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三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按照《____保守____法》和张掖市委机要局、市保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所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____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____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二、用于处理国家____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其所涉及的____等级粘贴市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
三、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由单位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并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____级以下移动存储介质由使用人保管,并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____文件柜中。
四、高密级____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低密级的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上使用____移动存储介质。
五、____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的____计算机或____信息系统中使用,严禁借给外单位、转借他人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____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需填写“____移动存储介质外出携带登记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逐件登记____存储移动介质内的____信息。
六、复制____移动存储介质,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且每份介质各填一份“____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赋予不同编号。
七、____移动存储介质的传递应按《国家____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八、____移动存储介质的外送维修或数据恢复,必须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并有保密人员在场。
九、移动存储介质因使用人员岗位变动、使用期满等原因交回时,要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登记备案、妥善保管;需归档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应连同“____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按时归档。
十、不再使用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
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____移动存储介质转为非____环境使用或进行公益捐赠。
十一、责任人每半年对____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做出文字或电子记录,发现丢失应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5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存储数据的载体,包含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内存卡、记忆棒等设备;第二条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建立台账,登记配发,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分为保密区、交换区,其中保密区只能本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交换区则可通过____认证后与外部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____信息,严禁将本局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凡因丢失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造成的数据____,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进行赔偿。
第六条工作人员离职离岗前,要将所保管的移动存储介质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此项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2)是针对企业或组织内部使用的移动存储设备(如USB闪存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的示例:1. 购买限制:企业或组织应明确规定购买移动存储介质的权限和审批流程,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购买和使用。
2. 标识与登记:所有企业或组织配发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标识和登记,包括序列号、型号、用途等信息,以便管理和跟踪。
3. 使用限制:明确规定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范围和用途,禁止将其用于非法活动、违规操作和传播机密信息等行为。
4. 保密措施:限制将机密信息存储在移动存储介质中,必要时要加密存储,并明确规定处理遗失或泄露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告和处置程序。
5. 网络隔离:要求在接入企业或组织内部网络前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病毒扫描和安全检查,以防止恶意软件的传播。
6. 使用监控:健全监控机制,通过日志记录和审计,监控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
7. 设备归还:规定凡是离开企业或组织办公区域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归还并经过检查,防止数据丢失、泄露或非法使用。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防范外带移动存储介质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因使用移动存储造成我行内部网络感染病毒、商业机密外泄等意外情况,确保各项业务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U盘、移动硬盘、软盘、各类存储卡、光盘等可以移动携带的电子介质。
第三条根据存储信息涉密与否,移动存储介质可分为非涉密存储介质和涉密存储介质。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行的所有部门、人员。
第二章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五条各部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实行集中管理、专人专管。
管理员应对本部门的U盘、移动硬盘类别、编号进行标识。
第六条严禁在非涉密移动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未经许可的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已获得许可的计算机上只能使用指定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七条不得将手机或移动通讯卡与接入我行内部网络的计算机进行连接。
第八条外来移动存储介质或与外部计算机发生连接的移动存储介质与行内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时,必须经过专用U盘中转完成。
第九条未经我行保密管理部门许可,不得使用工具清除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痕迹。
第十条我行信息科技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的移动存储介质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计算机进行检查。
第三章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十一条本规定所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为我行统一配置、专门用于临时存储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移动存储介质主要包括: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
非我行统一配置的移动存储介质,一律不得用于存储涉密信息。
第十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要坚持责任到人,严格管理与方便使用相结合,健全制度和加强自律相结合,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处相结合。
