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类项目联合审批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并政发[2011]47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1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进流程再造,建设效能政府,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联合审批。
现将《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太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转型跨越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太原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求为导向,以层级扁平、环节精简、并行办理、流程固化、时限明确为原则,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部门实行“两集中、两到位”、“首席代表制”,建立以统一登记、同步办理、联合勘察、联合审图、统一收费、快速协调、统一送达、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联合审批机制;应用电子审批网络系统,做到“行政审批快一点、项目落地快一点、为百姓办事快一点”,实现服务整合、信息集成、效能提升。
二、联合审批时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理时限为:备案类项目30个工作日,核准类项目35工作日,审批类项目45个工作日(不含申请人自行准备材料、委托中介组织办理时间,专家评审、公示、听证、检测时间及初审后上报政府和上级部门审批时间)。
三、联合审批步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准备、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风景旅游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1、申请报告;
2、建设条件联合审查意见;
3、范围四至环境相片;
4、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申报书;
5、项目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总图或详细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
6、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在标准地形图上划定并盖有边角审核章的用地范围图;
7、项目法定规划依据(相关文本、图件及规划批文复印件)特需建设项目,其所依据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尚未批准或未在规划中明确的,应提供由具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7个工作日
1、不收费;
2、政府投资项目;
3、上报省以上的审批项目需要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或备案批准文件。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总平图预审
1、申请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明;
2、规划设计条件书、用地红线图;
3、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方案文本;
4、建筑模型、效果图(视情况提供);
5、方案调整的要提供原来批准的设计方案。
1、审批中心风景旅游窗口受理;
5、规划用地红线图、征地图;
6、建筑设计方案。
1、审批中心风景旅游窗口受理;
2、审核;
3、局长签发;
4、窗口发证。
5工作日
1、不收费;
5、方案调整的要提供原来批准的设计方案。
1、审批中心规划建设窗口受理;
2、科室审核;
3、领导审定;
4、出具内审纪要和总平图确认。
7个工作日
1、不收费
2、所有项目;
3、不需作初步设计的项目,需组织方案联合会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明;
2、发改部门意见;
3、选址意见书;
4、规划设计方案批复;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914 更新时间:2010-3-31(一)审批制1、审批范围。
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地方项目。
2、投资内容。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
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
省发改部门是负责全省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
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政府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的10%。
确需超过的,应当按程序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3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按职责权限和隶属关系由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
(二)核准制企业投资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三)备案制凡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
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
灯塔市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一、总体要求由灯塔市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负责组织工作,以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为载体,整合涉及基本建设项目所涉部门(单位)审批流程,通过优化流程、同步审批、分段办理、“一表”收费、规划图联合会审、联合验收,压缩审批服务时限,实现基建审批的提速提效。
参加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部门及单位包括发改局、国土局、公安消防大队、环保局、人防办、住建局{含村镇办(城市规划区外)、规划局(城市规划区内)、质检站、市政处、动迁办、房产处、园林绿化局}、城镇综合执法局、气象局、非税局、人社局、路政处、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监察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红阳热电、燃气公司、通讯公司、广电中心,共二十家。
二、主要内容(一)审批服务项目、人员应进俱进。
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审批、规费收取、施工许可前置手续办理、竣工验收等审批服务事项,一律进入服务中心办理。
部门(单位)从事行政审批的专业人员必须在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服务中心设立联合审批办公室,集中进行基建项目联合审批工作。
(二)实行分段办理。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前置手续办理、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由承担主要审批职能的部门牵头,统一受理报件并负责本阶段审批事项的协调和督办,各协办单位在不同的审批阶段按各自的职能积极支持配合牵头部门履行审批职责,服务中心负责项目总协调和督办。
(三)实行“一表”收费。
清理基建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性服务收费“一表制”。
将基建审批流程中所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服务中心非税局窗口统一收取,相关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在服务中心设立的收费窗口缴纳(暂由非税局窗口代收)。
统一基本建设项目收费标准,按照确定的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制定不同的执行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的公开、公平、公正。
如何区分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如何区分项目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1、审批制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2号,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该条意味着只要是政府投资的就要走审批程序。
同时该条要求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2.核准制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涉及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的,均适用核准制。
文件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核准制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定期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文件依据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2号令)。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二)三类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备案类)审批事项规范表质量监督站招投标中心(工程招标)项目名称需要提交的材料备注招标登记阶段(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1、永嘉县建设工程发包登记表(二份);附:建设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立项文件复印件;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纸;建设资金落实文件复印件。
