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建设项目附属绿化设计总平面图标准及要求的公告
日照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规划建设相关管理规范
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文件日建发[2009]113号关于印发《日照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规划建设治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建设局,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委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为加强都市绿化建设治理,规范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程序,市建委制定了《日照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规划建设治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日照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规划建设治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都市绿化建设治理,规范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程序,依照《都市绿化条例》、《山东省都市绿化治理方法》、《都市绿线治理方法》、《日照市都市绿化治理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是指都市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等建设项目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按批准的规划进行的绿化配套建设。
第三条日照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是我市都市绿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都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日照市园林治理局是我市都市园林绿化治理机构,具体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绿化规划,监督绿化工程质量。
第四条都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附属绿化的规划建设治理,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附属绿化工程要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第六条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应达到《日照市都市绿化治理方法》规定的标准。
确因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绿化标准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应当就近异地补建绿地;不能完成异地补建任务的,建设单位应当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向都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由都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都市绿地系统规划统一进行绿化建设。
第七条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查。
建设单位在按照差不多建设程序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当按以下要求同时向都市园林绿化治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指导意见-湘建设〔2014〕17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指导意见正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指导意见湘建设〔2014〕171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园林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但是,与城市建设的其他工作相比,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相对薄弱,尤其是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没有得到工程设计人员足够的重视,存在如下较突出问题:一是急功近利,工程建设实施大开挖、大填土,盲目改变地形地貌与河流走向,违背生态发展和工程建设科学规律;二是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绿地面积、绿地率指标真实性不足,达不到规定的指标要求;三是铺张浪费,高价建设绿地。
如;片面追求高档用材和名贵树种,移种大树古树。
大量引植外来树种,破坏原生植被;四是盲目应用大喷泉、大叠水、大广场和大面积模纹栽植,硬质铺装多,尺度设置不合理,园林植物配置不合理,乡土适生植物缺乏,品种单调,景观效果差;五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不符合相关规定,不具备可实施性和操作性。
为认真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31号)精神,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重要意义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唯一有生命力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主要载体,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附属绿化验收实施方案
附属绿化验收实施方案一、前言。
附属绿化是指建筑物、道路、广场等建设项目周围的绿地、花坛、草坪等绿化设施。
附属绿化的验收是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附属绿化验收工作,提高验收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验收范围。
1. 建筑物周围的绿地、花坛、草坪等绿化设施;2. 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绿地、草坪、花坛等绿化设施;3. 绿化植物的种植、配置及养护管理。
