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规章制度
两项工作规章制度
两项工作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任何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上班时间1. 员工每天上午8:30准时到岗,下午17:30下班。
2. 中午12:00-13:00为午休时间,员工可在食堂就餐或自行携带午餐。
3. 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会被记录在个人档案中,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条工作内容1. 员工必须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严禁无故旷工、擅离职守。
2. 员工要按照公司安排的工作计划完成任务,不得私自调整任务进度或轻视工作安排。
3. 员工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的态度对待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工作纪律1. 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接打无关电话,不得进行私人聊天、上网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2. 员工要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嗑瓜子、喧哗等危害工作环境的行为。
3. 固定安排员工进行例行体检,发现患病者应及时就医治疗。
第六条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突出、工作积极的员工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如提拔、加薪等。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力的员工将给予批评、警告甚至解雇处理。
3. 员工需遵守公司的机密保护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严惩。
第七条招聘与离职1. 公司对员工进行招聘时,将依法平等对待,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2. 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处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公司所有员工有效。
2. 如有需要,本规章制度将视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公司将及时通知员工。
3. 对于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以上为本公司的工作规章制度,希望每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感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
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及基本工作流程
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及基本工作流程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及基本工作流程(初稿)2013年2月23日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流程,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目的及目标1、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2、通过发挥全体工程项目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工程项目人员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3、提倡全体工程项目人员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积极为人员创造及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工程项目建设团队。
4、鼓励全体工程项目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以及充分发挥才智,提出各种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5、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及公司的发展壮大,逐步提高工程项目人员各方面待遇;为全体工程项目人员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鞭策后进,对有损公司利益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员给予相应惩罚。
6、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实现打造出适应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市场环境,具备竞争力的优秀工程项目建设团队的目标。
二、管理制度大纲1、薪酬管理制度实行岗位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工资+浮动绩效工资的弹性薪酬制度。
其中岗位基本工资按工作岗位职责由公司统一设定。
岗位补贴工资按工作岗位性质及工作区域等由公司统一设定。
浮动绩效工资由公司及项目部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精神,按多劳多得,效益与薪酬相匹配,损失与惩罚相挂钩的原则,按相关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2、考勤管理制度(1)休假与加班项目部人员每月休假4天,按累积原则实行轮休,工作紧张期间不准休假,累积假期由项目部统计备案,参与当月绩效考核。
2013年考勤制度
公司2013年度考勤制度为加强考勤及员工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考勤管理制度规定请假审批权限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1、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含2天)的,报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办理);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
口头请假一律不予生效,返岗后必须尽快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4、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二、休息1、办公室休息日为每周1天,具体为每周六或周日其中一天。
2、商场每7—8天休息1天,每月不超过4天。
具体休息日由商场自行安排。
3、物流每10天休息1天,每月不超过3天。
具体休息由物流部自行安排。
三、考勤规定(一)迟到、早退、忘打卡、旷工:1、迟到:在规定上班时间后记录到岗,且超出上班时间60分钟内(含)的视为迟到。
2、早退:在规定下班时间前记录离岗,且离下班时间60分钟内(含)的视为早退。
3、旷工: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4)超过60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者。
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4、忘打卡:1)员工当日忘打卡者,由主管领导核实上岗时间未迟到或早退后,填写打卡修正单留存考勤员处,月初附在考勤表后一并上报人力资源部;2)员工因公未按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应于当日内填写《打卡修正单》,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主管领导签字后,留存部门考勤员处,月底随考勤表资料报人力资源部留存。
2013年2月规章制度
陇西县昌谷小学规章制度2013年2月昌谷小学各项规章制度一、教师政治、业务、校本培训制度学校进行的集体政治、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要按时参加,要把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在个人自学,要认真书写各项笔记。
有事须事先请假,如不请假者按旷课论处。
