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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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 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 定)

公安部:明年起机动车闯红灯一次记6分2012年10月09日02:39 新京报新京报讯昨日,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

除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外,123号令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处罚大客挡号牌由记6分提高到12分此次新增2项记12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记12 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记12分。

此外,机动车超速50%以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由记6分提高到12分。

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扣12分。

关于服务科目考试合格当日可领驾驶证123号令还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

其中,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

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

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

■ 释疑为什么要延长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部分人2年内不能完成考试公安部交管局表示,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此前规定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

一些群众反映由于平时工作较忙,学习驾驶的时间少,参加考试的周期较长,在2年的有效期限不能完成全部科目考试。

为回应群众需求,123号令施行后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将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

驾驶证延期审验期限最长不超过多长时间

驾驶证延期审验期限最长不超过多长时间

驾驶证延期审验期限最长不超过多长时间
对于驾驶证我们需要进⾏审验,在到期之前就要完成。

但是有时候我们因为某些情况会出现延期审验的时候,那么对于延期最长不超过多久呢?这需要我们进⾏相关的了解才能弄清楚这个问题,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驾驶证延期审验期限最长不超过多长时间
按照规定驾驶证年审最多不能超过⼀个记分周期也就是⼀年,否则会被依法注销驾驶证。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第24条第⼀款第(五)项的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年以上未换证的,车管所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
第73条机动车驾驶⼈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的⾝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看完本⽂之后,我们需要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

对于延期审验的情况下最长不会超过⼀年,这点需要我们驾驶员有详细的了解,才能让⾃⼰在进⾏审验的时候知道具体的时间规定,做好相应的安排。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全文_公安部123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20130107《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课案

20130107《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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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2012驾驶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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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2008驾驶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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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2008驾驶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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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规定(第64条)
1、实习期的对象。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 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与初次申请驾驶换证的一并纳入 实习期管理。对于持军本换证、境外本换证的,没有实习 期。 过渡期政策。2013年1月1日起,初次申领或者增驾取 得驾驶证的,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并在副 证上签注实习期相关规定的提示内容(签注的内容:包括 实习期期限,学习教育、延长实习期等相关规定)。 2013年1月1日前初次申领取得驾驶证且在实习期内的,按 照不溯及既往原则,仍执行原有实习期管理政策;增驾取 得驾驶证且未满一年的,不纳入实习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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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规定—陪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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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试次数及重考预约间隔
2、预约考试时间间隔:一是科目三预约考试间隔时间。 新部令调整了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由六十日缩 短为四十日,与中客和大货一致。二是重新约考间隔。科目 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由原来的二十日调整到 十日。 3、考试次数限制:自2013年1月1日起,在驾驶技能准考 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 数不得超过五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 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2013年1月1日之前,已经预约考试 的次数不计入限制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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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规定—期满考试
2、重点驾驶人实习期满教育考试制度。新取得大型客 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 ,实习期结束后,应当在三十日内车管部门申请参加不少 于半小时的教育考试。 实习期满教育考试主要目的是对新驾驶人进行再教育, 提高其安全守法驾驶意识。因此,对未参加的,没有设定 考试合格的标准,没有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实习期结束 后未参加教育考试的,应当在实习期结束后驾驶人首次审 验时安排教育考试。

