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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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运营管理,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授权范围1、公司董事会在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和决策工作过程中需要得到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

三、授权方式1、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管理事项的授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管理授权通常是以决议的方式进行,但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采取其他方式。

四、授权项目1、董事会的决策权(1)公司的业务战略制定与调整;(2)公司的投资与融资决策;(3)公司的重大收购、兼并、分立与清算;(4)公司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转让与处置;(5)公司的财务预算与审计决策;(6)公司的人事任免与薪酬决策;(7)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决策;(8)公司其他需要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

五、授权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当将需要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提前通知并报告公司股东大会。

2、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程序下,对董事会提出的授权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六、授权期限1、对于董事会的管理授权,股东大会可以有选择地决定授权的期限,可以是具体的时间段,也可以是直至下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

2、授权期限到期后,董事会需要重新向股东大会提出授权申请。

七、授权范围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应当明确具体,不得超出授权范围进行相关活动。

2、董事会在行使管理授权时,应当严格遵守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

八、授权监督1、董事会在行使管理授权的过程中,应当接受公司监事会和其他股东的监督。

2、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行使授权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九、处罚措施1、对于董事会违反股东大会授权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十、其他1、本管理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一、附件1、公司董事会管理授权申请书2、公司股东大会管理授权决议书以上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制度,特此制定,并于XXXX年XX月XX日由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订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高效性,维护公司各方利益的合理性,并以此提升公司的决策管理水平。

本制度的编制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备案和修订本制度的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任何对本制度的修订,须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并及时配发相关部门并公示,修订后的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公司董事会决策管理制度第三条决策权限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管理决策机构,依法享有如下决策权限: 1. 选举和罢黜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审议公司重点事项,包含但不限于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3. 审议并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和重点经济合同;4. 决议公司股东大会议案; 5. 决议股份发行、股权更改、股权激励等事项; 6. 其他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予的其他决策权限。

第四条决策程序1.决策议题的提出:公司董事会议事日程由董事长依据需要及时布置,并由秘书处书面告知各董事及相关部门;2.决策准备:涉及决策的相关文件、报告必需提前向董事会提交,以确保董事会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审议。

文件和报告应认真、准确、全面,必需时可以配备专项研究报告;3.决策审议:董事会成员在审议前应充分研读有关文件和报告,并在会议上针对决策看法进行充分讨论。

董事会决策应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4.决策表决:决策采用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依照多数原则确定;5.决策通知:董事会的决策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依照程序推动执行;6.决策结果跟踪:董事会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决策的情况及时矫正。

第五条决策会议1.决策会议应依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地方和议程进行,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会议,确保董事会成员收到召集通知;2.决策会议需要有董事会的过半数董事参加方可开议,涉及重点事项的决策应由全体董事参加;3.会议主席由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担负,若主席不能出席,由出席董事选举一人代理主席;4.会议表决应登记记录并形成会议决议书,决议书由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5.会议纪要应由秘书处书写,签字并存档。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XXXXXXX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农湾创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农湾创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

依法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

第四条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专业委员会。

如: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评委员会、提名与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等。

第五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会职权第五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决定公司的投资、资产抵押等事项;(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9)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10)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资产重组的方案;(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3)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董事长职权第六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市企业三会制度

上市企业三会制度
三会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形成上市公司民主决策、合理、有序、透明、规范的运作机制,使公司决策更加科学和有效。通过三会制度,可以有效约束股东、董事、监事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实践中,上市公司不仅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还应严格执行相关议事规则,提高会议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的决策透明,科学,合理,以实现公司治理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董事会是上市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由一定数量的董事组成,董事会主席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负责全面决策公司的政策和发展战略,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运作,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上市公司的核心管理机构。
监事会是上市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层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监事会由一定数量的监事组成,独立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并向股东大会和证监会报告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监事会的监督,可以有效防止公司内部腐败、违法违规等问题的发生,保障上市公司的稳健经营。
上市公司还应当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明确公司治理结构、职责与权限,加强对公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控制,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制度,加强对公司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监督,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篇示例:
上市企业三会制度是指上市公司每年举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个重要的会议制度。这一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的基石,有助于维护公司的稳定经营和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要完善上市企业三会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效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加强对公司三会制度的法律规范和监督,建立健全公司治理规范,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内部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提升监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力度,加强独立监事的选举和职责落实,发挥好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和决策支持作用。加强对公司董事会的建设和培训,提高董事的履职能力和风险意识,确保董事会的决策合理、公正与有效。鼓励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促进股东大会的民主化和透明化,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保护自身权益。

