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权论文: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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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知情同意权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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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知情同意权法律论文患者知情同意权法律论文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必须在得到医师充分说明与病情有关信息的基础上才能行使,因此医师的说明义务构成知情同意权的前提。

一般说来,法律规定说明义务,是为了平衡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以保障信息弱势方的权益。

医患关系中医师的说明义务除维持公平功能外,还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即保障患者的自我决定权。

由此有必要对说明义务的各个方面进行阐述,该部分对说明义务的阐述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说明义务的主体、说明义务的对象、说明义务的形式、说明义务的标准、说明义务的免除。

(一)说明义务的主体所谓说明义务的主体是指在医疗行为前、医疗行为进行中、甚至医疗行为后负有说明义务的人。

关于说明义务的主体《执业医师法》规定为医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为医疗机构。

实践中医疗机构只是一个组织,医师是该组织的雇员,进行说明的只能是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是违反说明义务的责任主体,《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医务人员负有对患者说明的义务,因此医师是说明义务的主体。

医疗实践中,常常有多个科室、多个医师共同参与治疗的情况,如在外科手术时,参与手术的除了主治医师外,还有麻醉师、护士等。

数个医师共同治疗时,应根据其在医疗团队所起的作用来确定说明义务,起辅助作用的医师不承担说明义务,但如果是负责治疗程序一个独立方面,则应承担说明义务。

所以一般情况下说明义务的主体是主治医师,但手术时,麻醉师和手术师应分别就麻醉方式、麻醉风险及注意事项进行说明,二者说明内容也不同。

医疗辅助人员如放射师、护理人员、麻醉师等是否可以代替医师履行说明义务存有争议。

因主治医师有可能真正明确知悉何者为必须说明之事项,有无说明之必要、该如何说明等说明义务中的重要内容,而医疗辅助人员,只能辅助医师履行说明义务,但真正必须履行说明义务之人,只有主导医疗行为的医师。

就我国立法而言,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为说明义务的主体,因此医师及其他医疗辅助人员都可以包括在内,但实践中须注意的是主治医师委托他人代为说明,应该由该主治医师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024年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2024年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医疗领域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它关系到患者的自主权和尊严,也是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的基石。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患者权益意识的提高,患者知情同意权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

本文将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意义及实施现状,探讨如何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及意义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信息,并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医疗行为。

这一权利的保障对于维护患者的自主权、尊严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患者知情同意权体现了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判断做出决定。

其次,患者知情同意权有助于维护患者的尊严。

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应当被尊重、被关心,其知情同意权的实现有助于提高患者的自我认同感和满足感。

最后,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的基石,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现状虽然患者知情同意权在理论上得到了广泛认可,但在实际医疗过程中,其实施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方面,部分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重视不够,未能充分告知患者相关信息,导致患者缺乏必要的知情权。

另一方面,部分患者由于缺乏医学知识,对医疗行为的理解不够深入,难以充分行使自己的同意权。

此外,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医患沟通不畅等问题也影响了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

四、如何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为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和意义,提高对这一权利的重视程度。

同时,医务人员应加强医学知识的学习,提高与患者沟通的能力,确保患者能够充分理解医疗行为的相关信息。

2. 完善医疗信息公开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信息。

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保护

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保护

论患者知情同意权法律保护论文简述: 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有赖于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所谓“医患沟通”即为医方负有向患方告知和说明的义务,患方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知晓医生提供其医疗决定所必需的足够信息的基础上自愿做出医疗同意的权利,医方告知和说明的标准应采用折衷说,即合理的患者标准与具体的患者标准之折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有赖于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所谓“医患沟通”即为医方负有向患方告知和说明的义务,患方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知晓医生提供其医疗决定所必需的足够信息的基础上自愿做出医疗同意的权利,医方告知和说明的标准应采用折衷说,即合理的患者标准与具体的患者标准之折衷。

在当今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社会发展所追求的目标,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总体已进入“小康”社会,但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多种因素的影响,当今社会仍然存在不少矛盾,不和谐的现象也非个别,以医患关系而言,近年来,医务人员被打、医院被砸等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医生带保镖上班”—这尤如天方夜谈一样的事,如今在我国竟成了现实,在沉重的事实面前,我们不禁要问“医患关系到底怎么啦”?本是“悬壶济世”的医生咋变成患者眼中的“白狼”,成了挨打的对象?当然,引起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医患双方沟通不足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如卫生部日前一项调查结果所显示:超过半数的医院职工认为,医患纠纷的最主要起因是沟通不足导致纠纷。

本文认为,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所谓“沟通”即为医方负有向患方告知和说明的义务,患方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

如何才能将这些权利义务落到实处,达到医患双方有效沟通?本文试从法律的角度,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问题进行探讨。

一、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由来、概念及其法律性质(一)、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由来。

