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事管理制度
内部人事管理制度
内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人事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内部人事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服务企业、服务员工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人事管理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全面负责人事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总监直接负责,并设立人事管理、薪酬福利、招聘培训、绩效管理、员工关系五个小组。
第六条人事管理小组的职责为:制定公司人事管理政策和规定,管理员工档案,协助拟制人才需求计划,协助制定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等。
第七条薪酬福利小组的职责为:制定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和制度,确保薪酬福利体系合理有效,协助处理员工的薪酬福利问题等。
第八条招聘培训小组的职责为:制定公司招聘培训计划,协助招聘流程的管理,协助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等。
第九条绩效管理小组的职责为:制定公司绩效管理政策和办法,协助绩效考核流程管理,协助员工绩效管理等。
第十条员工关系小组的职责为:处理员工的申诉和投诉,协助解决员工之间的关系问题,协助监督员工的工作环境等。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第十二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严格执行招聘程序,公开公平招聘员工,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工作表现进行保密和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对员工的工资和福利进行合理设置和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十八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关系制度,及时处理员工的申诉和投诉,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和团队合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范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维护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依法享受自主权。
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人的尊严,保障人的权益。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原则,按照党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第二章人事管理原则第五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
根据岗位要求和条件,平等对待所有应聘者,不歧视任何人。
二、公正原则。
依法进行选拔、任用、辞退等人事活动,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三、公开原则。
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考试内容、面试评分标准等相关信息,确保过程公开透明。
四、竞争原则。
采取竞争选拔方式,鼓励员工竞争,激发其工作潜力。
第六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尊重人的尊严,保障人的权益,做到:一、平等对待。
对待员工应平等无差别,不因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残疾等原因差别对待。
二、合理安排。
根据员工的特点和能力,合理安排岗位、工作内容,确保员工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
三、关注员工发展。
为员工提供学习机会,搭建发展平台,促进员工个人能力的提升。
第三章人事管理程序第七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包括以下环节:一、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二、招聘选拔。
依据岗位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招聘员工,确保选拔到合适的人才。
三、培训发展。
为新员工提供入职培训,为在职员工提供进修、培训机会,促进员工的专业素质提升。
四、考核评价。
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其工作表现,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依据。
五、晋升奖惩。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通过晋升、薪酬激励等方式,激励员工积极进取。
六、人事调配。
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特长,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实现岗位与人才的匹配。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落实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推动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应注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合理安排和优化人力资源。
第五条公司人事部门是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的专门部门,人事部门的职责由具体岗位职责文件进行规定。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员工的招聘和录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透明公开,公平竞争,能胜任工作且符合公司岗位职责要求。
第七条员工招聘和录用程序包括:岗位需求确定、招聘广告发布、简历筛选、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
其中,面试和体检环节必须进行。
第八条员工的录用工作须经过相关岗位主管的审批,并由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第九条公司对新员工进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试用期期间,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职业素养以及物质待遇进行考核。
第十条对试用期表现良好的员工,可转为正式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对试用期表现不佳的员工,可以不予录用。
第三章员工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并开展员工教育和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员工教育和培训计划应包括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管理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三条公司将提供培训经费和资源,为员工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四条员工教育和培训的实施可以采取内部讲座、外部培训、培训课程等形式。
第十五条员工参加培训所需时间将计入工作时间,并按公司规定发放培训津贴。
第四章岗位调动与晋升第十六条为了更好地匹配岗位需求和员工能力,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进行岗位调动。
第十七条员工岗位调动应根据工作要求,通过面试、考核、评比等方式进行,员工本人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员工岗位调动时,应进行工资和福利的调整,并签订岗位调动协议。
人事管理制度(hm)
人事管理制度(hm)人事管理制度(hm)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原则,保障员工权益,确保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以及临时工。
同时也适用于公司的外部招聘和人才引进。
第三条人事管理体系公司实行集中管理和分散执行相结合的人事管理体系。
公司设有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人事和劳动关系工作,对各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入职与录用第四条招聘方式公司招聘采用多种方式,包括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猎头引进等。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会适时发布招聘通告,并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才。
第五条具体程序录用程序包括:报名、初选、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劳动合同,从而确定被录用的员工。
录用程序中要求具体执行,按照程序逐步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六条准入要求公司对录用的员工要求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根据工作性质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准入门槛和标准,筛选出合适的人才。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七条岗位安排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能力,进行科学安排和管理,做到岗位与人才相匹配。
同时要保证合理的晋升途径和合适的薪酬福利体系,激励员工发挥潜力,提高工作热情和质量。
第八条工作制度公司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包括出勤、考勤、请假、加班等方面,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九条奖惩制度公司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及时对员工进行表扬和激励,同时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和处理,确保公司制度的实施和员工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四章福利制度第十条薪酬制度公司建立公正、公平、科学、透明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奖励和评定。
同时公司也会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福利,确保员工的合理权益。
第十一条假期制度公司制定假期制度,包括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病假等方面,实现员工平衡工作与生活的目的。
第五章离职与退休第十二条离职程序公司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劳动合同规定的履行程序,返还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设备。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七篇)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招聘管理第一条我院实行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录用员工。
第二条各科室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须增加人员时,须提交用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核准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事宜。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一)因品性恶劣,被原单位开除者;二)有司法案件在身,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毒品者;四)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健康状况较差经医院体格检查认定不适合在医院工作者;第四条应聘者必须交纳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提供不真实的个人资料,取消应聘资格。
符合应聘条件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聘考试,择优录取,进入试用程序。
第五条新进员工由各职能部门部安排试用期工作岗位。
第六条新进人员试用期为____个月,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____个月。
如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达不到医院用人要求,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视情况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或终止试用期。
第七条员工在试用期内,由所属科室或部门的负责人对其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个人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理论和技能考试,考试合格者进行体检,并将科室考核、部门考试及体检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录用人员____,符合医院用人条件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进入人事代理程序。
