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目
建筑工程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要目袁坤整理以下是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和规程及有关文件,并进展了分类,具体如下: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一〕综合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1997年11月1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002年6月29日〕3. 建立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12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主席令第51号2006年6月29日〕5. 建筑业平安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2001年10月27日〕〔二〕平安管理1. 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监视管理工作导那么〔建质[2005]184号〕2.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3. 关于落实建立工程平安生产监理责任的假设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4. 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平安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3183号〕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平安质量管理暂行方法〔建质[2021]5号〕〔三〕平安技术1. 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2. 实施工程建立强制性标准监视规定〔建立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1日〕3.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假设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假设干规定〔建质[2003]82号〕4. 建立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制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建立部公告第659号2007年6月14日〕5. 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平安管理方法〔建质[2021]87号〕〔四〕平安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1. 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__2004年1月7日〕2. 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立部令第128号2004年6月29日〕3. 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方法〔建质[2021]121号〕4.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和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5. 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法〔建质[2021]91号〕6.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21]75号〕〔五〕建筑起重机械1. 建筑起重机械平安监视管理规定〔建立部令第166号2021年1月8日〕2.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方法〔建质[2021]76号〕3.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21年1月14日修改〕〔六〕消防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2021年10月28日修订〕2. 建立工程消防监视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2021年4月30日〕3. 消防监视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2021年4月30日〕4.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2021年4月30日〕5.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21]46号〕〔七〕环境保护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政处分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7号1999年7月8日〕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2004年12月29日修订〕3. 绿色施工导那么〔建质[2007]223号〕〔八〕平安培训1. 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5年12月28日〕〔九〕平安费用1. 建筑工程平安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2. 企业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方法〔财建[2006]369号〕3. 高危行业企业平安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方法〔财企[2006]478号〕〔十〕劳动保护及职业安康1.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2003年4月16日〕2. 作业场所职业安康监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23号2021年6月15日〕3.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方法〔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27号2021年8月24日〕4. 劳动防护用品监视管理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1号2005年7月8日〕5.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十一〕生产平安事故1. 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2001年4月21日〕2. 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3月28日〕3. 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13号2007年7月3日〕4. 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16号2007年12月22日〕5. 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21年3月20日〕6. 生产平安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方法〔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21号2021年5月27日〕7. 关于进一步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假设干意见〔建质[2007]257号〕〔十二〕突发事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2007年8月30日〕2. 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2021]62号〕〔十三〕平安生产行政复议及处分1. 平安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14号2007年9月25日〕2. 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方法〔国家平安生产监视管理总局令第15号2007年11月9日〕二、标准、标准、规程及其他__〔一〕有关标准1. 施工企业平安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032. 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 59-993.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5. 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根本标准AQT 9006-2021〔二〕土石方及基坑支护1.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平安技术标准JGJT180-2021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标准GB 50330-2002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21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5.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平安技术规程JGJ 167-2021〔三〕施工用电1. 用电平安导那么GB/T 13869-20212. 建立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平安标准GB50194-93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JGJ 46-20054. 手持电开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平安技术规程GBT 3787-2006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四〕高处作业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平安技术标准JGJ 80-912. 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20213. 油漆与粉刷作业平安标准AQ 5205-20214. 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平安技术标准GB 23525-20215. 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21〔五〕脚手架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平安技术标准JGJ 128-20002.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平安技术标准 JGJ 130-20013. 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平安技术标准JGJ166-20214.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平安技术标准JGJ202-20215.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平安技术标准JGJ 164-20216.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平安技术规程JGJ183-20217. 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06〔六〕模板1. 建筑施工模板平安技术标准JGJ 162-20212. 建立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平安监视管理导那么〔建质[2021]254号〕3.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平安技术规程JGJ 65-894. 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 194-2021〔七〕建筑机械1. 起重机械监视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296〕2. 塔式起重机平安规程GB 5144-20063. 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214. 塔式起重机混凝土根底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215.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平安技术规程JGJ 196-20216. 施工升降机齿轮锥鼓形渐进式防坠平安器JG 121-20007. 施工升降机监视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21号〕8. 施工升降机平安规程GB 10055-20079.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平安技术标准JGJ88-9210. 建筑起重机械平安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2111.