三、验收标准。
1. 绿地、花坛、草坪等绿化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植被茂盛,无病虫害;2. 绿化植物的种植应符合景观设计方案,植株生长良好,无死苗、死树;3. 绿地、草坪等场所应保持整洁,无乱堆乱放、杂草丛生等现象;4. 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应规范,施肥浇水及时,病虫害防治到位。
四、验收程序。
1. 由建设单位提出附属绿化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2. 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附属绿化进行初步验收,出具初步验收报告;3. 建设单位根据初步验收报告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4. 监理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最终验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五、验收要求。
1. 建设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的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配合;2.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保证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3.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4. 验收报告应由监理单位出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视为有效。
六、验收结果。
1. 若附属绿化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应出具附属绿化验收合格证明,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2. 若附属绿化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3. 监理单位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附属绿化验收合格为止。
七、总结。
附属绿化验收是建设项目的重要环节,关系到项目的最终质量和形象。
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附属绿化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建设项目的顺利交付提供保障。
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图纸绘制要求
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图纸绘制要求(房屋建筑项目类适用)一、设计图纸要求1、设计图包括:设计说明、绿化总面平图、绿地面积计算图(含竖向、面积计算表),除方案文本外,需提交设计方案文本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含PDF或JPG及T3. CAD(大地2000坐标系)。
2、设计图应标注以下线条:总用地红线、净用地红线、地下室轮廓线、屋顶绿化范围线、消防通道中线、消防扑救场边线、消防回车场、建筑范围线、道路边线、水体边线、小区及住宅的出入口等,线条需清晰明了,并用不同线型加以区分,增加文字引注。
用地范围红线、净用地红线、地下室轮廓线、消防扑救场边线、建筑范围线、水体边线等应形成闭合线,以方便查询面积。
二、绿化总平面图1、需附有主要经济指标表,其中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等指标。
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与规划总平图地面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一致。
2、绿化范围需用统一图例填充,并形成闭合线。
有屋顶绿化的,需以较明显的粗虚线标示其绿化范围,引线标注“屋顶绿化”。
太阳能等设施垂直投影下的屋顶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
3、停车场、行道树、休闲活动场地上栽植的乔木需在图纸上标明,并注明品种、胸径大小;设置种植池的,需绘制种植池大样(含剖面图,标明池底是否穿透至实土层或至地下室顶板);4、停车场:(1)停车场设置为嵌草砖或植草格的,需用统一图例填充并加以标注;(2)需标明每个停车场的具体停车位数量,如“停车位X个”。
5、景观水体(要求常年有流水或蓄水)需用图例填充,并形成水体闭合线。
6、垃圾收集点、岗亭等附属设施需在图内体现,并文字引注,建设为绿地的且不能计入绿地面积。
7、建筑附有散水的,标明该散水是明散水还是暗散水,明散水不能设置为绿化。
三、绿地面积计算图(含绿地面积计算表)1、绿地面积计算图,应以道路、建筑、硬铺装的边线为界形成的单独封闭地块为一个计算单元,按计算单元(地块)进行编号,地块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1、2、3、4......)编号、标注。
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
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发改部门的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1份3.土地证或土地批文(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1份4.与土地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界址点坐标、宗地图及规划条件书)1份5.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含电子版)各3份(均要求设计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组织评审机构盖章)6.日照分析图、日照分析报告(含电子版)1份7.专家评审意见1份8.设计单位:⑴、(规划、建筑)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⑵、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⑶、设计承诺书1 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设计单位盖章)⑷、修改意见书1份(针对专家评审意见修改)9.建设单位:⑴、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⑵、法人委托书1份⑶、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0.