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检测服务项目备案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湖南环境保护厅-湖南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湖南省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工程建设单位:衡东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7年5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止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由来及风能资源概况 (1)1.2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2)1.3工程内容及规模 (3)1.3.1工程概况 (3)1.3.2工程等级 (5)1.3.3项目组成 (5)1.4工程总体布局 (6)1.4.1风电机组工程 (9)1.4.2 110kV升压站 (10)1.4.3 集电线路 (13)1.4.4交通道路工程 (13)1.4.5施工生产生活区 (16)1.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7)1.5.1道路施工 (17)1.5.2风机安装场地施工 (19)1.5.3 风机及塔筒基础施工 (20)1.5.4 箱式变压器基础施工 (20)1.5.5 110kV升压站施工 (21)1.5.6 集电线路施工 (21)1.5.7风机及塔筒安装 (21)1.5.8 箱式变压器安装 (22)1.5.9施工供水、供电系统 (22)1.5.10施工进度与施工人员 (22)1.6工程占地及拆迁 (23)1.7土石方平衡及弃土场设置 (23)1.7.1土石方平衡 (23)1.7.2弃渣场规划 (24)1.7.3表土堆存场规划 (27)1.8机构及定员 (28)1.9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28)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简况 (29)2.1自然环境简况 (29)2.1.1地理位置 (29)2.1.2地形地貌 (29)2.1.3地层地质岩性 (29)2.1.4水文 (31)2.1.5气候与气象 (32)2.1.6生态 (33)2.1.7水土保持现状 (33)2.1.8文物保护 (34)2.2本项目与湖南衡东洣水国家级湿地公园位置关系 (34)2.3本项目与锡岩仙洞-洣水风景名胜区位置关系 (34)2.4本项目与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位置关系 (35)3评价适用标准 (36)4环境质量状况 (37)4.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7)4.1.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7)4.1.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8)4.1.3声环境质量现状 (38)4.1.4电磁环境质量现状 (39)4.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39)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5)5.1工艺流程简述 (45)5.1.1施工期 (45)5.1.2运营期 (46)5.2污染源强分析 (48)5.2.1施工期 (48)5.2.2营运期 (50)5.3工程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符性 (54)5.3.1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54)5.3.2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56)5.3.3与湖南省行业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57)5.3.4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58)5.3.5与《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符合性分析 (59)5.3.6与《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59)5.3.7与《湖南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符合性分析 (60)5.3.8与《湖南省风电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 (60)5.3.9与《进一步规范风电发展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60)5.3.10与《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61)5.3.11与《衡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62)5.4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62)5.4.1工程选址合理性分析 (62)5.4.2风机机位选址合理性分析 (63)5.4.3升压站选址合理性分析 (64)5.4.4集电线路布置合理性分析 (64)5.4.5道路布置合理性分析 (64)5.4.6施工管理及生活区布置合理性分析 (66)5.4.7 渣场数量和选址合理性分析 (67)5.4.8风机安装平台选址合理性分析 (68)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69)7环境影响分析 (70)7.1施工期 (70)7.1.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70)7.1.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74)7.1.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76)7.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77)7.1.5施工期风险评价 (78)7.1.6施工期景观影响分析 (79)7.1.6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80)7.1.7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小结 (83)7.2营运期 (83)7.2.1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83)7.2.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85)7.2.3水环境影响分析 (86)7.2.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86)7.2.5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86)7.2.6营运期景观影响分析 (88)7.2.7风机光影影响分析 (88)7.2.8营运期风险评价 (88)7.3生态影响分析 (89)7.4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90)7.4.1防治标准及目标值 (90)7.4.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90)7.4.3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90)7.4.4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 (90)7.4.5水土保持监测 (92)7.4.6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92)7.4.7结论与建议 (93)7.5工程环境效益分析 (94)8污染防治措施效果及环保投资 (95)8.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与效果 (95)8.1.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95)8.1.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96)8.1.3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96)8.1.4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97)8.1.5固体废物处置与综合利用 (97)8.1.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97)8.1.7施工期风险防范措施 (98)8.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99)8.2.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99)8.2.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99)8.2.3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99)8.2.4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00)8.2.5固体废物处置与综合利用评述 (100)8.2.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00)8.2.7营运期风险防范措施 (101)8.2.8 应急预案 (101)8.3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102)8.4环保投资 (103)9环境管理及竣工环保验收 (106)9.1环境管理 (106)9.1.1建设期环境管理 (106)9.1.2运行期环境管理 (107)9.2环境监理 (108)9.2.1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内容 (108)9.2.2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内容 (109)9.3环境监测 (111)9.3.1水质监测 (111)9.3.2大气环境监测 (111)9.3.3声环境监测 (111)9.3.4电磁场监测 (112)9.3.5生态环境跟踪监测 (112)9.3.6水土保持监测 (113)9.4竣工环保验收 (113)10结论与建议 (116)10.1项目概况 (116)10.2环境质量现状 (116)10.3项目环境影响、生态整治及污染防治措施 (117)10.3.1环境空气 (117)10.3.2地表水环境 (117)10.3.3地下水环境 (118)10.3.4声环境 (118)10.3.5固体废物 (119)10.3.6生态环境 (120)10.3.7电磁环境 (121)10.4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 (121)10.5环保投资 (121)10.6环境可行性分析 (121)10.6.1与相关规划及政策协调性分析 (121)10.7公众参与 (121)10.8风险评价 (122)10.