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有哪些检查标准
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技巧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房地产企业税务稽查技巧:检查的方法一、检查项目有关情况对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进行检查时,应从项目的立项、土地征用、规划设计、前期工程费、建筑工程施工、配套设施支出、房屋销售产权转移为顺序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有关合同协议和批准书,掌握开发项目的总体情况,如总开发面积,占地面积,建筑工程造价及完工时间、房屋销售合同及入住时间承诺、有无合作建房、有无代建工程等,为下一步检查打下基础。
二、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对房地产业的检查采用逆查法比较省时省力,从审查报表入手,进而审查总账、明细账,最后有针对性的抽查有关凭证资料。
在检查中应加强对有关重点科目的检查,如往来科目,收入、成本科目等。
三、实地检查与询问调查相结合在掌握项目开发总体情况和检查账本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到项目开发地、销售地实地盘点检查,了解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房屋销售情况及购房者的入住情况。
同时广泛和有关人员接触,通过询问交流的方式了解房屋销售方式,有无有工程配套设施、有无出租未售出房屋的情况,周转房的摊情况等与项目检查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比对,查证涉税问题。
四、营业成本的检查房地产企业的成本结转方法为: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可销售总面积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审查成本计算是否正确审查企业是否分清项目,成本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故意提高单位面积开发成本。
成本对象总成本=(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基础设施费+设计不可转让的配套设施造价+建安工程招标价格+开发间接费)预计开发面积,求出预计单位面积开发成本。
检查时要仔细核对有关合同和立项书,检查预计单位面积开发成本是否准确,有无故意提高单位面积开发成本,造成多转成本。
审查有无将土地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不能转让的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直接记入开发产品成本,而不摊入可有偿转化的配套设施,自用房产,出租房产等,增加销售成本。
税务检查内容有哪些
税务检查内容有哪些税务机关进⾏税务检查所包含的内容。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进⾏税务检查的内容主要有:(1)检查纳税⼈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使此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扣缴义务⼈的业务场所进⾏;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也可以将纳税⼈、扣缴义务⼈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扣缴义务⼈开付清单,并在三个⽉内完整退还。
(2)到纳税⼈的⽣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扣缴义务⼈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纳税⼈。
扣缴义务⼈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机构检查纳税⼈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在⾏使此项职权时,应持有税务分局开具的介绍信,并出⽰税务检查证。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核从事⽣产、经营的纳税⼈、扣缴义务⼈在银⾏或者其他⾦融机构的存款账户;查核从事⽣产、经营的纳税⼈的储蓄存款,须经银⾏县、市⽀⾏或者市分⾏的区办事处核对,指定所属储蓄所提供资料。
税务机关⾏使此项职权时,应当指定专⼈负责,凭全国统⼀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保守秘密。
检查存款许可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时,检查⼈员应当是两⼈以上。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录像、照像和复制。
税务机关和税务⼈员必须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税务检查权。
房地产企业的税务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收入 核算及税收检查
(一)自行开发产品
1、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
会计核算: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
税法:实际收取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 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收入 核算及税收检查
案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一栋商 品房销售给某中间商,售价5000万元,成 本3000万元,双方在合同中订明,如在两 年内该栋商品房销售情况不好,中间商有 权退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收入 核算及税收检查
检查要点:
1、是否没按税法确认收入申报纳税 2、是否肢解收入,少申报纳税 3、征地拆迁面积内的安置房产权款,是否没计入
营业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收入 核算及税收检查
2、预收款销售方式
会计核算:取得预收款时,不符合会计收入确认的条 件,不确认收入
税法:预收收入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 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 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征企业所得税。
竣工证明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开发产品 已开始投入使用的开发产品 已取得初始产权证明的开发产品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流程、开发产 品成本核算及税收检查
检查要点:
1、开发多个项目或分期开发项目时,是否故意混 淆前后期项目之间的成本,多转已完开发项目的 营业成本
2、是否将周转使用房、未转入固定资产的出租房 实际成本,直接计入营业成本
开发间接费用:在开发现场管理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 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流程、开发产 品成本核算及税收检查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主要支出:土地出(转)让金、土地征用及拆迁 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2023年房产税征收细则
2023年房产税征收细则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提高,房地产市场在过去几十年里经历了快速增长。
然而,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例如房价上涨过快、投资投机炒房现象的出现等。
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决定在2023年开始实施房产税征收政策。
下面将详细介绍2023年房产税的征收细则。
一、征税范围2023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和非居民用房。
其中,住宅是指居民家庭住宅,商业用房是指用于商业经营的房产,非居民用房包括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等。
此外,土地使用权也纳入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二、税率制度2023年房产税的税率将采取分档制度。
具体税率如下:1. 住宅:根据房屋面积、地理位置、使用年限等因素划分为不同档次,并对不同档次的住宅征收不同的税率。
一般而言,位于地理位置优越、使用年限较短的住宅税率较高。
2. 商业用房:商业用房的税率相对较高,以鼓励商业用房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经营。
3. 非居民用房:非居民用房的税率相对较低。
4.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税率也采取不同档次,一般而言,土地使用权的税率较低。
三、纳税人群体2023年房产税的纳税人主要包括房地产所有权人、房地产承租人等。
对于共有的房产,例如夫妻共同所有的住宅,征税时可以按照各自持有份额的比例计算。
四、税收减免政策为了保护低收入家庭以及缓解房产税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冲击,2023年房产税将设置一系列的减免政策。
减免政策主要包括:1. 低值住宅免税:对于市场价值低于一定额度的住宅,可以免征房产税。
2. 住宅抵扣:对于购买首套住宅的居民,可以在一定年限内享受税收抵扣政策。