第二章新进人员的待遇第八条新进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____元/月的试用期工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____元/月的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未满一个月,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第九条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制合同后工资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可同时享受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他新进人员须满一年并且获得相关执业证后方能享受奖金待遇;新进护士未取得执业证之前按____元/月标准发放工资;新调入的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交纳合同保证金。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人事管理行为,促进员工稳定和谐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企业应遵循本制度进行人事管理。
第三条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员工熟悉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评估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及时调整有关规定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七条企业应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制定招聘计划,确保人员配备和岗位匹配。
第八条企业应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人才,不得搞拉票贿选等不正当手段。
第九条招聘人员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
第十条企业应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公司工作环境。
第十一条新员工应在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第十三条企业应公平、公正地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绩效。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进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应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第十七条企业应公开薪酬政策,使员工了解自己的薪酬构成和变化规则。
第十八条企业应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拖欠或随意扣减。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合理的绩效奖金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二十条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章劳动关系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与员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员工代表机制,保障员工的参与和监督权利。
人事管理制度目录
人事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二条定义和术语第三条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第四条人事管理原则第二章人事计划第一条人力资源规划第二条岗位需求分析第三条留用计划第四条招聘计划第三章人事招聘第一条招聘职位及要求第二条招聘流程第三条招聘途径第四条招聘评估第五条招聘结果反馈第六条试用期管理第四章岗位设置与绩效管理第一条岗位职责和权限第二条绩效目标设定第三条绩效评估第四条绩效奖励与激励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一条培训需求调查第二条培训计划第三条培训实施第四条培训评估第五条职业发展规划第六章薪酬管理第一条薪酬政策第二条薪酬调查第三条薪酬设计第四条奖惩制度第七章劳动关系与员工福利第一条劳动合同第二条福利制度第三条员工关系处理第八章人事数据管理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第二条信息安全条例第三条数据分析及使用第四条数据保密第九章人事变动与离职第一条人事变动流程第二条劳动合同解除第三条离职手续处理第四条离职薪酬与福利发放第五条离职调查及成本分析第十章终身学习与人才储备第一条终身学习理念第二条岗位岗位知识更新第三条人才储备计划第四条教育体系第五条补充招聘与外派计划第十一章管理实施与监督第一条人事管理实施第二条人事管理监督第三条违反制度处理第四条制度修订与完善第十二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第二条生效日期第三条其他事项人事管理制度修订历史记录版次修订内容修订日期制订单位:xx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生效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人事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稳定、公正、公平的用人机制,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并为集团业务的稳定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第二章用人原则第四条集团在使用人员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能者上、绩效优的原则,不分国籍、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政治观点等,只根据应聘者的素质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第五条集团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员工。
第六条集团以发展员工为企业发展的根本,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员工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第三章用人管理第七条集团进行用人需经过确定需求、招聘、考核、选聘等程序。
经理人员经过训练和评定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八条集团进行招聘时,应根据招聘需求和择优原则,参考能力测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九条集团在招聘时应提供真实、全面的招聘信息,不得涉及歧视性要求。
第四章岗位管理第十条集团严格按照组织结构和职能要求,合理规划职位设置,确保人员结构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集团对各类岗位分为岗位描述和岗位要求,明确各类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便于员工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集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各类岗位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对表现差的员工进行警告或调整岗位。
第五章薪酬福利管理第十三条集团建立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按照员工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福利方面,给予员工合理的休息时间、假期、保险等福利,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十四条集团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年限,建立激励机制,对优秀员工给予奖金、晋升等激励措施。
第六章培训管理第十五条集团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对员工进行基础培训、专业培训、管理技能培训等,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
学校六化管理制度
学校六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行为,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规定了学校的六个管理制度,即学术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校园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学校应当强化管理责任,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六化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学校应当遵循“六化”管理原则,即规范、合理、透明、高效、公正、安全,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框架,每年对制度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
第六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范围,全力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
第七条学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校全体成员的管理宣传,提高员工和学生的管理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使之共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第二章学术管理制度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术管理制度,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学术研究诚信教育,严禁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研究的正常秩序。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升学校科研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术评价机制,对教师的学术研究进行评估,激励优秀教师,引导教师持续提升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学术诚信档案,记录学校教职工的学术表现,做到真实、客观、全面。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习指导,提升学生学术水平,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学术管理信息系统,对学术研究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术申报和审批机制,确保各项学术活动合规合法开展。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学术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国际学术合作,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五、保证书有价证件,只有会计或司机、出纳需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第三章工作守则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质量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三条:工厂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签卡;二、旷职工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3、员工旷职工一天,扣三天工资;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十二日者,视为自动离职;第四章待遇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第五章休假第十八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六、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清明节:1天四月四日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端五节:1天农历五月初五中秋节:1天农历八月十五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第六章请假第十九条:请假规定1、请假应于事前填写请假单,附缴有开证件先经总务查核是否已超过规定请假天数后再呈请核准为原则,但公伤假、急病及丧假未及时申请者,得于次日补办;2、请假不允许委托同事代办,如遇特殊情况,请主管代请假若有虚假事实其请假时开以旷工论,并记其大过两次.3、请假核定许可准如下规定办理:组长以下人员:一日以上三日以下由人事部核准.三日以上一律由总经理核准.4、请假时须找到职务代理人,请假单上须有代理人签字,并将工作交代清楚,以便职务代理人能够顺利协助处理其工作,职务代理人在代理其间不得请假.三.休特别假之办法:1.工作满一年后才有特别休假.2.员工进厂满一年后可请5天假回乡探亲假无薪,如需超过7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3.自提出离职日以后,不再享有特休假准得及福利.4.休特别假必须提前15天四.年假按当年公司情况安排放假留守人员.