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22)10.10建议 (122)10.11评价总结论 (123)附件:附件1:委托函;附件2: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同意蓝山大桥等八个风电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4]941号;附件3: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武装部《关于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工程范围为非军事保护区的意见》;附件4:衡东县文物局《关于对《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工程》范围内文物调查的意见》;附件5: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建设用地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的证明》;附件6: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附件7:衡东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衡东坳家台风电场工程环评前初审意见》;附件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附件9:衡东县林业局《关于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场址范围不属于我省境内候鸟迁徙通道的证明》;附件10:衡东县林业局《关于同意湖南省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工程建设的意见》附件11: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衡东坳家台风电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附件12:衡东县城乡规划局《关于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13:衡东县水利局《关于同意湖南省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工程建设的意见》附件14:现状检测报告;附件1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34号)附件16:各风机位和弃渣场现场照片附件17:各风机位坐标表附件18:坳家台风电场风机水平距离300m范围内包络线图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升压站平面布置图;附图4: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分布图附图5: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6: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区调查路线图;附图7: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区植被分布图;附图8: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9: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附图10:弃渣场典型设计图;附图11:新建道路措施典型设计图;附图12:风机安装场地拦挡措施位置示意图;附图1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测布置图;附图14:与湖南衡东洣水国家湿地公园位置关系图附图15:锡岩洞-洣水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区位图附图16:与锡岩洞-洣水风景名胜区位置关系图附图17: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图附图18:与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位置关系图附图19: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集电线路图附图20: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施工营地布置图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湖南省衡东县坳家台风电场工程建设单位衡东中电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蓉联系人余若冰通讯地址湖南省衡东县吴集镇联系电话187****4641传真邮政编码421414 建设地点衡阳市衡东县吴集镇立项审批部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湘发改能源[2014]941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风力发电/D4414占地面积(平方米)永久占地:10700临时占地:2507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7405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753.4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7%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1.1项目由来及风能资源概况目前人类的能源消耗主要以煤炭、石油等一次能源为主,一次能源储量有限,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增长,能源需求量日益增大,供应不足已逐渐显现。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4.04.14•【字号】合环科[2014]37号•【施行日期】2014.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合环科〔2014〕37号)各县(市)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分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社会化环境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环境检测行为,保障环境检测数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合肥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4月14日合肥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社会化环境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环境检测行为,保障环境检测数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环境检测业务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是指除环保部门直属环境监测机构以外的,通过安徽省计量认证(CMA),从事环境检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机构。
第四条合肥市环保局对在合肥市开展环境检测业务的社会化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办理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合肥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备案表(《备案表》在合肥市环保局网站()上下载);(二)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三)安徽省计量认证(CMA)证书及其附表复印件;(四)主要从事环境检测活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证书复印件及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关系合同复印件;(五)主要从事环境检测活动所需要的检测设备、设施清单;(六)本地实验场所相关证明材料;(七)合肥市社会化检测机构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在合肥市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分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分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发布时间:2021-07-08T11:17:57.433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1期作者:李前冠[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建设行业的发展迅速,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令682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
