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加班值班补助制度模板
公司加班值班补助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班补助1. 加班时间:加班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计算。
2. 加班补助标准:(1)平时加班: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
(2)休息日加班: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选择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3)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3. 加班申请和审批:员工加班应当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并在加班结束后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不予支付加班费。
4. 加班费发放:加班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
三、值班补助1. 值班时间:值班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值班安排执行。
2. 值班补助标准:(1)日常值班: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日常值班时间进行值班,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值班费。
(2)特殊值班:员工在特殊时期或者特殊情况下值班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值班费。
3. 值班申请和审批:员工值班应当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并在值班结束后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未经批准擅自值班的,不予支付值班费。
4. 值班费发放:值班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
四、其他规定1. 员工加班和值班期间,公司应当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2. 员工加班和值班期间,公司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措施。
3. 员工加班和值班期间,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防止过度劳累。
4. 员工加班和值班期间,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支付加班费和值班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通知员工。
参考新修订《公务员法》制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加班补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参考新修订《公务员法》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加班补助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适用条件及认定 (2)第三章补助发放 (3)第四章审批程序和纪律 (4)第五章附则 (5)附件:xx局工作人员加班备案审签单 (5)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加班管理,保障局机关工作人员身心健康,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根据新修订《公务员法》和《xx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xxx〔2018〕xx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借调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
(三)局机关加班管理坚持节约资源原则,各单位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应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尽量不加班,努力推进节约型政府打造。
因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由各科室、社区负责人统一组织安排。
第二章适用条件及认定(一)适用条件。
本办法规定的加班仅限于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连续加班工作4小时及以上的,不包括以下情况:1、参加会议、培训、出差、出国等公务活动。
2、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开通电话、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值班带班。
3、加班后给予调休的。
4、按规定已领取加班补贴的。
5、参加公务活动已享受伙食或补助的。
(二)工作内容认定。
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开展由局主要领导、局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或经分管领导批准的各项工作,可认定为加班,主要包含以下几类:1、全局性加班。
在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期间,由我局统一安排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班,比如:脱贫攻坚、创文创卫等。
2、科室性加班。
因工作量大、时间紧等原因,确实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的,由各分管领导批准,科室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的工作;或者确需加班,经本人提出申请,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的工作。
加班在分管领导批准后,需事先报局办公室备案。
如若未备案,则加班时间不予承认。
3、突发性事件加班。
值班补助管理制度
值班补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值班补助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标准1. 值班补助的范围包括日常值班、节假日值班、加班值班等各种形式的值班。
2. 值班补助的标准应当根据员工值班的具体情况和工作时长进行合理确定,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发放条件1. 值班补助的发放应当以员工实际参与值班工作为基础,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表参与值班工作,不能旷工、迟到或早退。
2. 值班补助的发放应当以公司的正常经营为前提,如果公司因为某种不可抗力原因停工停产,员工参与的值班工作也会暂停,此时不予发放值班补助。
第四章发放程序1. 员工在参与值班工作后,应当填写值班记录,包括值班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个人信息等,并由值班主管或上级领导审阅签字确认。
2. 值班记录应当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实以后,计算发放值班补助,并在下个月的工资发放时一并发放。
第五章管理措施1. 对于值班工作中出现的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值班补助、扣除绩效奖金、甚至开除等。
2. 值班记录应当进行定期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虚假的值班记录应当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其他1. 值班补助应当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对于在值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2. 值班补助的具体标准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对于前述不明确的具体情况由公司经理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本单位值班补助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希望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公司能够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值班补助的公平和合理性。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的实施细则值班是保卫处的一项具体而频繁的工作。