组织评审机构:⑴、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⑵、组织评审承诺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评审机构盖章)11.视建设项目需要,其它相关资料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审定后公示期10天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4条、第40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保证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3.申报材料清单位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4.人防、园林、国安、文物、地震、节水办等相关部门的意见1份5.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注:1、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过,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重点项目13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依据安政【2008】65号文件规定,按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缴纳城市配套费。
绿化标准施工图纸综合规范
合线。
3.分图线用虚线,线型ACAD-ISO 02w100,线宽1mm。
4.市政红线用点画线,线型ACAD-ISO 04w100,线宽1mm。
5.钢筋纵断面宜按其直径拟定线宽,横断面圆点直径可恰当加大;地平线
用0.5mm线宽;轮廓线用0.3mm线宽。
1.设计内容标注文字高5mm,尽量对齐标注。
2.尺寸标注数字高5mm。
3.图名标注文字高6mm,比例数字高5mm,两项间隔敲3个空格键(6mm
字高状态下),标注下画双线,双线间隔1mm,不加粗。见“图1”。
4.阐明文字高6mm,首行为“阐明:”。特殊状况下,局部附加阐明文字高5mm,首字为“注:”。
①索引出详图,如与被索引图样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上半圆中注明该详图编号,并在下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线,线宽0.5mm,长4mm。见“图4①”。
②索引出详图,如与被索引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上半圆
中注明该详图编号,在下半圆中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图号(字高3.5mm)。见“图4②”。
③索引出详图,如整张图纸均为同一种索引编号下详图,应在索引符号上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线,线宽0.5mm,长4mm;在下半圆中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图号。见“图4③”。
11.植物视项目复杂限度,普通应建立:落乔、常绿、花灌木、植物球、色带(含篱带、花带)等层,颜色自定,建议不要用同种颜色。
12.其他层:图层名、颜色自定,线型Continuous(表达虚线时除外)。
第三节图线、图例
一.图线
1.出图打印时线宽规定:红色0. 12mm,白色0. 18mm,其他0.30mm。各图依照需要设立颜色。需要粗线时使用polyline线变化线宽。
南昌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设计出图要求(2013)
南昌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出图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方便建设单位办理审批手续及减少手工计算误差,特制定本要求。
一、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须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项目审批的要求。
二、设计资质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资质可以承接绿化工程设计,所承接的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甲级设计单位:可承接国内外所有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2、乙级设计单位:可承接国内2000万元以下的园林工程设计。
三、设计方案文本(一)设计文本编排顺序1、封面2、设计资质(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3、扉页4、图纸目录5、设计说明6、设计图纸(二)设计说明应包含项目概况、设计依据、总体构思、功能布局、各专业设计说明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三)设计图纸1、区位及现状图:示意出所在城区内位置。
应标出用地边界、原有植物、周边主要单位和道路名称,尽量附现状照片。
2、彩色总平面图要求:图上须标出规划用地范围边界、周边道路、出入口、建筑;能直观反映绿化、广场铺装、建筑、道路和小品等主要设施,并进行编号,依照编号的顺序标出各设施的名称。
3、效果图要求:能直观反映设计意图,并与现场情况相符,有较好的图面效果。
4、功能分区图5、竖向设计图(地形)6、道路设计与交通分析图7、绿化设计图要求:包括绿化布置总平面图、绿化种植总平面图、上层植物种植图、下层植物种植图。
绿化布置总平面图主要以不同图例标示出陆地绿化面积、水体绿化面积、屋项绿化面积、垂直绿化面积、生态停车场绿化面积等不同形式的绿地。
绿化设计图须反映原建筑规划总平面图的建筑、道路、广场等内容。
8、主要景点设计和用于说明设计图的其他图纸,如:小品意向图、植物配置意向图、广场铺装、道路意向图。
注: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不同设计内容和说明可适当调整。
项目规模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设计文本须做成做A3普通文本,文本内容按编排顺序排列。
单栋建筑项目主要设计图纸有区位现状图、总平面图、绿化种植设计图、上层植物种植图、下层植物种植图、苗木表、彩色效果图。
《绿化施工图制图要求》
时代地产景观标准化绿化施工图制图要求:设计与研发中心2014.10绿化制图流程:一、阶段性图纸内容(一)阶段性图纸内容a)扩初阶段:(如未做特殊要求,扩初阶段绿化设计需包括以下图纸内容)1)图纸封面:2)植物图纸目录:3)种植设计说明:详见附件。
4)植物配置总平面图:a)表达乔木位置。
b)灌木、地被的位置用块填充阴影示意表达。
c)地形淡显。