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在“知情、同意”这一提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知情”、“同意”来源于英文的informed consent ,也有人将其译为告知与承诺或说明与同意等,其含义是一致的,informed consent来源于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在纽伦堡审判期间法官发现纳粹医生未征得受试者同意强迫他们接受野蛮的不人道的试验,其行为令人发指,严重危害了受试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因此在审判后通过的《纽伦堡法典》中规定:“人类受试者的自愿同意是绝对必要的。

论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论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论病人的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是指病人在医疗卫生服务中,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有权自己采取决定对医务人员及医疗措施的取舍。

在《医疗机构管理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

医生要在不损害病人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当提供有关疾病的诊治信息。

知情权的主体是患者本人,而且要是18岁以上,神志清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对于未成年人患者,知情同意的主体是其父母:对于精神疾病、神志不清的患者,其主体是配偶、双亲、成年子女、亲属等。

知情同意权的内容十分广泛,大体上可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诊治医务人员基本情况;特殊检查情况;有危险的手术或操作;危险或不良后果;试验性检查或治疗;收费情况;有伤害的医疗措施;药物的副作用;对病人隐私的检查暴露;与教学有关的行为;限制病人的情况等。

都需要告知病人并取得病人、家属的口头认可同意或签字同意,医务人员才能实施相关的医疗行为。

1知情同意权的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诊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询问,在如实告知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同意。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取得家属或关系人同意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关系人同意的或遇特殊情况,经治疗医生提出医疗处置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1有关知情权的教育知情同意在我国医疗实践过程中真正得到普及尚须时日,必须通过宣传教育,使医务人员及人民群众逐渐认识到知情同意的重要性后,才能得以实现。

患者享有的医疗基本权利有两点,一是充分了解医疗活动所含风险的权利;二是获得适当、合理的与现实医疗水平相应的治疗权利。

因此,患者必须对自己的医疗有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是病人自主权的体现,是一种患者向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服务委托行为,知道病情,直到治疗,同意医务人员的这些医疗措施,并交给医务人员实施。

知情同意权论文: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边界

知情同意权论文: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边界

知情同意权论文: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边界【中文摘要】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医患关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侵权责任法》在总结我国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患者知情同意权作了规定,无疑对患者权益的保障具有积极意义。

从另一个方面看,法律法规对知情同意权进行规定在明确了知情同意权的和功能的基础上,也为权利设定了边界。

任何民事权利都都有一定的边界,知情同意权也不例外。

由于医患双方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以及民法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要求,我们在赋予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同时,也应对患者知情同意权进行合理界定,以公平地保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利。

应该认识到,保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利从根本上说也是保护患者的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对患者知情同意权构成限制的情形主要有紧急救治行为、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治疗行为、患者放弃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履行说明义务的自由裁量行为等。

每种限制情形的适用都应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

其中,由于医务人员自由裁量行为与医疗专业知识密切联系,要对医务人员自由裁量权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权利边界进行界定,就需要对医务人员说明义务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研究,明确了医务人员说明义务的范围和标准,也就明确了医务人员自由裁量权的空间。

总之,明确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的法律边界,有利于协调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为医疗事业的发展和国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公平和谐的法律环境。

【英文摘要】Recently, based on practice and theory, Tort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ereinafter referred as“the Tort Law”) has clearly defined that patients could enjoy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in the medical treatment. This is undoubtedly a landmark in the field of tort law, and it is helpful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of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From another aspect, defining the conten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formed consent right also means the Tort Law has limited it. Any rights have boundaries, so does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Because essentially the hospitals and the patients have the consistent rights, and the Civil Law prohibit abuse of rights, we have to put some limits on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According to the Tort Law, there are some limits, such as, emergency treatment, compulsory treatment based on social interest, the patient giving up the right. Each instruction has its own legal conditions. Because doctors have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some discretionary behaviors are unavoidable, they have discretion. So how to set boundaries between the discretion and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is a big problem. The key is to define the scale and standard of the obligation of inform. All in a word, setting the boundary between the discretion of the doctors and the rightof informed consent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being helpful to deal with the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and to protect the both parties’interests at the most. So we have to establish and develop the theory of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of patients in our country with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in order to provide a fair and harmonious legal environment.【关键词】知情同意权禁止权利滥用说明义务紧急救治自由裁量权【目录】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边界中文摘要5-6ABSTRACT6引言7-9第一章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积极意义9-19一、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概念9-10二、我国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的发展10-12三、《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积极意义12-16四、《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不足16-19第二章对患者知情同意权进行合理限制的必要性19-24一、合理限制知情同意权是符合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19-21二、合理限制知情同意权体现民法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的要求21三、合理限制知情同意权是符合医患双方根本利益一致性的体现21-22四、合理限制知情同意权是特定情况下体现公序良俗原则的要求22-24第三章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限制情形24-34一、紧急救治行为24-28二、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治疗行为28-30三、患者放弃知情同意权的行为30-33四、医务人员履行说明义务的自由裁量行为33-34第四章医务人员自由裁量行为与知情同意权的边界34-46一、说明义务的范围34-40二、说明义务的标准40-44三、是否属于医务人员自由裁量权范围的几类争议事项44-46结语46-47参考文献47-48。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胡隽霈【摘要】: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基本含义是指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患者充分接受和理解各种与其所患疾病相关的医疗信息,在此基础上对医疗人员制定的诊疗计划自行决定取舍的一种权利。