为稳定队伍,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制订如下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实施细则:一、值班1、值班满24小时记值班1次,其中8小时为正常上班时间,8小时作次日补休时间,另外8小时即发放值班补助。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补休者,对照加班实施细则,由个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由处长核准后,可按加班处理。
2、值班人员补助分平时、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三个等次,寒暑假期间均按双休日记。
3、顶班、替班要及时通知当日带班员,带班员要及时通知处长,顶班和替班不记加班,统计时按值班日记上实际值班人员记录。
4、换班,如需换班要经处长同意后,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在已按排的值班表中改换人员姓名,记录和统计时按实际值班情况记录。
5、值班安排:每月月底由办公室具体作出下月值班安排表。
值班统计:每月月初由办公室统计上月值班情况,由处长审批。
二、加班1、加班是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根据工作需要由处长安排,办公室或科长通知具体加班人员,如遇紧急情况,科长可以临时决定加班人员上岗,事后要向处长讲明加班理由。
加班结束后,由办公室做好加班记录。
办公室逐月统计加班后由处长审核。
2、加班持续工作每满8小时记加班1次,当日值班人员不记加班。
3、加班比照值班补助发放。
4、顶替加班时只记原安排加班人员,顶替加班人员不记加班。
5、加班人员加班后,原则上不作补休安排。
加班管理规定范例一、主要内容及范围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加班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XXX聘用(借调)工作人员加班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行政开支,规范XXX聘用(借调)工作人员加班补贴发放的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聘用并与之签订了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及因工作需要借(抽)调到镇里工作的人员等。
第三条坚持节约原则,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应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尽量不加班,少发加班补助,建立节约型机关、单位。
如遇工作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推诿,不得虚报谎报加班骗取加班补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加班,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或部门领导安排承办的各项工作,及由单位(部门)安排的各项值班。
未经镇领导或部门领导安排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第五条工作人员加班应有镇领导或部门领导的书面通知,加班通知按照统一格式制作(详见附件),应注明加班事由、人数、地点和预计加班的时间,并有部门领导及镇分管领导的审核签名。
临时安排工作人员加班,不能及时填写加班通知的,应在加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填。
加班通知一式两联,一联由部门下发给加班人员,一联留作存根,加班通知的存根每个月由相关部门交由党政办统一存档。
第六条加班时间以加班通知单上记载的时间为准,每位工作人员每月的加班时间累积不得超过十天;加班人员按照个人的日均工资的标准发放加班补贴;如遇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则按日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给予发放加班补贴;如遇双休日安排加班,则按日均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予发放加班补贴。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长期借调到镇里的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及其他聘用人员,由XXX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不再重复发放其他生活补贴。
长期借调人员需要加班的按照加班流程办理加班手续,并按照加班补贴发放标准发放加班补贴。
第八条加班及长期借调人员的补贴由XXX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办理发放。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和值班补助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加班和值班补助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补助第四条加班定义: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工作的情况。
第五条加班审批:员工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六条加班补助标准:1. 平日加班: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超过4小时的,按正常日工资支付。
2. 周末加班:按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加班补助计算:加班费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三章值班补助第八条值班定义:员工在非工作日或工作时间外,因特殊原因被安排进行的临时性工作。
第九条值班安排:值班应提前一周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并通知到具体员工。
第十条值班补助标准:值班补助按次计算,每次值班补助金额为员工日工资的100%。
第四章补助申请与发放第十一条补助申请:员工应在加班或值班结束后一周内,填写加班/值班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十二条审核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发放补助。
第十三条发放时间:加班和值班补助应在审核通过后的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支付给员工。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符合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
值班补助管理制度[1]
值班补助管理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部门正常运营,公司特制定本值班补助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值班补助申请和发放流程,公平合理地分配值班补助,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等。
3. 定义•值班: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员工需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值班补助:根据员工在值班期间提供的服务和付出的工作时间,额外提供的一定报酬。
4. 申请条件•员工需在规定的岗位职责范围内,履行值班职责,超出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值班时间安排表进行值班。
•员工必须在值班前提前向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5. 申请流程1.员工提出值班补助申请前,需事先填写《值班补助申请表》,并经直属主管或上级领导签字确认。