第十三条各部门使用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运营管理部负责统一配置。
第十四条运营管理部统一负责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编号、密码设定、初始化处理及领取、退还登记等负责统一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照所存储信息最高密级确定密级,并按照同等密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损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硬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网络存储设备等。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存储介质的安全使用。
第二章存储介质分类与管理第四条存储介质分为以下类别:1. 涉密存储介质:存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存储介质;2. 非涉密存储介质:存储非敏感信息的存储介质。
第五条涉密存储介质管理:1. 涉密存储介质由公司保密部门统一购置、标识、登记,并实行集中管理;2. 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复制、传输、销毁等操作,需经过保密部门审批;3. 涉密存储介质不得带出公司,确需带出时,需经公司保密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非涉密存储介质管理:1. 非涉密存储介质由各部门自行购置,并实行登记管理;2. 非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复制、传输等操作,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3. 非涉密存储介质不得用于存储、传输涉密信息。
第三章存储介质使用与维护第七条存储介质使用:1. 使用存储介质时,应确保存储介质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或被非法访问;2. 使用存储介质时,应遵守相关操作规范,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信息损坏;3. 使用存储介质时,不得使用非法软件或工具,以免影响存储介质安全。
第八条存储介质维护:1. 定期检查存储介质的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2. 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3. 定期清理存储介质,避免存储空间不足影响系统运行。
第四章存储介质销毁与报废第九条存储介质销毁:1. 涉密存储介质销毁前,需经过保密部门审批;2. 非涉密存储介质销毁,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并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合规。
第十条存储介质报废:1. 存储介质报废前,需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2. 报废的存储介质,需进行数据清理,确保数据安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确保公司秘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管理,分级保护;2. 责任到人,责任追究;3. 技术保障,安全可控;4. 便捷高效,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保密范围与密级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范围包括:1. 公司秘密信息;2. 公司内部敏感信息;3. 公司内部一般信息。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密级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 绝密:涉及公司核心秘密,泄露将造成严重后果的信息;2. 机密:涉及公司重要秘密,泄露将造成较大后果的信息;3. 秘密:涉及公司一般秘密,泄露将造成一定后果的信息。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购置与管理:1. 公司统一购置移动存储介质,并建立台帐,记录购置、配发等情况;2.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标明密级,并采取技术手段进行加密保护;3.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标识“非涉密”字样,并确保不存储涉密信息。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与管理: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仅限相关人员使用,使用时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避免存储涉密信息,如确需存储,应进行脱密处理;3. 使用完毕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及时归还,由指定人员进行统一回收。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与传输:1.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的信息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2.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传输信息时,应确保传输过程的安全性;3. 严禁通过移动存储介质传输涉密信息。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九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泄露、损毁、丢失移动存储介质,造成公司秘密信息泄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
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最新直接使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信息处理设备及其相关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外包人员和访问人员等所有使用或接触企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保密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监控和管控,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台帐,记录其购置、维护、更换、报废等情况,并确保台帐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方案,包括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分发、归还、检查、接收、报废等流程,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对于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读写权限进行合理划分和管控。
第九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加密措施,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进行加密保护,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定期检查制度,对计算机和存储介质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确保使用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信息安全意识和保密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记录制度,记录使用人员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审查使用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转岗、离职处理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丢失和泄露。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外包人员和访问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使用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
