本时,需要对实质条件做详尽的说明和证明,以确保专利的申请获得成功。

此外,还需要注意,专利申请必须提交给专利局,经过审查才能获得授权。

其中,发明专利审查周期较长,可能需要几年时间。

而实用新型专利则相对简单,审查周期相对较短。

总之,在申请专利时,除了需要满足实质条件外,还需要准确地描述技术方案或产品,合理地保护发明人/申请人的权益。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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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14.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专利申请的原则1.书面原则书面原则 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和先申请原则单一性原则:概念和适用情形专利申请的原则 概念效力优先权原则 主体合格内容合格条件 申请合格领域合格时间合格 发明专利请求书发明专利请求书 权利要求书 专利申请文件 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专利申请的提出不审查制的分类和优缺点专利审查制度专利申请 审查制的分类的审批 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我国的专利审查制度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 专利的复审程序与无效宣告程序 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1)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需履行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

(2)《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在我国书面原则不仅仅体现在专利申请过程中。

而且贯穿于专利权的产生、存续直至消灭的整个过程中。

(3)专利申请中,书面原则具体落实在专利申请文件上。

2.先申请原则(1)先发明原则①概念先发明原则是指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一发明主题申请专利时,专利局将按完成发明创造构思的时间来决定专利权授予何人,在具体操作上,确定专利权归属时还将参考发明人是否热心或积极地去完成其发明构思。

②与现代专利制度的立法宗旨不和谐之处a.在出现申请抵触时,申请人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或聘请律师或亲自取证,以证明自己是先发明人,这种运作方式从宏观角度看是非常不经济的。

b.采用先发明原则不利于促使技术的早日公开。

c.对于取得专利权的人而言,在一段时期内其权利状态未必稳定,随时都可能有他人以先发明人的名义提出相同内容的专利申请,从而启动抵触程序。

(2)先申请原则①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②判断申请时间先后的标准有两个:一个以时刻为单位,另一个是以日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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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的概念和方式 (一)概念:针对非特定人公布即公开。 (二)方式 1.出版物; 2.使用,投放市场; 3.其他方式:口头、广播、电视、网络




三、公开的标准 (一)公开的地域标准: 相对标准:以本国领 域内 绝对标准:世界范围 (二)公开的时间标准:何时公开的 1.发明标准:更为合理,但是判断时将付出较大 的人力、物力 2.申请标准
3)难题的解决 4)克服了技术偏见 三、我国专利法对不同专利创造性的要求 1.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2.实用新型: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第四节 实用性




一、概念:(刘春田P262)实用性,是指一项发 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 积极效果。 二、判断标准: 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可实施性); 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有益性)。 需特别注意:申请专利时这种发明创造所带来的积 极效果可能还没有产生,只要有产生积极效果的可 能就行了。如贝尔发明的第一部电话,爱迪生发明 的第一支灯泡。
第二节

新颖性
《专利法》第22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 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 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 请文件中。修改:“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 现有技术;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在申请日以 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 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绝对新颖性” 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都没有公众所知。中国政 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冯晓青在接受《中 国产经新闻》记者时表示:“这一修改显然提高了专利申请的 授权条件。其合理性体现在多方面,如针对现实中发生的一些 没有书面公开,但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使用公开的发明创造提交 到我国申请专利的现象,这一规定能有效地避免这种情况。”




二、创造性的判断 判断创造性的标准: 主体标准:该专业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 客体标准:指发明创造本身所应当具备的创造性因素。 判断创造性的方法: 1)开拓性的发明创造具有创造性。如:瓦特蒸汽机、贝 尔电话 2)发明创造的目的和效果具有不可预测性 对本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某一技术方案取得了 意想不到的效果,从而使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有了 质的区别。
五、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6个月内)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 首次展出的(限一次); 2.在规定的学术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限一次);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不像优先权有排除第三人申请的效力.

第三节

创造性
一、创造性的概念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 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指发明创造 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本质性的特点——发 明点。进步:指与现有技术水平相比必须 有所提高。 (强调一个“难”字)
第十四章 专利权产生的实质条件
教学内容与重点:各国专利法都规定了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既包括消极条件, 也包括积极条件。本章着重介绍新颖性、 创造性、实用性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
第一节

消极条件



《专利法》第5、25条 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 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万能钥匙?)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只起标示作用的由图形和色彩构成的平面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 规定授予专利权 (提问:三聚氰胺能否授予专利)



四、我国《专利法》中规定的新颖性 《专利法》22条: 在申请日前, 1.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绝对标准(全球 标准) 2.国内公开使用过——相对新颖(修改后绝对) 3.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4.他人未提出同样申请 5.虽已申请,但专利文献中没有出现(这时还没有 公开过,原申请已撤回,如果是在公开后撤回, 则新颖性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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