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项目管理办法副本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信息发布时间:2016-08-23信息浏览次数:3304字号:[大中小]XXX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XXX部长XXX2014年6月2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答应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答应证的,一概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施工企业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工程进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工程项目过程中的进度管理。
第三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进度管理体系,确保施工项目进度科学合理、稳步推进。
第四条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制定相应的工程进度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当加强与业主、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工程进度管理中的问题。
第二章工程进度计划编制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工程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期安排、资源调配等内容。
第七条工程进度计划应当合理分解工程项目的任务,明确每个工作节点的时间要求和完成标准。
第八条工程进度计划应当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和施工经验,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与工期计划。
第九条工程进度计划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保持一致。
第十条工程进度计划应当与质量管理计划、安全生产计划等相互协调,确保施工项目全面推进。
第三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进度管理机制,确保工程进度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当对每个施工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进度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按时完成。
第十四条施工企业应当加强与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确保工程进度的透明和合理。
第十五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进度管理档案,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施工记录、监理意见等内容。
第四章工程进度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施工企业应当接受业主、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及时提供工程进度信息。
第十七条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工程进度管理中的问题,加以解决。
第十八条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激励优秀员工,惩罚不合格人员。
建筑施工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建筑施工项目部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组织部门,负责建筑工程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管理。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建筑施工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建筑施工项目部应设立项目经理办公室、质量安全部、技术部、物资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1. 项目经理办公室项目经理办公室是项目部的中枢,负责项目的整体协调、管理和决策。
具体职责包括项目计划制定、施工进度控制、资金预算管理、项目文件管理等。
2. 质量安全部质量安全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等。
3. 技术部技术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技术支持和技术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施工工艺和技术方案、协调与设计单位的技术交流和审核施工图纸等。
4. 物资部物资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和机械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组织物资供应和库存管理等。
5.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筑施工项目部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管理等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招聘和选拔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等。
三、管理流程建筑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流程应根据具体的项目特点进行调整,但总体应包括项目开发阶段、工程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阶段等。
1. 项目开发阶段项目开发阶段是项目部全面了解项目情况、进行前期调查和研究的阶段。
具体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招投标等工作。
项目经理办公室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进行协调互动,确保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工程准备阶段工程准备阶段是项目部根据项目计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准备的阶段。
具体工作包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等。
技术部和质量安全部应密切配合,确保施工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施工实施阶段施工实施阶段是项目部进行具体施工工作的阶段。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关于施工企业的管理制度范本关于施工企业的管理制度范本公司为了更好的执行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扩大集团公司的经营市场,加强集团的内部管理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会制定制度。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企业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你有帮助!施工企业管理制度1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工能力及业绩进行考评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薪酬。
2、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对公司的优秀骨干人才在薪资合理分配的基础上予以特殊考虑,以建立稳定、长期合作的劳资关系。
3、员工薪资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绩效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二、薪酬体制1、薪资标准确定:公司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确定个岗位薪资标准。
2、年薪制:由总经理确定年薪标准(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30%作为绩效工资,其余70%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绩效工资发放额(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的固定在编员工。
(2)月薪标准:根据员工能力、岗位重要程度、难度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工资制:临时雇用的施工工人。
日工资制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其工资标准由工程部拟定,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项目经理(3)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师、设计师、工程师、预算员、绘图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会计、出纳等(4)业务人员:市场开发人员、采购员(5)行政后勤人员:文秘、仓管、保安、杂工、清洁工等三、薪资结构: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组成。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标准-副本
建筑施⼯安全技术资料标准-副本⽬次1总则 (1)2 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职责 (2)2.1 安全技术资料管理体系 (2)2.2 建设单位管理职责 (2)2.3 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2)2.4 施⼯单位管理职责 (2)3资料分类 (4)4建设单位安全技术资料 (10)5监理单位安全技术资料 (11)6施⼯单位安全技术资料 (13)7安全技术资料的编制与组卷 (26)7.1 资料质量要求 (26)7.2 组卷的基本原则 (26)附录A 建设单位安全技术资料表 (27)附录B 监理单位安全技术资料表 (30)附录C 施⼯单位安全技术资料表 (46)本标准⽤词说明 (160)1 总则1.0.1 为加强建筑施⼯安全技术资料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提⾼施⼯现场安全管理⽔平,防⽌和减少⽣产安全事故,保障⼈民群众⽣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于青海省⾏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的建筑施⼯安全资料管理。
凡在青海省⾏政区域内从事⼯程建设的建设、施⼯、监理等单位均应执⾏本标准。
1.0.3 本标准所称市政基础设施⼯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场、隧道、公共交通设施、给排⽔、供⽓、供热、污⽔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程。