第四章外部网络接口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网络接入控制制度,限制外部网络与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连接,减少网络攻击风险。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提升信息安全保密能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使用、管理和维护移动存储介质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磁盘、以及其他便携式存储设备。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信息资产受到有效保护。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需要全员参与,依托科学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保密意识培训,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应当与安全审查审批手续、密级管理等相关规定相互配合,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当按照所属单位的保密要求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外传或私自使用。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的存储和传输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遗失和泄密。
对于该介质中存放的重要数据和信息应按密级要求进行加密处理。
第九条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严格遵守报废程序,确保数据彻底销毁,杜绝泄密安全隐患。
第十条对于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及使用记录应当进行全程跟踪,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保密意识和责任第十一条全体相关人员应当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保密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
第十二条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保护和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和风险评估,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第十四条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保密制度,有效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机制,检查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履行了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的使用和操作,防止数据泄露和信息安全风险,提高公司信息管理的安全性和效率。
二、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应明确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重要性,并确保制度的执行。
2. 相关部门应负责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采购、发放、归还、报废等流程。
3.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并保证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1. 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存储和传播违法、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
2. 移动存储介质仅用于公司内部工作需要,严禁私自使用或将其借出给外部人员使用。
3. 所有员工对于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内容和操作都需妥善保密,不得将其外传或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四、移动存储介质的控制1. 移动存储介质的发放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发放人员、接收人员、发放日期等。
2. 移动存储介质的数量和使用范围应符合员工实际工作需要,并定期进行审查和调整。
3. 每个移动存储介质都应有特定的标识,包括制造商、型号、批次等信息,以便于管理和追溯。
4. 在移动存储介质上保存的数据应使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确保即使丢失或被盗,数据也不会被非法获取。
五、移动存储介质的归还和销毁1. 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完成对介质的归还。
2. 归还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检查,确保数据已全部清除,并对介质进行消毁或重置。
3. 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及时报废,采取安全的方式进行销毁。
4. 对于离职员工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立即收回并进行相应处理,包括检查数据并进行清除和销毁。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
2. 如有违法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保障国家机密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包括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及存储介质的安全。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以安全为核心,依法、科学、规范的原则,做到保密制度科学、制度法规健全、制度运行有效。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遵循透明、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管理活动的可追溯性和监督的合法性。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六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护体系,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培训,提高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水平。
第七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第八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应当以保密需求为基础,以信息系统工程为依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应当包括硬件安全、软件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的硬件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选择和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
(二)设备安装和调试,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三)设备上岗运行,应当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四)设备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清洁,并及时修理和更新。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的软件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软件选择和采购,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且具有合法使用许可。
(二)软件安装和配置,应当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三)软件应用和操作,应当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且不得随意更改或卸载。
(四)软件更新和升级,应当及时更新相关补丁和版本。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网络布线和设备配置,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防止公司内部信息泄露,确保公司数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存储卡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确保本部门员工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维护和更新。
第三章移动存储介质使用规范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公司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传输公司内部信息。
2. 移动存储介质仅限于个人办公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3. 移动存储介质存储的信息不得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等。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使用前,应仔细阅读移动存储介质的说明书,了解其性能和注意事项。
2. 存储介质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3. 不得将移动存储介质随意放置在公共区域,防止他人误用。