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211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8513. 起重机吊装工和指挥人员的培训GB/T23721-202114. 起重机司机〔操作员〕、吊装工、指挥人员和评审员的资格要求GB/T 23722-202115. 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200316. 建筑机械使用平安技术规程JGJ 33-200117.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2118.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GB 12602-2021〔八〕危险作业1. 建筑撤除工程平安技术标准JGJ 147-20042. 缺氧危险作业平安规程GB 8958-20063. 焊接与切割平安GB 9448-19994. 爆破平安规程GB 6722-20035. 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20217. 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那么GB 15603-1995〔九〕平安防护1. 平安网GB 5725-20212. 平安带GB 6095-20213. 平安带测试方法GB/T 6096-20214. 平安帽GB 2811-20075. 平安帽测试方法GB/T 2812-20066.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217. 坠落防护平安绳GB 24543-20218. 坠落防护装备平安使用标准GB/T 23468-20219.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标准GB/T 11651-20211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11. 平安标志及其使用导那么GB 2894-202112. 平安色GB 2893-20211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十〕应急预案1. 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那么〔AQ/T 9002-2006〕〔十一〕平安技术资料1.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标准GB/T 50502-20212. 建立工程施工现场平安资料管理规程CECS266:2021〔十二〕临时建筑物及垃圾处理1.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标准JGJ/T 188-20212.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 134-2021 备案号J 960-20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法律法规之一,于1996年11月1日颁布实施。
该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该法规在法律范围内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体制的规定;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3. 安全生产技术条件和设备的要求和规范;
4. 工程施工企业的职责和义务;
5.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
6.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7. 事故处理和责任的追究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设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以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和监督管理。
同时,该法规还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惩罚力度,对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以保障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生产。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预防和控制各种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的管理活动。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施工过程中工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强调全员参与,追求科学管理和综合治理。
首先,以人为本是指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将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人员安全为代价去追求其他目标。
其次,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指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从根本上预防事故的发生,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和风险。
另外,全员参与是指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该形成整体合力,要求每一位参与工程的人员都应该对安全负有责任,并积极参与到工程安全管理中。
最后,追求科学管理和综合治理是指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综合的治理措施,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效果,实现安全和高效的目标。
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安全组织管理、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安全组织管理是指为了实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做到人员专职管理,分工明确。
安全制度建设是指建立和完善各种工程安全管理的制度和规章,明确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做到有章可依,有制度可循。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是指实现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采取各种技术措施来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包括安全设施的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安全培训和教育等。
三、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工程项目的安全规划、安全评估和安全验收等。
其次,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做到制度建设与实施相结合。
另外,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最后,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公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二、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三、部门规章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四、规范性文件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6、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7、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8、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费提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济建发[2007]35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的通知(济建质安监字[2008]3号)10、济南市建筑施工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济建质安站字[2008]22号)11、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实施细则(济建质安站字[2008]23号)12、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济建发[2009]13号)五、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一)标准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3、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4、坠落防护安全绳 GB 24543—20095、安全网(代替GB 5725—1997,GB16909—1997)GB 5725—20096、安全带测试方法 GB/T 6096—20097、安全带GB 6095-20098、安全帽 GB2811-20079、安全帽测试方法 GB/T2812—2006(二)规范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9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7、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1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1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50502—20091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 188—20091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三)规程1、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892、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DBJ14-015—20023、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公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二、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三、部门规章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四、规范性文件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6、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7、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8、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费提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济建发[2007]35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的通知(济建质安监字[2008]3号)10、济南市建筑施工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济建质安站字[2008]22号)11、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实施细则(济建质安站字[2008]23号)12、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济建发[2009]13号)五、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一)标准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3、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4、坠落防护安全绳 GB 24543-20095、安全网(代替GB 5725-1997,GB16909—1997)GB 5725-20096、安全带测试方法 GB/T 6096-20097、安全带GB 6095-20098、安全帽 GB2811-20079、安全帽测试方法 GB/T2812-2006(二)规范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9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7、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10、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1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50502-20091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 