交通管理新规定100问公安部令123号和124号

交通管理新规定100问公安部令123号和124号

交通管理新规定100问公安部令123号和124号一百问公安部交通治理局二〇一二年十二月目录☆驾驶证申请☆........................................... - 5 -1. 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 - 5 -2. 申请人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行为的能否申请驾驶证? .......................................................... - 5 -3. 哪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 - 6 -4. 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 .......................................................... - 6 -5.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 - 6 -6. 初次申请驾驶证能够申请哪几种车型? .............................................................................. - 7 -7. 持军队、武警驾驶证如何样换领地点驾驶证? .................................................................. - 7 -8. 持境外的驾驶证如何样换领我国驾驶证? .......................................................................... - 8 - ☆驾驶人考试☆........................................... - 9 -9.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有什么要紧变化? .................................................................................. - 9 -10. 科目一考试具体有什么变化? ............................................................................................ - 10 -11.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有哪些变化? ............................................................................ - 10 -12.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 - 11 -13. 科目三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 - 12 -14. 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对里程有什么具体要求? ............................................ - 12 -15.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有什么变化? ............................................................................ - 13 -16. 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 .................................................................................... - 13 -17. 123号令实施前差不多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运算? ......................................................... - 14 -18. 学员预约考试的方式有什么变化? .................................................................................... - 14 -19. 123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 - 15 -20. 考试合格后什么时刻能够领到驾驶证? ............................................................................ - 15 -21. 严格驾驶人考试责任追究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 - 15 -22. 严格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有哪些规定? ........................................................................ - 16 - ☆驾驶证使用☆.......................................... - 17 -23. 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 - 17 -24. 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 - 17 -25. 对驾驶人审验有哪些内容? ................................................................................................ - 18 -26. 驾驶证转入换证时已审验的,记分周期终止后是否还需要再审验? ............................ - 18 -27.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 19 -28.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参加审验时是否提交躯体条件证明? ............................................ - 19 -29. 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躯体条件证明? ................................................................ - 19 -30. 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是否纳入实习期治理? ............................ - 20 -31. 实习期治理有哪些新规定? ................................................................................................ - 20 -32. 新的实习期治理规定如何执行? ........................................................................................ - 21 -33. 实习期驾车内高速公路的,陪同人员应持哪种驾驶证? ................................................ - 21 -34. 什么情形下实习期会被延长? ............................................................................................ - 22 -35. 驾驶人涉毒被注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哪些? .................................................................... - 22 -36.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 - 22 -37. 123号令规定的驾驶证降级制度包括哪些车型? ............................................................. - 23 -38. 大中型客货车逐级降低准驾车型的规则是什么? ............................................................ - 23 -39. 123号令实施前的违法记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的依据? ............................................. - 24 -40.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记满12分的如何处理? ...................................................... - 24 -41.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化什么缘故要备案,如何备案? .................................................... - 24 -42. 对老年人驾驶机动车有哪些要求? .................................................................................... - 25 -43. 驾驶人躯体条件发生变化能否连续驾驶机动车? ............................................................ - 26 -44. 驾驶证被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能不能申请补证? ................................................ - 26 - ☆校车标牌及驾驶人☆.................................... - 27 -45. 申请校车驾驶许可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 - 27 -46. 如何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 - 27 -47. 公安机关对校车驾驶人有哪些严格治理措施? ................................................................ - 28 -48. 如何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 ................................................................................ - 29 -49. 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标牌时是否需要交验机动车? ........................................................ - 30 -50. 校车标牌应当放置在校车的什么位置? ............................................................................ - 31 -51.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损毁的如何补换领? .................................................................... - 31 -52. 校车标牌签注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 - 31 -53. 机动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应办理哪些手续? ................................................................ - 32 -54. 对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报废监管等方面有什么专门规定?............. - 32 - ☆交通违法记分☆........................................ - 33 -55.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哪些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 - 33 -56. 驾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 - 33 -57. 对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 - 34 -58. 对驾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有什么专门的记分规定? .................................................... - 35 -59. 对驾驶校车有什么专门的记分规定? ................................................................................ - 35 -60. 对大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记分是如何规定的? ............................................ - 37 -61. 对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 - 38 -62. 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有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如何记分?............. - 38 -63. 什么缘故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 - 39 -64. 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可免予处罚吗? ........................................................ - 40 -65. 对行驶在直行车道的车辆,遇路口时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 .................................... - 40 -66. 机动车遇有人行横道时能够加速通过吗? ........................................................................ - 40 -67. 对驾驶机动车时接打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 - 41 -68. 对驾驶机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带的行为如何记分? ............................................................ - 41 -69. 对机动车在路口抢黄灯通行的行为处罚吗? .................................................................... - 41 -70. 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 .......................................................................... - 42 -71. 对酒驾行为如何记分? ........................................................................................................ - 42 -72. 酒驾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 - 42 -73. 在道路上行驶未避让校车,如何记分? ............................................................................ - 42 -74. 校车在平常能够使用校车标志吗? .................................................................................... - 43 -75. 校车加油时应注意什么? .................................................................................................... - 44 -76. 因审核的路线拥堵,校车是否能够绕行? ........................................................................ - 44 -77. 在校车不熄火、挂空挡时,驾驶人能够临时离开驾驶座位吗? .................................... - 44 -78. 驾驶校车能够随意在路边接学生吗? ................................................................................ - 45 -79. 记分周期如何运算? ............................................................................................................ - 45 -80. 一次违法处罚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记分,都要记吗? ........................................................ - 45 -81. 记分周期内的分值会阻碍到下一周期吗? ........................................................................ - 45 -82. 轻微违法行为能够不记分或者不罚款吗? ........................................................................ - 46 - ☆服务群众措施☆........................................ - 46 -83. 在异地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有什么要求? ................................................ - 46 -84. 驾驶证丢失后补领需要多长时刻? .................................................................................... - 47 -85. 在县级车管所能否参加驾驶证考试和审验? .................................................................... - 47 -86. 如何查询办理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 - 47 - ☆高速公路驾驶机动车☆.................................. - 48 -87. 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内高速公路有什么规定? .................................................... - 48 -88. 公安交管部门将如何检查驾驶人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内高速公路是否有陪驾?......... - 49 -89. 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陪同驾驶人员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49 -90. 机动车因故障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算不算违法停车? ................................................ - 50 -91. 目前我国对公路限速是如何规定的? ................................................................................ - 51 -92. 雨雪雾天气时高速公路限速有什么专门规定? ................................................................ - 52 -93. 大型车辆能在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行驶吗? .................................................................... - 52 -94. 哪些车辆禁止上高速公路行驶? ........................................................................................ - 53 - ☆法律责任☆............................................ - 53 -95. 申请人在申领驾驶证中有隐瞒、欺诈等行为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 - 53 -96. 驾驶人违反实习期治理规定,有哪些处罚? .................................................................... - 54 -97. 对伪造、变造驾驶证的有哪些处罚? ................................................................................ - 55 -98. 对采取隐瞒、欺诈手段补领驾驶证有哪些处罚? ............................................................ - 55 -99. 交通警察违法违规办理驾驶证该如何追究? .................................................................... - 56 -100. 对运输企业的监管责任有什么具体规定?..................................................................... - 57 -注: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简称123号令;2.《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简称124号令。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三是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的记分项4项。机动车超速 50%以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 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 装机动车号牌,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由 记6分提高到12分。
四是调整表述的记12分记分项2项。将公路客运车辆超 员20%以上调整为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 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
三是制定奖励措施。规定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 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内没有记 分的免于当年审验,不必参加法规等学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 育,鼓励驾驶人安全守法驾驶。根据2011年数据测算,有 4703万无违法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可以免于审验, 占大中客货车驾驶人的76.95%。 四是简化身体条件证明手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 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 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一是将原来发生死亡事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 不得申请的限制条件修改为,有死亡交通事故负同 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增驾大 中型客货车。
二是明确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 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被吊销、撤销驾驶 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以 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均 属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时采 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
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 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 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 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 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 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 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 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 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 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 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公安部123号令解读.