2.员工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交给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并在申请表中注明值班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3.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将申请表进行审批,审批流程为:部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批。
4.经过审批的申请表会计算员工在值班期间的实际工作时间,并计算相应的值班补助金额。
5.申请表一经审批通过,将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并安排发放值班补助。
6. 补助标准和计算方法•补助标准根据岗位等级、值班时段和值班频率的不同而不同。
•值班补助的计算方法为:单次值班补助金额 = 基本工资当天工资 / 正常工作时间 × 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指从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开始至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结束的时间段。
•值班时间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超过一小时的部分向上取整。
7. 补助发放•值班补助发放按月进行。
员工提出的值班补助申请需在月底前提交,经过审批后,在下一月进行补助发放。
•补助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根据员工的选择和公司的规定进行发放。
8. 违纪处理•注意事项:员工在值班期间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无任何违纪行为。
公司值班与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
公司值班与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值班和加班是企业运转过程中常见的情况,为了规范和统一管理公司值班和加班费发放,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该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值班和加班的定义、规定发放条件和标准、发放方式和程序,确保公正、透明、合理的发放。
二、定义1.值班:指员工在休息日、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按指定的时间范围和要求,轮流值班,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和安全。
2.加班:指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超过正常工作时间,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时间的延长称为加班。
三、发放条件和标准1.值班费:员工在法定休假日、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值班时,享受额外的值班费。
值班费的发放标准为:法定休假日每天工资的2倍,节假日每天工资的3倍,特殊情况根据公司规定而定。
2.加班费: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加班时,享受额外的加班费。
加班费的发放标准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附加工资进行计算。
四、发放方式和程序1.汇总:人事部门每月汇总所有员工的值班和加班情况。
2.计算:根据发放条件和标准,计算每位员工的应发值班费和加班费。
3.审批:汇总表提交给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4.发放:经审批的值班费和加班费会在次月工资中发放给员工。
5.报销: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值班费(如出差等),员工需将相关单据报销给财务部门。
五、其他管理事宜1.调休:对于值班和加班补偿时间,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个人意愿,给予相应的调休时间,以便员工能够有机会休息和恢复体力。
2.统计和分析:人事部门每月将值班和加班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3.异议处理:若员工对值班和加班费的发放存在异议,可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诉,人事部门会进行核实和处理。
六、制度宣传和培训为了使员工了解和遵守公司的值班与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公司将定期进行制度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值班与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于故意虚报或弄虚作假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其值班和加班费发放资格。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根据相关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加班原则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夜间值班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三、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经相关负责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相关负责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四、值班补助标准
1、日常夜间值班,每人每次补助10元;
2、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五、加班补助标准
1.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干部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每人每次按2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2.休息日周六和周日安排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按5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3.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发给100元补助;
六、对出差、会议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占用节假日的,不执行本办法规定;
七、发放值班加班补助,采取办公室汇总申请、分管负责领导审核、局长审批的办法,按月进行发放,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
八、相关负责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加班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值班加班补助发放;
九、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办法
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办法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加班补贴管理第二条加班补贴是指员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小时所获得的补贴。
加班补贴的申请、核算、发放等管理事项如下:第三条加班补贴申请1.员工需提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提交加班申请,包括加班日期、加班时间、加班原因等信息。
2.部门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批加班申请,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第四条加班补贴核算1.加班补贴核算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包括加班标准和加班费计算公式等。