3. 低收入家庭减免:对于低收入家庭,将根据其收入水平给予一定比例的房产税减免。
4. 增值税转房产税:对于购买房地产过程中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缴纳房产税时进行抵扣。
五、征收机构与流程2023年房产税的征收机构主要是地方税务机关。
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是指个人按照一定标准所征收的税收。
关于房产税征收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税款的计算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房产税的税款应以财产的评
估值乘以规定的税率来计算。
评估值的确定,有两种方法:其一、由税务机关根据市场挂
牌价或市价来计算;其二、由住房所有人提供帐面账簿,根据其账簿里记载的购置价来计算。
税率执行税收差别政策根据地方法律法规与国家税收法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根据本地的发展情况对房产税的税率有所不同。
二、办理税款缴付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规定,
房产税的缴付主要由税务部门和银行共同完成。
为了方便纳税人缴付房产税,大部分地方
已经推出了支付绿色通道,即由银行协同税务部门,银行将收缴所得税款转入政府财政账户,税务部门只需要核对纳税人的支付情况,就可以制作税务收据,确定税款是否已缴清。
三、未缴纳税款的处理。
对于未及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责令其在规定期
限内缴清税款,并处以200%以上薪税款额的滞纳金。
如果纳税人视而不纳,或者拖欠金额、频率、拖欠时间较长的,按照司法部门的审批,可以将情节重大、拖欠金额巨大的纳税人
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
四、特殊情况的税收待遇。
住房所有者生产家庭和受到灾害的家庭,可以按照国家法
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得到税收减免待遇。
此外,政府还为居民提供用廉宜住房或可住性住
房的税收减免,依据台湾税收减免条例,不断完善住房税收减免政策,期望能够让居民受
惠得更多。
房地产纳税评估
房地产纳税评估房地产纳税评估是指根据国家相关税法法规,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确定相应的纳税金额。
纳税评估主要涉及到房地产的市场价值、用途、物业状况等因素。
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是纳税评估的重要依据。
市场价值是房地产在市场上的实际交易价格,它反映了房地产的供需关系和市场竞争情况。
纳税评估需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确定该房地产在当前市场上的实际价值。
通常,市场价值的评估可以通过比较市场上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和基准价格来确定。
其次,房地产的用途也是纳税评估的考虑因素之一。
不同的房地产用途会影响其市场价值和纳税金额。
例如,商业地产通常比住宅地产更具有收益性,因此商业地产的纳税额可能会更高。
纳税评估需要考虑房地产的用途类型和其对应的税收政策,来确定相应的纳税金额。
另外,物业状况也是房地产纳税评估的重要因素之一。
物业状况包括房屋的结构、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
纳税评估需要考虑房地产的物业状况来反映其实际价值。
物业状况较好的房地产通常有更高的市场价值和纳税金额。
评估人员需要实地勘察房地产,并结合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指南,来进行评估和估算。
除了以上几个因素,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也可能会对房地产的纳税评估产生影响。
例如,地理位置、土地规划、政府政策等因素都可能会对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和纳税金额产生影响。
评估人员在进行纳税评估时需要考虑到这些不同的因素,并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纳税金额。
总之,房地产纳税评估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确定房地产的实际价值和相应的纳税金额。
准确进行纳税评估对于确保纳税公平和税收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评估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成为地方税收主要增长点之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较复杂,企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甚至有少数企业出现偷税现象,为此,我们通过调研,详细掌握了该行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初步发现了税收违法特点并就如何开展税务稽查提出了相应对策;一、房地产企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特点一项目运作的程序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开始立项到销售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工前期:通过土地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挂牌、招标、拍卖程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正式计划书→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将对房地产企业所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单位以及资金量是否备足等情况进行审查;第二阶段组织施工期:通过正式的招标程序,组织安排施工企业进场施工;第三阶段预售期和产权转移期:根据国家规定的完工程度或投资比例,办理预售证组织房屋销售;预售房屋时必须取得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售许可证;房屋产权移交给购买者,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二会计核算特点1、收入核算房地产企业其主要经营收入项目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结算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2、开发成本核算1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前期费用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材料费、配套设施费、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保费等2开发成本核算及结转的方法;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结转开发成本的方法为: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可销售总面积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由于房屋开发的自身特点,单位造价的形成会出现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分,即:前期开发成本费用高,中后期开发费用减少,而且大量公共配套设施需在总销售面积中分摊,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又在1年以上;所以财务在核算销售成本时,项目早期会出现对计划预算的开发成本采取预提方式,随着中后期成本支出逐渐减少,开发成本的结转才会与实际最后成本逐渐接近,最后在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企业财务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单”对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增加或减少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二、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违法行为及分析一隐匿收入1、“预收帐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滞后;部分企业将收取的房款在“预收帐款”或“其他应付帐款”科目中长期挂帐不作销售处理,通过推迟“预收帐款”结转“销售收入”的时间,有意识的延缓销售收入实现,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造成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滞后;2、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销售面积;销售面积不属于企业纳税申报中必须填写的内容,但该数据却能直接及时反映出企业销售的进度,为初步估算销售收入实现的状况提供依据;所以企业有关人员有意识隐瞒、不肯如实提供实际销售面积,增加税务人员核算企业收入的难度;如某房地产公司在开发项目中,未将与住房一起出售的小房面积2000多平米并入销售面积;3、以物易物隐匿收入;在大额费用支付中常用其开发的商品房抵顶其所欠施工款、材料款、广告费、职工福利等费用,而在商品房“销售收入”中却不记载,造成了税款的流失;例如某房地产公司20 