1.0.4建筑施⼯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本标准,还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12 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职责2.1安全技术资料管理体系2.1.1 建设、施⼯、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将施⼯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逐级建⽴健全安全技术资料岗位责任制,对安全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2.1.2建设单位项⽬负责⼈对建设单位的安全技术资料负责,并明确专⼈负责该项⽬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
2.1.3 项⽬经理为施⼯单位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的第⼀责任⼈。
施⼯过程中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作应有专⼈负责。
2.1.4 总监理⼯程师为监理单位施⼯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作的负责⼈,应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资料的全过程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精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顺德区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区范围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准进场施工。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非自建自用的建筑工程,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工程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分别领取施工许可证,以规避资质管理、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委托监理等。
第四条按规定应招投标的工程没有招投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的,不予受理施工许可申请。
第五条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二次装修报建项目),已取得《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购销合同》。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规定应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已取得《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并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内容、形式应按《顺德区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顺建发[2005]11号)执行。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并通过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
(七)按照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DBT29-222-2014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用表) - 副本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施工安全资料用表2014年2月11日目录建设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用表 (1)监理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用表 (7)施工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用表 (21)附录A表建设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用表津建安-建-1 施工现场围挡验收表津建安-建-2重大风险点位验收表注:本表建设单位组织填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津建安-建-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表56附录B表监理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用表津建安-监--1 报审表编号:津建安-监-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编号:津建安-监-3监理例会记录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编号:津建安-监-4安全监理日志监理通知单编号:监理通知回复单编号:监理单位______作业监控任务书监理单位______监控记录表编号:此表为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附着脚手架、整体提升模板的安装(含附着、加高、拆卸)施工作业过程监督。
津建安-监-9重大风险点位复检表编号:注:本表作为申请施工验收表的附件,由监理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津建安-监-10重大风险点位验收申请表编号:份。
津津建安-监-11总监理工程师带班记录表18津建安-监-12旁站记录表工程名称:编号:附录C表施工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用表津建安-施-1 人员登记表21证书复印件登记表填表人:年月日安全技术交底表津建安-施-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施工企业:项目名称:津建安-施-5 安全员工作日志津建安-施-6 负责人带班记录表26安全检查记录表施工作业班前安全隐患排查表编号:及楼层号,临时用电填写闸箱编号,脚手架填写栋号前檐、后檐、xx山墙;模板支撑体系填写栋号及楼层编号。
津建安-施-9项目安全生产自评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成员签字:29津建安-施-10 隐患整改通知单津建安-施-11 隐患整改反馈表津建安-施-12培训教育记录表(1)施工单位:编号:填表人:年月日津建安-施-12培训教育记录表(2)施工单位:编号:津建安-施-13三级安全教育汇总表施工单位:编号:津建安-施-14安全例会记录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编号:津建安-施-15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分包/租赁单位):编号:津建安-施-16应急预案演练记录表编号:记录人:负责人:年月日津建安-施-17应急预案演练评价表津建安—施-18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表编号:检查负责人:年月日津建安-施-19群众来访登记表津建安-施-20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报监督部门存档备案。
2021年建筑项目管理人员B证练习题和答案(Part9)
2021年建筑项目管理人员B证练习题和答案(Part9)共3种题型,共70题一、单选题(共30题)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
A:管生产必须管安全B:建立安全生产制度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D:建立政府的监察机制【答案】:C2.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了解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A:持续改进B:分析研究C:统计分析D:系统安全分析【答案】:B3.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可超过()日失能伤害。
A:100B:105C:110D:1204.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组织验收。
A:施工总承包单位B:施工分包单位C:建设单位D:监理单位【答案】:A5.企业于次年()前将自评材料报送对应的考评部门。
企业未按期提交年度自评材料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视同企业考评不合格。
A:4月31日B:3月31日C:2月31日D:1月31日【答案】:D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于设计单位有权()。
A:更换设计单位B:指定设计人员C:要求提供有关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的文件和资料D:要求停止设计7.不属于制定灾害与风险控制标准时应该考虑的四个阶段的是()。
A:风险识别阶段B:风险控制阶段C:风险评估阶段D:输入控制阶段【答案】:D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安全生产全面责任的人是企业()。
A:负责生产工作的副经理B:法定代表人C:项目经理D:现场工长【答案】:B9.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设计单位B:业主C:施工单位D:开发商【答案】:C10.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A:火灾预防B:阻燃材料C:防火材料D:灭火设施【答案】:A11.()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
建筑企业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企业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建筑企业施工管理规章制度「篇一」第一条为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都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中央管理的建筑集团公司、总公司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设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定委员会,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定、核发工作。
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定委员会在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专业部门设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考核工作站(简称省考核站),负责该辖区内或本专业建筑施工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初审、汇总和上报工作,受省委托,负责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定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规模、专业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项目不得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完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有个人培训教育档案;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病危害防止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5日建设部第71号令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防止违规建设,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单位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在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提升工程进度、节约建设成本,保证项目“中州杯”,力争“鲁班奖”。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尊重建设规律,优化建设程序,规范管理过程,注重效率提升,加强预算控制,注重后期运行。