患者知情同意权起源于西方社会,在我国还尚未被广大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完全接受和理解。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不太和谐,医疗纠纷层出不穷,很大程度上与未完全确立和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有关。

本文从基本理论入手,结合实际案例,围绕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内容、意义、行使、侵害和民事救济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此外,还对我国现阶段患者知情同意权保护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原因分析,最后为完善我国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章概括论述了患者知情同意权,首先介绍了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包括它在西方是如何产生的,同时也对我国知情同意权的立法和实践进行了简单的梳理,还对其产生的社会背景进行了深入分析,然后就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容从知情权和同意权两方面进行了论述,最后阐述了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意义,它强调对患者自主决定权和人格尊严的尊重,具有深刻的伦理学上的意义,此外,它还能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有利于医疗过程的透明化。

第二章围绕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行使进行分析,首先是谁有权行使患者知情同意权,包括患者本人,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其次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何种程度上才算真正实现,笔者认为应当采用以合理医生标准为主,同时兼顾病人标准的方法,最后,为了患者的利益和公共利益,对于紧急情形,患者应当知晓的医疗常识情形,保护性医疗情形,考量公共利益的情形,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受到限制,在这些情况下,医方不需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可实施医疗行为。

第三章论述了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民事责任,首先从行为违法,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及医方过错四个方面分析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然后阐述医方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保护

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保护

般 认 为 医乃 仁 术 。 中 国 有 许 多 关 于 “ 林 春 暖 ”“ 壶 济 世 ” 杏 、悬
的典 故 , 一 度 让 人 们 对 医 生 的 医 疗 行 为 产 生 迷 信 。那 时 , 这 有 利 原 则 是 治 疗 患 者 的 首 要 原 则 。 虽 然 一 般 也 需 取 得 患 者 同
意 , 这 在 并 不 是 法 律 上 的 先 决 条 件 , 意 的 手 段 可 以 为 强 但 同
解 逐 渐 取 得 支 配 地 位 , 涉 及 到 医 学 、 理 、 律 等 社 会 各 个 会 伦 法 层 面 。在 西 方 传 统 中 , 学 被 看 作 是 一 种 技 艺 , 在 中 国 , 医 但 一
情 同意 权 的 概 念 l 。S lo事 件 三 年 后 , 萨 斯 州 地 方 法 院 对 2 a g 堪 M. . o isn案 的判 决 , 以 知 情 同 意 理 论 为 基 础 , 以 医 VRb o n 都 即 生 没 有 履 行 说 明 治 疗 风 险 为 由 , 定 了 形 式 上 存 在 着 的 患 者 否
的 同意 效 力 。 由此 , 知情 同 意 理 论 在判 例 法 上得 到 了 确 立 r 。 2 ] 在 英 国 , 律 上 的 知 情 同意 与 美 国 的 并 不 完 全 相 同 。英 国 患 法 者 的告 知 内容 是 由 医 生 决 定 的 , 的 告 知 范 围要 小 于 美 国 。 他 澳 大 利 亚 确 立 的 标 准 与 美 国 的 相 同 ; 西 兰 在 判 例 中 确 立 的 新
知 情 同 意 权 是 指 患 者 在 取 得 医 生 提 供 其 医疗 决 定 所 必 需
的 足 够 信 息 的 基 础上 作 出 医疗 同 意 的 权 利 。该 概 念 起 源 于 第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摘要】患者有权力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决定取舍,这项权利就是患者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法定权利,它的保障对于维护患者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关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产生了很大的挑战。

本文将在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发展、概念内容、法律依据、知情同意权与告知义务的关系、现存的问题和解决建议这五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更高的维护知情同意权有所帮助。

【关键词】知情同意权,患者,医疗机构,法律,告知义务,问题,建议【Abstract】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means that patients have the right to know his condition, and to decide whether or not to acdept the therapeutic measures of the medical personnel. This is a legal right of the patients, the guarantee of which can help protect the rights of the patients, build a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and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and health services. But nowadays cases about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happen frequently, which do harm to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n this pasage, we will talk about five parts including the resouse and development of the right, the concept and contents of the right, legal base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and the obligation to inform,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Key words】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Patients; Medical establishment; Laws; Obligation to inform; Problems; Suggestions(一)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和发展每项法律规定一般都有其相应的来源,知情同意权也不例外。