06年6月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市某单位,抵顶了应付款240万元,造成少缴税款;4、假代建、真开发;即:开发商以土地所有方的名义报建,所需资金由开发商“借给”对方使用,实际操作却有相当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了部分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所有方以转让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取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二虚增成本方面1、利用成本核算特点虚增成本;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结转销售成本的方法是以每平米的单位造价×销售面积的金额来结转成本;由于项目开发周期跨度一般在1年以上,企业开发项目中的单位项目较多,对口的施工单位、供料商多,项目开发早期财务不能及时的取得各项目的“工程结算单”,所以在会计核算单位造价时往往使用以预算造价计算单位成本的方法;一些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利用这一特点,自行加大早期单位平米的计划预算造价,从而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2、关系单位虚开发票,虚增企业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行业较多,一个项目的开发包括设计、建筑施工安装、加工业、建材商贸、房屋销售代理业、广告、物业管理等诸多部门;不仅使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日常处理票据的工作量大、成本核算也容易混乱,也给房地产企业虚增成本带来了可乘之机;3、以收据支付工程款、材料款偷欠税款;4、房地产商自用房产、出租用房产不及时从“开发成本”结转至“固定资产”,而是混入“开发产品”科目中,直接转增“经营成本”;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将自建自用的办公楼成本243万元,直接混入项目开发成本中,未结转固定资产,虚增经营成本;三超标准列支费用1、利息支出问题;1未在成本对象中分摊借款利息;由于房地产公司借入资金量大,利息支出较多;部分企业财务处理为将其作为财务费用全部直接在税前扣除,影响了当期的税前利润,造成纳税滞后;2高利率融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超国家规定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扣除费用;同时往往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销售费用列支问题1销售人员的人数以及提成工资未如实纳入企业正常人员工资管理,而是直接混入其他销售费用中列支,销售人员的人员数量随意性大,工资支出较多,造成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计算不准确;2虚增代理费用;由于对销售代理费提取比例税法尚无明确规定,各代理公司取费标准不一致,一些房地产公司通过支付销售代理费的形式,将收入进行转移隐匿;或将一些“灰色”成本如无票支出、非法支出以代理费的形式支出、转帐,挤占税前利润;3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超支;超标准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支出企业混入“会议费”、“销售费用”等其他科目中,减少“业务招待费”等明细科目的账载金额;三、检查方法和技巧一项目检查法以房地产企业已完工或阶段性完工的开发项目为检查重点;从项目开始到结束,针对项目的完税情况,全面审核项目的收入和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开发周期较长项目,分期作为检查的重点;二基础资料、数据的收集法基础资料数据的收集是保证检查质量,提高检查效率的最基本的保障;房地产企业纳税检查需要收集的基础资料有:企业基本情况表、开发手续情况登记表、项目部分会计科目汇总表、开发成本明细表,项目销售情况一览表,通过以上表格数据的登录,可以全面掌握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实际情况,提高稽查分析、定性的准确性;同时可以为下一次检查提供数据参考达到数据共享,提高检查效率;三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分析法掌握所采集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有利于发现企业提供的资料中所存在的疑点,为进一步检查提供依据;如开发手续情况登记表中反映的规划面积、施工面积、土地面积、合同造价可以同项目销售情况一览表的数据对照,看企业提供可销售面积与规划许可证之间反映的面积有无差距;建筑安装许可证的合同造价与实际合同和实际支付施工费的差额;开发成本明细表同项目部分会计科目汇总表、项目销售情况一览表对比,看房产交易费、维修基金支付额与帐面销售收入是否成比例,销售面积是否一致,测定企业实现收入与帐面收入是否存在差额;四整体测算法由于房地产企业财务数据多,金额大,特别是成本方面的纳税检查,检查人员寻找工作的切入点有一定难度,因此通过整体测算,分析企业成本构成比例的合理性,找寻检查突破口;从目前我市房地产企业正常的成本支出比例为:1各规费支出的依据和比例土地契税土地局按土地评估价格的4%代征;土地出让金土地局按土地评估价格的40%收取房屋产权交易费房管局按房产证面积以3元/㎡收取;配套费的内容主要包括由各政府及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大体包括:人防基建费无人防工程的开发项目;人防办按房屋售价的2%收取、市政建设配套费收费局按总建筑面积以73元/㎡收取、墙改费收费局按总建筑面积以5元/㎡收取、公共建地费针对小规模插建项目,收费局按总建筑面积以5 0元/㎡收取、渣土处理费城管局按总土方面积以5元/㎡收取、热力集资费供热公司按总建筑面积,住宅楼50元/㎡、写字楼100元/㎡收取煤气、天然气集资费煤气公司按3000-3500元/户收取、规化验收费收费局按总建筑面积以2元/㎡收取;房屋产权交易费房管局按房产证面积以3元/㎡收取;代收业户维修基金房屋价格的2%2通常建安成本比例;目前我市房地产项目的工程造价一般掌握在:多层住宅4-6层造价为750-950元/m2,小高层住宅7-17层造价为980-1200元/m2,高层造价为1400-1600元/m2;其中土建、安装大致占总造价的75%和25%;五实地核实法针对房地产公司的检查必须深入到项目开发地、销售现场实地盘点、掌握项目建设及销售入住的情况,分析判断账面可能存在的疑点;六帐内检查与外调相结合法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关系单位较多,一个项目的开发包括售地单位、施工企业、建材商贸、销售代理公司、广告公司、物业管理等诸多部门,使得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日常处理票据的工作量加大,成本核算也容易混乱;因此对于与房地产公司帐载金额大且业务往来频繁的的单位,进行重点外调核实;七对往来帐户的检查房地产企业的往来款项较多,一些不易走账、性质相对模糊的业务,企业财务人员常在往来科目中列支;因此有针对性的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付款”进行重点审查,对往来账向挂帐时间长且金额大的业务重点核实原始凭证、询问形成原因,常常能发现其中的涉税问题;例如在对某房地产公司检查中,企业在“其他应收款”中支付职工旅游补助81800元,在“其他应付款”中支付90人奖金分红1134000.00元,长期挂帐;经核实企业未代扣个人所得税共计230193元;四、关于对房地产行业税务检查的几点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增强房地产业税收检查的针对性一从行业特点出发改进税务检查的方法,由单一的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检查与开发项目检查相结合;房地产企业应以单位项目作为检查的重点;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往往都在一年以上,通常以一个纳税年度作为检查时限范围的方法,不能适应房地产业的具体情况,检查的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带有明显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如果以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为切入点进行检查,则能比较全面地把握其项目开发的过程,容易发现税收违法行为;二拓展和完善调查取证的渠道和方法;为更加准确、全面掌握开发项目的数据资料,可以到计委、建委、规划、土地、房管等部门调查落实其土地面积、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可销售面积、已销售面积的确权时间和相关数据;三规范和细化取证资料文书的制式和填写标准;由于各行业情况不同,税务检查所需收集、掌握的证据资料也不尽相同,结合行业的特点,规范和细化取证资料文书的制式和填写标准,以及取证文书的保管和调阅制度;通过此举不仅可以做到取证数据资料的共享,减少下一次税务检查的工作量,提高检查的效率;还可以将企业开发的相关资料存档监控,防止事后擅自更改情况的发生;四延伸检查范围,提高检查质量;房地产企业涉及单位多、往来资金数额大,加之目前企业偷漏税的手段更加隐蔽;切实做好延伸检查工作,已成为税务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和方法,它不仅可以提高检查深度和广度,还可以有效地震慑偷逃税款的行为的发生;五规范和加强对二手房转让销售的纳税检查;由于二手房的买卖活动零散,交易方式灵活,单位交易额较小,交易双方多为个人的特点;税务检查人员应首先加强对房屋中介机构的检查,搜集发现房屋买卖人员的相关资料及交易额,同时依靠公安及房管部门的配合,加大对偷逃税款纳税人的处罚,堵漏增收,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五、关于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方面的几点建议一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核算的标准及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性,对可售面积的单位预算造价的计算,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参与和认可,