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海南省海口市 570000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建设行业的发展迅速,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令682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取消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条例》要求,2017年11月20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自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时代开启。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及《暂行办法》,规范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为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2018年5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18年第9号公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有效指导了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验收工作。
关键词: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存在的问题;建议引言建设项目竣工后,除了对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验收之外,还要对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新环保法实施前,环保验收工作由环保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出具验收意见。
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后,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和配套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修订完善,环保验收工作已经变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审批备案表-书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备案表项目名称: XX市阳明大桥及城市防洪工程河东堤项目审批部门(签章):填报日期:备案序号:注:本表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本表一律打印填写。
[1]备案序号为各省简称[年度]***号,如:京[2001]001号。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应包括**省(市、自治区)**市(地区)**区(县):公路等项目应填写起止地点[3]项目分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填写,细化至二级小类别(无二级的至一级),未涵盖的填“其它”。
[4]填写排放去向时,若废水排放口位于淮河、海河、辽河、长江、黄河、松花江流域及太湖、XX、滇池流域的应加以注明。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指项目所在地周围一定X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受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江XX头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的性质、规模和保护目标与项目所在地位置的关系情况。
XX市阳明大桥及城市防洪工程河东堤环境影响报告书汇报材料一、项目概况1、立项依据《关于XX市阳明大桥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赣计投资字〔2000〕61号);《关于<XX省XX市城市防洪工程河东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意见的函》(赣水建字〔2001〕79号);2、工程内容阳明大桥为一座城市桥梁,拟按行车速度40km/h技术标准建设,大桥及引道总长1665米;征用土地192亩,拆迁建筑物面积20556.3m2,土石方数量162.059千立方米,本桥西岸道路网发达,可满足桥梁施工运输需要,东岸位于赣江滩涂地,需修建简易施工便道。
两岸需修建临时码头,便于水路运输材料、机具。
同时,两岸搭设50米长度施工栈桥。
本桥施工不设水上拌和船,由于西岸靠近城区,建筑物多,地形狭窄,难以开辟砂石料堆放场地,因此,西岸不设混凝土拌和站,仅在东岸设置一处拌和站。
两岸地形较平整,可选取靠近桥位的部分荒地用作建筑材料的加工车间和材料仓库。
河东堤布置南起彭家山,北至井冈山大桥,全长6.69km。
安徽众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安徽众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安徽众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安徽众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资质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表样式
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手册部门职责1.管理中心(1)行政部职责1)负责公司行政文件的起草、会签、呈报及各类资料(技术类资料除外)的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2)负责公司相关外联及接待事宜;3)负责协调、组织公司办公会议,整理会议纪要、编号、下发及存档管理;4)负责公司各类印鉴管理、各类执照的办理、年检、变更工作;5)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卫生、环境、食堂、车辆、考勤等后勤管理;6)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实验仪器设备、试剂药品、以及低值易耗品等采购;7)负责样品管理;8)负责实验室药品、标准物质、易耗品管理。
(2)人力资源部职责1)负责公司各部门所需人才招聘;2)负责人力资源相关制度的拟订和实施;3)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4)负责制定公司员工的月度薪酬报表;5)负责公司员工的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
用工备案、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签署、6).参保、工伤、离职等相关手续的办理;7)负责公司技术人员证书的管理,包括证书的机构注册等相关工作。
(3)财务部职责1)负责公司日常财务、会计核算及年终决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定本公司财务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2)参与本公司的新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中的财务分析工作;3)组织各部门编制月份、季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财务情况说明分析,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4)做好检测项目核算及成本、费用控制,定期向董事长及总经理汇报;5)协调各部门做好资金的预算和监控;6)做好检测项目的收入核算,加强现金的收款管理;7)合理组织营运资金的消耗和补偿,监督各项成本费用合理使用,财产物资管理的真实和完整;8)收集和保存本企业财务经济资料、报表、账簿、凭证、报告等,并妥善保管,及时归档;9)负责对与财务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如税务局、财政局、银行、会计事务所等)的联络、沟通工作;10)负责编制并向总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财务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财务分析工作;2.技术中心(4)技术部职责:1)负责新项目开发,组织进行策划、调研和制定方案;负责科技成果专利申报;2)负责组织编写和修改公司体系文件中的技术记录和作业指导书;3)负责评价、检测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搜集、查新、发放和管理工作。
备案省外环评机构汇总表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
甲字第1808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建材火电;输变电及广电通讯***
闽环评函〔2016〕17号文责令其限期整改6个月,整改期自2016年2月2日起。
39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国环评证
甲字第1039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冶金机电;交通运输;输变电及广电通讯***
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社会服务***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核与辐射项目***
至2019年
1月23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输变电及广电通讯***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核与辐射项目***
2016年3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
闽环保评〔2014〕64号文责令其限期整改至2015年5月31日。
4
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
甲字第2103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轻工纺织化纤;交通运输;社会服务***
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采掘;交通运输;社会服务***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
至2019年
12月29日
22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
甲字第1109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化工石化医药;交通运输;社会服务;海洋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
28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国环评证