第七章加班第二十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5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第二十一条:拿月薪工作人员,不计加班费;第二十二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第八章出差第二十三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第二十四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天10元的生活补贴; 第二十六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第九章培训第二十七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慧,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第二十八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一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第二十九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第三十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第十章调职第三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第十一章保密第三十二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数据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第三十三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第三十四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第三十五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第三十六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数据、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第三十七条:发现其它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第十二章考核第三十八条:员工考核分为: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一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它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第三十九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第四十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第十三章奖惩第四十一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第四十五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二、警告: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并罚款30元;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小过者同时扣50-100元;大过:扣200元;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警告: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四、一个月内受到警告超过三次者;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六、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三、在公司内赌博者;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八、无故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第十四章福利第五十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第五十一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第五十二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第十五章辞职第五十三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第五十四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第五十五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六章生活第五十六条:员工如需在公司住宿,公司每月扣除50元水电费;第五十七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每天8.5元餐费;第五十八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第十七章安全与卫生第五十九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第六十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第十八章附则第六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人事工作管理制度【六篇】
企业人事工作管理制度【六篇】第1篇企业人事工作管理制度作为企业来说,怎样才能做好人事管理工作其实,任何的工作都要有制度可循,对于企业而言,应制度一套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各位企业管理者,以下提供一则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模板,仅供各位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招聘管理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办理经济担保。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优化人才配置,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各类人员。
第三条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人事管理活动。
在进行人事管理时,尊重员工的人权、劳动权益,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第四条公司设立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人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规定。
第二章人才招聘第五条公司招聘人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六条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应当明确职位要求、薪酬待遇、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第七条在招聘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公司不得要求招聘者提供与招聘职位无关的个人信息。
第八条公司对招聘人员应进行全面的考核,按照岗位需求制定合理的笔试和面试内容,严格评定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公司招聘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应包含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十条公司聘用的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也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
第三章员工培训第十一条公司为职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方式。
第十三条员工参加培训应当进行费用报销,符合公司规定的培训考核标准者还可获得奖励。
第十四条培训结束后,员工应当完成培训总结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职称评定第十五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相应的职称评定机构,对员工的业绩和能力进行评定。
第十六条员工申请职称评定,应当符合公司有关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标准。
第十七条职称评定应当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评定结果应及时通知评定员工。
第十八条职称评定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薪资调整等方面的参考。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公司人事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效率和效益,培养和储备人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应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和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公司招聘员工应采取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公司招聘员工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晋升机会,促进员工素质的提高。
第三章考核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公司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量化、分层次、动态管理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第四章薪资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薪酬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绩效等因素,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第十三条公司薪酬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并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经营状况适时调整。
第十四条公司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五章福利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包括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健康体检、员工培训等方面。
第十六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公司应关心员工的生活,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第六章劳动争议处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时化解劳动矛盾和纠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规范人事管理行为,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第四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应该充分尊重人的权益,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人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人事管理职责。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配备专业人事管理人员,提高人事管理水平。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人力资源培训和发展,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及时公开人事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编制管理第九条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应按照单位的工作需要进行,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编制应根据单位的需求和规模进行科学配置,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划分和调整,必要时可以部分外聘人员。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岗位设置规范。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要注重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激励干部和员工的积极性。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编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人事招聘与录用第十五条事业单位的人事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依法进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的人事招聘应充分公开,确保招聘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的人事招聘应根据岗位需求进行专业面试和能力测试,综合评估招聘对象的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重视人才引进,积极开展校园招聘和高职院校招聘活动。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应建立完善的培养计划,确保新员工的顺利融入。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录用必须经过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确保录用人员的合适性和合格性。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进行。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应公平、公正、合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
