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
建设工程结构实体检测规定及说明
建设工程结构实体检测规定及说明说明1、检测部位由建设、监理、设计等各方主体事先确定,并由建设方委托检测,监理方签署意见,检测方审核。
2、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者,按要求扩大范围检测,如仍存在不符合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全数检测。
根据最后检测结果,由建设方会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报质监站审核备案。
3、对于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要求者,按下述要求处理:(1)扩大检测范围。
数量为该批混凝土构件总数的30%,且≥5个。
(2)若扩大检测结果仍存在不符合要求者,则对该批混凝土构件应进一步作全数检测。
(3)如检测结果存在较多楼层的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要求或强度极低的现象,则应对其他未检测楼层进行检测,每层≥5个构件。
4、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判定标准及处理(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5mm;(2 )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3)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4)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80%或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 1.5 倍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要求扩大范围检测并处理。
5、各方主体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在异议理由客观真实的情况下,原检测机构应及时复测。
如回弹法测砼强度,复测采用20个测区或回弹钻芯对比法,并以复测结果作为最后依据。
如仍有异议,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仲裁申请。
6、按文件要求,未经结构实体检测质量抽样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方案
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检方案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完成后在验收前必须进行结构实体检测,现受********** 有限公司的委托,由************ 建设有限公司制定具体检测方案,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具体进行结构实体检测,检测方案须经相关单位审核后实施。
一、工程概况**大厦总建筑面积为22645.74m2,地下面积3647.32m2,地上面积为18998.42m2, 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地上16 层,地下2 层。
按相关规范要求,主体结构验收前,须做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二、检测依据1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3、《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88)4、“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三、检测内容根据结构实体检测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该工程需检测的内容包括:1 、结构混凝土实体抗压强度现场检测(以钻芯法为主);2、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3、楼板(梯板)厚度检测;四、检测项目、方法及数量1 、结构混凝土实体抗压强度现场检测;采用钻芯法对梁板、墙柱混凝土强度进行随机取样工作。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共有混凝土强度等级有5种,分别是:C50、C45 C40 C35 C30b其中墙柱有5个混凝土强度等级(C50 C45 C40 C35 C30),梁板有1个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按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墙柱与梁、板分开,各取1组芯样进行检测,共需抽取芯样21组。
根据现场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及甲方共同选取如下构件进行抽芯检测,详见表1:混凝土强度检测(抽芯)数量一览表表12、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采用钢筋测定仪对梁、板的钢筋排布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
对该工程负二层至十六层随机进行抽样检测,梁类:负一层、四层、八层、十二层、十四层,每个构件检测8点,共检测5个构件,共检测40个点;板类:负一层、四层、八层、十二层、十四层, 每个构件检测6点,共检测5个构件,共检测30个点。
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
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第一小节基本规定[ 1 ]一般规定1、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应对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及混合结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2、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相关规定制定工程结构检验计划,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检验计划进行自检。
3、建筑工程结构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检测机构对结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并签订检测合同,明确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抽样数量。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抽样数量应不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4、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结果应与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资料进行对比验证,明确验证结论。
5、检测机构在接受检测委托后,应将《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委托情况检查记录》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6、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检测数据,应将检测情况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完成后,应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数据有异疑时,可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检测。
9、未进行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且未经处理的工程,不得组织结构工程质量验收。
[ 2 ]检测工作程序与要求1、建筑结构实体检测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3)检测依据;(4)检测方法、抽样依据及抽样数量;(5)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6)检测工作进度计划;(7)所需要的配合工作;(8)其他事项。
2、检测所用的仪器设备应通过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3、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信息完整,记录准确、规范,不得追记、涂改。
原始记录必须由检测人员及记录人员签字。
[ 3 ]检测报告1、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完整,审批程序齐全。
2、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应对所检测项目的检测过程进行描述,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明确检测结论。
3、检测报告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1)委托单位;(2)工程概况;(3)检测人员、检测设备;(4)检测目的及检测情况概述;(5)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依据及抽样数量;(6)检测日期、报告完成日期;(7)检测结果、结论;第二小节现浇钢筋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1 ]一般规定1、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测项目应包括:构件混凝土强度、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楼面板厚度、轴线尺寸、楼层净高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其他检测项目。