公司法对于总经理的要求

公司法对于总经理的要求

公司法对于总经理的要求
《公司法》对于总经理的职责和任职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任命与解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通常由董事会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解聘。

2. 职责与权限: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应当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负责组织执行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总经理还可能涉及财务预算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对外经济合同签订等重要业务的决策和实施。

3. 行为规范:
-总经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4. 职业素养与能力要求:
-一般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 报告义务:
-总经理有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的义务。

6. 法律责任:
-如果总经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法》对总经理的角色定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条款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解读和应用。

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

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

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法人治理结构是一个组织的治理制度,其中包括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股东会、其他管理者或管理机构。

这些组织的架构决定了企业的运营机制、监督控制和责任分工。

它定义了一个企业的决策机制,控制着企业的财务管理、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审计等。

一、董事会董事会是企业治理中最重要的机构,是企业的最高行政机构,负责企业最高的管理决定。

它的职能包括制定并按时执行公司的章程和其他决定、定期监督财务报告和管理状况、授权公司经营、决定给哪些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担任职务等。

一般情况下,董事会由公司董事和股东代表组成,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决策管理、监督股东利益,并确保公司管理和运营按规定进行。

二、总经理总经理是企业日常管理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实施董事会的决策,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根据法定权限,拥有企业最高行政授权,对企业的一切行为负责,在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实施企业的有效管理。

总经理的具体职能包括负责设计和实施企业经营战略、管理企业的各项行政、办公、财务、法务等事务、组织管理企业的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董事会的定见对企业内部进行统一指导、管理和决策、组织进行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等。

三、监事会监事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是企业监督机构,负责独立、全面、有效地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管理,保障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法定权限,可以在董事会和总经理之外对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监事会所负责的监督职责主要有: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公司财务情况,推动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履行职责,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调查关键决策的质量等。

四、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常是每年的会议,它负责决定公司的股东利益,以及董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等管理人员,是股东们表达意见、实施监督的主要渠道。

股东大会由公司联席主席或法定代表召集,其主要职能是决定公司的章程及其他重要事项的修改、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决定财务报表、盈利分配等,审查、修改并决定企业改制、合并和分立等重大事项。

股东大会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和说明公司股东大会的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最高决策机构,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和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股东大会的高效运作和公平决策,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2. 股东大会召开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的召开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具体要求如下: - 召开通知:股东大会在提前一定时间内通知所有股东,并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 出席权和表决权:股东大会根据股东的股权确定出席和表决权的计算方法,遵循平等原则。

- 管理层参与:公司管理层应该出席股东大会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解答。

3. 股东大会议程和决策程序股东大会的议程和决策程序是股东行使权力和做出决策的方式。

具体要求如下: - 议程制定: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前制定议程,明确会议的主题和内容。

-决策方式:大部分事项采用简单多数原则进行决策,重要事项可能需要达到特定的比例或投票门槛。

- 投票权和表决结果:股东根据股权比例拥有投票权,表决结果应该记录并及时公布。

4.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关系及权力分配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中坚力量,与股东大会关系密切。

权力分配如下:- 权力分割: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股东大会则负责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 管理层参与:董事会成员通常应参加股东大会,并通过提供报告和提供必要的信息,为股东大会决策提供支持。

5. 股东大会记录和通知股东大会的记录和通知是保证会议的准确性和公开性的重要手段。

具体要求如下: - 记录要求: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议题、发言摘要和决策结果。

- 通知要求:股东大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附带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材料。

6. 股东大会的监督和投诉机制为了保证股东权益的保护和管理的公正性,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投诉机制。

具体要求如下: - 法律监督:股东大会的决议和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法律监督。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一、前言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是公司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公司的决策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保障公司的顺利运营和稳定发展。