每40分钟算一节旷课,不够一节者算一节。
政治、业务、校本培训笔记本每学期开学统一写封面和盖公章。
1.各每学期至少写完一本笔记。
2.每学期末检查评估。
由学校校务会成员和教研组长组成的评估小组检查评估出优秀者1--2名。
3.奖励:按具体情况确定。
4.处罚:各笔记每缺少一页未写罚1元。
二、教学用具管理制度教学用具即教本、教辅、教参、磁带、光盘、教学用录音机等。
由教导处保管,发放。
教师凡用到的以上书籍、磁带、光盘、教学用录音机等,必须到教导处详细填写教学用具登记表,用后及时归还,并在登记表上填写归还日期,否则,按未归还处理。
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三、教师考勤制度1、校长负责请假事宜,须事先请假。
2、执行教师到校签到制度。
教师签到时间为晨读铃响前20分钟或按规定为准。
签到铃响后5分钟前签到算迟到。
签到铃响后5分钟后晨读下课铃响前签到算1节旷课。
3、请假时必须认真填写请假条。
4、实行请假顶课和班主任制度。
教师请假时须事先联系好顶课的老师,班主任还要联系好代班主任。
顶课老师和代任班主任同时在请假条上签字,如请假后没有顶课教师上课仍然算旷课,无代任班主任者值周人员检查评估“纪律”一项直接确定为“丁”级。
5、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的,但必须联系好顶课和班主任老师,并委托顶课老师或代任班主任在尽早的时间内代替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6、教师事(病)假期满,应按时到岗销假,确需续假的,按规定履行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7、对组织涣散,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逾期不到岗者按旷工论处。
8、迟到:签到铃或上课铃响后5分钟或5分钟前进校门或教室,算迟到1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3.12.07•【文号】国务院令第645号•【施行日期】2013.12.07•【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第一次修订通过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工作规章制度
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三条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更工作内容。
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办公守则,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喧哗、聚众闲谈。
第五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机密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福利待遇规定,不得私自调休、请
假,不得违规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纪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行为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解释和修改。
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并配合执行。
以上为工作规章制度,望员工们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
下级单位的规章制度
下级单位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下级单位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内部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凡是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条下级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与同事和谐相处,共同促进单位发展。
第四条下级单位领导班子应当加强领导,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如有调整,须经下级单位领导批准通过,并在全体职工中公布。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一条下级单位的工作流程分为日常工作和特殊工作。
第二条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文件传递、会议安排等。
第三条特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处理、重要事务安排等。
第四条下级单位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确保工作有条不乱地进行。
第五条下级单位领导应当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并指导员工按照计划执行。
第六条日常工作应做好记录,确保工作进展情况的及时反馈,便于领导了解工作情况。
第三章内部秩序第一条下级单位各部门应当维护单位内部的秩序,不得搞乱单位工作环境。
第二条职工应当遵守单位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更改工作计划,不得无故缺席会议。
第三条职工应当敬重领导,遵守集体决定,服从领导调配。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一条违反规章制度的职工,一经查实,将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第二条纪律处分分为轻处分、中处分、重处分三个等级,具体处分措施由单位纪委根据情节决定。
第三条违反规章制度且给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工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审查机制第一条下级单位应当建立审查机制,对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审查,确保工作效率。
第二条审查机制由单位领导班子主任负责,定期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进行评估并进行更新。
第二条对于不履行本规章制度的职工,下级单位领导应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
供水管理制度
内蒙古东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管理制度2013年2月第一章供水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供水科所管辖的净水厂及各泵站是自来水公司的重要生产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供水工作的管理,保障供水工作的安全运行,要强化和完善岗位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供水科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第二条供水科主要由队长、组长、泵工、电工等人员组成。
第三条供水科部门工作职能1、负责所管辖供水运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供水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供水调度任务,确保正常的水压、水质、水量。
3、负责各水厂及各泵站的管理,做好输水量、加药量、停电停水以及运行故障的原始记录并做好分析工作;4、负责水厂的供水设备、电器设备、深井运行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设备维修的记录,做好故障的排除工作;5、负责对厂区内监控设备、水源地远程控制设备的监督管理和稳定运行。
6、定期做好净水池、清水池、高位水池的清理工作;7、熟练掌握和操作水源地和水厂内停电停水等应急事故;8、负责水厂厂区、泵房及加药间的环境和卫生工作;9、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巡视检查,检查水源井房设备运行、水源地供水管网以及供电设施,确保安全连续稳定供水;10、负责对水源动、静水位的监测,每月进行一次测水位工作,并做好记录;11、负责做好供水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节供水科值班员交接班制度第四条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接班工作要在岗位进行。
接班人不得酒后接班,否则报分管领导解决;如不如实上报,出现事故,追究交班人员连带责任。