甲字第2406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化工石化医药;采掘;交通运输***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
至2019年
2月16日
29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培训材料
• 补充要求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第二条所述能力关别范开展环境 质量和污染排放监测測(检测)活动的机构。在同时满足通用要求与补充要求的基础上,才 能通过资质认定评审,并对外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结果报告。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包括: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活动的机构 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活动的社会检验检测机构
• 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 • 纳入《质量手册》的“公正性声明”/“质量承诺”中。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 【条文解释】 机构的责任(第五条续)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作为环境监测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 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监测报告的; (七)末按规定对样品留样或保存,导致无法监测结果进行复核的; (八)其他涉嫌伪造临测数据的情形。
第六条 环境监测机构应保证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背 景、工作经历、监测能力等与所开展的监测活动相匹 配,环境监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 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于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总数的 15%。
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要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号)
求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
等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 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玉环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考核办法
玉环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监测机构从业行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水平,维护我市环境监测行业市场秩序,提升我市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根据《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监测[2018]45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及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台州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台环保[2018]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环境检测业务的监测机构。
二、在我市从事环境检测业务的监测机构,须向我局登记备案,备案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监测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1);2.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1份,下同);3.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办理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制度措施;三、监测机构开展环境检测业务时,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规定和要求。
四、监测机构须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并对检测结论负责。
五、监测机构应于每月10日前报送前一个月的检测业务月度汇总表,具体见附件2。
六、我局坚持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检测机构进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工作由行政审批科牵头,具体由环境监测站组织开展,考核要求见附件3。
七、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
根据实际情况,我局将组织业内专家对监测机构实行检查、考核必要时到监测机构实验室现场抽查。
八、考核评价我局根据监测机构质量检查结果对监测机构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按分值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4个等级,具体为:分值在85分(含)以上的结果为优秀;分值在85-70分(含)的结果为良好;分值在70-60分(含)的结果为合格;分值在60分以下的结果为不合格。
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
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全面开放、规范高效、竞争有序的中介超市管理体系,实现公平与效益的有机统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应委托人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及技术规范独立为第三方做出行政审批、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处罚等行政决策性行为提供审查意见、结果认定、书面报告、设计图纸等咨询服务。
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中介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企业、事业单位为所提供的服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本办法所称中介超市是指依据本办法规定,由AA市政府统一建设的为全市含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提供公开选取以及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统一入驻、交易管理、信用奖惩等服务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平台。
第三条中介超市遵循“开放、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面向全国具有法定中介服务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开放、动态入驻。
进驻中介超市遵循自愿原则,除承接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进驻中介超市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可自主选择是否入驻中介超市。
中介超市采用“实体为辅、虚拟为主”的运作方式,实行“连锁式”网上运维的模式。
中介超市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由市统一建立中介库、统一建设网上运维平台、制定管理办法,市、县(区)分别指定专责机构并配备专责人员负责中介超市日常运维。
第四条网上中介超市系统是全市中介超市统一的网上运维平台,遵循“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平台、资源共享”的原则,为全市中介超市日常运维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第五条市、县(区)成立中介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责机构负责统筹中介超市日常运维工作,市直各部门遵循“管办分离”原则,依据法定职责对中介超市进行协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建设网上中介超市系统,协调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登记工作,起草管理中介超市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中介超市业务流程,指导和监督全市中介超市业务开展,负责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信用综合管理、中介服务投诉处理、经验推广等。
资料员管理实务样卷及答案
资料员管理实务样卷得分评卷人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1、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有①填单②取样③采购④审核()。
A、①②③④B、②①③④C、②③①④D、③①②④()2、钢材试验报告按()列细目录。
A、规格、型号B、检验批C、子分部D、分项()3、计划编制时,()按分类规定属于施工单位物资文件。
A、施工检测计划B、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C、材料检测报告D、工程定位测量记录()4、工程洽商记录应由()填写一式五份,并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保存一份。
A、建设单位B、设计单位C、监理单位、施工单位D、提出单位()5、下列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的文件不包括()。