5)植物配置地形图:a)表达绿化微地形、地形标注;荷载需处理的位置,不同的处理方式采用不同的填充样式,如下:b)表达地下车库柱位、园建标高、建筑首层标高、市政道路标高。
c)表达大乔木(胸径≧25cm)位置。
6)植物配置大乔木图:a)表达大乔木(胸径≧25cm)的位置,标注大乔木的定位坐标。
b)表达大乔木(胸径≧25cm)的品种,标注上标品种名、下标规格(胸径,苗高,冠幅)。
b)施工图阶段:(如未做特殊要求,施工图阶段绿化设计需包括以下图纸内容)1)图纸封面:2)植物图纸目录:3)种植设计说明:4)植物配置总平面图a)表达乔木位置。
b)灌木、地被淡显。
c)地形淡显。
5)植物配置地形图:a)表达绿化微地形、地形标注;荷载需处理的位置,不同的处理方式采用不同的填充样式,如下:b)表达地下车库柱位、园建标高、建筑首层标高、市政道路标高。
c)表达大乔木(胸径≧25cm)位置。
6)植物配置乔木图a) 表达所有乔木的位置,标注大乔木的定位坐标。
b) 表达所有乔木的品种,标注上标品种名、下标规格(胸径,苗高,冠幅)。
c) 灌木、地被淡显。
d) 地形淡显。
7)植物配置灌木、地被图(须表达灌木及标注品种;地被标注品种及面积;草,地形淡显)8)植物配置苗木清单(须表达所有应用苗木品种、规格及工程量)二、绿化图图纸图号编排1、绿化施工图图号编排1)无分区小面积项目绿化施工图图纸图号编排(a)图纸封面(统一)(b)植物图纸目录(统一)————————————SPI—LVML(c)种植设计总说明(统一)——————————SPI—SS(d)植物配置总平面图——————————————P—00(e)植物配置地形图———————————————P—01(f)植物配置乔木图———————————————P—02(g)植物配置灌木、地被图———————————P—03(h)植物配置苗木清单——————————————P—042)面积较大,需要分区域出图的项目绿化施工图图纸图号编排(1:250图以上分区出图,最大不能用A1以上)(a)图纸封面(统一)(b)植物图纸目录(统一)————————————SPI—LVML(c)种植设计总说明(统一)——————————SPI—SS(d)分区总索引图————————————————PY—00(e)植物配置总平面图一————————————P—00—1/n(共n个分区)(f)植物配置总平面图二————————————P—00—2/n(g)植物配置总平面图n—————————————P—00—n/n(h)植物配置地形图一—————————————P—01—1/n(i)植物配置地形图二—————————————P—01—2/n(j)植物配置地形图n ——————————————P—01—n/n(k)植物配置乔木图一—————————————P—02—1/n(l)植物配置乔木图二—————————————P—02—2/n(m)植物配置乔木图n —————————————P—02—n/n(n)植物配置灌木图一—————————————P—03—1/n(o)植物配置灌木图二—————————————P—03—2/n(p)植物配置灌木图n —————————————P—03—n/n(q)植物配置地被图一—————————————P—04—1/n(r)植物配置地被图二—————————————P—04—2/n(s)植物配置地被图n —————————————P—04—n/n(t)植物配置总苗木清单—————————————P—05(u)植物配置苗木清单一————————————P—05—1/n(v)植物配置苗木清单二————————————P—05—2/n(w)植物配置苗木清单n ————————————P—05—n/n三、绿化图图纸图层及线宽设置1、图纸图层设置:包括以下图层:1)P-大乔————91号线2)P-乔木————94号线3)P-灌木————98号线4)P-地被————114号线5)P-草坪————61号线6)P-地形————9号线7)P-大中乔标——120号线8)P-小乔标———120号线9)P-灌标————120号线10)P-地标————120号线11)P-地形标———120号线2、绿化图线宽设置绿化图中相应图纸打印线宽如下图所示:四、 绿化图种植设计总说明标准版常用的种植设计说明,项目没有特殊情况及要求时候,均使用此说明。
XX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和验收实施办法
XX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和验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1)第23号),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绿地面积审核和验收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并结合XX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服务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验收工作。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程序(一)受理。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地设计方案应当依据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和批准的总平面图进行设计。
项目报批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加盖各单位公章);2、风景园林设计资质(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3、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4、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总平面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复印件);5、园林绿化设计文件三套(纸质蓝图);6、绿地涉及的地下建筑的结构施工图立剖面图复印件(审查整套原图);7、以上资料全套电子版。
(二)审核。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服务处依据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该地块规划条件中提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指标和相关绿化要求以及批准的总平面图,对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人均公园绿地和植物设计种植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应当在市城乡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完成有关审核工作。
对绿地率及人均公园绿地指标不达标的设计方案原则上应退回重新调整设计。
调整后仍达不到指标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XX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实行异地补建。