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这样做有利于掌握企业结转成本的方法,使成本结转的随意性得到控制;二加强票据管理,健全票据领、用、存制度;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实情况,特别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的对外收据,如预收房款收据、代收各种集资款收据应视同发票进行规范管理,实行统一印制、发放和缴销,并健全领、用、存制度;三完善对预收款监管的手段,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通过现场实地的调查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楼盘销售的进度,特别对售楼部加强适时监控,保证销售信息、预收房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多角度对预收款进行监控,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四争取多方配合,争取信息共享;税务部门应该加强与房管局、土地局、建委、招标、规划、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联系,对部分涉税地数据资料做到及时沟通,摸清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底数和规模,提高征管和稽查工作地针对性;五完善规范二手房转让的登记、申报制度;针对二手房的买卖活动零散,交易方式灵活,单位交易额较小,交易双方多为个人的特点;首先通过与房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及时掌握二手房转让的纳税人及交易额的情况,规范卖房人的纳税申报制度,为下一步的税款征收提供依据;其次加大对房屋中介机构的管理,对二手房的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控; 六重点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对以地换房、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开发规模较大,资金投入较多的项目,实行定期向税务主管部门报告制度,便于税务机关及时掌握开发情况,结合具体情况适时地调整征管办法;。
房地产纳税评价26项指标测试
房地产纳税评估26项指标测试一、地产评估特征:1、由于地产项目企业多采取项目公司的特点,传统评估指标失效。
(例如:销售收入变动率无意义)2、地产税收政策繁杂,因此地产评估必须建立在对地产特性政策熟悉的基础上。
3、地产评估涉及项目很多,最好能标准化、模块化,形成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的体系。
二、收入方面(四个收入类型)(一)销售收入1、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2、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结转为实际销售收入3、完工开发产品销售收入(二)预租及租金收入(财税【2010】121号)(三)视同销售收入(四)股权转让及股息红利三、成本费用方面(成本、费用、税金、损失)1、地产企业七大计税成本扣除步骤2、一些具体项目的扣除解读四、土地使用税时间1、土地使用税的开始缴纳时间:财税【2006】186号文件: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停止缴纳的时间:财税【2008】152号文件: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五、26项评估测试指标1、企业综合税收贡献率测试(预警值:低于8%)企业综合税收贡献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增税+企业所得税)♦本期收入*100%2、售房收入营业税测试A、测算缴纳营业税=已售面积(来源于房管局网站X均价X 5%B、理论缴纳数据=(预收账款期末数一预收账款期初数十本期营业收入) X5%C、实际缴纳营业税第一,若B <A,则可能备案房屋销售收入未记账,或者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从而少缴营业税。
实际是销售面积比对;第二,若C <B,则可能虽然计入预收账款或者营业收入,但是未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
以上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隐瞒收入,第二个层次是虽然在会计账簿上没有隐瞒,但是没有申报。
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指标及使用方法
1.纳税总额。
纳税总额是评估纳税人纳税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可
以反映出纳税人的经济实力和偿税能力。
2.税收合规率。
税收合规率是评估纳税人合规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它可以反映出纳税人是否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并遵守相关税收法规和
规定。
3.税负水平。
税负水平是评估纳税人税收负担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可
以反映出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承受能力和公平程度。
4.税收透明度。
税收透明度是评估纳税人纳税行为公开透明程度的一
个重要指标,它可以反映出纳税人是否愿意主动披露纳税信息,并积极参
与税收合规活动。
使用纳税评估通用指标进行评估时,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数据分析法。
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比对,得
出纳税人的纳税水平、合规程度、税负水平和税收透明度等指标。
2.实地调查法。
通过对纳税人的实地调查,了解其纳税情况、纳税行
为和相关税收信息,得出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指标。
3.问卷调查法。
通过向纳税人发放问卷调查,了解其对税收政策、纳
税义务和税收合规的理解和态度,从而得出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指标。
4.综合评估法。
综合采用以上几种方法,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和评估指标,对纳税人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判断。
总之,纳税评估通用指标是一个用于评估纳税人纳税表现的指标体系,通过对纳税人的纳税总额、税收合规率、税负水平和税收透明度等指标进
行评估,可以客观地判断纳税人在税务方面的表现,并为相关税务部门提供参考,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政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常见的税收问题及稽查方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常见的税收问题及稽查方法一、房地产企业常见税收问题(一)收入方面主要表现为:1.预售房款未按规定预缴税款,采取各种手段隐瞒或转移预收款收入,达到拖延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2.销售收入确认不及时,如对已办妥移交手续,因购房者原因未及时收回房款的,企业往往采取不及时入账的方式推迟收入的确认。
3.隐瞒收入,收入计算不准确,表现为低价开票,少计收入;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销售面积;以收抵支,如以商品房抵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以房抵债,以完工房地产抵付借款、银行贷款,以商品房抵付回租租金、职工奖励支出等;收取价外费用不计收入;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利润转移;挂靠企业开发,不申报纳税等。
4.假代建、真开发。
这种偷税方式实际是开发企业以转让部分房屋所有权为代价,换取了部分土地所有权,而土地所有方以转让部分土地所有权为代价换取了部分房屋所有权,双方均发生了纳税义务。
(二)成本费用方面主要表现为:1.利用虚开、代开发票等手段,人为抬高开发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
2.利用成本核算特点虚增成本,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加大早期单位预算造价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房地产商自用房产、出租用房产不及时从“开发成本”结转至“固定资产”,而是混入“开发产品”科目中,直接转增“经营成本”。
4.超标准列支费用。
5.成本费用重复入账、虚假列支成本费用,利用建安工程施工复杂、项目繁多、专业性强的特点,重复列支费用以减少纳税额。
6.利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账户调整当期利润。
二、如何进行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一)税务稽查方法1.从行业特点出发改进税务检查的方法,由单一的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检查与开发项目检查相结合。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通常以一个纳税年度作为检查时限范围,这不能适应房地产行业的具体情况,检查的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带有明显的局限性和片面性。
以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为切入点进行检查,则能比较全面地把握其项目开发的过程,容易发现税收违法行为。
矛与盾!房地产行业异常风险指标和税务检查指南