湖州地块建设项目I标段实体检测方案
湖州龙溪港D地块建设项目I标段实体检测方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湖州龙溪港D地块建设项目I标段工程地点:湖州红旗路与龙溪南路交叉口建设单位: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工程为湖州龙溪港D地块建设项目Ⅰ标段,由1-8#楼、10#、14#楼共10幢住宅及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约202194平米,其中地上131018平米,地下71176平米。
地下2层,1#、6#楼地上11层,建筑高度35.7米;2#楼地上10层,建筑高度29.9米;3#楼地上22层,建筑高度67.3米;4#、5#楼地上32层,建筑高度99.9米;7#、8#楼地上32层,建筑高度99.5米;10#商业用房地上2层,建筑高度10.4米,14#楼地上2层,建筑高度10.53米。
地下2层层高为3.7米,地下1层层高为3.8米,住宅楼地下夹层层高为2.8米,上部层高为4.4米、4.3米、3.85米、3.55米、3.0米、2.9米等,±0.00相当于黄海高程5.5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建筑物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32层为一级,9-11层的为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框架、剪力墙抗震等级为三级,主要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
结构实体的主要参数为:主体混凝土强度等级C30、C35。
C40;层高2900-板厚㎜。
混凝土保护层;柱30㎜,梁25㎜,板15㎜。
楼层现浇板厚度:100㎜、120㎜、130㎜、140㎜、160㎜、180㎜、200㎜。
二、实体验验项目所采取的检测方法和检验依据:三、实体检测抽样方法和检测数量1、本工程委托的法定检测机构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法定检测抽样方法和检测数量2、自行检测:四、结构实体质量检验项目和合格判定标准:1、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判定标准:每个检测构件强度值不小于设计值;2、混凝土现浇板厚度的合格判定标准:每块板检测平均值满足设计值(+8㎜,-5㎜;3、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判定标准: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附录E.0.4和E.0.5的规定;相关资料报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湖州市结构实体检测方案
XXXXXX项目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方案编制人: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编制单位:XXXXXXXXX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目录1. 工程概况 ------------------------------------------------------------------------------------------------------------- 11.1. 各部位混凝土设计标号---------------------------------------------------------------------------------- 11.2. 楼板设计厚度 ---------------------------------------------------------------------------------------------- 21.3. 钢筋保护层厚度 ------------------------------------------------------------------------------------------- 32. 编制说明及依据---------------------------------------------------------------------------------------------------- 32.1. 编制说明----------------------------------------------------------------------------------------------------- 32.2. 编制依据----------------------------------------------------------------------------------------------------- 33. 结构实体检测 ------------------------------------------------------------------------------------------------------- 43.1. 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 53.2. 混凝土回弹检测: ---------------------------------------------------------------------------------------- 63.3.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63.4. 板厚----------------------------------------------------------------------------------------------------------- 73.5. 结构层净高-------------------------------------------------------------------------------------------------- 73.6. 外观实测实量 ---------------------------------------------------------------------------------------------- 81.工程概况1.1.各部位混凝土设计标号1.2.楼板设计厚度1.3.钢筋保护层厚度2.编制说明及依据2.1.编制说明“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确保工程质量,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结构实体检测工作,特编写此此方案。
结构实体检测方案
湖州星汇半岛B组团B-1#&B-2#楼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方案广厦建设集团责任有限公司2007年6月结构实体检测方案一、编制依据: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湖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湖建发〔2006〕227号)二、工程概况及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检测试验室选定工程名称:湖州星汇半岛B组团B-1#&B-2#楼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吴兴区港南路建设单位:湖州汇鑫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佳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广厦建设集团责任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东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及层数:结构实体检测的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
承担本工程实体检测的实验室为: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该试验室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
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关于结构实体检验的规定摘录10.1.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0.1.2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
10.1.3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
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也可根据合同的约定,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10.1.4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判为合格。
D.0.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湖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
湖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定要求,结合工程结构特征、构件、重要性,制定结构实体质量检验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第四条:结构实体检验应在项目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检测机构应符合《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第五条:结构实体质量检验项目和合格判定标准:1、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每个检测构件强度值不小于设计值。
2、混凝土现浇板厚度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每块板检测平均值满足设计值的(+8㎜、-5㎜)。
3、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附录E、O、4和E、O、5的规定。