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其它医药学论文: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摘要】本文是查字典论文网小编为您奉献的精编范文其它医药学论文:浅谈医疗活动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键词: 知情权同意权法律适用一、知情同意权的理念及其法律保障所谓知情同意权,全国人大法工委巡视员、民法专家何山解释道,严格说是知情和同意两项权利。

知情同意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中给予消费者的9项权利之一,同意是医疗合同中的一项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除了衣食住行消费之外,还有其他许多领域的消费,如医疗服务。

患者到医院就医,接受医院提供的诊疗、护理服务,以使自身得到康复,同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这一民事行为本身符合消费法律关系的特性,应适用《消》法,患者作为消费者理应享有《消》法所赋予的各项权益。

医疗服务虽然是生活消费的一种,但是又不同于一般的生活消费,医疗服务有着其独有的特性,表现在: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所承担的风险特别巨大;3、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对医疗知识严重缺乏,因而,对于医疗服务的方式、品种,甚至价位的选择方面,几乎提供者拥有完全的决定权,而消费者基本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

4、由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今后健康乃至生命,因而,从消费过程的心理状态看,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居于优势,消费者处于劣势,通常消费者不敢对服务本身提出质疑。

医疗服务具有上述特性,使其权责分担有别于一般消费。

知情同意权的前提,是确认医患是一种特殊消费关系。

对患者,它是权利;对医生,则是法定义务。

知情同意权的核心是任何人体实验都必须取得受试者的同意,不允许隐瞒病人和家属在病人身上进行任何试验 (注释1)。

这说明医务人员对患者所采取的任何医疗措施都必须向患者和亲属详细告知,但患者由于不懂得医学知识,医务人员必须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尽量向患者说明情况,让患者知道治疗措施的不足和副作用,甚至危险性。

为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尊重患者的自我处置权,让患者知道知情权是同意权的基础,只有患者在知道自己的病情基础上,根据医生的告知,知道自己的病情和应采取的治疗措施和医疗意外、医疗并发症的存在、医疗过程中的风险等情况,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承诺,并履行签字同意。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医疗伦理和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保障了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自主权和尊严。

本文旨在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重要性、实施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预期的医疗效果等信息,并在此基础之上,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医疗服务。

这是对患者在医疗服务中主体地位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医疗服务提供者应尽的义务。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1. 保障患者权益:患者知情同意权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使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从而做出自主的选择。

2. 提高医疗质量: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有助于医生与患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促进医生全面、详细地解释治疗方案,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3. 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尊重和保护有助于增强患者的信任感,促进医患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从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现状目前,我国在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医生未能充分告知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案,患者对医疗风险的认知不足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无法充分行使知情同意权,进而影响医疗质量和医患关系。

五、面临的挑战与改进措施1. 面临的挑战:(1)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导致部分地区和医院在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方面存在差距。

(2)医生与患者沟通不足:部分医生可能因时间紧张或沟通技巧不足而未能充分告知患者相关信息。

(3)法律制度不完善:现行法律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仍需完善。

2. 改进措施:(1)加强医疗资源分配: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缩小地区和医院间的差距,确保患者知情同意权得到充分保障。

(2)提高医生沟通技巧: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生的沟通技巧和医疗服务水平,使其能够充分、详细地告知患者相关信息。

患者论文: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保护

患者论文: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保护

患者论文: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保护【中文摘要】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和谐医患关系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已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

实践中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加之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不到位,这使得患者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权利也因此而受到威胁。

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既是患方的权利同时也是医方的义务,只有双方共同发挥作用才能使医患关系走向和谐。

本文首先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概念界定入手,对学术界的几种理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结合对医疗行为的定性和分类给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概念,然后结合医患关系的性质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性质进行了明确,应当属于民事授权关系,从本质上应当属于民事人格权范畴。

有关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特征方面,主要是介绍了包括主体的特定性在内的几个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本质特征。

之后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历史沿革进行了回顾,从古希腊开始产生知情同意的概念到真正意义上的知情同意权的提出,从仅仅是应用于人体受试者的权利再到里斯本世界医学大会真正提出患者知情同意权,这一发展过程是漫长的。

而我国唐代以来的传统观念更是一直影响到现代,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规定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这也使得我国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还有待于加强。

第二部分主要是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构成角度展开论述的,具体到作为权利主体的患者本人、家属和代理人,以及作为义务主体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其间对患者知情同意能力的认定和家属的地位是重点论述的。

对于权力的内容主要从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方面展开论述的,同时也提出了实践中一些知情同意权的例外情形。