矛与盾!房地产行业异常风险指标和税务检查指南第一部分:异常风险指标一、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偏低(低于当期购地面积)该指标主要监控纳税人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低于当期购地面积,将纳税人申报的契税权属转移面积与土地使用税本期申报总面积-上期申报总面积进行比对,指标异常指向纳税人有新增土地而土地使用税未增加的,可能存在延迟或少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核查近期是否存在购地行为,新购地块是否没有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增值税预缴税金财务数据对比异常该指标将纳税人的预缴增值税的计税基数与账面预收账款、房管局项目房屋备案数据进行比对,异常一般指向纳税人少缴或没有及时预缴增值税的风险预警。
房地产企业应当通过房管部门项目房屋备案数据、核查企业预收账款及销售管理台账的实际情况,来自查是否存在少缴或者没有及时预缴增值税的情况。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其它应付款变动异常该指标将纳税人历次纳税申报期财务报表中其他应付款余额进行比对,异常一般指向纳税人将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造成不计、少计或延迟纳税的风险。
房地产企业应当核查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分析异常变动的真实原因,排查是否存在不计、少计或者延迟计算收入的问题。
四、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特定业务调整财务数据对比异常该指标将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特定业务调整数据(A105010)与财务报表预收账款数据进行比对,异常一般指向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时没有及时、足额的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房地产企业应当核查预收账款是否做了纳税调整,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没有按照A105010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对预收账款、预计毛利额和税金及附加进行调整而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财务数据对比异常该指标将纳税人预缴土地增值税的计税基数与账面预收账款、房管局项目房屋备案数据进行比对,异常一般指向纳税人少缴或未及时预缴土地增值税的涉税风险。
房地产交易税收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
篇一:《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报告(1)》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我公司于2012年5月2日-8号对公司2009年1月—2011年12月的账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一、企业基本情况郑州×××××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依法成立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圆整,公司股东是由×××、×××、×××构成。
我公司按照房产项目开发过程设置了工程部、预算部、招采部、销售部负责项目全部销售工作。
设立了综合部、财务部统管企业日常形成和财务工作,为业务部门进行支持和服务。
企业目前同期运作的只有一个项目,组建项目部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由于企业人员不多,管理效率也不高,项目及公司管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该组织结构特点:项目业务阶段性特点比较明显;不同阶段部门的权力在不断变化,项目制下项目部职权与职能权之间冲突比较多二、 2009年至2011年纳税情况2009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元;上缴营业税1元;上缴城建税1元;上缴土地增值税1元;土地使用税应缴1元、已上缴1元、应补税款1元;上缴印花税1元;上缴个人所得税1元;上缴教育费附加0元。
2010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0元;营业税应缴0 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城建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土地增值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土地使用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应补税款0元;印花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应补税款0元;上缴个人所得税0元;上缴契税0元;上缴耕地占用税0元;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2011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0元;营业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城建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土地增值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土地使用税应缴元、已上缴558440元、应补税款元;印花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上缴个人所得税0元;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三、 2009年到2011年接受税务检查情况在这期间2010年上半年县地税局稽查科对我公司账务进行过检查,。
税收检查工作方案
税收检查工作方案1. 背景和目的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税收检查是确保纳税人依法申报和缴纳税款的重要手段。
本工作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税收检查工作,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检查范围和对象2.1 检查范围税收检查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 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税收减免政策的正确应用; - 税款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2.2 检查对象税收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 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 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经营者、小微企业等; -自然人:包括工薪所得、个体经营所得等。
3. 检查程序和方法3.1 检查程序税收检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确定检查对象; - 安排检查人员;- 制定检查计划; - 开展现场检查; - 汇总检查结果; - 出具检查报告。
3.2 检查方法税收检查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 财务比对法:将纳税人申报的财务报表与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比对,发现差异并进行调查; - 随机抽查法:根据一定的概率,随机选择一部分纳税人进行检查,以确保检查公平和客观性; - 监测分析法:通过对纳税人涉税活动的监测和数据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检查; - 举报核查法:对接受举报的纳税人进行核查,并依法处理涉及的违法行为。
4. 检查部门和人员配备4.1 检查部门税收检查由税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税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的税收检查部门。
4.2 人员配备税收检查人员应具备以下岗位和能力: - 检查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税收检查工作,并撰写检查报告; - 检查员:负责具体的检查任务,进行现场检查和数据分析; - 律师:负责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处理。
5. 检查结果和处理措施5.1 检查结果税收检查的结果应在检查结束后进行总结和汇总,形成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涉税情况; -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 - 对问题的分析和处理建议; - 检查结果的评价和总结。
房产税1审核要点
房产税1审核要点房产税是指对所有的土地、房屋和建筑物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房产税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需要进行审核,确保税收的合理征收。
下面是房产税审核的一些要点:1.房产所有权证明:房产税的审核首要问题是确认房产的所有权。
审核人员应要求纳税人提供房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如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