2、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登记表;(水利、交通、旅游等同)3、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预审须知(如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另提交);4、自行招标管理人员汇总表;5、招标、咨询代理合同复印件;6、(邀请招标的)投标人投标报名表;7、其它。
(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1、永嘉县建设工程发包登记表(二份);附:建设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立项(或许可)文件复印件;规划控制条件复印件;总平面布置图;第2至7点同(一)。
(三)工程建设项目材料、设备招标:1、永嘉县建设工程发包登记表(二份);附:施工阶段招标证明材料;第2至7点同(一)。
报名阶段1、(已盖章的)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2、承包报名表、招标单位报名汇总表。
资格预审阶段1、资格预审情况报告(预审依据、方法、评委组成等);附:①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②资格预审评审表;③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
2、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3、招标文件(初稿)购领招标文件、图纸等阶段专家抽取阶段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备案表;2、招标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纪要;3、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
开标、评标阶段(一)开标、评标情况书面报告,附以下复印件:1、投标文件送达签收表;2、投标人开标签到表;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评标委员会组成表及评标专家签到表;5、评委评审报告(含评委评分表、评分汇总表、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询标记录、废标情况说明等);6、开标记录表。
(二)投标文件;(三)标底;(四)工程开清单。
(上述资料中评分汇总表复印件、投标文件、标底、工程量清单请当场提交给现场监管人员)。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规定的通知-汉政办发[2014]21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规定的通知正文:----------------------------------------------------------------------------------------------------------------------------------------------------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规定的通知(汉政办发〔2014〕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24日汉中市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改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有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并联审批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并联审批范围凡通过项目评审,取得行业准入资格,拟在我市十县一区和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落地实施的,涉及两个以上联合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
二、并联审批责任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其他有并联审批事项的市级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实施。
三、并联审批原则并联审批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在中心内部完成。
(一)一口受理。
由市政府政务中心负责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企业、个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时,依法向审批窗口申请,由窗口向申请人发放《服务指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并告知企业应办理前置审批的事项和审批窗口。
(二)抄告相关。
牵头审批窗口受理申请后,应在当日对涉及前置审批的事项通过中心网络告知相关审批窗口,并在电脑中记录企业名称、投资人、前置审批项目和部门、企业联系人和联系方法、受理日期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操作指南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5个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规划条件15个工作日 区规划分局
编制出让方案 5个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土地挂牌前公告、土地挂牌、摘牌、签订成交确认书 (公告20天,挂牌10个工作日) 土地交易中心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第二阶段:项目备案及用地许可阶段 (由区审批局牵头)
建设单位持项目核准报告和现势地形图等相关申请材料到联合审批综合窗口进入 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5个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规划条件15个工作日 区规划分局
编制出让方案 5个工作日 区国土分局
土地挂牌前公告、土地挂牌、摘牌、签订成交确认书 (公告20天,挂牌10个工作日) 土地交易中心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第二阶段:项目备案及用地许可阶段 (由区审批局牵头)
建设单位持现势地形图等相关申请材料到联合审批综合窗口进入审批程序
注: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可在项目报建备案后立即 同步开展,时间不计入阶段整体时限
同
质量监督登记(1个工作日 区建委)
步
办
理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1个工作日 区建委)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天即办件 区审批局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推动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建设 单位同步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给水、排水、通信等小配套手续。
社会投资核准类
第一阶段:项目前期阶段 (区国土房管部门组织) 本阶段属前期工作,不涉及建设单位,不计入 联审时限。
土地整理机构征收土地前期工作
土地整理机构委托 完成核定用地图
土地整理机构委托完成现 势地形图
土地整理期间,涉及到的有关事项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受让方取得土地时, 有关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条件的前期手续应全部完成,其中依法确需履行审 批后续的,由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依法办理。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
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第三步,《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4、专家论证纪要;5、工程预决算、施工图及概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活动,特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
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第三步,《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4、专家论证纪要;5、工程预决算、施工图及概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 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了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活动,特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
①拟建地点的用地协议;
②建设资金来源的初步意向;
③国土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拟建地点的意向性意见:
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设单位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编制,并在项目建议书规定的地区范围内,由国土、规划部门确定项目建设地点。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防范措施:
1、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全程记录过程归档保存。2、我局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自检自查。3、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4、加强教育,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不得拖延办事时限。对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
(三)备案制:适用于《目录》以外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制按隶属和属地原则分级管理,负责市本级直属企业及控投企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