(具体见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达到以下深度:(一)设计说明书1、现状概述与分析:应当概述区域环境和设计场地的自然条件、交通条件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工程条件;简述工程范围和工程规模、场地地形地貌、水体、道路、现状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植物的分布,历史文化状况等;2、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原则;3、总体构思和布局;4、专项设计说明:包括竖向设计、交通分析、绿化设计、园林建筑与小品和投资估算;5、彩色效果图。
杭州市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办法
杭州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办法为规范杭州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工作,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其附属绿地面积的确认,应按本办法执行。
二、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以下简称市园文局)统一负责杭州市市区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工作。
市园文局可按相关职责分工规定,委托区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实施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工作。
三、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前,向市园文局或其委托机构提交下列资料:1、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相关审批资料(包括“一书两证”、初步设计批复);3、附属绿地平面布置图(1:500比例);4、绿化竣工图(含苗木明细表);5、附属绿地面积测量成果资料(包括绿地面积测量图、绿地面积测量表及电子件);6、反映绿地状况的现场照片及电子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四、附属绿地面积测量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标出用地红线、地下室范围线、集中绿地范围线、消防登高场地、停车位,标明地下室车库顶板标高;(二)分别用不同颜色标注地面绿化、地下室及半地下室顶绿化(实测并标注覆土厚度、绿地及地面标高)、屋顶绿化、园林铺装(含园路)、景观水体等;(三)反映出该建设项目周围现状地形及同步代征的城市绿地。
五、绿地面积测量表应以单块绿地为单位,分别计算其地面绿化、地下室及半地下室顶绿化、屋顶绿化、园林铺装(含园路)、景观水体面积。
六、建设单位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交资料后,市园文局或其委托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对建设项目附属绿地进行现场踏勘,通过抽查、测量、摄像等方式现场核查附属绿地布置情况,如实填写附属绿地现场核查记录表。
七、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经现场核查后,市园文局或其委托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附属绿地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核发杭州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确认书;(二)附属绿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进行整改或补充相关审批资料;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完毕或补足相关审批资料后,重新按本办法实施附属绿地面积确认。
绿化实施方案图纸要求
绿化实施方案图纸要求
绿化实施方案图纸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针对园林绿化工程所需要的各项设计图纸要求。
绿化实施方案图纸的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首先,绿化实施方案图纸要求应包括详细的绿化设计方案。
这包括对绿化区域的规划布局、植物配置、景观设计等内容的详细说明,确保绿化工程的合理性和美观性。
同时,应考虑到不同季节的景观变化,以及植物的生长特点,确保绿化效果的长期稳定性。
其次,绿化实施方案图纸要求应包括详细的工程施工图纸。
这包括对绿化工程的具体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施工工艺等内容的详细说明,确保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进度。
同时,应考虑到绿化工程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材料和工艺。
另外,绿化实施方案图纸要求应包括详细的绿化养护方案。
这包括对绿化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植物养护、景观维护等内容的详细说明,确保绿化工程的长期管理和维护。
同时,应考虑到绿化工程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采取科学合理的养护措施,保障绿化工程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绿化实施方案图纸要求是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的重要依据,它直接关系到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因此,在编制绿化实施方案图纸要求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绿化工程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以及后期的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工程能够实现预期的效果,为城市环境提供更好的生态空间。
北京朝阳区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规划审核申报图纸要求
2、地下机动车位数量
(7)容积率
(8)绿地总面积
1、实土绿地面积(不少于绿地总面积的50%)
2、覆土绿地面积(覆土断面与实土相接的边长达到覆土用地范围边长1/3以上的,地下设施顶板上部至室外地坪覆土厚度≥3m的,其绿化面积按1:1计入绿地总面积;1.5m≤覆土厚度<3m的,其绿化面积按1/2计入绿地总面积;0.6m≤覆土厚度<1.5m的,其绿化面积按1/5计入绿地总面积;覆土断面与实土相接的边长不满足覆土用地范围边长1/3的,其覆土绿化面积按1/5计入绿地总面积)