4. 移动存储介质在传输过程中,应采取加密、压缩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5. 不得将移动存储介质带出公司,确需携带的,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移动存储介质回收与销毁第九条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回收:1. 存储介质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2. 存储介质存储信息泄露。
3. 移动存储介质已过保质期。
第十条回收的移动存储介质,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销毁:1.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对回收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技术检测,确认其中是否含有公司内部信息。
2. 如检测到公司内部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对信息进行删除或加密。
3. 检测确认无公司内部信息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公司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信息泄露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移动介质 管理制度
移动介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移动介质的管理,提升信息安全保密等级,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移动介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手机、平板电脑等可存储和传输数据的设备。
第三条移动介质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护组织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移动介质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岗、分级负责的管理制度,并持续开展相关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对移动介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风险意识。
第二章移动介质的采购和领用第五条移动介质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采购文件应当对移动介质的使用范围、审核权限和使用要求作明确规定。
第六条移动介质应当统一采购并登记,领用前需要提供相关申请表,明确使用单位和用途,并经过审批。
第七条移动介质的使用范围和权限需根据相应的安全等级进行区分,并在领用时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章移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第八条移动介质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应当按照安全保密等级进行分级管理,详细规定其使用范围和权限。
第九条移动介质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带入机房、数据中心等重要场所。
第十条移动介质的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不得将其外借、调换或转让给他人,并严禁私自擅自拷贝、翻录、传输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移动介质的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移动介质的安全保密措施第十二条移动介质的存放应当放置在安全密封的地方,做好记录和备份工作,严禁将移动介质随意扔置或遗失。
第十三条移动介质使用时必须加密,对于涉密级别的信息需要进行双重加密,并且合理控制使用的范围和权限。
第十四条发现移动介质遗失或损坏的,需要进行及时的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做好信息的备份和追溯工作。
第五章处罚与监督第十五条违反规定使用移动介质,严重损害信息安全和保密等级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严重违纪的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纳入诚信档案。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保障公司信息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可用于存储、传输电子数据的各类便携式设备,如USB闪存盘、移动硬盘、手机、平板电脑等。
第三条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信息资产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禁止将移动存储介质用于非法用途。
第二章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与发放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应由信息技术部门统一负责,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可靠的品牌和型号。
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人应向信息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信息技术部门发放。
第七条发放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统一编号,并建立详细的台帐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部门、发放时间、使用状态等信息。
第三章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与维护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防止信息泄露。
第九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人应定期对介质进行病毒查杀,确保介质的安全性。
第十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人应定期对介质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一条移动存储介质不得用于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企业商业秘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
第十二条移动存储介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废,并交回信息技术部门统一处理。
第四章移动存储介质的归还与处置第十三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人离职、调岗或不再需要使用时,应将介质归还给信息技术部门。
第十四条信息技术部门应对归还款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检验,确认介质内无敏感信息后,进行统一处置。
第十五条对不再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采用物理破坏等手段进行彻底销毁,确保信息无法恢复。
第五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导致公司信息资产损失或泄露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员工使用移动存储介质进行非法行为的,公司将依照公司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引言: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存储介质也在不断地改善和更新。
移动存储介质如USB闪存驱动器、外置硬盘等以其便携、高容量、高速度的特性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因此对其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如何制定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
一、管理范围:二、使用目的:1.提高计算机安全性:防止通过移动存储介质传播病毒、恶意软件等。
2.保护企业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或被篡改。
3.规范使用行为:保证移动存储介质的合法使用,防止滥用。
三、使用要求:2.保护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移动存储介质,避免丢失或被盗。
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存储介质管理系统,实施存储介质的权限控制、加密和备份工作。
3.禁止随意插拔存储介质:用户在使用存储介质前应关闭其它正在使用的相关软件,并正确地退出存储介质,避免数据文件的损坏。
4.禁止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用户应遵守所在单位的相关管理政策,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禁止插入外部存储介质,使其隔离在封闭的安全环境中。