第五条交接班人员必须由本人在交接记录上签字,不准代签;第六条交班人员需在交接记录上认真写清当班时发生的各种情况及处理方法,并向接班人交代,凡因交代不清或隐瞒而发生事故的,追究交接班双方责任;第七条值班人员要认真仔细的填写工作记录,按要求准确的填写各泵运行的状态及开停时间各项参数、填写每天的供水量及加药量,要求记录本要干净整洁,不能填写有误,记录不完整的不得交接班;第八条如正在处理事故或正在进行重要操作时,不能交接班,接班人应在事故处理和操作工序进行完毕后,履行交接班手续;第九条交接班双方应共同认真巡视电器设备、供水水泵、清水池等有无异常,实际情况要与交接班记录相符;第十条清点工具有无短缺或损坏,配电柜及其他设施的钥匙是否齐全;第十一条环境卫生是否清洁,不清洁的由交班人员负责清扫干净方可交班;第十二条交班时,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协调处理;第十三条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不得随意停班、换班、连值两班,如有特殊情况应报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一律不准睡岗、脱岗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第十五条值班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餐,午饭做饭时间不早于12时,晚饭不早于17时30分,其它时间不准从事与用餐有关的事情(特殊情况除外)。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3.01.23•【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3年1月23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以下简称专用车辆)。
第四条危险货物的分类、分项、品名和品名编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执行。
危险货物的危险程度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分为Ⅰ、Ⅱ、Ⅲ等级。
第五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当保障安全,依法运输,诚实信用。
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组织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组织的章程和规定,严格执行组织领导的决策和指示。
第四条,组织成员应保守组织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组织的机密信息,不得利用组织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五条,组织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组织成员应保护组织的财产,不得挪用、浪费组织资金和物资,不得私自占用组织设备和资源。
第七条,组织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八条,组织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为组织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消极怠工。
第九条,组织成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组织成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组织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组织成员有权对本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组织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管理制度2013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2页第二章作息安排--------------------------------------第2页第三章考勤制度-----------------------------------第2-3页第四章室内规范-----------------------------------第3-4页第五章行政规定------------------------------------第4-5页第六章会议规定--------------------------------------第5页第七章安全规定--------------------------------------第6页第八章印信管理------------------------------------第6-7页第九章档案管理--------------------------------------第7页第十章财务规定-----------------------------------------第8页第十一章用人制度--------------------------------------第8页第十二章车辆管理--------------------------------------第9页第十二章薪酬制度----------------------------------第9-10页第十三章奖罚制度------------------------------------第10页第十四章补充说明------------------------------------第11页第一章总则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司我合一”的企业管理精神,通过一套简洁、直观、实效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经营操守和员工行为,全面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公司团队的整体功能,以便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最新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2月22日)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规章制度】2013年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4.doc
【规章制度】2013年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4 2013年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____年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日常管理制度(工作纪律)1、严禁迟到、早退现象,当月违规一次,次日点名,当月违规两次,罚款50元,当月违规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2、严禁脱岗、串岗现象,当月违规一次,次日点名,当月违规两次,罚款50元,当月违规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3、严禁散播公司负面消息,当月违规一次,次日点名,当月违规两次,罚款50元,当月违规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4、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不允许拒接或停机,每发现一次,5元乐捐。
5、工作期间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仓库整洁。
6、严禁赚取差价,发现一次,100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严禁卖私货、截留赠品,发现一次,100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8、不得让客户把货款打入个人账户,发现一次,100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9、工作期间不允许大声争执,注意公共场合情绪的控制,每发现一次,5元乐捐。
10、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从领导安排,当月违规一次,次日点名,当月违规两次,罚款50元,当月违规三次,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日常业务管理制度1、客户资料管理A全面搜集各片区资料(店名、电话、地址、营业执照号);根据销量及规模建立客户类别(月进货额在1000/月以上归为A 类;月进货额在500元/月以上,1000元一下,归为B类;月进货额在500元/月一下,归为C类客户)。
B、逐步建立客户商品信息档案,实现A类客户单店商品信息管理。