公安部123号令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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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4ຫໍສະໝຸດ 便民服务措施 科目考试合格当日可领驾驶证 123号令还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 施。 其中,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 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 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 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 方便群众驾车出行。同时,对于申 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 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 驾驶证。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 2年延长至3年。
为什么机动车闯红灯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违反交通信号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道路交 通秩序,不仅危害大,而且导致交通事故 的几率和导致人员死伤的几率高,一直以 来是公安交管部门管控的重点交通违法行 为。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全国公安 交管部门共查处因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交通 违法数量比2011年上半年上升32.5%。 2011年,全国因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 共4768起,造成1175人死亡。按照《道 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 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 以下罚款,同时予以记分。为进一步提高 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 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 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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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途中接打手机 如何处理
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 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 出现的状况。而接打电话会分 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 和判断、处置能力。 对此,123号令规定,驾 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 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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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记满12分5年禁领大客车驾照
公安部123号令解读
讲课:郑惠明
核心内容: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 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 简称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 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 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 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 项。下面详细介绍。 除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 外,123号令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 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测试题(含答案)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测试题(含答案)

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测试题姓名:单位(部门):时间:年月日评分阅卷人复查人[说明:1.本套试卷用于考核驾驶员对于新交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理解与掌握。

2.答题时间为90分钟。

]★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1分,共100题)[注:请将你认为是正确的选项的英文字母填入()中]1、这个标记是何含义?( C )A.水渠B.桥梁C.隧道D.涵洞2、高速公路因发生事故造成堵塞时,可在右侧紧急停车带或路肩行驶。

( B )A.正确B.错误3、机动车仪表板上(如图所示)亮表示发动机可能机油量不足。

( A )A.正确B.错误4、车辆驶近人行横道时,应怎样做?( C )A.加速通过B.立即停车C.先减速注意观察行人、非机动车动态,确认安全后再通过D.鸣喇叭示意行人让道5、漫水道路行车时,应挂高速档,快速通过。

( B )A.正确B.错误6、行车中当车辆前轮爆胎已发生转向时,驾驶人应双手紧握转向盘,尽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

( A )A.正确B.错误7、驾驶机动车在这种道路上如何通行?( A )A.在道路中间通行B.在道路两边通行C.实行分道通行D.可随意通行8、在这段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低车速是多少?( C )A.100公里/小时B.80公里/小时C.60公里/小时D.50公里/小时9、机动车仪表板上(如图所示)亮表示什么?( C )A.侧面出风B.空气外循环C.迎面出风D.空气内循环10、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B )A.禁止驶入路口B.禁止向右转弯C.禁止变更车道D.禁止车辆掉头11、冰雪路行车时应注意什么?( A )A.制动距离延长B.抗滑能力变大C.制动性能没有变化D.路面附着力增大12、遇有浓雾或特大雾天能见度过低,行车困难时,应怎样做?( D )A.开启前照灯,继续行驶B.开启示廓灯、雾灯,靠右行驶C.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继续行驶D.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雾灯,选择安全地点停车13、这个标志是何含义?( C )A.高速公路里程编号B.高速公路界牌编号C.高速公路命名编号D.高速公路路段编号14、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时开启右转向灯。