本办法主要针对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明确规定和详细解释,全面阐述公司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时应遵循的程序和规则。

二、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定。

2、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四个部分。

3、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总经理办公会1、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总经理担任主席,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等主管人员参加。

2、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推进,特别是涉及公司战略方向、运营管理、组织架构等重大问题的决策。

3、总经理办公会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慎重论证,作出正确决策。

4、总经理办公会应当对决策结果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和说明,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四、董事会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担任主席,董事、监事等成员参加。

2、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拓展、投资决策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有效的工作计划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高效性和质量。

4、董事会应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效益等情况进行定期审议和评估,并及时向股东大会和监管机构汇报。

五、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参加,按照股权比例行使投票权。

2、股东大会主要负责公司的法定事项决策,包括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权转让、分红决定等重要事项。

3、股东大会应当充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发言权、表决权等合法权益,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4、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审议和评估管理层的提案,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正确决策,并对决策结果进行公示和解释。

2020年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六条运用公司资金、资产及签订重大合同的决策权限划分:(一)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包括企业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1、拟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在10%以下(不含本数)的,由董事长审批;在10%以上(含本数)未超过30%(不含本数)的,由董事会审批;在30%以上(含本数)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2、拟购买、出售、置换入资产净额(即资产扣除所承担的负债、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在10%以下(不含本数),由董事长审批;10%以上未超过50%的,由董事会审批;在50%以上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3、拟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或该交易行为所产生的盈亏绝对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净利润或亏损值)的比例在10%以下(不含本数),由董事长审批;在10%以上(含本数)未超过50%的(不含本数),由董事会审批,在50%以上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长管理制度

三长管理制度

三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机制,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三长分别为总经理、董事长和董事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三条公司三长管理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制度,发挥各自的职责和作用。

第二章总经理管理制度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和董事会聘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日常运营和发展。

第五条总经理应当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公司各个部门,推动公司发展。

第六条总经理应当依法、按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运营稳定和安全。

第七条总经理应当对公司各项业务和财务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第八条总经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公司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总经理履行公司授权的职权,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决策,不得超越权限从事与公司利益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总经理应当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计划,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董事长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整体规划。

第十二条董事长应当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广泛的人际交往能力,具有较强的战略眼光和判断力。

第十三条董事长应当积极引领公司发展,围绕公司使命和愿景制定发展战略,推动公司业务拓展和产业升级。

第十四条董事长应当牢记股东利益,维护公司股东权益,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十五条董事长应当加强与股东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形成团结协作、和谐发展的工作氛围。

第十六条董事长应当主持董事会的工作,创建董事会决策机制,建设高效的决策流程。

第十七条董事长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和关键事项,接受董事会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董事长应当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坚持以公司长远利益为导向,搭建健康发展的平台。

第四章董事会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公司决策程序管理制度

公司决策程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其它职能部门。

第三条公司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集体决策原则:重大决策应当由董事会、监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集体决定。

2. 科学决策原则:决策过程应当科学、严谨,充分论证,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3. 依法决策原则:决策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4. 效率决策原则:决策过程应当高效,确保决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决策范围与程序第四条公司决策范围包括:1. 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重大决策事项。

2. 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

3. 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薪酬制度、福利待遇等事项。

4. 公司重大合同签订、招投标、采购等事项。

5. 公司重大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

6. 公司重大对外关系、公益事业等事项。

第五条决策程序:1. 初步论证:相关部门提出决策事项,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初步意见。

2. 审议决策:董事会、监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根据需要审议决策事项,形成审议意见。

3. 执行决策:经审议通过的决策事项,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4. 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监事会或者第三方机构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决策责任与权限第六条决策责任:1. 董事会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承担最终责任。

2. 监事会对监事会决议事项承担最终责任。

3. 经理层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事项承担最终责任。

4. 相关部门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决策事项承担最终责任。

第七条决策权限:1.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拥有最终决策权。

2. 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拥有审议权。

3. 经理层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事项拥有执行权。

4. 相关部门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决策事项拥有决策权。

第四章决策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设立决策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决策活动进行监督。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决策原则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决策原则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决策原则
背景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政策,以及监督经理层的执行情况。

为了确保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协调和高效合作,需要明确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决策的原则。