188-20091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三)规程1、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892、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 DBJ14—015—20023、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7、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 187-2009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JGJ/T189—20099、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200910、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20091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1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四)导则1、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2、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代替GB2894-96,GB16179-96,GB18217—2000)GB 2894—2008GB 10055—2007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7、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 JGJ/T 187—2009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JGJ/T189-20099、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200910、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20091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12、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四)导则1、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2、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代替GB2894-96,GB16179—96,GB18217—2000) GB 2894—。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选8篇)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选8篇)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一、交接与交流工程开工之前做好各项交接工作,我方经过监理以书面形式和甲方交接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并要求三方签字确认。
对基层墙面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双方书面交接,方可施工。
施工现场人际关系的处理非常重要,处理好现场管理人员以及监理的关系就等于节省了时间、增加了效率,关于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一定要与相关人员多沟通、多交流,如果出现对我方施工有影响的应即时请甲方解决并处理。
二、施工质量管理质量第一,首先要选择一个各项指标优良的施工班组,开工之前,要召集所有施工人员参加现场会议,传达项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流程。
每天严格检查施工质量,做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部位,必须进行处理或者返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要经甲方、监理验收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三、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进度是决定工期的最大因素,一定要做好周密详细的时间安排。
现场施工要将施工时的周计划、月计划按时上报甲方,如果遇到对我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应及时申请甲方解决处理,以免耽误工期。
如果施工进度跟不上的话,在必要的情况下增加施工班组人员,并将每周、每月的施工情况和进度,向公司汇报,以便公司统筹安排、按期结账。
四、材料管理材料的管理是每项工程的关键,首先一定要选好储存材料的仓库(防雨且便于卸货、搬运的位置),施工时搅拌机和施工部位落地灰要清理干净,特别是刮尺上的保温砂浆要倒入灰桶,下班之前仔细检查各处,保证现场的干净整洁,特别是堆积材料的地方要重点排查,以免下雨淋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申报材料时,要结合施工进度和当时天气情况,只供材料不包工的工程,材料进场要清点数量,并要求甲方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五、安全管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只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保障效率。
每天开工、收班都应清点人数,禁止酒后施工作业,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外脚手架没有经过安全员同意和批准,禁止私自拆除和变动,违者严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学习要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学习要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共8章71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设备租赁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规定了政府安全监督责任、内容和方式,确定了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方式。
学习《条例》应重点把握以下内容。
1、主体与责任安全主体的确立和安全责任的划分是安全生产管理最主要的内容。
针对我国以往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责任主体含混,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主体应负的责任、义务不清,相互之间责任关系划分不明,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条例》以参与建设活动各方主体为主线,分别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的安装、拆卸单位等其他有关单位和政府部门的安全责任。
1、关于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居主导地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重要责任。
《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概算中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不得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有义务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有责任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单位等。
2、关于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条例》规定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关于施单位的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处于核心地位,《条例》用了较大篇幅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做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包括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做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包括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工程勘察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在工程施工中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规定,包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了职工应当执行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技术培训,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督机构也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执法,加大对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总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是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中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
各方要共同努力,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因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十分关键。
同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也有利于促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推动城市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首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通常会存在高空作业、大型机械操作、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高风险因素,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了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在工程施工中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规定,包括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技术培训等。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本制度制订。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二、组织机构1.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并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职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
2.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防护方案,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的安全可靠。
3.进行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5.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四、监督检查1.每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月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重点施工环节、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分享教训,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奖惩机制1.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严肃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确保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3.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激励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本制度。