第三部分主要是我国有关患者知情同意权法律保护的情况。

文章对我国现阶段医患关系的状况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国患者知情同意权保护的实践障碍,障碍既来自义务主体和权利主体,同时也来自制度和立法的缺陷,此外影响我国医患关系正常化的因素还有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关系,这也是患者知情同意权保护的障碍。

对于各种问题文章分别指出了解决和完善的途径。

浅谈患者知情同意权及其法律效力

浅谈患者知情同意权及其法律效力

意是 绝 对 必 要 的 ” “ 该 使 他 能 够 行 使 自由 选 择 的 权 利 , ,应 而
没 有 任 何 暴 力 、 骗欺 诈 、 迫 、 骗 以 及 其 他 隐 蔽 形 式 的 强 欺 强 哄
制 或 强 迫 等 因 素 的 干 预 ; 该 使 他 对 所 涉 及 的 问 题 有 充 分 的 应 知识和理解 , 以便 能够 做 出 明智 的 决 定 -1。在 15 [ 3 9 7年 美 国
1“ 情 ” .知 。所 谓 “ 知情 ”是 指 患 者 对 医 方 提 供 的 与其 做 , 出 同 意 决 定 有 关 的 一 切 与 医 疗 行 为 有 关 信 息 的 了解 。 医 方 的 医 务 人 员 所 提 供 的 信 息 , 是 一 般 的 、 乎 理 性 的 患 者 为 应 合 了做出决定所需要的关于患者病 情 、 疗措施 、 术 风险 、 医 手 手 术 后 果 等 相 关 情 况 的必 要 信 息 。 患 者 知 情 权 的 实 现 依 赖 于 医方 告 知 义 务 的 适 当 履 行 。为 了 保 证 患 者 知 情 权 的 实 现 , 医
运 用 于 临床 医疗 领 域 。 美 国 著 名 法 官 C eoo指 出 “ 何 人 ad z 任 有 权 决 定 如 何 处 理 其 身 体 ” 充 分 肯 定 了 医 生 的 医 疗 行 为 应 , 征 得 病 人 的 同 意 。 C e oo法 官 还 提 出 “ 一 个 成 年 的 且 心 ad z 每 智 健 全 的人 均 具 有 决 定 如 何 处 置 其 自身 身 体 的 权 利 ; 科 医 外
上 , 讨 了知 情 同 意权 在保 障 患 者 自决 权 实现 、 抗 医 疗 中“ 理 风 险 ” 划 分 医 疗 责 任 等 方 面 具 有 的 法 律 探 对 合 和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

Legs I Syst em A nd Soci et y 豳蠢盈圈隧一型里塑里f叁墨!圭垒垒浅新患者知情同意叔陈秋汀摘要患者知情同意权理论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不断得到完善。

它是指在医患关系中,医方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后,患者依靠自身的认识理解能力,真实自愿的作出同意决定的权利。

患者知情同意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知情、自由意志、有能力三个方面。

患者知情同意权具有保障患者自决权实现、对抗医疗“合理风险”以及划分医疗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效力。

关键词知情同意告知义务法律效力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0-270—02一、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知情同意”又称之为“告知后同意”,属于舶来品,知情同意权属于英美法系产物,起源于1767年的Sl at er v.Baker&S t apl et on 案。

该案中,法院首次做出判定,认为在实施手术之前取得患者同意是“外科医生之惯例和法则。

”“同时,美国堪萨斯州的N a t an.s o n v。

K l i ne案和密苏里州的M ot chu v.R obi ns on案使得知情同意权在判例上得以确立。

这两个判决都以医疗方没有履行说明治疗风险的存在,否定形式上存在的患者的同意权利。

2‘『『i j—二战后纽伦堡审判则是形成现代意义上知情同意的里程碑。

在《纽伦缳法典》l_}|有这样一条规定:“人体受试者的自愿同意足绝对必要的”。

“应该使他能够行使E l【l l选择的权利,而没有任何暴力、欺骗欺诈、强迫、哄骗以及其他隐蔽形式的强制或强迫等因素的二I二预:应该使他时所涉及的问题柯充分的知识和理解,以便能够做出|!Ij 智的决定”。

3关于钳情同意的具{奉内涵,学界主要自‘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忠者盆¨情同意权分为知情权利同意权,或者既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选择卡义、拒绝权和同意权等;。

4第二:种主张认为患者知情同意权仪限于手术和有创的特殊检查这两方丽;5第三种主张认为患者矧情同意权不仅应该体现在医疗方案中,而¨也应包括与忠者就医有关的其他事项。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摘要】患者有权力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决定取舍,这项权利就是患者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法定权利,它的保障对于维护患者权益、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关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产生了很大的挑战。

本文将在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发展、概念内容、法律依据、知情同意权与告知义务的关系、现存的问题和解决建议这五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更高的维护知情同意权有所帮助。