人事管理制度全文
人事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促进员工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条公司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对公司内的人事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第四条公司将人力资源视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通过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激发员工的潜能和创造力,实现公司整体绩效的持续提升。
第五条公司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提供员工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等的发展平台,为员工的个人成长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内人事管理工作的规划、实施和监督,保障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七条公司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聘,并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
第八条公司招聘岗位应当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并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选拔,确保选聘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第九条公司在录用前需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的考察和面试,确定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将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和培训,以便更好地适应岗位和公司的工作环境。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和提升,提供各类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对各岗位设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目标,通过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健全的岗位晋升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提供适当的晋升机会,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四条公司对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实行职级制度,根据其在公司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确定其职务等级和待遇。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确定其薪酬水平,保障员工的合理收入。
第十六条公司将人才培养和引进相结合,鼓励优秀员工在公司内部发展,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储备人才。
人事管理制度_工程公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工作流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章程制定。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招聘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为标准,择优录用。
第五条招聘计划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招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招聘、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
第七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应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提供各类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条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项培训等。
第十一条员工晋升、调岗、转正等环节,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第四章岗位职责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员工明确工作目标。
第十三条岗位考核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岗、奖惩等依据。
第五章奖惩与薪酬福利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惩罚制度,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员工薪酬福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六章劳动关系与离职管理第十八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员工离职需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条公司对离职员工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机关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机关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行为,促进机关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单位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单位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用人的原则,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注重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
第四条机关单位人事管理应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人事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保障人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机构第五条机关单位应设立人事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人事管理制度,处理机关单位的人事管理事务。
第六条人事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化的人事管理人员,对于人事工作的处理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
第七条机关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机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解释和监督执行;(二)组织机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人事招聘、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事务;(三)负责机关单位人事档案和信息管理工作;(四)负责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
第八条人事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人事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人事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确保人事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章人事管理流程第十条机关单位应当制定人事管理流程,包括人事招聘、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环节。
第十一条人事招聘应当依据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人事选拔应当坚持激励选拔和能力选拔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考察选拔对象的业绩、能力、潜力和品德。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人才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制度,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进行奖惩处理,激励优秀员工,惩罚不良员工。
第四章人事管理档案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档案制度,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有效和完整。
人事管理制度_事业单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招聘第四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当遵循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明确岗位类别、等级和任职条件。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组织考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第七条事业单位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
第三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第九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第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应当依据考核结果、工作表现和岗位需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与工作实绩、岗位等级挂钩。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五章培训与继续教育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提升自身素质。
第六章离职与退休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者个人原因离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退休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企业人事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梯队,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绩效,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企业的人事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人事管理的程序和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的人事管理人员,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执行。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六条企业招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歧视应聘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个人属性。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招聘计划,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和数量。
第八条企业招聘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招聘程序透明。
第九条企业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招聘档案,保留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根据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员工培训主要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运用多种培训方式,如内外训、在线培训、实训等,满足员工的不同学习需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接受的各类培训情况。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进行评定。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主要包括目标设定、结果评估、绩效奖励等环节。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绩效考核,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和公平。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职业发展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为员工制定职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和晋升途径。