项目备案所需提交的资料
①申请人情况;
②拟建项目情况;
③备案申请表;
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货物邀请招标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之一:(1)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3)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拟公开招标的节资相比,得不偿失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公开招标的。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
发改委各类项目备案、审批、核准所需要的资料
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
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我现在根据江苏省的文件说明一下各类项目审批时所需提供的资料: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第三步,《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4、专家论证纪要;5、工程预决算、施工图及概算等。
济南市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管理办法
济南市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程序,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市级直接办理立项手续的建设项目,属于国家、省级立项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的运行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坚持“一门受理、抄送相关、限时办结、联合审批、全程监督"的原则,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章备案制项目办理程序第五条对市级权限内不使用政府资金且不在《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第六条申请人应持《总受理窗口编号通知单》和申报材料,向市发改委窗口提出申请。
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见《备案制项目立项办事指南》,也可以登录www.jnxzsp。
gov。
cn进行查询、下载。
第七条市发改委窗口接到申报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查。
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八条经审查,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应当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报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个别错字、材料顺序颠倒等),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第九条申请人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材料补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发改委窗口提交补正材料。
市发改委窗口工作人员收到补正材料后进行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要求再行受理的,应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条市发改委在审查、审批过程中,确定需要申请人进行整改的,应当出具《整改意见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全部内容。
发改委项目审批工作流程
发改委项目审批工作流程一、立项审批形式发改委进行的项目立项形式有三种:一是备案类项目,叫项目备案,是指企业自主投资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列的鼓励类(含未列出的允许类)、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不大,项目立项文件名称为“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二是核准类项目,叫项目核准。
就是企业自主投资,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列入国家、省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项目立项文件名称为“关于××项目核准的批复”。
三是审批类项目,叫项目审批。
凡是政府投资或注入资本金的项目采用审批制,项目立项文件名称为“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的批复”。
在办理政府投资审批项目时,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分三种情况完成报批工作:一是对投资额度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仅批复可研报告;二是对1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是对5000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要先批复项目建议书后再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但对纳入国家、省、市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建设的项目,无需批复项目建议书。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除外),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区分情况实行备案或核准。
二、立项申报材料1、审批类项目建议书是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解决“要不要干”的问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解决“能不能干”的问题;初步设计则是明确各单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和项目投资概算,解决“如何干、怎样干”的问题。
发改委备案、审批、核准所需的准备资料
各级发改委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以及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
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
同时,各省也根据各省的实际同样出台了核准、备案暂行办法。
下面以我国某省发改委要求为例:备案类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项目备案申请表(全省统一格式)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类项目(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第三步,《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4、专家论证纪要;5、工程预决算、施工图及概算等。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企业投资项目分为三类,分别是审批类、核准类和备案类。
政府不再对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只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则改为备案制。
这三种管理办法有着不同的政策界限和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
而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
审核内容也有所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从社会管理者和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而核准制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
审批制的审核程序一般要经过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一个环节。
备案制则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审批类项目需要依据《河北省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冀政[2003]19号)和《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改投资[2008]733号)进行审批。
而核准类项目和备案类项目则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
企业在进行投资项目时,需要注意依法办理各项手续,保障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
审批范围:本条规定适用于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徐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图
(项目批准阶段)(备案类16日)
项目单位 进入规划设计阶段
水土保持、
水资源等 批复( 8日)
水务局
编制节能评估 ( 10日)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20日)
需编制风险评估的
联合审批
行政服务中心
备案登记证( 2日)
发改局 名称预先核
准 营业执照 (3日)
工商局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提出意见(即时)
国土局 选址意见 规划条件 ( 8日)
住建局 环评批复 ( 11日)
(不含公告期)
环保局
编制地形图 ( 5日)
需编制水保、防洪、水资源等评价的 ( 60日)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20日)
需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 ( 50 日)
地震安全性评价批复( 5日)
防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