公安部令第123、124号常见100个问题及其解答

公安部令第123、124号常见100个问题及其解答

公安部令第123、124号常见100个问题及其解答对于公安部令第123、124号常见100个问题及其解答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驾驶证申请☆1.申请驾驶证对申请⼈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2.申请⼈有吸⾷或注射毒品⾏为的能否申请驾驶证3.哪种违法犯罪⾏为将被终⾝禁4.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5.申请⼤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6.初次申请驾驶证可以申请哪⼏种车型7.持军队、武警驾驶证怎样换领地⽅驾驶证8.持境外的驾驶证怎样换领我国驾驶证☆驾驶⼈考试☆9.机动车驾驶⼈考试有什么主要变化10.科⽬⼀考试具体有什么变化11.⼤中型客货车科⽬⼆考试有哪些变化12.⼩型汽车科⽬⼆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13.科⽬三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14.科⽬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对⾥程有什么具体要求15.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有什么变化16.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17.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计算18.学员预约考试的⽅式有什么变化19.123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20.考试合格后什么时间可以领到驾驶证21.严格驾驶⼈考试责任追究⽅⾯有什么具体规定22.严格对驾校培训⼯作的监督有哪些规定☆驾驶证使⽤☆23.对⼤中型客货车驾驶⼈审验有哪些规定24.对⼩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审验有哪些规定.25.对驾驶⼈审验有哪些内容26.驾驶证转⼊换证时已审验的,记分周期结束后是否还需要再审验27.⼤中型客货车驾驶⼈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28.⼤中型客货车驾驶⼈参加审验时是否提交⾝体条件证明29.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体条件证明30.持有境外、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证的,是否纳⼊实习期管理31.实习期管理有哪些新规定32.新的实习期管理规定如何执⾏33.实习期驾车上⾼速公路的,陪同⼈员应持哪种驾驶证34.什么情况下实习期会被延长35.驾驶⼈涉毒被注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哪些36.⼤中型客货车驾驶⼈降级制度是如何规定的37.123号令规定的驾驶证降级制度包括哪些车型38.⼤中型客货车逐级降低准驾车型的规则是什么39.123号令实施前的违法记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的依据40.⼤中型客货车驾驶⼈实习期记满12分的如何处理41.机动车驾驶⼈信息变化为什么要备案,如何备案42.对⽼年⼈驾驶机动车有哪些要求43.驾驶⼈⾝体条件发⽣变化能否继续驾驶机动车44.驾驶证被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能不能申请补证☆校车标牌及驾驶⼈☆45.申请校车驾驶许可需要满⾜那些条件46.如何申请校车驾驶资格47.公安机关对校车驾驶⼈有哪些严格管理措施48.如何申请校车使⽤许可和校车标牌49.申请校车使⽤许可和标牌时是否需要交验机动车50.校车标牌应当放置在校车的什么位置51.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损毁的如何补换领.52.校车标牌签注内容发⽣变化需要如何办理变更⼿续53.机动车不再作为校车使⽤的应办理哪些⼿续54.对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报废监管等⽅⾯有什么特殊规定☆交通违法记分☆55.在⾼速公路上驾车哪些违法⾏为⼀次记12分56.驾驶营运车辆有交通违法⾏为如何记分57.对超速⾏驶违法⾏为如何记分58.对驾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59.对驾驶校车有什么特殊的记分规定60.对⼤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交通违法记分是怎么规定的61.对疲劳驾驶交通违法⾏为如何记分62.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如何记分63.为什么机动车闯红灯违法⾏为记分由3分提⾼到6分64.因树⽊或⼤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可免予处罚吗65.对⾏驶在直⾏车道的车辆,遇路⼝时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66.机动车遇有⼈⾏横道时可以加速通过吗67.对驾驶机动车时接打电话违法⾏为如何记分68.对驾驶机动车没有佩戴安全带的⾏为如何记分69.对机动车在路⼝抢黄灯通⾏的⾏为处罚吗70.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71.对酒驾⾏为如何记分72.酒驾的界定标准是什么73.在道路上⾏驶未避让校车,如何记分74.校车在平时可以使⽤校车标志吗75.校车加油时应注意什么76.因审核的路线拥堵,校车是否可以绕⾏77.在校车不熄⽕、挂空挡时,驾驶⼈可以临时离开驾驶座位吗78.驾驶校车可以随意在路边接学⽣吗79.记分周期怎么计算80.⼀次违法处罚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记分,都要记吗.81.记分周期内的分值会影响到下⼀周期吗82.轻微违法⾏为可以不记分或者不罚款吗☆服务群众措施☆83.在异地申请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有什么要求84.驾驶证丢失后补领需要多长时间85.在县级车管所能否参加驾驶证考试和审验86.如何查询办理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要求☆⾼速公路驾驶机动车☆87.驾驶⼈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速公路有什么规定88.公安交管部门将如何检查驾驶⼈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速公路是否有陪驾89.实习期驾驶⼈在⾼速公路发⽣事故后,陪同驾驶⼈员是否需要承担责任90.机动车因故障在⾼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算不算违法停车91.⽬前我国对公路限速是如何规定的92.⾬雪雾天⽓时⾼速公路限速有什么特别规定93.⼤型车辆能在⾼速公路最左侧车道⾏驶吗94.哪些车辆禁⽌上⾼速公路⾏驶☆法律责任☆95.申请⼈在申领驾驶证中有隐瞒、欺骗等⾏为的,有什么法律后果96.驾驶⼈违反实习期管理规定,有哪些处罚97.对伪造、变造驾驶证的有哪些处罚98.对采取隐瞒、欺骗⼿段补领驾驶证有哪些处罚99.交通警察违法违规办理驾驶证该如何追究100.对运输企业的监管责任有什么具体规定☆驾驶证申请☆1.申请驾驶证对申请⼈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答: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型汽车、⼩型⾃动挡汽车、残疾⼈专⽤⼩型⾃动挡载客汽车、轮式⾃⾏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型客车为26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2012年9月12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二节申请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第二节考试要求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一节记分第二节审验第三节监督管理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
第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合法驾驶机动车的依据。

凡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必须依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规
定使用。

第二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年满18周岁;
2. 具备与所申请准驾车型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驾驶技能;
3. 具备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所需的教育、考试、培训等条件。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程序如下:
1. 持居民身份证到当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2. 提供身体条件和驾驶技能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参加并通过相关的理论和实际驾驶考试;
4. 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5. 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条: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如下:
1.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在机动车上悬挂机动车驾驶证副本;
2.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按照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不得违反
交通法规;
3.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及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补证
等手续;
4. 机动车驾驶证持证人应当遵守机动车驾驶证使用的其他规定。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可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条:本规定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以上为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规定,凡驾驶机动车的人员
必须严格遵守。