(6)其它不能计算的非绿化用地
能够与平面图的地下建、构筑物范围线相对应
5、线型要求:
(1)红线为粗点划线( )
(2)建筑轮廓为粗实线( )
(3)地下轮廓为粗虚线( )
(4)其他内容为细实线( )
6、绿地需进行填充表示,要求实土,覆土≥3m,1.5m≤覆土<3m,覆土<1.5m,屋顶≥60cm,代征绿地等用不同填充图例区分表示
7、现状树木:
(4)地下建、构筑物范围线
(5)建、构筑物悬挑部分投影线
(6)不计算为绿化用地面积的范围线
(7)实土绿地及面积(每处绿地都要标注出面积)
(8)覆土绿地及面积(标注出绿地覆土厚度)
(9)实行绿化的屋顶(或构筑物顶板)高度在18米以下
(10)覆土(屋顶)剖切线
(11)绿荫停车场及面积
(12)集中绿地及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每处)
须标注树木位置、树种、规格、树冠投影线,古树名木还应标出编号、保护范围线(树冠投影线外扩三米)
8、相关指标:
(1)规划用地总面积
(2)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含代征用地面积)
(3)代征用地面积
绿化设计总平面图标准及要求
关于明确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绿化设计总平面图制图标准及要求的通告各建设项目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审查工作效率,经研究,我局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的报建图纸在满足《长沙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程序性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还须单独提供绿化设计总平面图,该图纸将作为审查的重点。
现将绿化设计总平面图制图标准及要求明确如下:1、绿化设计总平面图应单独提供2份cad蓝图,并加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法人章。
图纸比例尺为1:500或1:300。
图纸上方应标出项目名称及图纸名称等相关信息(如:某小区绿化设计总平面图)。
2、绿地布局应明确示意,界定每块绿地的边界和范围。
每块绿地应采用填充的方式进行表达,小区内公共绿地和其他附属绿地应采用不同的填充方式。
为表达清晰,铺装装饰线不宜在图中体现。
项目重点区域(临城市道路的绿化、消防扑救面、消防通道两侧、主次入口处、屋顶花园等)应标示出主要乔木种植点及其树种。
3、标出主要地形的竖向标高,包括水面及池底标高、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区域及覆土标高、挡土墙护坡标高、屋顶绿化建筑顶及覆土标高。
4、标出主要尺寸,包括临城市道路绿带宽度尺寸、在绿带内设置的出入口宽度尺寸、建筑退让尺寸、组团绿地尺寸、道路及主要游路宽度尺寸等。
5、标出用地红线、绿线、地下车库范围线、建筑边线、组团绿地边线、采取微地形处理区域的等高线等,上述各线应标示清晰。
6、标出建筑栋号数及层数。
7、项目用地范围内在城市控规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地块的,应标出用地块地界线。
界线上若布置有构筑物(如挡土墙、通透式围墙等),应在图纸上明确标示出。
8、在原审定规划总平面图的基础上,绿化设计方案中补充增加绿地的,应在图纸中标示出增加绿地的示意及其尺寸和面积。
9、提供经济技术指标表。
附:经济技术指标表(样表)注:1、该指标表内所有指标均为项目有效用地范围内的各项指标,不包括代征代建的公共绿地及广场用地等,代征代建的公共绿地和广场用地须单独提供经济技术指标表。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第一篇: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桂林市规划局: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附:有关材料行政许可申请书份年月日申请人(盖章)第二篇: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桂林市规划局: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附:有关材料行政许可申请书份****年**月**日申请人(盖章)第三篇: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审批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审批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年龄:性别: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手机):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附:有关材料份申请人(盖章)****年**月**日第四篇: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服务对象λ用地单位必备条件λ新建项目必须已取得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通过招拍挂程序得到用地的项目,需提交土地合同及地块的设计条件),续建项目必须已取得合法的用地批准文件并满足二期动工的时限要求提交资料λ授权委托书(原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或法人的,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执照,所有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λ历次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λ申请函;λ历次规划方案审批的反馈意见、批准文件及附件(复印件,如属项目初次报送方案则不需提供);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通过招拍挂程序得到用地的项目,需提交土地合同及地块的设计条件,(如属于新建项目,尚未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无需提供该资料,但必须提供选址意见书及规划坐标蓝线图);λ绘制在1/500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况地形图上的规划总平面图、用地竖向平面图、管线综合平衡图、绿地系统平面图、道路系统平面图。