原则
1. 董事会应当明确规定哪些决策权属于经理层,以确保经理层在日常运营中能够快速作出决策,提高公司的灵活性和反应速度。

2. 经理层应当受到董事会的监督和审查,必须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确保决策符合公司的利益和战略方向。

3. 董事会应当设定明确的决策权限制度,避免经理层滥用决策权或超越授权范围行事。

4. 经理层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要决策,并接受董事会的评估和审查。

5. 董事会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与经理层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和参与重要决策的制定过程。

目标
通过明确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决策的原则,实现以下目标:
1. 提高公司运营的效率和灵活性。

2. 增强董事会对公司业务的掌握和监督能力。

3. 避免决策权的滥用和超范围行使。

4. 促进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合作和沟通。

5. 提升公司整体决策的质量和执行力。

结论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决策是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决策质量的重要手段。

制定明确的授权原则,遵循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促进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协作和合作,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决策权限一览表[全]

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决策权限一览表[全]

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决策权限一览表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6)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7)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三)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公司年度报告;(6)聘任或解聘公司的审计机构;(7)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范本关于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范本关于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范本关于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第一条股东大会的召开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股东行使权力、参与决策的重要平台。

第二条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1. 股东大会的召集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召集权由董事会主席行使。

2. 股东大会召开的方式股东大会可通过线下或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

线下会议应提前通知参会股东,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方式等信息。

线上会议应提供相应的会议平台,确保参会股东能够正常发言、投票。

第三条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1. 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股东大会议事程序包括议程确定、议题讨论、表决等环节。

会议由董事会主席主持,确保议事秩序,有效履行主持职责。

2. 会议记录和决议股东大会应设立会议记录员,会议记录应详实、准确,记录股东发言要点、讨论内容、提案等。

股东大会决议需以书面形式记录,确保正式决议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股东权益的保障在股东大会中,每位股东均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在重大决策事项上,公司应为股东提供充分而及时的相关信息,确保股东能够对决策有清晰的了解。

4. 决策结果的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结果应得到公司董事会和相关管理层的支持和执行。

公司应及时与股东共享决策结果,并按照决策结果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条股东大会的权利保护1. 股东投票权的保护公司应确保股东能够行使投票权,不得限制股东对决策提案的权利。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票制度,确保股东的投票结果真实、有效。

2. 股东权益的公平对待公司应确保股东大会的决策能够公平对待各股东,尊重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于与股东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应提前征求股东的意见并尽量维护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其他规定1. 股东大会的特别决策对于涉及公司改制、重大投资、独立董事选举等重大事项,应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特别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

2. 公司章程的修订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修订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是一个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公司治理、股权保护等关键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企业治理结构,必须制定相应的决策权限制度,明确各个管理层次在企业经营和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公司方向的明晰和管理的有效性。

一、股东大会的决策权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它具有最终决策权和监督权。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审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财务报告等事宜。

其决策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类型、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宜;2.选举和罢免董事长、董事、监事等高管人员;3.审批公司的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资产重组等重要事宜;4.决定公司的分红和转让股权等财务事宜;5.认定和处理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等重大安全事故。

二、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董事会是公司的核心决策机构,它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和决策。

董事会的决策权限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等重要事宜;2.制定公司的运营计划、财务预算等计划性事宜,并定期对公司的经营状态进行审查和分析;3.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资产置换等事宜,并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和科学性;4.确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建立公司的风险控制机制;5.对公司监督管理机制进行升级和完善,并定期召开董事会议和股东会议,向股东汇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三、总经理的决策权限总经理是公司的主要执行官,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计划。

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实行日常管理,制定公司运营策略,推动公司战略调整和创新发展;2.制订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落实董事会决策,建立和完善公司的管理及业务流程等;3.决定公司的市场营销策略、业务拓展方向和项目投资,负责制订和执行公司的年度预算和经营计划;4.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调配,督促公司各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内部员工团队建设;5.制定公司的风控措施,建立公司的应急处理机制和危机管理体系。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规乂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一、概念公司治理结构,指为实现公司最佳经营业绩,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公司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就是通过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总经理)、监事会,构建不同的权力机构,划分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责权利关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组成,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行使职权的机构,是公司常设的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活动的全权代表。