第五条建设项目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三大部分。
前期准备阶段从项目建议书起至取得施工许可时止,包括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征地拆迁、以及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测量、土地定界、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勘察、设计、审图、造价、监理、施工承包等业务的对外发包工作。
施工阶段从工程发包之日起至施工结束,包括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监督,以及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施工过程问题协调、工程款拨付管理。
竣工验收阶段自施工结束至工程移交运行,包括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工程移交运营、后期保修管理等。
第六条成立项目建设管理部,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是项目推进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如下工作:1、收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和群众需求等相关信息,根据基本建设工程工作需要,提出项目建议;2、办理项目有关的行政审批手续;3、办理项目征地、拆迁;4、筹备组织项目有关业务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起草项目有关文件资料;5、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6、组织参与设计评审、工程招标和工程验收;7、审查承接项目各项业务的承包商资质;8、审核项目有关业务的发包合同;9、复核工程预算和工程结算;10、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期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11、审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制发工程联系通知书;1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移交和保修期内的维修事务;13、保管项目建设档案。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挂牌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挂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证工程按期完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承揽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以项目总监为领导,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明确协作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项目总监为项目管理的最高领导,对项目全面负责,负责决策、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项目管理的执行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和指导项目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项目监理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项目工程师、技术员等为项目管理的实施人员,执行项目经理的指令,参与具体施工工作。
第九条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形成项目管理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条项目总监负责项目的领导和管理,制定项目总体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和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师、技术员等负责参与施工过程,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等。
第十五条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档案,制定质量、安全控制方案,执行质量、安全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管理,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安全。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把关、精品工程、规范施工、保障工程质量。
第十九条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检查机制,落实质量验收标准,确保施工工艺正确,质量达标。
第二十条质量评估:建立工程质量评估机制,定期检查、评估工程质量,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5.01.07•【文号】建建[1995]第1号•【施行日期】1995.01.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第1号文1995年1月7日颁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的搞好工程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二级以上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四级以上施工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国务院具有行政职能的总公司管理其直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管理军队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责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承包工程时,应同时报出承担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的资质简况,接受招标单位的审查。
第六条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三)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1【发布单位】建设部【发布文号】建建[1995]第1号【发布日期】1995-01-07【生效日期】1995-01-0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第1号文1995年1月7日颁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的搞好工程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二级以上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四级以上施工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国务院具有行政职能的总公司管理其直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管理军队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责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承包工程时,应同时报出承担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的资质简况,接受招标单位的审查。
第六条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三)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与职责项目部应当建立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各职能部门和个人的职责与权限。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质量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物资设备部门负责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与管理,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
二、项目计划管理项目部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资源分配计划、质量安全计划等。
所有计划应当经过审批后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项目进度的控制是保证工程按时完成的关键,因此需要定期检查进度,及时发现偏差并采取措施纠正。
三、质量管理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线。
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从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到验收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控制质量。
施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对不合格的材料和工艺坚决予以退回或返工。
同时,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评审,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四、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是施工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对于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项目部还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合同与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是项目部运作的基础。
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工程任务,对于合同变更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成本控制是保证项目经济效益的关键,项目部应通过精细化管理,合理控制材料消耗和人工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六、信息与沟通管理有效的信息沟通对于项目管理至关重要。
项目部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及时传达项目信息,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同时,应加强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确保信息的畅通无阻。