2.加班补贴核算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提交的加班记录进行核算。
第五条加班补贴发放1.加班补贴在每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通过工资支付渠道直接打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2.发放过程中发现错误或异议,员工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核查并给予回复。
第三章调休管理第六条调休是指员工通过加班所累积的工作时间,通过休息时间的调整而获得的福利。
调休的管理事项如下:第七条调休申请1.员工可根据个人需求提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提出调休申请,需注明调休日期、调休天数等。
2.部门领导根据公司工作情况和员工申请情况,审批调休申请,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员工。
第八条调休安排1.员工在调休日期前需提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报备,以便安排工作和调休时间。
2.部门领导根据员工的调休申请和公司的工作需要,安排合理的调休时间,并将安排结果通知员工。
第九条调休结算1.调休的结算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包括调休的计算方法和调休的使用期限等。
2.调休结算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的调休记录进行核算和更新。
第四章附件1.加班补贴申请表2.加班补贴核算表3.调休申请表4.调休结算表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加班:指员工在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情况下继续工作的行为。
2.加班费:指员工根据加班工作时间获得的补贴。
3.调休:指员工通过加班累积工作时间后获得的休息时间。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的实施细则值班是保卫处的一项具体而频繁的工作。
为稳定队伍,激发工作热情,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制订如下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实施细则:一、值班1、值班满24小时记值班1次,其中8小时为正常上班时间,8小时作次日补休时间,另外8小时即发放值班补助。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补休者,对照加班实施细则,由个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由处长核准后,可按加班处理。
2、值班人员补助分平时、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三个等次,寒暑假期间均按双休日记。
3、顶班、替班要及时通知当日带班员,带班员要及时通知处长,顶班和替班不记加班,统计时按值班日记上实际值班人员记录。
4、换班,如需换班要经处长同意后,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在已按排的值班表中改换人员姓名,记录和统计时按实际值班情况记录。
5、值班安排:每月月底由办公室具体作出下月值班安排表。
值班统计:每月月初由办公室统计上月值班情况,由处长审批。
二、加班1、加班是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根据工作需要由处长安排,办公室或科长通知具体加班人员,如遇紧急情况,科长可以临时决定加班人员上岗,事后要向处长讲明加班理由。
加班结束后,由办公室做好加班记录。
办公室逐月统计加班后由处长审核。
2、加班持续工作每满8小时记加班1次,当日值班人员不记加班。
3、加班比照值班补助发放。
4、顶替加班时只记原安排加班人员,顶替加班人员不记加班。
5、加班人员加班后,原则上不作补休安排。
加班管理规定范例一、主要内容及范围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警察加班补贴
警察加班补贴篇一: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
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
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
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精品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的实施细则值班是保卫处的一项详细而频繁的工作。
为稳定队伍,激发工作热忱,体现公正、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详细实际,制订如下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实施细则:一、值班1、值班满24小时记值班1次,其中8小时为正常上班时间,8小时作次日补休时间,另外8小时即发放值班补助。
如因特别缘由未能补休者,对比加班实施细则,由个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由处长核准后,可按加班处理。
2、值班人员补助分平常、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三个等次,寒暑假期间均按双休日记。
3、顶班、替班要准时通知当日带班员,带班员要准时通知处长,顶班和替班不记加班,统计时按值班日记上实际值班人员记录。
4、换班,如需换班要经处长同意后,准时通知办公室,并在已按排的值班表中改换人员姓名,记录和统计时按实际值班状况记录。
5、值班支配:每月月底由办公室详细作出下月值班支配表。
值班统计:每月月初由办公室统计上月值班状况,由处长审批。
二、加班1、加班是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内,依据工作需要由处长支配,办公室或科长通知详细加班人员,如遇紧急状况,科长可以临时打算加班人员上岗,事后要向处长讲明加班理由。
加班结束后,由办公室做好加班记录。
办公室逐月统计加班后由处长审核。
2、加班持续工作每满8小时记加班1次,当日值班人员不记加班。
3、加班比照值班补助发放。
4、顶替加班时只记原支配加班人员,顶替加班人员不记加班。
5、加班人员加班后,原则上不作补休支配。
加班(管理)规定范例一、主要内容及范围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掌握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因公司特别状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全部员工必需听从命令。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1•【字号】楚政通[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09〕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一月一日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州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加班、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州级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州人民政府驻外机构。
州级行政机关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各人民团体。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的规定,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安排加班。
加班后要安排补休。
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四条加班补助标准:(一)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3小时以上的,每人每次发给20元的加班补助。
(二)特殊岗位(防汛指挥、防火指挥、自然灾害指挥等)人员,夜间坐班值班超过8小时,不能轮休补休的,每人每夜发给40元补助。
公司值班和加班补贴管理暂行规定