2、片区路线及周期管理A、建立每片区客户路线拜访表,每线路至少20家客户,每天必须完全拜访,及时完善本线路中的新客户资料。
B、根据片区客户数量,合理制度客户拜访周期。
根据客户分类,合理分配客户拜访时间。
C、每天回公司后递交拜访线路图,每天下市场前领取新拜访线路图。
D、每天早上9点之前必须装车完毕出车,每天认真填写及递交车辆库存表。
3、业绩量化管理A、每天业务人员回公司后填写《片区销量进度表》及《单品销量进度表》。
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 2013
福波斯工作制度及管理规范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管理大纲。
第二条: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政府和地方有关法令外,毕依本规范办理。
2.本规范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而言。
录用第一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经试用并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二条: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公司有权从违纪者应提报酬中直接扣除。
严重违纪情况表现如下:1、品行不良,有作风问题或者客户投诉的;2、工作态度不端正,制造舆论,影响同事工作以及上下级关系的;3、多次违纪,经教育不改者;4、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的(含3天);5、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私人利益第三条: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文件:1. 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件复印本。
2.个人简历一份3.一寸照片一张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1.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复权者。
2.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 吸毒者。
4. 亏欠公款者。
5. 患有神经病或传染病者。
6. 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1公司制度规范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全局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五、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内部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内所有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志愿者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组织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二章工作纪律。
第四条所有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获得上级批准。
第五条所有成员应遵守组织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违规使用工作时间。
第六条所有成员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全,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或违法乱纪。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七条所有成员应遵守组织的行为规范,不得进行任何有损组织形象或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八条所有成员应保护组织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或私自使用。
第九条所有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辱骂、诽谤或歧视行为。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条对于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工作的成员,本组织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影响组织正常运转的行为,本组织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组织所有。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应经本组织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为《规章制度》的内容,凡本组织成员必须遵守,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努力,为组织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
通员工。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时间、工作纪律、保密制度等。
第三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并且不得擅自
迟到早退,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
部人员,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议
纪律、文件管理、财务制度等。
第六条,公司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
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报告给公司领导。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不得擅自操作危险设备,
不得私自泄露公司的安全信息,确保公司的安全稳定。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教育和整改。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条,公司保留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员工应及时了解最新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013年银监会规章制度介绍
2013年银监会规章制度介绍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37号银行二部 2013年8月29日)银监会将持续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一是强调确保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二是进一步完善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
《指导意见》首次将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3项指标纳入监测指标体系,并按月进行监测、考核和通报。
三是继续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
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在全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且当年全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前提下,下一年度才能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并且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进一步推进服务网点和渠道建设,增加对小微企业的有效金融供给。
四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小微企业服务方式。