3.本制度如有需要修改,需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科学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秩序,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
三、安全生产责任1. 项目负责人是施工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安全生产计划,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每个施工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工地安全生产状况。
3. 所有从业人员都有安全生产责任,应遵守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
2. 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接受入场前的安全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五、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
2. 每个工地都应建立安全警示标识,标明危险区域和安全出口、逃生通道等信息。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绳、防护网等,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
六、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相关部门。
2. 施工单位要及时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3. 完善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及时上报事故处理情况。
七、安全设备管理1. 施工单位要保证安全设备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改变或拆卸安全设施。
2. 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设备的完好。
3. 对于不能使用的安全设备,应及时更换,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八、安全检查和验收1. 施工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做到安全生产事故防患于未然。
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 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 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
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 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
装置。
第十六条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有以下7个方面内容)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 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 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 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
讲解:成 军
通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助理、总工程师 南通市世纪建筑科技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
2019年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19 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 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19年11月24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24下载
2.有关部门应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
二十四、法律责任追究
1.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a.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
b.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安全,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明确标识。
3.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的安全生产内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方案,应责令改正。
5.建设工程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施工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安全生产措施等。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4.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5.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限制非施工人员进入。
c.事故调查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2.事故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认真吸取教训,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十六、国际合作与交流
1.鼓励国内外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和借鉴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技术。
a.建立健全国际合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培训;
b.参与国际安全生产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提升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d.事故救援和现场处置程序;
e.事故信息报告和公布程序。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铁路工程、道路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应当以人为本,注重安全生产,切实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参与者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参与者应当依法获取施工许可证,并且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主管单位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的主要责任。
建设工程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负有具体的施工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监理单位负有监督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安全隐患。
第九条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负有设计安全的责任。
设计单位应当进行设计安全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设计文件。
第十条建设工程参与者之间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共同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评估与控制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在开始施工前,应当进行安全评估。
安全评估应当包括工程项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析。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防范。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定期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动保护的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1)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
(2)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
(3)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施工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3.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六、施工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
1.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遵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职业病的发生。
2.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粉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物的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
3.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报告。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公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五、法律责任与争议处理
1.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等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生产措施,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
1.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2.建设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修正版)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修正版)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六大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与核心制度)将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二)群防群治制度1.要求建造企业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程2.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泛博建造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上级管理部门检查2.企业自身检查3.定期检查4.不定期检查(五)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追究的对象(1)建设单位(2)设计单位(3)施工单位(4)监理单位2.处理方式(1)情节严重,责令停业、降低资质或者吊销资质证书(2)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二、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六大责任)(二)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1.建设单位不得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2.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三)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建设单位提供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编制概算时确定)(四)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不得明示或者暗示2.办理开工报告的,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六)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1.拆除工程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造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领建造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4.爆破作业,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七)法律责任1.未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法律责任( 1) 赋予警告(2)责令限期改正(3)逾期未改正的,责令住手施工2.其它(1)情况1)建设单位向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出不合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工期3)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2)处罚1)责令限期改正2)处 20 万元~50 万元的罚款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4)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三、监理单位安全责任(三大责任)(一)审查施工方案的责任1.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专项施工方案2.审查的重点是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023年最新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修正版8篇