七、环境与社会责任项目部应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建设部【发布文号】建建[1995]第1号【发布日期】1995-01-07【生效日期】1995-01-0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第1号文1995年1月7日颁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的搞好工程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二级以上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四级以上施工企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国务院具有行政职能的总公司管理其直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管理军队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责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承包工程时,应同时报出承担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的资质简况,接受招标单位的审查。
第六条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三)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3. 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管理1. 建设单位应成立项目管理部,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
2. 项目管理部应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
3. 项目管理部应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四、安全生产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2.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事故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进度管理1.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
2. 项目管理部应监督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3. 如遇特殊情况影响工程进度,应及时调整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
六、成本控制1.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有效控制工程成本。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成本进行审核,防止超预算现象发生。
3. 建设单位应定期审查工程款项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七、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遵守环保法规,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区域,做好垃圾分类和清理工作。
3. 鼓励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八、信息化管理1. 项目管理部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2. 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工程资料的电子化、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施工项目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施工项目的管理制度有哪些在施工项目中,管理制度是非常关键的,它能够有效地提高施工效率、确保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之一。
它包括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布置等内容。
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能够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质量。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手段。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是保障施工质量的关键。
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质量目标,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证工程质量达标。
进度管理制度进度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按时完工的重要保障。
施工单位应建立进度管理制度,做好工程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和进度调整工作,确保工程按时交付。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保障施工现场秩序井然、安全文明的关键。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的关键。
建设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经济运行的重要保障。
建设单位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预算、使用和监管,确保施工项目的资金合理使用,经济运行稳健。
施工项目的管理制度多方面而全面,上述内容仅涵盖了部分管理制度。
在实际施工项目中,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和补充管理制度,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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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建筑市场运作规律,进一步理顺公司与项目部项目经理之间的管理关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规范双方在施工项目管理中的行为准则,切实做到施工项目管理有序可控、有章可依,从而达到全面完成施工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经济效益等各项指标的目的,进而不断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打造一流的企业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程信息管理及工程投标管理一﹑工程信息的来源。
1、由公司自身在招投标信息网上及其他渠道收集。
2、由工程联系人直接从业主处获取。
3、公司各分支机构从各地了解到的工程信息。
二﹑公司在获取招标信息以后,由公司经营部组织公司相关人员、部门以及工程联系人进行投标前期摸底工作,提供公司最有力的信誉资料,各方面资料力求完美,由公司或工程联系人向业主递交资格预审资料。
三、通过业主的资格预审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由公司经营部编标,负责人并安排人员开展对招标文件的研究,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及时间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实行投标全过程专人专项管理。
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涉及到施工现场有关情况,由编标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踏勘(如工程系工程联系人联系,则所有费用由工程联系人支付),以确保投标文件中施工方案和报价决策的科学性及准确性。
工程联系人应参与投标文件编制的全过程,可以提供编标信息及投标报价参考但不得做最终的报价决策。
四、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编标负责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确认投标文件无误后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装订力求美观大方,但要区别明标与暗标,确保万无一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文件必须由公司指定在册人员持公司法人代表委托书到开标现场递交并参加开标活动全过程。
工程联系人可以参加工程开标活动,但不能授权委托。
公司参加开标人必须认真做好开标记录并及时将开标记录整理后报公司经营部收集归档,为公司今后招投标工作积累资料。
六、如果工程系个人联系,公司则按照《2016年经营费用管理办法》收取投标费用后方可参加开标活动。
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前须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由工程联系人将资金汇入公司帐户后由公司财务处统一办理保证金的交纳手续。
任何末经公司同意而将保证金直接转入业主帐户的工程联系人公司拒绝参加开标活动。
其损失由工程联系人承担。
七、公司承揽的工程,投标前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后期纳入施工成本。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选用的项目班子的组建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在项目上的代理人,对内是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组织者和责任人,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管理负全责,因此在项目经理的选用上必须严格把关,慎重选择。
公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两日内完成项目经理的选用工作,根据工程情况内别与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如工程系个人联系,原则上实行由工程联系人担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公司注册与该工程匹配的建造师)。
一、项目经理的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质量、安全、环保体系在工程项目上有效运行。
2、能代表公司履行《施工合同》并有能力完成工程各项经技术济指标。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驾驭市场的能力,自觉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
4、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讲究诚信。
5、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能够充分运用经济杠杆调动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的工作积极性。
6、能认真执行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办法》,社会信誉度好。
7、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的力度和措施。
二、项目经理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施工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施工项目。
2、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3、执行《施工项目承包经营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内容。
4、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项目经理的权利1、参与本施工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