五是争取多方政策支持优化小微企业金融外部环境。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客户信息安全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3〕211号法规部 8月15日)银监会要求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信息安全管理,消除风险隐患。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建设和责任落实。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客户信息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定牵头负责部门,积极组织协调行内各部门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是加强客户信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
重新检视数据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流程、系统,重新评估各类相关业务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三是防范外部风险传染,审慎评估与第三方机构的各项合作。
加强外包环节客户信息保护,在合同中明确客户信息保密和访问控制要求,防范外包服务活动中客户信息泄露风险。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35号银行一部 2013年7月31日)银监会要求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
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 针对一些银行借保理融资之名叙做一般性贷款、放松融资审查等问题提出监管要求。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013年2月)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建立健全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事务工作,结合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第三条原则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应当遵循“诚信、高效、优质”的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处理法律事务。
第四条法律事务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处理法律事务,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合同管理适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七条公司设立法律事务部,作为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第八条公司法律事务部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研究和处理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问题,履行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管理、协调、指导、监督、服务的工作职能。
逐步建立完善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法律支撑和法律服务体系、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2、参与起草、修改、审核公司章程及重要的规章制度,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并就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支撑。
3、负责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和参与处理公司的诉讼、非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活动,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司知识产权、矿业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管理,配合做好债权债务清理追收等工作。
5、收集和提供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信息,为公司提供包括经营、管理、法律等各方面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6、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取得工作支持,负责公司及各单位外聘律师的选择和考评工作。
7、制定合同管理办法。
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并对公司合同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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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昌谷小学规章制度2013年2月昌谷小学各项规章制度一、教师政治、业务、校本培训制度学校进行的集体政治、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要按时参加,要把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重在个人自学,要认真书写各项笔记。
有事须事先请假,如不请假者按旷课论处。
每40分钟算一节旷课,不够一节者算一节。
政治、业务、校本培训笔记本每学期开学统一写封面和盖公章。
1.各每学期至少写完一本笔记。
2.每学期末检查评估。
由学校校务会成员和教研组长组成的评估小组检查评估出优秀者1--2名。
3.奖励:按具体情况确定。
4.处罚:各笔记每缺少一页未写罚1元。
二、教学用具管理制度教学用具即教本、教辅、教参、磁带、光盘、教学用录音机等。
由教导处保管,发放。
教师凡用到的以上书籍、磁带、光盘、教学用录音机等,必须到教导处详细填写教学用具登记表,用后及时归还,并在登记表上填写归还日期,否则,按未归还处理。
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三、教师考勤制度1、校长负责请假事宜,须事先请假。
2、执行教师到校签到制度。
教师签到时间为晨读铃响前20分钟或按规定为准。
签到铃响后5分钟前签到算迟到。
签到铃响后5分钟后晨读下课铃响前签到算1节旷课。
3、请假时必须认真填写请假条。
4、实行请假顶课和班主任制度。
教师请假时须事先联系好顶课的老师,班主任还要联系好代班主任。
顶课老师和代任班主任同时在请假条上签字,如请假后没有顶课教师上课仍然算旷课,无代任班主任者值周人员检查评估“纪律”一项直接确定为“丁”级。
5、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的,但必须联系好顶课和班主任老师,并委托顶课老师或代任班主任在尽早的时间内代替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6、教师事(病)假期满,应按时到岗销假,确需续假的,按规定履行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7、对组织涣散,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逾期不到岗者按旷工论处。
8、迟到:签到铃或上课铃响后5分钟或5分钟前进校门或教室,算迟到1次。
9、早退:放学或下课铃响前5分钟或5分钟前离开校门或教室,算早退1次。
10、旷课:铃响5分钟后进校门或教室,铃响5分钟前离开校门或教室、擅离课堂,都算旷课1节。
(例会按课时计算,一节课40分钟)11、教师请假以陇政办发[2011]208号文件《陇西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第六章“考勤”之规定为准。
原文登载:“第六章考勤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教职工考勤制度,严格控制教职工请假。
教职工的请假类别主要为病假(本人或直系亲属生病住院)、事假(包括开会、培训请假)、产假(本人或配偶生育请假)、婚丧假(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教职工请假必须按个人申请,学校、学区、县教育体育局审批的程序办理。