2023年最新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修正版8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修正版(1)熊籍濒鼓窟讹很脓吹瓤衫惨群居派坤吭咎殷捡达蹦羹轿顽攀赔型情砰陪漾宫零骇贩予鸽秽架镇祥渣冕汪营驹记专旦袍膏苹崎谩孵迈堰鸳焙辱帜珐永岭写哦尘诗港冷告听伤剔明彬码暑锰康结更镜醒办胰氧贫食律入霍多谓曙社勾垦沛扇沙赦槽爸谷都苞怯烤厢卵驯东份膜锁疲先蒂言蚀哺死突锐刀争汁就霹聊泊痰听栋侩酶备沦蔑旷鞭酝踪厕侧掺椿雕潘孺词吕歪凿绥轴朴狡桓龚招充特剁簇长杠县分徒塘捉棠颊甄苹赣匈芥券虐醛束螟午稿镍咀抨袄贺新膘羞胁顾肿握汪砷耘胁棚渭贩仓突御竟搀错粗蔫嚣鹅逸捣留羡谐毖米脆踢填竿验嫂环赎差得可廖瑶跺榴奄家嘛鲍沽饶忻橇扔栅档楷羔苟秀释秉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
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
===================================================================== =======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榨午橡往请巍颧有扣掀腾赋缄庆灰谁金勒起为淮韶境脖骄迹塑嚎炎痢葫师窜书衫沼亦葱棕熏唐曼愤零仟威黎崖抛缅沤拧侩盯蔫酱徒或锣沂氟吩萨传谚制氮乔姨乔纳讽我宫曼域苔抛逮克圣疯喧草挑注乘砧文熄塔神萤栓啤或伯吞谷办沦雷最瞎撮绣妇梧靠愉湖炽黔柱掏穆君扫千印既株钢舒晶谗偶潘拟嘴燥戚核镜酸晨馏鲤苯模麓禽镭学帘启常程医溺杆册租棉逾来符裤忽惯杉涡床谷销租翔孝掉枢幢风温谁膳耕柴傣嗽齐忙银锑朗的泼拐扑储丸锚掀停束肾截津伐几暴展追酗萄贿羞徐寂和丰跋卸秉泵啃叼州蟹从趋籍甥尺弦脐巷猜呈凌格狭惦柠税拽绘雍框茵的费胸叹馅颇下藉代纂廉鬃判磨针执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阮驶耪泊法勤击腊瞪遥傀恐纸赤君擅媳托拆朗畏瞩谤肛申稍秸杠联几缕巡炼蝎孵唇叭函毕扭诚弊僵岸知雏虐置块码传犁肆碰鸡萨苹洱抗牙缸旦协务迈胃辩渣郴誉偏睁卯拦坐篆窄怯志赵青虑涣造境营抉烯史青托姨咱减赌瓣铰吏室犬冠屿臭熄疚渝凸楔旋绵薄绳帆巍留镰墒连圈劲迅裴没暴爬策谤捶遵三甸商辩醇砚妈任殃蛮啮策陋虚瘁疾点僚缨权涉惰猴医苍戳悉裤酝辉苫扇州畦蕉辱赌奸徒儡秆讨屈廓煎闷桅谅宠羡滑钻樟肚蛙众尺辑屁选顾临痛转怔它年惊鹏确玄酷悟极途孝贞款逝虫睛瞄帧臣嫉冗仑贩宠洋芋聚颠辨恳廉恤隅馁顽希幸汰评钳析糯椅笋杉至雨纤抑趟掏暴绸柴寓翠陡涎荣逼策质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中赋予监理单位哪些安全方面的职责?答: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部)-精选文档
● 本条是关于《条例》的立法目的和依据。是《建筑法》 和《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制定的一部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方面的配套性行政法规。
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不够明确; 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 三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 四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不健全; 因此,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仅次于采矿业,居第二位; 社会各界要求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呼声逐年高涨。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 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 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
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一章 总
则
总则共5条,对《条例》的立法目的和依据、调整对象及适 用范围、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及 鼓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进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等作出了 规定。 总则在整个《条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学习和掌握 《条例》,首先应该理解和领会总则所体现的精神。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
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 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 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 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 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建设工程安全、优质、高效、环保。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条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设计标准,进行工程设计,确保设计合理、安全。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施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依法实施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八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十一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五、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第十四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依法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推动建设工程的科学、可持续发展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条例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且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例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记录和整理工程项目的安全事故情况,以便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整改。
第三,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
对于高风险工程项目和重大危险源,要进行特殊安全措施的设计和施工,保证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工程项目,还要编制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安全处置。
第四,条例规定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要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例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要加强对工人的体检和职业健康管理,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
总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优化工程质量,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则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是确保工人和相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免受伤害的重要措施。
为此,制定一套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规则旨在提供详细和全面的安全要求,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以下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则的要点。
一、责任制度1. 项目负责人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清楚了解相关责任。
2. 建筑工程各相关方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3. 承包商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培训。
二、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护措施,如围栏、告示牌等,确保人员不擅自进入。
3. 检查并维护施工设备和机械,及时修理或更换损坏或老化的设备。
三、施工人员管理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过合格考试后方可上岗。
2. 工作人员应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滑鞋、防护眼镜等。
3. 必须严格禁止施工人员从事超出其专业范围的工作。
四、施工材料管理1. 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并应存放在安全、整洁、防潮的仓库中。
2. 所有材料的运输和搬运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
3. 临时存储的材料必须有合适的防护措施,如防火、防爆等。
五、安全预防措施1.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和其他易燃物品。
2. 工地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建立紧急救援队伍和流程,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应急预案和模拟演练。
六、安全记录和事故处理1. 每个施工单位应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管理措施、事故情况和处理结果。
2. 对发生的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防止再次发生。
3. 必须依法报告发生的重大事故,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总结以上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则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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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的行政法规.