第二十条员工职业发展包括培训、岗位轮岗、晋升等多个方面。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个人意愿和能力,配备员工合适的发展岗位。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晋升计划和薪酬调整方案。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是规范、管理和维护公司正常运行的一系列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第二条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建立规范、公正、透明、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保证员工享有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保障。
第三条公司的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并坚决杜绝贪污、腐败等不良行为。
第四条全体员工将自觉遵守人事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企业的发展与繁荣作出贡献。
第二章用人管理第五条公司用人原则是:只管人才,不歧视任何人。
根据公司的需要和岗位要求,不论种族、性别、宗教、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等因素,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择优录用,确保招聘的员工是企业的需要和员工个人能力的有机结合。
第六条公司实行统一编制、统一考核的用人制度,注重员工的绩效水平和工作能力,鼓励优良表现并奖励优秀员工,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环境。
第七条公司用人管理要求:招聘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员工的工作关系。
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职责。
合同期满应根据需要续签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任用原则是岗位适任、人岗相配。
凡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职业道德、文化水平、工作能力并通过公开竞争的应聘者都可能被录用。
第九条进入企业后,员工应参加初步培训,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和工作要求。
同时,必须经过考核,评定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岗位机构发生变化时,企业有权按规定重新调整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
第十条离职者应与企业协商解决工资、保险等问题,交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应妥善处理与公司的合同关系,如有培训或规章制度约定的要求,应按照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工作管理以达到企业的目标和任务为基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绩效为重点,形成科学、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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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七十七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十八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八十条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的编制及执行、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第八十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八十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十三条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十四条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第八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八十六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十七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八十八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会计负责人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八十九条各职能部门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或企业内部调整;2.内部无法调整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第九十条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第九十一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80%发放。
第九十二条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第四节工资、奖金及待遇第九十三条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九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第九十五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九十六条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按期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九十七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
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提级及奖励。
第九十八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员工享有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九十九条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一百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一百零一条员工享有医疗保险待遇。
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第一百零二条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算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一百零三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一百零四条产育假: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3.产假期满后至婴儿1周岁,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时。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第一百零五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
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一百零六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发100%的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第一百零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一百零八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一百零九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
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一百一十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一百一十一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第一百一十四条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一百一十五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一百一十六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一百一十七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
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
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五章行政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第二节文件收发规定第一百二十条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属董事会秘书核稿,属公司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拟稿。
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第一百二十一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企、董、工、”等内容编号后打印。
第一百二十二条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一百二十三条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
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一百二十四条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一百二十五条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
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三节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一百二十七条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电报、传真、复印由部门主任签署。
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一百二十八条电报、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
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复印机由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不准乱开机复印。
第一百三十条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
对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四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一百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一百三十三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节电话使用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电话为办公配备,禁止员工为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第一百三十五条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第六节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领导先向办公室报告,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一百三十七条职员因公务需要经车队安排可以派车。
第一百三十八条车辆驾驶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一百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一百四十条车辆如需送厂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一百四十一条司机必须凭主管部门的派车通知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第一百四十二条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司机本人负责办理。
否则,由此所引起的罚款、处理、损失等由本人负责。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一百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及管理第一百四十六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
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一百四十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一百四十九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一百五十条经济合同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