经理层(总经理)是《公司章程》规定X围内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监事会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的监督机构。

二、作用一是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关系。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内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

这时控制了企业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侵犯了股东的利益。

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

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

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特点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应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产生的行之有效的公司领导体制。

首先,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体现的是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约束经营权的原则。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要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是公司资产所有者,但不能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活动。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首先,公司董事会是企业法定的决策机构,由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幕僚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并监督执行、评估效果。

董事会拥有决策权,必须进行正确、忠实地处理利益冲突,并依法、合规地行使职权。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确保做出明智的决策。

其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全体或代表参与。

股东大会拥有最高的决策权,可以决定公司的重要事项,如选举董事、审议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政策等。

股东大会还可以提出疑问和建议,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工作。

通过股东大会,股东可以行使自己的权益,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维护自身的利益。

最后,监事会是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独立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高级管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

监事会有权揭示公司的内外部违法违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建议。

监事会还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防止职务不当行为和权力滥用等问题的发生。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证公司的决策过程透明、公正,减少隐性损失和道德风险。

它可以避免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权力滥用,防止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同时,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合作,可以使公司的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稳定性。

然而,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决策过程可能变得冗长和复杂,导致决策效率低下。

其次,对于小型企业而言,组建监事会可能面临困难,占用过多的人力和资源。

此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也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支持,需要保证其独立性和专业性。

综上所述,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现代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构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加强对其执行和监督,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决策授权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决策授权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决策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运作,强化风险管控,提高经营效率,提升经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管理”,旨在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包括:(一)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二)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

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其他必要授权,总经理可在职权范围内对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经理层成员及职能部门进行授权,由经理层另行制定业务授权制度或签署授权文件。

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本制度规定的股东会职权。

第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制度规定的董事会职权或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五条董事长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制度规定的董事长职权或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第六条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的日常经营性事项,原则上由总经理审批和决定,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制度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章规定应提交更高级别决策机构审批的除外。

总经理的具体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本制度及《总经理工作规则》等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授权原则高效原则:公司股东会授予董事会、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及总经理相应的工作权限,以加快审批流程,提升运营效率;可控原则:公司股东会授予董事会、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授权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对公司资产、资金、预算的从严管控;权责统一原则:权力与责任同时发生、不可分割,行使权力的同时必然承担相应责任,且责任不能转移。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优秀文档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优秀文档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优秀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附录1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财产所有者)、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分配,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问题的制度框架.简单的说,就是如何在公司内部划分权力。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解决公司各方利益分配问题,对公司能否高效运转、是否具有竞争力,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采用“三权分立”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独立董事)。

通过权力的制衡,使三大机关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顺利运行。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职权比较图表总结可言,即我国企业采取的是“三会一总"、“四权分离”的公司治理结构.三会一总指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

四权则是指公司的所有权、经营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托管给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励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选举产生董事会的同时,为保证董事和经理人员合规经营,还选举产生了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经营和投资分配等。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21版第51号)《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已于2021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签发人:王超2021年9月4日规章制度控制表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政工【2021】第21号)1 目的规范公司系统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充分发挥职工董事、监事在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中的作用。

2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3。

1 职工董事的权利3.1。

1 董事会在讨论决定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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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XXX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按照公司经营中各类决策的风险大小和效率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XX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除《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股东大审议批准以下对外担保: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8、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进行证券投资。

XXX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五)除上述交易外的其他交易行为,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
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以及其他交易,达到下列标准的(下列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

第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
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可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五条除《公司章程》、本制度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决策权限如下:
(一)除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以外,其他任何对外担保均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董事会不得再进行授权。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12 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XXX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易累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以及其他交易,达到下列标准的(下列指标计算
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3000万元)的;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XXX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

(四)与银行贷款、银行授信相关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第六条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除《公司章程》、本制度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决定: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12 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100万元的,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风险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以及其他交易,达到下列标准的(下列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
计算的原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则适用上述规定。

(三)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四)与银行贷款、银行授信相关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

第八条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本授权的实施。

第九条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改本制度。

第十条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不超过”,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XXX有限公司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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