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含规划方案和施工图)办事指南(社会投资项目提供资料)一、规划方案阶段()九江市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建(规划方案阶段)申请表;()建设(代建)单位申请函;()项目批准文件(由项目审批部门出具)(复印件,核对原件);()九江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复印件份);()规划设计红线图(复印件份);()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份);()经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总建筑方案文本电子版,复印经规划部门签字盖章的总平图一份;有地下停车场和须做屋顶绿化的要提供地下层、屋顶平面图和建筑剖面图(原件份及电子件);()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文本(套),并提供用多义线围合并标明绿化用地范围的格式的绿化规划(总平面图)电子文件,其中含经济技术指标,苗木规格要求表;()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份),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年修订本)》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如属招投标方案的附送中标方案、中标通知书,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份);()电子数据文件需刻录成光盘提供(光盘张,格式、)。
二、施工图阶段()九江市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建(施工图阶段)申请表;()建设(代建)单位申请函;()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份),严格按照规范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要求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符合施工设计深度要求的园林绿化施工图纸质(套),并提供用多义线围合并标明绿化用地范围的格式的绿化施工电子文件,其中含经济技术指标,苗木工程量清单,绿化种植、小品大样等图;()电子数据文件需刻录成光盘提供(光盘张,格式、)。
(政府投资项目提供资料)(住宅项目除外)()九江市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建(规划方案阶段)申请表;()建设(代建)单位申请函;()立项文件(复印件份);()九江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表(复印件份);()经市规划局批准的规划建筑方案文本电子版,复印经规划部门签字盖章的总平图一份;有地下停车场和须做屋顶绿化的要提供地下层、屋顶平面图和建筑剖面图(原件份及电子文件);()如属招投标方案的附送中标方案、中标通知书及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份,核原件);()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份,核原件);()绿化设计方案文本,需做成标准文本(套);()新建项目需提供用地规划条件或土地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份);()新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设计红线图(复印件份,核原件);()新建项目需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详规图,建设项目建筑施工总平面图(原件份及电子文件);()电子数据文件需刻录成光盘提供(光盘张,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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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建设项目附属绿化设计总平面图标准及要求的公
告
发布日期:2012-06-13 16:22各建设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审查工作效率,经研究,我局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的报建图纸在满足《长沙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程序性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还须单独提供绿化设计总平面图,该图纸将作为审查的重点。
现将绿化设计总平面图制图标准及要求明确如下:
1、绿化设计总平面图应单独提供2份cad蓝图,并加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法人章。
图纸比例尺为1:500或1:300。
图纸上方应标出项目名称及图纸名称等相关信息(如:某小区绿化设计总平面图)。
2、绿地布局应明确示意,界定每块绿地的边界和范围。
每块绿地应采用填充的方式进行表达,小区内公共绿地和其他附属绿地应采用不同的填充方式。
为表达清晰,铺装装饰线不宜在图中体现。
项目重点区域(临城市道路的绿化、消防扑救面、消防通道两侧、主次入口处、屋顶花园等)应标示出主要乔木种植点及其树种。
3、标出主要地形的竖向标高,包括水面及池底标高、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区域及覆土标高、挡土墙护坡标高、屋顶绿化建筑顶及覆土标高。
4、标出主要尺寸,包括临城市道路绿带宽度尺寸、在绿带内设置的出入口宽度尺寸、建筑退让尺寸、组团绿地尺寸、道路及主要游路宽度尺寸等。
5、标出用地红线、绿线、地下车库范围线、建筑边线、组团绿地边线、采取微地形处理区域的等高线等,上述各线应标示清晰。
6、标出建筑栋号数及层数。
7、项目用地范围内在城市控规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地块的,应标出用地块地界线。
界线上若布置有构筑物(如挡土墙、通透式围墙等),应在图纸上明确标示出。
8、在原审定规划总平面图的基础上,绿化设计方案中补充增加绿地的,应在图纸中标示出增加绿地的示意及其尺寸和面积。
9、提供经济技术指标表。
附:经济技术指标表(样表)
注:
1、该指标表内所有指标均为项目有效用地范围内的各项指标,不包括代征代建的公共绿地及广场用地等,代征代建的公共绿地和广场用地须单独提供经济技术指标表。
2、植草砖停车位绿地面积按40%计算。
3、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居住小区中公共绿地指的是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小游园和组团绿地等。
4、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该表内容进行增减。
本制图标准及要求自2011年6月1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