【关键词】知情同意权,患者,医疗机构,法律,告知义务,问题,建议【Abstract】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means that patients have the right to know his condition, and to decide whether or not to acdept the therapeutic measures of the medical personnel. This is a legal right of the patients, the guarantee of which can help protect the rights of the patients, build a harmonious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and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and health services. But nowadays cases about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happen frequently, which do harm to the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In this pasage, we will talk about five parts including the resouse and development of the right, the concept and contents of the right, legal bases,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and the obligation to inform,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Key words】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Patients; Medical establishment; Laws; Obligation to inform; Problems; Suggestions(一)知情同意权的起源和发展每项法律规定一般都有其相应的来源,知情同意权也不例外。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在医疗实践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

它不仅体现了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也是医疗伦理和法律规范的核心要求。

本文将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含义、重要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浅析,以期为提升患者权益保护和医疗服务质量提供参考。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含义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生需向患者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使患者在了解自己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后,自主作出决定是否接受医疗服务的权利。

这一权利的行使,旨在保障患者的自主权和尊严,同时促进医患之间的信任和合作。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1. 尊重患者自主权: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使得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能够自主决定,体现了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

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患者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能够与医生进行有效沟通,从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3. 维护医患关系: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落实,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

四、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护。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对于无法完全自理的患者,应当取得其近亲属的知情同意。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妥善保管患者的病历资料,以备查证。

五、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尽管患者知情同意权在法律上得到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医务人员对知情同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充分向患者提供信息;部分医疗机构在病历管理中存在不足,导致患者无法有效行使知情同意权;此外,部分患者由于缺乏医学知识,难以充分理解医生提供的信息,从而影响其作出正确决定。

六、解决措施与建议为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充分实现,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措施与建议:1.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知情同意重要性的认识,使其充分了解患者知情同意的内涵和要求,掌握有效的沟通技巧。

论患者知情同意权

论患者知情同意权
堕 壁丝里 7 A期总第 5 2 8 期
论 患 者 知 情 同 意 权
阿 依 加 马 丽 ・苏 皮 ① 阿 克 白 ・加 米 力 ②
摘要: 知 情 同意 权 作 为 患 者 最 主要 的 权 利 之 一 , 是 民 法 意 思 自治 原 则 在 医疗 领 域 中的 体 现 。 我 国《 侵权责任 法 》 首 次 以 法 律 的 形 式 规 定 了患 者 知 情 同意 权 , 这 无 疑 是 在 保 护 患 者利 益 方 面很 大 的 进 步 。 患 者 知 情 同意 权 应 当 以 患者 利 益 最 大 化 为 最 终 价值 目标 , 并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对 其 给 予 适 当 限 制 , 如 当 涉 及 患 者 自杀 目的 , 或 其 他 非 理 性 的 想 法 而 做 出危 及 生 命 的 决
定, 或 惠者 家属 做 出 的 有 损 于 患 者 生命 健 康 弄 益的 决定, 以 及 医方 对 患 者 进 行 保 护 性 医 疗 措 施 时 的 患者 知 情 同 意 权 的 限
制等情形。
关键 词: 知 情 同 意权 , 意 思 自治 ,理 性 的人 中 图分 类 号 : R一0 5 2 , D 9 2 2 . 1 6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2 —0 7 7 2 ( 2 0 1 5 ) 0 7 —0 0 3 6 —0 4 P a t i e n t s ’ R i g h t o f I n f o r m e d C o n s e n t AY I J I AMAL I S u p i , AKE B AI J i a mi l i .S c h o o l o f L a w, Xi n j i a n g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2024年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2024年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有权利了解并理解自己即将接受的医疗服务的全部信息,并在充分理解和认知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该医疗服务的权利。

这不仅是医学伦理的重要原则,也是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的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将就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重要性、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患者知情同意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患者的知情权,即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病情、治疗方案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信息;二是患者的同意权,即患者在充分了解信息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医疗服务。

这两个方面相互依存,构成了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完整内涵。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1. 保障患者权益: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患者自主决定医疗行为的重要依据,是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2. 促进医患沟通: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有助于医患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医患互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维护医疗秩序: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落实,有助于维护医疗秩序,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 实施现状:在我国,患者知情同意权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服务过程中,会向患者提供详细的医疗信息,并征求患者的同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2. 存在的问题:(1)信息不对称: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未能充分、准确地向患者提供医疗信息,导致患者无法全面了解自己的病情和医疗风险。

(2)同意权受限:部分患者在接受紧急医疗服务时,由于时间紧迫或病情严重,无法充分了解信息并做出决定,导致其同意权受到限制。

(3)医患沟通不足:部分医务人员缺乏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和耐心,导致医患沟通不足,影响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实现。