4、结构层净高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每间检测平均值满足设计值的(+10㎜-10)。
注:非居住楼建筑可不进行“结构层净高”项目检测。
第六条: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可不留置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
第七条:结构实体质量检验程序为;1、施工单位编制结构实体质量检验专项方案,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
2、确定检测机构(应当签订书面检测合同)约定检测时间。
3、检测机构按方案进行见证检测。
4、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监理单位对检验结果签署结论性意见,并将检验结论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第八条:抽样方法和检测数量;1、混凝土强度:住宅工程按建筑总层数抽查50%楼层,每个抽查层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不少于三柱(剪力墙)和三梁进行抽样检测,非住宅工程按建筑总层数三层以下(含3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楼层,4-9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二个楼层,10层以上(含10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三个楼层,每个抽查楼层随机抽取一个检验批,所抽检验批随机抽取不少于三梁、三柱(剪力墙)进行检测。
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规范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是指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监控,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影响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中的主要受力构件进行检测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结构实体质量的抽样检测。
改建、扩建工程既有建筑结构性能的检测鉴定根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进行。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主要项目应包括:现浇构件混凝土强度,现浇构件混凝土内部质量缺陷,钢结构焊缝质量,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构件中钢筋的数量、位置,混凝土梁(板)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混凝土楼面板厚度,结构轴线、楼层净高的控制质量等。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前及时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结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经计量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合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测资质证。
第七条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要求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责令有关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法定检测。
建设单位应将检测结果及处理方案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八条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结果作为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验收和评优依据。
未进行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或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不合格且未经处理的建设工程,不得对该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组织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得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推荐备案。
工程项目实体质量检测制度
工程项目实体质量检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实体质量试验检测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有关工程实体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准确掌握工程实体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隐患,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试验检测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项目总工程师分管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工作,应根据工程进展及时安排并督促相关试验检测计划,做好试验检测结果的审核、分析,对工程实体质量检测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第四条试验室或工程部(试验员)负责试验检测具体工作,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试验员岗位责任制,试验员必须持证上岗,尽职尽责,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2.及时编制工程试验检测计划,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实时调整。
3.建立健全各种试验台账,准确、及时地为工程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统计分析各类试验台账,不断完善质量控制措施。
4.试验员必须每天同技术、材料部门碰头,明确施工部位及材料供应情况,为试验检测提供准备工作。
5.及时建立并更新原材料使用台账,按规范要求取样。
6.混凝土出场前应测定混凝土坍落度、含气量、温度,每工作班不少于一次;施工过程中对入模坍落度进行测定,并做好记录。
7.每天对养护室的温度、湿度进行不少于3次的测定,并做好记录。
8.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粗、细骨料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当遇雨天时,应增加检测次数。
9.根据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部位,按规范要求对水泥、粉煤灰、砂、碎石等原材进行进场检验,对于不合格原材,坚决退场。
10.对不合格的材料以及试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11.各类材料的取样、送样检验应按照检验批标准进行。
第五条质量部门负责工程实体检测具体工作,按质量验收规范,制定相应的检测计划,并及时组织或通知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对检测结果及时报送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
第六条物资部门负责原材料进场后及时通知取样送检;现场工区长负责配合做好检测试件取样;安质部门负责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实体抽样检测规定
金华市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测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行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钢筋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在基础结构和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前应进行结构实体质量的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价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测的主要项目有:1、混凝土强度;2、砌体承重结构砌筑砂浆强度;3、外墙砂浆饱满度;4、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5、钢筋保护层厚度;6、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检测项目。
第四条除第三条第四项外的其他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并符合相关规定。
第五条结构实体质量抽样检测应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并见证实施过程。
施工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抽样检测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如未按专项方案实施,检测结果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依据。
第六条抽样检测方法与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6.1 混凝土强度检测:6.1.1混凝土强度检测上部结构优先选用回弹法,基础工程混凝土优先选用取芯法。