A、建设施工合同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有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D、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6、编制资料收集目录工作流程有①熟悉相关内容②确定资料来源、内容及标准③编制目录()。
A、①②③B、①③②C、②①③D、③①②()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资料形成过程中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人为()。
A、项目经理B、项目技术负责人C、质量检查员D、施工员()8、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A、建设单位B、监理单位C、施工单位D、设计单位()9、资料软件截图的快捷键()进行设置。
A、在屏幕空白处点击鼠标右键设置快捷键B、在【格式】下拉菜单中选着【设置快捷键】C、在【工具】下拉菜单中选着【选项】点击使用快捷键设置D、在【编辑】下拉菜单中选着【设置】快捷键()10、施工记录属于()资料。
A、质量控制B、功能抽查C、观感D、分部验收()11、列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A、建设单位B、监理单位C、施工单位D、勘察设计单位()1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文件《消防部门出具的准许使用文件》资料来源是()。
《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有什么区别
《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有什么区别?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办建〔2000〕18号],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得竣工验收原始文件;(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7)、工程质量保修书;(8)、住宅质量保证书;(9)、住宅使用说明书;(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得其他文件。
网络上也有很多帖子提到要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让业主对这些文件有着混乱的认识,事实上《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是《竣工验收备案证》的一个中间文件,关键是查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有《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前提是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湖北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对于单体工程而言,也就是对于每一栋楼而言的,取得《湖北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示该单体工程已经通过验收合格。
《武汉市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备案证》是对整个小区综合验收,除了单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外,还要求有规划、消防、人防、燃气等专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供电、给排水等营运部门签定的有关合同协议,及已经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房子才可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备案表》虽是房地产商自己填写,但要得到有关部门同意备案,是需要向备案部门提供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人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的,购房人可由此知道房地产商所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原来规划的要求。
浅谈如何破解食品摊贩监管难题守护群众放心饮食环境
浅谈如何破解食品摊贩监管难题守护群众放心饮食环境食品摊贩常见于大街小巷,在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是社会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投资少、门槛低的食品摊贩已然成为大众创业就业的热门选项,但食品摊贩因卫生条件差、品质低、安全无保障等问题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多发领域,如何破解食品摊贩监管难题,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值得思考。
一、食品摊贩的经营特点食品摊贩是指一种制售食品的临时摊点,具有数量众多、种类繁杂、规模较小、分布散乱、流动性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力低、卫生条件差、品类更新速度快、经营条件简陋、进货和销售渠道杂、经营时段不固定、季节性经营等特点,在经营方式上主要有现做现卖、前摊后厨、零散和批发销售相结合等类型。
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成因从上述食品摊贩的经营特点可以窥见监管难点所在,即根据现行的监管方式方法,市场监管者面对的是检查对象过多、检查对象不定、检查方式简单以及监管效果难以预测等问题,即使对食品摊贩“围追堵截”,也可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不能取得监管长效。
这些监管难点源自四个方面。
一是做好食品摊贩监管需要兼顾群众身体健康与食品摊贩经营者的经营自由,保障食品安全与生活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加强行政管理与提供公共服务这三层关系,对市场监管者的综合协调处置能力要求较高。
二是市场监管部门人力有限,在相关行政单位彼此协作力不强的情况下,无法对数量众多、分布散乱、经营时段不固定、流动性强的食品摊贩开展高效监管。
三是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可能不足以覆盖摊贩经营食品的品类,或知识更新速度比不上新品面市速度。
四是对无法就外观、味道和快检等方式在现场作评判的食品,依赖于食品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持,拉长了监管周期;且食品摊贩大多缺乏保存进货和销售票据的习惯,增加了监管人员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取证,挖掘食品安全问题源头的难度。
五是摊贩食品的安全性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其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储备量和个人道德品质高低。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基本要求及流程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 不超过 3 个月,需要调试和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 止的时间)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 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 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法 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如 水、气、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法、 环保条例等)
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 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 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第五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 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 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 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解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 6 3 号令
实施: 最高管理者发布运行管理体系,12个月内开展一 次内部评审和管理评审,保证体系持续改进。
管理体系主要内容 管理体系是机构最重要的管理工具
1)依据《准则》和实际建立管理体系 2)向全体员工贯彻了管理体系 3)实际运行了管理体系,并有记录 4)内部审查,检验检测活动满足管理体系
解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 6 3 号
资质认定法制体系结构
《办法》条文释义 《办法》实施意见
12项评审要求
• • • • • • • • • • • • 评审准则 评审工作程序 评审员管理要求 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基本要求 标志使用要求 证书使用要求 检验检测专用章使用要求 分类监管实施意见 申请书 评审报告 评审表格
仪器设备 400万台套,资产3343亿元
实验室面积 6040亿平方米
2015年全国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规模
10人以下机构4758家,占14.5%; 检验检测机构机构人员数量 11-30人机构 17273家,占53.1%; 分布图 30人以下机构占67.6%。
3912 15273 4258
全区机构情况
依法成立,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组 织机构代码等 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检验检测机构的其他组织
其他(如 司法鉴定 机构、军 工实验室)
“其他组织”都有哪些?