五、对策与建议1. 加强医疗信息披露: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信息披露的力度和准确性,确保患者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自己的病情和医疗风险。

2.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措施,为患者维权提供法律支持。

浅析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浅析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患者 知 情 同 意 权 的 渊 源 患者 的知情 同意权主要产生与上世纪 四十年代 ,由于在二 战期间发 生 了很多惨不人道的人体试验 ,严重危 害了人们的生命和健 康 ,为了审 判 法 西 斯 份 子 在 二 战 期 间 犯 下 的 罪恶 以及 为 了 防范 以后 的 战 争 出 现 严 重 违反人道主义的战争形式 ,在 《 纽伦堡法典》 和 《 病人权利 宣言》 中, 规定 了患者的知情同意 权即 “ 人类 受试者 的 自愿 同意是绝 对必 要的” 。 我 国于上世纪八十年代 中通过一系列法律行政法 国确立患者 手术 中的知 情 同意制度 ,这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 内容之一 。 二 、侵 害 知 情 同 意 权 造 成 的 人 身 、精 神 及 财 产 损 害 医患 关 系 就 是 医 疗 服 务 关 系 ,从 法 律 的 角度 看 就 是 医 患 法 律 关 系 。 医 患法 律 关 系 是 建 立 在 合 同 上 的 医疗 服 务关 系 。如 果 医院 一 方 在 医 疗 过 程 中,因医护人员的故意或者过失 ,损 害患者 的身体健康甚 至造 成了死 亡的后果 ,应 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医方的此种行为严重侵犯 了患者的 生命健康权 ,对患者 的精 神 、财产 都会 造成严 重 的损害 。对 于患 者而 言, 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竞合 的法律责任 ,患者可 以选中之一 进 行维权 。法律将此规定为侵权责任事故是 因为这样会更有 利于患者 的 利益能也 能够更好 的保障患者的利益。 医疗机构应该 向患者履行说明义务 ,这是 医方 的义务 同时也是患者 的权利 。医疗机构主要是 向患者说明三个方 面 ( 1 ) 医疗 机构本 身的情 况。即院方本身是否具有行医的资质 ,患者病情所需要 的专 业医师以及 相应的医疗设施设备 。 ( 2 ) 医疗 事故 主要发生 在手术 中 ,所 以患者 的 知情同意权在 医疗手术 中显得尤为重要。医疗机构需要告知 患者手术 的 风险 ,手术方 案及替换 的手术方案 ( 3 ) 医疗 机构是 为了保护 患者的生 命健康而存在 的 , 对 于药物 的副作 用和 患者需 要转 诊 ,都需 要告 知患 者 ,使患者能够避免用药错误 ,能够获得最佳 的治疗 时间。在医疗关 系 中 。医方与患者原本是属于的地位平等的法律关 系。但 是 ,因为医学是 种科学行为 ,需要专业知识 。相较于其他学科 而言,医学知识很难为 般民众所掌握。医学语言更为晦涩难懂。因此 ,医患双 方的关系只能 是在法律上的平等而非事实上 的平等。如果医方不遵 守职业道德 ,从本 身的利益出发 ,提供 给患者不真实的信息 ,这种行 为也侵 犯了患者 的知 情 同意权 ,主要表现 为第一 ,医疗机构从经济利益考 虑 ,误导或者诱导 患者选择高昂的治疗方案 ,或者诱使患者选择其本 身擅 长但并非对患 者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范文

《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篇一一、引言患者知情同意权是医疗领域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它涉及到患者的自主权、尊严和权益保护。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日益完善,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本文旨在浅析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意义及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内涵与意义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有权了解医疗服务的内容、过程、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医疗服务。

这一权利的保障对于维护患者的自主权、尊严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患者知情同意权体现了对患者自主权的尊重。

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有权根据自己的价值观、信仰和意愿做出决定。

其次,患者知情同意权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当患者充分了解医疗信息并参与决策时,他们更有可能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从而提高治疗效果。

最后,患者知情同意权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通过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患之间的信任和沟通得以加强,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三、患者知情同意权实践中的问题尽管患者知情同意权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 医疗信息不对称。

由于医患之间在医学知识和信息上的不对称,患者往往难以充分了解医疗服务的全部信息。

2. 医方告知不充分。

部分医务人员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重视不足,未能充分、清晰地告知患者相关医疗信息。

3. 患者决策能力受限。

部分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由于疾病、年龄、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其决策能力受到限制。

四、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策略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我们需要采取以下策略:1. 加强医疗信息公开。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公示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充分了解医疗服务的内容、过程、风险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2. 提高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意识。

医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性,在医疗过程中主动、充分地告知患者相关医疗信息。

3. 提升患者的决策能力。

论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论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论病人的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是指病人在医疗卫生服务中,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有权自己采取决定对医务人员及医疗措施的取舍。