这些文件可以确保房产税的应税主体是合法的所有者,避免对非法所有者征收税款。
2.资产评估:房产税的征收是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的。
因此,审核人员应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公允市场价值。
评估可以通过比较类似房产的销售价格、租金等来进行,也可以借助房产评估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评估。
3.修改和更新:房产税审核过程中,还需要确认房产的任何变动。
例如,房屋的增加或减少、改建、转让等。
这些变动会影响房产的评估价值和税收计算。
审核人员应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转让合同、建设项目申报等。
4.免税和减免:在房产税审核中,也需要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免税和减免政策。
例如,政府可能对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科研单位等提供房产税的减免或免税政策。
审核人员应了解并确认纳税人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确保合法享受减免或免税的权益。
5.审核记录和档案:在进行房产税审核时,审核人员应保留完整的审核记录和档案。
这些档案应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房产的所有权证明、资产评估文件、房产变动文件等。
这些记录和档案可以作为审核结果的依据,也可用于后续的监督和审计。
6.风险评估和对策:在审核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风险。
例如,纳税人可能提供虚假的房产所有权证明,以逃避税款的征收。
审核人员应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如要求纳税人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或调查取证等。
在房产税的审核过程中,以上是一些重要的要点。
通过严格的审核,可以有效避免房产税的偷逃和逃避,确保税收的公平征收和有效管理。
同时,也可以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税收服务。
房地产行业税收自查指引手册
房地产行业税收自查指引手册(2017版)目录上篇日常税务自查 (4)第一章手册概述 (4)1.1手册编制背景 (4)1.2税收自查手册内容 (4)第二章手册使用指南 (5)第三章税收风险管理指标 (7)3.1增值税管理指标 (7)3.2企业所得税管理指标 (8)3.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管理指标 (9)3.4房产税管理指标 (10)3.5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指标 (10)3.6印花税管理指标 (11)3.7契税管理指标 (12)3.8个人所得税管理指标 (12)3.9营业税管理指标 (13)3.10土地增值税管理指标 (14)第四章增值税自查指引 (16)4.1增值税销项税/应纳税额管理自查指引 (16)4.2增值税进项税管理自查指引 (22)4.3增值税其他管理自查指引 (24)第五章企业所得税自查指引 (26)5.1企业所得税收入管理自查指引 (26)5.2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管理自查指引 (28)5.3企业所得税其他管理自查指引 (34)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自查指引 (37)6.1.1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 (37)6.1.2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 (37)第七章房产税自查指引 (38)7.1.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8)7.1.2房产税计税基础的确认 (38)第八章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查指引 (40)8.1.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0)8.1.2应税土地面积 (40)第九章印花税自查指引 (41)9.1.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依据 (41)9.1.2计税依据的特殊事项 (41)9.1.3营业账簿 (42)9.1.4在国外签订的应税合同 (42)9.1.5履行完税手续 (42)9.1.6产权转移书据的特殊规定 (43)第十章契税自查指引 (44)10.1.1特殊事项下契税的缴纳 (44)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自查指引 (45)11.1.1房地产销售人员取得销售佣金 (45)11.1.2企业发放的各种名目的奖金、补贴、实物以及其他应税收入. 45 11.1.3报销形式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46)11.1.4离退休人员 (46)11.1.5商业性保险、超额的“三险一金”及企业年金以及补充医疗保险 (46)11.1.6劳务支出/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7)11.1.7经济补偿金 (48)11.1.8全年一次性奖金 (48)11.1.9不含税收入 (48)11.1.10个人捐赠 (49)11.1.1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纳税申报 (49)第十二章营业税自查指引 (50)12.1营业税一般项目管理自查指引 (50)12.2营业税特殊项目管理自查指引 (53)12.3营业税其他管理自查指引 (56)第十三章自查报告 (58)第十四章自查复核小组复核指引 (59)第十五章自查结果处理指引 (61)下篇专项税务自查 (62)第十六章土地增值税自查指引 (62)16.1土地增值税收入管理自查指引 (62)16.2土地增值税扣除管理自查指引 (65)16.3土地增值税其他管理自查指引 (70)上篇日常税务自查第一章手册概述1.1手册编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进程的推进,财政、会计和税收法规都在不断地进行更新与完善。
房产税计税依据和注意要点
房产税计税依据和注意要点房产税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可能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在日常税务处理中一定要得到重视。
一:征税对象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房屋是指由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挡雨,供人们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和贮藏物资的场所。
因此,如围墙、烟囱、户外泳池、玻璃暖房等不属于房产。
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二: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三:纳税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明细清单如下:四:纳税义务时间(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明细清单如下:五: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取得租金收入的投资性房地产必须以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六:计税依据(一)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注意:1.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2.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只按照账簿中“固定资产”账户显示的金额申报缴纳房产税,没有将列示在“无形资产”等科目的土地成本纳入房产原值,就会形成涉税风险。
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及2023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房产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2023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房产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某(1—30%)某1.2%2、从租计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某12%3、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某4%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某(1-10%至30%)某1.2%(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某适用税率(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一、房产税是每年征收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房产税是每年征收,有的地方是一年分两次征收,也有每年一次性征收。
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