学区所属学校教职工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学校审批,一周以内的经学校加注意见后由学区审批;一周以上的,学区加注意见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局长审批;三个月以内的,学区加注意见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审批;半年以内的,学区加注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审批;半年以上的,学区、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注意见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县直学校教职工请假一周以内的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的,学校加注意见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局长审批;三个月以内的,学校加注意见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审批;半年以内的,学校加注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审批;半年以上的,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注意见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因特殊情况请假的,按上述请假类别和期限逐级审批。
学区校长、县直学校校长的请假由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局长审批。
教职工事(病)假期满,应按时间到岗销假,确需续假的,按规定履行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对组织涣散、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的按本人工资和津贴总额的日平均工资乘以天数扣除并上交县财政。
一年内,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解聘。
校长有隐瞒不报的,同时按天数扣除校长的日平均基本工资和津贴。
第十五条因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其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82号文件《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即“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产假按甘政发[1991]214号文件《甘肃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和《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执行。
教职工请假后,学校要安排好顶班人员,不得出现管理空档.”12、如本身无病提供假证明的以旷工罚金的2倍处罚。
无县级或县级以上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13、毕业班学生提前毕业的,凡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可以提前休息,但当月和全学期不算全勤,也不算请假和旷课;如其他班有课的,什么时间有课什么时间来上课即可。
14、出勤一月统计一次,开学本月不足一月,和放假当月不足一月的和相邻的全月一起算。
15.除例会全天按11节课计算。
16、奖励:全学期全勤者奖金50元。
17、处罚:迟到(或早退)1次扣5元;事假超过2天(每天按11节课计算),从第三天算起每天公派教师扣15元,代课教师扣5元,不够一天的按比例扣除。
旷课按本学区奖罚规定执行。
原文登载:凡旷课者每课时按50元处罚。
四、教学质量奖罚制度依据学校实际和各科考试成绩的情况,凡学校规定奖罚的科目制定出奖罚线进行奖罚,奖罚线每学期要进行修订。
本学期奖罚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如某学期不修订者,仍延用。
每科奖励线为68,惩罚线为50。
以上奖罚线为综合得分,计算方法:(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3,所得结果为该科综合得分。
比奖励线每高出一个点给任课教师奖励5元,比惩罚线每低一个点给任课教师罚5元。
不足一个点者按比例计算奖罚。
班主任的奖励线为几科综合得分(一、二年级为二科,三、四、五、六年级为三科),即奖励线为65,惩罚线为50。
其计算方法:(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3;综合得分比奖励线每高出一个点给班主任奖5元的50%,综合得分比惩罚线每低一个点给班主任罚5元的50%,不足一个点的按比例计算奖罚。
不参加统考或有规定的科目不计算。
期中、期末学校统一测试科目,学区成绩汇总,单课综合得分名列第一名,奖金100元。
班级最后综合得分居全学区第一名者班主任奖40元。
计算综合得分时的学生数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计算。
各年级以学年初学生数为基数,每缺少一个学生给任课教师罚10元,有特殊情况的例外。
五、参加学区及以上统考或竞赛成绩奖罚制度结合学区教学质量奖罚制度制订本学校的奖罚制度。
1、各年级在参加学区统一测试中,以学区计算结果为准,每科比全学区平均综合分每高出一个点,科任教师奖6元,反之,则相应地罚6元;综合分为50或50以上者只奖不罚。
每科综合得分居学区第一名者,加奖150元。
班级最后综合得分居全学区第一名者班主任奖50元。
2、小学毕业测试中,凡统一检测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品等科目都进行奖罚,综合分比全学区综合分每高出一个点,科任教师奖6元,反之,则相应地罚6元。
每科综合得分居学区第一名者,加奖200元。
班级最后综合得分居全学区第一名者班主任奖100元。
每科综合得分居全县中心小学第一名者,加奖400元。
第二名者,加奖300元。
第三名者,加奖200元。
以上三种成绩(单科、学科合格率、综合成绩)若排名全县前3名者分别奖600元、500元、400元,处全县倒数3名者分别罚500元、400元、300元。
3、在学区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竞赛中,获第一、二名或一、二等奖者任课教师或辅导教师分别奖100元、30元。
并列都奖。
4、参加县级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竞赛,获一、二等奖,给科任教师分别奖200元、120元。
有几个奖几个。
5、参加市、省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课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给科任教师分别奖400元、240元、140元和800元、480元、280元。
有几个奖几个。
6、参加学区“六一”活动,腰鼓、体操、舞蹈等各项比赛获一、二等奖者辅导教师分别奖120元、60元。
并列都奖。
(一个集体奖按一个奖对待)7、教师参加学区各种竞赛获第一名、或一等奖者奖100元。
参加县级、市级、省级各种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300、500;100、200、260;50、100、130。
8、参加学区、县级、市级、省级书画作品展或书信等投稿活动获得荣誉证书者分别给辅导教师奖10元、15元、20元、30元。
9、每辍学一名学生,在任课教师奖金中扣除10元。
六、教案、作业奖罚制度1、教案语文、数学课教案书写详案;技能课专任教师任选一科写详案。
开学上课的第一节教案必须有盖章、签字,有相应的教学内容。
其他科目按规定执行。
教案教学计划由教导处审批、签字、盖章;其他部分由教研组长审批、签字。
各教研组按计划进行检查,教导处可随时检查或抽查。
全学期无教案或不全者不评优秀教师,年终考核降低分数,并扣除一月津贴(代课教师扣除40元)或按比例扣除津贴。
教导处随时检查或抽查时,无教案或不全者,按比例扣津贴。
规定书写详案如写成略案者按详案的一半对待。
2、作业语文作业:一课一阅,全收全改。
配套练习全做全改。
作文:全学期作文不少于10次,期中前后均不少于5次。
每次作文必须认真批改,要求更正错别字,有眉批,有鼓励性批语;全篇作文只写阅号者,按半次作文对待。
周记:由班主任批改,每学期不得少于16次;每篇最后必须有鼓励性批语。
数学作业:作业量适当,每个练习至少阅一次,配套练习全做全改。
英语作业:作业量适当,每个练习至少阅一次,配套练习全做全改。
品德与社会(或品德与生活)、科学课等作业一课一阅,有练习册或活动手册的全收全改。
作业本或课本上批改均可。
美术:每学期不得少于16次。
写字课:作业一课一阅,错别字要纠正。
各科作业每次批阅要写“阅”和“几月几日”如:阅⒊5。
以上配套练习或作业每一次未阅或缺少一次罚20元。
3.作业评选第一、二名,奖金分别100、50元。
七、评比栏奖罚制度1.本栏目共分为:学习、文体、纪律、卫生、少先队标志等五项内容。
2、检查评估工作由值周人员执行。
值周人员按以上项目每天检查按十分制划分,周末总分,按分评成等级,如:甲、乙、丙、丁。
每周评定结果中甲、乙、丙、丁等级必须都有。
3、每次评比任何一项第一者班主任奖10元。
4、任何一项如连续三次评为倒数第一者,班主任罚10元,连续四次评为倒数第一者,班主任罚15元,依次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