5.禁止将存储介质用于非法用途:用户及单位禁止使用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盗版、侵权、传播违法信息等活动。
四、安全保障:1.数据备份:单位应建立定期备份数据的制度,并定时将重要数据备份到中央服务器或专门的备份设备上。
2.存储介质监控:单位应部署相应的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软件,进行存储介质资产的监控和管理,包括入库登记、领用归还、存储介质合规性检查等。
3.权限控制:所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用户应受到相应的权限控制,包括能够读写存储介质的权限和对存储介质进行格式化、删除等操作的权限。
4.数据加密:对于存储敏感或重要数据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数据加密,并配备相应的解密软件和密码保护机制。
5.病毒防护:单位应配置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杀毒扫描,确保其不携带病毒。
五、使用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移动存储介质使用规定的用户,单位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警告:对于第一次违规的用户,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的警告,并提醒其遵守规定。
移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
移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一、引言移动介质管理是指对组织内部使用的各种可移动存储设备进行管理监控的一项管理活动。
随着移动媒体的普及和使用范围的扩大,移动介质使用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合理规范和管理移动介质的使用,不仅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还能够有效保护组织信息安全。
本规定的制定旨在规范移动介质的使用,保护组织信息资产。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组织的全体成员,包括内部员工、外部合作伙伴、临时工以及其他与组织有合作关系的人员。
三、基本原则1.安全原则:移动介质的使用必须符合信息安全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2.需要原则:移动介质的使用必须在实际工作需要的范围内,禁止私自使用和擅自带出工作环境。
3.管理原则:移动介质的使用必须通过规范的管理程序进行,包括申请、发放、登记、归还和销毁等。
四、具体规定1.移动介质的申请和发放(1)所有对移动介质的使用,必须提前向管理部门或信息安全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并经过批准。
(2)移动介质发放前,必须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使其了解移动介质使用规范和安全要求。
(3)临时员工及外部合作伙伴临时使用移动介质的,必须在新建账号并严格控制权限,保证数据不被泄漏。
2.移动介质的登记和归还(1)移动介质必须在使用前进行登记备案,详细记录介质的型号、序列号、使用人、使用日期等信息。
(2)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移动介质,并严禁转借他人使用。
一经发现转借行为,将被视作严重违规。
(3)使用人离岗或工作环境变动时,必须及时将移动介质归还给管理部门,并填写归还登记表。
3.移动介质的使用规范(1)移动介质只能在安全可信的计算机中使用,禁止在未经授权的公共设备上使用。
(2)移动介质只能用于存储及传输工作相关的数据,禁止存储或传输不符合工作需要的个人、非法或涉密信息。
(3)使用人必须定期对移动介质内的数据进行备份,并按规定的时间对介质进行杀毒扫描。
4.移动介质的丢失和损毁(1)一旦发现移动介质丢失或损毁,使用人必须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存储介质管理规定
存储介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信息系统存储介质的网络安全,对存储介质的标识、传递、访问、保管、销毁等活动提供明确的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文件。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文件适用于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对磁带、磁盘、光盘、硬盘、磁盘阵列等存储介质进行的所有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章术语定义第三条存储介质:指用于信息系统相关业务的电子信息输出、存放的物理介质、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磁盘、光盘、硬盘、磁盘阵列等。
第四条资产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相关存储介质的标识、传递、访问、保密以及销毁等管理。
第四章介质标识第五条存储介质标志必须置于容易识别的位置,此标签须在存储介质的表面上出现。
第六条存储介质应该根据不同的分类进行标签,如磁带,磁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等有不同的分类标签。
第五章介质传递第七条存储介质被运离或送到外时,必须进行密封,并且用防篡改的封条封住。
第八条含有保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在传递过程中必须亲自交给接受方。
第九条当存储介质中含有机密信息、被邮递或在内部传输必须被放在标记的密封套子或是包装盒中。
机密信息被邮递或是传输到外部时,内部的标签需要明确标记为机密,外盒或封套不要标记机密字样。
第十条资产管理员对存储介质的转移和支配必须进行登记,对存储介质传递过程需要有记录清单并定期对登记清单进行复核。
第六章介质访问第十一条安装和使用存储介质时必须防止非授权的访问。
第十二条将存储介质给第三方使用,需要安全管理员确认机密信息已经删除。
第十三条必须对所有存储介质的出库和入库及其保持记录进行控制,如要被从库中移出,移出请求应该由一个人完成并且需要相关部门签字同意,并注明原因和移出时间。
第十四条所有含有内部信息的存储介质对外部人员都是保密的,严禁的员工以及第三方带走;如更换属于合作方保修范围内的损坏介质,需要和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以防止泄漏其中的保密信息。
第七章介质保管第十五条存储介质保存的环境要求(防火、电力、空调、湿度、静电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规定为规范xxxx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移动储存介质的使用和管理,防止出现因移动储存的使用造成公司内部网络感染病毒等情况,根据公司信息化建设及保密保卫工作需要,特编制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光盘、移动硬盘、U盘、CF卡、SD卡、MMC 卡、SM卡、记忆棒及手机等移动储存介质在公司内部网络计算机上的使用。
一、采购及配发1.移动存储介质由公司采购部门在指定单位进行采购;2.采购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购置移动存储介质的数量及型号;3.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前应由管理部门统一标识、编号,并登记备案;4.移动存储介质的申请、变更、清退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应向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二、使用及管理1.移动存储介质应由使用部门派专人集中管理及使用;2.移动存储介质应当用于存储工作信息、文件等,不得用于其他用途;3.使用部门应定期对移动存储介质及计算机进行消毒查杀;4.内部计算机只能使用指定的移动存储介质;5.严禁长期在移动存储介质上工作,不得将移动存储介质当成本地磁盘使用;6.外来移动储存介质或与外部计算机发生连接的移动储存介质与公司内部计算机进行数据交换时,严禁将外来移动存储介质直接连接内部计算机,必须经过中转完成,并登记《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登记表》。
7.未经部门领导许可,不得使用工具清除移动储存介质使用痕迹。
三、维修及销毁1. 移动存储介质的维修工作不需由公司指定单位进行维修;2. 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由使用部门进行清除处理。
因介质损坏无法进行信息清除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门销毁;3. 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及时上交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应对需报废的移动存储介质与领取时登记的类型、编号等核对一致后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4. 移动存储介质应由单位管理部门统一销毁,须填写《移动存储介质销毁清单》。
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病毒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员工。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SD卡等。