6.1.2主体工程按每层每2000㎡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不少于2个构件进行抽样检测。
基础工程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每2000M²不少于一个构件,钻取的芯样的部位要有代表性。
6.2砌体承重结构砌筑砂浆强度检测:6.2.1采用《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中的方法。
6.2.2按每层每2000㎡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不少于2个检测单元进行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抽检的构件应考虑楼层、承重情况等。
6.3 外墙砂浆饱满度检测:6.3.1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体底面或侧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查三块砌体,取平均值。
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实体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
第三条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四条工程实体质量验收应当遵守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公正、合理。
第二章工程实体质量验收组成第五条工程实体质量验收组成为验收组和验收对象。
第六条验收组由本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监督员、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代表等。
第七条验收对象为工程实体项目,主要包括建筑、结构、水电等各个专业的工程实体。
第三章工程实体质量验收程序第八条工程实体质量验收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验收准备、实地验收、验收结论的形成等步骤。
第九条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对工程实体项目的资料收集、检查整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人员等。
第十条验收准备阶段,主要包括验收组对验收对象进行全面检查,确认验收标准和方法,确定验收方案。
第十一条实地验收阶段,验收组对验收对象进行实地查验,检查合格部分,确定不合格处置意见。
第十二条验收结论的形成阶段,验收组对实地验收结果进行总结,形成验收结论,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工程实体质量验收标准第十三条工程实体质量验收标准应当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工程实体质量验收标准主要包括建筑、结构、水电等专业的验收标准。
第十五条工程实体质量验收标准应当细化具体,明确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
第五章工程实体质量验收责任第十六条工程实体质量验收责任主要由验收组成员承担,应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工程实体质量验收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真实。
第十八条工程实体质量验收责任人应当定期接受相关部门对其服务情况的考核,确保质量验收工作的稳定进行。
结构实体检测方案.doc1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安吉“凤栖花园”沿街住宅小区结构层次:框架结构/三层,建设单位:安吉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长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安吉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工时间:2010年8月16日二、编制依据:1、《湖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的通知湖建发〔2006〕227号文件2、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3、设计施工图纸三、检测机构检测的内容:1、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的通知湖建发〔2006〕227号文件规定应按建筑总层数抽查50%楼层,本工程为三层的别墅工程,根据原检验批划分的方案,已将76-82#楼、商务中心44#楼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20、63、109-113#楼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验收,现实体检测具体如下:1、第一个验收批为76-82#楼、商务中心44#楼。
结构实体检测随机抽查3幢(3组)进行检测。
2、第二个验收批为20、63、109-113#楼。
结构实体检测随机抽查3幢(3组)进行检测;其中63、109、110、111#楼结构实体随机抽查2组,20、112、113#楼结构实体随机抽查1组。
四、检测的项目及判定合格标准:1.混凝土强度抽查层随机抽取三柱和三梁进行抽样检测;每个构件(柱、梁)抽测10个点。
本工程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为C25,即合格标准为:每个检测构件(柱、梁)实测强度值不小于C25。
2.钢筋保护层抽查层随机抽取随机选择三梁、一板、一柱进行抽样检测。
每个构件(梁、板、柱)抽查的点满足设计值+(板:+8mm,-5mm;粱、柱:+10mm,-7mm),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达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为合格。
3.现浇楼板厚度抽查层随机抽取随机选择三块板进行检测。
每块板检测的点平均值满足设计值+(+8mm,-5mm)。
4.结构层净高抽查层随机抽随机选择三个房间进行检测。
吴兴区建设和人防工程质量交底(2019)
吴兴区建设和人防工程质量交底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我站负责对本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一、质量监督工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二、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我站备案。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当面签署。
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在每个单体建筑物外立面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载明开、竣工时间、五方责任主体的名称、法人代表及项目责任人姓名。
工程参建各方是责任主体,必须配齐具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施工中不准随意撤换和减少重要岗位人员。
人员变更必须经责任单位批准,并及时送建设单位和我站备案。
其中如有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的,还须经招投标部门书面同意。
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须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我站备案。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施工许可证等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2.有无违法发包(含违反合同约定的发包)行为。
是否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
委托的工程材料、构配件检测等单位须在浙江省住建部门备案。
3.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项工程的设计文件也应送图纸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施工中有涉及《关于加强湖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重大变更时,应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并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
涉及规划指标调整的,还须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4.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有无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湖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
湖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湖建发〔2005〕208号),结合本市近几年结构实体质量检验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湖州市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定要求,结合工程结构特征、构件重要性,制定结构实体质量检验专项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第四条结构实体检验应在项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检测机构应符合《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湖建发〔2005〕208号)的要求。