2、经授权参与组建项目部, 确定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依法选择、聘任、辞退管理人员并确定项目管理人员的薪金。
3、主持项目部工作,并定期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4、在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施工项目上的资金使用。
5、对施工项目上物资采购有审批管理权。
6、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依法选择、使用作业队伍。
7、组织制定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组织制定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8、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
四、对自身没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中标工程联系人,公司可委派有相应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但其上缴公司管理费用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工程联系人必须接受。
五、公司办公室全过程参加项目经理的选用工作,及时为该项目建立项目人事档案。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与签订合同包括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合同、用工合同及项目部自主签订的合同。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决争议及合同的发放与存档。
一、合同的起草1、施工合同(与业主之间)(1)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公司经营部及项目经理,结合工程投标前与业主协商的意见,共同编制合同草本并交业主。
(2)项目经理全过程配合公司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
对业主提出的修改要求经分析研究无异性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签字盖章。
2、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公司与项目部)内部承包经营合同是公司与项目部双方履行责、权、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制约条款。
因此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一周内必须签订完成。
(1)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的主体双方是公司与项目经理。
(2)由公司经营部、工程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据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结合公司内部有关管理规定并与项目经理达成共识后制定出合同条约的全部内容,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
3、项目部其他合同(包括用工合同、物资采购合同等)由项目经理个人签订,公司只提供法律咨询,不提供盖章和担保。
其一切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项目经理个人承担。
4、合同的打印与发放(1)施工项目合同统一由经营部负责起草、修订,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对签字,最后由财务室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
方可办理盖章手续。
(2)《施工合同》及《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后,由公司办公室,按要求发放到位,同时办理签收手续。
5、内部承包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内,项目经理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足额交纳该项目的各类保证金与保险。
第四章施工项目的施工准备及目标管理施工项目实施过程是公司与项目部双方对《施工合同》与《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全面实施和管理运作阶段。
其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开工前的准备、现场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生产要素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设备、技术、资金等管理)以及组织协调。
以上内容由公司与项目经理依据《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共同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服务、指导;项目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施工准备。
施工现场是公司对外的窗口,是公司在社会形象上的具体体现,因此项目经理必须按公司要求对现场所有设施进行规范化设置,确保满足社会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及监理单位的要求。
公司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及服务,费用由项目经理承担。
1、项目部办公室及生活用房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司工程部的指导下进行自建或租用。
2、建立健全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行业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单位及公司要求。
3、现场准备。
(1)土建工程项目的特点是施工点集中,施工场地小,各种建筑材料堆放多,劳动力密集。
因此在项目部进场之前,公司工程部、工程部应积极协助项目经理与业主单位、监理公司联系,完善进场“三通一平”工作。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由项目经理安排现场管理人员按要求编制出各单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导致返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经理负责。
4、劳动力资源准备。
项目经理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必须遵循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与施工管理与施工技术等综合实力的队伍或班组;并将承包协议与人员信息和使用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将相关资料报公司工程部审批与备案5、施工设备准备,项目部在使用大型设置前,必须将设备相关资料报公司工程部验收备案。
二、开工报告的申报,项目经理在确认以上工作已完成且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计划均已编制完成且完成审批手续、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已落实并按施工要求组织进场;施工计划所需的劳务队伍已择优选定,能基本满足连续施工要求,即可向公司工程部申报开工报告,经公司工程部确认后由办公室盖章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此报告一式四份,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监理公司、业主各一份。
三、施工项目进度管理1、施工项目进度管理的总则1)施工项目进度管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施工项目进度管理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
3)施工项目进度要在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进度指标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
2、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1)施工进度计划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进度计划应依据《施工合同》及《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进行编制。
2)项目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年、月、旬进度计划。
3)公司工程部负责对计划编制进行指导和审核。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实施与调整公司工程部对项目经理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要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若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较大,必须组织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及时调整资源计划,保重点,突难点,解决矛盾。
如属客观原因,公司工程部应指导项目经理与业主及监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由项目部存档备用。
四、工程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质量第一责任人。
(2)施工项目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保证体系,项目技术负责人分管质量,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规模,按要求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
(3)根据企业的质量方针,创优目标,指定工程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目标,编制质量计划,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质量计划应作为对外质量保证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
2、质量事故处理(1)质量事故的划分:凡一次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在10 万元以上者为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 元以上不足10 万元者为质量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000 元的为质量问题。
(2)发生质量问题后,项目质量检查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凡在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项目经理责成施工班组自行解决。
(3)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经理必须向公司技术质量处报告,技术质量处向公司总工程师报告,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项目经理个人承担。
4、奖罚规定。
工程项目实现创优目标,获地区级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奖,公司奖励项目经理2万元(其他公司比照执行);获得自治区级优质工程“天山杯”奖,公司奖励项目经理4万元;获国家级鲁班奖,公司奖励项目经理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