公司值班和加班补贴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和统一全公司值班补贴和加班补贴的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值班与加班界定值班是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安排的人员值班。
加班是遇全公司特殊、紧急的情况或上级安排限时完成的工作任务,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开展工作。
第二条开支原则为保证工作需要,对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值班带班的工作人员,或对因完成紧急工作任务需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工作人员,各部门要尽量安排补休,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补休的,经批准后,可发放值班补贴或加班补贴。
第三条开支标准1.值班补贴。
正常工作日夜班值班、正常休息日值班1 天80元,法定节假日值班1天100元。
在正常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了加班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值班补贴。
2.加班补贴。
每加班1小时补贴10元,按加班的实际小时数计算,发放加班补贴的小时数,每月不超过30个小时。
第四条发放程序加班由部门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要写明任务、完成期限、加班时间及人数,经办公室核实、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
值班、加班补贴由安排值班、加班的部门按周登记,按月(每月23日前)汇总上报本月的值班、加班补贴,由办公室审核后,交计划财务部按月发放。
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同没有安排值班、加班。
第五条检查监督办公室及人事部门负责对值班和加班进行检查、监督。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值班和加班进行审核、监督和检查, 不得违规审批。
各部门对值班和加班应从严控制。
凡编造事由,或虚增工作量、虚报人数,或将本应在正常工作日完成的工作变相为加班,冒领值班、加班补贴的,除追回发放的补贴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条附则本规定由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加班补贴
公安加班补贴篇一: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
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
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
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
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规定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的实施细则值班是守卫处的一项详细而频繁的工作。
为稳定队伍,激发工作热烈,体现公正、藏匿、公平的原则,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详细实际,制订如下值班、加班补助统计及发放实施细则:一、值班1、值班满24小时记值班1次,其中8小时为正常上班时光,8小时作次日补休时光,另外8小时即发放值班补助。
如因特别缘由未能补休者,对比加班实施细则,由个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由处长核准后,可按加班处理。
2、值班人员补助分平常、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三个等次,寒暑假期间均按双休日记。
3、顶班、替班要准时通知当日带班员,带班员要准时通知处长,顶班和替班不记加班,统计时按值班日记上实际值班人员记录。
4、换班,如需换班要经处长同意后,准时通知办公室,并在已按排的值班表中改换人员姓名,记录和统计时按实际值班状况记录。
5、值班支配:每月月底由办公室详细作出下月值班支配表。
值班统计:每月月初由办公室统计上月值班状况,由处长审批。
二、加班1、加班是在非正常上班时光内,按照工作需要由处长支配,办公室或科长通知详细加班人员,如遇紧张状况,科长可以暂时打算加班人员上岗,事后要向处长讲明加班理由。
加班结束后,由办公室做好加班记录。
办公室逐月统计加班后由处长审核。
2、加班持续工作每满8小时记加班1次,当日值班人员不记加班。
3、加班比照值班补助发放。
4、顶替加班时只记原支配加班人员,顶替加班人员不记加班。
5、加班人员加班后,原则上不作补休支配。
加班管理规定范例一、主要内容及范围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1. 公司倡导高效率的工作,鼓舞员工在工作时光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倡导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光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歇息时光。
3. 因公司特别状况需要暂时加班的,公司全部员工必需听从命令。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
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
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
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要按有关规定加强对病事假制度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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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
法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根据相关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值班加班原则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夜间值班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三、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经相关负责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
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相关负责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四、值班补助标准
1、日常夜间值班,每人每次补助10元;
2、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补助100元。
五、加班补助标准
1.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干部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每人每次按2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2.休息日(周六和周日)安排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按5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3.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发给100元补助。
六、对出差、会议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占用节假日的,不执行本办法规定。
七、发放值班加班补助,采取办公室汇总申请、分管负责领导审核、局长审批的办法,按月进行发放,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
八、相关负责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加班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值班加班补助发放。
九、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