第五条结构实体质量检验项目和合格判定标准:1.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每个检测构件强度值不小于设计值;2.混凝土现浇板厚度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每块板检测平均值满足设计值+(+8mm,-5mm);3.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附录E.0.4和E.0.5的规定;4.结构层净高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每间检测平均值满足设计值+(+10mm,-10mm)。
注:非居住类建筑可不进行“结构层净高”项检测第六条检验项目所采取的检测方法和检验依据:第七条合同约定采用全数采用回弹或钻心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作为结构实体质量检验依据的,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可不留置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第八条结构实体质量检验程序为:1.施工单位编制结构实体质量检验专项方案,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2.确定检测机构(应当签订书面检测合同),约定检测时间;3.检测机构按方案进行见证检测;4.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监理(建设)单位对检验结果签署结论性意见,并将检验结论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开展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通知
开展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通知关于开展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通知在宿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依据《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照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决定对市区涉及结构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市区范围内在建工程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分部验收时,混凝土结构部分应按本要求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二、结构实体检验方案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确定,并报质监站备案。
三、结构实体检测的基本内容为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基础宽度、砌筑砂浆强度和主要结构构件截面尺寸。
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或减少检测项目。
四、实体检测抽样原则如下:(一)构件混凝土强度。
按建筑总层数抽查30%楼层(使用现场自拌砼的按建筑总层数抽查50%楼层),最少不少于2层,每个抽查层随机抽取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五根柱(剪力墙)和五根梁进行抽样检测。
(二)钢筋保护层厚度。
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三)现浇楼板厚度。
按建筑总层数抽查30%~50%楼层,最少不少于2层,每个抽查层随机抽取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三块板进行检测。
(四)楼层净高。
按建筑总层数抽查30%~50%楼层,最少不少于2层,每个抽查层随机抽取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三个自然间进行检测。
(五)柱间净距。
按建筑总层数抽查30%~50%楼层,最少不少于2层,每个抽查层随机抽取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三个自然间进行检测。
(六)砌筑砂浆强度。
按建筑总层数抽查30%~50%楼层,最少不少于2层,每个抽查层抽取2个检测单元进行检测。
(七)基础几何尺寸。
按开间抽查30%—50%,最少不少于2间。
结构实体检验方案
结构实体检测方案一工程概况浙江省太湖水上搜救中心工程位于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太湖与长兜港交叉口西侧,本工程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按6度抗震设防,抗震重要性分类为标准设防类,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人防工程抗力等级为核6级带6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地下室砼抗渗等级为P6。
本工程由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
本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13层,(主楼5层,塔楼8层),地下室1层,总建筑面积约9999㎡,建筑总高度59.38m。
±0.000相当于黄海高度4.70m。
建筑层高:地下室为3.6m,一层为4.8m,二~五层为3.6m;混凝土强度:基础为C35商品砼,主体结构一层为C35商品砼,二~四层为C30商品砼,五层为C25商品砼。
板厚:地下室为160mm、250mm,二层平面~屋面为120mm。
混凝土保护层按03G-101第33页要求设置。
二实测质量检验程序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的原则,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结构实体检测。
具体检验程序为:1 由施工单位编制结构实体质量检验专项方案,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2 本工程确定由湖州市质监站中心试验室负责检测;3 由湖州市质监站中心试验室按本方案进行见证检测;4 本工程由湖州市质监站中心试验室出具检测报告,由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部对检验结果签署结论性意见,并将检验结论报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三实体检测方案本工程所采取的检测方法和检验依据:本次实体检测抽检部位具体安排由监理部门明确。
1 强度检测:本次验收宿舍楼为二个楼层,按规范要求应测一个楼层, 在实测的楼层面随机对3梁和3柱进行抽样检测,由湖州市质监站中心试验室负责测试,测一层柱及二层平面,具体部位如下:一层6×D轴、8×E轴、2×D轴柱;二层平面A×6~7轴、A×8~9轴、G×4~5轴梁。
结构实体质量检验专项方案
江南美墅住宅楼工程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编制人:叶惠淼职务(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人:职务(称)工程部总工程师批准人:职务(称)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部门(章)施工单位(章)浙江中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结构实体质量检验专项方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江南美墅住宅楼建设单位:湖州锦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华坤建设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州中设监理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核工业湖州工程勘察院施工单位:浙江中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工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23465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下室,建筑层数为地上十五层,地下室一层。
建筑高度为58.80米,一、二层层高为4.20米,三、四层层高为4.00米,五~十五层层高为3.80米。
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用房。
本工程±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20.10米,室内外高差0.60米。
本工程建筑分类一类高层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
二、编制依据:本工程根据《湖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结构实体检测方案。
三、施工简介工程在各阶段按楼层进行施工,施工前对进场原材料实施质量控制,并及时向监理单位办理见证取样手续,在检测达到规范要求后进行施工。
工程施工中各分部、子分部在项目自检合格后,报公司复检,在取得认可后,再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监站进行验收。
现浇结构模板工程按施工图对各部位进行技术复核,有偏差及时纠正。
砼工程个别部位拆模后表面有少量观感缺陷,项目部编制《混凝土工程质量缺陷修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表面修复。
四、实体检验目的及合格标准1、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结构实体检验应在项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制度
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制度一、引言工程结构是指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中具有一定强度和稳定性的构件。