私私 营独资 企企 业业 营独资
民办非企业 法人单位 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企业法人 分支机构
2 人员条件
资质认定标志
由CMA图案和两组数字编号 首行12位数字编号:发证年份代 码+机关代码+专业类别代码+行 业部门代码+流水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态功能区县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作实施⽅案》的通知⽂号:环办[2015]77号颁布⽇期:2015-08-24执⾏⽇期:2015-08-2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有关省、⾃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财政厅(局):为确保2016年国家重点⽣态功能区县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家重点⽣态功能区县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环发〔2011〕18号)和《中央对地⽅国家重点⽣态功能区转移⽀付办法》(财预〔2015〕126号),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2016年国家重点⽣态功能区县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作实施⽅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态功能区县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作实施⽅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5年8⽉24⽇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态功能区县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作实施⽅案为确保2016年国家重点⽣态功能区县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家重点⽣态功能区县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环发〔2011〕18号)和《中央对地⽅国家重点⽣态功能区转移⽀付办法》(财预〔2015〕126号),特制定本实施⽅案。
⼀、适⽤范围本实施⽅案适⽤于2015年限制开发等国家重点⽣态功能区所属县(包括县级市、市辖区、旗等,以下统称县),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西、内蒙古、吉林、⿊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东、⼴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肃、青海、宁夏和新疆26个省(区、市),共555个。
⼆、指标体系按照《国家重点⽣态功能区县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环发〔2014〕32号)和《国家重点⽣态功能区县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环办〔2014〕9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分为防风固沙、⽔⼟保持、⽔源涵养、⽣物多样性维护等四种⽣态功能类型,实⾏差别化的考核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释义PPT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 (环发〔2015〕175 号文)
(八)故意改动、干扰仪器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运行状态,或者删除、修改、增加、 干扰监测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或者人为使用试剂、标样干 扰仪器的; (九)未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自动监测设备暗藏可通过特殊代码、组合按键、 远程登录、遥控、模拟等方式进入不公开的操作界面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参数和监测 数据进行秘密修改的; (十)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的; (十一)篡改、销毁原始记录,或者不按规范传输原始数据的; (十二)对原始数据进行不合理修约、取舍,或者有选择性评价监测数据、出具监 测报告或者发布结果,以至评价结论失真的; (十三)擅自修改数据的; (十四)其他涉嫌篡改监测数据的情形。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 (环发〔2015〕175 号文)
篡改监测数据,系指利用某种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故意干预环境监测
活劢的正常开展,导致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未经批准部门同意,擅自停运、变更、增减环境监测点位或者故意改变环境监测 点位属性的; ; (二)采取人工遮挡、堵塞和喷淋等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的; (三)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工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使生产或污染状 况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四)稀释排放或者旁路排放,或者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逃避 自劢监控设施监控的; (五)破坏、损毁监测设备站房、通讯线路、信息采集传输设备、视频设备、电力设备、 空调、风机、采样泵、采样管线、监控仪器或仪表,以及其他监测监控或辅助设施的; (六)故意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 存条件等方式改变监测样品性质的; (七)故意漏检关键项目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的监测方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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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检测服务项目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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