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王筝
【期刊名称】《伴你同行》
【年(卷),期】2012(000)011
【摘要】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

【总页数】2页(P4-5)
【作者】王筝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6
【相关文献】
1.公安部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公安部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试和使用新规定》
3.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4.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5.公安部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加强校车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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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要求
- 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申领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驾驶机动车。

- 申领人必须通过相应的理论和实际驾驶考试。

驾驶证的分类
- 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驾驶车型的不同分为A1、A2、A3、B1、B2、C1、C2等不同类别。

- 不同类别的驾驶证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机动车驾驶。

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 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驾驶证,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驾驶证。

- 驾驶人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

- 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 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信号,尊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权益。

驾驶证的有效期和换证规定
- 驾驶证的有效期根据不同类别的驾驶证而定,通常为6年。

- 驾驶证到期前,驾驶人需要办理换证手续。

- 驾驶人在换证时需要进行体检和相关考试。

处罚和奖励措施
-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

- 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如表现良好,遵守交通规则,将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包括减免罚款、加分等。

以上为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规定可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了解和遵守。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使用以及管理进行规范的一套制度或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驾驶证的申领条件:规定了申请人必须满足的年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驾龄等方面的要求。

2. 驾驶证的申领程序:规定了申请人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例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体检、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等。

3. 驾驶证的有效期和期满换证:规定了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以及期满后需要进行换证的程序和要求。

4. 驾驶证的使用限制和禁止:规定了驾驶证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例如禁止酒后驾驶、禁止驾驶某些车型等。

5. 驾驶证的管理和违法处理:规定了驾驶证的管理制度,包括驾驶证的登记、挂失、补证等程序,以及对违法驾驶行为的处罚措施。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驾驶人员素质,促进交通秩序的有序进行。

驾驶人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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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
1.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年满18周岁;
- 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驾驶机动车;
- 具备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驾驶技能;
- 通过驾驶考试。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1. 提交申请: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2. 理论考试: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3. 实际驾驶考试:通过实际驾驶考试,包括考察基本驾驶技能和道路规范遵守情况。

4. 领取驾驶证:通过审核后,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2. 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规定
拥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需要按照以下规定使用:
- 驾驶证必须随身携带:在驾驶机动车辆时,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 驾驶证信息变更及时办理:如姓名、住址等信息发生变更,驾驶员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驾驶证有效期限内使用:驾驶证有有效期限,驾驶员应在有效期限内使用,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 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不得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 不得借用他人驾驶证:驾驶员不得借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 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如驾驶证遗失或损坏,驾驶员应及时前往车辆管理所或交通警察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以上是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规定的简要介绍。

具体的申领和使用细则可能因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驾驶员应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2012年9月12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二节申请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第二节考试要求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一节记分第二节审验第三节监督管理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2019年新交通法(公安部2019年123号令细则)

2019年新交通法(公安部2019年123号令细则)

2019年新交通法(公安部2019年123号令细则)篇一:2019年新交通法(公安部2019年123号令细则)准驾车型及代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问题解读-刘光卫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问题解读-刘光卫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问题解读根据2012年9月12日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2011年4月22日修正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4月28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2年4月5日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交通安全科2012年10月28日安全经验分享君子式黄发,入国不驰,入里必式。

《礼记·曲礼》23一、为什么要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加大对涉及校车和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实习驾驶人管理4二、重要的新规定1.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2.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3.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4.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记12分,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

5.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6.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政策解读: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解读

政策解读: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解读

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解读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

123号令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123号令有关内容。

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门槛造成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醉驾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123号令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明确规定:造成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123号令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明确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申领驾驶证考试突出实用性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要倒查发证民警责任为增强申领驾驶证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123号令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

其中: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

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据介绍,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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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2012年9月12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二节申请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第二节考试要求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一节记分第二节审验第三节监督管理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

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第七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二节申请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年龄条件: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4、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6、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四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第十六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七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十九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申请表,提交第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一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第二十三条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

第二十四条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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