工程结构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对工程结构的实体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其完好和安全。
为了规范工程结构实体的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可靠性,制定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为工程结构检验工作提供规范和指导,确保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工程结构实体检验的程序和要求,规范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高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工作。
四、检验内容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结构构件的强度、稳定性和符合性检验;2. 结构构件的材料和执行标准检查;3. 结构构件的防腐、防火和防震性能检验。
五、检验程序1. 检验前准备(1)明确检验范围和内容;(2)确定检验人员和检验时间;(3)准备检验工具和设备。
2. 实地检验(1)对工程结构实体进行实地检验,记录实际情况;(2)检验人员应当认真、细致地进行检验工作。
3. 检验结果处理(1)根据检验结果判定工程结构实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2)对检验结果进行书面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3)将检验结果提交相关单位或部门备案。
六、责任分工1. 检验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工作;2. 检验单位应当有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地检验工作;3. 检验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检验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
七、检验报告1. 检验单位应当对工程结构实体检验结果进行书面报告;2. 检验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检验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3. 检验报告应当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的检验资料和证明材料。
八、监督检查1. 相关单位或部门应当对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检验单位,并根据情况提出整改建议;3. 对于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监督单位应当要求检验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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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湖建发…2005‟208号),结合本市近几年结构实体质量检验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湖州市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定要求,结合工程结构特征、构件重要性,制定结构实体质量检验专项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第四条结构实体检验应在项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检测机构应符合《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湖建发…2005‟208号)的要求。
第五条结构实体质量检验项目和合格判定标准:
1.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每个检测构件强度值不小于设计值;
2.混凝土现浇板厚度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每块板检测平均值满足设计值+(+8mm,-5mm);
3.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附录 E.0.4和
E.0.5的规定;
4.结构层净高的合格判定标准为:每间检测平均值满足设计值+(+10mm,-10mm)。
注:非居住类建筑可不进行“结构层净高”项检测
第六条检验项目所采取的检测方法和检验依据:
第七条合同约定采用全数采用回弹或钻心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作为结构实体质量检验依据的,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可不留置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第八条结构实体质量检验程序为:
1.施工单位编制结构实体质量检验专项方案,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
2.确定检测机构(应当签订书面检测合同),约定检测时间;
3.检测机构按方案进行见证检测;
4.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监理(建设)单位对检验结果签署结论性意见,并将检验结论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抽样方法和检测数量
1.混凝土强度
住宅工程按建筑总层数抽查50%楼层,每个抽查层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不少于三柱(剪力墙)和三梁进行抽样检测。
非住宅工程按建筑总层数3层以下(含3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楼层;4—9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二个楼层;10层以上(含10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三个楼
层;每个抽查楼层随机抽取一个检验批,所抽检验批随机抽不少于三梁、三柱(剪力墙)进行检测。
2.钢筋保护层
住宅工程按建筑总层数抽查50%楼层,每个抽查层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不少于三梁、一板、一柱进行检测。
非住宅工程按建筑总层数3层以下(含3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楼层; 4—9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二个楼层;10层以上(含10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三个楼层;每个抽查楼层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所抽检验批随机抽不少于三梁、一板、一柱进行检测。
3.现浇楼板厚度
住宅工程按建筑总层数抽查50%楼层,每个抽查层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不少于三块板进行检测。
非住宅工程按建筑总层数3层以下(含3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楼层; 4—9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二个楼层;10层以上(含10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三个楼层;每个抽查楼层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所抽检验批随机抽不少于三块板进行检测。
4.结构层净高
住宅工程按建筑总层数抽查50%楼层,每个抽查层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随机选择不少于三个房间进行检测。
非住宅工程按建筑总层数3层以下(含3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楼层; 4—9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二个楼层;10层以上(含10层)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三个楼层;每个抽查楼层随机抽取不少于一个检验批,所抽检验批随机抽不少于三个房间进行检测。
第十条监理(建设)单位必须对工程结构实体检验进行旁站见证。
检测原始记录应经监理(建设)单位指定的见证人确认,检测报告应注明见证单位名称和见证人员姓名。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应坚持“科学、公正、准确”的原则,对其提交的检测报告负责。
第十二条监理(建设)单位必须对检测结果签署结论性意见。
检测结果达不到第五条规定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 5.0.6条进行处理,相关资料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当检测机构不严格执行检验技术规程、标准,致使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实造成损失或伪造检验结果的,将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和《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暂行办法》(湖建发…2005‟208
号)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原《湖州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验的暂行规定》(湖建发…2003‟74号)相应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