在《医疗机构管理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

医生要在不损害病人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当提供有关疾病的诊治信息。

知情权的主体是患者本人,而且要是18岁以上,神志清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对于未成年人患者,知情同意的主体是其父母:对于精神疾病、神志不清的患者,其主体是配偶、双亲、成年子女、亲属等。

知情同意权的内容十分广泛,大体上可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诊治医务人员基本情况;特殊检查情况;有危险的手术或操作;危险或不良后果;试验性检查或治疗;收费情况;有伤害的医疗措施;药物的副作用;对病人隐私的检查暴露;与教学有关的行为;限制病人的情况等。

都需要告知病人并取得病人、家属的口头认可同意或签字同意,医务人员才能实施相关的医疗行为。

1知情同意权的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诊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询问,在如实告知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同意。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取得家属或关系人同意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关系人同意的或遇特殊情况,经治疗医生提出医疗处置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1有关知情权的教育知情同意在我国医疗实践过程中真正得到普及尚须时日,必须通过宣传教育,使医务人员及人民群众逐渐认识到知情同意的重要性后,才能得以实现。

患者享有的医疗基本权利有两点,一是充分了解医疗活动所含风险的权利;二是获得适当、合理的与现实医疗水平相应的治疗权利。

因此,患者必须对自己的医疗有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是病人自主权的体现,是一种患者向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服务委托行为,知道病情,直到治疗,同意医务人员的这些医疗措施,并交给医务人员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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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权论文: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边界
【中文摘要】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医患关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侵权责任法》在总结我国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患者知情同意权作了规定,无疑对患者权益的保障具有积极意义。

从另一个方面看,法律法规对知情同意权进行规定在明确了知情同意权的和功能的基础上,也为权利设定了边界。

任何民事权利都都有一定的边界,
知情同意权也不例外。

由于医患双方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以及民法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要求,我们在赋予患者知情同意权的同时,也
应对患者知情同意权进行合理界定,以公平地保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利。

应该认识到,保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利从根本上说也是保护患者的利益。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实践经验,对患者知情同意权构成限制的情形主要有紧急救治行为、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治疗行为、患者放弃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履行说明义务的自由裁量行为等。

每种限制情形的适用都应具备相应的法律条件。

其中,由于医务人员自由裁量行为与医疗专业知识密切联系,要对医务人员自由裁量权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权利边界进行界定,就需要对医务人员说明义务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研究,明确了医务人员说明义务的范围和标准,也就明
确了医务人员自由裁量权的空间。

总之,明确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的法律边界,有利于协调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为医疗事业的发展和国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公平和谐的法律环境。

【英文摘要】Recently, based on practice and theory, Tor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ereinafter referred as“the Tort Law”) has clearly defined that patients could enjoy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in the medical treatment. This is undoubtedly a landmark in the field of tort law, and it is helpful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of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From another aspect, defining the conten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formed consent right also means the Tort Law has limited it. Any rights have boundaries, so does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Because essentially the hospitals and the patients have the consistent rights, and the Civil Law prohibit abuse of rights, we have to put some limits on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legal rights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According to the Tort Law, there are some limits, such as, emergency treatment, compulsory treatment based on social interest, the patient giving up the right. Each instruction has its own legal conditions. Because doctors have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some discretionary behaviors are unavoidable, they have discretion. So how to set boundaries between the discretion and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is a big problem. The key is to define the scale and standard of the obligation of inform. All in a word, setting the boundary between the discretion of the doctors and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being helpful to deal with the physician-patient relationship and to protect the both parties’interests at the most. So we have to establish and develop the theory of the right of informed consent of patients in our country with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in order to provide a fair and harmonious legal environment.
【关键词】知情同意权禁止权利滥用说明义务紧急救治自由裁量权
【目录】论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边界中文摘要
5-6ABSTRACT6引言7-9第一章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积极意义9-19一、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概念9-10二、我国患者知情同意权制度的发展10-12三、《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积极意义12-16四、《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不足16-19第二章对患者知情同意权进行合理限制的必要性
19-24一、合理限制知情同意权是符合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
19-21二、合理限制知情同意权体现民法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的要求21三、合理限制知情同意权是符合医患双方根本利益一致性的体现21-22四、合理限制知情同意权是特定情况下体现公序良俗原则的要求22-24第三章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限制情形
24-34一、紧急救治行为24-28二、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治疗行为28-30三、患者放弃知情同意权的行为30-33四、医务人
员履行说明义务的自由裁量行为33-34第四章医务人员自由裁量行为与知情同意权的边界34-46一、说明义务的范围34-40二、说明义务的标准40-44三、是否属于医务人员自由裁量权范围的几类争议事项44-46结语46-47参考文献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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