第二章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与管理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审批:使用移动存储介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申请表》。
2. 安全意识: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时,应具备安全意识,确保不泄露公司秘密。
3. 数据备份: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前,需将重要数据备份至公司服务器或个人计算机。
4. 定期清理:定期清理移动存储介质,删除无用的文件和数据。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1.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确保介质安全。
2. 严禁私自购买、复制、传播公司秘密和敏感信息。
3. 移动存储介质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丢失、被盗。
4. 不得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他人使用。
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的检查与维护:1. 定期检查移动存储介质,确保其正常使用。
2. 发现移动存储介质损坏、异常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3. 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前,应检查是否存在病毒、恶意软件等安全隐患。
4. 不得使用未经过安全检测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章移动存储介质的回收与销毁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回收:1.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回收移动存储介质。
2. 部门负责人对回收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清点、登记。
3. 不得将回收的移动存储介质随意丢弃或出售。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销毁:1. 经部门负责人确认,需要销毁的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格式化或物理销毁。
2. 物理销毁的移动存储介质,应采用碎纸机等工具,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3. 销毁后的移动存储介质,应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妥善处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移动存储介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秘密泄露、数据丢失、病毒传播等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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笫十三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应当用于存储工作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涉及 公司企业秘密的信息必须存放在保密区,不得使用普通存储介质存储涉及公司企业 秘密的信息。
第十四条禁止将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中涉及公司企业秘密的信息拷贝到外网计算 机,禁止在外网计算机上保存、处理涉及公司企业秘密的信息。
第十五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涉及到公司敏感信息的内容,应对文件实施口 令保护设置。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工作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统一配发的安全移动存储介质 退还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应及时上交管理部门。管 理部门应对需报废的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与领取时销毁处理。
第二十二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由使用部门进行信息清除处理。因 介质损坏无法进行信息清除时,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管理部门销毁。
第二十三条如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不慎遗失,当事人应立即报本部门负责人,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密,如有泄密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同时应报管理部 门进行登记备案。
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
Prepared on22November2020
神州数码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神州数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移动存储介质配发、使用 和销毁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公司计算机内网信息与外部信息交换过程中的信息安 全,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及 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是指通过专用注册工具对普通的移动存储介质(主要 为移动硬盘、U盘)内数据经过高强度算法加密,并根据安全控制策略的需要进行数 据区划分,使其具有较高安全性能的移动存储介质。
第四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遵循“统一购置、统一标识、统一备案、跟 踪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五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保密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负有 指导、监督、检查等管理职责。
第四章维修及销毁
第二十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的维修工作III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第二十一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需作数据恢复的,应山各单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 员进行操作;必须送外部作数据恢复的,应山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到具有保 密资质的单位进行数据恢复,须填写《神州数码公司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维修单》
(附件3)。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第七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交换、保存、处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 行。
第二章配发
第八条各单位按规定确定配发范围,经审核批准配发和使用安全移动存储介 质。
第九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负责统 —购置、配发和管理。
第十六条使用人应当定期对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存储信息进行整理。
第十七条严禁长期在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上工作,不得将安全移动存储介质当成 本地磁盘使用。
第十八条在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使用过程中,应'“I注意检查病毒、木马等恶意代 码,注意远离水源、火源,避免接触强磁物体、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第十九条各单位每年对安全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理、核对,并填写《神州 数码公司安全移动存储介质核对表》(附件2)o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确定购置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的数量及类型。
第十一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前应由管理部门统一标识、策略制定、编号, 并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的申请、注册、变更、清退应填写《神州数码公司 安全移动存储介质管理业务申请单》(附件1),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统一由 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