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某(1-10%或30%)某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某税率(12%)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某(1-扣除比例)某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某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023年房产税细则
2023年房产税细则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价的不断上涨,房产税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
2023年,预计将会出台新的房产税细则,以更好地管理和调控房地产市场。
下面将就2023年房产税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纳税主体范围的扩大2023年房产税细则中,纳税主体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
除了传统的个人房产所有者之外,房屋出租人、开发商、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相关从业人员也将纳入房产税纳税主体范围。
这将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并增加房产税收入。
二、纳税对象的调整2023年房产税细则中,纳税对象将会进行调整。
按照房屋使用性质的不同,将不同类型的房产进行分类征税。
其中,自住房屋、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将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征税。
这样一来,可以更加合理地进行税收调节,避免对低收入人群的过度负担。
三、税率的分级制度2023年房产税细则将引入税率的分级制度。
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和使用性质的不同,将税率划分为多个等级。
价格较高的豪华房产将适用较高的税率,而价格较低的普通住宅则适用较低的税率。
这样的分级制度有利于保护低收入人群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有效地调控房地产市场。
四、免征或减免政策的设定2023年房产税细则还将设定免征或减免政策,以兼顾社会公平。
例如,对于特定的群体如低收入家庭、退休人员等,可以减免一定的房产税。
此外,对于租赁房产也可以适当调整税率或减免税款,以鼓励租赁市场的发展。
五、税收征收和管理的规范化2023年房产税细则将重点推进税收征收和管理的规范化。
通过完善税收征收和管理机构,加强对房屋估价、税收计算和纳税申报的监管,规范纳税行为,减少税收漏税现象的发生。
同时,要加强纳税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征税的精确度和效率。
六、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2023年房产税细则将对违法行为进行更严厉的打击和处罚。
对于逃税、漏税、偷税等行为,将进行严惩,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税收违法案件的审查和审理力度,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维护税收秩序。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检查内容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检查内容一、房产、土地的基本情况(一)房屋产权人名称、房屋座落详细地址、幢号、用途、结构、建筑面积、购建时间、产权证号、造价(原值或评估价)、容积率、应计入房产税原值的土地价值、征免税界定、年应纳税额。
(二)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土地座落详细地址、土地使用权证号、用途、面积、土地使用权起止日期、土地等级(税额级距)、单位税额、征免税界定、年应纳税额。
(三)出租房屋、土地的详细地址、面积、用途、产权人、年租金(不足一年的换算成年租金)、年应纳税额。
二、关于房产原值和土地面积的确认(一)宾馆、酒店业纳税人自用、经营用房产、土地,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重点是纳税人房产原值计算是否准确,有无将电梯、中央空调等有关配套设备和照明、电力、电缆、给排水等有关配套设施从房产原值中扣除。
(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房产税的,是否将取得土地的价款及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房产原值的地价确认计算方法:1、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应税房产建筑面积÷容积率×土地单价;2、若宗地容积率低于0.5(含0.5),则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应税房产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3、若纳税人的土地属无偿划拨取得的,则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为零。
(三)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是否按规定缴纳该建设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企业将承租的房产进行加层、扩建或拆除重建,双方协议对加层、扩建、重建新增加的房屋面积,在若干年内,由承租企业使用不交房租,期满后承租企业无偿将房产归原房主所有,协议租赁期间,原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否按房产出租方式缴纳房产税。
(五)承租人将租用的房产进行维修、改造,若干年内以支付修理费抵交房产租金,产权所有人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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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有哪些检查标准
一、行业经营管理现状和征管现状
(一)经营管理现状
房地产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是从事土地、房屋开发和销售业务,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开始立项到销售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工前期),通过土地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挂牌、招标、拍卖程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正式计划
书→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土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局核发的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将对房地产企业所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单位以及资金量是否备足等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组织施工期),通过正式的招标程序,组织安排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第三阶段(预售期和产权转移期),根据国家规定的完工程度或投资比例,办理预售证组织房屋销售。
预售房屋时必须取得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售许可证。
房屋产权移交给购买者,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一般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管理机构主要有董事会、总经理、发展计划部、工程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办公室等。
房地产业的外部监管部门主要有发改委、土地管理部门、拆迁管理部门、规划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房产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而这些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大量信息
与税务稽查密切相关。
其他还有一些中介机构,如工程监理公司和会计师(造价师)事务所。
(二)征管现状
房地产业的税收已成为地税部门的重要收入来源,是征管的重点行业。
由于房地产开发与土地的一致性,各地政府一般都要求以项目成立项目公司,独立进行办证、核算、纳税等,税务部门对项目公司进行征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的税收主要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以代扣代缴为主,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印花税采取预缴和自贴申报,土地增值税采取预缴和清算方式。
房地产业涉及的税收政策多,且变化多,特别是企业所得税,主要有国税发[2006]31号和国税发[2009]31号两个重要文件,注意两者区别和衔接。
(三)行业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
从手段上来看,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税收问题有:
1、销售开发产品收取的款项和价外费用未按规定入账,隐匿收入;
2、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产品完工后未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