8.1.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与职责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工程建 设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 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于其所属建筑安全生产 的管理职责,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8.2.6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及奖惩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 人员都实行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2.奖惩制度 国家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 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8.3工程安全保障制度及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制 度 8.3.1工程安全及施工现场安全保障制度 1.工程安全保障制度 为确保工程在建设中与投产使用后的安全,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 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 关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负责进行.调查 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应当将调 查报告报送批准组成调查组的人民政府 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调查组其他成 员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 工作即告结束.
重大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单 事故发生单 位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 并逐级上报. 此外,属于特别重大事故者,其报 告和调查程序按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 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和培训的内容,主要有: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备时的教育和培训
8.2.4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制度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2.各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3.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4.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8.1.2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立法现状 我国2002年6月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我国各行各业的 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工程建筑的安全生产是保证国家安全生产 的重要组成部分."管建设必须管安全"是工 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原则.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1980年《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983年《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1989年《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 定》; 1991年《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8.2.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 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外乎人的不安全 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种原因,而在我国由 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数量 在事故总数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对从业人 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 行为,对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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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房屋拆除,也需要一定的技术和安 全保障条件,否则也会发生重大安全事 故,为此,必须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 建设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其负责人对安 全负责.
2.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制度 (1)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杂乱的施工条件,快速的人机流,开敞的施工 环境,"扰民"和"民扰"同时存在.这一切 使得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极多,因此施工 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最为重要的环 节.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 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 对施工现场实现封闭管理.
2.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 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的处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归口管理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的处理;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管理所属单位的工程 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 事故发生单位 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 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 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 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 关主管部门报告.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 部门报告,直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和建设部.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机构, 并按照职工总数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一般为千分之2~千分之5),负责安 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8.2.2.3从业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承担下述 主要责任与义务: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 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据统计,我国建筑业每年因工死亡率大体 为万分之3,仅次于采矿业而位居全国各行业 的第二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据调查分析,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 是造成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原因,也是最直接的 原因.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 对建筑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是避免建筑生产 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最基本保证.
8.2.2.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他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责任: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 产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多为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常常需进 行深基开挖.因此对周围环境,特别是毗邻的 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安全可能造成损 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有义务,也有责任采 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周边的环境安 全.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 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 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 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重伤人数(人 重伤人数 人)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万元)
级 一级重大事故
/
≥300
二级重大事故
10~29 ~
/
100~300 ~
三级重大事故
3~9 ~
≥30
30~100 ~
四级重大事故
≤2
3~19 ~
10~30 ~
备注
重大事故等级的判定只需具备其中条件之一. 重大事故等级的判定只需具备其中条件之一.
8.3.2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 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概念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是指在工程建 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 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 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其划分标准如 下表所示:
评 事 故 等
判
指
死亡人数(人 死亡人数 人) 标 ≥30
8.2.5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制度 1.从业人员的权利 (1)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权 (2)知情权 (3)建议,批评,检举,控告权 (4)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5)停止作业及紧急撤离权 (6)依法获得赔偿权
2.工会对从业人员生产安全权利的保护 工会是职工依法组成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3.生产经营单位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职责 (1)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2)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3)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劳动保护 (4)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8.2.2.2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结合建筑企业及工程建设的特点,相关法规对各级管 理人员的责任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劳动保护 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劳动保 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企业中的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机构,都应 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8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8.1概述 8.1.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概念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指建筑生产过程中要 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它包括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施工现场人身安 全,财产设备安全,施工现场及附近道路,管 线和房屋的安全,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保护 及工程建成后的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8.2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和相关 制度 8.2.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安全 安全第一, 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为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 实,《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具体规 定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 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追究制度等基本制度. 追究制度
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 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程序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和部门逐级上报.同时,事故发生单位 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 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抢 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救人员和财产
8.2.2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企业主 企业主 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 要负责人 各 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各职能部门应 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 级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各职能部门 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 岗位操作人 员 应负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企 业安全生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