3、以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收取的价款,未按规定结转收入;
4、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结转收入或申报纳税;
5、虚列拆迁补偿费、虚增成本;
6、编造合同、协议,虚列、多列或重复列支生产费用;
7、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入账,多列成本费用;
8、混淆成本核算对象,未按配比原则结转产品成本;
9、将纳入资本性支出直接列支当期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10、扩大期间费用列支范围及标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方面:
1、预收售房款、定金、押金、保证金等挂“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未申报营业税或直接冲减开发成本;
2、商品房抵建筑工程款,以房抵债,直接减少“开发产品”未按规定申报营业税;
3、代收代付的价外费用、手续费、管理费等挂“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未申报营业税;
4、出租房屋、车位、商铺未按规定缴纳相应税款;
5、转让土地使用权,中途转让开发项目未按规定申报营业税;
6、销售给内部职工和关联方商品房,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时未作纳税调整;
7、关联方之间将商品房无偿赠与、无租使用,申报时未作纳税调整;
8、取得非金融单位的利息收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未按规定申报营业税;
9、销售不动产兼装修行为(精装房)将收取的装修及安装设备费用冲减安装成本,未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10、售后返租等销售行为,冲减租金未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11、分解售房收入,将部分售房款不开发票,隐匿收入;
12、按揭销售,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后作“短期借款”;
13、在包销过程中,采用开发商按实收开票,包销商再开收据收现金,造成三方偷税;
14、地下车库、仓库、地面停车位等,对外销售时,不开发票,隐匿收入。
企业所得税方面:
1、不按规定确认销售收入,推迟实现销售,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2、采取预估成本、预转成本、按计划成本结算、按比例法结算等手段增大商品房成本,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3、滚动开发商品房,不按配比原则进行成本核算,人为地造成利润向后推迟,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4、不合理工资列支和三项经费超过规定标准未作调整,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5、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超过规定标准未作调整,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6、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房价格明显偏低未作纳税调整,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7、自用房、出租房保留成本明显偏低,多结转销售成本,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8、甲料直接进开发成本,再全额取得施工方发票重复入账,及非法取得假发票、虚开发票进开发成本,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
9、借给关联方的资金不收取利息,未作纳税调整,造成少缴企
业所得税;
10、将开发期的利息入“财务费用”,多转当期成本;
11、前面营业税方面的问题中有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如:1、3、7、11、14点。
个人所得税方面:
1、发放工资、奖金,支付集资利息,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股东分红或利润分配增加股东个人投资额,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在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科目中支付给个人的应税项目,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公司管理人员在两处以上取得收入,未按规定合并申报;
6、员工的旅游费未并计个人收入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在“应付工资”等科目为员工支付个人所得税,未按含税金额计算。
其他小税种方面:
1、建筑安装合同、租赁合同、广告合同、设计合同、保险合同、银行借款合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2、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缴少缴印花税;
3、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开发期未按规定及时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公司自用房及出租房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
二、检查工作思路及方法
(一)工作思路
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条件的可试行“查账软件”。
对房地产开发业的检查,应以已完工或阶段性完工的开发项目为重点,从立项、开发、竣工、销售四个环节入手,全面调取销控台账、销售合同、行政审批文书和证书、招投标合同、施工预决算书、监理记录等资料,运用建安成本分析控制、利润率控制、实际投资额与投资概算差额控制、大额资金支付控制等方法找准疑点,采用实地检查与询问调查相结合、账内检查与外调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审核项目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请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发项目、房屋销售情况;调阅企业各项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看有无特殊事项发生(如抵债、赠送、分配、转作固定资产等);向财务负责人解释企业财务核算、成本结转方法及交税情况等,掌握第一手资料。
2、要求提供项目立项证明、设计平面图、销售图纸、销售合同、预决算书等相关资料,并进行实地察看(完工程度、是否已交付使用等)。
3、审核账簿凭证等相关资料。
(二)检查方法
采取询问、审查账簿及实地察看相结合,必要时可外调有关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项目跨期长,检查工作量大,应确定以审核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为主,实地察看、询问为辅的检查方式。
仔细审核涉税相关账户的明细分类账,及相关合同、预决算书、房屋销售图纸等,对大宗业务往来及重要经济业务抽查其记账凭证
和原始凭证。
要关注:
1、收入包括商品房销售收入、商品房预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其他收入,如合作、合股投资房地产项目,投出方提供劳务服务取得的收入。
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将预收的售房款收入放在其他公司银行账户上隐瞒收入体外循环,或者将部分收入核算混入其他他往来账户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②有的企业项目滚动开发,虽然房屋已全部售完,但不按时进行工程结算,销售商品房收入一直挂在“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上,不结转收入,导致其成本也无法结转,账面出现亏损,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盈亏,影响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③有些企业在房地产销售时,向住户收取的价外费用或代收费用,在会计上不计或少计收入,导致收入减少,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2、成本的组成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成本结转的合理性。
即成本的匹配。
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查资金流:特别强调发票与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比对检查,对单张发票在10万元以上和单个单位年度入账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情况应进行重点核实。
与收到款项的单位核对,看是否反映在账上,没有或不符必须采集证据;是否有现金实物等返回经办人员,如有必须采集证据,提供案源。
是否通过第三方账户转账,或将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②查业务真实性:发生的建筑、购买材料等业务是否真实;取得的发票中有无假票。
③查匹配:成本结转和项目完工、销售收入是否匹配、合理。
3、费用是否和生产经营有关,是否真实。
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列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
②报销企业股东的个人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